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
范文 |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精选3篇)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篇1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1 第三章财务计划管理┄┄┄┄┄┄┄┄┄┄┄┄┄┄┄┄4 第四章资金管理┄┄┄┄┄┄┄┄┄┄┄┄┄┄┄┄┄┄5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7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及印刷品管理┄┄┄┄┄┄┄┄┄┄┄7 第七章费用开支管理┄┄┄┄┄┄┄┄┄┄┄┄┄┄┄┄8 第八章财务开支的控制及审批权限┄┄┄┄┄┄┄┄┄┄10 第九章物资采购管理┄┄┄┄┄┄┄┄┄┄┄┄┄┄┄┄13 第十章合同管理┄┄┄┄┄┄┄┄┄┄┄┄┄┄┄┄┄┄14 第十一章关于处理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规定┄┄┄┄┄┄14 第十二章财务部单据流程规范┄┄┄┄┄┄┄┄┄┄┄┄25 第十三章财务工作交接及其档案管理┄┄┄┄┄┄┄┄┄29 第十四章附则┄┄┄┄┄┄┄┄┄┄┄┄┄┄┄┄┄┄┄31 相关补充规定: 关于明确收款过程当中的几个特殊问题的通知┄┄┄┄┄┄32 采购部物资采购发票管理的暂行办法┄┄┄┄┄┄┄┄┄┄34 关于明确物流单据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3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同时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改制先行、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 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力求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使全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总纲,适用于全体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经必要的程序讨论通过后,自年月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触部分同时废止。 本制度由董事长签署转发总经理执行,并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第二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制 第五条公司财务体制实行:越级任免、双线考核;垂直管理、分级运作;账款分管、相互监控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机制。 第六条财务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经理)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财务经理(经理) (二)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直接下级:财务主管(财务部长) (三)本职工作:负责公司财和物的管理工作 (四)直接责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编制各项目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融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4)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5)参加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它经济文件;(6)协调财务部与公司的关系,正确处理银行、税务部门关系; (7)及时与财务部人员沟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及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督促检查财务部人员业务工作和公司财务核算,严格考核,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8)财务部定期召开例会,对本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分析,一经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解决; (9)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税务报告,签发材料、设备、费用等资金的收支,确认后进行另协调与其他单位的资金往来与结算。 (10)定期收集公司:会计月结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分析整改处理、向总经理汇报情况。 (11)合理分配会计部门的人员的工作。 (12)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主管(部长)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财务主管(部长) (二)直接上级:财务经理 (三)直接下级:财务中心职员 (四)主要职责 (1)具体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带领财务部人员完成公司的日常工作;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 核资金使用的效果,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及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3)详细审核财务会计每张凭证、有关的内容、数字、金额、期限、应收应付、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签名确认无误才安排会计过帐; (4)负责各项目的帐总体策划设帐、安排处理报表,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资料:(包括报税、纳税资料、统计资料等); (5)查阅了解公司财务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纠正财务中的差错弊端, 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6)协助财务经理办理:融资、评估、信贷、办证等业务; (7)完成总经理与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成本会计 (二)、直接上级:财务主管(部长) (三)、本职工作:成本核算 (四)、直接职责: (1)成本核算资料的收集(材料、人工、工时、费用) (2)各部门相关报表的收集与审核 (3)固定资产管理与相关凭证的填制 (4)费用项目控制与相关凭证的填制 (5)每月成本核算、相关凭证的填制及成本资料的装订 (6)编制会计报表 (7)跟踪成本核算相关环节数据处理 (8)完成其他日常相关会计工作 四、材料会计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材料会计 (二)、直接上级:财务主管(部长) (三)、本职工作:应付帐款的管理、材料核算 (四)、直接责任: 1、材料进仓复核及发票的签收。 2、材料收入记账。 3、月结供应商对账及结算。 4、月底与仓库、采购的对结账,确保准确、无误、数据一致 5、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及时; 6、采购部下来的供应商付款计划及时整理报送上级审批 7、财务主管交待的其他工作。 五、应收会计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应收会计 (二)、直接上级:财务主管(部长) (三)、本职工作:应收帐款的追收、业户往来帐核对、发货单装订、录入,空白单保管 (四)、直接责任: 1、领取出仓单交营业中心领用; 2、收取送货单,登记入帐; 3、每天早上9点收昨天的货物放行条,核对; 4、凭发货单入销售帐,(97,用友,手工帐三套) 5、对帐,编制报表:每月5号前,编制对帐单,电脑帐龄分析报表,销售月报表; 6、单据保管,整理单据,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7、审核收款单据,监督收款情况。 8、协助追收货款; 9、财务主管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六、出纳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出纳 (二)、直接上级:财务主管(部长) (三)、本职工作:日常收付、银行结算、资金调拨、银行信贷手续 (四)、直接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处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货款要及时存缴银行,不准挪用现金和“白单抵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3)一切结算业务(包括银行存款、现金)都必需按照财务规定以及开支范围、内容、标准办理,不得弄虚作假,打埋伏,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并逐日、逐笔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计算机日记帐;(4)管理好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所有凭据及有价证券; (5)协助有关部门积极追收货款及欠款,加快资金回笼和周转使用; (6)坚持结算原则,必需做好下列三条:1钱货两讫;2维护购销双方正当权益;3银行不予垫款;(7)协助主管会计办理借贷款手续并记录清楚; (8)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过程; (9)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七、财务文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文秘员 (二)、直接上级:财务经理 (三)、本职工作:报销单证初审、内部文件收发、会计档案管理 (四)、直接职责: 1、财务文书、账表的打印呈报,财务制度、规定和通知的收发传达,财务例会等会议 纪要处理工作; 2、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存档、保管、 借阅工作; 3、协助主管会计开展其他事务工作; 4、代表财务部对公司内、外联络工作; 5、完成财务经理、主管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提出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八、办税会计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税务会计 (二)、直接上级:财务主管(部长) (三)、本职工作:开具发票、报税、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四)、直接职责: 1负责购买、填开、核销发票,汇总开票资料进行抄税。 2录入当月开票对应出仓单的产品明细,交成本会计核算。 3负责抵扣联认证数据录入,月底进行进项发票后台认证。 4填制相关科目的会计凭证。 5计算各类税金,填列税务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6及时向主管传达税务信息及资料。 7将要负责“免、抵、退“税管理系统,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申报退税事项。 第七条财务组织隶属关系: 1、财务经理:行政上接受总经理领导;财务结果及业务上为董事会(局)负责。 在经营管理、企业管理上为总经理和董事长当好参谋,对整个经营过程及其结果、财务收支、预(决)算进行总的控制和监督。 2、财务主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均对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结果首先接受财务经理的检查、指导与管理。 日常业务负责总账、报表、分析;并检查属下工作,处理日常财务事务。 3、财务一般会计:隶属于财务主管会计管理,严格按财会制度及岗位责任明细分工,处理各自岗位工作。 第八条各级财务人员的任免权 下列职位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别决定任免,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通知:①、财务经理由董事会决定任免,董事长签发任免通知;总经理对其任免有建议权; ②、主管会计、仓库主管由总经办决定任免,总经理签发任免通知;财务经理对其任免有提名、考核、录用建议权; ③、一般会计员、出纳员由财务经理决定任免,总经理签发任免通知;主管会计对其任免有提名、考核、录用建议权; 第九条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估权 1、企业财务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的任职和工作情况由总经理组织考评;日常工作的奖惩由总经理决定并施行,但董事长对其错误的奖惩可随时进行修正,重大的奖惩需要董事长决定,董事会对任何一级给予企业财务负责人的错误奖惩都可随时进行修正。 2、公司其他财务人员的任职和工作情况由财务经理组织考评;日常性的工作奖惩可由财务经理决定并施行,重大的奖惩由总经理决定,董事长对各级财务人员的错误奖惩随时可进行修正。 3、财务经理除履行财务部门的基本职能外,还需对各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品德品质、专业技能、业务流程培训。 4、上述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考评,由企业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共同对其进行考核,评估与培训。 第三章财务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公司既能灵活高效地运作,又能有效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手段,经营计划及财务收支计划是计划管理的核心部分,因此,公司必须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公司需编制的财务计划主要有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计划。 第十条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 1、公司应根据其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上一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当时内部外部的经济环境编制新年度的财务预算。 2、年度财务预算的内容:编制程序和时间。 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必须以稳健谨慎的态度,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力求降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对一些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可作计划外单列,但必须落实融资计划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月度计划的编制 根据上月的经营情况和上月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基础,编制当月计划。 1、月度计划包括以下几项: ①、资金收支计划; ②、物料(物品)采购计划; ③、物料(物品)领用计划。 2、月度计划编制的程序 ①、企业的资金计划由本企业财务编制出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于当月3日前送财务部,经财务经理和资金经理合审后送董事长批准执行,并抄报董事长备案。 ②、企业的物料、物品采购计划由采购负责人根据本月的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当月的采购计划,于当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篇2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规范公司印章管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二)本办法所称印章包含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其他银行开户预留印鉴和其他对公印章。 第三条 印章制作 公司依法注册后,应按当地政府及部门规定的款式及尺寸申请刻制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合同专用章等各种对公印章。 第四条 印章保管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管理部统一管理。 (二)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银行其他预留印鉴由财务负责人保管。 (三)印章保管人休假、出差,应委托专人保管印章。 (四)印章保管人调动、离职,应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五)各种对公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若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申请人出示借据,标明借用时间及用途,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带出。 (六)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对公印章遗失,应立即向部门及公司负责人汇报,并依法公告作废。 第五条 用章审批 (一)使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前,应由申请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由总经理予以审批。 (二)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银行其他预留印鉴的使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批,并同时知会总经理。 第六条 印章使用 (一)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为任何具有担保、抵押性质的文件加盖任何印章。 (二)公司公章主要用于客户对账、往来公函、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文件、报表、证件办理及其他法定要求。 (三)合同专用章仅用于对外签署的各种合同或协议;除非客户明确要求应加盖公章,否则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银行预留印鉴、银行票据盖章、收款单据盖章及其他法定要求。 (五)法人代表印章原则上只能用于银行预留印鉴及其他法定要求。 (六)发票专用章仅用于公司依法对外开具的各种发票及发票清单。 (七)使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时,应由盖章人及时、规范填写相应的《印章使用登记表》。 (八)《印章使用登记表》应作为重要会计档案装订,规范保管。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篇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________年修订本)》(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批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无法回避,可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对关联人的实质判断应从其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以及与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本办法第六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1)父母;(2)配偶;(3)兄弟姐妹;(4)年满18周岁的子女和(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第七条 因与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为公司潜在关联人。 第八条 本办法所指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十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 第九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________万元(不含________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必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任何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关联股东有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此作出详细说明; (二)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________万元(不含________万元)至________万元(含________万元)之间或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5%以下时,必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 (三)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________万元以下(含________万元),必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四)对关联交易总额高于XX万元或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的,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对该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 第十条 董事会在审查有关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的,则必须调查该交易对公司是否有利。当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可降低公司生产、采购或销售成本的,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存在具有合理性; (二)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抵押和担保、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定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三)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所发表的明确的独立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属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表决: (一)与董事个人利益有关的关联交易; (二)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对关联企业有控股权的,该等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根据本章规定批准实施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人在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决定。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 公司就关联交易发布的临时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交易日期、交易地点; (二)有关各方的关联关系; (三)有关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四)交易的标的、价格及定价政策; (五)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及比重; (六)关联交易涉及收购或者出售某一公司权益的,应当说明该公司的实际持有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实际持有人的名称及其业务状况;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否有利;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XX万元至XX万元之间的,或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公司应当在签定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第十六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XX万元或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由董事会秘书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有关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特别载明:“此项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上市规则》所述标准的,公司应当按《上市规则》的规定予以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署的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包括产品供销协议、服务协议、土地租赁协议等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或上一次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主要内容(如价格、数量及付款方式等)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之前未发生显著变化的,公司可以豁免执行本章上述条款的规定,但是应当在定期报告及其相应的财务报告附注中就年度内协议的执行情况做出必要说明。 第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以下的关联交易,可免予披露: (一)关联人按照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增发新股说明书以缴纳现金方式认购应当认购的股份; (二)关联人依据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或者红利; (三)关联人购买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 (四)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对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修订、补充与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________公司董事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