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
范文 |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精选15篇)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1合同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 在 省 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条件 1. 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 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 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 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 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 万元(含 )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 万元,二季度任务 万元,三季度任务 万元,四季度任务 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1. 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此外,为了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特实行如下返利(奖励)政策: 以每三个月为一个销售季度,每三个月累计销售额(进货额)为考核目标: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5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5%;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 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 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 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4. 超额完成规定年度销售任务,将有资格获得新超公司额外奖励: 完成50万元以上,奖励电脑一台;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5. 在原材料上涨幅度较大,甲方难以维持原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 以上返利和奖励政策仅适用于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黄铜卡套式管件及黄铜球阀不计入年销售任务及返利范围。 (二)为了保护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特殊情况下,则由甲方进行协调可跨区销售。一般情况下,跨区销售方应该支付合同金额的3%给乙方,但销售业绩计入跨区销售方。乙方辖区内如有来电、来函联系业务者,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设立 家二级经销商,但乙方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出厂价(仅针对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乙方须把二级经销商的地址等有关情况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甲方,汇报当月销售、次月计划、市场推广方案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建议等情况,甲方将根据全国市场综合信息组织生产,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 四、 质量保证 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在销售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并做检验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 承 诺 乙方购进的产品滞销时,在产品完好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任何产品,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其代理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继续代理,甲方将优先考虑。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补充条款: 。 十、 合同附件 1、 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产品的相关手续 签约地点: 时 间: 甲 方: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中行清徐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 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 市 县(市、区) 。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xx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 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 ; 2、 ; 3、 ; 4、 。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权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 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变更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二)、代理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 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 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一、 总 则 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 合作方式 2. 甲方授权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广告业务,本合同中甲方广告业务指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品牌、网号以及现有增值业务的广告宣传活动。 3. 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4. 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的地点范围在洛阳市的九县(市)和六区。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5. 甲方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所开展的其他新型业务,仍由乙方全权代理。 6. 乙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7. 每一个月的中旬,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 双方责任 8. 乙方严格按照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代理甲方广告业务。根据甲方年度业务重点,为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以供甲方决策需要。 9.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乙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对甲方所提供一切数据保密。 10.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11. 乙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其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广告效果。 1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在双方合同期间,不应将其业务交给第三方承办。 四、 广告费用及结算 13. 按照国内广告代理统一收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15%作为广告代理费。 14. 广告代理费甲方应每一季度根据实际发生额予以结算。 15. 甲方对乙方的广告费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采用转帐方式支付。 16.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方案一经确认,应在活动进行前先行支付广告预算总额20%的费用。 五、 合作时间 17.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年。 六、 合作终止 18. 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代理中止,该合同自动中止。 19. 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20. 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广告代理费用。 七、 违约责任 21. 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广告宣传计划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未按时进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2. 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合同,将其广告宣传业务转给第三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3. 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广告宣传计划的,乙方应承担本项目广告的违约责任。 24.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本项业务同值的金额,并支付其业务价值2倍的违约金。 八、 其 他 25.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26. 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6合同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 在 省 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条件 1. 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 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 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 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 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 万元(含 )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 万元,二季度任务 万元,三季度任务 万元,四季度任务 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1. 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此外,为了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特实行如下返利(奖励)政策: 以每三个月为一个销售季度,每三个月累计销售额(进货额)为考核目标: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5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5%;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 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 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 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4. 超额完成规定年度销售任务,将有资格获得新超公司额外奖励: 完成50万元以上,奖励电脑一台;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5. 在原材料上涨幅度较大,甲方难以维持原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 以上返利和奖励政策仅适用于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黄铜卡套式管件及黄铜球阀不计入年销售任务及返利范围。 (二)为了保护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特殊情况下,则由甲方进行协调可跨区销售。一般情况下,跨区销售方应该支付合同金额的3%给乙方,但销售业绩计入跨区销售方。乙方辖区内如有来电、来函联系业务者,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设立 家二级经销商,但乙方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出厂价(仅针对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乙方须把二级经销商的地址等有关情况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甲方,汇报当月销售、次月计划、市场推广方案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建议等情况,甲方将根据全国市场综合信息组织生产,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 四、 质量保证 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在销售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并做检验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 承 诺 乙方购进的产品滞销时,在产品完好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任何产品,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其代理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继续代理,甲方将优先考虑。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补充条款: 。 十、 合同附件 1、 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产品的相关手续 签约地点: 时 间: 甲 方: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中行清徐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 在 省 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条件 1. 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 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 万元(含 )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 万元,二季度任务 万元,三季度任务 万元,四季度任务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此外,为了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特实行如下返利(奖励)政策: 以每三个月为一个销售季度,每三个月累计销售额(进货额)为考核目标: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5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5%;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 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 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4. 超额完成规定年度销售任务,将有资格获得新超公司额外奖励: 完成50万元以上,奖励电脑一台;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8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作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房地产住宅项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项目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位于--------的住宅项目(案名待定)建筑面积总计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后期依拆迁进度开发,项目性质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商业、住宅)。甲方委托乙方作策划、销售代理的内容为上述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和商业。 二、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的服务内容 2.1市场调研分析 2.2、对以上内容甲方有权审议修改,经双方签署书面确认书后执行,该书面确认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之权利义务 3.1.1)应保证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及房地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同时在乙方开始销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公开销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项目规划设计需要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规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该项目营销所必须的宣传推广费用,按总销售额的1.5%计提。甲方应先期投入相应宣传推广、媒体广告、售楼资料、礼品、展场、促销活动、促销礼品费用等所需的各项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营销推广计划,配合各个销售阶段营销推广费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3.1.3)在本合同内,所有项目营销宣传资料,包括售楼资料、媒体广告、有关本项目网页、展销会宣传品、各种载体广告牌、电视广告,围挡等,均注明:“全案营销:----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3.1.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对接策划专案小组及现场销售工作,参与乙方策划工作全过程,与乙方共同制定整体营销策略,在预售证未办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协商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部咨询或登记。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销售或是自行销售本项目,但如甲方将所委托代理的楼盘整体转让的情况,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3.1.6)甲方需承担售楼处的建设或租赁(并包括承担售楼处装修、办公家具、设施、电脑、打印机与办公用品及水电费、电话费、网费、日常运营等费用,为客户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专人收取定金及房款,办理购房合同及可按揭购房合同等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配合乙方的策划和销售工作,该专人应及时将收取售房款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承担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担办理按揭及签合同等相关环节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用并准时支付,以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费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付滞纳金。 3.1.9)甲方有权监督项目的销售方案和销售控制方案及营销策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方案、价格执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质量、但不仅限于施工质量等)造成的索赔或是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若遇房 地产各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处理等问题,甲方需承担全部协调、沟通工作并予以解决,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负责解决与前期合作单位的所有遗留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费用的结算。 3.2、乙方之权利义务 3.2.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代理物业销售的中介机构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2)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阶段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计划方案,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该书面认可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后,日内未出具书面认可书的视为认可。 3.2.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收取购房客户的任何款项,更不得挪用客户购房款。否则一经证实,甲方有权按违规款额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5)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损害甲方形象及影响项目销售。 3.2.6)乙方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销和其他方式为由向购房者承诺甲方未书面规定的一切事项,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2.7、)乙方应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充分合作,积极配合,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乙方应派专业人员参加本项目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给甲方提供建议和支持。 3.2.8)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后,乙方须成立项目组。 3.2.9)乙方应负责提前一或两个月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之具备销售本楼盘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水平。 3.2.10)乙方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楼书、价目表、其他与项目形象有关的书面问题、媒体广告方案、展销会展台布置等。 3.2.11)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销售方案(物业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及入伙时间等条件)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是调低销售价格,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介职业规范。 3.2.12)乙方负责通知客户到销售现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3.2.13)乙方负责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阶段的实际情况调配资源,效果及销售情况、配合客户完成客户调查登记表,并每月、每季度向甲方汇报,双方分居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2.14)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至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结束。 32.15)项目销售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诺超出乙方工作范围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须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执行。凡超出甲方规定的房屋设施等以外的条件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甲方不负责任。 3.2.16)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工程问题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责任。 3.2.17)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接触本合同。 四、售价与代理费得结算: 4.1、一期住宅的销售均价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车库、车位、商业用房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二期及后期住宅销售均价双方协商后确定。 4.2、代理服务费计提方式:佣金提成加溢价分成。 双方商定,一期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3%(包括地下室、车库、车位及商业),若销售均价低于2880元,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0%,通过乙方的销售,一期销售均价超过2880的溢价部分(二期及后期销售均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按超额总金额的70%分成,乙方按超额总金额的30%分成,溢价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佣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营销推广计划费用投资与乙方指定的营销推广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进行广告推广与发布。 销售目标 销售时间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2个月 15个月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销售目标 20% 40% 55% 70% 100% 注:1、开盘时间指的是具体销售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一次正式开盘的时间。如一期、二期及后期开发栋号不能同时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自某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第一次正式开盘时间开始计算销售目标。 4.4、佣金提成及溢价分成的结算方式及时间: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可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达到50%后即应计提50%佣金给付乙方,收完余款后付清其余50%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3)银行按揭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应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结账扣除已付佣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报销售额,甲方应予每月 5 日前核实完毕,并于核实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规定的佣金及溢价分成。 4.4.6)关于定金:对于由于客户违约或根据合同约定没收的定金、收取客户违约金及手续费,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结算账号:双方商定,结算时甲方以转账形式将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支付至下述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五、特殊情况约定: 因本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代理服务,且营销策划工作包括在代理协议之中包括项目定位、规划设计、整体营销方案的制定、户型调整、价格体系的制定,推广方案的制定,促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额人力物力,为该项目提供了核心的营销技术经验。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所有客户资源转交给乙方,包括甲方总经理及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资源,不论有没有在乙方处进行来电来访登记的成交后,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由乙方进行全程跟踪销售服务,如果折后价格若低于销售均价,则不计入对乙方均价及溢价的考核标准,如果折后价格若高于销售均价,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笔成交额的佣金提成,并据实结算溢价部分。 5.2、关于团购客户(购买50套以上的客户)的约定:乙方公司将利用独有的人际渠道,针对各单位及各公司恰谈团购事宜,团购客户按照销售额的1.3%计提佣金,并根据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合同约定均价部分结算溢价,乙方按照超额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销售权,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及不提取销售提成和溢价分成,甲方提供具体房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5.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代理定金拾万元支付给甲方,作为乙方代理诚意的基础,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个月由甲方返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但未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是名誉损失,受损害一方可对过失方进行书提醒和警告,责成其纠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抹去不正当利益等),受损害一方除保留继续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外,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全部销售完成并结清全部营销代理费用为止。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7.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则视为违约,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7.4、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为,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 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 市 县(市、区) 。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_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 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10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万美元,在20xx 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 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权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 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 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变更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二)、代理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 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 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报纸广告,具体投放计划如下: 投放时间 媒体 版位 规格 颜色 刊例价 折扣 实付 合计:人民币 (¥ ) 。 付款日期: 交稿日期: 付款方式:支票/汇款 账户名称:x 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1. 乙方必须确保广告在双方及媒体最后确认的版面、规格、日期中刊出。 2. 甲方按乙方要求如期交付广告稿件,否则乙方不保证刊期。 3. 甲方违约撤版,由甲方承担相关媒体的排版罚款。 4. 甲方送交的广告稿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 5. 如因媒体原因调整广告刊出的版位,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13现委托广东省阳山县佰姓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佰姓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3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14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 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 市 县(市、区) 。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_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 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简版个人业务代理合同 篇15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权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 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变更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二)、代理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 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 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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