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装饰合同 |
范文 | 装饰合同(精选17篇) 装饰合同 篇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装饰合同 篇2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 bp机号: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装饰合同 篇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XX平方米 4。设计工程范围: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装修设计方案图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20xx年X月X日前 2装修施工图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20xx年X月X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xx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XX平方米 4。设计工程范围: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装修设计方案图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20xx年X月X日前 2装修施工图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20xx年X月X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xx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5发包人(以下简称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遇天气或甲方原因无法施工的,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 2、工程款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定后,乙方材料进场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作为备料款; ②泥工工作结束,木工进场前,甲方再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作为进度款;木工工作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再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作为进度款; ③余款总工程款的5%于工程竣工决算后七天内付清。(工程施工完毕后,按双方签证单价的价格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 六、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①甲方指派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理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施工时,甲方应提供水电并腾空室内物品及工程装饰申报相关事宜,以方便乙方施工。 (2)乙方工作 ①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 ②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④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施。 七、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承担。 八、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加工程项目,必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按实际增加结算。 九、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方法 ①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和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变更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则造成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拾天内作出工程结算书,送达甲方,甲方在一周内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量复核。乙方施工的内容在甲方正常使用下,乙方保修期为壹年。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如要改变施工方案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纠纷处理 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两___份,双方各执___壹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6业主(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楼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委托方: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5.工程总造价款(金额大写) 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中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2.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及施工质量均有乙方负责。 3.在一年内使用期间卫生间及生活阳台、厨房等居室如出现漏水情况,以及居室内的强、弱电线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损毁坏和乙方施工范围内)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整修,在整修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甲方即付前期工程总价百分之六十材料费用,中期款项在水电改造完毕后由业主陪同验收和量尺,水电改造费用在验收完毕后必须同工程总价中期款百分之三十五的费用2日内一并结完。待工程完毕,付最后百分之五。 2.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收据凭证。 3.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同时验收合格,且未结清所有工程款时,乙方有权不交付甲方房屋使用。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完工程价款的,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乙方,直到付款为止。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付款支付给甲方,直到交工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期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施工原因方面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五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要分段验收以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 3.甲方如果不能在乙方指定期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订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如果确实需要拆除和改动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线管,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施工中如果需要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居打好招呼。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延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论处。 4.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十二个月。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应按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三十五作为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办理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与本合同附件向双方盖手印,签字后生效。 2.补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7发包方(甲方):浏阳市公路局 承包方(乙方):湖南省永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1 1。2 1。3 1。4 1。5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浏阳市北正北路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 1。7 工程质量:优良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零贰拾伍元陆角柒分第二条 2。1甲方工作开工前天,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3。1乙方工作乙方应按甲方有关指示及修改变更进行装饰施工。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4。1关于工期的约定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交付乙方因赶工采取得措施费用。 4。2 4。3 4。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5。1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52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5。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6。1关于工程价款和结算的约定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结清。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7。1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8。1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协议范围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附件 (1) (2) (3) (4) (5) (6) 乙方(盖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预算书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其他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8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权属(房屋所有者姓名): 1.3 工程结构面积: 。 1.4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1) _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天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委派 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 15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邻里的关系;协肋乙方做好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3.7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 附则 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4.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装饰合同 篇9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10发包人(甲方): 电话: 承包人(乙方):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展厅电路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展厅电路工程(主进线接通、安装三个排气扇、三个插座、更换电路控制箱) 1、工程地 。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承包。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3、工程期限年月日,竣工日期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甲方以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上送报酬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开 2、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预付30%的工程报酬;预付款到帐后,乙方即开始制作。如因甲方预付款延期而影响展厅电路工程不能如期完工,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其余70%的工程报酬。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1、开工前 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管方的关系; 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户名称: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持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施工中应确保设备与人员安全,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质量必须符合设计、相关标准、规范有关规定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手写无涂改并经双方确认后与印刷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办公室装饰施工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项目内容 工程名称:办公室改造、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工程内容: 1、一楼增加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墙一道,房间刮腻子,拆二楼组合写字隔断重新安装到一楼。 2、二楼堵门口一个,拆隔断墙一道;二楼原办公室外间由一间改为两间,并且刮腻子。 3、详细做法见附图及说明。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有增减项目可作调整,没有其他变动外不做调整执行一次包死。 二、合同造价:叁万元整。 三、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材料进场后,付工程款20__元,工程验收合格提供建安发票后再付90%元,余10%作为保修金,一年后全部付清。 四、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__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__ 年 月 日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按照现场签证及变更图纸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程。 3、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4、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材料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换,造成的时间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5、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后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甲方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及进度,并配合施工。 7、工程验收:由相应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并出具工程量核定单,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安全要求: 乙方严格按照“安规”进行施工管理,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若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 乙方 :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月 日 装饰合同 篇12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针对业主的居室所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 2、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3、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应文明施工,工人不得在现场做饭及居住。 4、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理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对于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经甲方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 5、乙方在进行水、电路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质管材或护套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如支付工程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应按照变更后的金额重新确定付款额,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及时到位。 7、乙方承诺在工程验收20日后,由甲方邀请国家环保检测机构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改善不合格项目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工程验收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9、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变更,工期顺延,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0、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居室的水、电路布置图及完整施工资料。 备注: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约定,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13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本站合同范文·建材订货合同范本·简单装修合同·工装装修合同·门面店面装修合同·办公室装修合同·室内装修合同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1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600*600其松牌石膏覆膜板吊顶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楼层室内覆膜板吊顶 4、陈包方式:材料、人工双包 5、工期,有效期为天。 二、工程总造价:按实际平方面积计算。 三、甲、乙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 2、指派,保持通讯畅通),为驻 工程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协调工作和其他事宜。 3、负责协调乙方与工程各方的关系,并配合成品保护。若其它项目施工损坏成品,由甲方负责协调恢复。 (二)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底计划,交甲方审定,按受甲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服从甲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统一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指派(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为驻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近期完成工作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各项事宜,并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标准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在隐藏工程完成后应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甲乙双方会同有关方面进行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 五、工程及结算方 1、吊顶单价为: 2、付款方: 3、计算方式:每平方米实际收方计算。 六、工程约定 1、本工程进行主要材料需经甲方指定人员签认后方可施工。 2、本工程面材:600*600石膏贴面板。(覆膜板、见样品) 3、32#雪花白色烤漆形凹槽龙骨。6毫米丝杆(见样品) 4、其它施工要求祥见施工设计说明。 5、若有施工变更,以变更后施工为准。 七、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自行负责及时返修。 2、乙方工程工期末按时交工,应按合同中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赔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末按照规定操作所发生安全事故由 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工程中途停建或设计变更及其它因素影响,对乙方 造成停工、窝工、返工、材料损失积压,设备搬迁等损失,甲方应按合同中工程总造价的 %进行向乙方赔偿。 5、工程经验,甲方擅自提前动用或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或撤掉材料,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调解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注: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纪要、设计变更等。 十、本合同自向、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联系电话:电话: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 联系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15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样板房内的家具及饰品等购买、摆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1、按家具布置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3、承包方式是全包形式,则摆放家具及饰品的涵盖性应按乙方软装设计方式进行,即并非所有空间都有软装的家具及饰品。 第二条 承包内容 共 3 套样板房家具及饰品进行购买及摆放,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样板房软装饰设计方案及样板房定制类产品清单) 第三条 工作期限 1、 本项目合同总工期为工期从乙方收到甲方 (不含节假日)。 2、本项目完工日期为 月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如遇以下原因,可以顺延工期: 甲方无法提供正常的进场条件。 甲方未按期支付全部货款及交货前应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协议变更方案、更换货物,则合同价款及履行费用按变更后的方案据实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代表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作的进展及监控,对所需购买的物品予以确认,以甲方满意为准。 2、负责对实际购买量进行核算,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付款。 3、甲方负责安排木工等工作人员配合乙方实地工作,并提供正常的进场条件(细保洁完毕),所有甲方安排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产品清单内费用含次上门陈列服务, 超过次需要乙方提供陈列服务, 乙方收取每次200 元的服务费. 2、乙方负责本样板房的, 超过, 乙方按乙方门店店堂公示的条款收取运输服务费. 第六条 项目款支付和结算 1. 合同签订后100%的货款(即 (大写, 乙方按清单及时备货, 收款后给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之发票. 第七条 退换货和增补商品条款 1. 合同清单中家具类, 灯具类, 纺织品类不接受退换货. 2. 外采部分产品不接受退换货. 3. 在购买产品后10天的期限内,并且保证不影响产品第二次销售和包装不损坏的前提下,饰品类接受饰品金额2 %的产品退换货, 超过2 %金额的饰品退换甲方需支付等同于产品金额15%的二次运输和包装费. 4. 在合同清单之外商品, 甲方增补商品产生的货款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 第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及标准 1、项目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派代表到现场验收,验收以设计图、修改附图标准进行。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没有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满10日,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项目质量。 2、如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应立即清理工程现场。如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立即修正、更换或重做,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价的0.5% 计算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合同货款,如有延误,每延迟1天,按应付价款的0.5%计算违约金。 3、如有一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全面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项目内所有通知、变更签证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项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16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甲方应在签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17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预算书。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 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算。 (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人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 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收据向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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