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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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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买卖合同集合(精选31篇)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质量要求方面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九、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应该具体、明确。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针对虚开支票欺诈的,我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防范,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供不需求。另一种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十、违约责任方面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此外,对于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

  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

  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尽管我国《合同法》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各种形式,但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或工商局。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权利、风险与孳息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

  标的物风险责任负担,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在买卖合同中,对于债务不履行或不协助履行,标的物的风险通常由有过失的一方负担。在标的物非因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风险负担按交付原则确定。具体来说,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不动产或船舶、航空器等以登记为权利变动公示的,风险由所有人负担。

  对于各种不同交付方式,合同法确定的风险负担原则是:

  (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受领迟延的,自迟延成立时起负担标的物风险。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如果不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孳息归属

  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买卖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小编提醒大家不要小看其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自己稍不注意就会落入别人的陷阱里。而合同一旦签字生效,想要反悔可就来不及了。

  土建合同纠纷

  土建合同比较常出现的争议点有哪些?土建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本文就整理了相关内容为大家解决这些疑问,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土建合同纠纷

  一、合同争议点

  1)招标图纸中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业主在结算时希望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将减少或取消的内容在结算中全部扣减掉。而承包单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减少或取消内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承包单位利润空间多的子项。承包单位认为业主虽然有权利提出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但是不能够在招标投标后有意将招标图纸内容分解取消,从而有意降低工程造价。另外,在投标预算书中由于承包单位作为当时的投标单位,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可能会出现工程量上偏差,即与招标图纸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对于减少或取消的内容是按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扣减还是按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扣减,也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2)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由于承包单位在投标预算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在有些子项上有意漏报,而这部分内容业主恰巧在后来施工阶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减少或取消该子项。那么在结算时业主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上扣减。而承包单位可能会认为这些内容当初是作为投标时一种优惠条件,而在工程量上少报,或没有计取,在结算时不能够将投标预算书中少计取或未计取的内容再扣减。同时,在扣减时如何取用单价也使双方不可避免的产生争议。

  3)招标图纸设计中没有的内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内容。

  此情况对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说争议较少,一般业主也能够同意在结算中将招标图纸中没有而施工图纸中增加的内容给予增加。可能会存在争议性问题就是在单价的计取上。

  4)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部分内容。

  此种情况一般业主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增加的内容在结算中予以认可。但是承包单位在投标时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使得投标预算书中这部分内容工程量不准确。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过多,则业主可能不同意在结算中再给予增加,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相比过少,则承包单位可能利用设计变更,要求按施工图纸工程量与投标预算书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单价时候,是否延续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报价,还是重新取用新单价也成为不可避免的争议,双方都会力争采用此内容。

  5)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内容。

  承包单位认为投标预算书中未计取的这些内容是投标阶段作为一种优惠条件,现在业主在实际施工中增加了这些内容的工程量,承包单位不能够再承受,要求在结算中增加这些内容的工程量。而业主可能认为既然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未计取这些内容,属于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作为优惠主动放弃这些项内容,因此不能在结算中增加计取。其次对于单价取用上也会存在争议。

  二、解决方法:

  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工程实际经验,应站在比较客观公平的角度,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提出建设性意见。结算方式应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标预算书造价+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的差异,其优点是充分遵照合同约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倡导思想相吻合,结算内容相对明确。采用这种方式结算,要建立在投标预算书、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之间的图差上,应该本着“交易习惯,双方协商”的思想由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解决问题。对上述五种争议应采取以下相对应的五种具体解决措施:

  1)对于第1种减少或取消的内容,首先确定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单价进行扣减量差。对于投标预算书中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虑,因为为了使投标在总体上有竞争力,并且赢得合同,投标人对某些分项的工程量计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对其他的分项中工程量的计取偏低。投标预算书中的单价问题也是同样道理。

  2)对于第2种漏项错误,承包单位无法证明其漏项错误究竟是工作疏忽、让利行为还是故意留有余地。此处的漏项错误损失有可能被别处的重项错误所弥补;漏项错误使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乃至获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标图纸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工程量量差进行扣减。单价的取用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取,既可参考标底,也可参考当地标准定额及市场造价信息,双方协商确定。这种解决方式符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对于第1种和第2种情况所涉及内容均为取消或减少的内容,在这里要做特殊说明。如果减小或取消的子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直接对工程价款产生巨大影响,笔者建议不能完全采用以上两点方式。我们可参考国家水利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中第39条中相关规定。对于减少或取消内容所涉及工程价款与所增加内容相比超过合同价格的15%时,笔者建议只扣减主材费用,或双方协商解决。

  3)第3种情况,属于新增的工程变更范畴,可以根据施工图纸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现行定额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造价信息调整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4)第4种情况与第1种情况相对应,属于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5)第5种情况应与第2种情况相对应,亦是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总之,对于施工图纸预算模式下的固定总价合同发生变化时,在结算工作中应遵照国家相关法规,本着“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三、工程量清单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近年来大多数的固定总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形式产生。一般情况招标人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因此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应该是准确的,投标人在投标前也可以复核,有重大错误时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这种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因上述情况发生施工图纸变化时,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争议,可以采用以实际发生为基础进行增加或减少。双方可以根据上述分析的“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五种情况对应实施。

  不得租赁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2、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5、违章建筑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赁房屋,须谨慎对待,不要租赁上述九种情况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样,有利于从法律角度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租房纠纷。

  处理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处理一般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四种方式的具体内容。下面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下这些方式是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的吧。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 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租赁应交哪些税?

  房屋租赁也应该纳税,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合同变更转让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变更合同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因此,需要当事人对合同内容重新修改或者补充。由于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所以,当事人在变更合同内容时,也应当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当事人可以依据要约、承诺等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确定是否就变更事项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内容不仅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既可能是合同标的的变更,比如,买康佳牌彩电改为买长虹牌彩电,也可能是合同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比如,本来计划租赁十间办公用房,后改为租五间。既可能是履行地点由北京改为上海,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变,比如,原订出卖人送货后改为买受人自己提货。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违约责任的重新约定。当事人给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调整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担保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的变化也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法第十条规定,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事项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合同事项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了合同,变更的内容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指出的是,本条规定的合同的变更的概念,不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改变。虽然从广义上讲,合同主体的改变也是合同变更的一种原因,但是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变化,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改变,是通过本章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制度调整的。所以,本条规定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合同变更的形式做出过规定,明确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协议及债权人发出的变更合同的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已不局限于原有的经济合同和涉外经济合同的范围,包括了一些基于自然人所发生的合同关系,所以,本条未对变更合同的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变更合同主要内容的,还是以书面形式为宜,这样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在发生纠纷时找到解决争议的依据。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

  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合同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情况。比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提前到来,甲方提出要求交货期改为5月15日。但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方仅答应根据当时的货源情况,尽量提前交货。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具体的交货期没有明确做出变更的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为合同未变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货,其行为不构成违约。为了减少在合同变更时可能发生的纠纷,本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规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变更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

  甲方:寻甸先锋永银养殖场

  乙方:寻甸县六哨乡柏栎村委会大火唐村 盛柱林

  经甲方与乙方协定同意签订以下供种羊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绵公羊 10 只,每只价格为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种母羊 140 只,每只价格为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总合计为 750000 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结算以实际价格为准。

  二、乙方所供绵羊均系一级周岁优质羊或优质未满周岁,体重达45公斤以上。

  三、绵羊外貌特征符合品种标准要求。

  四、优质绵羊系谱档案

  五、乙方负责优质绵羊布病血检并保证无阳性。

  六、乙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消毒及防疫、检疫合格证、协助装车及运输期间饲草料准备等。

  七、乙方准时于 年 月 日前按要求交货。

  八、甲方验收种羊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购种羊款。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正常实施

  货时间。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甲方出售房屋属私有产权房,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_______层,间数___________间,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附件1:房产证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房产证号: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甲方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未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未有任何债务纠纷。乙方有权在交易前查档,验证该房屋权属。

  第三条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买卖总价款(含装修、屋内设备和公共维修基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甲方的房产证查档验证。查档验证通过之日,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总额_______%首付款,即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4、乙方取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之日起_______工作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总额____%,即___________元人民币

  5、房屋尾款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

  第八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第_______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4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一些外贸业务人员缺乏经验、对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法律缺乏了解,以致合同的签订不严密,时常发生纠纷和索赔。这不仅影响了经济效益,有时甚至还影响到我国的信誉。

  由于国际贸易涉及到的当事人较多,法律关系复杂,还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应该特别谨慎,充分了解有关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内容及适用范围,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惯例以及贸易国当地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规定。以下是我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提出的看法与建议。

  (一)合同的形式不可忽视

  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公司采用电子邮件与客户进行商事交往,限于技术的原因,目前这种形式证据的证明效力还存在较大争议,所以公司在发送正式文件时应谨慎使用。因为书面合同具有较强的确定性和较高的证据效力,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建议当事人特别注意采用书面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最好保存书面合同的正本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定时间。对于合同的修改也应该以书面形式来进行,而不能以电话沟通了事。

  (二) 签约方名称要准确,签约日期地点要写明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合同的.首部签约双方的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应当写全称,并且应当与商业登记文件上的企业名称以及在合同上所加盖的公司印章的内容一致,以免引起争议。如果合同采用代表人签字生效的方式,那么准确写明签约方名称就更重要了,最好同时将签约方的营业登记文件的复印件经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此外,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写明签约日期与地点,这些内容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诉讼管辖等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地点的情况下,更是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品质条款的约定需谨慎

  品质条款,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它是当事人提出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并可提出索赔。如果合同中品质条款不明确,或没有约定品质条款,买方则可能失去索赔依据。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货物品质、规格问题发生争议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在品质条款中对货物规格、型号、颜色、材质等进行明确具体且操作性强的约定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注意:

  1. 根据商品的特性来确定表示品质的方法。表示品质的方法应视商品特性而定,凡可用一种方式表示的,就不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订得过于繁琐只会增加生产和交货的困难。

  2. 品质条款的订立应科学,合理。在规定品质条款时,用词须简单,具体,明确,切忌使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含糊的字眼,避免引起纠纷。此外,要从生产实际出发,防止把品质条款订得过高或过低,给生产或交货造成困难或影响销售。

  3. 品质条款应符合有关国家或相关国际组织的标准,以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 品质条款的制定应该注意科学性、严密性和准确性,并且应该便于执行。一切空洞的词语应该避免使用,如“上等材料”、“一流工艺”、“优质产品”等均不宜使用,因为无法据以确定卖方所交货物是否违反合同规定。对于凭样品交货的合同,一定要注意对样品的选择,不要一味为了达成合同而提供质量过高或过低的样品,而且应该做好样品的封存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拿一个产品出来就可以作为货品质量标准。

  (四)仲裁机构应选定

  仲裁是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一种比较经济、快捷的方式。仲裁协议是合同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它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的前提条件。仲裁协议需约定明确,如仅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裁决是不够的,必须写明具体由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最好将仲裁适用的仲裁规则和法律也进行有效约定。

  并不是约定本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就一定有利。对于仲裁机构和适用法律的选择,一定要结合合同双方的实际交易情况,选择对争议解决和仲裁裁决执行最有利的方式。在中国,涉外商事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其推荐的示范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或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首付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剩余____万元由乙方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时间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必须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银行贷全部还清并同甲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首付购房款、房屋维修基金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契税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保证

  乙方保证按时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还款日为每月的_____日,还款时限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并保证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余款全部还清和配合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生效后,之后所产生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_____%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未能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余款全部还清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6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证号:________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丙方(第三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注:第三方是指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或拍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车辆基本信息(由乙方填写)

  第二条价款、定金及支付方式

  一、车辆成交价款(未含税费)为______元。成交价款已考虑车辆折旧及损耗。

  二、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成交价款的_____%(不超过成交价20%)即_____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在合同开始履行后抵作购车款。

  三、丙方应按照成交价开具发票。

  四、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其余价款:

  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地点)与乙方、丙方共同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后,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价款,即______元。

  2、分期付款:甲方在交付车辆时,支付_______%的价款,即____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转移登记受理回执时,支付_____%的价款,即_____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新机动车行驶证时,支付余款,即____元。

  第三条车辆转移登记、保管及交付

  一、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丙方应当予以协助并在____日内提交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的证件和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应在___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由____方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在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及正式交付前,选择以下第__种方式保管车辆:

  1、甲方使用和保管;

  2、乙方使用和保管;

  3、丙方代为保管。

  三、车辆正式交付的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的地点为:_____。车辆交付时应当由三方共同签署《车辆交付证明》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车辆交付证明》应注明车辆实际交付时间,该实际交付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第四条车辆的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转移登记完成及正式交付前,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意外风险和责任按下列方式承担: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三、丙方负责保管的,由丙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构,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

  三、甲方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资料,并支付购车款及提交车辆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

  四、甲方应确认车辆在转入地能办理转入手续,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五、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交通违法行为;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交通违法行为,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丙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并应当为甲乙双方保守商业秘密。

  七、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或未按合同的约定将车辆及其相关凭证交付甲方,或者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所收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其中的定金部分应当双倍返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车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要求甲方返还车辆。

  三、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要求甲方返还车辆。

  四、甲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五、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按车辆成交价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车辆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如无请注明“无”)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7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价格

  序号

  货物

  配置及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计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为产品制造商(下称原厂商)制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买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现款。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方负责办理,费用有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18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8

  编号: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

  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 (根)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

  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

  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

  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

  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

  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

  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收购方(盖章):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证原料来源的安全,特向订购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格及规格:甲方向乙方收购生产须要的`_____规格甲方按市场时实价向乙方收购

  二.数量:根据甲方需求收购,直至甲方生产不再需要或乙方无货为止

  三.时效: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四.资金结算:甲方须于当天结算乙方货款;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天结清货款,甲方须事先与乙方协商

  五.原料来源保证:乙方提供甲方的_______不得以其他场的______替代,一旦查实,甲方可以拒付乙方货款

  六.原料安全保证:乙方在养殖过程必须遵循《无公害食品养殖技术规范》要求,并接受甲方和官方的日常监督;运输过程应确保原料不受污染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建施工的工程供油事宜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甲方承建的工程所需的0#柴油、润滑油(脂)。

  2、数量:按甲方实际需求量均衡分批供应。

  3、价格:依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价执行,价格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二、质量与计量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乙方加油机须经市技监局检测所定期检测;油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双方对油品质量计量有异议时,依国家法定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三、供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费用

  1、供货时间:甲方将供货数量以书面形式提前天传真或其他方式送达给乙方,乙方接到供货通知单后在当日内供货到工地现场,逾期不能到达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2、运输及费用:运输、装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货物收货

  1、甲方应在收货时及时核对数量, 甲方指定现场收货员 姓名: 电话: 。每批货物送货单由双方人员签字后作为结算凭证。

  2、乙方送货到现场按甲方现场指定地点堆放,并要求码放整齐。

  五、付款方式

  1、转账方式结算:每次加油款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结算,以此类推,工程结束时结清全部货款。

  2、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之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7%税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乙方须在每月十号前向甲方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供供货清单,若因未按时提交供货清单影响财务核算而未及时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税抵扣凭证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无误抵扣以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当于前述抵扣税款的那部分款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发票内全部货款。

  4、乙方收款单位账户: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在运输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装卸货时发生安全事故的`;

  2、乙方供应的货物经现场送检后为不合格产品的;

  3、收货单非甲方指定签收人签字的;

  4、乙方未按约定在每月10号前向甲方提供供货清单;

  5、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6、乙方开具的票据在送达甲方以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乙方应负责按税法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应负责提供乙方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并确保甲方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1

  甲方(卖方):魏

  乙方(买方):关

  甲方在城关镇陈赵社区二组有一改建房屋,底层都是库 房,乙方有意购买其中一间,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购 买协议:

  一、库房位置:此库房位于楼梯间东,见图黑色部分。

  二、价格:此库房价格贰万柒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签字前一次性付清。

  四、此库房无房产证、无土地证,仅此协议为据。

  五、乙方购买库房后不能改变房屋结构,由此产生后果, 一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在库房前和旁边搭建任何附属 物,不能占用楼道,要保证前面场子及楼道畅通。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二0一X年八月十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2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

  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

  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 买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二手车买卖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 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证号__ ____)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2

  二手车买卖合同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4

  [摘 要]文章介绍了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合同法律效力认定相关内容,简要分析目前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纠纷多的起因及其特点和法律效力认定原则。

  [关键词]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合同;起因;特点;法律效力认定

  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司法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存在差异,因而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有的认为,农村房屋建造的基础是宅基地,宅基地系集体土地,其转让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有的认为,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就应认定合同有效,以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安全。本文就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纠纷的起因及其特点和法律效力认定进行简要分析。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纠纷多的起因及其特点

  集体土地上房屋交易是在城乡流动加大、居住区域界限打破和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而在农村,农民外出打工的数量是日益增多,新生代农民的就业意识的转变,农民迁往城镇的日益增多,农村卖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但是近年来,卖房多年的村民,因为随着城镇的扩张,农村土地增值,拆迁补偿费用远远大于房屋买卖价格,出于利益的驱动而反悔,有的主张要求与买受人共享拆迁利益,有的主张收回已经交付的房屋,为此纠纷不断,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隐患之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允许转让,对此问题司法实践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集体土地上房屋不能转让。另一种意见认为,“法无禁止即可行”,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明文规定,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农村房屋就可以转让。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关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还是肯定农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没有要禁止和干涉农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权的立法意图。而且,依据我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的规定,既然农村房屋是农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作为农村房屋所有权人的农村居民,完全可依法对其房屋行使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因此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可以转让的。正是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司法实践中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存在差异,再加上随着城镇的扩张,农村土地增值,拆迁补偿费用远远大于房屋转让价格,出卖人出于利益的驱动而反悔从而引发此类纠纷频发不断。司法实践中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纠纷的主要特点有:1.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为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是同村村民的情况;2.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3.合同大都已履行(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给付了房款并入住),但多未办理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从起因看,多源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5.从标的物现状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

  二、根据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的主体不同而认定合同法律效力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该条款

  篇五: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现属于集体土地,暂时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以后集体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时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时,如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购房款及房屋升值后收益款 。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仟元整给甲方;

  第五条 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见证人:

  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5

  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日期: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6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职业:________

  住址: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________

  1、甲方单位现准备通过集资方式建设住楼,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

  ;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甲方转让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给付甲方相应转让报酬(元)。

  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转让报酬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转让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转让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报酬。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含户口本中所有成员)自愿将位于天津市和平区 路 号楼 单元室的住宅壹套(房本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当日交付甲方定金¥:元(大写:元整),剩余房款按公产房交易单位指定方式划转。甲方不得在与乙方完成过户手续之前将房屋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违约金。

  第四条 过户完成后,甲方须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暂定20xx年7月1日)前腾房钥匙交付乙方。

  第五条 甲方在交付乙方房产时应保持房屋的结构完好,并交清水、电、暖、煤气、租金等所有物业费用。

  第六条 交易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七条 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乙方:

  年 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8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格(元)等

  说明:以上报价含运输、卸车及普通销售发票等费用。

  二、包装标准:简单包装。

  三、产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样式及图纸(附件x),本产品质量要求说明: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交货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 天内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交(提)货双方联系人: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凭乙方提供的产品销售发票的扫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货款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产品运送至甲方交货地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货的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方承担。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19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家具名称 :

  第二条 定作家具图纸的提供及要求:

  买受人定作家具的,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出卖人。出卖人认可后,由卖场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后,将其中一份交给买受人留存。

  第三条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 买受人自提,于 年 月 到出卖人处自提;

  (二)出卖人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付款方式、时间:

  □ 买受人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 买受人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在 时付清。

  □ 买受人在 年 月 日支付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余款 元在 时付清;出卖人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符合GB 5296.6 要求的《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生产家具使用材料的标注应当符合《家具产品标识标注规范》规定。

  第六条家具的验收:买受人在验收中发现家具的'数量、商标、外观、颜色等直观特征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可在《xx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出卖人在知悉或应当知悉买受人有异议后,按照《xx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并于知悉或应当知悉买受人有异议之日起5日内告知买受人。

  出卖人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受人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家具货款 %的违约金;

  (二)违约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

  (三)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含量或家具质量不符合国家或xx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买受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四)定做的家具不符合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出卖人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0

  买方: 卖方: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

  买方e-mail: 卖方e-mail:

  合同签定地点: 用户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编码: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验收

  质量标准: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卖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保证:均为上述标明的原厂家生产或原厂家认可的产地制造的产品。均不得有曾使用过的产品、残次品、不合格产品。

  买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物后____天内应及时向卖方反映,并发给卖方对产品质量质疑的书面意见,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与生产厂方联系,并负责最终妥善解决。

  2、交货地点:买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发运方式及运输、

  保险的价格计算:

  买方选择发运方式:

  ○特快专递:小于等于2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递:小于等于5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500克再加10元。

  ○平邮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运输: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铁路快运:小于等于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产品的参考收费标准不按以上收费标准计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贵重ic:如内存,cpu等 4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显卡,声卡,硬盘等 6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设备:主板,光驱,数码相机等 100元/个(块)

  注意上述收费不包括包装费、保险费。

  买方选择投保金额:

  买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额上保险__________人民币:元

  保险费率按 ○1%(特快专递) ○0.5%(航空快递) ○0.3%(平邮包裹,航空运输,铁路快运)

  4、包装方式:

  买方选择包装方式: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邮局硬纸盒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2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25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3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50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6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80元。

  5、汇款方式:买方选择:

  ○银行电汇 ○邮政汇款 ○在线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银行电汇: (2)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收款人:

  银行帐号: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3)在线支付:

  单位名称: (4)信用卡支付: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一卡通:

  银行帐号: 收款人:

  6、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方式:

  卖方与生产厂家落实货源后,买方按上述合同总金额的50%(即¥×元)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即×年××月××日之前)汇出预付款给卖方,如买方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未发出预付款,买方需供方重新确认。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买方按照上述到货期期限终止日提前15天向卖方支付所剩余款。买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两次付清余款(与下一条款发货时间买方选择一次全部交货或分两次交货相对应)。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时间:×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额:¥×元

  ○分两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7、发货时间:买方选择: ○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一次全部交货。

  ○由于到货期分散时间较长,按照买方要求先到的货先交货,共分两次交货:

  第一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第二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8、违约责任:卖方责任: 买方付清余款后,卖方如未能按期交货,卖方保证在买方认为有必要终止采购后应无条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无法按期完成,或在网上网站因各种无法控制的原因丢失了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情况发生时,由此而造成交货期延误,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情况之外,由于卖方工作失误而给买方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发生时,卖方应与买方协商,对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与赔偿,但对买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卖方不予赔偿。

  买方责任:买方保证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时交付货款,如未能及时交付货款,由此而给卖方造成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买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付款,经卖方多次催交货款(一般情况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和延误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卖方会向买方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注:如卖方未按上述日期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仍未及时付款,至使拖交货款达___个月以上的情况发生时,由此而给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9、其它条款:合同编码:。买方汇款时请注明合同编码。

  合同附件共计____份,指买方填写的确认回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买方付款到账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项条款全部执行完毕时截止。

  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买 方: 卖 方: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的标的物是米、面,由乙方向甲方购买。

  2、本合同的标的物表述及价款如下:

  3、本合同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或者相关行业的标准。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乙方备案之用。

  二、数量及检验

  交货地验收,商品溢短装2%以内,视为已完全履行合同,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

  三、质量及检验

  甲方送货到达后,乙方立即抽检验收,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质量合格(限于标准、规格、品种)。

  1、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

  2、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乙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退回。

  3、经甲乙双方自愿商定,自货物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发霉,腐烂等)

  四、交货方式

  甲方负责在指定期限x年x月x日前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担。

  五、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交货之日,乙方先行支付10万元人民币。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三个月之内结算完毕。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送达之货物经乙方验收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甲方退货、补货,应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据甲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乙方根据评估认定甲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3天前通知甲方,甲方不得有异议。

  4、甲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八、相关规定

  1、本合同未尽适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2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产及院落一事达成协议: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林西县大井镇中兴村四组房屋及院落一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左右,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左右,双方约定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出售而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及院落没有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与大经政府纠纷由大井信用社负责协调),此房屋院落内的树木由甲方负责采伐;房屋由甲方负责拆迁;采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在房屋拆迁及采伐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如由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纠纷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全部款项(人民币叁万元整);届时该房产必须无任何担保、无抵押、无房产瑕疵,无产权纠纷、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甲方应自付款之日起五天内将房屋及院落拆迁完毕后交付给乙方。如自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甲方没有将房屋及院落拆迁完毕,则甲方双倍返还合同款项。

  第五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林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井信用社

  乙方负责人(签字):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3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双务有偿合同。

  2、诺成合同。

  3、不要式合同。

  二、卖方的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现实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

  简易交付: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由于合同生效而完成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占有改定: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得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交付方式。

  指示交付:让与返还请求权以代替现实交付。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四)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三、买方的义务

  (一)支付价款

  (二)受领标的物

  (三)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四)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四、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问题

  买卖合同风险负担:是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负担。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基本原则:交付主义

  注意:利益承受与风险负担遵循同一规则!

  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

  总结:买受人合法拒收不负担风险,非法拒收则负担风险。因此,违约者承担风险。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不动产与动产的风险负担一致!

  五、分期付款买卖

  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所有权保留: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件(通常是价款的一部或者全部清偿)成就之前,出卖人仍然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六、试用买卖

  第一百七十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生猪肉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款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条结算方式:□即时结清,□定期结算,每_____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定点屠宰单位证明□________。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5

  内容摘要

  买卖合同的货物风险仅指承担风险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而不得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承担责任。一般认为,应以货物的交付时间来决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但货物的风险以货物交付而转移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货物的特定化、货物的品质保证、代表占有权单证的交付。对于海上路货这种特殊交易,货物的风险仍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转移时间,但形式上表现为合同的订立。卖方仍负货物特定化和有限的品质保证责任来转移货物的风险。

  关键词:货物买卖;风险转移;特定化;品质保证;单证

  风险转移是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国《合同法》对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弥补了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的一大缺陷,解决了我国国内合同立法与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衔接,完善了我国货物买卖合同法律制度。

  一、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不同的范畴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法学范畴,我国学者通常认为,风险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等。我国《合同法》和一些国际公约所涉及的风险,是指货物的毁损、灭失的危险,即货物发生毁坏、灭失的可能。

  但是,法律规定,并不是对风险作诠释,而是用来确定买卖当事人对这些可能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6条作了这样的表述:“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这实际上是规定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否有支付价金的义务。这个问题在德国法上被称为价格风险。把风险视为价格风险,并没有揭示出风险这一法律概念的真正含义。如果买方未能及时领受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卖方出卖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同要求,风险则由违约方承担,许多国际公约和贸易规则以及国内立法都是这样规定。在这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风险应当由违约方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合同履行不存在违约时,风险似乎就是价格风险,但在这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风险不仅仅指价格风险。风险转移与价格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风险的真正含义应是仅指承担风险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而不得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承担责任。我国《合同法》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规定风险,不是将风险规定为价格风险。《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从国际民间习惯发展起来的贸易规则和许多国家国内立法如《经互会交货共同条件》、《法国民法典》等都是从广义上看待风险这一概念的。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这个问题是一个最有实践价值的问题,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理论问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合同订立结合在一起,即订立主义;有的学者则将风险转移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结合在一起,即所有权主义;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货物交付结合在一起,即交付主义。每一种理论都影响着立法和司法实践,如现代瑞士法和罗马法采用订立主义,英国法和法国法以所谓“物主承担风险”的原则采用所有权主义;美国、德国、奥地利以及我国的《合同法》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采用交付主义。相比较而言,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与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更为合理和明智。因为,所有权的移转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而且,所有权的移转与货物的实际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货物却已实际交付的情况下,要对货物已失去实际占有、控制的一方对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来承担责任,不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发展。因此,现代货物买卖规则以及多数学者们的看法,都是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移转时间,不采用货物所有权转移这一瞬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我国《合同法》也采用交付主义原则,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三、风险转移的条件

  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这是风险转移的基本条件。那么,什么是货物交付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领受货物视同买方之代理行为,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因此,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货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价值的是货物风险转移基本条件之上的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问题。

  (一)货物的特定化条件。

  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将货物特定化。所谓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同一卖方把交付给不同买方的货物存放于一起发生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而这些不同的买方都是逾期未领受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不同买方的风险责任承担的划分问题。应当认为,货物特定化也应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卖方实际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货物实际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货物未实际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情况下,货物未特定化,就不发生风险的转移。如卖方将货物存放于仓库由买方提货,按通常的认为,货物的风险自约定的买方提货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如果在约定的提货时间后,卖方仓库的货物发生部分毁损或灭失,那么,到底是卖方自己的货物还是交付给买方的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货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这就涉及到货物特定化问题。货物特定化不仅有利于防止卖方将自己毁损、灭失的货物称作交付给买方的货物而进行的欺诈,而且,有利于促使买方注意风险的转移,适时履行合同。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卖方在货物交付时间到来以前,将货物的数量、存放地点等书面通知买方,并在准备交付的货物上打上标志如买方的单位名称等,将货物特定化,即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特定化的货物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时间时就转移给买方。

  一些国际公约或贸易规则对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也作规定,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条第二款对货物特定化条件作了这样规定,“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我国《合同法》对货物特定化作为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并没有作出规定。我国《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这里的置于交付地点,是否可以看作是对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前提条件所作的规定?置于交付地点实际上是卖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不应认为是对货物特定化所作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在卖方仓库交货,卖方仓库的库存商品有可能是合同订立之前生产,也可能是合同订立之后生产,在卖方尚未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库存商品并没有划拨到与买方订立的合同项下,仍是卖方的待售商品而不是已确定 买方的待发运商品。因此,置于交付地点的意义不是将货物特定化。在司法实践中,强调货物特定化就成为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的问题。因此,货物特定化应当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这里,卖方负有将货物特定化,书面通知买方已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货物的品质担保条件。

  如果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风险是否发生转移。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这条规定的含义,应是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前提条件是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买受人没有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风险是否应无条件地由买受人承担呢?

  品质担保是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当保证交付货物的品质符合合同要求。因为,货物的品质直接关系到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因此,卖方的品质担保应是无条件的。只要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无论买方是否拒绝接受或者解除合同,一概由卖方承担。对于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买方接受,实际上是合同双方变更了合同的品质条款,而不是履行原合同条款。因此,不涉及到原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因货物的品质问题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前提是买方对货物的验收确认。没有验收确认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无疑可能会是一种违约。因此,解除合同是否提出不应是由买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条件。特别是在货交承运人等情况下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并对货物品质检验确认以前,发生货物毁损灭失,这些风险由买方来承担是极不公平和合理。

  我们认为,卖方始终对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的风险承担责任,直到买方同意变更合同的品质条款接受卖方提供的这些品质不符合原合同品质条款的货物。这样,有利于促使卖方诚实地提供符合品质要求的货物,促进交易的公平和安全,防止卖方将不符品质要求的货物风险转移到买方,取得符合品质要求的货物相等对价的商业欺诈行为。而且,从交易公平来说,卖方不能因为提供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而取得品质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同等价值的对价。因此,我们认为,货物符合约定品质要求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采用风险应于交货时转移这一基本原则,就应当认为卖方品质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一个前提条

  件。如果卖方没有提供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具有商业适销品质的货物,不能认为卖方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虽然交货义务与货物交付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但从有利于交易的公平与安全,避免商业欺诈的原则出发,可以这样认为,卖方交付货物所发生的风险转移是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风险转移,这些货物的风险在卖方交付时转移给买方。也就是说,卖方提供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风险与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风险,是两类不同货物的风险。卖方履行合同所交付货物的风险转移,只能是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所能发生。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即使在形式上是卖方交付了货物,但仍不能认为卖方按合同要求交付了货物。既然卖方未交付约定货物,约定货物的风险就不能随着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交付,转移到这个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买方。因此,就双方已订立的合同来看,货物的风险转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明确的、确定的,那就是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风险转移,只有这些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风险,才能转移到买方。至于买方同意卖方提供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前面已述,那是双方变更了合同的品质条款。这与我们要讨论的货物风险转移,不是基于这样一个确定的明确的合同的前提,不是同一回事。

  再说我国《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品质问题对货物风险转移的影响,前提条件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能够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只有两种:即预期违约和根本违约。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对货物风险转移有关的只有根本违约。在这种因品质问题而构成的根本违约情况下,在买方检验确认货物品质同意接受货物之前,货物的`风险实质仍由卖方承担。因为一旦发生货物毁损、灭失,任何一个理性的买方都会以根本违约解除合同或拒绝接受货物。这样,货物的品质问题构成货物风险转移的障碍。但是,虽然第148条也是把卖方的品质担保作为货物风险转移的一个前提条件,我们仍以为这样的表述是不妥当的。品质保证始终是卖方的一项义务。第148条规定最好能表述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买受人同意接受标的物之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同意而不是实际占有、控制。强调品质保证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有利于促使卖方诚实、谨慎履行合同,交付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促进交易的安全与公平,而且,从货物风险转移这方面来保障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三)关于单证交付的条件问题。

  卖方交付货物,没有按照约定交付有关单证或资料,货物的风险是否发生转移,要看单证或资料的性质而定。对于资料,不构成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障碍,应当认为不是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即使卖方没有交付资料,不影响货物风险在卖方交付货物时转移。

  对于单证来说,单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所不必需的单证,如空运单、保险单证等;另一类是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所必需的单证,如提单;对于前者来说,与卖方交付货物所附的资料一样,不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因为是否随货物交付不影响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对于后者来说,应该认为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如果卖方交付货物给承运人而未交付提单给买方,仍对货物保留形式意义上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买方就不能实际取得对货物的占有、控制权。因为,提单是货物运输的证明,更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提单所载明的货物所有权,谁就有权取得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权利。我们把代表所有权凭证的提单交付,作为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之一,并不意味着

  我们在货物风险转移上采用所有权主义。提单交付之所以成为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是因为提单是否交付,关系到买方能否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关系到卖方是否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给买方,即卖方是否向买方交付货物。在不需要凭单证提货的货物运输中,买方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不存在任何障碍,卖方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给买方,卖方已向买方交付货物,风险当然发生转移。因此,卖方没有交付提单,占有权不发生转移。对货物风险转移来说,没有交付提单,买方始终不能实际占有、控制货物。买方投有提单,承运人不可能无单放货给买方自找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提单是买方取得货物实际占有控制的前提条件。一般都认为,交货应定义为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卖方没有交付提单,就不能认为卖方已交货。因为没有交付提单,实质上没有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卖方可以持提单提取自己交运的货物或者将提单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卖方原意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无论货物是否仍在运输途中或是在承运人处买方逾期未提取货物,只要卖方未实际交付提单类单证,货物的风险不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提单类单证的物权凭证性质,决定这类单证应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从条文的含义来看,只规定了按约定未交付单证和资料的情况下货物风险的转移情况。对于交付单证和资料没有约定,货物的风险转移又将如何呢?实际上,《合同法》将卖方交付单证和资料的情况分为按约定或没有约定是没有实质的意义。对于单证和资料对货物风险转移的影响力来说,应当是从单证和资料的性质来说。不影响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无论是否按约定有否交付都不影响货物的风险转移。卖方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买方能够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卖方交付货物的行为已经完成,货物的风险随交货而转移。这些不影响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是否按约定有否交付,只是卖方在交付这些单证和资料上是否构成违约。对于那些构成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障碍的单证如提单,无论是否按约定未交付,都影响货物的风险转移。卖方即使是按照约定未交付这些单证,由于这些单证代表货物的占有权,表明了卖方未自愿移转实际的货物,买方不能实际占有、控制货物。这说明卖方未交付货物。对于采用交付主义的立法和司法来说,卖方未交付货物,货物的风险自然不发生转移,因此,这些单证是否交付,无论卖方是按约定还是未按约定,都影响到货物风险的转移。我国《合同法》的这一条规定很有加以完善的必要。

  (四)关于海上路货的条件问题。

  海上路货是一种特殊的货物交易,货物的风险转移有其特殊性。

  所谓海上路货,是指这样一种货物买卖,当卖方先把货物装上开往某个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再寻找适当的买主订立买卖合同,这种交易就是运输途中进行的货物买卖,在外贸业务中称之为海上路货。一般认为,海上路货,简单说就是出卖运输途中的货物。对这类货物交易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144条也作了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一般认为,海上路货的风险转移自合同成立时发生。但这种风险转移仍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卖方必须将海上路货的货物特定化,即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是全部货物或者是哪一部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实际上从某种意义来说,特定化是将哪些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买方来承担风险责任。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小写:元大写:元整

  备注

  第二条付款方式:预付货款,货到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就以下装饰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装饰建材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材质、数量和价款等:

  注:内容较多时,可另行附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其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字生效后支付:定金(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元,预付款□元;货物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第四条 交货验收和加工安装:

  1、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自提□。

  2、交货时间:;送货自提地点:。

  3、验收:卖方交货时,买方应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4、加工安装:

  (1)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

  (2)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但买方需另行向卖方支付加工安装费元□。

  (3)买方自行加工安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产品质量经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相符的。

  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

  元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

  元违约金;迟延提货超过____日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与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附件等: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章):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8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卖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作品概况

  第二条 作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作品瑕疵。

  第三条 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 作品的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作品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于交付时进行验收:

  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作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作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第六条 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___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的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___日内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作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日 分之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字画作品买卖合同

  艺术品(字画)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买方(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

  一、作品概况

  二、作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

  三、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贰万陆仟零伍拾元整,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

  甲方所出卖合同内所有书法字画装裱、装订后(按照乙方要求装裱、装订),安装到乙方所指定位置,待乙方组织人员验收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五、作品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20日内将作品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的同时对作品进行现场验收。

  1、 验收方法:乙方组织人员验收。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

  3、 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六、交易终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终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作品的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每天则按照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及时协商合同终结或延期协议,并书面做出合同附件。

  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协议与其他补充材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手印)生效。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29

  甲方:甜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何琴

  乙方:心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杨云惠

  20xx年10月1日甜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卖方和心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月饼买卖达成一个协议,愿自愿遵守。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月饼

  2.产地:四川

  3.数量;50盒

  4.合同价格:£20xx F.O.B.

  5.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霉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发霉,变质,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6.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7.进货时间:20xx年9月29日

  8.进货地点: 四川

  9.目的: 江油

  10.保险:进货后由买方负担.

  11.支付条件:

  (1) 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3条规定的卖方进货通知后在交货期1~5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2条中所规定的`进货单据付款.

  (2) 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2条所规定的进货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 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2条所规定的进货单据后于4天内付款.

  12. 付款单据:

  (1) 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 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车运”的高速提单.

  2) 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 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 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6条第(1)项中所规定.

  5) 通知买方已装车的电报抄件一份.

  (2) 装车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3. 装车条件:

  (1) 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车期前10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 中国蓝天海运公司,将作为买方的车代理洽订舱位.

  (3) 买方应于车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车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车.卖方应与车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车或车提前或推迟到站时,买方或其车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车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车期后8天内到达车站,买方应担负自9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30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方式及装运:

  1、交货时间:甲方在接受乙方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货到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乙方指定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负责货物的签收,上述任意人员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的货物数量及金额视为代表甲方。

  4、产品装运:货物装车费和运费由甲方负责,卸车由乙方负责,甲方送货的车辆和人员在工地的行动必须服从乙方的指挥。

  三、产品的技术标准

  甲方交付产品应符合乙方订单对尺寸的具体要求,质量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四、产品的验收

  1、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后,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外在质量验收。外在质量验收合格的`办理签收和入库手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材质等外在质量不合格规定的,应即时提出异议,否则,乙方工作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即视为初检合格。

  2、乙方在使用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不能在验货中发现的问题),乙方最迟不得自产品收到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在接收到乙方异议后,应在4天内负责处理完毕。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规定。

  五、付款规定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支付日率为3‰的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如在甲方供应材料的同时,乙方不得从事其它供货渠道购进木方、模板、材料如下不能按时付款给甲方,都视为违约。甲方不能按时交货给乙方,同视为违约,如违约方给双方造成损失,应付对方总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定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集合 篇31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 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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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