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
范文 |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精选28篇)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于 龙胜镇兴龙西路原铸钢厂地块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7943.4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隆盛·龙泽苑小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编号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龙房预售字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住宅层高为 2.9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一 层为车库。 该商品房阳台是【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住宅】【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拟购买的商品房的详细情况如房屋的坐落、朝向、所在楼层、面积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等进行全面充分了解。 买受人确认,对出卖人提示的上述问题已全面充分了解注:本条所指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以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亿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互不计息;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的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人民币: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带来(¥: 元)。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按揭贷款,按银行规定支付的首付款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剩余部分,该笔贷款待银行批准后,直接支付到出卖人账户上。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1)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解除合同,买受人已付款项待该房屋另行售予他人并扣除上述本条规定的违约金后,由出卖人退还给买受人; (2)由于买受人自身原因退房的应向出卖人提交《退房申请报告》,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出卖人按该房价总价的10%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该商品房工程质量,经五方验收合格(五方: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动或停水、停电及电力资源短缺; 3、第三方原因造成延期的,买受人至交房期限未付清应付款或未办妥公积金贷款或银行按揭贷款的,交房期顺延至买受人办妥以上手续且款项到位之日;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买受人联系地址及电话变动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通知不到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并视为买受人认可为出卖人所作的规则设计变更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时,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以上变更导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并按变更后的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30天内买受人不来办理交付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出卖人有权按天收取买受人该套房价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期间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政府原因,买受人原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未到达约定标准部份,由出卖人继续施工(施工整改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至达到约定条件。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之日供水、供电系统交付使用;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要求,但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 __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因买受人未及时提供办证所需材料的,逾期支付购房款及入伙费用的或逾期办理交房手续的,出卖人办证时间需延期并不承担违约金责任。 4、双方按照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出卖人或物业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和获取收益;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由所在楼宇用户所有并由出卖人或物业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和获取利益;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商铺】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加建房屋、加装外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如因此给出卖人及业主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进行室内装修前,必须向物业公司递交文件装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装修。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1 份,买受人 1 份, 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1份,龙胜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1份,银行按揭1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开发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开发公司法人(预售房产登记人) 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经以上各方协商,就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房产(房产的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的上述房产已与乙方签订预售协议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的价格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丙方,房屋总售价_________________元,以房管部门核准的房产面积结合单价计算的总价为准。 三、如该房产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则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则由乙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为确保丙方能够购得上述房产,甲方及乙方均应与丙方就该处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甲方及乙方对两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负连带责任。 四、该房应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内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则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及乙方连带偿还丙方双倍购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产(房产具体情况、房产证号)作为对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产的担保,并应到房产及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丁方担保范围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应对丙方履行的全部义务。 七、丙方应支付的房款在丙方办理完上述抵押登记后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乙方。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路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 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乙方:日期: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4卖 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买 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经纪方:梧州市安诚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买卖双方独家委托经纪方促成以下物业的买卖事宜,现合同三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物业权属情况 1、 物业地址为: (下称“该物业”)。 2、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或□ 为准)。卖方合法持有□《房地产权证》或□ ,号码为 。卖方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且该物业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被查封的情况,如存在隐瞒与该物业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的,或因卖方原因导致该物业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卖方应赔偿由此而给买方及经纪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该物业以现状按套售予买方,而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全面检查和了解该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无异议。该物业现状: (1)□不附带家私电器 □ 附带有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 ); (2)□不附带租约 □ 附带租约,卖方保证承租方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买方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或继续履行原租约;□买方于交楼当天或□领取房地产证当天□或 当天开始收取该物业租金; (3)□不带户口 □带户口,卖方应 年 月 日前迁出; (4)没有抵押登记; 第二条 成交价、税费和物业交割。 1、该物业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此成交价包含该物业所有楼款及现有已缴交和已发生之全部杂费(包括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初装费及入住费用、物业维修基金等等)。买卖双方应如实申报 成交价格,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买卖双方税费缴付方式:□买方全部承担 □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 □卖方全部承担。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原因发生税费种类及标准的变化,则由:□卖方自行承担 □买方自行承担 □双方各自承担。 3、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卖方收齐全部楼款当天或□ 。 4、卖方在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水电、煤气、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卖方保证在交楼后买方无须对上述卖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且卖方还需配合买方办理物业、水电等各项转名手续,否则视为卖方逾期交楼,买方有权追偿及拒绝收楼。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物业无抵押登记情况适用 一次性付款 1、□定金 □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买卖双方需于签署本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全部资料。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1)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给卖方; (2)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签订《梧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当天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 4、买卖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年 月 日前备齐交易所需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申请手续; 5、部分楼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1)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给卖方; (2)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签订《梧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当天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 (3)买方应在领取不动产证回执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1)买方应在应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给卖方; (2)买方应在领取不动产证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3)买方应在领取不动产证回执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二)物业无抵押登记情况适用 银行按揭付款 申请贷款种类:□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1、□定金 □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1)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给卖方; (2)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签订《梧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当天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 4、买卖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年 月 日前备齐交易所需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申请过户手续。 5、买方应在出新不动产证后 个工作日内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后 个工作日前自行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并向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同时卖方必须提供协助。 6、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到卖方银行帐户。 7、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应在贷款银行放款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以上各项约定: 1. 凡若因银行政策调整导致银行贷款利率提高的,买方须配合银行调整相应利率或选择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以确保卖方收取房款的权利。 第四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买卖双方应及时提供与该物业交易相关的完整资料(含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原件、有关身份证明原件等),及时配合经纪方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2、卖方逾期迁出户口或交楼的,卖方应赔偿与定金同等数目之金额给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不足弥补的,买方仍有权追讨。 第五条 经纪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纪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廉洁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 2、基于买卖双方独家委托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且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买卖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天向经纪方佣金,其中 (1)卖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服务收费确认书》(№ ); (2)买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服务收费确认书》(№ )。 买卖双方或其中任一方逾期支付上述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滞纳金, 直至上述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履行与否不影响本佣金的支付。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代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守约方已支付的,经纪方不予退还,应由违约方直接赔偿守约方。应由守约方支付而尚未支付的,经纪方有权选择向守约方或违约方任何一方要求支付,守约方垫付后可向违约方追偿。未经经纪方同意,买卖双方私下解除本合同的,由买卖双方共同对经纪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若买卖双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届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已收之房款应于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天内退还,违约方需支付房屋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 (1)一方拒绝按约定收取或支付定金、楼款的; (2)一方拒绝出售或购买该物业; (3)任何一方隐瞒或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不准确等情形,从而导致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4)在守约方、或有关政府部门、或银行等其他机构、或经纪方发出关于办理有关本次交易手续的通知后五天,仍不履 行本合同之条款时; (5)违反资金托管协议及有关合同的其他补充协议的; (6)买卖一方拒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要资料或逾期办理交易、按揭、过户等买卖相关手续、逾期交付房产、逾期支付房款、逾期不迁出户口等无故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超过五天的; (7)其他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之情形。 合同未约定明确履行期限的,以守约方或经纪方发出敦促履行通知之日起五天为履行期限。 2、若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出现本条第1点的违约行为时,违反方除应即时向经纪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外,还应即时赔偿因其违约给经纪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经纪方所应收而未收的买卖双方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守约方已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的,经纪方不退回,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本合同三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本合同签订 后,若因不可抗力或合同三方约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则本合同各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 承担。 第八条 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等书面文件均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相冲突的地方以本合同 为准。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经纪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出详尽解释。合同三方对上述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异议。 备选条款: 1. 买方知悉该物业业权人 ,现业权人委托 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售该物业,签订本合同。 买卖双方代理人保证具有合法的代理权限,否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卖方同意 / □卖方不同意,本次交易过程中,买方可指定过户到 名下或□以《指定产权人确认书》为准。 第九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解决本合同之争议纠纷: 向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 面通知,否则一经正常投递则视为送达。合同注明由经纪方转交款项的,以经纪方划出之日期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卖方、买方及经纪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特别告知 1、经纪方已就当前的限购政策及贷款政策向买卖双方作出详尽告知,买卖双方清楚知悉。 2、买方通过按揭付款的,应提前查询自身的征信情况。 3、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应自行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预告登记等权利转移受限的情况。 4、凡经纪方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及费用,需开具经纪方正规收款凭证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否则,经纪方一律不予认 可,相关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5.根据政府部门的规定,我司不代收任何的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可向银行申请交易资金托管。 卖 方 买 方 经纪方(盖章) 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 日期: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5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层 户,房屋结构为__,面积____平方米,购房合同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购房合同面积为依据,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大写)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屋(购房合同、发票、屋内所有设施及房屋一切相关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过户,所有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第六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七条 乙方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一切有关房屋手续均有乙方保存。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将户口迁出。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证处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6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镇林荫路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________楼共________间,新旧程度________成,户内配置;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房屋买卖合同(二)。 二、甲方通过转让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该房产性质为商业、住宅房。有房产证(号码为________)、土地证(号码为_______)。现同意将上述房产转卖给乙方。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一。 三、价格与费用 经约定,上述房产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________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二)》。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至乙方名义下的前提下,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贷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贷款)后,将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赁收益归乙方所有,其计算为将租金按日平均计算。并将上述租赁收益与房款一并结算扣减。 五、上述房产的建筑面积按房产证发证单位核算的面积为准,如发证面积与本合同面积有误差,本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不变。 六、其他约定 1.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各自承担的.费用按附件约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贷款由乙方自行出面办理,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及证书。 3.甲方保证上述房屋的现有所有承租人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保证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权人已经同意甲方出卖上述房屋; 4.甲方承诺在乙方支付________万元的首付款后的________日内,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权)上设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权利限制。 5.根据甲方与现有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见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赁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依据此,乙方承诺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之前不予变更。 七、保修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责任由建设部规定的法定责任单位负责,本房产开发单位是嘉善县地方房产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联系处理有关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用于证明开发单位和保修义务人的文书。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违反自己一方的义务和承诺的,或者延迟履行义务达________天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7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丙方将其共有的房屋附条件转卖给甲方等有关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房屋地址、面积 乙方、丙方共有的房产(含商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区 小区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系通过 银行按揭购得,当初购房总价为 元,其中首付 元、按揭 元(按揭期限及每月应付按揭款等详见按揭、购房合同)。 第二条 附条件 乙方、丙方自愿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 日内仍未能付清本息时,将上述共有房产折价转卖给甲方。 第三条 按揭款支付义务 1、乙方、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仍继续按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按揭款。 2、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而需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时,乙方、丙方应当立即向银行提前还清全部按揭款。 第四条 买卖价款 参照协议签订时同类房屋市场价,并考虑到该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房产价格波动等因素,乙方、丙方自愿将上述房产折价为 元转卖给甲方。该房屋项下所欠按揭款,由乙方、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 第五条 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付的购房价款,可由甲方用于代为支付乙方、丙方向银行提前还款时所需的款项及费用,代为支付该房产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再冲抵乙方、丙方对甲方所欠债务。如有剩余,则甲方应再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或者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则乙方、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相关义务及费用承担 1、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乙方、丙方必须立即积极办理向银行提前还款及房产过户等手续。提前还款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丙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丙方应当将上述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原始资料(原件)交付给甲方保管;乙方、丙方如因申办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需要使用前述资料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但所领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仍应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证件、资料,乙方或丙方均不得以遗失、被盗等为由而另行补办,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丙方的刑事责任。 3、如需办理公证,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由乙方或丙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解除 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 日内向甲方还清了借款本息,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当将乙方、丙方交其保管的资料、证件及时交还给乙方或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房屋买卖条件成就时,如未能将上述房产及时过户给甲方并办妥相关手续;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继续及时足额缴纳按揭款;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上述房产再次转卖给他人;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还清银行按揭款后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均属于违约。出现前述四种违约情形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之外,乙方、丙方还应当按上述房产卖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还将依法追究乙方、丙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郑重承诺在签字前已详读、准确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 2、特别提请协议各方在协议每一页上均签名或者盖章。 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8甲方:乙方:见证人: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座落于宁波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元,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该房屋协议价格为元,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乙方: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9最新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________幢________号________室________号________套(间)数建筑结构________总层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方)用途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________)划拨(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0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声明:买受方家庭【有】【无】本市户籍,目前在本市市区拥有套住房。 买受方承诺:以上有关买受方及其家庭、住房等信息如有不实,买受方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苏州市区。 地号:幢号:室号:。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⒌房屋用途:。 ⒍建筑结构:。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间代理经纪人:居间代理经纪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于: 打印人:打印日期:年月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1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第二条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写)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 交割手续,丙方陪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是、不完整、无效,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陆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乙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 予退还。 第五条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完成交易。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 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3口,且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 部款项,并收取总房款50%违约金。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卖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间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司 经办人: 联系电话:乙方(买受方):委托代理人: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2甲方:北京市 ______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就甲方与__年___月所签的委托代理协议,乙方为全权代理,告___ 甲方(卖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 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3卖方:身份证: 买方: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乙方已缴付楼款 元。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4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贷款银行: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5发展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 人: 买受人(乙方) : 身份证 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购买位于 商品房 的《中山市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号: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m2,购房总价: 元,已于 年 月 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下称交易所)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合同,并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终止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3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协议书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金地格林花园车库(下称“车库”)事宜 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 》(编号: ,下称“ 购房合同 ”),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 退房 。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元(大写: ),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或 赔偿金 。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 广州 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6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将________三室两厅两卫,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 二、房款总价¥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万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 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担保人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7卖方:住址:身份证号: 买方:住址: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门市,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具有完全的产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各种购臵房产手续、票据真实齐全。如交接后发生该门市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甲方所售门市权证号及座落位臵、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门市地址位于,为结构; 2、甲方所售门市面积平方米; 三、门市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门市面积为㎡,总金额为拾万仟佰元整:元。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办理两证的费用由方负担。协议生效后就该门市房的所有权利义务即转移至乙方,乙方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办理房产过户所需的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定买卖合同后付元。 2:乙方办理完房产交易权证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8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绵阳市涪城区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594平方米) (__________)以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___¥万元)的包干房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二、乙方支付甲方房屋买卖定金______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定金的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装修费用甲方不管。 三、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一年内___年 月日——___年月 日一次性将剩余房款_________元整支付甲方(没按时间付款算乙方违约)。甲方把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及房屋转让,抵押。 五、合同签订前设及房屋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所收定金______万元赔偿乙方200%,并赔偿乙方及房屋装修费用。 七、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一切法律行为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安全和消防) 八、如遇到政府或私人对本房屋的拆迁,所有的拆迁费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拆迁赔偿手续,并如数把政府拆迁款项转给乙方。 九、若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八十八万元房款后不能过户,甲方的亲属(夫妻、子女、儿孙、父母等所有亲戚)不能向乙方索要所有权和使用权。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9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万仟佰拾元整)。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 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0出卖人或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电话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电话号: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名称: 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下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房屋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号,国土证号为 。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出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签此合同时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给甲方,由丙方代为保管。甲方将房产证和国土证交给丙方保管,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开始办理,在此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时间,可以相互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的相关规定赔偿违约金。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陪同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在过户前即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给甲方,由丙方代为保管,丙方在甲乙双方产监处过户拍照后将此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交付甲方,留下按揭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待邮政银行按揭贷款审批后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须开具剩余款项(包括按揭款)的欠条给甲方,甲方在收到银行按揭贷款时须归还欠条,开具等额收条给乙方)。过户后,本合同上述定金即转为交房押金,丙方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时,将交房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给甲方。 三、其他相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银行按揭手续,按揭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由乙方支付给丙方。甲方在此过程中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二)甲方在乙方全部房款付清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及按揭贷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由 方承担。 六、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1%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甲乙双方应最迟于交房当日支付中介服务费于丙方。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1%给付丙方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并等额赔偿甲方合同签订后所有相关花费;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并等额赔偿乙方合同签订后所有相关花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视为甲方违约,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 3、若因邮政银行按揭手续不能通过审批,则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各方皆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丙方将替甲方保管的购房定金原数返还给乙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1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位置 该房屋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 第二条房屋性质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小产权房。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中的:第_座_层_室。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按套计算,该房屋总金额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 第一笔于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付给甲方。 第三笔房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付给甲方。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依照约定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交房日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九条交接与权利转让 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并配合乙方与村委会及相关单位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将此房产上的一切权利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 甲方仅因自身及房产问题暂时无法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暂时为甲方名下,但甲方对该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赠与、买卖、继承、出租等,乙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权利。 第十条甲方承诺 如此房屋日后被国家统一征用或拆迁,若国家给予补偿款,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关于房产再次买卖,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本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受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由于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当交房时,乙方先确认房屋状态,无异议后将全部房款交付给甲方,此房归乙方所有,若遇到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在村委会见证下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按照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村委会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2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时间: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3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于本合同签订三天内。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 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违约金为房价总额的2%。 第八条、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五年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双方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 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4甲方(房主): 乙方(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三)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转为他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若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月租金大写:仟佰拾元整)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押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电费 (2)水费 (3)供暖费 (4)燃气费 (5)物业管理费 (6)上网费 (7)物业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 签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5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附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第三条 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第四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第六条 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 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_________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农村房屋买卖|小产权房买卖|安置房买卖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6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买方)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预付 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 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7甲方(出卖人):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8甲方(转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某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某____ 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______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应于某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仔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于某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乙方于某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最后一期付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____________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某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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