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精选运输合同 |
范文 | 精选运输合同(通用29篇) 精选运输合同 篇1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 合同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及要求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_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运输合同 篇2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运输合同样本。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合同范本《运输合同样本》。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推荐阅读:运输合同 公路运输合同样本 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 精选运输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范文,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4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协 议 书 20xx年X月X日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为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双赢目标,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甲方提供公司副产品灰渣,并将其运送至双方约定场地,乙方免费提供灰渣堆放场地,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综合利用,将其变为种植地的有机肥料。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进行依法监督、指导。 (2)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为乙方提供灰渣。 (2)将灰渣运送至双方约定的地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乙方的义务 (1)无条件接受甲方提供的灰渣。 (2)帮助甲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农企关系。 (3)为甲方运输灰渣道路提供便利条件。 (4)免费提供灰渣堆放场所,并对场所进行必要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和所涉及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正确、真实地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一方违约,并导致另一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X月X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5GF-91-0404 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年 月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 │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起运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 │到达港│ 换装港(地)│收│ 托运量 │ 核定量 │ │ │ 货名 │ ├───┬───┤货├──┬──┼──┬──┤备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体积│重量│体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约事项│ │ │ │ │ │ │ │ │ │ └────┴───┴───┴───┴─┴──┴──┴──┴──┴───┘ 提计划单位: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地 址: 电 话: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 路 货 物 运 单 ┌──────────────────────┐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 │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 │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_____运单号码_____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 │ │ │托│ 全 称│ │收│ 全称 │ │ │ │ │ ├────┼─────┤ ├────┼─────┤ │ │ │运│地址电话│ │货│地址电话│ │ │ │ │ ├────┼─────┤ ├────┼─────┤(承运人│ │ │人│银行帐号│ │人│银行帐号│ │ 章)│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目 │费│金│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 │率│额│ │ │ │ │ │ │ │高) │ │ │ │ │ ├───┼─┼─┤ │ │ │ │ │ │吨│M │ │m3│ │ │ │运费 │ │ │ ├─┼─┼─┴─┴─┴─┴───┴──┴─┴─┴─┴─┼───┼─┼─┤ │ │ │ │装船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计│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员│ │ │约│ │承运日期 ├───┼───┤ │事│ │ │复核员│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 │ │ └─┴──────────────┴─────────┴───┴───┘ GF-91-0405 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年 月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 │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起运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 │到达港│ 换装港(地)│收│ 托运量 │ 核定量 │ │ │ 货名 │ ├───┬───┤货├──┬──┼──┬──┤备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体积│重量│体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约事项│ │ │ │ │ │ │ │ │ │ └────┴───┴───┴───┴─┴──┴──┴──┴──┴───┘ 提计划单位: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地 址: 电 话: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5(续) 水 水 货 物 联 运 运 单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 │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 │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 │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 船 名 │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承运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 章)│ │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第│第│第│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吨│M │ │m3│ │ │ ├─┼─┼─┼─┤ ├─┼─┼─┴─┴─┴─┴───┴──┴─┴─┴─┴─┤运│ │ │ │ │ │ │ │费│ │ │ │ ├─┼─┼──────────────────────┼─┼─┼─┼─┤ │ │ │ │装│ │ │ │ ├─┼─┼──────────────────────┤船│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 │ │ ├─┬──────────────┤公章) 月 日 │计│ │ │ │ │特│ ├─────────┼─┴─┼─┴─┤ │约│ │承运日期 │核算员│ │ │事│ │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 └─┴──────────────┴─────────┴───┴───┘ GF-91-0406 水 路 货 物 运 单 ┌──────────────────────┐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 │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 │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_____运单号码_____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 │ │ │托│ 全 称│ │收│ 全称 │ │ │ │ │ ├────┼─────┤ ├────┼─────┤ │ │ │运│地址电话│ │货│地址电话│ │ │ │ │ ├────┼─────┤ ├────┼─────┤(承运人│ │ │人│银行帐号│ │人│银行帐号│ │ 章)│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目 │费│金│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 │率│额│ │ │ │ │ │ │ │高) │ │ │ │ │ ├───┼─┼─┤ │ │ │ │ │ │吨│M │ │m3│ │ │ │运费 │ │ │ ├─┼─┼─┴─┴─┴─┴───┴──┴─┴─┴─┴─┼───┼─┼─┤ │ │ │ │装船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计│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员│ │ │约│ │承运日期 ├───┼───┤ │事│ │ │复核员│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 │ │ └─┴──────────────┴─────────┴───┴───┘ GF-91-0407 水 水 货 物 联 运 运 单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 │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 │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 │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 船 名 │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承运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 章)│ │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第│第│第│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吨│M │ │m3│ │ │ ├─┼─┼─┼─┤ ├─┼─┼─┴─┴─┴─┴───┴──┴─┴─┴─┴─┤运│ │ │ │ │ │ │ │费│ │ │ │ ├─┼─┼──────────────────────┼─┼─┼─┼─┤ │ │ │ │装│ │ │ │ ├─┼─┼──────────────────────┤船│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 │ │ ├─┬──────────────┤公章) 月 日 │计│ │ │ │ │特│ ├─────────┼─┴─┼─┴─┤ │约│ │承运日期 │核算员│ │ │事│ │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 └─┴──────────────┴─────────┴───┴───┘ 精选运输合同 篇6在海上旅客运输中,旅客对运输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受到尊重、保证安全,这是从事海上客运的企业所必须满足的。但是,海上客运的安全状况却不容乐观。因为海上旅客运输的运输环境复杂,自然条件、船舶的技术状况以及船公司的管理水平等都可能成为影响海上客运安全的不良因素,从而使得选择海上客运的旅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在人身权益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为了更好地维护旅客的利益,在海上旅客运输中建立承运人强制保险制度是最为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概念辨析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保险对象、保险责任和保险险种。保险合同的签订不管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否愿意,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的保险。保险人有接受投保的义务,投保人有投保的义务,强制保险只能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开办。经投保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和自动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是强制保险的两种形式。 (一)自动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论投保人是否履行投保手续、或交纳保险费或者履行续保手续,保险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依法当然发生。我国现行的铁路、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均属此类保险。这种类型的强制保险现在适用的范围愈来愈小,不具有普遍意义或者代表性。 (二)经投保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 法律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而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保险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之后发生。经投保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若投保人不依法投保,保险的效力并不当然发生,但法律对投保人不投保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制裁。法律制裁不投保的投保人之目的,在于迫使符合强制保险条件的投保人投保法定的强制保险。 目前,在海上旅客运输中,因为以自愿为基础的保险制度难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受害人利益的政策目标,承运人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就其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投保,那么对受害人(旅客)而言,其利益即得不到充分保障。③所以,在海上旅客运输领域,国家为贯彻保险的基本目标,应推行对受害人(旅客)的法律保护措施,以强制性为本质特征,要求承运人必须就其营运中对旅客所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适度推行强制保险,具有广泛和重要的适用的价值,有利于保险的基本政策目标的实现,也符合强化保护受害人利益的需求。 二、 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强制保险的性质 依据《雅典公约》和国内法律的规定,一旦发生海上客运事故,承运人将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强制保险的性质是责任保险。《保险法》中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的意义在于:第一,具有分散责任的功效,将集中在一个船东或一个航运企业的责任,分散于社会大众,做到损害赔偿社会化。第二,实现民事责任的基本目标——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民事责任的首要功能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海上旅客运输强制承运人投保责任险,可以使旅客获得及时的赔偿,特别是在承运人清盘或破产不能对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时。第三,应付索赔的便利。在责任保险中,旅客可以直接诉讼,这使得旅客对保险人有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减少了索赔的烦琐。④ 长期以来,在责任保险领域中,仅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一般认为,责任保险的标的仅限于非故意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为合同义务的不履行而导致的赔偿责任 不得作为责任保险标的。美国作为责任保险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法院的判例绝大多数将合同责任排除于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但我们认为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强制责任险的标的)损害赔偿责任,既包含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包含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应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以及违约补救等内容。 在现行的海商法中,虽然《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69clc)及《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简称hns公约)及建立了承运人强制保险的制度,但其强制保险的标的只是船东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油污损害赔偿责任而言,因为公约规定损害为“运油船舶之外”的损害,所以,承运人的责任通常仅是由单一的侵权责任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这与传统理论上的责任保险的标的不相抵触。 承运人如依公约规定(如《69clc》的规定),强制投保了船东责任险,就可将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因而分散了承运人的责任,也可以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但在海上旅客运输中,旅客与承运人之间签订有旅客运输合同,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那么承运人即违反了与旅客所订立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所规定的“保证旅客运送安全的义务”,而构成违约;同时,承运人不但侵害了旅客的生命、健康权,还构成了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这样,承运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就构成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 三、我国对海上旅客运输进行强制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 我国虽没有加入20xx年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雅典公约议定书》, 但在借鉴海上旅客运输强制保险制度意见上分歧不大, 只是在借鉴时间上存在分歧。如, 一种观点认为, 我国的海上运输制度现在没必要进行修改, 而且该公约目前尚未生效, 许多国家均对之采取观望态度, 在此种形势下提出与新公约接轨, 未免过于草率。待公约在我国生效之后, 再为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而修正海商法亦为时不晚。我们认为, 应该借鉴公约的合理内容, 依据我国的国情, 同时适当超前立法, 建立起我国的海上旅客运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我国有关海上旅客运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基本参照了《1974 年雅典公约》,仅规定有承运人对事故承担责任的赔偿原则和责任限额,没有涉及强制责任保险和直接诉讼制度。除了责任限额的规定外,第五章的规定适用于国际旅客运输合同和中国港口间的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中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6,666sdr。而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案件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赔偿案件”,并规定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的赔偿责任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显然,这与我国《海商法》第五章的规定是矛盾的,因为根据《规定》关于“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的定义,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无疑也是涉外的,46,666sdr约合47万人民币,与80万人民币的差距不可忽略。当发生此类人身伤亡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近些年来,作为海商保险立法的重要问题之一的责任保险,呈现强化并强制化的立法趋势。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越来越倾向于海上旅客运输伤亡的索赔方既可以直接向事故船的船东索赔,也可以向责任保险人索赔。日本政府已经立法给予国内海上旅客这种权利,及日本国内海上旅客可以选择向事故船的船主或责任人索赔。而且,《华沙公约》有关航空旅客运输的部分也作出了修改,这些修改给予了旅客所有的前述权利,目前在海上保险中建立第三方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问题已逐渐提上日程,该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强制保险使海上事故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可以选择向事故船舶的船东或者责任保险人索赔。 四、我国海上旅客运输强制责任保险的制度建构 航运业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对海上旅客运输进行强制保险时要注意到航运业、海上保险 业和旅客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要考虑到航运业的国际化需求,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为了更好地推进海上旅客运输强制保险,应该解决以下问题。 (一)保险条件和形式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尚不能承受《雅典公约》所规定的责任限额(将在下文详细论述),制定合理的国内立法成为建立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的最佳选择。目前,交通部正在起草《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草案》),拟针对从事沿海旅客运输和沿海液货危险品运输的船舶引入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根据《管理规则草案》第6条的规定,没有进行强制责任保险或取得财务保证的船舶将没有资格从事沿海旅客运输。然而此草案针对的仅是沿海旅客和液货危险品运输,对于国际线路运输并无效力。 应选择在我国《海商法》中补充强制保险制度的内容, 要求相应的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的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必须进行责任保险或取得相应的财务保证。 可以采纳《雅典公约》议定书的相应规定, 对于已有效实施保险或取得财务证明的承运人, 由我国港务监督机关签发或核发《雅典公约》第四条拟规定的“证书”。对国有船舶, 如果没有进行保险或取得财务担保, 则应备有一份我国港务监督机关签发的证书, 声明该船为国有, 并在相关条款规定的限度内承担责任。 (二)投保主体 因为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可能会是巨额的,风险极大的,影响通常是多方面的,所以有观点认为应当对保险人的资格加以限定,明确投保的主体。可以仿效《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做法,立法要求承运人投保强制责任险,具体的保险人则由那些具有实力的保险人或保赔协会担任。 在海上航运实践中,经营者与船舶的所有者两者的身份一般是分开的,船舶所有人将船舶以期租或光租方式交给承租人来经营,光船承租人可以将光租的船舶再进行转租,承租人与乘客形成运输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成为承运人。承运人在整个过程中不是一个稳定的连接。如果将强制保险的投保人规定为承运人,就无法达到强制的效果。在与油污有关的国际公约中,都把船船所有人规定为强制保险的投保人。相对于承租人来说,所有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且一般情况下都具有更强的财务实力,当船舶所有人违反规定,没有投保强制险时,法律或行政法规可更好地采取惩罚的措施。 (三)合理限额问题 合理的限额,关系到保险人、投保人和旅客三者之间利益平衡问题。我们采纳海上旅客运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立足点应以我国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为基础,海商法的法律移植要以是否有利于我国海事法制目标的实现,以及能否确保我国海事法律体系内部的逻辑自洽性为前提,不能仅仅以同国际接轨为目标,应该坚持本土化原则。责任限额制定,要从对受害方的救济程度、航运企业的承受能力以及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 依据《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的规定,财务保证的数额或保险金额应依照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额确定。秉承这一理论,在确定海上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强制责任保险的财务担保的数额或保险金额时,也应按照海上旅客运输中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办理,即46,666个计算单位乘以该船舶的证书所注明的载客定额11。承运人投保的金额能否超过这一数额,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应该制定合理的限额。责任限额是保障保险人得利益的工具。许多国家都规定即使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丧失了责任限额,保险人还可以继续享受限额,所以制定合理的限额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结合我国旅客运输实际,对承运人应当施加更为严格的责任,对于因航运事故和船舶自身缺陷所导致的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对于其他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则改变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而提高承运人对航运安全的注意,保证旅客运输的安全性,并给予受害人更为妥善、积极的保护。 精选运输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二、数量:___吨 三、承运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四、运费单价:______元/吨 五、合计金额______元 六、装货地址:_____;卸货地址:_______(公路运输) 七、甲方责任:托运货物必须合法,物权清楚,与合同签定的货物相符。 八、乙方责任:必须持有合法的'资质;并保证托运货物原装,原卸。 九、运费结算:卸完货后,一般十天内按确认的运费付款,乙方开具运输发票。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运费两清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收货方: 甲方: 乙方: 精选运输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玉林市岭南乐园有限公司的土方工程运输任务交给乙方负责施工,根据《__________》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 一、单价方面 本工程一、二类土,运距在_______公里内,勾运立方以山体方计算,每立方米_______元整,运距每增加l公里加价 元每立方米;三类土以上的用勾机很难勾须爆破的每立方米_______元,此单价为税后价。 二、结算方式 l、每周星期____结算一次,第一次结款百分之玖拾,第二次结本次_______外,结清上次_______,依此类推,星期间可适当预支生活费及车辆维修费,由甲方指定加油站加油,结款时再扣回。 2、甲方预支乙方车队进场费每部车_______元,勾机每台_______元,铲车每台_______元,此款进场后付给,进场做工后_____周内扣回。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 4、退场,工程完成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3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欠工程款。 三、工期 本土方工程共日内完成,雨天和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甲方原因而致误工,双方理顺问题后,工期顺延。 四、进场安排 乙方车辆进场三天内甲方必须安排车队开工,超过_____天不安排工作,甲方每天每部车赔偿_____元给乙方,直至开工为止。如乙方车队到场后,甲方因其它原因不能开工或工程缓延,则甲方要赔偿乙方每部_____元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合同外的其它款项,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实施,要在合理的情况下,双方同意才可实施。 甲方责任: 1、保证工作地点明确和水通、电通、道路通及道路安全设施、生活场地设施配套完善,确保乙方顺利进场施工。 2、负责协调乙方的`工作,审核施工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工程施工,负责施工路面经常维修和当地群众善后工作,保持运输畅通无阻。 3、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如交警、运管、路政、城管及环保,如果出现扣车,甲方负责协助解决。 乙方责任: 1、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工作,听从甲方安排,不能自作主张。 2、注意车辆的经常维护检查,注意安全,所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毫无责任。 3、乙方经济与甲方无关时,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但因工程款未按时支付而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办理计量或延拖支付工程费用,乙方有权提出解决要求仍不予解决视为甲方违约,所造成乙方车队停工,每超期付款____天,甲方支付乙方每台车每天_____元违约金,直至甲方支付工程款为止。 2、乙方车队进场后,甲方不能采用任何手段,另将工程复分包给其他人承包,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所提出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由于未履行责任和义务,导致延误、停工等不良现象,在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时间内,乙方务必尽力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达到甲方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无故停工车辆每车每天罚款_____元。 4、双方应遵守合同信用,杜绝不廉洁行为督促双方敬业守法,双方在工程顺利进行下各司其职,互不干涉内政,任何一方不能有越轨行为,否则所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责任由造成方负责赔偿对方所提出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合同终止 1、在正常能开工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进行合理开工,不能无故罢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按《_______》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完毕,款项结算付清,甲乙双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义务后,合同自行失效。 补充协议:本工程不带资,不押金,也不收乙方的一切任何费用,本合同双方友好而签订的,待甲方通知进场后三天内进场,通知后三天内不进场或过期自动合同作废,本合同不具有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9甲方:浙江亚邮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承运车辆牌号:__________;车辆类别:中卡货车。发动机号: ,车架号,目前车辆正常行驶,车况良好,灯光及各种设备部件齐全,机器运转正常不烧机油。该车的行驶证、购车附加税、手续齐全,此合同乙方签字后即代表乙方已收到该车和以上手续。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车辆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合同标的: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其所有的运输设备交由乙方经营。甲方对乙方承包车辆拥有调派权并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承包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优先承运甲方要求承运的货物,除外乙方可自行接单,甲方承运货物按每公里1.8元结算。 (二)车辆保险、维护检测、油材料、汽车保养、违章罚款、税额、赔偿金、等费用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付的,将去支付运费中予以扣除。 (三)承包车辆每台车收取3万元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一次交清。合同期满3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利息不计)。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派乙方承包车辆并指定服务区域和行驶路线;因市场因素有权暂停或停止使用乙方承包车辆。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技术性能状况,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车辆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运输过程中的其它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拒不改正时可对乙方进行处理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有权调查乙方承包车辆及人员发生交通及服务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影响,并有权根据事故影响程度依据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和处罚。 6、甲方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运费的义务。每月5号结算上月的运费,否则,每迟一天按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承运甲方委托的货物,并保证服务质量达到客户单位满意。 2、乙方承包车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车辆年度检测标准,按国家或地方车管部门规定、定期检验、维护车辆,始终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车辆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遵守甲方与用车单位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及安全合同的内容和约定。 5、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坐险等附加险种)、维修检测、停车、燃料、过境费、装卸费等费用及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承包车辆运行的外部关系协调由乙方负责,交警、路政、超限及路阻等外部协调费用乙方全部承担。 7、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除本车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保证安全行驶。 8、协助甲方做好工作量签认,运费结算等工作;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五、其他约定: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承揽毒品、危险品、走*等违法犯罪的运输业务。 2、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声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相关经济损失费用。 3、乙方承包车辆因泄漏、坠落、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承包车辆发生货物,被盗、遗失、贷损、贷差。交贷不清等情况、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6、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7、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将交他人驾驶的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清退车辆和驾驶员。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驾驶员擅自将车交他人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9、保养及更换机油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每15000公里换一次。 10、审验手续时应积极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得延误,如有延误所造成的有关罚款,从乙方履约金中扣除。 11、承包期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债务、违法行为与甲方及车辆无关。 12、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范围之内的责任损失,应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索赔,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承包期内,若有重大事故及人员伤亡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处理解决。 13、承包期间如车辆发生自燃和火灾,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支付。 14、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全部手续(行驶证、保险卡、购车附加税等)交还甲方,甲方不能确定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章违法行为后,甲方可核实后再退还乙方乙方履约金。若甲方故意拖延时间,则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除本金外再加银行同期利息的滞纳金。 15、承包期结束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应提前15日与甲方协商签合同,如乙方不愿再承包应在合同终止前八小时,将整车辆交给甲方(注:应提前将车辆维修好)。如乙方拒不执行,视为违约,出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外,履约金没收。 16、如甲方需要见到车时,乙方应随时让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管理人员见到该车。如乙方无故推辞视为违约,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1~3万元不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车辆因长时间的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视情况按照影响天数扣减结算金额并对乙方经济处罚;对严重影响生产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对乙方承包车辆及人员违反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和处罚,直至暂停或终止合同。 3、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限期内缴纳违约经济处罚,否则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运费款项中扣除。 4、乙方承包车辆不按时年检,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1至5万不等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1至5万不等的违约金。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同意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必须执行法院判决。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电话:电话: 电话: 月日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精选运输合同 篇10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精选运输合同 篇11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托运方(甲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承运方(乙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管理制度,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 年,从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次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定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货物运输需要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甲方按照双方规定的`标准、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运杂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并按安排与托运货物的性质‘数量相应的运输车辆。 2.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 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确保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 日内付清当月运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货船运输合同3篇 精选运输合同 篇12托运方(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 承运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货物运输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由运至,货物名称:,运输单价:×元/箱,重量:每箱吨,合计重量:吨(箱),合计运输费用:×元。 二、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准时安排车辆及时装货,不得拖延时间。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做好应急措施,如有违约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在运输途中,货物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给甲方。未按照时间将货物送达规定地点,造成的延误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凭有效的货物接受附件和运输发票与甲方结算运输费,甲方根据合同每次运算价及时支付给乙方运费。 六、乙方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精选运输合同 篇13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属林地的活立木采伐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木材运输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 (一)工程名称:20__年镇村标段林木采伐及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林班号、小班号 镇村林班小班,采伐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亩。详见附件采伐作业边界区划示意图。 (三)工程款基本价及计量: 工程款单价标准详见表1.工程款单价采用“___”作业的定价方法, 按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堆、装车及必要时木材运出林区等林木采伐工序所含的机械费、人工费,临时生活设施费等费用进行定价,并区分规格材和非规格材的分类标准计价。表1价格是基本价,实际结算单价按本木材运输合同履行。 木材计量方法: ⑴规格材优先在林地交货,以甲方设在贮木场地磅为准。 ⑵非规格材数量以林地装车运至东美厂过磅重量为准 第二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解决林木采伐的相关政策手续,办理林业管理部门所需的相关证件,并按第十条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派驻采伐技术人员监督乙方按约定进行林木采伐和运输。 3、派管理人员监督乙方伐区内林木的管护情况。 4、处理因权属、界至不清所引起的纠纷,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伐区内现有林道的机械维护。 6、督促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7、预支乙方进场作业前期基本费用元,作为乙方的正常施工、生活及其他所需的经济垫付,日后从结算的部分工程款中按期扣除。(双方协商:分次扣除) (二)乙方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生产、生活材料进场。负责属下施工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劳动木材运输合同、等事项。采伐、集材等方式及工具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和自备。 2、对照小班采伐证内容、范围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并标记伐木顺序和作业小班总的树倒方向、集材方式、小型集材道及路边的归楞地点及临时堆场。 3、负责采伐人员具体的日常施工安排及相关事宜。 4、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3天(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5天后达到每日50吨以上的产材量(可延期天数除外)。 5、乙方的生产施工务必按采伐证、施工木材运输合同规定的采伐范围、标准进行采伐。 6、乙方在采伐时应做到边采伐、边打枝制材、边集材归堆;上午采伐集材下午装车,尽量做到当天采伐当天运输当天过磅,原则上林地不留木材过夜。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标准和小班摸查情况自行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施工。组织工人时应根据运输及当天林地不留木材等特点进行分组分片,安排当天工人施工。承担因施工组织不当所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及因此延误工程造成甲方的损失。 8、生产施工必须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清理后伐区验收时林地没有可利用桉树木材及活立木,伐根高不超过标准,未达标准的按本木材运输合同规定予以赔偿。 9、木材须根据实际地形及通道状况堆放,所有已采伐木材尽快归集到林地内临时堆场按标准分类堆放,以便于装车运输。 10、承担伐区内管理不善的部分责任。 11、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施工人员要养成喊山的习惯。非工作人员特别是当地村民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工地捡拾采伐剩余物。如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及其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担施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作业不慎损坏到林地周边的房屋、作物、林果、竹木、墓碑、神位、架电线、光缆、引水管(渠)或其他设施的,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承担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中的失误而引发山火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山上施工的相关防火制度。 14、有高、低压电线通过的地方要注意安全,小心作业,严格控制好树的倒向,若乙方违章作业,承担所发生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 15、乙方有责任管理已方人员不参与偷盗所采伐木材,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6、不得将工程转包或中途退出,否则须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20__年__月___日前进场,工期为天(本木材运输合同按自然天数计算)。完成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前。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代表现场验证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各自承担己方因此引起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调整本木材运输合同项下林地经营计划,延长工期采运工程。 2、因村民阻碍或主道路不通等外部原因而使木材暂时无法运输而影响进度,伐区林道维修或桥梁、公路修筑等问题引起不能及时或延缓通车运送原木。 3、甲方未能按木材运输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雨季、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技术标准 甲方对该项林木采伐工程施工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特别强调下列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这些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接受甲方及林业部门的监督与验收。 1、造材规格:砍伐、打枝、造材与集材时应采用必要措施确保木材不劈裂、破裂和损坏,确保木材的使用价值不降低。按甲方规定的造材,进行分类归堆,以便装车运输堆放、过磅计量、结算工程款。 (规格造材:实际小头去皮直径≥(6)厘米,弯曲度 2、原木装运前甲方现场检验人员会同乙方办理检验出货手续,并填写相关单据。 第五条设计施工与变更 (一)采伐图纸经甲、乙双方进行技术交底后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施工中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采伐标准、采伐范围等,应提前通知乙方,因此如需增加施工时间的,经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时间:伐倒木材要求在当天集材到林区公路旁能堆放木材的位置,并且原则上当天装运交货,因故其它原因,必须在48小时内装运交货(雨天、台风、修建道路、调运车辆维修等意外情况不能正常运输除外)。 (二)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安排,规格材非规格材直接装车后在林地交货。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队自查填质量检查验收报告表甲方现场施工员及工区加具意见甲方采伐部接到要求验收的报告后五日内安排正式验收填验收结果报告表。 (二)验收检查及自查项目如下: 1.伐桩高度检查: ⑴抽查面积:按小班面积的1%抽查,分别设“带状标准地”尽量涵盖林地的上中下部,调查其总伐桩株数,检查不合格(伐桩超高、树头破裂、抽心)所占百分比。每个抽查点随机检查半亩面积(比如亩植148株抽查74个伐根,亩植111株抽查55个伐根)。 ⑵合格达标确定:按百分率≥95%(合格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下同)者为合格;<95%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按违约条款执行。 2、林地检查:林地采伐剩余物没有覆盖在伐根上,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返工。 3、伐倒木、活立木清查: ⑴集材质量检查: 清山检查,为了不造成浪费木材,采伐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当乙方完成采伐作业时,乙方首先进行自查,然后向甲方申请质量检查验收。 自查内容: ①有、无遗漏伐倒木材及活立木; ②查有、无可利用的尾(树梢)材、木段等。 ⑵检查及处理办法: ①检查验收方法:由甲方委派技术人员、同乙方负责人一起实行林地巡查,以小班为单位,按自查内容把林地内所有残留桉树木材进行清理归堆。 ②处理办法:清查出来的木材进行归堆计量后,按小班清查出木材的数量值,以2倍工程款的金额赔偿, 第八条返工及其责任 甲方对施工时或质量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即时返工及整改,因返工超过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工程款结算价、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双方按下列完工期限确定结算价: 1、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含顺延期限)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作为准时完成者,甲方按基本价结算所有工程款。 2、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甲方按基本价的100%结算工程款。 3、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未完成的,或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参与偷运所采伐木材被抓获的,双方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本木材运输合同无条件自行解除,甲方已支付工程款即为结算工程款,如有未付工程款甲方无须支付给乙方,且作为乙方违约金不以退还,剩余活立木及林地已采伐木材由甲方无偿收回后根据具体情况交由第三方继续完成采运工作,乙方不就此产生任何异议。 4、乙方采伐的木材数量在交货量达到300吨以上,甲方根据已采运木材数量按基本价支付应付工程款的85%,木材运输合同项下采伐小班均验收通过后5日内按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木材运输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赔偿甲方。 1、乙方没有按时在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三天内进场施工; 2、乙方不能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约三天后达到约定的日出材量(以磅码单、检尺码单为准); 3、乙方逾期完工20天以上(顺延天数除外)。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条款验收,对未达到技术标准及违反约定的除按前述约定处理外,下列情况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乙方以违约保证金额赔偿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后乙方另行赔付。 1、在林地进行规格材检验时,质量合格率≥95%为合格;若造材质量低于合格以下的,则扣除该车30%的工程价款【计算方法为:(95%-合格率)×100×本车木材数量×工程款单价×30%】。 2、对于采伐人员,凡是不听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伐区安全生产监督员)指挥的,不按木材运输合同要求采伐的,在采伐、集材、归楞、清理中损坏桉树萌芽木较多的,木材任由无关人员检拾不制止、不报告的。 3、乙方及其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不听劝告的,可根据情节按本木材运输合同相关条款及附件1(采伐施工安全木材运输合同)赔偿。 (四)、如有乙方或乙方所聘用人员参与偷运甲方木材,除由当地森林公安予以处理外,木材运输合同可无条件自行解除,解除时除前述约定外,甲方另向乙方追诉所偷盗木材价款的四倍赔偿。 (五)、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附则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时间:__年_月__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14甲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二、运输地: 三、要求乙方车辆:______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_____米、车箱宽_____米、车箱高_____米。 四、运距: 五、运费: 六、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八、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___%。 十、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_____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精选运输合同 篇15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经理部名称) 乙方:(运输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货物运输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货物名称、数量、重量: 二、乙方承运的货物应在 年 月 日从 起运,途经于安全运抵甲方卸货。 三、货物运输包干运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包括:运费、装卸费、吊车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四、甲方货物总价值险,保险率为 %,货物保险费为 元,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乙方驾驶员要十分爱惜甲方货物,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六、乙方负责甲方货物的捆绑、紧固、防护。货物装卸和运输途中的保护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保证将甲方货物(设备)完好无损地运抵甲方施工现场。如发生货物破损、缺少、丢失和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因乙方人为原因,致货物不能按时运到甲方施工现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验收:乙方将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卸货后,经甲方设备专业人员验收核对所运货物无破损、缺少、灭失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此收货单是双方结算支付运费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 九、结算支付方式:乙方装好货物(设备)起运前,甲方可预付货款 元;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接货后 日内付清运费余款。 十、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禁物品的运输管理规定。否则,谁违反,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将货物(设备)运抵甲方施工现场,甲方不能按时验收接货和结算支付运费,均不属违约。 十二、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 十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经理部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双流县花月东街16号 地址:(公司地址或自然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电话: 精选运输合同 篇16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 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xx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精选运输合同 篇17电杆基础施工协议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就 网改升级电杆转运、杆(拉线)坑挖埋、组立统称为电杆基础施工(以下简称为电杆基础施工)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 1、电杆转运: 从电杆堆放处开始转运到所改造台区,并按施工图纸要求放置到杆坑50cm处,以便于下一步施工要求; 2、窝坑的挖设: A、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窝坑不得左右、前后超过50mm; B、窝坑基础深度允许偏差为+100 mm、-50 mm; C、回填应夯实或采取加固措施,并应超出地面300 mm; 3、电杆组立: 埋设时,不得有倾斜,下沉及窝坑内积水等现象。 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查看乙方有无机械运输设备的资质;并正确引导乙方使用安全用具; 2、施工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正确的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开工前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与乙方一起进行勘查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 4、有权制止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并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给予教育和经济处罚; 5、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认真学习、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必须按甲方提供给作业人员购买简易人生保险,并不得使用未满18岁及有残疾和生病人员; 2、施工中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3、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的规章制度,同时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村社的协调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不得与用户发生纠纷。 4、施工中认真领会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掌握工程特点做好施工安全措施,在电杆基础施工中杜绝违章现象发生和习惯性违章。 5、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6、施工中所需车辆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所需工器具,由乙方向甲方借用,甲方不能提供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7、在电杆的转运时,不得人货混装,抬杆、组立杆塔时棍棒、绳索必须全面进行检查,使用合格的`产品,防止超负荷使用,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 8、乙方如使用临时工人,必须购买简易人生保险,佩带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中午严禁饮酒;并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口令,杜绝人身事故发生,防止设备设施损坏。 三、费用结算: 工程费用结算人工费的方式: 1、转运: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每根另外计费; 2、坑窝: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拉线坑 元,包括回填; 3、组立: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 4、因地质、地形等自然因素造成施工难度,双方协商解决; 5、以上结算数量都以实际数量、达到甲方要求为准,据实结算。 四、违约责任: 1、对因违章违约造成的各种事故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2、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谊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18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石方运输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工程名称: 二、项目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要求运输车辆20辆,每增加一辆运输车辆,相应增加车辆。 四、工期: 本项目工程期限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气候异常、政府行为、任何第三方干涉或其他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时间为____年一月一日,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以甲方正式开工下令为准,开工时间延后的,工期相应顺延。 五、单价、结算 以车厢容积为标准算方(加高部分另行计算立方),运距公里综合计价白天17元每吨,晚上16.5元每吨(该价格为税后价) 甲方应当于每个工作日给乙方车队结算一次款。在第二个工作日的17点前,按照乙方前一天的总运输款支付全款。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车队工作人员的住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两个活动板房供乙方使用,并承担这两个板房的费用)。 2、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加遇施工当地政府、环保、交警、路政等相关单位干预的,甲方全权负责解决,超限、超载、城管罚款等产生的一切 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如遇施工当地政府、环保、交警、路政等相关单位干预,甲方没有协调解决好,造成乙方待工、停工等窝工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以每辆车每天赔偿300元计算,连续停工超过八小时的以一天计算。 3、甲方负责协调与施工场地当地群众的关系,认真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群众发生的纠纷。如遇因纠纷解决不好造成乙方待工、停工等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以每辆车每天赔偿300元计算,连续停工超过八小时的以一天计算。 4、甲方应派代表长期进驻施工工地,及时按施工进度进行技术监督指导,并负责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及按时支付进度款等相关事宜,解决甲方权利义务范围内的各项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车辆司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运输中不能挑肥拣瘦,装卸货物要依次排队,行车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做到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车辆司机自行管理,运输车辆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全部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到甲方以外的施工场地从事运输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高运费,刁难甲方,凡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扣除该车辆的当日运输费作为违约金。 3、乙方车辆必须按甲方指定路线把材料运到指定地点。 4,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乙方自行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不承担开具任何形式正式发票的义务,不承担工程的任何税费及场地管理费、土地资源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满足甲方的下列要求:年检合格,手续齐全,每辆车有两名以上有正式有效执照且身体健康的驾驶员。 七、特别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遇石方需要甲方进行爆破,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当给予乙方每天每辆车300元的窝工及生活补助,连续停工超过八小时的以一天计算。 2、施工过程中,如遇石方需要甲方进行爆破,爆破过程中如对乙方车辆造成损害或对乙方工作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律责任。乙方车辆及人员不服从甲方指挥进行转移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如遇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从应付款日起,拖延付款达到三天,则从第三天开始,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每辆车300元。 2、如乙方未按甲方下达的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累计三次违反该义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责令乙方退场。 九、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精选运输合同 篇19托运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 ┌────┬────┬──┬──────┬──────┬───────┐ │货物名称│包装式样│件数│每件体积(立│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 │ │ │ │方米)长×阔├──┬───┼───┬───┤ │ │ │ │×宽 │每件│最重件│实重吨│车辆吨│ ├────┼────┼──┼──────┼──┼───┼───┼───┤ │ │ │ │ │ │ │ │ │ └────┴────┴──┴──────┴──┴───┴───┴───┘ 二、需要车辆数:_________车_________辆;需要车种:_________。 三、起运地:_________;到达地:_________。 四、发货单位:_________;收货单位:_________。 五、运到日期:托运日起_________天内。 六、委托注意事项: 1.雨天不运; 2.非危险品; 3.有自备机具装车; 4.有自备机具卸车; 5.发货单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6.收货单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七、运输距离:_________公里;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应偿付承运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结算单据等四张(略) 精选运输合同 篇20甲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事项 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________牌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与甲方合作经营货物运输。上述车辆合作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属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书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经营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管理费用 乙方自购车辆,产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车辆管理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信息平台,标榜“诚信经营、创造价值”的原则。为方便统一管理,车辆的户主名称应为甲方的名称。 经乙方同意,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每月5号应按时向甲方交纳车辆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元/辆。并按规定承担与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时产生的合理的相应费用。车辆每年的保险项目必须在车籍所在地进行投保。驾驶员或业主每月应准时参加公司(时间:25号/月)组织的安全学习会议。无故不参与者一次罚款100元。 四、车辆的维护、管理 每季度一次的车辆二级维护,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定的厂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乙方要按时对车辆进行综检、年审,为此产生的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车辆保险 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等其他险种都由公司保管,如乙方有需要,可以向甲方借用,但是必须按时归还,一旦遗失,或者因没有按时归还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保险到期的车辆应到公司规定的保险公司统一购买,不得脱保。 六、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时,乙方应立即 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可根据乙方当时实际经济困难情况,给予垫付直接经济损失的15%,乙方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归还甲方所垫付的费用,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作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由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3、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运营的; 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6、乙方车辆保险在异地投保的; 7、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收回甲方提供的相关证照。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时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乙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八、其他约定 1、乙方与甲方合作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与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丢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与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 3、乙方因违法经营或者涉及刑事被司法部门追诉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乙方承运货物过程中,如出现货差、货损等情况,货方要求赔偿时,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5、协议期间,乙方自行招聘的驾驶员、押运员等的情况必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并备案,且证照齐全。其因病、伤、残、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6、如遇“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和一些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车辆的调配、使用,事后按政策性处理。 7、乙方凡向甲方借用的各种车辆资料,如不能如期归还或者遗失的,影响正常事务的办理,为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于每月25日召开安全会议,车主和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每一次罚款100元。 9、本协议书签定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定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上诉。协议随着国家政策性变化进行相应的修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年月 法人代表:电话: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21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22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 本合同金额合计:¥.00,大写:叁佰叁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正。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行业规定标准。 2、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计量、交货时间: 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甲方验货物入库九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货款的80%。 第五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如一方对_____不服,可于接到_____书后7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23甲方:(经销商) 乙方:(物流公司) 双方为建立正当的物流承运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共同商讨,协商一致、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部分、业务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承运甲方在JAC定购的格尔发重卡商品车(以下简称商品车),包括提车、运送、交验及各环节涉及的手续办理; 第二条、 双方约定商品车运费、送车时效及违约条款; 第三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委托运输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承运 第一条、提车 1、乙方按甲方要求,携《商品车自提介绍信》,办理商品车提车手续,并负责检验商品车状态完好; 2、乙方负责核对商品车随车附件的完整、车辆合格证信息(未打印合格证的,以检验入库单及发动机合格证信息为准)与车辆本身配置相符,包括底盘号、发动机号、VIN码、车型配置、颜色及类别等; 3、乙方负责办理商品车运送过程中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包括办理临时牌照、购买养路费、保险等。 第二条、运送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车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合理保养,在运送途中商品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到就近的特约服务站检查修复; 3、乙方对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安全负责,对车辆出现的损毁,违法罚款及相应的保险理赔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商品车运送途中,严格按双方约定不私自带货、不背车或负重,对违反约定造成车辆损毁的,商品车将由乙方买断或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交验 1、乙方负责在交验前,将商品车清洗干净,手续整理妥当; 2、双方共同按《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逐项核对,核对完毕,甲方负责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并在S系统内做收车处理; 3、对检验不合格项目, [1]可以明确因乙方疏忽、操作不当或违反约定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2]可以明确因商品车本身在设计、制造等环节有缺陷而造成的,甲方暂收车辆,由甲方协调江淮公司解决; [3]不能明确责任方的,甲方暂收车辆并扣押《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向承运单位出具收条,在甲方联络重卡营销公司裁定责任并解决后,办理交接手续,但最长处理期限不超过7天; [4] 对商品车发生事故的: 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7天内。车辆损失100%由乙方承担。 ⑵重大事故或超过7天处理时间的,由乙方直接买断。 第三部分、运费和时效 第一条、运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就是指乙方在商品车承运中产生的临时牌照、保险、过桥过路费、养路费、油费、驾驶员工资、途中食宿和返程交通等所有的费用; 2、甲乙双方约定运费标准如下: ⑴、合肥—阜阳:牵引车为950元/台;四缸亮剑为700元/台;载货为80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950元/台。 ⑵、阜阳—合肥:牵引车为800元/台;四缸亮剑为550元/台;载货为65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800元/台。 第二条、结算 1、乙方以《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甲方盖章有效)作为运费结算凭证,向甲方开具运输业发票(双方其他业务另行约定)进行结算; 2、结算标准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3、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兑现。 第三条、送车时效 1、送车时效指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到完成指令的单车时效,包括提车、运送和交验的全过程总时间; 2、甲乙双方约定提车出库的时间是1个工作日; 3、甲乙双方约定运送时间为:平原按5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山区按4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 第四部分、违约 第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双方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责任,对拒绝履行责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终止合作,对由此带来的损失,可以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2、在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提请诉讼,诉讼地即签约地。 第二条、风险保证金和担保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运输业务时,需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保证金的额度由双方约定。 2、乙方风险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将由甲方处置: [1]乙方违反约定,且拒绝继续履行责任时; [2]商品车在运送途中发生事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时; [3] 乙方违反送车时效规定甲方提出索赔要求时,对超期的天数,按200元/天扣减; [4]对因乙方责任,客户提出赔偿要求时; 第三条、业务终止 1、甲方委托期满,双方业务即终止,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后继续执行; 2、合作期间,因一方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时,双方业务即终止; 3、对因乙方违约或服务承诺不能及时兑现的,甲方可以随时提出和终止业务。 第五部分、其它约定事项 第一条、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送车延期时,乙方需在2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甲方认可后,可免于追究违反送车时效责任; 第二条、对其他未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精选运输合同 篇24托运方:承运方(车主、车号): 承运方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数量,详见发货单(码单);本批次货物总价值: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装车时包装完整、整洁、无破损、无淋浴;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货物运到期限小时。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按托运人及收货人要求装卸为主。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按收货人要求验货,并要求收货人在随行的码单上盖章或有权人签字。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向托运人结算运费;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直接向收货人结算运费;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托运方及收货人的要求,临时变更运输路线、到货地点而增加运输费用的,承运方有权向运输费用实际承担人收取。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对货物的毁损、丢失、盗抢、事故、雨淋潮湿,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产品变质,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弄脏等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义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偿付给承运方给承运方违约金元。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给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条件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元。 3。承运方没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给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取证,积极向保险部门索赔。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运方二份、承运方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精选运输合同 篇25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做好甲方的货物运输业务,双方依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等法律文件,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运输业务范围 1、 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包括:甲方生产和销售的风扇、电饭煲、饮水机、微波炉、豆浆机、火锅电器、消毒柜等家电产品及相关的推广品、赠品等。 2、 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范围为以下线路的公路运输: 3、 甲方根据对乙方服务的考核情况,有权调整其服务线路及业务量。 二、 运输作业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对甲方下达的指令回复、确认 (3)乙方调车到甲方指定仓库装货 (4)双方签订运输合同、发车 (5)收货单位验货、签收 (6)乙方向甲方反馈到货情况 (7)乙方整理回单交甲方结算运费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通过互联网(或电话、传真)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应包含要求到库时间、运输方式、汽车数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和目的地。 2、 甲方须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货物运单。 3、 因甲方提供的工商、税务等手续不全导致运输车辆在途中被查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顺延运输到达时间。 4、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 甲方因货源不足,造成乙方汽车停滞于甲方指定地点超过24小时不能装货,则每车每天300元赔偿给乙方。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配合。 2、 乙方接到甲方调车指令后,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调度车辆到指定仓库。否则,甲方将根据《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3、 货物装车后,必须由双方共同确认,同时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甲方开出的《产品送货单》)。 4、 乙方承运车辆在途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的货物被盗、被抢、损坏、散失,以及产品在运输中遭受雨水淋湿、整车货物灭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甲方产品出厂价(推广等其它物品按甲方核定的价格)全额赔偿给甲方。重大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经确认后一周内,乙方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损失赔偿金。 5、 在途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及异常情况,乙方应根据《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将详细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物流部门。 6、 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运输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7、 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型及车辆台数,如有调整须征得甲方同意。 8、 货物到达后,乙方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人对货物送达日期、货物品种数量及损坏、短少情况进行签收。《产品送货单》如有涂改必须有收货人盖章。 9、 当仓库拒收货物时,乙方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商议货物处理办法。 10、 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运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人。否则,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按照《运输考核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处罚和制裁。 11、 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不得装载其它货物。否则,甲方将根据《运输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 乙方必须提供可满足甲方管理需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 13、 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满足甲方的特殊运输需求。 五、 运输时间要求 乙方同意甲方按《运输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运输时间进行考核管理。 六、 运输服务费及违约保证金 1、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制订本合同运费价格表。 2、 在年9月1日—年3月日按照旺季价结算运费,年4月1日—年8月日按照淡季价结算运费。 3、 在合同期内,如运输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对运输价格进行调整。 4、 甲方制订的运价为标准车(实际货物体积为40立方)运价,超出标准部分的装载体积按照比例折算。 5、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交付100万元违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合同业务终止后一个月内将运输风险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6、 本合同在执行中,乙方因价格等原因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将不向乙方返还违约保证金。 7、 由乙方将"产品送货单"、"发票"等单据的原件提交甲方,甲方进行审核并按《运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减运输考核罚款和运输赔偿金后承付运费。 七、 其他 1、本合同所引用文件《运输考核管理办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法律约束力。《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如有修改、调整,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2、本协议自年9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8月日止。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合同的重要事项及法律,另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中止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26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规格│单位│单价│数量│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 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精选运输合同 篇27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 第四条 运输_____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_____: 辆,_____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_____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_________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_____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_____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_____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_____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5、乙方运输_____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_____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精选运输合同 篇28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_ 1.3、到达地点:________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____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____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____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运输合同 篇29甲方: 乙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见出货清单) 装车:乙方确保产品装车符合有关规定,确保途中安全,货物不收损失,如有损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货物属性:车架及其它零部件。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 (3)发往目的地交货 (4)收货单位(授权人)验签 (5)将回单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交付一定的.运输保证金,如未交运输保证经,一旦发生甲方货物受到安全损失,乙方按实际货物价值的200%赔偿。(乙方自行提供货物防护物资,如:枕木、防止产品磕碰伤等防护材料。 3.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3.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3.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7、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费用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用油票50%或现金50%付给乙方运输费,只对乙方公司结算。) 4.2、发出的货物运输费,经乙方同意,下次合作再待定。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六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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