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
范文 |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精选28篇)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被人们叫了数十年的“临时工”称呼,在本市将不复存在。10日,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日前劳动保障部有关部门明确指出,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 ,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临时工”带有歧视色彩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期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一般指试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季节性用工。而现在,在本市仍存在的“临时工”却是指没有正式“调进”用人单位,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这些“临时工”不仅在人员编制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存在,就连那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垄断性行业”也大量存在,致使劳动力市场出现新旧用工形式并存的局面。 “临时工”概念早应不存在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劳动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临时工”这种因计划经济体制派生的用工概念逐渐淡化。过去一些单位长期使用“临时工”,有的劳动者因此成为“二等公民”,一干就是大半辈子。《劳动法》和20xx年本市制定出台的《劳动就业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或以一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自建国后沿用了50多年的“临时工”这一称谓,如今在本市应完全消失。 不能以“临时工”为借口不上保险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以使用“临时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强调,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即使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也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不能以招用的是“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一)同时做两份工作签两份合同合法吗?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 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规_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劳动者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否被允许,需要看工作的性质是什么分别参考,劳动者需多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3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1.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因而,要约的发出人和接受人均须特定,且要约的内容足以构成合同的主要条款,同时应作出缔约的表示,否则不算有效要约。如果仅有订约的意思而未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表示,只能称为要约邀请,不能产生要约的效力。要约仅在要约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约期满其效力自动解除。因而,用人单位如果仅在招工启示或广告或简章中介绍自身情况,并发出招工信息,并未就合同主要内容给予说明,该行为只能算是要约邀请,不构成有效要约。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招工简章中对合同条件给予明确说明,则属于要约,一旦应招者承诺,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应招者不同意所列条件,而提出新的条件,则属于反要约,用人单位可以承诺,也可不予承诺而不成立合同。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五条件地接受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在有效期内作出,且应当完全接受要约条款,如果接受的意思与要约不一致而改变了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则只能视为反要约,不构成有效承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旦同意对方要约而作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个劳动合同的成立,一般都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但具体可能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再要约——承诺的复杂的反复协商,最后成立合同的过程,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 5.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 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 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 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 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 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5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 个月(天),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 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 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6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月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试用期为__50天____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行政人事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8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40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在一年中工作满12个月依法享有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元) (三)甲方每月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依据业绩及工作表现给予一定数额的月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甲方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签定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现在不少单位只知道要求职者为他们卖命,一旦求职者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他们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求职者踢开,因此用人单位在起草合同时,为逃避承担的责任,要求职工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与国家法定的偿付标相关很远。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8、最后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7合同快到期,一般用人单位都会通知职工本人续签,而如果用人单位合同续签通知未及时传达到员工本人很可能会面临赔偿的境遇,对于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还得支付双倍的标准。 案例:单位续签通知不到位导致赔偿 张先生系外来从业人员,自20xx年起就在上海某工厂工作,由于他工作表现不错,所以从普通工人被提拔为生产线主管,双方签订了一份从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底单位通过广播通知合同快到期员工进行合同续签,由于当时张先生未在单位,所以未能续签劳动合同。元旦放假过后,张某回到单位,继续从事原来工作,照常上班。直到20xx年4月15日,单位发现张先生的劳动合同还没有续签,后人事部门找到张先生,要求与其续签三年的劳动合同,而张某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天后单位回复张先生因为其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不同意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张某拒绝签署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在20xx年4月30日以张先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张先生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最终裁决:1、单位支付自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4月15日的双倍工资;2、单位支付自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4月30日对应的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续签合同4大焦点问题 1.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具备怎样的要件?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其它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张某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且也不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故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2.用人单位续签通知未告知到本人,致使合同到期未签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应根据不同情形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用人单位首先应承担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承担支付每月二倍工资的责任。 3.单位以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专家: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视情形处理。第一种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张某的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故张某的经济补偿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 4.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双倍工资?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8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意义公司与小何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服务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只不过将该服务期约定放在就业协议书这一载体上,以后的工作中小何需继续履行,除非公司不再要求其履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很多毕业生都会遇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评析:工作初期。也容易因此与单位发生纠纷。 同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就业协议书主要是作为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效力就终止了。 一旦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就失效。但是,当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时,如约定了关于服务期、激进商业秘密等内容的',即使后来签订了劳动合同 协议中约定的效力仍然存在,毕业生必需遵循约定,否则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 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9第一、劳动合同期限。每一份劳动合同里面都应该包括劳动合同所签订的期限,也就是劳动者需要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在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论哪一方违约都要接受一定的处罚。 第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每一份劳动合同里面都应该讲明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劳动者受到什么样的劳动保护和需要接受什么样的劳动条件。这一条规定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当中的'安全问题。 第三、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要明文规定劳动报酬是多少和什么时候付劳动报酬等等各方面与劳动报酬相关的东西。这一条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不被拖欠工资。 第四、合同劳动纪律。劳动者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必须要明文规定劳动纪律。在有了劳动纪律之后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就不可违背劳动纪律,比如说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一些保密性质较严格的工作的话,那么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就不能够不遵守劳动纪律,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一旦违背了劳动纪律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第五、合同终止。劳动合同里面还需要包含了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每一份劳动合同里面都要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必须要终止。这种条件不仅仅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样也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合同里面可以写用人单位不能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员工可以要求合作终止,同时企业也可以规定企业可以在劳动者不能够在为公司创造价值的时候要求合同终止。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很多终止条件,这些都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 第六、违反合同责任。因为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说在劳动合同里面必须要明确规定违反合同之后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样的话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不敢轻易违反合同。岗位变更需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0内容摘要:随着全球自然人迁徙自由和国际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国际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日益突出。国际劳动合同较之一般合同其法律适用更具复杂性和独特性。本文在分析国际劳动合同法律特征的基础上,探讨其法律适用的理论及劳动者的权利保护等问题。旨在促进劳动合同法律冲突的解决,保护国际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① 资本全球化的发展及生产过程的国际化,跨国劳动事实大量发生。劳动者在世界范围内流动的空间范围扩大,可以到其他国家提供劳动和服务。由于各国劳动法律制度存在很大差别并将继续存在下去,跨国劳动争议的发生难以避免。 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是劳动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劳动争议的解决并不只涉及冲突法问题,法律冲突问题常常与各国宪法、劳动保护与社会保障立法重叠,反映了劳动法在国内法律制度中的特殊地位。因此形成统一的制度很困难,它是各种不同方法的混合,不易相互协调。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是跨国劳动争议中经常发生的一个问题。它不仅将影响司法部门公正地处理涉外劳动合同纠纷,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对营造一个开放、公正、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吸引海外人才也会产生重要影响。②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对解决日益增加的国际劳动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一、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特点 国际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因其涉及国家政策的干预和调控,以及国际社会对劳动者保护,其在国际私法的许多制度上都有其独特性: (一) 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复杂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既涉及公法也涉及私法方面,既涉及民商法也涉及行政法领域;不仅包括国内法,还包括国际法。其私法或民法的一面导致合同法的一般原则——意思自治得以适用,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于合同的①尽管集体劳动协议中也可以有法律选择条款,但集体劳动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至今仍很模糊,没有明确的立法,也很少有相关案例佐证。因此本文主要研究个人劳动合同。 法律;其公法或行政法的属性使得当事人意思自治受到限制。当事人选择法律要受劳动履行地的强制规则、最密切联系地法、法院地强制规则及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强制性规则等多重限制。如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但当事人选择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雇主营业所、住所、惯常居所地国家地法律。1969年《奥地利国际私法》允许当事人采用明示及默示的意思表示选择法律,但该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只能是明示的。此外,多数国家明确规定,国际劳动合同不得通过选择法律剥夺雇员依据其履行合同的惯常工作地国家法律中强制性保护规定,以防止雇主通过选择法律,规避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中强制性规定,而这些限制性规定,通常涉及劳动安全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等与劳动者基本劳动保护及国家公共利益有关的内容。 (二)强制性规范的优先地位 在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强制性规范具有超越当事人选择的效力。正如国内合同一样,国际合同通常也反映了立法秩序与私法秩序优越性的相互转换。私法秩序,这一术语是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而立法秩序则是强制性规则优越性的体现。每一主权者都会要求本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规则在其领土上予以适用,同时要遵守其缔结的国际法中对劳动者保护的强制规则。在国际私法上它们常常表现为“直接适用的法”。强制性规则包括工作履行地的强制规则和法院地的强制规则。 根据《罗马公约》第6条规定,“当事人间进行的法律选择,不具有剥夺被雇佣人所享有的,当其未进行法律选择时,第2款下强制性法律所提供的法律保护的效力。”这通常是工人惯常履行工作地、受雇时营业所所在地或与合同有更密切联系的另一国家强制规则。公约第7条又规定:无论如何,不应限制法院地强制规则的适用,而不管该法律是否适用于合同。此时,法院地的强制规则似乎具有绝对适用的效力。例如英国法院处理涉及劳动合同的案件时,如果当事人选择鲁里坦尼亚王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在没有选择时应适用的法律是安大略法。在这种情况下适用鲁里坦尼亚王国的法律不会剥夺安大略法中的强制性规范提供给雇员的保护。尽管鲁里坦尼亚王国的法律更有利于雇员时会适用,但罗马公约第7(2)似乎要求英国法院不考虑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而适用英国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即使英国法对雇员提供的保护少于任何一种外国法,英国法院也会适用其强制性规范。 (三)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突出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重重限制,各种强制性规则及公共秩序等国际私法制度的适用,使国际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极大地脱离了一般合同法律适用的预期,表现出不确定性的特征。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综合各相关法律,否则这种选择不可能发生实际适用的效果。这导致了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难度,而且无论当事人考虑得如何周全,也难以预料种种实际情况。涉外合同中,意思自治的产生与发展一个很重要优点是其可带来法律适用上的确定性与可预见性。但在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中,这些优点荡然无存,留给实践工作者的是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一些欧洲学者对将劳动合同法律适用建立在一般合同法律适用上的机制表示怀疑。这无疑与劳动合同适用上的独特性相关。 (四)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的主导作用(社会保障) 在国际劳动关系领域,劳动者与雇主处于非平等的法律地位,无论是合同还是侵权纠纷中,劳动者处于更需要保护的境地。对弱者权益保护是当前国际社会的总趋势,这将在后面论及。劳动争议的解决中,劳动者权益保护是贯穿整个过程的一个中心原则。 二、国际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 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美国属地主义的主张,另一是欧洲冲突法的主张。 (一)美国的属地主义主张 美国冲突法学者倾向于将雇佣关系的法律冲突问题简单地视为一般合同的法律冲突问题。提倡对雇佣合同及有关事项适用单一实体规则的是艾伦茨威格。第二次冲突法重述虽然包含一个关于服务履行的特殊规范,但是该规范既适用于明确的雇佣合同,也适用于独立缔约人间缔结的合同。③这种现象的出现可能有多种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劳动合同法律冲突的案例在美国不够丰富,而且主要涉及经理或职业性的高级雇员,涉及体力劳动者的很少。但是,这并非说美国劳动立法中不存在典型的案例。只是由于诸多原因,尤其是由于美国的方法论,劳动事务被认为涉及行政法和行政代理机构,因此仅将这些问题视为美国国内法中的国际事务方面问题,而不将其作为冲突法问题对待。因而经常注重实体规则③ 二者的区别是很重大的。独立缔约人间的合同通常是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性的合同,各国及国际劳工组织通常将其与劳动合同严格区分。在法律适用上前者常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则。 及由此作出的判决结论,而不重视一般的冲突法原则。 另一个原因是学者对该问题缺少真正广泛重视和研究。他们认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冲突法革命是方法论的革命,而不是规范特殊类型案例的规则的发展。尽管实践中学者对这些规则存在争论,但其对冲突法工具的运用如定性、反致等非常有限。美国高等法院和国家关系委员会倾向于适用立法的地理范围来解决国际劳动关系的法律冲突问题,即仅仅考虑劳动法及规范的领土适用问题,而不是通过传统的冲突规则来解决争议。该方法在法国体现为直接适用的法。尽管美国在劳动问题上也常考虑政府利益的分析。并常以此类案例论证政府利益分析说,但是柯里认为,在大多数劳动雇佣案例中,其他国家的利益可以忽视。④法院地美国的利益是必须予以考虑的。因而美国在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上,坚持属地主义的观点,主要从考虑美国劳动法的域外效力问题角度为出发点,以劳动法的地理范围来面对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冲突。 因此,国际劳动关系较少受到美国冲突法学者的关注。但仍有不少美国学者认为,随着投资多元化的发展,劳动关系中法律冲突解决的意义比实际认为的更重要。他们认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冲突法革命,实际上很大程度归功于劳动案例的发展。但随着不断发展的相互依赖的世界的发展,美国最终也会关注其他国家的劳动法。 (二)欧洲的冲突法主张 1、冲突法方法的适用:欧洲国家的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制度,是以1980年《欧共体国际合同义务法律适用公约》(以下简称1980年《罗马公约》)为基础确立起来。同时,欧盟有关指令及判例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规则确立了根据国际私法规范解决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制度。1980年《罗马公约》第3、6和第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据此当事人可以选择雇佣合同的法律适用。法律选择不能具有剥夺雇员在没有选择时强制性法律规则对雇员保护的效力,在未选择时,应适用的法律通常是雇员惯常履行完成合同的工作地的法律,即使他可能暂时受雇于另一国。如果他没有在任何一个国家习惯性地完成工作,应适用的法律将是他受雇佣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但如果从总的情况看,合同与另一国家的法律有更密切的联系,上述规则均不适用,而该国法律则予适用。 《罗马公约》奠定了欧洲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总体框架,是欧洲各国解决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依据。《公约》将劳动合同纳入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内,作为一种特殊合同。《罗④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spects of labor , 30 Am. J. Comp. L. Supp. p 160、161 马公约》仍以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为出发点,即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但选择要受到若干限制,如受到工作履行地的强制规则、最密切联系地的规则、法院地强制规则及保护工人的强制性规定的多重限制。各主权国家也有权制定的涉及公共秩序和劳动保障的法律,它们要求适用于实施国领域内的所有人或事,公共秩序具有国家主权的意志,一国有权在其领域内拒绝适用违反国家普遍接受的基本原则的法律。 2、欧盟统一实体法律规范的适用 欧盟制定了许多处理劳动关系的实体规则,如1618/68规定工人的自由移动(纳入欧共体条约第39条),确立了成员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的1408/71规范和574/72(欧共体条约第42条),关于雇员退休金权利保护的98/49/EC和欧洲工会的94/45指令,91/533雇主告知雇员在另一国工作条件的义务等。这些实体规范适用于欧盟内广泛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当然也是合同法律适用中必须考虑的。但是这些范围内的事项是否也可通过冲突规范来解决,欧共体条约及相关规定并未说明。但其从实体法角度对劳动合同关系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欧盟的实体规范成为欧洲劳动合同法律适用上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因此在劳动合同中,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或根据合同情况不能推定当事人意向的,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但无论如何应适用的法律不能与工作履行地及法院地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尽管劳动关系的性质有其特殊性,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各异,但当前国际私法规则的调整仍是解决其法律冲突的、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的一种有效方法。 三、法律适用尽可能有利于劳动者权利的维护 强调对劳动者(弱者)权益的保护是由劳动者在谈判中的弱者地位决定的。有利于劳动者权利保护是国际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一个重要特征。现代国际私法在弱者利益保护方面充分表现出人文关怀和实质公平价值取向。人文关怀是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而人文精神是国际私法的永恒主题,国际私法的构建应贯穿人文精神。现代国际私法对弱者的人文关怀不但表现在有利原则、强制性规范和公共秩序保留等原则和制度层面,而且还反映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规范之中。弱者保护是国家干预渗入私法领域,私法适应多样化生活需要、追求实质公平的结果。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1在大多数劳动者看来,当自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的法律关系就解除了,相应的,也不存在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者看来,劳动合同的无论解除或终止,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亲密关系”的结束,双方合同内容不必再履行。然而,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前双方不再履行任何手续,也不意味着双方没有任何义务。双方都因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2编号: ______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 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3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模板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20_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位工作。 1、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店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保证乙方每周周日休息一天,也可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每月连休假四天,不扣工资,如乙方休假差出四天,则按每差一天扣出元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五、解除和终止 第五条本劳动合同模板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模板法律》规定执行。合同期满自行解除,若工作需要延长聘用时间的经双方协商可办理续聘手续。 六、其他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应尊重甲方人员,服从甲方管理。 2、经乙方同意,甲方按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出元,等合同期满由甲方退还乙方,如在乙方工作期间,有货款缺失,甲方可从此款项中扣出。 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模板,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签订本合同书之前,乙方已与甲方就工资一事达成了一致。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模板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模板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__年__月__日20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4一、签不签劳动合同大不同 新法实施前,不订立书面合同耗费劳动部门大量人力物力来检查、督促,却收效甚微。因为实际操作上,约定俗成与非法用工被惩处的成本很低,民不举官不究出现许多漏洞。如今,新法的第十、第十四、第八十二条都有明确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长短大不同 原来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实际中用人单位的试用期更长,长期让劳动者处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状态,侵权行为普遍存在。而新法就铲除了用人单位的.免费午餐,对试用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明确了3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三是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还规定,合同期超3个月未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1个月;1~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6个月。 三、承担风险责任大不同 劳务派遣一度被推为转移劳动力的最佳方式,把劳动者的风险转移到了村委会、乡政府、劳动部门等相关组织,发生了纠纷由他们来承接。在没有解决问题前,被侵害的还是农民工的利益。新法认定,用工单位的责任通过协议方式转移是无效的,发生纠纷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负连带责任。而且规定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5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 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 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二0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 延伸阅读:企业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2、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二倍工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不肯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3、关于试用期期限 国家规定: 签订1年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签订3年以上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录用。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试用期期间应当为员工上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俗称“四金”)。“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没有条件可言。 许多用人单位在新员工的试用期内,都不予办理“四金”,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当事人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原单位无条件补缴“四金”。 6、用人单位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1)在企业内划定保密区域,并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明确的管理办法。 (2)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相应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3)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或者将各关键部分进行分解,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拥有完全的商业秘密。 第二点,也是用人单位自助行为的最重要一点,即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同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有两种方法: (1)用人单位直接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2)用人单位可以在同职工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7、企业能否单方面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 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仍然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8、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9、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7婚礼当天,你会设计甜品区吗? 原来关于婚礼的甜品区的概念,一直是来自于电影里面呢。基本上都是国外的电影。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绝望的主妇这部电影了。其中的一个主妇bree她是一名热爱厨艺并且精通于此的人。而她有一阵子就是做了婚礼上面的一些相关。美剧里面在剧情的进行中也带到了一些。给我真是震撼的感受啊。婚礼蛋糕和那么多精致的甜品。因为国外很多都是户外婚礼,所以这块是相当的盛行啊。 而现在我们的身边呢,也是渐渐流行起来这块东西了呢。上次去亲身观摩了一场婚礼秀,婚礼秀的布置中就有了一块甜品区的布置。而看版里mm大婚归来的图片中,也会看到甜品区的影子呢。可以说,现在大家对于婚礼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对布置的那些要求也是相当高的呢。甜品区域现在也是其中一块比较能体现出效果,能做出布置的展示区域了。那么今天我 也来说说布置甜品区的一些利弊之处吧。 【甜品区的作用】 1.给展示区增加效果 一般来说呢,大部分的新人在展示区的布置中都是以花艺为主的,然后辅助于一些装饰品。而有的时候呢,就会略显得有点单调。一般大家都是会以半绢半鲜的套系比较多,也有全鲜花的套系,但是如果鲜花的华亮不够饱满,或者花艺的水平不够高的话,那么展示区 还是会显得比较单调的哦。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又加入了一个甜品区的元素,那么这样整个展示区域就会显得比较饱满比较吸引人呢。而如果是本身展示区就比较丰富的话,那么在甜品区的一些布置元素中,再加入一些展示区的元素,这样子两个互相呼应,我觉得就是锦上添花的布置呢。 2.招待宾客 可以说婚礼开始时间还是比一般的吃饭时间要晚的,特别是我们老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兴起了一股风潮,开始婚礼的时间是越来越晚,所以这个时候呢,如果有设计甜品区的话,就可以让宾客消遣消遣,也可以先吃一点点,那么就不会等待太长的时间哦。而宾客拿点小点心然后坐下来,还可以相互聊聊天,我觉得也是不错的一个方式呢。 3.潮流的趋势 现在主题婚礼是十分流行的,而现在的很多婚礼中,甜品区这个布置要素也是出现的越来越频繁了,所以有了这个趋势之后,以后也是越来越多会出现甜品区的布置呢。 【布置甜品区的优点】 1.展示区布置更加丰富 现在的婚礼呢,跟以前比较重视吃食是不一样的了。现在的婚礼,好像吃反倒摆在了后面,而是视听效果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那么其中的视呢,就是视觉效果。而其中呢,宾客前来参加婚礼时,第一个对婚礼所看到的就是婚礼现场布置中的展示区了。所以对于展示区,现在新人也是越来越重视了。往往重视主题布置的统一性。而大家都知道一些主题布置的元素,如果想要更加丰富更加饱满那么都是要加钱的呢。而如果是一个比较大的空间区域的话,要布置的'饱满和绚丽,是要很多米的呢。所以呢,如果不是扩大展示区,而是分成两个小区块,增加一个甜品区,我觉得是比较好的做法呢。 这样呢,两个区块的布置会让视觉上更加的饱满,二来呢,这些小甜品可以由自己采购,那么不用增加很多主题上的布置,无形中也是减少了不少的费用呢。因为很多小甜品不仅外表好看,色彩丰富,整体的装饰性也是很强的呢, 2.招待宾客垫肚子 之前也说的,有些婚礼开席时间是比较晚的,因为总有些贵客会到的比较晚呢。那么如果延迟的时间比较长的话,是会饿的呢。而一般也很少人会真的就开始吃桌上面的凉菜呢。所以,这个时候,如果有个甜品区的话,就可以让先到的客户在聊天的同时,也可以吃一点小茶点垫垫肚子,就不会那么无聊也不会那么饥饿了,我觉得这个是 比较不错的做法呢。像我们老家开席真的挺晚的,所以如果有需要参加婚宴的话,我一般都会自己先在家吃点东西或者清粥小菜垫垫肚子再去呢。 3. 小朋友的天地 现在参加参加一场婚礼的话,参加的小朋友是很多的呢。所以往往很多婚礼后期的游戏环节也都增加了小朋友的一环,由此可知一般婚礼现场都会比较照顾和笼络小朋友的呢。而一般来说,如果在婚礼布置中看到甜品区的话,小朋友是想到那个开心的呢。 首先呢,小朋友不像大人比较耐饿,小朋友是很容易饿的,而一饿就比较不好控制,会容易哭闹,对大人也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情呢。而有了甜品区后,小朋友就可以吃一点垫垫肚子呢。而且有了这个后,也比较能够吸引小朋友的注意力,小朋友就不会那么疯跑疯闹了哦。 再来呢,一般甜品区,为了美观,还会布置一些漂亮的棒棒糖或者糖果等,那么小朋友即使不饿不吃的话,也可以拿一点在手里玩玩呢,这样子小孩子也是能够比较安静的呆着的哦。 4.布置跟整体布置相契合 特别是对于整个用来展示的区域比较大的来说,如果是纯布置的话,会比较难做出效果,而且造价也会比较高呢。而如果是加入了甜 品区的话,如果布置的好,是可以和展示区的主题相契合,融为一体的呢。那么一来的话,整体感觉会很美好哦,而且也比相对只有一个布置展示区要来的更丰富饱满呢。 【布置甜品区的缺点】 1.增加费用 这个往往就是很多新人在犹豫的第一个原因吧。因为筹婚过程中,其实需要花费的地方真的很多呢。而婚庆本来花费就是比较高的。而婚庆的一些套系的价格是固定的,那么里面的内容也是固定的。而就现在的来看,一般这个甜品区是不包括在内的呢。而为了做到主题婚礼的效果,所以这个区域肯定是要婚庆公司进行一并设计考虑,采用一些主题性的布置装饰品的。那么,首先增加的就是设计费和装饰品费了。 再来呢,甜品区的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甜品了。如果主体是采用一些糖啊,小零食啊之类的,那么价格还不是太高。如果是想要走精致路线,采用一些精致的小蛋糕的话,那么价格可是相当可观的哦。这么一来,光购置这些甜品就要不少费用哦。 多多这么想:其实甜品区除了和主题婚礼想契合的那些装饰品外,其实不在乎甜品多高级,我觉得可以多加入一些色彩的元素,加入一些可爱的色彩缤纷的糖果棒棒糖之类的,这样子呢,不仅效果比较好,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8试用期工作目标KPI(6个月): 1、部门效率提升5%以上,分3个月和6个月两个阶段考评; 2、部门成本控制下降10%,包括人工、物料、库存; 3、产品质量提升,客诉每月递减 4、部门工作环境改善,精益生产、5s推动结果,改善前后对比。 劳动合同附加条款约定: 1、乙方实行岗位责任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达成目标的,其应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其月工资中已包含有自行工作时间应支付的'工资;乙方承诺不会提出相关加班费支付的申诉。 2、下列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依法颁布的《雇员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通知》、《培训协议》、《保密协议》、《雇员商业行为廉洁声明》、《薪金调整通知单》。 3、因乙方能力或工作绩效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者因甲方经营方式变化、组织结果调整等原因,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岗位变动。 以下空白--- 雇员签字: 日期:20xx/04/17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19摘要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 目录 1合同样本全员劳… 2单位不签劳动合… 目录 1合同样本全员劳… 2单位不签劳动合… 收起 编辑本段合同样本全员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注:签订本劳动合同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0相关法条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的适用 1、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对象均有限定。 拓展: 竞业限制合同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及其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1文章简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月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人:________(签字盖章)鉴证机关:_…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月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人:________(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论文百事通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2(一)劳动合同解除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1、 意定解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解除条件即成就。 2、劳动者30日提前通知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全面自由发展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即劳动者单方无条件提出辞职的权利,但为了达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平衡,法律规定,此种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只有在劳动者履行一定法定程序(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才能成就。 3、劳动者单方被迫随时通知解除:此种劳动合同解除是在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或着劳动者的人身受到威胁、迫害的情形下,劳动者有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而且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单方随时通知解除:此种劳动解除的解除主要是指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 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此种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是指存在非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30通知劳动者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用人单位在出现经营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全体劳动者或工会。 三、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劳动者单方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通知劳动者,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尽管该通知义务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使书面 的,但劳动者在其人身受到威胁的情形下,无需通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 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为了解决该问题,许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对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做出了规定。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并在该规定第47条规定了未履行该终止劳动合同程序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笔者认为,北京市的此项规定,可以作为各地处理劳动合同终止案件时的参考,以便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的提前通知义务,以及未提前通知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基于某种事实的出现而自然发生的。因此,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并不必要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法律效果的消灭,比如: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期限届满后,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此时,尽管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存在瑕疵,但双方的劳动关系即已终止,只能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但不能主张劳动合同尚未终止。 四、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除了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未做明确规定外,对于劳动合同的其他解除情形,对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除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数额略有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对于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对于20xx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__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劳动合同自我评价。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自我评价》。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4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0.2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0.2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5甲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_________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_________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_________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_________ 乙方(签 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6甲 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性质: 城镇( ) 农村( )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方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天(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用工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将乙方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合同生效后,乙方的用工单位为(以下简称“用工单位”) 第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派遣其至用工单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 。根据用工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在不降低待遇或不增加劳动强度的前提下,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该调整系用工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者须遵守。 第四条 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及甲方的劳动纪律。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五条 乙方在工作中,用工单位为其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保护措施和工作环境; 第六条 乙方在工作中执行用工单位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用工单位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工资计算办法按用工单位的分配办法执行。但乙方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若用工单位无明确的相关薪酬办法,则遵从以下约定:婚丧假、产假、病假、加班工资、年休假等工资计算基数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八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于每月 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第九条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法为乙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乙方应缴纳部分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合同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其缴费标准因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生变化等因素需补缴或调整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代扣需补缴和调整的金额。缴费基数按员工上年度实际收入缴纳. 第十条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五、工伤事故 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乙方因在用工单位工作发生因工伤、亡,可根据就近原则到工伤定点医院作及时的门诊救治后,须到渝北区工伤定点医院作后续的住院治疗,并且配合甲方作好工伤申报和费用报销工作,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伤费用不能报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前,若任何一方均未提出续订意向或未就续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本合同期满时即行终止。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其中造成用工单位或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欺诈手段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学历、职业资格证、身份证、体检报告等,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未与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隐瞒事实的,对前用人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未声明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二)、严重失职、失误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损害的;(注:用工单位如无此规定,则遵从以下约定:重大经济损失是指直接损失达3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害是指造成用工单位停工、停产或名誉损失和影响企业形象的。) (三)、严重违反用工单位或甲方规章制度的;(注:用工单位如无此特别规定,则旷工二日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具备本岗位相应业务技能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以及违反国家相关条例规定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 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难以胜任用工单位岗位工作;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宜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或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因用工单位客观情况等原因需要裁减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提前30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和甲方批准,在交接手续完结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用工单位工作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交接 第十八条 乙方交还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物品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与用工单位指定人员办好交接手续,移交物品,经交接人员签字确认。若人为损坏或遗失,依该物品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乙方不能及时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经济补偿中扣除;如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 乙方在离开用工单位三日内,需及时到甲方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人事档案以及社会保险需在离职后十五天内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1-4月社平工资未公布等特殊情况除外)。 八、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赔偿。如遇乙方在外派工作期间,违反用工单位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用工单位认定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相应的连带责任或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工单位和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金额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费人民币500元,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间,乙方接受过用工单位或甲方专业技术培训的,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离 职的,乙方应按培训费(元)—实际服务期(月)×培训费(元)/约定服务期(月)公式计算向用工单位或甲方赔偿培训费用,或按事先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协议赔偿用工单位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间,乙方对所知悉、持有的劳务输入单位商业秘密(包括经济计划、业务数据、文件资料、客户来源和名单或其它重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将商业秘密提供、泄露给他人,如因此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九、特别约定 第二十三条 乙方确认,甲方和用工单位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乙方已向甲方如实告知本人学历、职业资格以及与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否解除等情形,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二十四条 双方承诺本合同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提供虚假信息,乙方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乙方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任何依该地址寄送(挂号邮寄或邮政快递)的文件,凭有关邮寄凭证即视为送达。如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有义务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甲方在收到变更书面通知前仍可按原地址寄送。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一份,人事档案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7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填写合同注意事项: 1、20xx年3月起新泰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企业计时工资以及试用期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数额。(1220元也不可用,须高于此数)。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计时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为20xx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无试用期可不填。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工作地点、工作标准也需填写(工作标准若有具体描述可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填“按单位规定”)。 4、合同期限的填写(例:①合同期限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②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例: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生效)。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某项工作的完成时止)。 5、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审批。 6、合同生效日期及签订日期均需填写,生效日期不得在签订日期之前。 7、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劳动者也不得超过此年龄。 例如: 男1960年3月1日生 从20xx年1月1日 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到20xx年2月28日 劳动合同模板(全日制) 篇28摘要:自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国办学校作为用人单位的一种,就应该履行法律义务,积极和学校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内容、劳动报酬,合理解决劳动争议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办学校;劳动合同;权利和义务;争议 一、国办学校订立劳动合同的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据此,国办学校作为一种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和学校的教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在我国国办学校,一般又称为公立学校,多为为事业单位,具有社会服务功能,其办学、办公经费大部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或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资金,这就要求国办学校在草拟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制定条款时应该全面考虑合同内容,使之成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的保证。 二、国办学校的劳动合同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体到国办学校的.劳动合同就是,国办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平、合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法律原则,和学校在职的广大教职员工签订的,规定合同期限、员工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正常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员工工作报酬,国办学校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为教职员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方案,并且应积极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等为内容,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然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制度、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国办学校与广大教职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生效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积极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国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法律适用 (一)明确学校和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合同,具有签订一般合同的要求,需要明确合格的合同主体,依法保证双方的权利,通过签订合同,确立广大教职员工按照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的法律精神获得劳动报酬,教职员工付出多少劳动,国办学校就根据合同及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多少工资,国办学校履行此项合同义务,就能够促进广大教职员工勤于工作、勇于奉献,更能有利于我们的教育事业的发展。 国办学校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教职员工的休息、休假方式和内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教职员工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努力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和场地,规定了全国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标准。 具体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等,这些规定放在国办学校的劳动合同中,能大大减轻学校的管理难度,帮助学校正确安排管理工作,维护国办学校的最大利益。国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依法保障教职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作为用人单位的国办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面并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制度,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断对在职人员进行各种培训,以此来防止教学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自身利益,促进他们工作的激情和动力。 (二)明确专项培训及保密制度 国办学校为提供教育教学质量,必然要对员工进行培训,这样就要产生培训费用,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办学校可以为教职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提供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通过劳动合同来约定此种培训费用的分担方式,让受培训员工为国办学校好好的服务,明确受培训员工的服务期限,这样为员工离岗赔偿提供了依据。国办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会有许多秘密信息,会产生很多知识产权的利益,这些对国办学校管理非常重要,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明确保密制度,以此来规范教职员工的行为,防止学校的重要信息外泄有着重要法律及实际意义。 (三)明确纠纷解决方式 广大教职员工依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劳动争议,例如,工资、奖金不合理,劳动保护条件不能达到国家标准、休息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在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解不能解决时,教职员工启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请求中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依法评断。仲裁裁决一旦生效,对学校和提请仲裁的教职员工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执行,这样一来就能很好的解决双方的争议,使得双方得到应有的法律责任依据,保证了双方的权利,促进了学校的和谐发展。 四、结束语 国办学校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妥善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及时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合理合法安排教职员工的工作,保证教职员工的权利,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伟大中国梦贡献和谐之花。 参考文献: [1]姜颖著.劳动合同法论[M].法律出版社,20xx [2]何兵著.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M].法律出版社,20xx [3]吴合振主编.合同法理论与实践应用[M].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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