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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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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买卖合同锦集(精选34篇)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

  卖方:签订地点:

  买方: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线材符合GB1499.1-20X标准,圆钢符合GB1499.1-20X标准,螺纹钢符合GB1499.2-20X标准。

  二、时间

  三、交(提)货地点、方法:

  买方指定地点(即项目)交货。若买方未完全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采取汽车运输方式,买方购买钢筋的单价已包含汽车运输的费用,装卸费、杂费等由买方自理。货交买方指定材料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当。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成捆成件。

  六、验收标准、方法:

  盘圆、盘螺过磅,直条理论记重,并由双方在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签字确认。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附材质证明书。

  八、结算方法及期限:

  1、买方应付货款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卖方。 2、付款方式:

  每批货到买方指定地点且经买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后,买方需在XX个月内付清所欠卖方所有货款。从货交买方指定材料员之日起XX个月内期间,买方按所收货物的总吨数X元/每吨/每月向卖方支付欠款利息(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若超过上述期限买方仍不能付清货款的,买方除支付欠款利息外,还应再按XX元/每天/每吨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所欠卖方货款累积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X万元,否则卖方可拒绝继续发货、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所承建项目在市场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必须由卖方独家供应,否则买方应按其向第三方采购金额的10%向卖方只付违约金。

  2、若买方无故拒收货物的,除由此产生的运杂费、装卸费由买方承担外,买方还应赔偿卖方所受的损失。

  十一、如因钢材质量不达标,卖方负责包退包换,运杂费由卖方自理。

  十二、买方指定签收材料员:以(身份证号码为:,联系电话:)在卖方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签收的数量和金额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买方指定材料员签收的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诺买方指定材料员出具的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记载的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十三、本合同一试四份,卖方执一份,买方执三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违约责任: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墓地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墓地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墓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村村民委员会第 村民小组甲方的责任山上,占地积 平方米;地址:林村背黄泥岭。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支付甲方墓地租金款共计人民币¥: 7000元(大写:柒仟 元整);以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条 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租的`墓地产权清楚。如因该墓地产权不明等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保证乙方人员上山及进出该墓地的道路畅通,对上山便道进行及时维护。

  4、乙方系替长辈承租墓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协助乙方根据实际政策向征地方申请办理墓地迁移补偿金,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月 日

  20xx年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3

  甲方:大连筑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东平县图书大厦工程项目部

  乙方: 山东潍坊中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采购乙方生产、安装的彩钢板房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平县图书大厦

  工程地点:东平县西山路24#

  工程内容:一层骨架平顶岩棉彩钢板房和二层骨架平顶岩棉彩钢板房。上述彩钢板房均要求使用阻燃材料,并符合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彩钢板房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的供应、安装。

  三、价格及面积

  1、彩钢板房面积约566平方米(最终结算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 ○1、双层彩钢房按每平方米 235 元人民币计算(本单价不含土建、水、电、吊顶、地面装饰、防盗网、窗帘)门窗型号见第五条6。

  ○2、防盗窗安装(含材料、人工费)100元/个(防盗窗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不单独面积)。

  ○3、石膏板吊顶(含材料、人工费)20元/平方米(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4、局部卫生间浴室间屋顶用75mm厚阻燃彩钢板,(含材料、人工费)90元/平方(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上述单价含税金、运输费用、装卸费用。

  3、 计算面积: 一层房计算:长×宽 =总面积

  二层房计算:一层长×宽+二层长×宽+(走道长×宽+雨篷长×宽)÷2 +楼梯4.5平方米(每个)=总面积

  4、从聊城拆活动房到东平安装,按建筑面积 60 元/平方米(包括聊城拆活动房、运输、安装及补充零星材料及人工费)。

  四、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15)天.如遇以下原因并经甲方书面签证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可适当顺延。

  1、因连续停电超过8小时、刮8级以上大风、连续下雨超过48小时。

  2、重大设计变更和工作量的增加超过本合同暂定工程量的20%以上。

  五、产品质量:

  1、墙板:岩棉板双面白厚5cm,铁皮国标0.3mm。

  2、顶板:岩棉板上蓝下白厚5cm,铁皮国标0.3mm。

  3、骨架立柱C型钢8×4全用1.8mm,喷蓝色。

  4、平梁和尖梁檩条喷红色防锈漆,C型钢8×4,全用1.8mm。

  5、二层地面用多层木板1.5cm厚。

  6、窗户为塑钢窗带纱窗,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用防盗门,以上设施已包括在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7、楼板支架为40cm一道,楼梯板宽度为0.2m,走廊栏杆采用1.5mm厚方管。

  8、乙方提供的上述彩钢板房材料使用寿命应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并至少能够保证甲方在合同总工期内及工期结束后的二年时间持续使用,且每项材料的进场均需经过甲方指定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工地的设计、施工、使用的需要;

  2、一层和二层骨架房全部螺丝固定,无一电焊

  3、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具普通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成地和处理包括城建,相邻关系等。

  2、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验收申请后七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如拖延验收视为合格)。经甲方验收合格,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承担更换、修复等责任,如经甲方通知,乙方无故拒绝或迟延在限期内承担更换、修复等责任,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施工人,不支付合同价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因此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日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3、本工程未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入住,如入住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支付完工程款。

  4、甲方指定 为本合同项下的验收人,负责对实测面积进行核实及验收。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行为的发生。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安排的所有安装人员均应按照施工需要持证上岗,并将有关的上岗证书交由甲方存档备查。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彩板房施工规程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

  2、服从甲方的安排、指导、监督。

  3、严格按照约定的材料规格施工。

  九、付款方式

  本合同乙方同意采取垫款施工方式。为此双方就付款条件约定如下:

  1、办公楼双层彩钢板房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50%。宿舍楼安装拆人工费等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100% 。

  2、图书大厦工程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支付彩钢房工程价款的90%。

  3、剩余10%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违约、无质量问题情形后支付,但乙方须出具全额发票。

  十、保修期限及范围:

  保修期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记录时起算,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和材料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本条的约定分别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的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4

  出卖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标准NY884-20xx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买受人妥善保管,用户正确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时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没有质量问题。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责。

  第四条:包装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铁路运输以带编号的正式短件记录为准,按国家规定办理,公路运输凭配货合同由承运人承担。 第六条:化肥的`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仓库

  第八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出卖人代办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执行本合同的第二条、第三条办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结算,放到出卖人制定账户后,出卖人在此款额度内安排发货。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的利益得到实现或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必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行政司法机关调处。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经办签字、出卖人盖章、买受人汇款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20日内有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履行地、出卖人所在地;2、买受人制定的优惠政策及返利政策;3、出卖人授买受人为 省市 县总经销,至 月 日完成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5

  甲方(买方):

  签约代表:

  乙方(供方): 签约代表:

  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积极稳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向乙方购买博思凯停车场器材签订如下合同:

  一、货物内容

  停车场系统采购明细:

  二、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共计人民币 元,即大写人民币 元整。

  注:本价格未税不包含运费。

  三、合同定金

  (一)定金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定金付款时间:

  四、付款方式

  现款现货。

  五、交货日期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足额定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货物。

  六、验收货物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货物当天验收货物,验收完毕无误后当天将书面收货验收证明传真(寄)给乙方。否则都视为甲方已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七、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合同规定要求付款。

  2、应按有关安全条例规定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 因不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事故, 应由甲方负责。

  3、需安排专门人员协调乙方调试工作,并由现场负责人为乙方签署系统调试验收证书。

  乙方:

  1、收到合同定金后, 按期发送所有货物, 并保证货物符合技术性能要求及外观完整。

  2、提供与甲方要求型号、参数一致的设备,并且要求由相关行业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说明书及安装操作说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产品进场的相关资料。

  3、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

  4、甲方现场施工时,如有解决不了的调试问题需乙方现场协助提供技术支持的,乙方应尽快派出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做技术指导,协助甲方进行系统调试。

  经甲方提出,乙方每次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的,甲方需支付乙方技术人员吃住及来回差旅费用。乙方为甲方免费服务2天,但超过2天的天数,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按照300元/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算。

  九、售后服务

  乙方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属于产品质量的问题提供壹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服务,壹年后提供有偿服务,但更换收费不应超过本清单所列价格。保修期从所有产品验收后开始计算。

  壹年保修期内有以下情况的不属于免费维修之列:使用不当;未按要求安装、保管;擅自修理、添加、更改、或拆卸;自行使用不合格或代用零配件引起的故障;自购软件导致系统无法工作;不可抗力;甲方责任造成的其他情形。

  十、知识产权与保护

  1、乙方所经营的产品,皆有申请专利保护,在中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不得仿造、复制、抄袭及生产类似产品。一旦发现,乙方保留权利进行法律起诉,寻求赔偿。

  3、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交付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十一、保密条款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以及协议到期后的五年之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本协议的内容、定单内容、产品价格、产品用户及产品技术信息和乙方的市场营销计划等。

  2、甲方保证使乙方避免任何由于未经许可而透露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无论这种损失是由甲方本身、甲方的职员或甲方的代理人未经许可泄漏、交流、使用这些信息而造成的,乙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装、使用和操作等技术服务信息。

  十二、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不退还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十三、争议仲裁

  有关合同和执行的争议都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就解决方法有异议,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3、传真件有效。

  甲方(买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20xx年3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7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呢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十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十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十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条 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_________[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并于_________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结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义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证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 。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9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 项目内、外墙涂料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及金额

  注:1、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板为标准。

  2、供货数量以实际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帮助组织送货到甲方指定库房,由甲方负责组织卸车及费用。

  三、供货期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订货单之后7日内按订货单数量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四、付款方式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要货计划,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做为定金,乙方根据此计划安排生产、送货,货到工地、签收、方可卸货,甲方从签收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验收 甲方在验收时当场签收(盖章或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指定的现场签收人为

  六、技术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对施工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产品性能的详细资料。甲方必须按技术要求施工,如违背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货物,则无权收回已支付货款;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并拒付货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内容为依据,本着相互谅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有关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裁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订单的所有货款前,该订单所列之货物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4、已调色的产品概不退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塑钢门窗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保优质、快速的做好本项工作,甲、乙双方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名称:

  2、地址:

  3、承包内容:

  第二条:材质要求

  1、本工程采用( )牌塑钢型材。

  2、玻璃采用普通中空玻璃。安装好玻璃应平整,安装牢固,不应有松动的现象,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夹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汽,双玻璃不得翘起,门窗表面洁净、平整、光滑,型材无虚焊断裂。

  3、乙方应严格保证合同中的工期,如推迟进场或非正常延误工期,业主及项目部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但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A、增加工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B、甲方通知推迟进场

  C、非乙方原因(如停电、土建配合等)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

  D、不可抗拒(指自然灾害)

  E、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意见

  4、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详细设计并报甲方、监理、建设方审查,再加工制作。工艺和安装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执行。

  5、交付使用一年内出现工程或材料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保修。

  6、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承包方式、内容、价格

  1、本工程的产品制作采用大包干的方式;其设计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加工、制作、安装等全部由乙方总承包。

  2、经双方商定,结算以现场型材外框成型尺寸为标准,承包价按 /㎡结算,含税票。窗框安装天 ,窗页及玻璃安装工期按照甲方规定。

  3、乙方要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否则,所造成的.返工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材料进场时的现场抽样试验及现场实体试验,及单项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不负责节能验收。

  5、乙方负责提供塑钢窗全套相关资料。

  第四条:双方职责

  甲方:

  1、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和要求,技术交底及变更通知单,负责提供总水电源和材料堆放及办公场所,负责质量的监督工作。

  2、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产品的成品的保护工作。

  乙方:

  3、负责产品的制作、安装以及有关工种的配合协调工作。

  4、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工程中,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5、负责现场人、财务的管理以及使用甲方总水电和场所的物业管理及有关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付款。

  2、乙方机械设备及工具进场付总价的%。

  3、塑钢窗外框进场、安装完毕,付总价的。

  4、窗扇及玻璃进场付总价的。

  5、窗扇安装完毕付总价的%。

  6、竣工验收后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付完余额。

  第六条:双方履行遵守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则按经济合同法中有关条款办理。

  第七条:双方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如果工场代表更换,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给分项工程承包款后自行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1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乙方(买方):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

  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2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GB1499.1-20xx,螺纹钢执行GB1499.2-20xx,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甲方应在在收到钢材7天内,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出现规格型号或数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调整更换。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质量证明书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结算,盘圆以过磅重量结算。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计划后,在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八条 供应范围、数量及相关补充:乙方负责运输范围由*至*;本合同使用量约计*吨,具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地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 结算单价的确定及内容:结算单价 =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 运杂费单价 + 业务加价;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费、利润等落地单价。

  第十二条 关于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的约定:

  1、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是指需方下达计划当日的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的. 钢材市供方供应的钢材的厂家在阿里巴巴钢材网当天未公布的,则执行阿里巴巴钢材网当日公布的相应规格中的最低单价。

  3、如果需方下达计划中部分规格在当日没有公布单价,则按照以下规格间价差规律进行相应调整。[(1)HRB335φ12mm单价=HRB335φ32mm及以上规格单价=HRB335φ14mm单价+50元=HRB335φ16-25mm单价+100元;(2)盘条φ6.5mm单价=盘条φ8mm单价=盘条φ10mm单价;(3)圆钢φ12-14mm单价=圆钢φ16-32mm单价-80元。]4、需方对生产厂商有要求时,供方必须优先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3‰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的违约金。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逾期付款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3

  甲方(卖方):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发动机号: ,车驾号: 。

  二、车辆价格: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条。

  三、甲方保证车辆产权属于甲方,且没有任何产权纠纷,若该车存在产权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买卖、租赁、出借、赠与),则甲方按合同约定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截止交车时,之前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来承担,本车在_____年月日时交车,交车以后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五、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此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八、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4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房产一事达成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阳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产所占用的土地长________米;宽______米;共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房产权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 _____万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办理过户手续当日支付人民币(含定金)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转让而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方承担,_______________由____承担。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仅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即刻生效。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0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10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房产所在地的国家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见证方: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时 分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5

  第一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 / 买方取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二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 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 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三条 验收:对于橱柜的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预付款 元,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对于橱柜的质量问题,国家有三包规定的按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八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声明: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对先行赔付问题有对买方更为有利的承诺的,适用其承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7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单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全面的合作发展业务(范围包括产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失效,合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30天内向对方提出,双方续签明年销售合同。

  1、乙方授权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业务代表,其权限包括产品购销、货物验收、代收发票及往来结算对帐事宜,其签字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或欠款单即为甲方向乙方结款的有效凭据。若乙方更换或增加业务代表时,需另外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2、甲方送货到乙方仓库(乙方应具备收货、储存等条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货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为________或__________,当收货人不在时可加盖乙方的收货专用章,发票签收人为________或_________.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指定住所地后,乙方应及时组织相应人员与甲方配送员共同按照甲方的《销售(出库)复核单》进行验收入库,且乙方验收(收货)人员应在销售开票汇总单(货物交接单)上签字确认货物全部签收或加盖乙方收货章都视为乙方签收无误。乙方应当场验收,如发现产品名称不符、零货数量短少、事件数目不符或者产品包装破损的,乙方应在甲方出库48小时内与甲方营销部取得联系确认,联系方式为:,若超过48小时,甲方将不予受理。

  3、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指定收货地址后(若乙方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示及时组织人员验收,事后又提出产品与出库单上的产品名称不符、数量短少、破损、包装积压变形及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应做好货款交接手续。若为临时欠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填写《欠款单》,并由乙方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乙方委托人签字。

  5、供货价格: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随着市场价的调整而调整,乙方分批购买产品的具体价格以四方分批出具的出库单上确认的价格为准。

  6、乙方应以甲方作为主要进货渠道。约定乙方当年在甲方购货不能少于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月平均购货量不得少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约定月平均购货量时(二月份除外),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或重新的签定新的协议并清收所欠货款,若乙方未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欠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7、甲方在上述约定量的基础上允许乙方有一定的赊销额度________万元,但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结清所欠货款,否则四方有权停止供货,有权调减或取消给定的赊销额度并按欠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如甲方业务员超出授权委托范围给乙方的任何承诺,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9、甲乙双方应诚实、客观、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未按配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甲乙双方承认并同意本合同及附件内容,合同期内提供的商业信息、报表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不得以认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保密期限为3年。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双方可停止履行该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

  1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1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授权与甲方发生业务的采购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印鉴、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甲方销售品种摘要目录如附表,具体品种以销售出库单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甲方厂房土地租赁合同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年月日到_______年月日止。

  3、 厂房区域东侧在米内、南侧到米内、西侧到米内、北侧到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2、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2、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电话: 电话: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19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葫芦岛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

  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楼房位于000“000”项目第________栋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二条 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售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算,总房款为 元(大

  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定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总房款为人民币¥ 元

  (大写: 拾 万 仟佰 拾 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房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2)按揭方式付款:其中首期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贷款额为人民

  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若乙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必须及时提供充足、详实的按揭相关资料。若因乙方提供资料未能通过银行审核,只能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并只能享受认购期按揭贷款优惠政策,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相关政策。

  2、甲方保证20 月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3、甲方保证出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 甲乙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 处理;

  (2) 本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 机关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对已付房款按协议单价多退少补。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它

  1、乙方逾期支付剩余房款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由此对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在乙方已付款项中扣除该商品房总价3%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书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双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书自动作废,由甲方收回;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售楼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乙方(签章): 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日日 月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0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155弄25号。

  因被答辩人(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诉答辩人(被告)建设有限公司(20xx)×民二(商)初字第1645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的名称已于20xx年5月日由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的企业已经不复存在。众所周知,诉讼主体应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被答辩人以变更前的名称起诉,显属主体错误。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转载于: m 书 业 网:解除买卖合同的答辩状)(均为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20xx年10月12日对帐(《混凝土结算清单》被答辩人已提供)后,本公司于月日和月日先后两次支付了货款30万元,至今已共支付了85万元。显然,被答辩人在不间断地供货,答辩人在不间断地向被答辩人支付货款,并没有较长时间拖欠货款的'事实。

  三、被答辩人起诉的第一请求称“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444359.25元”没有事实依据。经查: 被答辩人提供的混凝土《购销合同》的未约定货到付款,而是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付款。根据双方于20xx年3月20日签订的《上海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载明,建设工程“结构封顶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砼款总额的50%”。现本工程结构尚未封顶,被答辩人亦未提供其供货工程结构已经封顶的相关证据。按照被答辩人提供的《混凝土结算清单》记载,货款总数为143.6208万元,已付85万元,占59.2%。已超过约定付款期限内应付款的数量。

  四、被答辩人起诉的第二诉讼请求称,判令被告偿付逾期付款违金75941元更没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首先,不存在逾期付款,岂用偿付逾期付款违金?其次,即便逾期付款,其期限也只能从货款结算后应付款日起计算。被答辩人提供的经双方签名盖章和《混凝土货款结算清单》上明确记载,货款结算日为20xx年10月12日,那么货款结算前就不存在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了。且20xx年3月20日的购销合同上有“20xx年所欠未款不计违约金”记载。

  综上所述,本案原告不但起诉所指被告主体错误,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缺乏证明以上事实存在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据此,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谢谢!

  呈××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七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附:1、营业执照付本复印件1份;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1份;2、付款凭证2份;3、答辩状副本1份。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1

  合同号:____

  买方:____ 卖方: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_ 数量:____

  单价:_____ 总价:_____ 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 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 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

  8.保 险: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支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

  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 由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受益人的与装运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 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 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 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 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项目”寄交买方。 (3)航邮: 航空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 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 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买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 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 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 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公司__(电报: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 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 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2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或具体数量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装方式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4)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的订单约定 。

  4、包装方式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付款方式: 。 货币结算方式: 。 利息承担方式: 。 收到相应货款后三日内乙方应开出17%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数量的验收方法: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到现场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

  如不能当场进行清点检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5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构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而自行开箱或每批设备到达现场后2个月内甲方仍不开箱检验的,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符合合同约定。2.质量的验收方法:甲方应在货物数量验收完毕后十五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为准。

  时间:;验收标准 ;

  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数量时,应做好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 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性能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约定的 技术指标后,甲方应在7天内签署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建阳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 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收货验收中,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 之约定,应当场向乙方提出异议并妥善封存货物,由乙方在 天内处理;如甲方当场未 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

  2、如果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 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约定验收时间之日起过 一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质量符合约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 内负责处理。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

  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可要求增加。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甲方应按逾期提货部 分货款向乙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

  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就延期付款部分按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同时,乙方有权中止交付尚未交付给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货款及违约金时 止。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

  ①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逾期拒绝接受货物的免责期,在此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②若甲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接收货物,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 拒绝接收货物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而对乙方的送货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 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则甲方 仍应按产品原约定价格付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 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天的逾期交货免责期,在此期限内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

  责任。

  ②若乙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交货,则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向甲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③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并拒绝收货。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应按实际交货期计算付款时间。

  第十一条 货物灭失风险的责任划分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因甲方的 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 的风险;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交由承运人时起由甲方 承担;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 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转移及终止

  1.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最终以书面方式签字确认后 方为有效。

  2.合同任何一方欲做本合同项下所设定权利、义务之概括转移或部分转移,均需提前 10天通知另一方并经其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单独转移行为视为无效。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设定义务,致使本合同所设目的无法全 部或部分实现,另一方有权终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部分且不承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同时继续有权以本合同违约责任之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及时通知的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扩大的,应承担就此而产生的扩 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本条除下述条款外还可以约定特殊购销合同的特殊条款,例如海关结转规定等)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 责任后10天内,按约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签订地为 。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签订为提高效率可采用传真方式,传真件有效期为订单签订之日起

  30天,甲、乙双方应每30天核对一次订单并互寄订单原件,订单传真件失效后,订单效力 应以订单原件为准。

  本合同项下订单应以如下方式编号:订单号=本合同标号+订单签订日期+订单两位序号 构成。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 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

  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甲方):(公章)卖方(乙方):(公章)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3

  ____房字[____ ]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

  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略)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4

  甲方:

  乙方:

  按照学校统一采购精神,乙方为甲方食堂米面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生产用大米、面粉,大米品牌: ,单价:;面粉品牌: ,单价:。

  二、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乙方所供米面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或所送米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

  白酒买卖合同范本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6

  合同编号:漳(尚)CG010-20xx

  需方(甲方):永同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许一杰

  上述需方因建设"漳浦尚城豪庭西区45#--51#楼

  "项目需要,工程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南路,拟向供方购买 袋装白水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于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 、“本合同” 均特指目前供需双方签订之产品购销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二、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白水泥

  2、品 牌:粤鹏牌

  3、规格型号:70斤/包

  4、购买数量: 约2500包

  5、产品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 合格及以上标准,标准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标准高的为准。

  6、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出厂合格证、产品质保书、检测报告复印件,以需方要求为准。

  三、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和供货时间

  1、运输方式:由供方安排车辆送货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货、,如有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自行处理。货到工地后甲方指派人员验收并签字。

  2、送达地点:送达地点为需方工地,并卸货至工地现场需方指定施工电梯入口处及其他指定地点。

  3、交(提)货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产品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产品破损由供方负责。

  四、备货和收货

  1、备货、供货时间:需方提前 叁 天通知供方备货(包括规格及数量),供方收到需方备货通知后 叁 天内按合同约定方式发货,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2、收货:

  需方指派 刘延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指定

  收货员,收货单必须经需方指定收货员签收,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收货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以收货单和《对账单》作为供货数量和结算货款的依据。

  五、合同单价和结算

  1、本合同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金额单位: 元 。

  2、暂定合同总价: 67500元

  3、合同单价: 27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货到后根据现场实际签收量付款。

  (2)转账或现金支付。

  5、关于合同款支付的规定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供货,需方有权延缓或拒绝支付合同款。

  (2 )合同款或结算款支付前,供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a)《备货单》(如有);b)收货单;b)对账单;d)发票(按合同约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验收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方法:

  (1)质量验收:

  七、违约和争议

  1、供方提供材料未达到产品出厂检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为需方免费更换为合同指定品牌、规格及质量等级的产品并配送至需方指定送达地点,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包括不限于不合格产品的退场、拟更换产品货到工地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用、报关费(如有)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费用】。

  2、需方如果对产品质量有疑异,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供方未按约定时间内供货,供方按供货批次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决:向需方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约事项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数量、规格、单价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须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够顺利报关(如有)。

  2、根据实际需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合同签署之前后限定的时间内向需方提供产品样品并封存,供方保证供货材料标准不低于样品标准,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担。

  九、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需方未能按时付款,经供方催促后仍拒绝付款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时供货,在需方催促后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5、依据前述条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已供货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双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及进行质量保修,已经订货但未发货的材料设备的退货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或自行协调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签章后生效。

  十一、附件

  附件1 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供方身份证复印件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日 期: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7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买卖合同该怎么签订

  合同名称

  (产品名称)采购合同(实用于原料、设备采购)

  签定目的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时间。

  五、双方签字(盖章)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8

  合同编号: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款

  第二条价格约定

  1、本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履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2、本合同总价款含合同第一条全部货物及技术资料、附件、包装、仓储、运输、安装、易损配件、技术指导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卖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质量保证

  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满足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的要求;若无《技术协议书》,则以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为准。

  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原因所发生的缺陷或故障,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3、卖方承诺质保期为本合同产品自买方对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产品实行国家“三包”,或国家、行业、卖方企业标准规定质保期以及卖方承诺的.质保期长于【二年】的,按“三包”规定、相关标准或卖方承诺的质保期执行)。对于经修理或更换的产品,质保期相应延长。

  第四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卖方交货时间为。卖方交货地点为。

  卖方负责免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卖方应在发货前日通知买方到货时间。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发货前未通知买方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买方应当在到货后对货物进行外观、数量验收;货物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买方签署验收单。

  第六条货款支付

  1、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对质量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2、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第七条售后服务

  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技术协议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质保期内若有质量问题,卖方负责上门免费维修。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响应,并在48小时内无偿解决(修理或更换完毕),否则,每延误一天,卖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解决,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另找第三方修理,因此造成的风险及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也有权要求退货,由卖方承担退货部分的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向买方交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十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同意由卖方在限期内负责免费更换或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限期内不能更换或修复完成的,按延期交货处理。

  3、如卖方交付的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尺寸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按本条第二款处理。

  4、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索赔要求,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有效期为。

  买方(盖章):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29

  【判断题】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

  (对 、错)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判断题】

  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效果。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 、错)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

  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效果。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知识点: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30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出卖人向买受人供应商品的质量按用户产品验收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提供工装一套。

  第六条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抽有权自货物交接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双方商量。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当场验收,对于出卖人供应的商品,买受人在验收时采用质量标准做为检验标准。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现金方式)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任意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收到预付款后一个月交货,出卖人延迟交货超过10天,买受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起生效。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31

  甲方:高挺

  乙方:

  根据买卖自愿原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将所拥有的1辆北方奔驰牌自卸车自愿卖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所拥有的车牌号为蒙C·19382的自卸车卖给乙方。本车辆挂靠的运输公司为:乌海市天畅运输有限公司。

  三、买卖金额及付款方式

  车款为(不含税费)人民币17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整。乙方于20xx年4月日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将车辆所用证件交与乙方;乙方负责与乌海市天畅运输有限公司办理挂靠或过户转籍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合同签订前本车辆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在20xx年4月26日前将车辆的所有违章记录消除;

  3、甲方应提供车辆所有正常过户手续;

  4、乙方应当面验车,接车后车辆再出现任何机械故障、车辆交通事故、车辆交通违章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尽快办理挂靠或过户手续,如不及时办理,在此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篇三:自卸车转让合同

  自卸车转让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自有的一辆 转让给乙方。发动机号为 。

  二、转让价格双方约定为,分两次付清,首付年付元(大写: 元),一次性付清余款。

  日前与自卸车有关的一切债务债权、民事纠纷、年月日前与自卸车有关的一切债务债权、民事纠纷、交通事故全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甲主保证该自卸车手续齐全,各种税费无欠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自卸车过户手续。

  五、甲方必须提供此自卸车的发票和合格证。、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此自卸车总款的20%。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转让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自有的一辆 转让给乙方。发动机号为 。

  二、转让价格双方约定为,分两次付清,首付年付元(大写: 元),一次性付清余款。

  三、年日前与纠纷、交通事故全部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年月

  四、甲主保证该 手续齐全,各种税费无欠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自卸车过户手续。

  五、甲方必须提供此的发票和合格证。、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此 20%。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32

  【案情介绍】

  XX年3月8日,桂林某商厦为答谢广大女性的厚爱,举办了特定化妆品的试用买卖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女性可以凭证件试用特定品牌的化妆品,试用期间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同日,林女士选用了一套适合于自己皮肤的化妆品,并与该商厦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林女士所选用的化妆品价值800元,试用期届满时如若同意购买应向商厦支付价款,不同意购买则应归还本商厦,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试用期为20天,自交付化妆品的次日起算。林女士将自己的工作证押在了商厦。3月27日,商厦职工向林女士打电话询问其是否购买,并告知如若购买应在29日前付款,林女士只是说化妆品很适合自己的皮肤,对于是否购买未作任何表示。4月1日,林女士收到账单一份,商厦要求林女士前去付款。林女士认为自己并未表示要购买该化妆品,商厦要求前去付款实在是无稽之谈,简直是强买强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商厦多次向林女士催要货款,均遭拒绝,无奈商厦向法院起诉了林女士。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女士与某商厦签订的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20天。根据《合同法》第171条的规定,林女士在试用期内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该化妆品,而林女士在试用期届满时未作是否购买的表示,应当视为购买。因此,商厦要求其付款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法院遂判决林女士向某商厦支付化妆品款800元。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试用买卖的效力问题。

  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合同才生效。在本案中,林女士与某商厦约定,林女士试用价值800元的化妆品,试用期为20天,试用期届满时如若同意购买应向商厦支付价款,不同意购买则应归还本商厦,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所以,林女士与某商厦签订的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约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使用标的物是无偿的;二是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试用后,不管是否满意,都有权拒绝购买而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试用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于: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应当接受并妥善保管、使用标的物,并应于试用期届满之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买受人表示认可标的物之前,买卖合同未生效;只有在买受人认可标的物后,买卖合同才生效。这种认可,完全以买受人自己真实的意愿为标准,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

  就本案而言,林女士与商厦之间的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为“自交付化妆品的次日起20天”,林女士有权在商厦交付化妆品20天内决定是否购买。但是,林女士在试用期内没有作出反应,后经商厦工作人员通知购买也未拒绝。《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因此,应当视为林女士购买该化妆品,林女士与商厦签订的买卖合同发生效力,林女士应当承担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商厦要求林女士付款并没有侵犯其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但这不能适用于已生效后的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中的买方选择权仅限于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后,则不再存在这种选择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义务。在本案中,试用期限届满后林女士未退还化妆品,根据法律规定视为购买该化妆品,买卖合同生效,其应当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商厦要求林女士付款,并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立法宗旨。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33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一、法律依据

  (一)买卖合同解释(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20xx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第三条:

  “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二、计算方法

  (一)单利的计算方法:

  例如:甲与乙20xx年7月7日约定乙必须于8月10日前支付货款100万元,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出卖人主张逾期付款损失。20xx年11月2日,乙未付款,甲诉至法院。计算至起诉日的方法:

  银行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的.年利率是5.6%。

  罚息利率标准:按加收50%计算。

  逾期天数:84天。

  逾期付款损失:1000000×0.056×1.5÷360×84=19600

  *加收50%的日利率:0.056×(1+50%)÷360≈0.00023

  (二)银行罚息复利的计算方法(利息利滚利)

  例如:20xx年7月7日,甲欠乙110万,其中利息10万,还款日期8月10日,计算至20xx年11月2日的利息:

  本金产生的利息:1000000×0.056×1.5÷360×84=19600

  利息计算复利:

  第一天:100000×0.00023=23

  第二天:(100000+23)×0.00023=23.00529

  买卖合同中,一般不会产生计算复利的情况,一旦逾期付款,就直接根据单利的计算方法来计算逾期利息。司法解释使用“逾期付款违约金”一词,并没有使用“利息”,因此,当事人约定的逾期付款利率标准不受“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了相对较高的利率,其实就是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双方都能能够预见到违约的后果,逾期付款的,应当承担此后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xx]251号20xx-01-3014:41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xx年1月1日(含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xx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希望以上有关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的内容对你您有所帮助。

精选买卖合同锦集 篇34

  内容提要: 预约合同的认定不能仅凭内容确定性标准,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有明确的未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预约合同包括单务预约和双务预约,但区别于附条件的本约、优先权协议、选择权合同。实践中同时存在大量非预约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需根据情况具体判断它们的法律性质和适用规则。预约的效力是使当事人产生“诚信磋商以订立本约的义务”。预约制度有区别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存在价值。预约能否实际履行应根据预约未决事项属于主观未决事项还是客观未决事项加以判定。违反预约的损害赔偿应根据缔约所处阶段进行确定,关注违约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可预见性规则。原则上不排除当事人主张本约履行利益的可能性。

  20xx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条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公报案例》“仲崇清诉上海市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之后,[1]对预约合同及其效力进行了专门的规范,旨在解决实践中争议颇多的(尤其是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的法律效力问题,通过承认预约的独立契约效力,“固定双方交易机会,制裁恶意预约人”,对司法实务有着积极的引导意义。[2]然而关于此条的理解和适用,学理和实务依然争议颇多,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一、预约合同的内容确定性及其与本约的关系

  从字面看来,《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可作两种解释:一是实践中存在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均应认定为预约合同;二是将前述认购书等看作是预约合同的各种表现形式。而这些文书要认定为预约合同,依然需要符合预约合同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显然支持第二种理解。依该条起草小组的观点,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成立一定契约的契约。要成立预约,应当具备合意性、约束性、确定性和期限性等四个基本特征。[3]这种界定,目的在于将预约和不是合同(因而没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区别开来,也与本约区别开来。然而,这些预约特征的概括并无直接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尚有理论探讨之必要。

  具体来说,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了预约的合同性质,预约要区别于尚未构成合同关系的其他文书,显然必须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2条建议性地列举了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合同法》第14条第1项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而确定,但并没有对“具体确定”作进一步限制。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中规定,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既然预约也是合同,似乎也应符合这一要求。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商品房预约合同,《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起草小组进一步认为,此类预约的成立至少应当具备两项明确的内容,即标的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坐落位置、层次、大致面积等)以及将来依预约签订本约的意思表示。[4]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预约内容已经相对明确,事实上合同其余部分的内容往往可

  以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进行补全。具体来说,《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就明确规定,“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由此带来进一步的问题,在合同内容的确定性上看,预约和本约之间是否存在清晰的界限?换句话说,一旦当事人订立的预约中已经包含了买卖合同(本约)的成立要素,比如明确了当事人的名称以及买卖标的物及其数量时,不仅可以补全预约合同的内容,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的规则,似乎也可以补全买卖合同(本约)本身,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此种类型的预约是否已转化为本约,或者“名为预约,实为本约”?考虑到预约作为合同缔结类型的例外而非常态,同时依据民法传统中“尽量使合同有效”的原则,合同解释时应尽可能赋予当事人意思表示以最大限度的法律效力,理论上一般认为,就所存在的究竟是预约还是本约存在疑问时,更应认定为本约—必要时甚至可以是附条件的本约。如是,则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名为预约的文本,在内容相对确定(尤其是足以客观推导出本约内容)的情况下,似乎都有认定为本约的可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民法典》第1589条规定了在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与价金已相互同意时买卖预约即等于买卖的判决规则。理论上解释为,如果订立的预约和它所追求的本约在意思表示的根本内容上并无二致,显然也就没有认定一个独立于本约的预约的可能和实益了。

  当然,有人可能会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写着“预约”字样,似乎可以判断当事人想要订立的是预约而非本约。但这并不符合合同解释的原理,换句话说,即使当事人在文本中使用了“预约”字样或抬头,法官也可以通过推敲、探究当事人的“实质意图”,将其认定为本约进行规范。这样的话,讨论预约的内容确定性似乎进入到了一个怪圈:一方面,预约必须具有合同的确定性要求,以此拉开与不受拘束的协议之间的距离;但另一方面,一旦预约符合了买卖合同的确定性要求,往往又会僭越到本约规范的领地。其结果是,即使承认预约有其独立存在的可能性,它也只能在大量无拘束力的文本和本约的夹缝中成长了。这是否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将认购书等合同缔结过程中的大量协议认定为独立的合同类型(预约合同)并加以专门规范之本意?

  如上可知,仅仅根据买卖合意内容上是否全面,并不足以界分预约和本约,甚至可能大大限缩预约合同的认定空间。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对《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中的“标的”作其他理解(或许也是更准确的理解)。具体来说,基于预约合同的性质(约定将来成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标的不应该理解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是指将来订立本约的作为义务。如果这样的话,预约合同的成立要素就不是指(至少不仅指)合同应当具备相对确定的买卖标的物,而是指当事人是否存在确定的为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6]因此,区别预约和本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当事人是否有意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双方之间买卖关系的具体内容。而这也恰恰体现了预约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得以确立的根本原因—对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最大限度的尊重。这样理解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如果当事人存在明确的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那么,即使预约的内容与本约已经十分接近(比如,已经包含了本约的主要内容),即使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从相关预约中可以推导出本约的全部内容,也应该排除这种客观解释的可能性。因为当事人的意图或许十分明显:就买卖合同中尚存在的一些未决事项,需要由当事人通过订立的本约来加以明确,而不是通过当事人之外的客观因素进行推导和补全。如果这样的话,预约的“生存空间”就大大扩张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有明确于未来订立本约的意思,同时符合合同的内容确定性要求,此种契约依然可能会被认为“名为预约,仍非预约”。[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当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起草小组的意见,与其说前述条款采纳了“视为本约说”,“毋宁说该规定其实承认预约与本约之间的可转化性。即在预约合同中载明了本约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当初交易不成熟的条件业已消除,即使双方未按预约合同签订本约合同,其预约亦已转化为本约性质,故此可以认定为本约合同。应当注意,该规定也符合《合同法》第36条关于形式不完备的合同效力的规定,即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8]理论上讲,若严格依据《合同法》第36条来解释,此时也不存在预约转化为本约的问题,毋宁是事实上履行的本约和已经订立的预约在交易内容上发生了重合。[9]换句话说,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预约合同,性质上依然是预约而非买卖合同本约。只有在一方或双方实际履行给付,同时当初限制交易不成熟的条件已经被消除的情况下,事实上成立了的本约吸收了该预约中的内容。当然,不管作何种理解,一旦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5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此时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适用本约合同的相关规范调整,超出了本文讨论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预约规范调整范畴。[10]

  通过上述梳理可以发现,在合同缔约过程中,在买卖内容尚无法确定(因此并未成立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关系)和买卖合同本约之间,当事人之间起草的文书存在着认定为预约的广泛空间。具体地说,从内容的确定性上看,只要当事人明确将来有进一步订立本约的意思,双方就买卖合同的内容(从仅仅明确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标的物和数量到确定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的种种合意,都可能被认定为预约,并受《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范。[11]

  二、预约合同的涵盖范围

  前述讨论建立在一个假设的基础之上,即在合同缔约的过程中,在双方尚未磋商到订立本约这两极之间,仅仅存在预约这样一种合同形态。而事实上,随着现代交易的日渐复杂,合同的缔结往往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渐进式过程,当事人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和现实状况,往往订立各种类型的文本,这些文本是否都应该涵盖在预约合同的内容之中,并受《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调整,还是将某些条款认定为其他类型的协议,将其剥离出去,这个问题不仅涉及预约合同的认定问题,同时涉及预约效力以及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和解除后果相关规则的适用问题,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一)预约和附(停止)条件的本约

  实践中,当事人之所以订立预约而非本约,常常是因为交易尚存在一定的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障碍,因此双方往往会约定,一旦这种障碍消除之后(比如,房产登记或者开发商取得销售许可证成为可能),双方应该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本约。对于这种约定究竟应该认为是买卖合同的预约,还是一个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本约,存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小组认为,“附停止条件合同是从合同效力角度出发进行的分类,由于停止条件是否成就并不确定,故合同是否生效亦不确定。在预约合同,由其效力决定,除非法定事由,本约的签订是可以预见的。在附停止条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明确,停止条件成就时,合同生

  效,当事人得依约定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在预约合同,本约尚未成立,当事人不得请求对方履行本约义务,但预约合同已生效,可以请求对方履行缔结本约之义务,否则对方构成违约。”

  [12]笔者以为,从本约的签订是否可以预见或者合同能否生效来区分预约和附停止条件的本约,并无太多理论依据,实践认定上也颇为困难。而是否可以履行本约义务,涉及预约的效力以及能否实际履行的问题(这本身也值得争议,详见后文第四部分),并不能成为判断是否成立预约的标准—至少在合同成立的时候,不足以区分当事人究竟在订立预约还是附停止条件的本约。在笔者看来,关键因素依然是当事人是否有确定的在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如是,正如前述争议条款,宜认定为预约;如果不存在这种意思表示,条件成就时能直接在当事人之间形成确定的合同关系的话,就应该认定为附条件的本约。究竟属于何种意思,似乎也可能从合同文本的相关文字表述中看出来。比如,有学者指出,“不仅买卖合同本约可以附生效条件、生效期限,买卖合同预约也可以附生效条件、生效期限。因此,应当区别买卖合同附条件、附期限,与买卖预约附条件、附期限。例如,合同内容,有合同须经批准,须待房屋腾空,须待出卖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等条件的约定,不能轻率认定为附条件买卖合同本约,或者附条件买卖预约。区别的关键,在合同内容中与所附条件(或期限)相匹配的‘标志性文句’:有‘订立正式合同’文句,为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的买卖合同预约;有‘合同生效’文句,为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的买卖合同本约。”[13]当然,严格来讲,该学者此处所讨论的并不是附条件/期限的预约与附条件/期限的本约的区分问题,毋宁是预约与附条件/期限的本约的区分问题,否则就会得出此类条件/期限成就之前,预约合同没有生效的结论。[14]

  (二)单务预约、优先性协议、选择权合同

  单务预约是指仅一方预约当事人负有缔结本约义务的合同。学理上普遍认为,单务预约和双务预约一样,皆属预约合同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认为,《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2条规范的预约仅指双务预约。[15]惟从该条字面上看,仅仅提到“当事人”、“一方”、“对方”等字眼,尚有将单务预约纳入该条调整的解释空间。最高人民法院该解释的起草小组也有将单务预约纳人调整的意思。[16]将同样符合合意性、约束性、确定性和期限性,而且学理上普遍认可的单务预约排除在本条规范的预约合同范畴之外,似无充分理由。

  有学者认为,试用买卖即属于单务预约,试用买卖符合单务预约的基本特征:在试用买卖中,当事人的义务并不是买卖(移转所有权),而是缔结买卖合同。该合同对出卖人单方有形式拘束力。在买受人承认标的物,即行使承认形成权(成就随意条件)后,试用买卖转化为买卖,即从预约转化为本约。[17]对此,笔者更支持传统理论,即认为试用买卖属于附停止条件(生效条件)的合同。[18]盖在试验买卖中,就买卖关系的正式形成,并不需要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加以确定,也不存在事后一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订立合同的问题。出卖人一旦拒绝交付,买受人得依据现有合同法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须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则。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意将预约和法国法上的优先性协议以及英美法上的选择权合同区别开来。所谓“优先性协议”,是指一方当事人给予另一方订立某一特定合同的优先权,一方只要决定订立该合同,在向其他人发出要约前,必须先向另一方发出要约。[19]所谓“选择权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依据合同享有在不同“被选事物”(如清偿方式、给付类型、价格等)之间作出选择的权利。[20]实务中,这类优先性协议、选择权合同,甚至包括一些不可撤销的要约往往很难和单务预约作出区分。对此,笔者认为,依然需要从预约合

  同的本质出发加以判断。区分的核心要素有二:一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否承担将来必须缔结新的本约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相应的权利人是否存在主张必须订立合同的权利;二是看权利人是否可以通过单方行权的方式确定双方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无须再缔结新的合同。

  (三)非预约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

  在(本约)合同缔结过程中,实务中存在着大量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备忘录、君子协定(Gentleman’s Agreement)、临时协议(Punktation)、协定纲领(Heads of agreement)、草稿、目录等,之所以产生如此名目众多的文本,或基于交易实践形成的惯例,或源于国际贸易做法的引入。这些文本尽管在他国法上可能有明确的内容和效力,但一旦纳入到我国法中,由于缺乏明晰的法律规则加以调整,往往很难评价它们的具体效力。至于是否可以纳入预约范畴,也不能一概而论。以源于英美法的意向书为例,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有学者将意向书理解为不具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借此与存在缔约义务的预约合同区别开来。[21]也有的学者则对意向书作广义理解,泛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而将预约仅仅看作是意向书的一种特殊形式。[22]那么,应采何种标准来判断这些认购书等文本是否构成预约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些文本尚不符合《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等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就不属于预约合同;其次,如果文本中缺乏订立本约的意思和目的,比如仅仅约定磋商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分配,那么预约合同也会因缺乏“标的”这一根本要素而不成立(但不妨碍成立不是预约的其他独立的合同);再次,如果当事人在文本中明确排除合同拘束力的,比如约定“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本意向书不产生对任何一方的权利或义务”,则也不属于预约合同的范畴。

  那么,是否可以认为,只要符合《合同法》第14条、《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要求,在这些文本中明确了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订立本约的意思和标的物等要素,同时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合同效力,就一定可以构成预约合同了呢?答案也不尽然。该条中规定的这些要素仅仅是预约合同成立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换句话说,要构成预约,必须在内容的确定性上包含这些要素,但包含了这些要素,未必就构成预约。从《合同法解释

  (二)》第1条“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的用词上就可见一斑。从实践上看,也的确存有争议。如果当事人之间通过合意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排除了其所签订的文本可以产生预约的效力,那么,这样的文本也不应被认定为预约。比如,可以试想,假如预约的效力是约束当事人必须通过一切手段缔结本约,而不仅仅是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某种(诚信)磋商的义务,那么,这样的文本就不应该被认为是预约。[23]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必须对预约合同的效力作进一步的分析。

  三、预约的效力

  关于预约的法律效力,理论上存在着“必须磋商说”、“应当缔约说”、“内容决定说”、“视为本约说”四种,最高人民法院倾向于“应当缔约说”,即“预约订立后,预约双方须依诚信原则进行磋商,除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外,应当缔结本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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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