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购销合同(管材) |
范文 | 购销合同(管材)(通用26篇) 购销合同(管材) 篇1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管材) 篇2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______________ 材料名称及花色规格(毫米)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交货_日期: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________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_____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盖章)代理人: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管材) 篇3卖方: 买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20xx年07月起至20xx年07月31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秦皇岛SGS监督抽样,以秦皇岛SGS船采化验为准(船采)。 2.数量以秦皇岛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kg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kg,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0.15元/吨;高于5700大卡/kg不再加价。低于5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挥发分小于24%或大于32%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180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180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伍仟万元(5000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100万元)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5万吨),10日内再交付5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船采)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SGS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内贸煤炭合同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船采)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购销合同(管材) 篇4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要求 供应产品为蓝莓酒发酵、存储设备;商标、型号、数量、金额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二、供方责任 (一)本合同中蓝莓酒发酵存储设备的供应及安装调试工作,从设备的生产制作、安装材料配备、设备运输、到安装调试等环节均由供方负责,供方确保在约定的完工期内,符合需方的生产运作要求。 (二)设备必须按照供需双方预先确定的设备图纸制作安装,供方负责本合同的设备安装调试,设备交货使用保修期为1年。若因供方设备质量问题而对需方造成经济、安全损失的,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三)供方负责配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部分随机工具,供方收到预付款35天内将设备运到需方现场,设备到场后,需方按合同清单点货验收。若供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日期运输到场,每日需按总价款的5‰交付需方罚款。 (四)设备到场后,供方负责进行组装安装调试,需在自供方收到预付款起70天内完工,如遇停电或自然原因而延误施工,工期顺延。 三、需方责任 (一)需方若不按合同结算方式付款,认定为自行放弃,供方有权不退预付款。 (二)需方负责对供方到场设备、以及安装调试完成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认。 (三)需方为供方提供设备安置、安装调试所需场地,为供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价款金额、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一)产品总价金额为万元。供方的制造安装工期为天,以预付款汇出时间银行凭证为起始生效。 (二)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的费用负担,供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合同签订后5日内预付总金额20%的价款(带票),发货前再付总金额30%(带票),安装调试完毕(供方保证需方安全正常生产,且不在本合同约定金额外,另增加资金购置额外部件)。再付总金额40%(带票),余额10%(带票)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给供方。(“带票”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供方人员到需方现场施工,需方负责其住宿问题。 五、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民法典,由需方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购销合同(管材) 篇5合同编号: 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供方: __________ 经合同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合同: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 设备品牌名称__________设备规格(型号__________ 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先进且成熟可靠的。 3、设备的配置、技术指标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供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5、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并办理运输保险,并负责卸货。 6、供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指导、开机调试。设备于发运之日起计十八个月或开机调试后之日起计十二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准)为保用期。 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1项所有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等予以增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合同价格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__________ 合价 1、合计__________大写: 人民币 上表价格除包括合同设备费(含随机附件)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外,还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指导、开机调试、技术指导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价一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的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3、设备款的支付 (1)设备订金: 合同签定后七日内,需方以银行___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设备订金,供方安排工厂生产。 (2)设备提货款: 需方向供方出具发货通知并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_的提货款后,供方在收到提货款后天内负责将设备运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__________工地现场),并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额的中国境内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五、交货和运输 1、装运地点__________ 2、交货地点: 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工地现场,(以货车能抵达之地点)。 3、供方负责合同设备从供方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4、供方应在收到订金后_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所有设备及配件全部运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若需方不能按4、3设备款约定支付时间按时付出款项,则供方的供货时间按延期付款的天数依次顺延。 5、合同设备实际交货日期以供需双方在交货地点填写的产品送货及验收单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计算迟交设备违约金时的根据。 六、包装与标记 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必须包装完整,并采取防潮、防湿、防震、防锈、防腐蚀等措施,以保证在长途运输中经受多次搬运和装卸后,货物完好无损,安全到达目的地。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任何损坏、腐蚀或变形,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 七、技术服务与联络 1、供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指导、开机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相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的、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3、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指导错误或疏忽,或由于供方未按要求派人进行技术服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八、质量检验 1、供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核查。 2、本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并卸货后当天内,供方提交产品送货及验收单,需方根据产品送货及验收单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和检验,完整无误即签收。货物的保管责任在需方签收后即移交给需方。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为损坏由需方负责。 3、由供方负责开箱,需方验收、验收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 技术规格及配置验收无误后,由需方对本合同设备及附件予以确认。 4、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部件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排除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应做好记录,由供方、需方单位代表共同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 5、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换或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共同复验。 6、如供方同需方单位代表在设备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 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2至6款规定提出的修理、更换要求时,应对损坏、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尽快予以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8、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否则按十第4款处理。 9、上述8的2至8的8款所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视为供方按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开箱检验完成时起自供方转移至需方。 九、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1、本合同设备由供方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供方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需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与调试。在整个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供方须服从需方的现场管理。 2、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若因供方技术指导不当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由供方承担。 3、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在质保期内负有责任。 4、供方调试完毕,带负荷试运行七个工作日后,由供方出具调试报告,经需方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只证明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安装质量截止出具验收合格证时可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供方对上述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 5、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供方对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各类故障提供及时的免费维修服务。对非人为造成的各类零件损坏及时免费更换,所更换部件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更换零部件在更换后三个月内或按原有保证期的剩余期限享有质量保证,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对人为损坏的维修仅收取材料费。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应于48个小时内派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抵达合同设备工地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确定设备故障。在故障确诊两个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合同设备故障情况、解决方案通报需方。若供方不能在承诺时间内解除合同设备故障,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十、保证与索赔 1、若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经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检验后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的相关约定,需方要求退货的,供方除应退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承担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需方不要求退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需方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由于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疏忽,造成合同设备运行故障的,供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供方对合同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一旦发现此类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同时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超过合同约定货期,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违约金,供方支付迟交货物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5、供方保证需方在中国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保险 1、供方须以供方为受益人,对合同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保险”。 2、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缺件及其他保险事故时,由供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3、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合同设备,供方向需方无偿提供缺损件。 十二、合同的变更、修改和中止 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 2、因合同的变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费用责任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3、需方非因本合同约定的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条款擅自退货的,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份设备价格的20%。 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合同设备价格的20%,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日历天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出具相应的官方证明文件。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署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只能选其一) 2、上述过程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十六、其它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份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以信函、电报、传真方式发送,在取得对方确认并正式复函后,即被认为已被对方正式接收。 4、根据本合同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供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仅有不得转让的使用权。供方保证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所提供的软件为正版软件,且免费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提供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和来信来函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即成为合同附件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或确认之日。 6、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 技术规格及配置 (2)附件二: 售后服务承诺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____ 供方: ____ 签字日期: ______ 购销合同(管材) 篇6需方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设备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要求 交货期 合同 价格 单价: 合同 交货期: 总价: 主辅机型号规格 需方 供方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人 邮政编码 代表人 电报 电话 电报 电话 结算银行 及帐号 结算银行 及帐号 运输方式 交货 方式 供方 到站 整车: 零担: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用承担: 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 交(提)货 地点 需方 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 选择 供货 厂家 记事: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公)证 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__份 此合同一式___份,供方____份,需方___份,鉴(公)证机关__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颁布 日 期: 购销合同(管材) 篇7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 接用文字表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购销合同(管材) 篇8需 方: (甲方) 供 方: (乙方)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预应力管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2、工程名称: 3、交货的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供桩,工期: 天。 4、交货地点: 工地现场 5、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保证书: 5.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5.2、质量等级: 合格 5.3、验收方法: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5.4、质量保证书:供货结束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竣工资料 3 份 6、工程款支付 管桩每次运输到工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60%,余款在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 7、货款结算:有送货数量的确认不代表已经结算,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结算,未使用的管桩乙方予以退回,不记入结算,结算书必须由现场材料员,现场技术员,项目经理同时确认并加盖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单方确认为无效决算。 8、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相应损失并处以合同金额5%违约金。 9、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证书等文件。 2、 该综合单价已包括桩的生产、运输、损耗等一切费用,并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尖、桩型、含钢量、工期以及其他所有风险,为闭口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乙方必须确保供桩及时,出现供桩严重脱节,将处以合同总价0.3%/天的罚款。 4、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工程量如何变化,亦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均不调整合同单价。同时,乙方确保一定数量的备用桩。 5、若发现供方桩存在因原材料的规格、制作与图纸(图集)不符等问题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同样应向需方承担赔偿责任。 6、供货之时的验收单不代表供货方的桩已验收合格,需等开挖后甲方拿到政府相关的验收合格证书视为验收合格。 7、由供货方产生的质量事故,造成需方的损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8、以上单价已含卸桩运输到工地等费用,如在卸桩过程中或在工地上运输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9、供货数量的确认:供货数量必须由现场材料员,项目经理同时签字并加盖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单方确认签证为无效。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桩基工程验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管材) 篇9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购销合同(管材) 篇10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管材) 篇11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时间: 购销合同(管材) 篇12供方(甲方):需方(乙方):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此合同称下表为购货清单)序号123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备注等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由甲方负责调换货或者退货(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货款结算及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月结 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名称(章)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日期: 购销合同(管材) 篇1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中沙单价: 元/吨或立方米; 2.合同金额以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税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砂应为花岗岩机制水洗沙; 2.规格要求: 中砂; 3.含泥量小于3%,泥块含量小于1%。 三、供货方式: 甲方接到乙方要货通知后于4小时内将沙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每天100—150吨。由甲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甲方要向乙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 现金或转帐方式。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地点, 乙方施工工地。 六、验收方式: 1.乙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乙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甲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乙方后,乙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照乙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3.甲方不能供应乙方所在地域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同类沙子,否则,乙方有权要甲方负责所有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甲方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购销合同(管材) 篇14需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供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执行,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格,含税费、安装费、运输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项作标准:1、按第一条及样版(附件)作为标准。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的总计金额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第四条、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1、需方提供原材料、产品尺寸、产品参考样式图。供方按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生产、交货,并接受需方检验。供方隐瞒产品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辅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需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合同金额或退货。 2、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工时费) 3、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贰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相关证明,需方有权要求退货、赔偿。 第五条、交货日期及地点: 1、交货日期:2、交货地点: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标准:与需方提供参考样式图及其尺寸一致,双方签字确认。2、工程质量标准:每道工序验收合格率100%。3、提出异议的期限:收到货后90日内。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日期: 1、付款方式:三个付款周期,即完成全部产品工作量30%、80%、100%。付款额度为对应合同总金额的30%、50%、20%。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完成的,应向需方按总货款的10%的违约金来赔偿。并保质保量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延期达30天以上的,视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2、因需方责任造成中途退货、应向供方按总货款的10%的违约金来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约或全部履约,不视为违约,免除违约责任,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火灾、雪灾、政府强制措施等。 第十条、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 1、根据现场条件,需方为供方提供住宿、水、电、入厕条件。伙食供方自理。2、供方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章者自负全部责任。 3、进场人必须相对稳定,未经需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班组人员。 4、接受需方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的技术交底、教育和监督,服从指挥,合同范本《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 5、爱护需方提供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则给予其价值的两倍予以赔偿和处罚。做好防火、防涝、防盗相关措施。 6、认真搞好个人、宿舍、现场卫生,随时保持文明清洁。遵守生活区食宿制度,不得进行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的行为。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等合法证件方可进施工现场,否则无证人员和18岁以下人员禁止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常 7、认真按照文明标化样板工地要求及优质结构标准,对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分类、分规格、分型号堆放整齐。 8、每道工序完工,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须利用。减少浪费。如恶意浪费原材料,则需方有权进行罚款。 9、供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由于供方安全、环境保护、治安和防火、水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施工中如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各自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除原材料需方供应外,小型设备、工具供方自备(包括班组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具、相关辅料等等)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1、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签约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3、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合约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购销合同(管材) 篇15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_____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 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 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 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 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_____》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 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 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 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 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 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 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 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 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_____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_____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 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 五天内开单供应的,_____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 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 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_____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 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 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 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 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 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_____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 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_____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 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 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 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 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 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 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_____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 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 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 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 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 .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 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 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 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 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 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 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编码: 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管材) 篇1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汽车配件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依据本合同起向甲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二、甲方用电话,传真或者QQ等确认订购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乙方供应所需零配件。乙方应协助甲方描述配件型号。 三、乙方共销售甲方指定需要配件共计人民币¥647000 大写陆拾肆万柒仟元。 四、甲方选择运输方式。 五、费用支付: 1、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付配件费用和运输费用。 2、货物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联系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3、货物验收中,因甲方描述配件具体型号不准确而导致配件不符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告诉乙方,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4、乙方配件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退货或调货。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六、如订货时间长配件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当初订货时配件价格结算。 七、关于质保: 1、乙方缺包所供应的配件为甲方指定需要范围,如发现乙方 有以假乱真的情况,乙方需要给甲方赔偿。 2、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配件质量下降或损坏的,概不退货。 3、乙方销售给甲方的配件,在保修范围内免费更换。 八、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签订时,双方需提供真实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购销合同(管材) 篇17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__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管材) 篇18甲方(卖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商品名称 型号 规格 商标 生产企业 经销(代理)企业 数量 (吨) 有效成份(含量) 单价 (元/吨) 金额 (万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整¥元。 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标准(进口合同)编号为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2、乙方自行提货;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 3、检验方法:双方委托检验。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①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②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③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日内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月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区域唯一经销商,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按%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管材) 篇19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MNTSJS20__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全硫(St,ad)灰分(Aad)挥发分(Vad)灰熔点软化温度(ST)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17.98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13、签章 购方: 单位名称: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销方: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购销合同(管材) 篇20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 证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标的及价款 二、商品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方式及时间:合同签定后七日内将货物送至谢家集第二中学,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方式:经乙方申请,甲方组织现场验收。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如货物安装完毕后,甲方不组织验收,将视为验收合格。 三、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个日内付款70%,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余款30% 四、商品售后服务 乙方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销售者的义务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办公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质保时间和质保范围进行质保(详见厂家质保说明书)。如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五、乙方承诺 (一)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认证规定,技术性能指标与说明书相吻合。商品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品牌厂商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配置清单相符。 六、甲方须知 开封后15天内,应保留商品的原包装和充填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妥善保存商品的发票、配置清单和三包凭证。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机器保修卡的规定进行保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保修,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带来的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商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损失。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3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谢家集教育局采购中心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购销合同(管材) 篇21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购销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方向甲方定购下列货物,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 额返利额备注 总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大写) 二、订货方式:以传真方式有效。 三、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发货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第三方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城市,乙方自提货。 五、付款方式:乙方应自签定合同___________日内预付货款的30%到甲方的账户(详见第十四条)作为定金。甲方财务确认收到剩余______%的货款后通知货运公司放货。(返利额的执行见返利制度) 六、返利制度选择_______、本次返利_______、本月返利_______、销售奖励_______________。 七、费用分担:甲方承担单次单向由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市的运费,自提、中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在收到货品后及时验收,如有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在收到货品后(以乙方在货运单上签属的收货日期为准)三天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出。 十、售后服务: 1.甲方有义务提供____%的备用机给乙方,但备用机(或样机)的货款乙方必须在下批订单中付于甲方,或者___天内返还到甲方 2.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购机之日_____个月保换,_____年内有限保修。 3.返修商 购销合同(管材) 篇22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 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 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购销合同(管材) 篇2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铅精矿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本着双方互惠互利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As≤1%,如超上述要求,铅金属单价按As品位每超出0.1度扣200元。铅精矿重量扣减袋重千分之六。 三、计价办法(梯级计价方式): 1、主品位铅以_1#电解铅锭平均报价计算单价。 ①、当Pb>60%时,每升1%金属单价增价20元/吨; ②、当60%>Pb≥50%时,每降1%金属单价降20%元/吨; ③、当50%>Pb≥45%时,先按②计价标准执行,50%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40元/吨;④、当45%>Pb≥40%时,先按②、③计价标准执行,45%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80元/吨; ⑤、当40%>Pb时,价格另议。比如:Pb=48%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2=-3030元/吨Pb=43%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5-80×2=-3310元/吨 2、铅精矿含银计价以白银2#银锭平均结算价乘以计价系数计算。 ①、200g>Ag≥100g时,76%系数计价结算; ②、500g>Ag≥200g时,77%系数计价结算; ③、1000g>Ag≥500g时,79%系数计价结算; ④、20__g>Ag≥1000g时,81%系数计价结算; ⑤、Ag≥20__g时,83%系数计价结算; ⑥、Ag<100g时不计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在需方指定工厂交货,承运车辆由供方负责,运费由需方承担,并要求开具运输发票经需方。供方出具本公司开具发票或出具实际供货矿产品企业开具发票。双方在场取样,测出水份,并以击破方过磅重量、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化验结果有异议,以国家标准(GB8152.1~8152.8-87)为依据,如果超过其误差标准时,双方友好协商,如双方不能就化验结果协商达成一致,必须进行仲裁时,由双方协商一致选择在广西桂林地质矿产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或北京国家重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以仲裁结果为准。 五、结算单价: 铅精矿含Pb60%单价,_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7000元到时18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750元/吨金属;_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8000元到时19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850元/吨金属;1#电解铅价格低于17000元或高于19000元时价格另议,以当月需方价格委员会定价为准。结算价格以到货(到乙方货场或仓库过了重磅)当天_网1#电解铅锭报价均价为准(周六、周日到货按下周一的价格结算)。 六、数量:本批1200吨金属(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自签订起30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2500000.00元),此后需方按供方书面通知付款金额(根据供方预算产量及市场行情估算货款)每月5号前将当月货款预付给供方,并于每月底结清。如有余款转入下月预付款中。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有效期20__年9月2日止。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管材) 篇24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 2、产品数量: 3、产品价格:单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货款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2、甲方开户行: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售后服务 1、电话咨询:提供与软件相关的技术咨询。 2、信函传真: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供软件应用咨询服务。 3、网站支持: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相关技术解决方案。 4、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软件应用指导服务。 五、联系方式 1、服务热线: 2、投诉热线: 3、公司传真: 4、公司网站: 5、电子信箱: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购销合同(管材) 篇25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_________。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_________年。 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某市某区。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管材) 篇26农村农产品购销合同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合同法》第五章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 转让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转让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供方: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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