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
范文 |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精选16篇)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 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4合同编号: 甲方(全体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x年x 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供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 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全体业主):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规划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 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6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物业服务: 1.《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中的 级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约定具体的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 第十条 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二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的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6.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个人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 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 可以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8. 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 二、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四、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五、移交资料清单 六、违约责任约定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5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6委托方: 受托方: 甲方为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服务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服务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 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 ㎡,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 ㎡,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 维持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视。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五条 服务期限为壹年零贰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八条 环境卫生服务 一、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现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及时清洗。 第九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服务。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及制订月度、年度维修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治安维护防范服务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服务。 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服务方案》。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7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 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 (1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8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湖雅园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20x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平方。20x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1.30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办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整理。 甲方:武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园服务处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9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0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业主公约 为加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参加,决定物业管理重大事项,选举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保障全体业主物业合法权益的会议。注6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备案后,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注7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均应接受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第一次业主大会,在本物业已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自第一个业主入伙之日起满两年的,由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注8 (三)本物业所有享有投票权的已住用业主,均应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四)业主应亲自出席业主大会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则视作弃权,并应服从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须加盖法人公章。 (五)业主大会可以采用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形式。 (六)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提议召开主业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并报告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七)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八)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需经决定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有效。 (九)(此条废止)注9 (十)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 违反规定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三、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条款中1、3、4、5、6、7、9、10项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议定,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注10 (二)业主不按规定缴交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处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注11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约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并经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业主签字后生效。 (二)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三)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提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四)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公约一式三份,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 住宅: 栋 号 商业用房: 栋 号(店、铺) 其他: 所在单位: 电话: (宅) (办公室) 业主(签章): 年 月 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1甲方: 乙方: 根据农贸市场物业管理需要,经公开招标,决定将农贸市场物业管理交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负责物业管理,经双方协商,结合招标要求,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 东起路、西至路、南起、北到路。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招标要求,协助乙方处理好市场中原有的滞留问题。 2、甲方对乙方具有督管权力,对乙方的管理实行经常性督查,按甲方要求对市场进行管理。 3、甲方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处理好市场经营户物业费上缴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招标要求,自觉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接受甲方的督查和管理。 2、乙方要保证在市场内有专职管理和保洁人员在X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年龄要求在XX周岁以内,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行发放,甲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补助。 3、乙方要按时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死角。 4、乙方保证每年的精品城市检查中,保证考核不在倒数之列,每年要有3次以上位于前列。 四、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农贸市场办公室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四)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3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房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5正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篇16甲 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广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仁达家园社区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市县 区路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 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平方米,居委会 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 平方米: 总户数: 共户 电梯数量: 部 车位数量: 个 绿化率: % 物业类型: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一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条:乙方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上下水管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二)本物业规划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停车场。 (三)本物业规划内共有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本物业配套会所。 (四)本物业公共园艺景观(绿地、花木、水景、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及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六)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及法律规规定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的资料。 (八)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可接受委托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并合理收费。 (九)属于乙方管理维护范围的位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共用设施、设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该部分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时有义务通知乙方维修的义务,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十)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合同规定或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 (十一)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本物业正式入伙之日起计。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其权属范围内合法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后,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终止时间以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移交之日为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本着服务业主、微利经营的原则,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酬金制的收费管理 办法。 2、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物业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含公共分摊面积)向业 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双拼别墅: 元/月*平方米 联排别墅: 元/月*平方米 叠加别墅: 元/月*平方米 九层复式: 元/月*平方米 九层公寓: 元/月*平方米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元/月 商业部分: 元/月*平方米 如本物业未实现水电费抄表到户,则由乙方负责代为抄表,代收水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统一标准执行,并根据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甲方未达到预期全部售出的销售目标而造成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空置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与前款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相同。已出售但产权单位(人)超过期限仍未办理入伙手续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用由产权单位(人)承担。 (三)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根据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和行业指导标准每年进行检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乙方协商确定。 (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物业使用人拖欠管理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五)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负责编制方案,经双方议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执行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交纳上述资金并配合维护工作。 (六)乙方在接管本物业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时发生的启动经费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在本项目物业入伙前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前期服务期间乙方所需物品及装备在经过甲方批准后可先行购置,费用由甲方支付,并从上述启动经费中扣减。 (七)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政府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强行入伙、产权纠纷等),致使乙方在本项目入伙后服务费收入无保障而导致乙方管理机构亏损的,则甲方需承担亏损至乙方能收到正常的管理费为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考察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建设部(91)年ZBP30001—90之《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和乙方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由乙方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甲方顺利完成入伙过程。其中包括: 1本物业竣工后,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全部合格,消防系统须经消防局验收合格。 2依本合同提供管理用房,达到使用功能。 3本物业内应保证水、电、煤气“三通”,即拧开室内水龙头有水,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畅通无阻,打开电闸有电,电视、电话、煤气管线到户。 4本物业二次供水水质经防疫部门检疫合格。 5物业应采用通透式围栏与外界隔离,实现封闭式物业环境。 6完成物业内园林绿化。 7入伙前十五天向乙方办理物业接管验收,设备接管验收前须向乙方移交物业相关资料(移交清单于物业入伙前交付乙方)。 (三)保证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为按照国家验收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的合格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则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须在本物业入伙后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处理物业保修期内在保修范围所发生的各类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相关责任。 (五)本物业内设置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机动车停车场自动管理系统、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等技防设施,以利本物业的治安防范;与物业公共区域内安置环保配套设施如:感应开关、自闭式水喉、分类垃圾房(箱)。 (六)甲方按政府规定在本物业入伙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具备一定使用条件的、地面以上独套管理用房。 (七)办理物业承接手续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订货合同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含随机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所、设施设备的清单。 5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6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结合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 (三)在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共有部分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小区资源,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经营活动,为业主的生活提供方便,所得收益应用于补充管理经费,不得损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四)参照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五)建立本物业的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六)负责制定本物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遵守,并进行监督。 (七)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期间样板物业管理服务及其相应服务计划,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八)在早期介入阶段,根据物业服务的其他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本物业在配套公用设施、机电设备选型、安装等方面的建议。 (九)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十)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不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高空抛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服务目标 (一)执行政府有关法律及市、区物业管理主管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并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二)本物业一经入伙即按照ISO9001:20xx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完全入伙后一年达到该物业管理标准,符合ISO9001:20xx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三)乙方承诺:在物业符合政府要求的参评自然条件、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政府及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责任、义务,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下评比的情况下,与合同期内依次达到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物业服务优秀小区管理标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单方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三十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三)本物业预计入伙时间为 年 月 日,甲方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物业不能按时入伙而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给予甲方赔偿。因甲方原因使物业未能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有关入伙条件,致使推迟入伙或强行入伙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须给予乙方赔偿。 (四)本合同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五)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共 页,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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