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采购合同样本 |
范文 | 采购合同样本(通用22篇) 采购合同样本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_项目工程。工程含税总额:_________元整(¥_______)。双方必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合同。双方商定招标项目价格。乙方按项目清单采购有关软硬设备并负责项目的安装和调试。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的相关资料及安装需求。 2.甲方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对采购设备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3.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组织工程验收。 4.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款条款支付乙方工程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招标项目采购所有产品(甲方提出调整除外)。 2.乙方需在_________城区设有办事处,并安排专人跟进项目进行;专人响应用户请求时间不超过1小时。 3.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设备送到指定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 4.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若因不可抗力延误工程进度,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时。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需遵照《_________》。 三、采购过程中要求设备更改、添加、删除时,提出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经签名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重要补充部分。因设备调整引起交货期延误虽属乙方责任,但交货日期应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顺延处理。 四、验收合格标准:乙方提供设备的相应单据凭证,设备点数验收后,甲、乙双方派具有相应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设备调试,试运行三个月确认质量无误后,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五、工期规定:本项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六、工程含税总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工程项目变更后需补回以甲乙双方签证的工程增减量差额。 七、工程款项支付和结算(以人民币结算,含税): 1.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 2.乙方于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设备采购交给甲方,甲方点数验收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 3.甲方于点数验收设备之日起,对乙方提供设备试运行不少于_________天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给乙方,支付时间在_________天内完成。 4.余下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将作为设备保修条款的保证金;每年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日内返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设备采购,如若逾期未能完成,从规定期限起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赔偿给甲方作违约金。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有关工程款项和保证金,从规定限期起每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结算给乙方,作为滞纳金。 九、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相关的设备售后服务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见证方保存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条款和产品技术、设备规格出现更新及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可提交_________仲裁机构作公平合理的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2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样本 篇3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 楼电缆供应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单价、总价款: 合同总价:约388964元;大写约为:叁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 说明: 1、此合同价格含检测费、含税,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是: 生产的 牌正牌电缆产品。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及国家相关检测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产品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产品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经甲方、监理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损失及费用。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 甲方在需要进货前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安排生产及发货事宜。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监理、甲方和乙方三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产品必须有原厂包装且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付款;全部电缆到工地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复检报告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甲方付至乙方全部供货金额的余全部货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为方便甲方施工,电缆到工地验收时不能出现负公差,如有负公差,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肆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品牌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而影响甲方施工进展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合同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样本 篇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赤峰松山物流园区物资市场C1段高层商住楼安装“清华紫光|”牌集热太阳能热水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太阳能热水器整体安装等配套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二、安装: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需派专业技术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在整体交工验收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工程总造价: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80台(最终按实际安装台数计算),每台2600元(包括施工安装所有配套费用)。 四、质量要求:品牌为“清华紫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为每台18管、直径为58毫米、管长1.8米。乙方在负责进货前10日内必须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结款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后,开始施工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0%的工程款 2.设备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造价45%的工程款。 3.甲方预留工程总造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待工程总体验收合格一年后,根据维修情况返还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找专职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六、工程维修与服务:太阳能热水器工程系统整体保修一年,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以保证系统长期可靠,安全运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无权单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否则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施工或延期施工,要支付甲方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安装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无专业人员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此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处罚金5万元,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赤峰市(区)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万元,在开工前返还乙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5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品名 徕卡全站仪 质保 保质期1年 数量一台 单价 二、甲方付乙方货款计 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预付总价的80%金额。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货物。 2.乙方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 六、违约条款 货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按保修条例执行(包换、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样本 篇6采购方: 供货方: 为明确各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采购方、供货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供货内容:供应当天鲜猪肉(每公斤低于市场价1-2元) 二:质量要求: 1、 商家提供的鲜猪肉必须是当天屠宰的符合生产标准的产品。 2、 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确定的品质、数量及时间要求将所需肉产品运送到中心完小,运送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安全责任事项由供货人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二、 售后服务:供货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三、 交货地点:采购方所在单位。 四、 验收办法:由需采购负责组织技术人员验收。 五、 结算办法:月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行为外,供货方不能按时将米制品运送到采购方规定的地点,并由供货方偿付每日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在月底结算时抵扣。 2、 需求方不按时支付货款,按逾期天数偿付供货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 其它补充:如市场变化须调整价格,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八、 合同一式二份,采购方、供货方各执一份,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采购方(签章) 供货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月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7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依据双方协议.今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产品: 一) 检验依据:供方根据需方所定产品之规格按行业标准生产,并提供质检报告及合格证(自乙方验收之日起)。 二) 验收期限:收货方收到货后,若十五日内无异议视为供方的货物符合订单要求。 三) 交货地点和方式:货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 乙方于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就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8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苏联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9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__枫杨___苗,规格_径15公分___,每株价格__500__,数量___1200__株,金额__600000.00__元。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种苗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种苗,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种苗。 2.在乙方正常供应种苗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种苗,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四)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规定供应种苗,甲方有权拒收种苗 (五) 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 (六) 双方签字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10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金额 详见后附清单,具体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总金额:(小写: 元)。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 第三条 验收 1. 验收时间: 2. 验收人: 第四条 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并经甲方检验质量合格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争议的处理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自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11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并信守执行。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二、 质量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订购,若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换。 三、 交货日期: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 四、 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货物,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交货地点为北京,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 包装标准: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 验收方法:凭乙方提供的样品为标准进行验收。 七、 付款方式: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付30%预付款给乙方,共计 元整,(人民币: 整)。乙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剩余货款,共计 元整。(人民币:。乙方为甲方提供正规的普通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八、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交产品数量、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所交产品在运输中发生损伤、或该产品安装有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包退、包换、保修,乙方不能在交货期内完成修理或调换的,按不能按时交货处理,甲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款赔偿。 2.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罚款。 3.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4.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未付款项的1%。 九、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甲方注册 十、 其他约定事项(如果是定制合同应加上此条款):甲乙双方恪守商业秘密。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各项信息 (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乙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乙方不得在网络上或其他渠道销售甲方定制的产品。 十一、 不可抗力 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相关的处理措施。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 本协议外,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采购合同样本 篇12甲方:(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农药、农膜、化肥以及地灌、设施供货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商品名称: 1、尿素:一亩地30公斤,一公斤3元,总亩数:1250亩。 计112500元。 2、二胺:一亩地30公斤,一公斤5元,总亩数:1250亩。计:187500元。 3、种子:一亩地8公斤,一公斤11元。总亩数:1250亩。计:110000元。 4、地灌设施以及地灌袋直管:一亩地620元,总亩数:1250亩,计:775000元。 5、农机:一亩地60元,犁播总亩数:1250亩,计:75000元。 6、打棉花杆以及清理:一亩地20元,总亩数:1250亩,计:25000元。 7、铺膜:一亩地30元,总亩数:1250亩,计:37500元。 8、平整土地:一亩地50元,总亩数:1250亩,计:62500元。 9、农药:一亩地4公斤,一公斤8元。总亩数:1250亩,计:40000元。 10、围栏以及所有设施和人工费用:556000元。 11、树苗:30000元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期。 三、送(取)货方式及运费,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地方,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产品包装需按照国家农资包装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包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方式:产品包装要完好,生产批号与产品批号须一致,有破损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产量的销售价格乘以破损产品的数量,另扣除货款。 六、结算方式:预付总货款的10%,得乙方收货并验收后付90%。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方正农资系列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甲方供给农资质量问题(或延期供货)造成乙方损失的,则甲方按8000元/亩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必需按甲方产品说明使用,如乙方不严格按甲方产品说明用产品,一切不利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2)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款给甲方,如延期支付货款,则乙方按产品总价的1%/天的违约金付给甲方(延期不能超过15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样本 篇13NO.: DATE: THE BUYERS: ADDRESS : TEL: FAX: 买方: 地址: THE SELLERS: ADDRESS: TEL: FAX: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 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买方与卖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1. COMMODITY: 2. COUNTRY AND MANUFACTURERS: 原产国及造商: 3. PACKING:制 To be packed in standard airway packing. The Sellers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amage of the commodity and expenses incurred on account of improper packing and for any rust attributable to inadequate or improper protective measures taken by the sellers in regard to the packing. 包装:标准空运包装。如果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导致的货物损坏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卖方应对此负完全的责任。 4. SHIPPING MARK: The Sellers shall mark on each package with fadeless paint the package number,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measurement and the wordings: "KEEP AWAY FROM MOISTURE" "HANDLE WITH CARE" "THIS SIDE UP" etc. and the shipping mark: 唛头:卖方应用不褪色的颜料在每个箱子外部 刷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并注明“防潮”、 “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唛头为: 5. TIME OF SHIPMENT(装运期):within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6.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 7.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 , CHINA 8. INSURANCE(保险):To be covered by sellers for 110%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9. PAYMENT(付款方式)The buyer open an irrevocable 100% L/C at sight in favor of seller 信用证付款:买方给卖方开出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银行资料: 10. DOCUMENTS: 1. Full set of Air waybill in original showing “Freight Prepaid” and consigned to applicant. 空运提单一套 2. Invoice in three copies. 发票一式叁份 3. Packing list in three copies issued by the Sellers. 装箱单一式叁份 4.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ssued by the Sellers.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 5.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一份 6.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the Sellers. 原产地证书 7. Manufacturer’s certified copy of fax dispatched to the applicant within 24 hours after shipment advising flight No., B/L No., shipment date, quantity,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and value of shipment. 制造厂家通知开证申请人有关货物装运的详细资料传真复印件壹份 8. The seller’s Certificate and waybill certifying that extra documents have been dispatched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terms by express airmail. 卖方有关另外用特快邮寄壹套单据给开证申请人的证明书及邮寄底单. 9. Certificate of No Wooden Packing or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非木包装声明或熏蒸证. In addition,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three days after shipment, send by express airmail one extra sets of the aforesaid documents directly to the Buyers. 另外,卖方应于货物发运后三天内,用特快专递寄送一套上述的单据给买方。 11. SHIPMENT: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the shipment time from the port of shipment to the destination. Transshipment is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 is not allowed. 运输:卖方应于交货期内将合同货物从装货港运到目的港,不许分批,允许转运。 12.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se by fax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ct No., commodity, quantity, invoiced value, gross weight, name of vessel and date of delivery etc. In case due to the sellers not having faxed in time, all losses caused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s. 装运通知:卖方应于装货后,立即用传真将有关合同号、货物、数量、发票价值、毛重、运输工具名称、交货日期、货物预计抵达日等资料通知买方。如果由于卖方未能通知买方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13. GUARANTEE OF QUALITY: The Sellers guarantee that the Commodity hereof is made of the best materials with first class workmanship, brand new and unused, and complies in all respects with the quality and specification stipulated in this Contract. The guarantee period shall be 12 months counting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the 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at the end-user's site.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合同货物采用最好的材料、精湛的做工、全新、未使用过、质量和技术规格均符合合同的要求。质保期为最终用户签定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 14. CLAIMS: Within 9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should the quality, specification, or quantity be found in unconformity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except those claim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or not the owners of the vessel are liable, the Buyers shall, on the strength of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or the site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the seller’s engineer,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for replacement with new goods, or for compensation, and all expenses (such as inspection charges, freight for returning the goods and for sending the replacement, insurance premium, storage and loading and unloading charges etc.)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s. As regards quality, the Sellers shall guarantee that i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the 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damages occur in the course of operation by reason of inferior quality, bad workmanship or the use of inferior materials, the Buyers shall immediately notify the Sellers in writing and put forward a claim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The Certificate so issued shall be accepted as the base of a claim. The Sell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Buyers' claim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immediate elimination of the defect(s), complete or partial replacement of the commodity or shall devaluate the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state of defect(s), . If the Sellers fail to answer the Buyers within one month after receipt of the aforesaid claim, the claim shall be reckoned as having been accepted by the Sellers. 索赔:货物抵达目的地后90天内,如果质量、技术规格或数量发现与合同的规定不符(除过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所负),买方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报告或者是卖方的调试人员在安装调试时出具的报告,有权要求替换或补偿,所有的费用(包括商检费、替补件来回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货物装货卸货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卖方的质量保证为签定关于此批货物的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由于货物内在的质量、差的做工、选材不当而造成操作中的货物损坏,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同时随附中国商检局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索赔依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后,有责任立即解决相应的质量问题、全部或部分地替换货物或根据货物损坏的程度进行折价; 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的上述索赔后一个月内未能作出答复,则视为索赔已为卖方所接受。 15.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lay in shipment or 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 to Force Majeure, 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 loading or transi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immediately of the occurrence mentioned above and within fourteen days thereafter, the Sellers shall send by airmail to the Buyers for their acceptance a certificate of the accident issued by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ies where the accident occurs as evidence thereof.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Sellers, however, are still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take all necessary measures to hasten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 In case the accident lasts for more than 10 weeks,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不可抗力:对于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卖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产生的十四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并且卖方应用航空邮件将有关政府当局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产生的文件寄送给买方。在此情况下,卖方仍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货物的发运。如果事故持续十周,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 16. 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Should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with exception of Force Majeure causes specified in Clause 15 of this 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condition that the Sellers agree to pay a penalty 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 the payment. The Penalty, however,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goods involved in the late delivery. 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 for every seven days. Odd days less than seven days should be counted as seven days. In case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ten weeks later than the time of shipment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and the Sellers, in spite the cancellation, shall still pay the aforesaid penalty to the Buyers without delay. 迟交货和罚金: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了本合同15条款所言的不可抗力),买方同意在卖方付罚金的前提下迟交货。罚金的金额不超过迟交货的合同货物部分的价值的5%,罚金按每7日0.5%计算,少于7日的增加天数按7日计。如果卖方未能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之后的十周内发运,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除此之外,卖方仍要将有关罚金不加拖延地付给买方。 17. ARBITRA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d.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仲裁:与此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18.BANK CHARGES: 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China will be on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s. 银行费用:所有中国之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9.OTHER: This contract signed in three copies, the seller holds one copy and the buyer hold two copies. 其它: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执壹份, 买方执贰份。 采购合同样本 篇14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 <> 标准。 2.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 第二条 付款方式 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当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90 %计 76万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指定点 后 当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10 %。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送货 。 2.交(提)货时间: 合同日10天内 。 3.运输方式: 托运 。 4.运输费用: 归乙方支付 。 5.货物交接地点: 乙方指定地点 。 6.收货人: 。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第四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3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3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15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 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 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 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采购合同样本 篇16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遵守。 1、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有机肥,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有机肥(鸡粪肥)19.8吨20xx元/吨=39600元 有机肥25吨1800元/吨=45000元 有机肥(腐殖酸钾)3.2吨3300元/吨=10560元 合计金额: 95160 元。大写: 玖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 。 2、 乙方需保证甲方所购有机肥规格合格、数量足量,保证肥料外包装完整、不含其它有害物质、无虫卵等。 3、 双方所签订肥料价格为运至甲方种植基地价格。(包含肥料费、 运输费等各种费用)。 4、 质量标准按市场常规标准执行,肥料运至甲方,由甲方 人员员验收,并开具收料单据。 若肥料不合格,甲方拒绝收货,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自行处理货物。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行号: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号: 税号: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17需 方:金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以下称 甲方) 供 方:淮安慧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购销协议。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须在 20xx 年 10 月 10 日前(含当日)免费将本合同订购之设备送至甲方校园,并负责安装完毕。 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三、相关责任 1、 乙方须保证甲方所购买设备为原厂全新产品,并符合甲方对配置的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设备。乙方免费安装、调试完好并承担如下服务: a、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正式全额发票。 b、甲方所购产品均按原厂所制定标准维修服务。 c-1、在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乙方对甲方所购设备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只收更换部件成本费,免收服务费。 c-2、本合同“免费质保”均指甲方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所提供设备损坏的前提下。 质保时间以甲方的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计算。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对乙方所供设备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完全合格后,甲方应在1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货款的95%付与乙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0.5%作为违约金。余款在甲方收到货物起一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后即一次性付清,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的0.5%作为违约金。 四、验收标准 1、设备应根据本合同及其投标文件及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如乙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设备,应按照甲方本次设备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此设备货款双倍的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向国家执法机关通报此情况,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金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淮安慧创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0517--83948490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采购合同样本 篇18甲方: 乙方: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法人: 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 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每个合同周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二、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订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六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七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省药招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保存电子文档合同。 甲乙双方就如下药品的采购订立本合同,详细内容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19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经甲方和乙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长期向甲方供应食品原材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为保障甲方饭店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货物。 二、操作流程 1. 甲方于每周星期五下午 5 点前以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将下周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表发送到乙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经乙方确认后该价格作为下周的结算价格。甲方的价格须低于市场均价。 2. 乙方每天下午 5 点前将次日的订购清单以邮件方式或者传真发到甲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 3. 甲方按照乙方的订购清单的要求于次日 8 点前将相应的食品原材料送至乙方饭堂。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送达的,双方协商解决。 4. 如遇市场缺货,甲方无法提供乙方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则甲方可以更换类似品种,但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5. 甲方送货到乙方饭堂后,经双方人员现场过磅,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该送货单作为结账的凭证。 三、结算方和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每月最后一天结算该月货款,乙方须在结算次月的15 日之前以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方式将甲方上月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据。如果乙方需要发票,则相应税金由乙方负责。 2. 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前及时付款,如果超过规定付款期限,则每超过一天,乙方须缴纳罚款为货款的0.1%,如果超过付款期限30 日历天乙方仍未付款,则甲方有权停止配送服务。 四、甲方责任 1. 如果甲方在食品储存及加工等环节导致食物变质以及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甲方负责。 2. 甲方如果在向丙方下达订购清单后需要改变清单内容,必须在当天晚上10 点前向乙方提出。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因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的原因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责任确属甲方的,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2. 乙方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新鲜的,如果甲方发现食品原材料属于隔夜或者变质,则可以拒绝收货,同时要求乙方及时补送新鲜食品原材料,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员工正常就餐,则每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甲方须提供书面的通知给乙方。 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甲方将直接从当月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4. 乙方送货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甲方除饭堂之外的其他区域。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签约权。 七、合同解除 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希望解除合约,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约。但如果在通知后的三十天以内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而另外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约的一方必须向对方赔偿人民币一万元。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争议,双方可以向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样本 篇20甲方: 乙方: 甲方经研究决定,现委托乙方对御临门温泉绿化工程项目中的绿化苗木进行采购、种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结合本项目工程具体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御临门温泉绿化采购、种植工程。 2、 工程地点:紫金县九和镇热水村。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成活、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及包验收。 4、 工程内容: ⑴、御临门温泉绿化苗木采购工程 乙方自行组织采购苗木并送至绿化工程施工现场。 ⑵、御临门温泉绿化种植工程种植土找平、卸苗、挖树穴、修剪(树叶)、种植(施有机肥、熟耕土)、淋定根水、栽植期淋水、清运树枝及树尾、清理场地、回填土等。 第二条:工程价款: 1、 甲方采购并抵达施工现场的苗木,费用按《附件一》所列单价计算。 2、 乙方需至甲方指定地点迁移到施工现场的苗木,费用按《附件二》所列单价计算(此项苗木不包成活)。 第三条:结算方式 该工程以《附件 》及《附件 》的单价为结算单价。该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施工单位以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工程总造价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附件一》与《附件 》的计算为依据。 第四条:款支付方式 1、 第一期工程完工,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款的90%,余款留做本项目的质保金。 2、 以后结算请款依据上款类推。 3、 质保金在保生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工期 工期按双方约定,以甲方下达的《工程联系函》为依据。如乙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工作,从逾期后第五天起,每推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罚。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期,上述工作的完成时间可以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保修 一、 质量验收标准 1、 乔、灌木的成活率达到95%以上; 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达到95%; 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率达到95%; 4、 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5、 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符合设计要求。 二、 工程质量保修 1、 在正常施工期限内完工的情况下,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申请验收,以甲方签发《竣工验收》日期为计算起点,保养期为3个月,其中棕榈科植物的保生期为6个月,其它植物的保生期为3个月;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部分工程延期施工(工期拖延超过100天)的情况下,保养期以乙方第一批苗木运抵现场为计算起点,保养期为1年。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以《工程联系函》形式通知乙方施工,详细表述施工区域、苗木规格、数量及要求工期等要素,并提前48小时告知乙方; 2、 负责统一安排乙方临时施工场地及宿舍等,开工前指定施工取水点、电源驳接点(生活用水、电表开关等设施乙方自理),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四份、有关资料四份; 3、 乙方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两天内会同设计进行处理; 4、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施工期间的工程量签证; 5、 负责本工程种植土的换填及平整工作以及工程款所需发票。 二、 乙方责任: 1、 工程施工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 2、 所有施工机具、宿舍、围墙、施工用水电安装、施工用道路均自行负责及管理; 3、 若工程施工进度达不到工程进度计划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4、 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负责统筹分包单位的消防、卫生、治安管理,做到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等文明施工; 5、 本工程基本完工钱,应及时清理好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它堆积物的清除、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拆除); 6、 工程所需用电用水由甲方提供; 7、 负责本工程种植十的找平工作。 第八条:其它约定条款 1、 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甲方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弄虚作假,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工程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全面接收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不听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 保生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第五天内进场维修,否则,甲方可另请施工队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50%的延误维修罚款,保生期内用预留工程结算款做质保金,保生期满扣除实际维修费返还余款; 3、 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承包,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已发生的工程费用,同时因乙方原因,影响整个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以结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在执行过程中违约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本合同签订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2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消防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消防设备采购安装。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 2、供货: 供货内容(见附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5.4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5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返工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和检测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和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签订后付定金元。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9、质量保证 9.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9.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9.3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0、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1、验收 11.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1.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 乙方: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样本 篇2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珠宝、黄金制品等货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的货物为珠宝、黄金制品,货物详情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附件一《订单》为准。 二、《订单》 2.1 甲方具体每次向乙方采购的货物编号、品名、型号、单价、税额、总金额等,以具体的《订单》为准。当《订单》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订单》上约定的货物明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及时交付货物。若因故需要提前或延后交货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三、陈述与保证 乙方同意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3.1 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且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任何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义务、法律法规等。 3.2 乙方交付的任何货物,不存在针对或危及甲乙方的,将对本协议项下甲方权利构成影响的索赔、留置或诉讼。 3.3 货物不存在设计上、材料上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符合本协议的保证、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等。 四、包装和标记 4.1 乙方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如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均是原厂正规标准包装。 4.2 甲方对货物的包装有任何其他附加要求的,乙方必须全面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 4.3 每件货物必须配备证书? 4.4 货物质量标准: 五、价格及结算 5.1 合同单价及总价是货物的固定不变的含税价格。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税收等,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及总价中;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款项。 5.2 甲方应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以银行三个月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正式发票,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 5.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 乙方若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确认是否收到变更通知。银行账户变更自甲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15日后生效,在生效日之前,甲方仍应将本协议下的款项支付至原来的银行账户,由此带来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六、货物的交付和验收 6.1 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时,双方应共同检查包装、外观、数量等货物外在表现。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外在表现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更换合格货物。货物外在表现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货物内在品质/质量的认可,亦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6.2 乙方更换的货物经甲方外在表现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接收货物。若再检验不合格的,甲方将一律予以退货,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6.3 货物在甲方检验时被确定批量不合格的(不合格率大于%的,视为批量不合格,而无论是货物外在形式不合格还是内在品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回该批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6.4 若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的,双方同意地处深圳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为货物质量唯一检测机构,双方认可该中心的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送检方先行垫付,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有责任方承担。 七、风险转移和保险 7.1 在货物实际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前,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将承担其所交付的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交付前的所有运输、保险等费用。 7.2 在甲方接收货物后,货物所有权属于甲方,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然而若因货物包装或质量问题引起的毁损灭失风险则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时,若甲方查出乙方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关联公司间报价应申明)、故意低价中标后恶意涨价、围标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当期招标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下游客户或消费者的赔偿、处理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等(以下简称所有损失)。 8.2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因换货导致的逾期)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的交货日期三十日仍无法交货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逾期货物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3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批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总价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4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九、不可抗力 如果一方因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了合同执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证明。同时,该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迟延。不可抗力发生时,除受到影响的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如果该方违约行为在先,则该方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为由而要求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廉洁自律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廉洁自律条款: 10.1在招标、投标、议价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流程规范执行。 10.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工作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通信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或安排另一方工作人员参加旅游、高档娱乐消费,或为另一方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安排工作等等。 10.3 一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另一方有权立即停止与该方的合作,取消所有未执行完的订单。同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双方已合作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解释。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2.1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任何第三者。 12.2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盖章方为有效。 12.3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裁判机构裁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且这种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任何被裁定为仅在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 12.4一方免于追究另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不得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不予追究。一方对另一方违反合同条款责任追究的一次放弃并不意味着放弃追究另一方其后违反该合同条款的违约责任。 12.5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而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12.6本合同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框架性基础协议。本合同的签订不得视为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最低采购量、或乙方为甲方独家供应商等任何承诺或保证。 12.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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