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管理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
范文 | 物业管理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物业管理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为确保的作业安全、顺利进行,依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管理项目实际情况,有效维护管理项目施工作业环境与秩序,特别制定本协议书。 1施工及生产作业进场前 1.1乙方须持有乙方公司及与本施工作业内容相对应的政府核发的真实合法有效之全部证照、资质证书、专业特殊工种岗位证照,并在施工作业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前述文本复印件一份备案; 1.2乙方须指定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在施工作业开始前提交予甲方,以便于及时联系与沟通: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电话: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电话: 1.3乙方现场施工作业全体人员须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证件、特殊工种证件等,并于进入现场前提交甲方复印件一份备案; 1.4乙方在施工作业进行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尽的查看,并制定合理有效相应的施工作业方案、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应急预案; 1.5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对进场全体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情况交底、技术交底、专业规范规程交底,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门全面的安全管理方面、应急处理方面、安全防范方面、施工作业管理要求方面、施工作业规范规程方面等进行专门的教育与培训,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 1.6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前往甲方指定部门办理有关进场之各项手续,并提交相关各类文件资料,签署本安全协议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 2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2.1负责向乙方传达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规定等及甲方安全管理要求; 2.2负责收存各施工作业单位所提供的各种必要的施工及安全文件; 2.3负责定期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随时的检查,乙方应给予配合。 2.4负责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或违反管理规定之行为等,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并应规定时限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5对于乙方未及时进行改善、整改或防范时,甲方有权视情节与情况,给予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处理,乙方应予接受; 2.6全面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3.1接受和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监督与检查; 3.2在施工作业期间,对乙方全体人员人身及财产、施工作业、机器设备工具车辆等及现场可能涉及到的区域之各项安全事宜负责;承担因现场区域内各类安全事故所引发的全部责任; 3.3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应随身佩带临时出入证件,各类机器设备工具车辆以及人员等须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进出现场,不得擅自使用非指定路线; 3.4施工作业堆物堆料、车辆停放、机器设备工具放置等,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 3.5所有用于施工作业之机器设备工具车辆等物品,应符合国家政府之规定规范并须在每次使用前进行严格仔细的检查和测试,按国家政府之规定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以确保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3.6在每次施工作业结束时,应安排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切断全部水源、电源、气源、火源等,收好各类物品材料,查看设备设施情况,在确认无任何安全问题、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7乙方全体人员须始终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的相关操作规程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违规操作作业和野蛮施工作业,现场张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应设专人对前述各方面进行不间断的检查与纠正; 3.8不得利用施工作业现场或提供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9随时清理并不得随意丢弃堆放垃圾、废物废料及易燃物品; 3.10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不得破坏损坏、挪用占用、阻塞消防设备设施; 3.11施工作业现场应按规范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材,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吸烟、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液化石油气瓶及乙炔发生器、强热光照明等; 3.12根据施工作业需要合理计划限量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单独放置并设专人保管看护。在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明火作业、电气焊、油漆粉刷、防水作业、材料切割等作业时,须严格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操作。 3.13严禁使用和存放易腐蚀、放射性物品与材料; 4高空施工作业职责 4.1乙方单位必须具备政府专门部门发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与资质; 4.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取得政府专门部门发放的专门资格证书,并应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4.3乙方应确保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良好的体能和精神状态。乙方应为高空作业人员购买必要相关的保险; 4.4乙方须制定专门的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高空作业方案与安全保障方 4.5按; 4.6乙方应由专门人员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专门严格的规范规程规定之培训和教育,其本人应具有专门的知识与技术,了解知晓高空作业规范、规定、程序并严格执行; 4.7凡遇有不良天气,如大风、雷、雨、雾、高温、高寒等天气,或有可能发生危险之情况出现,应停止高空作业; 4.8在每次进行高空作业前,须有专门人员对机器设备、工具、绳索、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相关各类物品本身情况,对机械设备、工具等状态、性能、安全程度及牢固与连接程度等进行全面彻底仔细的检查,在确保无任何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使用; 4.9在每次进行高空作业前,须有专门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严格的教 育、培训和要求,对作业现场情况、机械设备、工具等相关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交底; 4.10在每次进行高空作业前,须对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与系统及防护用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绝对合理有效; 4.11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在现场划出有效可靠的安全区域,设立围栏围挡或警示带等,在明显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安排专门人员全程进行监督、看护和管理; 4.12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工具袋,以便放置小型物品材料工具等。严禁在钢管、脚手架、建筑物上随意乱放各类物品,防止物品掉落,严禁向下或向上丢弃抛扔各类物品; 4.13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并专门的安全带及绳索,安全绳索上方应独立栓接牢固且严禁与载人设备连接; 4.14必须严格在设备设施额定荷载范围之内进行操作作业,严禁超载使用;严禁上下层同步进行作业;严禁在作业时存在嬉笑打闹等有碍安全的一切行为; 4.15高空作业单位须对作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 5其他 5.1本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承诺确保严格遵守; 5.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5.3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修改补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变化,即刻按国家变化之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4如有必要,本协议书由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进行备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2甲方(物业使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地址: 物业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按照权属登记测绘面积确定)物业产权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在 所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 起至甲方使用物业结束之日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协助与配合乙方共同维护本物业公共秩序和公众利益。 (三)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应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得实施,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如需额外使用公用设备(如场地使用、供电增容等),还需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五)承诺遵守物业的消防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安全防范,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物业范围内使用明火。 (六)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水电管线、空调、消防、弱电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 (八)承诺与乙方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的保险或保管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物业楼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并书面或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三)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乙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六)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编制本物业管理服务财务年度计划和工作计划。 (八)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保洁服务、绿植租赁等其他有偿服务。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设备设施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楼内消防设备设施、防盗系统、绿化、道路、路灯、渠道、池、井、路牌、文体设施和共用设备设施使用的房屋、场所等。 (三)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 1.本物业范围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保洁; 2.本物业范围内树木、花草、绿地的养护; 3.本物业范围内园林建筑及其他园林设施的维护。 (四)秩序管理。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本物业内24小时秩序值班,公共区域守护及全方位巡逻的秩序管理; 3.协助消防部门对本物业实行防火、灭火等消防管理。 (五)车辆管理。 1.本物业内道路及道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2.维护本物业交通安全及畅通秩序; 3.本物业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甲方租用入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为 元/平方米·月。甲方所租物业为 ,面积合计 平方米,每月物业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若今后甲方所租物业面积有所增加,经双方确认以实际入驻时间和使用建筑面积据实结算管理费,多还少补。。 (二)甲方自用水、电费:物业交付后,经甲乙双方确认水、电底表数,甲方自用的水、电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空调电费根据实际用电量由甲方承担。 (四)物业公共用水、电分摊:本物业公共用电、用水根据实际计量按建筑面积分摊(包括写字楼电梯电费及保养费、公共通道及道路照明电费、供水泵电费、公共用水费、停车场电费及其它应分摊的水电费),由甲方按分摊另行支付。 (五)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第六条 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时间 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时间为:每季度的十五号之前。 第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煤气费、租金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缴收费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规定。 第八条 其他有偿服务 (一)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乙方按照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乙方对甲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需经过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 保险 (一)本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按建筑面积全体用户分摊费用。 (二)甲方人身安全及财产的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多收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天支付欠交款项总额的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对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直至甲方补齐所欠款项为止。此期间乙方无须为停止服务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用户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漏水、救助人命、协助国家行政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物业管理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名称: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小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商住楼 物业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 中: 住宅面积: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绿地面积: 平方米 道路面积: 平方米 ;俱 乐 部: 平方米;菜 市 场: 平方米 露天停车场: 平方米 ;地下停车场: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下一步双方另行协商 。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三条 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住户档案资料等的管理。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外墙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公共庭院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电供水单位一户一表认可前的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自来水公司计费总表以内的上水管道及楼内下水管及通向污水井的水管道、雨落管等。共用照明灯具、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变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泵房、避雷装置等(如开发商主张产权则另行协议)。 第六条 附属配套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市政排水设施、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七条 规划红线以内的公共用地、公共设施、道路、鱼池、花木、建筑小品、健身器材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保洁(含楼道、走道、门厅、屋顶、天台等部位的定时清扫,内墙壁的除尘、公共门窗的擦洗、绿地、园林、路面的清扫等),垃圾的收集、清运及灭害投药等。 第九条 公共区域保安服务。包括:公共秩序维护、门岗服务、安全监控、巡视检查、消防等,不承担业主人身财产保管、保险责任,但如出现问题,由司法部门做出鉴定的,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小区内车辆管理、交通服务。包括物业公共区域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具体办法见附件四。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监督、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 其它委托事项如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以上内容中开发商主张其产权所有,又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暂时不列入责任范围之中。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一) 第十四条 服务质量保证金 乙方为保证对小区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应向甲方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 万元,但考虑到小区目前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居多,待小区管理启稳后服务质量保证金问题另行约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及服务费的收支管理: 一、现行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暂时不变,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取。(收费收据使用甲方提供票据)。 二、所有有偿服务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后交甲方管理。 三、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小区现状或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商业盈利活动。 四、甲方所有收入费用必须首先保证乙方在每个月10前能发放上月物业管理人员工资和给物业公司的报酬(见附件二),乙方依照工作需要前期进场人员的工资以双方约定的协议实施。 五、乙方应及时将小区维护情况告知甲方并提出意见和预算,甲方在接到告知后,应在两天内把决定告知乙方。 六、临时问题乙方有权先处理后报告,但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七、甲方应保证乙方办公流动资金 元的预留。 八、甲方每月10号前在核对乙方实际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应付给乙方办公人员工资 万元及管理酬金 万元整。 九、其它有偿服务的收入按比例分成: (1) 凡利用小区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所得的费用除去成本后,按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 分成(上述约定不包括路面停车占道费用收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租赁收益); (2) 路面停车占道费用收益分配方案为总收益的60%归全体业主,40%归物业管理公司用于管理成本及奖励;因为路面停车占道管理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协调及处理。甲方不承担相关管理责任。 (3) 公共设施设备租赁收益另行约定。 十、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服装问题由乙方负责。 十一、物业管理用房及所有办公用品、工具、设备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 一、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按规定提取的费用)。 二、物业管理酬金(含税)。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 一、乙方组织人员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制定或调整。 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在法律条件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催缴行为。拖欠物业管理费超过3个月的,按拖欠费用总额1‰/天的比例收取滞纳金。预交三个月的,按应交服务费金额的99%收取;预交半年的,按98%收取;预交全年的,按96%收取。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落实情况, 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交意见、建议和要求,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 服务合同。 二、监督“业主管理规约”的实施。 三、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及场所、共用设备设施的状况,建议乙方及时修缮。 四、监督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情况,要求乙方按约定报送支出计划,并根据财务情况调整收入及支出费用,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管理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有义务协助乙方督促其限期交纳。 六、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乙方移交 小区的物业和物业管理权,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养护技术资料; 3、各项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资料。 7、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项遗留问题,为乙方提供能够有效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必要条件。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9、此项如因外界原因不能履行时,暂缓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依照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约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 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和秩序,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 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劝阻、制止直至诉诸法律。 六、有权根据本公司管理 小区的实际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后选聘专业公司承担 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第三方。 七、编制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建筑物、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提请甲方审定后组 织实施。 八、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有关使用规定。 九、定期会同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 十、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甲方产权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指导。 十一、业主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时,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 十二、加强公共设施、健身器材的维护,有意外事故发生时依法解决。 十三、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小区现状,如因需要对某个部位进行改造,应先告知甲方并征 得同意后方可动工。 十四、小区内如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委员会。 十五、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管理物业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决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的,也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乙方应在合同期满终止之日起十 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相关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及用物业 费用购买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包括物业管理费 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项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的移交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附件。如不能达成协议时,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桂林市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违约 第二十四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 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 的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根据责任的大 小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赔偿,直至终止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以及合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其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制定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 在业主管理规约与本合同以外制定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 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必须获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时续签合同期限另行议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 建规局备案,三份合同 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 小区全体业主 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为使小区各住户享有一个整洁、高雅、宁静、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以下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及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对小区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管理。 (1) 配合有关部门杜绝小区消防、治安责任事故的发生、杜绝刑事案件的发生; (2) 保洁率达100%; (3) 保安、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8%; (4) 服务有效投诉率不超过20%,处理率达100%; 2、管理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标志,行为规范,问事和善,服务主动热情。 3、提供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参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评议,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保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房屋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并做好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3、及时编制房屋大中修维修计划和住房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4、每星期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5、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的要求,在装修前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坏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7、小区主出入口设立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8、建立完整的房屋资料管理档案,妥善保管、使用,并建立住户居住档案,住房所在地栋号、门号清晰,随时可查,尽量做到准确无误。 9、水、电费用实行便民统一代收代缴。 10、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11、游乐设施、健身设施设备、文化娱乐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8%。 12、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8%。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做好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工作。 2、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障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做好记录。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确保设备用房清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道路平整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0、居民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 四、电梯的管理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分为月保养、半年保养及年保养。 2、确保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3、电梯的使用规定: (1)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严禁在轿厢内任意刮画; (2) 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 (3) 禁止用电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4) 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宠物进入电梯时应不得和其他业主同时乘坐电梯,必须由主人怀抱,大宠物须由主人牵住; (5) 禁止用电梯装运液化气、易燃、易爆危险品; (6) 严禁开启轿厢顶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门; (7) 轿厢内严禁粗野操作,只按适用之按钮,不可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8) 严禁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电梯时不许长时间站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9) 电梯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修理或报修。 五、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保安执勤; 2、 保安人员应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纪事严肃。 3、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4、 在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范措施。 5、 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7、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8、 严格按照业主公约及其它的小区有关规定,制止一切违规行为。 六、保洁服务 1、小区内需按幢、公共部位定点设立垃圾箱以及楼层垃圾桶,楼道内的生活垃圾每日清运一次。 2、小区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日拖扫一次;楼道扶手每周擦洗三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保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保洁一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房屋的公共楼梯、走道、地下室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小区内不得随意设摊点、广告牌,严禁乱贴乱画现象。 5、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6、小区内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饲养宠物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妥善饲养,严禁在小区内放养禽、畜及溜猫、狗。 七、绿化养护管理 1. 小区内的绿化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分布合理,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4、适时喷洒药物,预防虫害。 5、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随意占用、毁坏小区绿地。 八、社区文化 1、小区订有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居民能自觉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小区居民邻里团结互助,文明居住,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 3、小区内有娱乐场所和设施,管理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 4、管理单位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附件二 “ ”物业人事管理架构设置及人员成本费用核算一览表 序号人员设置数量工资标准工资小计 一管理层人员 ①经理1人 元/月 元/月 ②财务收费及办公事务主管1人 元/月 元/月 ③收费管理员2人 元/月/人 元/月 ④统计核算1人 元/月 元/月 ⑤出纳1人 元/月 元/月 合计 元/月月 二工程技术类人员 ①工程修缮及水电主管1人 元/月 元/月 ②水电工(24小时值班)2人 元/月 元/月 ③日常维修(电梯维修)1人 元/月 元/月 ④日常维修1人 元/月 元/月 ⑤勤杂事务及抄表管理2人 元/月 元/月 合计 元/月 三保安类人员 ①队长1人 ②班长4人 ③收费专管员2人 ④定岗编制(7岗)28人 ⑤巡逻岗(3岗)9人 注人均员工工资按 元/每月/每人核算,共计44人 合计 元/月 四保洁绿化类人员 ①班长4人 元/月 元/月 ②管理人员20人 元/月 元/月 合计 元/月 五工资总额及人员总数 ①工资总额 元/月 ②人员总数 人 注以上人员工资含通信、交通补助,养老、失业、医保、教育基金补助等。 六1、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依照 元/天/人由甲方发放。 2、管理者筹金依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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