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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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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精选30篇)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玻璃柜台

  │130X40X 90

  │ 件 │ 120 │

  │

  ├──────────┼───────────┼───┼───┼───┤

  │塑料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货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货电器货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

  │小百货货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规   格│单   位 │数   量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 励志天下 )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规   格│单   位 │数   量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4

  定作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揽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 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 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4、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 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 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 元(或总报酬 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 方式

  A甲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 件时给付甲方 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 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 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 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 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 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5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任务量(工时)

  酬      金

  完成期限

  备注

  包  干

  工资/小时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 作 方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帐  号: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6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 资源,乙方拥有 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 定义

  除了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的相关用语以如下定义为准:

  1.1 “合同产品”是指由承揽方根据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的规定(如有)为定作方所生产的产成品及其配件和包装等,在本合同中也称定作物。

  1.2 “规格”是指由本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一个产品的各自规格。产品规格可以由双方通过一致同意进行更改。

  1.3 “机密信息”是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表明其具有机密性以及虽未表明但实际具有机密性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的技术、研究、发展、产品、价格、服务、员工、合约商、市场计划、财务、合同、法务或商务信息。

  1.4 “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所有上述权利的注册申请权,还包括根据任何可适用的法律与上述权利拥有同等效果的其他权利。

  1.5 “生产档案”是指包含所有根据本合同制造、装配和测试产品所必需的资料、说明、数据和指引的全面性生产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生产、加工或装配产品的任何文件、指引及资料,不论该指引或资料等是来源于合同双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2条 定作物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定作物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第3条 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提供办法

  3.1原材料规格及标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消耗定额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2原材料提供方及办法:(以下材料提供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

  定作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自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原材料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方

  承揽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通知定作方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定作方如对原材料有异议,应于检验完毕后 日内通知承揽方调换。承揽方应当对有异议的原材料调换,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第4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

  4.1加工定作物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由 于 年 月 日前提供。

  4.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3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5条 转包

  5.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可将本合同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5.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其他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6条 定作方协助承揽方的事项和要求

  1.图纸和技术问题的说明: 。

  2.现场的检验: 。

  3.其他: 。

  第7条 交(提)样品的方法和验收

  7.1样品提交

  合同产品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7.2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样品 □承揽方送交样品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样品

  自提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样品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样品

  送交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样品的地点: 。

  送交样品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样品,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7.5交(提)样品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样品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样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样品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样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7.6定作方在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对样品进行检测,并于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提供反馈并通知承揽方。如定作方对样品无异议,则承揽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定作方对样品提出异议,承揽方应按定作方的要求重新加工。如承揽方拒绝按照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8条 交(提)定作物的方法

  8.1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

  送交定作物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8.2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定作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8.3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包括 。

  8.4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5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8.6如定作方提供材料进行加工,如承揽方在完成加工后,材料仍有剩余,应及时返还。

  8.6.1返还时间: 。

  8.6.2返还方式: 。

  8.6.3费用承担方: 。

  第9条 交(提)定作物的验收标准

  9.1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定作方应当在收货后 日内验收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并提出异议。如在 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可约定质量保证期,参见12.2条款。

  9.3如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质量存在争议:

  双方如果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原材料的成分等有分歧的,双方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委托鉴定的,另一方可以自行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结果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

  第10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0.1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包装要求: (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10.2费用负担方: 。

  第11条 风险负担

  11.1定作物风险负担

  双方约定定作物所有权自交付定作方之日起转移,并由定作方承担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规定,参见合同8.4条款。

  11.2原材料风险负担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承揽方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破损或灭失,不利后果由定作方承担。

  11.3如定作方延迟接收或无故拒收定作物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12条 承揽方的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12.1承揽方保证:

  12.1.1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2.1.2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设置任何的留置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其他债权;

  12.1.3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12.2双方确定质量保证期,自定作物交付之日起算,期限为 个月。

  12.2.1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定作方已垫付的运输费用和因其他原因退回维修品或者更换品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定作方的实际损失。

  12.2.2承揽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对瑕疵产品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维修或退款。

  12.3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定作方决定对产品进行召回的,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则承揽方应当按照定作方要求就所有召回产品进行退换或者维修,并承担因此给定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非因承揽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承揽方仍应当为召回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并收取成本费用和适当的服务费用。

  第13条 报酬的结算

  13.1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税款、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探伤、现场的试拼、试压等所有费用,定作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13.2支付方式:

  (1)首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第三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甲方验收通过后的 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5)尾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质保期满后的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13.3指定收款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二、乙方负责设计、加工、代运输、安装、铁塔防腐、热镀锌、17%增值税等

  三、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让施工或变更施工地点而误工期,甲方承担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乙方施工人员到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 。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5天内付合同总额的60%,余款完工10日内付清,付款按合同账号,传真合同有效,如延误付款时间,甲方承担3‰滞纳金。

  七、电力塔制作安装工期为20 天。

  八、本塔可抗台风、防潮、三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如出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九、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须修改或终止合同时,须事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原合同不得变更。

  十、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终止合同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内容,乙方产成品或半成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承担产成品或半成品的生产费用。

  十一、双方严守合同,如有违约时,违约方承担10%-30%违约金,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产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装人员需在甲方支取费用时,心须持厂内财务科证明信,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 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 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 元计算,共计 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9

  加工承揽协议

  加承合字第号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协议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价款或酬金元

  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协议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协议,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协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协议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        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揽方:________(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项目)、数量及价款:

  ┌──────┬─────┬────┬──┬─────┬───────┐

  │加工定作物品│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提)定作物│

  │名称或项目 │     │    │  ├──┬──┤或完成工作日期│

  │      │     │    │  │单价│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2.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辅料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质量要求:

  检验及提供方法:_________

  价款处理方法: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及产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允许使用代用品名称及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3.加工方法及质量、技术标准和负责期限:___________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

  5.交(提)定作物办法(包括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地点:_____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

  7.给付定金数额、时间、方法:________

  8.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

  │            │  定作方    │    承揽方    │

  ├────────────┼─────────┼───────────┤

  │   单位名称     │     (盖章)│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

  │   签约代表      │         │           │

  ├────────────┼─────────┼───────────┤

  │    地址      │         │           │

  ├────────────┼─────────┼───────────┤

  │    电话      │         │           │

  ├────────────┼─────────┼───────────┤

  │    电挂      │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保证单位                              │

  │                                  │

  │                 (盖章)        (盖章) │

  └──────────────────────────────────┘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加工款纠纷,有案件于X人民法院处理,案号为号。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磋商,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X元以了结号案件纠纷。

  二、款项的支付:先由甲方向乙方开具上述款项发票(发票税率为3%,因甲方之前已因本案开具了发票X元由乙方抵扣,现在甲方只需向乙方开具发票X元),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二个工作天内向甲方支付加工款X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应在三个工作天内向法院申请号案的撤诉

  (备注: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后三个工作天内向X人民法院邮寄或现场提交撤诉申请;因乙方已提管辖权异议上诉认为案件由A法院处理,若法院因程序问题未能及时接受撤诉申请并认为要等管辖权异议上诉的结果出来再办理,如乙方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甲方应在收到该结果后三个工作天内再次向法院邮寄或提交撤诉申请;如乙方的管辖权成立,法院将案件移送给A民法院处理的,甲方应在收到A法院的受理通知后三个工作天内向法院邮寄或现提交撤诉申请。)

  三、双方确认:自乙方履行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全部付款义务之日起,双方有关的号案件中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双方互不追究本案及与本案有关或引起的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如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未按第二条约定支付甲方加工款X元,甲方不作撤诉处理,并可在号案主张金额的基础上追加乙方的违约金60000元。如乙方已经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法院提出撤诉,视为甲方认可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号案件中甲方所主张的权利乙方亦已经履行完毕,乙方还可向甲方主张违约金X元(备注:如甲方未能及时处理撤诉是因为乙方的管辖权异议引起的,甲方按照以上第二点括号的备注内容履行不能视为违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2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 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

  │玻璃柜台      │130X40X90      │ 件 │ 120│   │

  ├──────────┼───────────┼───┼───┼───┤

  │塑料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货架      │180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货电器货架   │180X80X200     │ 件 │ 5 │   │

  ├──────────┼───────────┼───┼───┼───┤

  │小百货货架     │180X50X200     │ 件 │ 80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3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_____》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_____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4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定作方(甲方):___

  电话: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

  电话: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___

  乙方(盖章):___

  时间:__________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5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材料费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期限: 。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八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

  第九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 。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 。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 。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定作人: 承揽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7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纸箱 印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务共四项。

  2、由甲方将印制品材料于20xx年8月1日前交给乙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条:交货时间

  甲方于20xx年12月28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设计稿,如甲方未按时间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材料,乙方有权选择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到达甲方后,乙方有权选择限时交付或顺延合同所列甲方委托项目的完成及交付时间。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甲方送货 交货地点:乙方厂区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总金额为 586000 元,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30 %,即 元,作为定金及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加工完成并交付之时,由甲方把余款一次性打到博爱县博宇包装有限公司对公帐户上。甲方不能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留置加工承揽物并在加工方拒付款项达到十日后,自行处理加工承揽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等。乙方完成相应工作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投入生产,乙方顺延相应加工承揽物交付时间。

  2、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设计后,经甲方认可,投入制作生产或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应及时验收并按照合同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乙方有权不安排生产计划。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货或未按甲方质量要求交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预付款。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共同选定博爱县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承印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计量

  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承揽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编码:编码: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甲方拟将位于___县__镇__村__组的房屋地基以及主体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原材料(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

  2、乙方确保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付建房成果。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_____、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

  2、涉及房屋主体及沉重结构的关键性(如地基、浇铸)部分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5、基础:基槽60公分,圈梁40公分,基石40公分,使用石头30立方米。

  6、墙体:外墙高米,内墙高米,砌筑时内外错缝采用水泥沙浆,为避免砖块间空隙较大必须采用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且灰缝厚度不得超过mm。

  墙体经水泥清光后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7、圈梁:过梁高度不低于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毫米上下圈梁。

  8、屋顶:现浇厚度为公分,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9、下水道:......

  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工程款总额及计算方式:工程款为人民币:69580元(大写:陆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以承建房屋面积为基准,按245元/平方米(贰佰肆拾伍元每平方米)计284平方米(贰佰捌拾肆平方米)。

  2、付款时间:地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天内给付地基工程款;主体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天付款___,在房屋峻工(包括内外墙清光且水泥地坪完工)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____天内给付余款。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如果一年内现浇渗漏,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违约金。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及乙方任何工人之间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3、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0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民法典》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1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及图纸、技术资料;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乙方应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公证处、________物价局、________银行各存一份。

  定作人:__________承揽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2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__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_________年月 日起至20_________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3

  加工承揽合同范文格式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加工费: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单位耗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供方(全称):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供日期:

  ┌─┬─┬──┬──┬──┬─┬──────────────┬────┐

  │品│规│  │  │  │金│   分期交(收)货数量   │超欠幅度│

  │名│格│单位│数量│单价│额├──┬──┬──┬──┬──┤  %  │

  │ │ │  │  │  │ │ 月│ 月│ 月│ 月│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    │

  └──────────────────────────────────┘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

  七、经济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 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 管部门备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 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供方:法人委托书号码___    │需方:法人委托书号码___

  营业执照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供 方:(盖章)         │需 方:(盖章)

  │

  负责人:             │负责人:

  │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

  电话号码:    电挂:     │电话号码:    电挂:

  │

  住 址:             │住 址:

  ─────────────────┴──────────────────

  (注:因栏目所限,内容较多的可加附页于后)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

  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应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 承揽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6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合计————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年————月———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7

  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1、 计量单位

  2、数量

  3、工作量(工时)

  4、报酬

  5、交付期限

  6、单价

  7、总金额┃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8

  定作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元)

  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13.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人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29

  定作单位:

  某某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某某市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上升下降管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加工品名:某某华某某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上升下降管及锚固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加工单价: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六、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共计五十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状态:按双方签字认可的加工制作排版图交付;预组装前坡口形成,再进行预组装验收,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板材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1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五、验收交付:加工完毕预组装后,以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由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办理交付手续。出厂时必须将加工的技术资料按甲方贯标要求整理好一并交甲方一式壹份。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甲方要求组织加工,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如加工质量不符合各项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方可出厂,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加工构件质量低劣又无法修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七、甲方监造人员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和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监造人员的签字验收只代表甲方对乙方工序质量的认可,不对乙方的加工构件质量负全部责任。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篇30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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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