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
范文 |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通用20篇)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甲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 银行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 账号: 名称: 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2委托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的执行。 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x0.5‰+回收贷款本息额x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3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五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4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址) :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地址: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案件对方当事人名称) (案 由) 案件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案件对方当事人: 案由及诉讼标的: 审理机关: 审 级: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项, 1、一般代理( ) 2、全权代理包括: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联系方式为: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纪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但乙方律师因为开庭冲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乙方应配合办理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否则视为无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约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中山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费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项工作费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解除、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及合同内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手机、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的次日视为送达,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发送时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发送时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风险提示 甲方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否则可能会因资料不实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拟委托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受托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对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诺,随着案件进展,受托律师还会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5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6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采购范围: 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20xx年1月-20xx年12月甲方与国外供应商签订合同中的商品。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万欧元。 二、货款、代理费用、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80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8.5% (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3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采购合同要求,在三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支付货款,进行采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货权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帐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2%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7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即: )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 ㎡,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 个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material)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8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为基层单位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为宗旨,以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和丰富的人事管理经验为基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保障,通过与_________协商,并在认真听取甲方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论证,达成人事信息管理代理协议如下: 1.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签署新的协议。 3.协议期内,甲方负责本单位的《_________》的填写工作,并保证按时、准确地报送给乙方。 4.协议期内,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的基础上,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人事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提供以下应用服务: (1)信息数据的录入,更新; (2)自动生成本单位人员月工资表; (3)自动生成年终干部,工资统计报表; (4)自动生成甲方提出的各种花名册,人事统计表; 5.本着有偿代理的原则,协议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年代理费用。代理费用包括:编制在_________人以下的基础费_________元,编制在_________人以上的基础费_________元;每个代理人员_________元,甲方列入被代理人员_________人,合计_________元;代理费共计_________元。 6.甲方如果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准确填写并交付《_________》,以至于影响乙方为甲方及时提供代理服务,责任由甲方自负。 7.在甲方按时,准确提供给乙方《_________》的前提下,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视乙方违约,乙方将退还协议期内甲方全部代理费,并以甲方代理费的20%作为违约金补偿给甲方。 8.协议期内,如果因非人为因素影响协议执行,不视为违约。 9.本协议共有_________页,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正式生效。 11.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9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 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 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 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限届满前 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 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0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开发的“南和城”沿街层商业,招商面积为: 平方米进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的招商代理服务权再委托给第三方进行。 三、收费标准: 甲乙双方商定,收费按两部分计算: 第一部分为招商服务费为每月50000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首月服务费,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11个月55万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支付给乙方。 说明:此服务收费仅为乙方的项目服务费用,不包括项目广告宣传媒体的制作费用及相关重点商家的公关费用。 四、招商代理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分析与定位 2、项目发展战略规划 3、商街业态平面布局及规划 4、招商流程策划及管理 5、经营商家的寻找、洽谈、合同签订、进场等 6、商街CIS形象策划 7、广告宣传策划及工作内容 8、招商活动建议与组织实施 9、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 10、其它相关的经营管理建议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合法建设的一切相关证照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2、负责跟有关单位协调与招商、开业等相关的有关事宜。 3、负责该项目在招商采购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关费用)。 4、审定批准项目策划方案与市场推广执行方案(包括租赁价格与条件)。 5、审定批准广告策划、设计及发布方案,并支付广告费。 6、负责办理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及其他进场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赁保证金、租金等有关手续。 7、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所委托招商商场房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责任而引起该物业出现产权、入住(开业)期、工程质量或承诺的条件货不对版等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8、负责协调物业公司与未来进场经营者的关系。 9、招商期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设备。 10、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招商工作进度及规范招商行为。 11、按时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务费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双方确定后,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招商推进。 (二)乙方责任 1、市场分析:商圈界定、消费者倾向调查、竞争店分析。 2、业种选择:商家组织规划、各业种营业面积分布与组成。 3、广告企划:企划VI手册、开幕前、中、后期促销计划。 4、招商洽谈:招商策划、筹备与执行,全面负责商家洽谈等具体工作。 6、协助甲方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8、按计划进行招商工作推进。 六、乙方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招商人员3人,企划人员1人,平面人员1人 七、招商目标 至20xx年12月,完成招商总面积的90%; 在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进场试营业。 八、其它事项 1、如在招商过程中发生商户用购买的方式入驻经营,而产生甲方销售业绩时,乙方获取销售额的 2% 作为代理佣金,同时不再获取招商代理佣金。 2、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间的招商服务费。 3、甲方内部的人员、产权、资产的变更,此协议均继续具备法律效力。 4、在项目执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项,应征得乙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结算 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退还 已收的代理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3、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条款第一项赔偿相关损失。 4、一方泄露对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秘密,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策划的各项内容执行及支付相关的费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执行或按策划执行而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 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30日内予以答复。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产权改变 的,甲方应当与新产权方积极协调并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 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约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2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因与 存在借款纠纷,委托乙方代理债务催收,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债务人 (身份证号: ) 进行欠款催收。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①、借条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上内容与原件核对一致,仅用于受托方债务催收使用,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于债务清偿之日与原件一并销毁) ②、 。 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相应利息为 元。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这条就是说的打折的问题)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分批收回则分批支付。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 天内未经乙方催收而债务人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 乙方在追讨该笔债务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工费等)与甲方无关,该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按照乙方在委托期间帮助甲方收回的款项给付给乙方代理费用,不给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代理期间 1、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超过代理期间,甲方取得的款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收取佣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1、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3协议编号: 协议签定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开户行: 户名: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服务在协议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5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 2.职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含职位名称、组织结构、薪金范围、特别需求等),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职位薪酬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服务费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币)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万元人民币的以十万计算。(注:“税前年薪”是指13个月的税前月薪总额) 5.甲方通知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五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 7.乙方开户行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 8.其它费用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到甲方上岗之人选的保用期,自该人选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甲方内部另行规定有更长或更短的试用期,均与本合约无涉。 9.2.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服务限制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其他客户推荐。 11.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荐人员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3)对于乙方每次推荐的简历,如甲方自己有此简历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推荐人选;乙方的顾问将全权负责与候选人的联系,安排面试等事宜。在乙方授权之前,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直接联系。 13.与推荐人员的联络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4.协议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本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 15.争议的解决协议双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6.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0条“服务限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该职位已付部分费用。 4)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7.其它 1)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4甲方: 乙方: 地址: 律师事务所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接受委托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与诉讼(仲裁)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二、代理事项和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乙方义务 1、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师费的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九、未尽事宜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5(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 的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8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跟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执行本合同。 一、车辆及经营权 1、乙方自愿将其自购车辆申请注册登记为甲方公司,乙方经营自负亏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车辆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 ______、车架号______ 车值 ______万元、购于20_____年___月___日,主车吨位______吨。 3、乙方因发生交通事故,代理服务费不可减免,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完全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期限及费用交纳 1合同期限为___年,自20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期间按照先交款后营运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月按时上交,甲方代理服务费均由乙方负担,逾期不交按每日___%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车辆每月缴纳管理费合计______元,由甲方代办代理上交有关部门。 4、因乙方的停车、修车、事故原因不减免管理费。 三、车辆保险 1、乙方(车主)对所营运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办理强制险以及第三责任基本险为附加险,其投保费用完全由乙方(车主)负担,甲方同意办理保险,保险单由甲方保管。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交通事故当事人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2、乙方投保车辆保险期届满7日前通知甲方,向甲方交足金额保险费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货运车辆实行《合同运输》,合同中须载明承运人为乙方。如发生货损、货差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4、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运输纠纷,甲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车辆营运行使监督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按规定强制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挂牌、落户、报停等手续,协助乙方办理。 3、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营运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时代收代缴乙方应交的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税金。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___个月按___个月计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运输票证、二级维护保养等,完全由乙方承担费用。 6、甲方组织乙方人员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安全学习、传达交通部门的公文通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经营,接受和服从甲方的服务和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投强制保险,以及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的全额保险。(三者责任险需___万元以上) 3、乙方___月___日前交足次月交通规费、税金和甲方代理服务费,逾期每日按___%收取滞纳金。 4、甲方不得无偿使用乙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公务用车。 5、乙方违法营运,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相关手续,期间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乙方车辆转让时,提前___日告知甲方,并办理转户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否则,乙方承担永久性责任。 7、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按时参加车辆一切证件手续的年检、年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8、车辆事故报废和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报废,乙方必须将报废车辆及一切行车营运手续、牌照交给甲方,并将车辆到指定拆解单位报废,车管部门注销,乙方不得擅自解体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终止与解除合同。 2、违约一方,除承担法律责任外,承担对方的全额损失,并按损失额的___%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势变动及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终止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准使用甲方公司冠名全称、证件、标志等,否则,由乙方完全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载 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7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即: )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 ㎡,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 个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material)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8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9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0、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1、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五)每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 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元的物料保证金。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作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中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4、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知会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beta带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还物料保证金。若乙方未能及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权相应扣除其物料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20甲方: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乙方具有进出口货物报关报验方面的资质及丰富操作经验;及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报验事宜;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海运进口货物报关报验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2.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1.2.2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 1.2.3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具体的服务范围和代理权限详见报关报验委托单(附件 一)。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报告。 2.1.2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1.3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对委托内容与报关 单不一致产生的损失,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4甲方应在船抵港 天前,将报关报验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报验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有关批文及海关、商检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1.7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 2.1.8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1.9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及有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 2.2.2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2.2.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2.4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货物报关报验的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和代理报验费分别为: 代报关费: 代报验费: 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当根据乙方预估的上述税费金额连同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代理报验费在乙方报关前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 3.3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4.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4.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 4.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4.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其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4.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4.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 5.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5.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违约责任: 6.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代理费及有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对于因此造成的报关报验延误而导致的货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6.1.2违反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报关报验、被扣押、被罚没,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6.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七条 一般性条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或者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7.4 合同的修改: 7.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7.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7.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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