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范文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通用7篇)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篇1

  贷款方:中国___银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底前元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底前元

  第三期________年____月___底前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归还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篇2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 .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 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 月、季或年 )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货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1、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3、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4、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贷款人承诺:1、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3、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七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含展期 ),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按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经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 撤销 )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 查询、披露 )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1、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货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篇3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______(大写)即(小写)_________%。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部门或单位)留存份。

  出借方(签字):_________借款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篇4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篇5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____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货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贷款人承诺:

  1、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3、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七条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按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经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1、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篇6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自20__年04月01日起至20__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借     款还     款   

  年月日金额(万元)年月日金额(万元)   

  20__040120020__0401200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间内,贷款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款人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的天数付给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逾期贷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以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在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70%计收罚息。

  5、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懂得任一担保违反担保合用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成当承担贷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质押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台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解释,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20__年4月1日

  签约地点:联社放贷大厅

信用社借款合同书 篇7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间内,贷款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款人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的天数付给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逾期贷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以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在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70%计收罚息。

  5、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懂得任一担保违反担保合用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成当承担贷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质押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台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解释,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厅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2: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