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框架合同 |
范文 | 框架合同(精选18篇) 框架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标段委托乙方施工,现双方签订意向协议如下: 一、 合同工程范围 施工范围:暂定K10+600~K11+700标段范围以内的施工图纸中所有土建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等以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临时道路等全部临时工程及措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义务和责任。 二、合同工程造价 预算价约1.1亿元。(以最终完工结算价为准)。 三、管理费计提方式 1、计提管理费方式:按乙方所完成项目上报经业主批复的总预算价(税金除外)为基数,总承包部收取 以后,甲方另外收取 。如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则甲方奖励返还乙方1个点的管理费,则实际收取 的管理费。 2、税金按预算价单列,业主自行扣缴,不计入管理费提取基数。 四、计量方法 每月计量签证由分包队伍按总包部要求自行编报资料,并找监理及过控签字确认,最后将签证好的资料整理后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汇总统一对上报量。 五、合同计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按总包部结算清单计价提管理费后办理结算,在收到总包部支付工程款后15内支付给乙方。 六、材料管理 所有材料(除集团路桥总包部统供材料)均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采购的材料需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书及材料明细票据。若部分材料需项目部采购则按实际采购价的4%采保费计。 七、 渣场 原则上渣场由乙方自行选择合法的渣场;若乙方需甲方配合征地,则乙方需提前2个月选定好场地,该场地必须为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地,并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征地。其征地费用甲方按总包部结算金额计提管理费后为乙方办理结算。乙方自行选择的渣场必须为合法的渣场,若不合法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 施工道路 为本工程所需的施工便道均由乙方自行修建。 九、测量 测量由分包队伍自行负责,项目部提供控制点,其余由分包队伍自行负责。 十、保证金及保险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3%,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以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供给甲方。 2、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与总包部同步;另外增加进度保证金1%(包含在管理费内一起计提,满足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施工进度计划,项目部视分包队伍实际施工进展情况按季度考核后返还);竣工资料保证金0.5%(竣工资料交后并达到移交要求后返还)。 3、乙方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十一、变更索赔 若现场发生变更或索赔,则由乙方自行收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由甲方整理统一上报。变更项目单价原则与主体项目同步。 十二、预算、方案、签证及评定资料 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预算、工程量计算、图纸会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评审、签证资料、质检资料、竣工资料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审计工作 乙方无偿配合该项目的政府审计工作,并代表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或者总包部对审计单位的签字,乙方有权拒认。审计扣减的费用由分包队伍承担。 十四、资源保证 1、 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如果施工进度、资料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首先无条件增加人员、设备,先保证进度,以后再谈索赔。 2、 材料需要提前一个月备料,否则甲方提供备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制度管理 严格执行业主、咨询机构、监理、总承包部、项目部及现场管理机构下发的各项制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2供方:需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以下简称需方)签订时间:20xx年1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需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结构类型:框架 4、 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 二、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 1、方式: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机械设备,甲方只供主材) 2、范围:办公楼和展厅。 3、内容:本工程图纸设计或变更图中所有工程(办公楼由五层改成三层,包括钢筋连接及现场甲方物料的装卸,水电除外)。 4、现场所需机械(塔吊、龙门架、振动棒、提浆找平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及小型工具)、消耗材料(木锉、抹子、扳手、钉锤、薄膜、电箱、电线、电缆、安全帽、安全带、雨衣、胶靴等一切劳保用品)、小五金(钉子、扎丝、铁丝等),由乙方自购、自备、自维修、自保养,且要满足施工需要,有合格证等。 5、工作范围内不产生计时工。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必需的道路、场地。 2、工程施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教育交底工作。 3、及时支付工程款。 4、负责浇筑前的标高引测。 5、甲方管理、技术(施工)人员有权责令其因乙方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停工和复工,并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浪费及工期延误处以罚款的权利。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人工资所引起的对甲方有负面影响的事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实行拖欠工资十倍的罚款权利。 乙方责任: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自身施工人员的素质教育,一切听从甲方的领导、指挥、调动;虚心接受业主、工程部、监理部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和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将重罚,并清退出场。 2、班组必须指定现场负责人,负责与项目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和协调工作,以及安全质量进度的管理。 3、乙方必须派人收捡,每层做到工完场地清,如不及时收捡,甲方有权派人收捡,所产生的工费当天扣除。 4、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要求,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进行施工。 5、原材料节约:甲方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原材料必须厉行节约,随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除出来以确保现场的整洁。 6、所用材料走料台转运,严禁将材料及机械放置在外架上转运,否则每次罚款壹仟元。 8、原材料节约:甲方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原材料必须厉行节约,不能利用的及时清除出来以确保现场的整洁;要精心计算长度,以确保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杜绝浪费,严禁随手下料,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0元。 9、乙方必须对自己的班组工人加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中做到不安全不施工,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包括在工地现场外(非施工原因)和社会外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事故,均有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地整洁、料物分类堆放、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活完场地清,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罚款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1、遵守工地(仓库)一切规章制度,对暂时领借使用的工具切实保管、及时保养,丢失原价赔偿。严禁偷拿工地料物,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xx元罚款,并立即开除,清离出施工场地。 1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步实施。 1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4、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应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并试天气情况进行浇水养护。 四、工期要求: 1、主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基础后十天一层),班组早作准备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准备充足的劳动力(节假日和农忙不放假),保证劳动力不受季节、节假日的影响,如中途因劳动力不足或其它原因停工,或者放弃完成本工程的承包内容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后果,并且甲方将只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 50%的工程款。 3、乙方严格按照项目部和甲方拟定的进度计划时间表,保证工程只能提前,不能滞后,并合理组织好人员及其它技术力量,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如达不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组织人员突击,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市场价的两倍给予扣除。 五、工程质量及施工工艺流程 1、本工程为合格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及项目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保证各上级部门验收一次通过,若不按《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和已完成产品达不到验评《标准》合格要求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听取主管人员的指挥进行及时返工和处理,视其影响造成的后果,处罚50-1000元罚款,返工人工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在处理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工地产生的停工的一切损失费。 2、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达不到验收标准必须返工,如返工损失班组自己承担,并处以200-500元/处的罚款。 3、每次砼浇筑完能上人时,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施工,否则处以100元/次的罚款。每次验收之前,乙方应提前进行管道铺设,以保证没有蜂窝、麻面现象发生,如有每处处以200元的罚款。 六、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工人醉酒上工,赤脚上班,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严禁随意改动、破坏安全设施,一经发现处以50-500元罚款。 2、乙方班组长(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甲方会议,否则每次罚款50元。 3、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一经发现不戴罚款30元/人,班组长按50元/人累计计算。 4、严禁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如经发现500元/次。 5、严禁班组内部及班组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有发生,将处双方20xx元罚款,并相互支付医药费,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6、乙方严禁工人私自向外拿取工地物品或偷盗行为的发生,否则已经发现罚款伍仟元并清理出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文明施工制度: 1、乙方工人应向监理、质监站等上级领导讲话礼貌和气,严禁说粗话,顶撞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班组施工人员讲究公共卫生,严禁楼层上大小便,发现小便罚款50元/次,大便罚款200元/次。 3、宿舍内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造成事故由班组承担。 八、单价及付款方式 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单价 元/㎡计价。 2、本工程付款办法:每完成一层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主体完成付至工程量的70%,内外粉、地坪完成支付总价款的80%,交工付至总价款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浪费材料等其它行为进行罚款,不得无理取闹,并在付款时扣除。 九、违约责任 如乙方分包的工程未达到合格工程和合同条款要求,甲方扣除应付乙方的余款外,乙方应赔付给项目部及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的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调价和补偿要求,如有发生人员不足或造成工程停工局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所完成全部工程价款甲方按50%结付,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有乙方负责。 十一、财务制度 1、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件执行,没达到付款条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资金要求。 2、对班组的罚款、扣款每月统计,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借支中按实扣除,班组不得有任何异议。 3、在领取借支或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班组挪用人工工资,并发生相应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其他 1、因非班组原因导致工程连续三日以上停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工程进行中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司名誉的事件发生,例如:私自关闭塔机电源、打架、与项目部或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封项目部大门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如乙方达不到以上条款,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的终止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完毕,办清财务手续,合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4需方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材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售货商品的相关批发价: 1、 甲方公司向乙方购买华西村铝塑板。 2、 甲方所采购板材单价见双方确认的价格表,乙方如需调整产品价格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3、 乙方的商品报价含17%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二、 商品的质量保证: 1、 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行业标准。 2、 乙方提供板材样品到甲方封样,并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3、 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产品售后批量质量事故,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4、 在来料检验、产品制作、用户使用中,由于乙方产品技术、质量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多次投诉,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每次的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 技术资料提供办法:在提供每份订单的同时,以传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尺寸颜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误或在制作前未对订单清晰度提出异议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错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数量及时间: 1、以甲方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采购订单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及时回传确认采购订单,如有疑问需及时与甲方沟通;4小时内不回传,视同确认。 2、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其供货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天按未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偿付给甲方作为逾期违约金。如由于延误交货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交货地点及方法: 1、运费由乙方承担,到甲方仓库后装卸人员由甲方提供。 2、产品交付的数量以乙方送货单加甲方(仓库)签字为准。 五、包装要求:完整简易包装。 六、产品验收方式: 1、 乙方送货时,甲方指定专人验收货物的数量及破损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质检员按样品进行验收。 3、 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生产,甲方退回其产品,乙方按要求进度补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25号将当月发生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号支付此款(发票到后60天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对订单所定产品的数量与产品其他要求更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此损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更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拒发生后的当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拒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的证明。 3、按合同法执行,如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 3、合同生效后的订单、双方代表签字的补充合同、技术图纸、实物样品都是本协议的附属,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01-20xx年3月31日止。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5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 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 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签字):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章) 传真: 框架合同 篇6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号: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货联系人:阿莹/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7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上海(以下简称需方)签订时间:20xx年1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 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8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事宜,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物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商标、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 “采购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采购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采购清单”中的合同金额含安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清单”执行期内,清单内的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1.3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 “采购清单”中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为准。 1.4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甲方授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发出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月止。 2. 交货时间 2.1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2.2 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清单”后,必须按 “采购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清单规定的地点。 2.3 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当次“采购清单”;并同时按采购清单开具普通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与甲方计划号)。 3. 交货地点 “采购清单”约定的地点。 4.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采用支票或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4.1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 各条线路合同物资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的货款;“采购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正式发票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5.侵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 包装和装运 6.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6.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7. 质量标准 7.1 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7.2 以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8. 验收与质量保证 8.1 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非标产品收货按图纸收货。 8.2 检验方法 a)、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b)、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c)、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8.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计12个月,如“采购清单”有不同约定的,以“采购清单”的约定为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7天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化工类物资按照出厂时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限,交货时物资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内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时间。 d)、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伴随服务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 违约索赔与赔偿 10.1 误期索赔 10.l.1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货期交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次采购清单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交货超过6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甲方有权: 1) 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疏忽,或 2) 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或“采购清单”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10.2 质量索赔 10.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甲方退货,乙方应将甲方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0.3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0.4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0.5 乙方提交的货物产生的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产品责任事故适用相关法律的制约。 10.6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1. 不可抗力 11.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 (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合同变更与修改 12.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2.2 采购物项的调整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其提供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2.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 税费 13.1 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其他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3.2 在中国境外和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14.2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或主要项目分包出去, 2)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3) 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单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5)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15.2,15.3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相同或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5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30)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6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7.2 “采购清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银行费用 在甲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0. 其它 20.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0.2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0.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9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 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发起人据实填写)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_ (建筑工程分项工程施工项目)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减) 1、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规定内容承包,除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其他约定) 三、合同工期 (发起人据实选择、填写) 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完工日期: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完工日期,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工/ 实际竣工日期:乙方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后,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并接收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工程接收单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自单位工程开工之日起 天 四、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减) 1、工程质量标准: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执行,必须达到合格。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具体的施工要求如下: (1)各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必须自检合格后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检查,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影像资料等)。在甲方同意后方可隐蔽。如乙方擅自隐蔽的,必须无条件拆除隐蔽层提供甲方进行查验,费用由乙方自理,工期不予顺延,并需另行支付甲方壹万元/次的违约金。 (2)施工中甲方、监理方现场人员有权随机对乙方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限期内整改至合格。 (3)乙方应提供相关工程材料如下: a、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的国家要求的施工资质; b、施工前应有经过甲方有关单位确认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c、施工前应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方案)设计; d、本工程所用的各种设备、材料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出厂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e、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检测记录和报告等; f、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的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安全文明施工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减) 1、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南山集团等单位的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清退出场,发生的一切处罚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经济和法 4、乙方施工现场应达到烟台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并与总包单位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残渣废料清理干净。 5、(其他约定) 六、 合同价款与支付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选择其一据实填写)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为: 上述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和检测试验及水电费等,以及在签订协议书时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等的采购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材料人工费市场价格调整等风险费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本工程暂定工程总量为 ;本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以下为两种价款合同的约定,选择其一)结算时,以具体施工内容为基准,根据甲方预算审计部门确定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工程款。若有增减和设计变更追加的工程量,竣工结算时应据实增减,其取费价格仍执行原定价格。/结算时,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本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既为本工程结算定案总造价,由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填写) 3、其他约定: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减) (1)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并按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交纳,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2)乙方收取工程款项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建筑类通用发票和本工程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缴税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中扣留,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双方对竣工结算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中介机构,对本工程造价进行一次性审查定案,该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甲乙双方无条件认可,并以该审查确认的最终结算值进入决算。 (5)(其他约定) 七、材料采购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填写) 1.本工程所有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和检测验收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和行业颁发的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否则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甲方现场人员随机对材料质量进行抽验,如发现乙方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更换为合格材料,工期不顺延。 2.材料用于工程前应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交材料样品、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以备检测,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工期不顺延。 3、(其他约定) 八、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减) 1、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施工工程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直至乙方有能力组织符合要求的施工时止,工期不顺延。 2、竣工验收时乙方施工工程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施工过程中或竣工验收时,如甲方发现乙方施工工程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小时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本工程所涉及的检验试验费、评估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其他约定) 九、工程质量保证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填写) 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如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期与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不一致的,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 2、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维修完须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派人抢修或未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实施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质保金中双倍扣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其他约定) 十、违约责任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删) 1、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暂定总造价/固定总价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逾期完工的; (2)施工中或竣工验收时,未按甲方限期整改要求,整改合格的; (3)乙方未按约定或甲方要求交付各类资料,经甲方催告后五日内仍不移交齐全的(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并继续交付资料的义务); 2、经过两次以上(含两次)未能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暂定总造价/固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及工艺等原因导致本工程根本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如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在施工现场闹事或引起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次。如甲方因此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最终承担相关处罚费用。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造价20%的违约金。 6、(其他约定)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删) 1、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暂定总造价/固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工期延误时间累计超过 天的; (2)接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两次以上(含两次)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或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累计超过 天的.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3、(其他约定) 十二、其他约定 (发起人参照如下约定据实增删) 1. 价据实增减相应费用。 2. 要求,否则将给以伍万元的违约处罚,该违约金将用来奖励保勤的施工人员。 3. 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故意拖延、拒绝配合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4. 5、(其他约定) 十三、协议生效 (发起人据实填写)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___日 协议订立地点:山东省龙口市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10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验收方:;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货物验收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拒绝付款在内的措施,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补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电话通知时已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的逾期交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货物总价 %的逾期交货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11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 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 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 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 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 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 %为限。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石化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 第二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框架合同 篇12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框架合同 篇131.双方当事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供方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以供方遵照执行。 3.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和/或服务。合同期内供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产品和/或服务。 4.价格条款 供、需双方书面约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条款。 5.订单 5.1订单确认: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对需方订单书面确认(传真件有效,且应由供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与协议主体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各项内容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供方须全面履行。 5.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内对订单进行书面确认,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5.3订单交货期:除非需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推迟。 5.4订单终止: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需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供方如需终止生效订单,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交货 6.1交货服务: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产品交到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 6.2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于交货前通知需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供方送货单必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不得涂改。 6.3供方必须满足经供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的要求,按时交货。当需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 6.4备货:供方为保证满足需方要求,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 7.收货及检验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产品后应当清点,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并由需方质检、仓库保管员、订货的采购人员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此送货单方有效,缺一人签字视为此送货单无效,然后办理收货手续。收货确认后,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收货手续在供方将合同产品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后最迟三个日历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需方已对产品检验确认。 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灾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但供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灾失承担全过程的责任)。在此之前的产品灾失与损坏由供方负责。收货确认后,需方享有产品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8.付款 8.1合同产品到达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以需方书面确认为准)后,双方依据相应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8.2付款方式:以订单为准。 9.培训和服务 9.1培训:供方承诺对需方的相关人员免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为需方合同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直至需方人员掌握相应技术为止,协助需方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9.2保修期:供方应按照双方对保修期的约定对合同产品和/或服务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9.3保修期后的服务:保修期满后,供方应按照商务协议/订单的要求提供保修期后的服务或指定第三方提供这种服务,供方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当由第三方或需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供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或需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备件和技术支持以确保第三方或需方能履行此种服务,并且在由第三方承担维修服务时,供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维修义务,则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包装 除非需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包装物应由供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必须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供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11.品质条款 11.1技术规范:供方保证按照商务协议和/或订单中的相应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包括通用技术规范、类型技术规范及型号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协议、交验标准等”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必须通过需方的“检验”成为合格品,方为需方所接受,否则,需方有权予以拒收; 11.2缺陷产品的处理:对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供方应承担责任的有缺陷的产品,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赔偿或退货,退货的应当同时退回货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时进行相应抵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的缺陷产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上述措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此相关的故障诊断、产品的修理、挑选、替换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11.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14.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另一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3)任意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任意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5)任意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另一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7.违约责任 18.一般条款 19.1保证责任:当供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需方可选择要求供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有权在以后相应货款中直接扣除。 对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取走;若在规定时间超过后,供方仍不取走货品,需方可用供方费用将货品返还,委托保管或变卖后抵偿保管费,在此期间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已预见到产品可能作为元器件被用于需方制造的成品中。如产品的质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论该质量及功能上的瑕疵发现于需方制造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需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后,供方均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致赔偿需方的损失。如该瑕疵导致需方就其成品对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责任,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9.2不能或延期交货:如果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供方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需方,并同时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3若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则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4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同标准包装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 19.5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或由守约方从相应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0.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得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分包、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 20.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供方人员:供方须确保供方人员在需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需方的有关规定。 20.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0.6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20.7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仲裁条款。 20.8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20.9继任者: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的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0.10本协议的签署只是为双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供、需双方仍是独立法人,仍可继续在各自政府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开展其合法经营活动。供、需双方并未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信托等关系,并且供、需双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 20.11本协议适用于供方关联公司与需方之间的合作。供方关联公司是指与供方在资金或经营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或控制关系,或者在资金或经营上与供方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方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20.1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0.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14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 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 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 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 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 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 %为限。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石化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 第二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框架合同 篇1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指定地区进行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1.商品名称 2.经销地区 3.协议有效期 4.独家代理权 4.1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经销地区销售本协议第1条所列商品。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上述经销地区的有关代理产品的咨询或订单转交给乙方洽办。 4.3 上述4.2款生效的前提是:乙方确实并努力从事本项目的推广工作。 5.甲方责任 5.1 甲方保证对其所销售的产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5.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惠价格。 5.3 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运输到经销地区省会城市的费用和保险费;甲方保证用最快捷与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运输。货物的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设备的二次运输由乙方负责。 5.4 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最终客户要求的保修责任。 5.5 合作初期,甲方负责提供工程安装、调试调测、技术指导、技术交流等技术支持。 5.6 甲方应按照最终客户要求提供设备进行试验局开局并提供技术支持。 5.7 产品质量应该严格满足通信设备行业规范和要求,满足进网的质量要求,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甲方应该给予赔偿,详细见《产品供货质量合同》。(合同与签订供货合同时签订) 5.7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专利、商标、行业设计、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或所有权,所有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乙方被乙方的最终用户或其他权利人索赔,全部赔偿金额应由甲方支付。 6.乙方责任 6.1 乙方应积极推广、拓展甲方的产品,业务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2 乙方负责协调与最终用户的关系,推动项目正常实施。 6.3 乙方负责项目按时验收,按时回款。 6.4 乙方配备适当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乙方掌握了设备的性能后,由乙方负责工程安装等工作。 7.市场推广 在市场推广活动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 8. 合作方式: 8.1 由乙方负责协议区域内的销售产品,使用乙方商标,由乙方进行销售。 8.2 合同由乙方与最终客户签订,甲乙双方再签订买卖合同,乙方负责工程安装。 8.3 合同执行价格见附件。 8.4 货款支付方式: 8.4.1 预付款: 8.4.2 到货款: 8.4.3 其他剩余款项: 8.4.4 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部货款3个工作日内,给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现在甲方可以提供普通发票或者抵扣率为4%的增殖税发票,以后甲方可以提供17%的增殖税发票。 9.设备维护 9.1 保修期内现场维护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9.1.1 甲方负责对乙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维护培训。 9.1.2 甲方按照合同数量及故障率提供相应数量的维护备品备件。 9.1.3 乙方遇到重大技术问题,甲方有提供技术支援的义务。 10.不可抗力 10.1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将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10.2 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本合同。 11.法律效力及违约条款 11.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及代理关系,并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11.2 协议双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将以上内容以文字或其他传播媒介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11.3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16甲 方(委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 方(代理人): 丙 方(供应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采购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与丙方签订和执行本协议项下每次采购合同和甲乙双方签订对应销售合同的相关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 以下货物信息由委托方(甲方)提供并确认: 二、货物包装、质量保证和索赔及售后服务: 本协议中全部货物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验收方法等均由甲丙双方自行约定,如因此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有关货物质量、数量和技术标准、产品包装、检验、验收及质量保证和索赔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丙方负责并直接向甲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 四、交货过程中运输及保险事宜及费用: 1、丙方负责办理交货过程中的运输并承担运往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丙方负责办理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以及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的所有风险由甲方负责承担。 2. 丙方负责合同货物在抵达交货地点时发生在运输过程中的缺少、损坏等情况时,办理索赔手续并承担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若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予协助。 五、支付条款: 1、丙方需要乙方开立货物总金额的不可撤销国内贸易的跟单即期信用证。 2、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支付相应的货款金额前,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丙方出具议付信用证需要的收货凭证,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每次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对应销售合同货款的三日内,乙方扣除应得利润为货款总额的 4、若在乙方开证后至信用证到期日,因任何原因三方未能执行本协议,则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开证额度占用费为开证金额0.3%作为乙方开证补偿。 5、三方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 开 户 行 : 账 号 :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及帐号: 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六、解决合同争议办法: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三十(30)天以内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具有约束力。败诉方除应承担仲裁费用外,还应承担胜诉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全部实际支出。 七、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水灾、火灾、地震、暴风雪、旱灾、雹暴、飓风、战争、政府禁令或其它不可预料的事件且当事方不能控制、无法避免、则无法克服,则任何一方不对协议部分或全部未履行而负责。然而,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将尽快通知另一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且不晚于该事件发生后14天向另一方发一份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书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十(10)周以上,三方将协商本协议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六(6)个月内三方仍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条款 1. 乙方依据本协议,与丙方签订采购合同,如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丙方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甲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样乙方依据本协议,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由于丙方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乙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甲方签订对应的销售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丙方独自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丙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条款 协议三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提供给第四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秘密(包括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的一年内)。所谓商业机密,包括双方的价格信息以及其它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信息。三方应同时要求其相关雇员也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十、其它条款: 1.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和丙方的以上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甲丙双方应保证对乙方披露的与销售货物及货物本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对于任何不真实披露给甲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丙方须对于此不真实披露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3. 丙方不能如期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须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根据具体供货情况分别签订的购销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与本协议产生歧义或冲突,应以本协议规定内容为准。 5. 如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有任何修改,提出修改一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6. 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往来的函件包括且不限于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均按照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予以送达,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7.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其它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委托人): 代表人: 乙 方(代理人): 代表人: 丙 方(供应商): 代表人: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17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见附件:《采购订单》 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或《技术质量保证协议》,并符合国家环境要求。 特别约定:甲方的质检人员抽检初验合格办理标的物入库手续后,如果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隐蔽瑕疵、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 个月(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包装标准》或附件。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厂区。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执行。如发现质量问题(隐蔽瑕疵除外),甲方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检测过程中发生的破坏性检测,样件由乙方提供或从乙方货物中扣除;外委检测中所发生的费用,直接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或乙方打款至甲方指定帐户。 第八条 结算时间、方式:自20xx1月1日开始,执行 天的账期(以发票日期为准);结算挂帐货款以银行电汇、汇票或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乙方同意保留20xx年供货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固定押款),如双方终止合作,应以书面形成通知对方,自双方确认终止合作之日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凭质量保证金和固定押款的收据(原件)予以结清; 第九条 甲方每次采购下达的订单,乙方必须在四个小时内签字、盖章后确认回传,否则因订单回传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定单要求的数量、日期送货,如不能按照要求及时送达,则需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支付当批货款的1%/每日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每次送货的数量必须是在订单之内,不得超出,欠缺者提前通知甲方确认。 第十二条 甲方检验部门依据公司的检验标准和抽检方案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后不合格品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来分类,将不合格品分为三类(与进货检验标准一致): A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极其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B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对于A类、B类不合格品采取退货的处理方式,乙方承担运输费用并免费为甲方更换同型号合格产品;对于C类不合格品因甲方生产急需使用的,甲方有权采取退货或降价接收的处理方式;质量索赔及处理按《质量保证协议》内容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解除合同必须负责把乙方库存(甲方已经下达订单尚未交付的部分)消化完毕,乙方产品不合格或有重大违约行为除外; 2、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商; 3、合同到期或对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检验收及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时,执行本合同第十二条款项; 2、双方约定交货日期,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的步骤(由乙方承担费用)以加速交货:如果迟到小于2天,提供快运,由乙方负担费用;如果超过2天但小于1周,提供空运,由乙方负担费用;如果超过1周迟到,由乙方负担费用空运,且超过1周的每天将支付该批货物价值1%的违约金。 3、乙方在供货年度出现1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乙方付款帐期延长15天;凡在供货年度出现2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付款帐期延长30天;凡在供货年度出现3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付款帐期延长45天,以此类推„ 帐期延长的,自延长之日起3个月后恢复原帐期。 4、甲方按双方约定及时结算货款(节假日顺延除外),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索赔滞纳金。乙方开具发票时必须附带和发票对应的送货单或送货明细,因不附送货明细或数量不符不能办理入库手续的甲方将把发票予以退回乙方重开;如因乙方本批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结算本批次货款不及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持当地政府证明)造成合同履行延迟或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致同意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每批货物都附有产品送货单、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或材质保证书; 2、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质量保证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如甲方在收货中发现产品数量与乙方送货单所标注的数量有差异,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反馈; 4、产品价格经双方确认的最终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5、质量不合格但发票已经送到甲方采购人员的,甲方采购人员把发票寄回,乙方予以重开; 6、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准确清晰,因所开发票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7、发票开具时间必须迟于发货时间,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发货而提前开具发票的甲方将有权将发票退回,乙方重新开具发票;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期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18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提供动态无功补偿产品的专业厂家,并期望在相关行业市场上销售推广其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动态无功补偿产品方面具有销售、推广、维护服务、技术支持能力的专业公司,对相关产品的市场有丰富的经验和认识,并期望在相关行业和渠道推广重庆西威机电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 双方为共同利益竭力合作及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望;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1根据双方协议,甲方在此指定乙方为重庆西威机电有限公司动态无功补偿产品的湖南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指派并保证将遵照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执行此委任。双方合作模式:买卖:【 】 代理:【 】 贴牌:【 】 1.2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完成甲方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依据乙方销售情况考虑降低对乙方的待遇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1.3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其他厂商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4 双方业务配合方式:乙方第一年不确定销售任务,项目信息及时汇报至甲方,甲方给予人员配合。如第一年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超过1000万,甲方可考虑授权乙方在湖南省区不超过三个行业的总代理,双方另行协商。 2. 费用划分:原则上所有的销售费用均由代理商负责支付,需要甲方销售及技术支持人员进行配合工作时,出差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 销售合同可由甲方与用户直接签订,用户的货款直接打到甲方的账户,甲方在货款到账5个工作日内,按照回款比例向代理商支付相关佣金,但甲方所承担的额外税负将予以扣除。或由甲方授权乙方和用户签订合同,同时甲方和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按用户方付款条件同等比例进度付款给甲方。 4.售后服务:甲方承诺一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5.甲方将通过已系列定期市场活动(如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广告、户外广告牌、促销、新产品发布会、各种研讨会、巡展等)加大宣传和推广甲方权系列产品的力度;将重点强化在以上市场活动中对乙方的支持。甲方应将一季或一定阶段内的市场活动计划通知乙方,使乙方能指定相应的方针。 6.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全国市场推广计划,全面配合甲方行动。乙方的宣传计划必须以迅速开拓渠道及行业市场为目标,符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政策和策略。乙方在实施中涉及的费用,将以其市场基金为主,不足部分,如需甲方支持,经乙方提前申请,甲方将尽最大努力给予乙方人力物力及费用方面的支持(甲方不承担未经与去商讨并得其认可的活动经费)。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和帮助乙方实施其渠道拓展计划和活动。 7. 甲方举办的市场活动如涉及乙方的渠道和行业范畴,应在此前就活动内容及细节与乙方沟通,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适当的工作和费用。 8. 甲方将强化建设并长期稳定的保持一个能够提供优质服务个技术支持的技术部门。甲方将定期为乙方员工提供销售、市场和技术培训(尤其是对新产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将用各种方式为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信息和资料,将提供给代理定期更新的技术参考手册,将建立用户热线咨询电话。对代理商和用户提出的各种有关产品技术及服务的问题,甲方将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电话答复。 9.1 乙方同意:商标为甲方独家所有。凡涉及到甲方产品的任何事物,都必须经甲方对商标许可的书面同意和认可。甲方有权指明,决定和批准涉及甲方产品的销售、经营、推广和代理的所有标准及程序。 9.2 甲方允许乙方在宣传推广和代理销售激发产品时可是有所有带有甲方商标的包装、标签、展示品、贴纸、广告、宣传等的任何材料。乙方只能以甲方批准的形式和方法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且只能用于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范畴。 9.3 所有乙方使用甲方商标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促进双方共同利益的。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损害玷污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乙方必须对因未严格遵照本协议内容执行所造成的任何赔偿要求、损失、费用和给甲方造成损失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且有权通过任何合法凡是追究乙方责任。对严重错用商标或侵权的代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包还代理合作协议在内的一切协议。 10. 本协议有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有一年。此后,除非双方中的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协议有效期限和自动延期一年。发生本条下列(a)到(g)项中的任一情况时,发现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之日起的30天内令双方满意的纠正补救或消除此情况,则发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的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且立即生效。 (a)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b) 另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的)。 (c) 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以致任何一方无法实现协议项下的主要目标。 (d) 因收不可抗拒时间阻碍超过90天,不可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e) 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法规和/或制定的任何政策、法律或规定给任何一方造成严重不利的后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和/或进行必要的调整。 (f) 一方在公关场合,通过媒介或官方渠道(包括与政府官员私下接触)严重损害另一方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g) 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协议。 11. 本协议终止或到期时,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和许可将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多有与甲方商标及知识产权有关的一切事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决定,通过与甲方书面联系的形式立即将所有的任何部分涉及甲方知识产权内容的保装、标签、展示、交易、广告、宣传品和其他材料交还给甲方或者销毁。此义务和责任在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甲方对甲方产品的服务承诺继续有效。 12. 自双方和产生争议之日起60天内如不能达成双方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争议将呈交并最后有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的规定和程序裁决。仲裁应在湖北武汉进行。仲裁将裁决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和争议所引起的其他费用。仲裁的结果将是最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可在就有关合同的该项争议提起诉讼。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庭可以执行此裁决。 13.协议(包含附件)用中文书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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