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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汇编
范文

劳动合同汇编(精选35篇)

劳动合同汇编 篇1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汇编 篇2

  劳动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用人单位名称: (以下称“甲方”) 住 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 A.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个月)。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 )。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 。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 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 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C.其他工资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

  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汇编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元/件,元/件.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劳动合同汇编 篇4

  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劳动关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会自然终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后的当事人双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乙方不再是原企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其次,劳动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看自己本人是否属于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范畴。具体内容为:

  一、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三、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四、义务兵服兵役期间。

  再次,劳动者本人要看自己是否具备应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者本人所在单位是否已经或正在签订集体合同,此时,劳动者还需对照集体合同的条件进行具体分析。

  还有,劳动者要注意,企业在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的程序是否合法。即:企业应在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将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本人,并且企业要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企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必须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按规定时间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最后,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惯例,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请求,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要是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了。要是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产生了法律纠纷,可以向网站的在线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劳动合同汇编 篇5

  入职前求职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

  签合同的时候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签劳动合同。

  你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不少求职者心理上把自己定位为弱方,用人单位一出具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样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部长刘嘉佳提醒求职者:“求职时,要把自己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应该明确自己有权提出问题,更有权利‘讨价还价’。”

  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比如,用人单位享受到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给付薪酬和福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地提出来并协商修改,合同范本《签劳动合同》。

  容易误读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

  签订合同时,哪些问题是容易引起纠纷、容易误读的呢?且看本报采访的专家为您解读。

  问题一:劳动合同即将终止,恰遇员工生病,合同法定顺延,那么顺延期间是否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刘嘉佳: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说明。42条45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才能终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属于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情形。所谓顺延,是指劳动合同要按照原先的内容再履行一段时间,由于是法定的顺延,即相当于再顺延一段时间,也是在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用承担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问题二: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保存?

  刘嘉佳:很多人都忽视了这一点,觉得离职后原来的劳动合同就没什么用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问题三: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张金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经签订,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虽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但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没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废除的。

劳动合同汇编 篇6

  用工单位:____

  职工姓名: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省____市____县(区)____乡(镇)___村(街)身份: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职工劳动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其中试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任务,担任____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____,保健食品费:____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检。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 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合同范本《职工劳动合同书》。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18周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____元,平日加班工资:____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____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交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劳动合同汇编 篇7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 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规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贩私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签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

  3、甲方按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___日支付乙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应支付夜班补贴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7、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经企业与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_____、____等。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器材。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____元。

  5、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6、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7、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8、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七、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劳动纪律

  1、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双方约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3、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地址1: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2: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9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职务: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鉴于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其工作,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概念

  第一条 除非根据上下文有其他解释,否则本合同的下述用词具有其所给出的含义:

  “本合同” 指本甲方和乙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书》。

  “乙方岗位” 指本合同第七条指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根据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

  “岗位” 指甲方向员工提供的工作职位。

  “岗位调整” 指甲方安排乙方从一个工作职位转移到另一个工作职位。

  “岗位聘用” 指甲方确认乙方可以在某一具体岗位开展工作。

  “待岗” 指乙方脱离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岗位,但与甲方仍存在本合同规范下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状态。

  “固定工资”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

  “工资性收入”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

  “技能工资” 指由乙方所具有的资历和知识技能水平,包括工龄、学历和职称三个因素确定的乙方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 指根据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岗位的劳动特点与工作价值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 指根据乙方的超额劳动成果而确定的乙方的货币收入,由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底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试用期及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不发放绩效工资。

  “总经理奖” 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某一年度内的工作中或在某一项目或某一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时,由总经理提名、他人推荐或乙方本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乙方给予的奖励。

  “最低工资标准” 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人事局XX年10月26日联合颁发的京劳社资发[]164号文《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不低于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 元人民币及将来北京市对该标准可能作出的任何修订。

  “集团公司” 指中国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

  “商业秘密” 指以口头、书面、图形、机器可识别等为表现形式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甲方秘密级别以上的文件和甲方在管理和运作企业过程中形成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

  (一)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和月度各种经营计划;

  (二)董事会和办公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

  (三)各种流程信息;

  (四)财务报表、税务资料等各类财务信息;

  (五)规章制度、人事资料、工资结构、培训计划等各类管理信息;

  (六)客户信息、报价资料、原材料(产品)进货渠道、交易记录、合同、市场调研报告等;

  (七)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其他有关管理、营销、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商业信息。

  “办公场所” 指甲方的注册地址内的办公区。

  第二章 适用法律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北京市颁行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明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9月5日)

  (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11日发布)

  (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发布)

  (四)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发布)

  (五)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发布)

  (六)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发布)

  (七)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发布)

  (八)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XX年12月13日发布)

  (九)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医疗期管理暂行办法》(XX年7月23日发布)

  (十)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发布)

  第三章 保证

  第三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和身体状况等证明。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有完全行为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受聘不违反乙方的其它合同或法定义务。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外),除非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被提前终止。

  第五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八条甲方依《考核管理办法》和《员工考评管理细则》对乙方设定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标准对乙方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的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或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或年度考评的结果,对乙方进行岗位聘用、岗位调整、职务升降、轮岗、待岗、奖惩及培训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十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如甲方安排乙方节假日加班,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执行政府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乙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病假、年假、产假等休假。乙方请示休假应根据甲方有关请假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提供适宜乙方开展本职工作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十三条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乙方认可甲方在办公场所对乙方有进行监督或检查的权利。

  第七章 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按照统一制订的《薪酬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办法》向乙方支付工资。

  乙方的劳动报酬采取组合工资制,包括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经理奖和福利五个部分。乙方的固定工资为每月 元。

  第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

  (一)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二)甲方代扣代缴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因乙方缺勤或违纪,按规定应予扣除的金额;

  (四)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代扣代缴明细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收款凭据提供给乙方。

  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应超过乙方当月工资性收入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性收入部分低于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 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固定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季度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的结果,在下一季度三个月内平均支付;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年度考评的结果,在下一年度前三个月内支付。

  甲方可于每年从乙方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比例作为领导责任风险保证金滚存,待乙方离任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乙方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风险保证金不予支付:

  (一)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管理规定或触犯党纪国法;

  (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三)自动离职,给甲方带来一定损失;

  (四)离任后,责任没有完全消除,对事故的出现仍须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七条 工资应支付给乙方本人。乙方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乙方的亲属或委托代理人代领。

  工资以拨入乙方银行个人工资帐户的形式支付。

  甲方在支付工资时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乙方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八条 甲方可根据甲方效益与发展情况或乙方学历、职务、岗位、考评结果等的变动情况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但包括乙方待岗期间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章 保险、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等社会保险费。

  甲方还应按照《薪酬管理办法》等甲方规章规定中对应乙方层级的费率标准为乙方提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给付劳动保费、报销固定和移动电话费和准予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时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免费进行体检。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培训管理办法》和《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员工职业培训、选派集团公司培训等涉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乙方进行专业开发及提高核心领导能力等职业生涯教育。

  第二十四条 接受甲方的出资进行培训时,乙方除应按照《培训管理办法》

  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费用报销等规定外,并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协议书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培训协议书的内容如与本合同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培训协议书为准。

  第十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甲方财产,自觉维护甲方整体利益和形象;

  (二)按照甲方的企业经营目标全心全意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并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和其他员工进行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工作;

  (三)响应甲方的安排,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政治思想、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思想修养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 甲方认为乙方违反了劳动纪律,可以在对乙方进行违纪调查期间,取消乙方岗位、暂停绩效考评和延迟支付工资。如调查证明乙方的确违纪,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调查证明乙方没有违纪,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调查而延迟支付的工资并恢复乙方岗位。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依据下列情形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并由继承甲方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相应变更本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

  (四)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五)乙方岗位变动、职务升降、被外单位借用、上学、脱产培训或提前退养时,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予变更。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甲方无关的牟利活动的;

  (六)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七)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访友、旅游、出差逾期不归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乙方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乙方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进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乙方于解聘待岗期间,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新的岗位聘用机会累计达两次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经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甲方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乙方与其他被裁减人员具有同等的优先被录用权。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在甲方连续工作满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八)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适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说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提前通知而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

  (二)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五)甲方依法破产、解散;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本合同手续。

  第四十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作为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甲方并应及时将乙方的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新的接收单位或在乙方自谋职业的情况下,转移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乙方无接收单位且符合失业条件的,甲方应自终止、解除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限北京地区)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日内将乙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主动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本合同,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本合同。续订时,如本合同的期限少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依本合同期限;如本合同期限等于或长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至少应为12个月。甲方也可通过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或加班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或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应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

  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则按乙方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四十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甲方依据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上年月人均工资性收入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五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甲方原因使本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三)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解除本合同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及未成年工适用);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赔偿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终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性收入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性收入的赔偿金。

  第五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情形或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下列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一)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 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乙方隐瞒与原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合同的事实而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致甲方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实际进行了赔偿的,乙方应给甲方以全额补偿。

  第五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章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 保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甲方内部的无关人员透露或者公开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无论商业秘密是否基于乙方本人的行为而形成),不在办公场所主动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进入与本人无关的保密区,不打听其他部门的业务措施和技术措施,除非必要,在对外联系时不谈及商业秘密,不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或顾问性的服务或帮助。

  第五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复制或带出办公场所)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归还。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所使用的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应私自保留。在乙方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内,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六十条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将在终止日后3年内继续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或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或乙方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而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 其他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现有的以下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

  (二)薪酬管理办法;

  (三)考核管理办法;

  (四)员工考评管理办法;

  (五)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细则;

  (六)培训管理办法。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及颁行的新的规章制度除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相抵触者外,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六十三条 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在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留存,乙方可于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查阅。

  第六十四条 乙方的人事档案应交甲方或由甲方委托集团公司保管。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10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铁道部、劳动部(国家铁路实施的若干规定),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工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费医疗待遇。

  5.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铁路各级关于路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铁路良好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路风一般事件屡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职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6.依据上述第3、4、5款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作出决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难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1.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甲方劳动争议调整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甲方技术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因未履行完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费和重新录用人员费等。

  九、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续订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11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大队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从6月下旬开始结合日常巡视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全市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加强宣传,督促自查,引导用人单位诚信守法,自觉规范其用工行为。结合7月份《社会保险法》宣传月和每年开展的“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思想,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为宣传重点,定期组织监察员深入住宿餐饮、商贸流通、建筑领域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读本、现场讲解重点法条、面对面恳谈等多种形式,重点解决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劳动保障热点焦点问题,引导教育企业依法招用、使用员工,自觉履行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法定义务。同时坚持边宣传边自查的工作原则,深入企业一线宣传服务,主动上门指导单位自查整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登记申报社会保险,引导劳动者参保缴费,强化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保障的“双赢”。

  自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大队已开展 “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手册(单)多份,出动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xx人次,与企业召开座谈会xx次,参加劳资人员、劳动者达x余人,现场解答员工提出关于劳动保障疑难问题x人(次)。主动上门发放并指导填写《专项检查自查表》x户,用人单位自查整改 户,补签、续签劳动合同 份,缴纳社会保险x人。

  二、强化责任,依法监管,加大专项整治执法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将监察员分三个检查小组,按照每个小组日检查不少于x户的硬性要求,对全市用工单位实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数量、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登记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并认真填写《专项整治检查登记表》,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严厉查处超时加班、招用童工、强迫劳动等突出违法问题。同时,大队建立完善每日晨会汇报制度和局领导重点督察制度,加强对监察员执法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内部监督,确保达到专项整改活动“不掉一户、不漏一人、不缺一项”的工作要求,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局社会保险稽核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工作,对参保单位的有关帐簿、报表、凭证、人员档案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复查,以确定参保单位的职工人数、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及缴费是否真实、准确,采取参保缴费前100%书面稽核和深入企业一线实地稽核相结合的稽查办法,依法纠正参保单位少报、瞒报或漏报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我大队共深入 户用工达x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涉及员工 人。其中对 户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责令补缴五项社会保险x人,补签劳动合同x人,并对拒不整改的6家用人单位做出各罚款x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局社保稽核科共实地稽核xx户,涉及参保员工x人,查处少报人数x人,漏报瞒报基数x万元。

  三、认真总结,改进服务,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工作是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事项,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否得以保护,能否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者侵权案件,对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大队将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劳动者综合维权服务机制,专门将每年的3至10月作为重点监察执法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关于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大力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严格审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内容,确保每一份劳动合同均合法有效。同时依托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契机,向企业劳资双方讲明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树立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纠正劳动者对签订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片面理解和误解,始终将提高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目标常抓不懈,实现我市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企业职工参保率的“双提高”。

劳动合同汇编 篇12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七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 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变更 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13

  学生在校学生到企业,基本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

  就是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企业实习,如果通过实习,就可以得到学分。比如法学院学生大二大三的时候安排的暑期实习,就属于这一类。这种实习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双方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对于风险较高的实习岗位,企业最好给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2、课余的勤工俭学:

  比如假期工、小时工、商场促销等,学生从事勤工俭学的目的基本上是为了赚些零花钱或者贴补家用,和企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务关系,无需签订书面合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当然,商保适当的买一些还是比较稳妥。

  3、毕业生实习:

  这一点之前并没有引起业界注意,大家普遍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但是20xx年第6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里刊登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里的论述表现了不同的声音:“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毕业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存在争议的,关键看当地裁判机构的实践做法。在招用时,还是尽量完善手续,比如签“三方”+实习协议,然后购买适当的商保。

劳动合同汇编 篇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有关条例及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工作岗位、地点和内容

  1.01 甲方依照此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

  乙方工作岗位/职务: ;

  工作地点:北京市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地区

  工作内容: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或任务确定。

  第二条 合同的期限与实施

  2.01 本合同有效期 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到期;其中包括试用期从_ 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2 乙方保证熟知并承认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2.04 本合同一式两份,加盖公司骑缝章和员工签字后有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2.05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涂改或代签无效。

  第三条 劳动报酬

  3.01 工资发放

  (1) 甲方规定考勤和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1日至本月月末,甲方根据考勤记录,于考勤截至日的次月15日,通过银行或者直接向乙方发放劳动报酬。

  (2) 乙方工资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工资水平以乙方能恰当履行职责为前提。乙方工资中包含浮动绩效奖金部分,根据乙方工作绩效浮动,其范围为:绩效奖金基数*(0—200)%.

  (3) 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4) 本合同中所有提及的工资均指税前工资。

  3.02 下列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工资进行调整或者扣除,但工资数额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

  (1) 乙方以隐瞒、欺骗等非法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填报个人虚假信息)获取入职资格的(可以溯及合同签订之日);

  (2)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情形较严重的;

  (3) 因乙方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4) 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5) 因各种原因,乙方工作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的。

  3.03 乙方认真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促使公司经营得到改善的,甲方将给予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乙方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扣薪、降薪、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3.04 因工作性质决定,乙方不要求加班加点工资;但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休息时间和综合计算的工作时数不超过法定工作时数。

  3.05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假

  4.01 乙方每周工作5日,共计40小时;除午餐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

  4.02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变更工作时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如

  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次数和时间。<

  4.03 乙方根据国家或北京市的规定,享受法定假期;也可根据甲方内部规定享受各种假期;

  4.04 乙方在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第五条 员工教育

  5.0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有义务和权利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乙方应积极配合。

  5.02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的,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相关费用,其标准参照有关培训协议或招生、接收协议。

  第六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6.01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工作的需要并结合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现和态度,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6.0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6.03 甲乙方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共同保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七条 劳动保险与福利待遇

  7.01 社会保险

  (1) 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后的三个月内,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方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 乙方申请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减少或不能缴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03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受甲方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八条 劳动纪律

  8.01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和工作地点的法律法规。

  8.02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8.03 乙方造成甲方财物(包括个人领用的甲方财物)损失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8.04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款,直至辞退。

  8.05 在本合同期以及本合同解除后的2年内,乙方应自觉保守公司有关事业和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违反此条者,公司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

  8.06 在本合同期间,除非得到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也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乙方也不得动员甲方其他员工直接或间接与离职后的乙方展开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如果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9.01 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其他形式如口头、邮件等都无效。

  9.0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变更,导致本合同相关内容变更的,自动生效。乙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公布之日起2周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0.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解除合同: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2)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员的; (3) 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发生变化,确实无法调剂安排的富余人员; (4) 符合本合同 10.03 、10.04 、10.05、10.06 条款规定的。

  10.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无须提前通知或给予补偿。 (1) 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规定应予辞退的;(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根据甲方规定应予辞退的; (3) 以隐瞒、欺骗、伪造等非法手段获取入职资格的; (4)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5) 因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的; (6) 乙方连续3个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10.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依照本合同 9.01 条款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0.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可以书面辞职,无须提前通知:(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2) 甲方侵犯乙方人身权利的; (3) 乙方应征服兵役的;(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06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1) 需离职进修的 (2) 移居国外的 (3) 其他正当理由

  10.07 无论辞职、辞退,乙方都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以下离职手续:提出书面通知、进行工作交接、填写离职相关文件资料、交还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财物等。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不按规定办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后果。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01 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向乙方一次性发给终止(解除)合同赔偿金。

  11.02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提前通知日数*乙方辞职当月的日工资基数。

  11.03 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擅自离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乙方私自带走公司物品或资料的,甲方保留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乙方行为给甲方带来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赔偿责任。

  十二 争议处理

  12.01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附则

  13.01 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等证明;工作经历、职业技能、个人法定住址、现住址、健康情况、家庭状况等信息。未提供证明/信息或证明/信息不实的(如隐瞒重大疾病等),无论隐瞒信息内容及种类,一律视为乙方以欺瞒手段获取入职资格,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13.02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所提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变更,其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变更;但其内容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文件规定,否则,为无效条款。

  13.03 乙方于甲方签订的其它书面文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04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内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紧急情况联系人: 关系: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劳动合同汇编 篇15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1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20xx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5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施工管理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舒城县。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2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1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1800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合同汇编 篇16

  一、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该注意什么

  全日制学校学生入学时需要将档案转入学校,如果是外地学生,甚至连户籍都需要转入就读学校。通俗地说,未毕业大学生的“坑”就在学校了,不能在读书期间校外又扎“坑”,无法在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诸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缺乏这一基础,社会保险也无法缴纳。只有当他们从学校毕业之后,跳出了这个“坑”,才可以办理《劳动手册》,开始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也可以开户缴纳了。

  但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后如何来维系呢,是否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就对双方缺乏保障呢?其实并非如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年都会提供《就业协议》,供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确定用工意向使用。这份协议并非劳动合同,但充分保障了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二、试用期合同签订程序

  在求职过程中,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先试用,后签约,有的要求试用半年或一年,然后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第十三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等项内容。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如果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总的说来,自用工之日起,企业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随时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样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企业提出先试用再签约的要求,劳动者应该按照上述规定, 要求企业先签约再试用,以免自己的权益被侵犯。

劳动合同汇编 篇17

  聘用方: 简称(甲方)

  受聘方: 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协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全职外贸业务员。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外贸业务员。

  二、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为 3 年期限合同。(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均未有终止本合同书面通知时,即视为延长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无须办理续约手续,以后期满类推,除另有补充合同外。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续约时,则须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

  三、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件。

  2、每周阅览乙方的工作日记,对相应的业务关系或进程进行指导,协助乙方完成业务目标。

  3、负责乙方所接业务的设计工作。

  4、负责所有外贸订单生产、包装、检验、报关、售后工作。

  5、努力控制、降低产品成本,确保其产品价格适合市场一般需求行情,在竞争、投标中其产品价格应是同行中的较有竞争力价格。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努力开展业务,开拓市场,完成任务目标。

  2、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行程与拜访的客户资料,作好次日的行程或工作安排。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企业、品牌形象及商标权,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严格保密甲方设计方案及生产技术,在业务过程中,对操作项目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业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商业机密相关条款,违约者每次将赔偿人民币( )元违约金。

  5、按订单规定准时收回货款。

  6、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技术资料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留给客户或借给客户

  7、招待客户费用,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经公司批准的招待费用,由业务员自理。

  8、全程负责与客户订单的业务跟单工作,按订单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与客户的收发货工作。

  9、巩固老客户,开发新客户,代表个人更代表公司,对客户有礼貌,善待客户的意见与投诉,并及时向公司传递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户群体与客户关系。

  10、与甲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后,在本合同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单其它公司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人民币( )万元。

  四、 合作形式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外贸业务员,按甲方制定的市场运行模式及要求,在国际市场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的接单签单业务。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与提成如下:

  1、乙方底薪为人民币4000/月

  2、乙方的销售提成为货款7‰

  (三)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销售平台(如阿里巴巴、国内国际展会、ECVV等)。但乙方若在合同期限之内,提出辞职(非不可抵抗因素或客观因素)。则须承担相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在公司工作期间接受的培训,参加展会,学习深造等产生的费用须予以承担。

  五、 工作时间、工资、提成发放日期:

  1. 执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因为和国外存在时差的问题,晚上需要加班2个小时左右。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

  2、提成发放日期为收到货款年底支付

  六、合作合同的终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能纠正过失。

  2、乙方自身的错误不同程度损害了甲方有关声誉,或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损害了甲方商标的合法性和专有性。

  3、依法终止合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保密赔偿金人民币( )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每次将赔偿人民币五万元违约金。

  六、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及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完善,双方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多份“补充协议”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时间靠后的为优先解释顺序;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协议

  本人承诺对以上内容确认无误,并严格遵守合同及协议之条款。如有违约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18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常用版劳动合同下载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汇编 篇1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 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力

  1、 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 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坏的;

  (5) 乙方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连续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 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 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 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 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力。(需医院开具医疗证明,医院级别:三甲医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如果没有完成当月指定的销售业绩,将按照工资的

  1/100的比例扣除,超额完成当月销售业绩的,将按照超额部分的1/100的比例给予奖金。

  2. 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 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 乙方因其他原因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 提出书面通知;

  2. 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 交接工作

  4. 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 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 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20

  实务中经常有HR问及,员工不见了,联系不上,不来上班很多天,想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无法通知到本人,应该怎么办。还有部分员工,故意不接收用人单位的通知。 这样的问题在企业的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中经常遇到。如果不能及时联系到劳动者本人,可能会有极大的风险。双方的劳动关系一直存续,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在延续。由于无法联系本人,想做出相应的决定,也无法实现。这个问题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就能较好的解决,至少能让企业的这项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有一定诉讼经验的HR知道,在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时,仲裁或法院会让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之所以要确认送达地址,一方面是为了准确联系到各方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另一方面是当出现无法联系当事人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将诉讼程序进行下去。依确认的送达地址确认后,申请人或原告不出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申请人或被告不出庭的,可进行缺席审判。我们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规避送达不能的法律风险。这就涉及到劳动合同条款的制定问题。

  通常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使用的劳动合同为各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这样的合同适用于大多数企业,没有特殊针对性,且对劳动者是比较有利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所以劳动合同的条款可以进行变动。针对以上问题,可以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送达地址进行确认。具体约定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送达地址均按该地址进行,如劳动者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未能通知的,用人单位可按原地址送达。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视为已经送达”。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紧急联系人,并将处理紧急事务的权限委托给紧急联系人处理。可以约定为,“劳动者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疾病、发生意外事故、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况时,委托紧急状态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为劳动者的受托人,该受托人享有全权代理处理本合同项下所涉一切问题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和解、代为收付有关款项及代为收发有关文书等权限”。

  送达地址和紧急联系人的约定至关重要,通过一个简单的方法,就可以使单位化被动为主动,避免因联系不畅带来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汇编 篇21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是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是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里我们介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是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汇编 篇22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规章制度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岗位工作,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入职后交____元的押金(离职时见押金单退还)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社会保险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3)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4)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5)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造成本店的损失及不按本店的规章制度执行造成人员伤亡由肇事者负全责____、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

  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八、 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2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劳动合同汇编 篇25

  X公司(甲方)与 (乙方)于 年 月 日订立(续订)了以下第 壹 项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工作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现对该劳动合同按以下第 4 项办理。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因乙方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5)其它:

  说明:

  1)乙方社会养老保险证序号:

  2)乙方医保个人编号:

  3)乙方住房公积金个人编号:

  4)终止劳动关系时间为: 。

  5)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凭本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

  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6)通知一式五份,用人单位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劳动者本人一份,单位所在地社保局一份,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一份,劳动者本人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一份。

  甲方: 公司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26

  X员工:

  你与AA公司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X年XX月XX日期满,约定的终止条件即将出现,但你存在下列第XX项情形,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4、在AA公司工作满十年、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内。

  5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X年XX月XX日。

  特此通知

  通知人:AA公司

  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27

  案例:

  我是08年11月进的公司,一直到现在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要求不走?因为我已经43岁了。我不好找工作。我该怎么办?劳动法规定说,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长期用工,那为什么他还非让我走呢?那么补偿金需要怎么计算补偿金?

  律师解答:

  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劳动合同汇编 篇28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一)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额限制,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或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个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二)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是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对照上述的两种情况,看看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否应该给自己补偿。要是单位不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合同汇编 篇29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受聘于 公司,现

  派遣到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分厂(部) 岗位。该岗位存在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 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及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在受聘期间,您将享受以下权利: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

  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离职时有权向我公司索取盖有单位鲜章的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在受聘期间,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我公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公司(盖章) 受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30

  第一项必备条款设计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依据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与条款设计

  在新法模式下,劳动合同期限选择是否科学、合理,对于企业影响很大。比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的出现,用人单位无法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则可以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再如,如果企业与所有员工都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那么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如何合理选择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⑴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⑵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⑶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⑷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选择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原则

  1、 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原则

  2、 三种劳动合同合理配置原则

  3、 长期、中期、短期劳动合同并用原则

  三选择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应考虑的因素

  1、 劳动者的年龄因素

  2、 劳动者的专业技术因素

  3、 劳动者的性别因素

  4、 劳动者的身体因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条款设计

  一工作内容条款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这些内容要求规定地明确、具体,以便于遵照执行。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条款应当将工作和岗位尽量明确,做到定岗定位。企业的劳动合同条款中往往有这样一句“单位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这种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而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这样的条款实际上等于赋予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无限的权利,有失公平。

  二工作地点条款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地点。工作地点需要精确的范围要视公司的性质。对于跨国公司可能要精确到国家或地区;对于一般公司而言需要精确范围到省市即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设计

  一工作时间条款

  1、标准工时制度:每周40小时计算

  2、时工时制度:按劳动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⑴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⑵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⑶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批准。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按劳动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⑴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⑵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业;⑶其他适合被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批准,否则,即使双方在合同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无效的,发生争议,也应按照标准工时制处理,劳动者可以主张加班工资,企业的用工成本就大增。

  二休息休假条款

  1、带薪休假

  ⑴法定节假日

  ⑵带薪年假

  ⑶探亲假

  ⑷婚丧假

  2、其他假期

  ⑴事假。

  ⑵病假。对于职工因病或非公负伤请假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的法律依据依然是,1951年2月26日由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与此相配套并同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其中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伤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2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8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的100%。停止工作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按连续工龄长短发给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40%;满1年不满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50%;满3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的60%。

  3、女职工特殊假期

  ⑴产前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9条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80%。

  ⑵产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0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⑶哺乳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80%。

  ⑷流产假:流产假属于产假的一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0条规定: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四、劳动报酬条款设计

  对于劳动报酬的工资部分,各地都有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在进行劳动报酬条款设计时,劳动合同中应当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等事项。

  五、社会保险条款设计

  依照国家规定,每个职工应该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还应享受生育保险。这五项保险就是平常据说的的社会保险。由于社会保险都是法定的,且缴费基数、缴费比率等均有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因此,就这一条款而言,企业在进行条款设计时可发挥的余地很小。在进行条款设计时一语带过即可。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设计

  由于在订立合同时,劳资双方可发挥的余地很小,只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笼统和原则性的规定。

  实例条款参考: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

  6.1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6.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照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6.3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6.4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二项约定条款设计

  一、试用期条款条款设计

  1、试用期要与合同期挂钩

  附:劳动合同期限与相应试用期期限对照表

  2、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一新规定意味着,所有单独的试用合同都被视作正式合同。这就是说,如果只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该试用期就是劳动合同期限,视为用人单位放弃对被录用的人员放弃试用的权利。

  4、 试用期工资有了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 违法试用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说明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除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之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外,试用期不得单方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通过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二、服务期的新规定与条款设计

  1、设定服务期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服务期的条件包括:⑴培训费用必须是专项的;⑵培训的性质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

  2、服务期的期限

  期限长短没有法律规定,具体的服务期限要根据企业为员工培训的时间长短、费用多寡来确定。如果两者相对比显失公平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3、违约金的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5、 对服务期条款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不一致问题要作出明确的'约定

  为避免纠纷,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时,首先要注意培训协议中最低服务年限要尽可能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如果不能做到二者时间一致,应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或在培训协议中服务期限条款里作相应的文字说明,如:“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本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这样也可以预防纠纷的发生。

  三、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的新规定及条款设计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新规定,设计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前提条件:竞业限制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

  2、义务主体: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必须是商业秘密的知悉者,即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而不能是不加区别的企业所有的员工。实践中,商业秘密保护主要应针对公司企业的6类关键岗位员工:⑴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⑵技术研发人员,因工作需要,他们可能了解重要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⑶高级营销人员,他们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⑷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⑸秘书人员;⑹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的。

  3、竞业限制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4、竞业限制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任意扩大,应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5、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不仅要约定补偿,而且还应该明确补偿的数额或计算公式。劳动合同法没有约定,可以参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7条的约定: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6、违约责任:企业在设计这一条款时一定不要忘记违约责任的约定。因为一旦劳动者违约,即使企业没有损失,也可以依据违约责任要求劳动者支持违约金,如果劳动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话,企业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反之,如果事先不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责任,劳动者违约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话,企业无法主张赔偿,即便造成损害,也要证明损失的存在才可以要求赔偿。

  四、违约责任的新规定与条款设计

  1、可设定违约金的情形有了明确的规定:⑴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

  2、违约金的支付标准:⑴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但其数额不得超过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作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

  五、补充保险条款设计

  一补充养老保险;二补充医疗保险。这二者都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执行。

  六、合同变更、解除、续订条款

  我们将进行专题介绍。

  七、合同的生效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汇编 篇31

  兹有本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为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鉴于 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前述劳动合同 ,故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自 年 月 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深圳市容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确认上述证明书中的陈述真实无误,并已收到该证明书。

  签收人(签字):年 月日

劳动合同汇编 篇32

  亮点1

  主动辞职也可能获经济补偿

  案例:张某是一家企业的技术骨干,在公司工作已经6年,月薪约7000元。今年初,因在老家的母亲病危,家人立即通知其回家准备后事。尽管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但老人一天不离开人世儿女就得守候在身边,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处理好的。张某决定辞职回家。但张某明白如果自动辞职拿不到任何经济补偿,不要又觉得可惜,而母亲的后事也正是需要钱的时候。此时,张某突然想到公司还拖欠他3个月的工资,于是张某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企业同意张某辞职且同意补足其所拖欠的工资,但拒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点评: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新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主动辞职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按时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以欺诈的手段、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以上述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此规定一来可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社保方面的法律规定;二来也可防止用人单位故意违法,逼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

  亮点2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须付补偿金

  案例:小风是某建筑公司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8年,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是5年,今后每年一签。第8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小风被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小风的月薪只有3000多元。小风没多想,心想辞职就辞职,按照每工作1年补1个月经济补偿金计算,他可以领到3万多元。可没想到单位却告知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小风不服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但被驳回。

  点评:按照目前《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但新法实施后,情况则会发生变化,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像小风的情况,该单位并未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小风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方终止合同,应当支付补偿金。

  亮点3

  一年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雇用

  案例:去年10月,小刘在某地产公司做中介一直持续到今年11月,这期间,单位迟迟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小刘提出签合同时,单位负责人还声称:“像你这种岗位一般不签合同,要签合同你就走人。”小刘对此很气愤,但又舍不得丢掉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

  点评:新法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新法首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社会最关注的条款。当然,对于劳动者来说,有了职业预期,是利好消息,但并非就是“救命稻草”,对个人来说,还是要兢兢业业工作,体现价值,才能确保合同稳定;对用人单位来说,只要员工犯错误,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亮点4

  不签劳动合同企业要付双倍工资

  案例:来自河南的小陈去年10月,通过老乡在龙岗一家企业当上了包装工。刚进厂时,有关负责人告诉他,试用三个月后才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为了转正,他在公司干得很卖力,一直盼望着能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谁知,在公司干了近1年时间,公司也没有与他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在这期间,小王多次找过负责人,可这位负责人却说:“你现在不是有工干,有钱领吗?签了合同也不过这样。”可小陈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心里总是不踏实。若不在这家公司干吧,一时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不得不维持着这种现状。

  点评: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亮点5

  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案例:小林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关内一家企业工作,当时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这期间小林兢兢业业工作,就想按时转正。谁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表示小林表现不佳,试用期将延长3个月。当时公司说给他的待遇是底薪1000元,另加补助与业绩提成,试用期考核达标后转正。然而又干了3月后,小林不仅没拿到应得的工资,还被解聘。对此,该公司的负责人解释是,小林半年内连10个客户都没签到,认为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公司。

劳动合同汇编 篇33

  劳动合同成立的条件

  上海B企业在公开招聘员工时,王小姐经考核后被录用,但由于王小姐当时尚在A企业工作,因此双方商定,由王小姐在一个月之内向原单位辞职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B企业才办理录用手续,否则不予录用,双方为此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王小姐在一个半月后才与原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当王小姐到B企业报到时,B企业告知王小姐,已另行招用其他人员,因此对王小姐不能再予录用。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分歧意见:

  意见一:B企业已招聘录用王小姐并订有劳动合同,王小姐为应聘B企业而丧失了原工作,应确认王小姐与B企业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现B企业因王小姐晚到半个月而解除劳动关系于法无据,王小姐可以要求B企业确认劳动关系、安排工作并赔偿损失。

  意见二:B企业与王小姐订立的劳动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王小姐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事项,B企业可以不再履行该劳动合同。

  律师评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B企业与王小姐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生效?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有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当事人之间虽然签订成立一份劳动合同,但双方如果有约定生效期限或者条件的,在生效期限到来之前或者生效条件成就之前,对当事人双方均无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

  本案中,王小姐与B企业之间存在一份约定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王小姐未能在约定的一个月期限内办妥原单位辞职手续并到新单位报到,致使双方劳动合同不再生效,王小姐无权要求B企业履行未生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汇编 篇34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合同范本《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劳动合同汇编 篇35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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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9: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