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股权抵押合同 |
范文 | 股权抵押合同(精选6篇) 股权抵押合同 篇1鉴于中国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 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 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 信贷部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A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 股权抵押合同 篇2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_________(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 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抵押合同 篇3鉴于中国银行 行(以下简称“中行”)应 公司 (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 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 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 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 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 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 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 第三条 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 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 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 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 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 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 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 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 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 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 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 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 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 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 分行 信贷部 地址: 电话: A公司: 地址: 电话: B公司: 地址: 电话: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 分行(盖章) 代表人: (签字) A公司:(盖章) 代表人: (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 (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股权抵押合同 篇4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合同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抵押合同 篇5贷款人: (下称甲方) 借款人: (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 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 股权抵押合同 篇6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乙方公司股份份额中,乙方自有股份份额作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条款 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二、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所需上述借款的用途为 。 四、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五、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 (二)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害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乙方借款人自愿以其在的所占(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双方方签订后生效。 二、本合同属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