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范文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篇1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篇2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篇3

  甲方:*股份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xx银行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鉴于:

  1、丙方与乙方(yifang)签订贷款合同(详见本协议附表1),为确保附表1所列贷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2)抵押给丙方,并相应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已办理了抵押权设立登记,该抵押权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一顺位抵押权")。

  2、甲方拟向乙方发放贷款总额人民币伍亿元,乙方拟以附表2所列抵押物(与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相同,以下称"抵押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在丙方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前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二顺位抵押权")。

  3、乙方承诺:前述贷款发放当日,乙方偿还其对丙方借款本金共8,600万元并支付应付未付的利息;丙方承诺: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后,配合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还本付息、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除等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丙方同意:乙方以抵押物对甲方拟向乙方发放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丙方承诺:

  1、除第一顺位抵押权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负担;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前,协助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3、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4、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后,乙方协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手续。

  第三条划款流程

  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资金划拨。

  2、甲、乙、丙三方均派遣专人于贷款发放日至办理划款手续;

  3、甲方应将贷款划付至乙方在【开立的由甲方监管的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付至由丙方指定的账户内,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及丙方双方确认,如乙方在甲方取得第二顺位抵押权他项权利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乙方对丙方的应付未付利息及贷款合同项下其他支付义务不超过附表1"应付金额"所列金额,具体金额根据相应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5、乙方按上述约定将应支付给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至本条第四款丙方指定的账户内,乙方对丙方的还本付息义务履行完毕。

  第四条丙方对甲方、乙方承诺:

  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丙方协同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丙方承诺: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贷款,本协议的签订及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是甲方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2、如甲方在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贷款发放前,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贷款合同,甲方在贷款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提出如下要求:丙方于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5个工作日内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2、除已书面向甲方披露的情况之外,如乙方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下列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且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1)与乙方或与乙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乙方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3)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担保;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

  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要求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发放贷款。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要求丙方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九条丙方确认:借款本金及乙方应付未付利息为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自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之日起,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归于消灭。

  第十条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当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将此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一份。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未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除本协议所述的丙方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甲方、乙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依约按时向乙方发放贷款,则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S2019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未依约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则除应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乙方、丙方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则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每日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债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编号为【S2019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依照编号为【S2019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向乙方发放贷款,则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不予放款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就本协议的解除以及不予放款,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乙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如要将本协议项下的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乙方两方的书面同意,并由受让方和本协议其他各方重新签订多方协议及相关文件。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时,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因解释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效力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篇4

  甲方:*股份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xx银行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鉴于:

  1、丙方与乙方(yifang)签订贷款合同(详见本协议附表1),为确保附表1所列贷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2)抵押给丙方,并相应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已办理了抵押权设立登记,该抵押权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一顺位抵押权")。

  2、甲方拟向乙方发放贷款总额人民币伍亿元,乙方拟以附表2所列抵押物(与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相同,以下称"抵押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在丙方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前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二顺位抵押权")。

  3、乙方承诺:前述贷款发放当日,乙方偿还其对丙方借款本金共8,600万元并支付应付未付的利息;丙方承诺: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后,配合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还本付息、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除等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丙方同意:乙方以抵押物对甲方拟向乙方发放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丙方承诺:

  1、除第一顺位抵押权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负担;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前,协助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3、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4、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后,乙方协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手续。

  第三条划款流程

  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资金划拨。

  2、甲、乙、丙三方均派遣专人于贷款发放日至办理划款手续;

  3、甲方应将贷款划付至乙方在【开立的由甲方监管的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付至由丙方指定的账户内,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及丙方双方确认,如乙方在甲方取得第二顺位抵押权他项权利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乙方对丙方的应付未付利息及贷款合同项下其他支付义务不超过附表1"应付金额"所列金额,具体金额根据相应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5、乙方按上述约定将应支付给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至本条第四款丙方指定的账户内,乙方对丙方的还本付息义务履行完毕。

  第四条丙方对甲方、乙方承诺:

  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丙方协同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丙方承诺: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贷款,本协议的签订及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是甲方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2、如甲方在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贷款发放前,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贷款合同,甲方在贷款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提出如下要求:丙方于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5个工作日内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2、除已书面向甲方披露的情况之外,如乙方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下列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且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1)与乙方或与乙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乙方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3)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担保;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

  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要求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发放贷款。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要求丙方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九条丙方确认:借款本金及乙方应付未付利息为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自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之日起,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归于消灭。

  第十条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当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将此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一份。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未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除本协议所述的丙方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甲方、乙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依约按时向乙方发放贷款,则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未依约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则除应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乙方、丙方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则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每日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债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依照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向乙方发放贷款,则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不予放款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就本协议的解除以及不予放款,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乙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如要将本协议项下的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乙方两方的书面同意,并由受让方和本协议其他各方重新签订多方协议及相关文件。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时,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因解释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效力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篇5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供三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从事生产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专款专用,本款只能用于乙方生产经营,不得做其他使用。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各种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丙两方不予承担,乙方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甲丙两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元)。

  三、借款期限及利息

  借款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借条)。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月利息为______%每月利息______,利息按月结算。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一个月不付利息属违约;

  2、乙方违约在15日以内,应按借款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超出15日,则超出部分按借款本金数额处以日利率3%的滞纳金,滞纳金区别于利息、违约金独立存在,与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不冲突;

  4、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需提前15日通知对方,在三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位于______地方的房屋______m2做抵押,具体事项另附表和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包括本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并有权处理抵押物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及利息,抵押权自动解除。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若到期乙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需代乙方向甲方归还本金及利息,乙方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乙方违约在15日以内,应按借款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超出15日,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3%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赔偿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借款必须以借条和借款合同两项为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另外两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并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______份在房产管理部门存查。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篇6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一: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3、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13、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违约责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股份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xx银行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鉴于:

  1、丙方与乙方(yifang)签订贷款合同(详见本协议附表1),为确保附表1所列贷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2)抵押给丙方,并相应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已办理了抵押权设立登记,该抵押权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一顺位抵押权")。

  2、甲方拟向乙方发放贷款总额人民币伍亿元,乙方拟以附表2所列抵押物(与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相同,以下称"抵押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在丙方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前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二顺位抵押权")。

  3、乙方承诺:前述贷款发放当日,乙方偿还其对丙方借款本金共8,600万元并支付应付未付的利息;丙方承诺: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后,配合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还本付息、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除等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丙方同意:乙方以抵押物对甲方拟向乙方发放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丙方承诺:

  1、除第一顺位抵押权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负担;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前,协助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3、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4、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后,乙方协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手续。

  第三条划款流程

  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资金划拨。

  2、甲、乙、丙三方均派遣专人于贷款发放日至办理划款手续;

  3、甲方应将贷款划付至乙方在【开立的由甲方监管的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付至由丙方指定的账户内,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及丙方双方确认,如乙方在甲方取得第二顺位抵押权他项权利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乙方对丙方的应付未付利息及贷款合同项下其他支付义务不超过附表1"应付金额"所列金额,具体金额根据相应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5、乙方按上述约定将应支付给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至本条第四款丙方指定的账户内,乙方对丙方的还本付息义务履行完毕。

  第四条丙方对甲方、乙方承诺:

  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丙方协同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丙方承诺: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贷款,本协议的签订及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是甲方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2、如甲方在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贷款发放前,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贷款合同,甲方在贷款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提出如下要求:丙方于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5个工作日内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2、除已书面向甲方披露的情况之外,如乙方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下列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且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1)与乙方或与乙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乙方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3)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担保;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

  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要求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发放贷款。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要求丙方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九条丙方确认:借款本金及乙方应付未付利息为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自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之日起,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归于消灭。

  第十条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当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将此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一份。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未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除本协议所述的丙方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甲方、乙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依约按时向乙方发放贷款,则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未依约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则除应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乙方、丙方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则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每日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债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依照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向乙方发放贷款,则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不予放款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就本协议的解除以及不予放款,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乙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如要将本协议项下的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乙方两方的书面同意,并由受让方和本协议其他各方重新签订多方协议及相关文件。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时,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因解释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

三方借款协议书范本 篇7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身份证号:_

  借款人(债务人):__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保证人:河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用于。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保证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按季、一次性)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借款人应按下列帐户作为还款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借款人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出借人、借款人均须服从保证人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并在保证人的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还款结清、解除抵押等手续。办理结清时,借款人需携带各期的还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出借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对账单以及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等,否则保证人有权不予办理。

  二、担保条款

  (一)保证

  第六条保证人Ⅰ、保证人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保证人Ⅰ自愿提供其经债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有关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等正本委托保证人保管。

  第八条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在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Ⅰ进行任何方式的合法追偿。保证人Ⅰ和保证人就保证责任份额约定为:保证人Ⅰ承担全部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抵押

  第九条抵押人自愿提供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抵押物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文件在借款全部结清之前由抵押权人或保证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质押

  第十一条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三条交付和登记

  13.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3.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质权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逾期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标的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质物的处分

  14.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7.4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1)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17.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质权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3)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4)质权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4.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质权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以担保质权人权利的实现。

  14.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质权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17.5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14.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三、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15.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的款项来源合法。

  15.2.在抵押登记等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保证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5.3.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15.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接到保证人书面风险提示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借款人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而且预示着以后各期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认为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发生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15.5.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履行担保义务。

  15.6.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出借人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办理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5.7.出借人配合保证人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6.1.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保证人两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借款人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保证人。如果借款人欲转让其投资经营的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均须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16.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风险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16.3.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保证人的要求如实向保证人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16.4.借款人应按时、足额交付借款本息。

  16.5.合同各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公证、登记等手续,由借款人支付所需费用。在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之前,借款人须向保证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与履约保证金。

  16.6.借款人须服从保证人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及其签订的其他相关合同的约定,应向出借人、保证人支付相关罚息、催收管理费、差旅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6.7.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借款,其他各方均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七条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17.1.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对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17.2.未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等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17.3.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或行为通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抵押权人和保证人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7.4.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并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