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
范文 |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通用32篇)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起至年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x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3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点: 二、承包面积: 三、承包期限:甲方将土地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给乙方经营。 四、承包价格:每年__,乙方采用每年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五、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土地丈量、土地上的青苗费由乙方负责。 六、经甲乙双方办理手续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至合同结束。如有纠纷乙方负责处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4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年月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5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国土地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乙方本着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在国家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变的前提下,约定租地的租赁期为十年,从20_年11月8日起。若国家政策及经济环境有变动,协议终止。租用期间内,甲方仅享有使用权,不得私自将租用土地进行买卖、转让。租期满后,以双方合作意愿决定是否续约。 二、乙方将位于天彭镇旌旗社区10组的0154号承包土地__亩,租给甲方仅作为植树地使用。若租用期间甲方想将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须与乙方协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议。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将租地收回,当年的租金将不予以退回,后果由违约的甲方自负。 三、甲方将按约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将租金(为每亩产800公斤干黄谷折合每年的市场价),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缴纳全额租金,合约自动作废,甲方应无条件将耕地归还给乙方并将耕地还原成基本农田。合约生效时,甲方应缴纳给乙方租地还原费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满后甲方按规定将耕地还原成基本农田,则押金1000元,全额退回;若违约,押金将不予退回。 四、耕地在租用期间,若国家或集体对该土地进行征用或占用时,乙方收回甲方对该租地的使用权。 五、国家或集体对该土地进行的赔偿或补偿的费用全归乙方所有,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甲方对经济林享有所有权,获得国家对经济林的补偿费用。在国家或集体对该赔付方案出台时,甲方应以国家规定的经济林高赔付档次的全额的50%,,一次性交给乙方。占地后对于当年租地剩余时间的租金将不予退回。 六、本合同未涉及到的关系到双方利益的各项权利、义务的条款,甲、乙双方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截止日期与本合同一致,双方签字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证人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6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苗木种植,古树、造型树、名贵树种等绿化苗木的假移植,苗木收购,公 司办公等。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xx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x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x元。 2、第一次三年一交,以后一年一交,在合同承包期间租金不变。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7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1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乙方:平阳县方家黄栀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甲方(签字): 年月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8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_______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______亩(平方米)。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9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和政县 镇(乡) 村 社个人承包土地,面积 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做苗木种植使用。 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后若苗木未出完,合同自然延续,有关租金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现金 元,大写 。承包金每年公历十月一日至七日,在七个工作日,按所租地亩数计算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六、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自己对土地的需求可以提前将承包地交回甲方。若在春耕结束后交地时,乙方付清当年土地承包费。甲方不能以各种理由拒收承包地。乙方挖完承包地苗木后付清地租,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年月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0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1发包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将我村六组屯东,赵永峰树地南滩涂承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滩涂位置: 二滩涂四界:东:乌尔其根河防洪坝,西:赵永峰耕地,南:乌尔其根河,北:赵永峰树地 三滩涂面积:亩(承包面积) 四承包价格:每亩每年 元 五支付方式:承包前五年为治理期,不向甲方缴纳承包费。自20____年起在每年年初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当年承包费。 六用途:承包期限:年(自20年3月1日至20年月日) 七用途:承包给乙方用于带动群众发展渔业)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对乙方承包滩涂的`使用有监督权 2 甲方义务:负责确认滩涂位置、四界、保障滩涂权属清楚。 3 乙方权利:本合同签订后,合同期内乙方对承包滩涂有使用权、治理权等利于发展渔业的所有权利。 4 乙方义务:负责滩涂治理,河道的疏通,不得影响村民的 生产和生活。示范带动群众发展渔业。 九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按年限返还承包费外,负责偿还乙方一切投入费用及造成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滩涂地。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甲方) (签章)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签章)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2发包方: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方,乙方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村面积为_________亩(最好附上图片)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年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土地上有两棵果树,在乙方承包期间负责果树的浇水等等。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______(自行商量)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______(自行商量)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如果合同出现变更和接触应该及时从新签一份,根据情况看变更或者解除的情况的决定经济索赔。 九、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如果有人违反,则按照承包金额的______%多少索赔对方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合法权解除合同,并且向乙方索赔一定的经济损失。 3、合同成立过后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反悔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按照合同处理。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1份,村委会1份、乡政府备份1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 四、支付时间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政府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 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 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 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5、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6、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 7、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8、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9、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0、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4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5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 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 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6发包方:甲:( ) 承包方:乙:( )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 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20_年 月 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7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风险告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8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9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XX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0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风险告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风险告知: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因尽量避免合同的实质内容不明确:一是标的不明确。如土地、果园、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筑路、添置灌溉设施、架设电路等权利义务关系未予明确。二是承包基数及交款办法掌握不好。发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凭着少数人的粗浅体会,或对市场的变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确定的基数往往过高或过低,高者可能影响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合同难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红眼病”,总想提高基数或提前终止合同。三是违约条款约定不合法。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合法,常常为了避免风险强调责任,把它确定得高出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倍甚至几十倍,使此种违约金约定成为一纸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县_乡_村的水田 192 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20_年9月20日起到20_年3月20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2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风险告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风险告知: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因尽量避免合同的实质内容不明确:一是标的不明确。如土地、果园、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筑路、添置灌溉设施、架设电路等权利义务关系未予明确。二是承包基数及交款办法掌握不好。发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凭着少数人的粗浅体会,或对市场的变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确定的基数往往过高或过低,高者可能影响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合同难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红眼病”,总想提高基数或提前终止合同。三是违约条款约定不合法。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合法,常常为了避免风险强调责任,把它确定得高出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倍甚至几十倍,使此种违约金约定成为一纸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4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__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5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出租。 二、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 四、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甲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6发包方(甲方):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7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调动农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副业的项目、内容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他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他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第五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他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8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9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 的 亩个人承包土地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20_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承包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每年的6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按1000元/亩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承包到期后,乙方给甲方还为耕田)。 2、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3、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种地期间,如政府征地或村委会用地,甲方和本村村民享有一样待遇,乙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享有补偿,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权益。(如遇国家征地,甲方享有青苗补贴。) 五、违约责任:承包期间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20_元。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30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村南南山与吉山柳林交界处南北_______米,东西__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__亩;北场子以南与孙志荣、柳林交界处南北_______米,东西__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__亩。以上共计面积__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20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__________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2)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3)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如乙方为个人的话可以加上此句话,否则应去掉)。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_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万__________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__________(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章)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章)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31甲方: 乙方: 甲与原出租方在_______年10月3日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梁国生一块约12亩的土地,用作路面施工稳定土拌和场和项目部驻地用地。租赁期自_______年10月1日起至_______年3月30日止;在租赁期间由于荔枝园村部分村委对此存有异议,乙方经与梁国生、荔枝园村委会全体村委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与原土地出租方梁国生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在租赁期间,荔枝园村委予以支持、配合,不阻扰施工。 二、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续租,则乙方必须要与荔枝园村委会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且续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租金按原租金递增50%,续租6个月总租金为壹万伍仟 元整(15000)。 三、本补充协议与原《土地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矛盾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原出租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32发包方: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厂 乙方:___________车间 合同期限: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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