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
范文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通用31篇)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点: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3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 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买方: 卖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4合同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分运:_________转运: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卖方必须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计_________.该信用证在_____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的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_________.(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5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给,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6合同号:______ 日期:_______ 地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地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尽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___。中国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_____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_____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3)中国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卖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过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_____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装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_____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_____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天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_____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_____。 (2)_____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_____机构。 (3)_____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_____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_____机构另有裁定。 (4)_____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7合同 日?期: 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gb?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gb?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_________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XX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进出口总公司买?方: 地?址:北京西郊沟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beijing电报挂号: 电?传:22243?chemi?_____电?传: 22553?chemi?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_________-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_____)以及tovalop协定。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_____: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不向法院申诉。_____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根据该协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8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材料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受买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程善正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9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0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 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 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 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 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1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供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简称需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按皖20______J112标准验收,供方对质量负责,供方将质保书、合格证随货提供给需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等)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 交货期限:本合同生效后十天进场安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验收。如遇质量异议,由需方收货后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实际安装数量经施工员、质检员签字确认为结算依据,并向需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八条 付款方式:安装到顶后经验收付75%货款,余款待甲方验收后______月内付清。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买方提供上楼吊运和少量钢筋料头及提供符合相应标准预留孔位。 2、卖方安装就位(不吊模不灌缝)。 3、需方须提供安装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需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的千分之 十 计算; 2、如遇价格上涨停止供货,除赔偿损失外,应按未供部分货物的总金额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权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约付款,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 一 计算。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需方各 壹 份,公司财务、项目财务各 壹 份。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2合同编号:142688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点: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3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 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 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 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 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 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 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 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 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 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 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 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 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 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 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 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 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 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 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 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 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 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 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 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 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 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 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 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 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 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 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 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 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 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 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 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 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 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 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 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 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 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4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_____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_____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_____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_____费。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吨,长___?米,宽___?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第十一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_____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_____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_____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___项_____: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其程序_____。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_____机构_____。 _____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_____费用败诉一方承担,_____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_____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_空调外机养护罩、内机养护罩,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空调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6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 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7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具备打印设备及耗材、电脑设备及耗材,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的供货能力,且能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时给乙方供货或者提供相关的服务帮助,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或者服务费作为甲方的报酬。 第二条: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商业电报、传真、电邮等)向甲方提出订货要求。双方用以通讯之传真号码和电邮地址需要经双方事先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将约定产品的价格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就约定产品的买卖,应在本协议书的一般条款基础上,签订具体的买卖合同(销售供货单据),买卖合同上应标注有产品价格、交付时间和地点及运费承担等。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之后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偿还应付但未付货款能力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财产被法院查封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货款支付提供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担保,所有未付货款视为到期应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货款。 第六条:对交付约定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两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交付约定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于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交付约定产品符合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约定。 第七条: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约定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退换有质量问题部分的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换货运输费用。甲方对约定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应以给乙方更换同等数量和型号的约定产品和承担相应换货运输费用,或者退回存在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相应的货款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长本协议书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条: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时,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视为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偿还该等款项; (2)本协议书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妨碍甲方追究乙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均受本协议书条款的约束,即使该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之后。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署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补充或修订。 (4)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双方依本协议签约的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若双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决,双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 甲方(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8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标的物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第二条 合同总值:(大写) 。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 第四条 装运港 。 第五条 目的港 。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 转运: 。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至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 %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 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 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 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 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 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副本 份。 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 %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 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 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 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 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 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 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 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高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 天向买方提供 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本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 (中/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 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 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 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CIQ)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CIQ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来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赔偿: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 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3.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 %。罚金率按每星期 %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 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国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19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订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二手机械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 乙方从甲方处购买________ 压路机壹台,总价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负责调试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剩余货款_______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车,如违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条 此车属二手车,无三包服务,甲方可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_______压路机配置为_______发动机,发动机号:_______,出厂编号: 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后才具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 二、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履行其义务,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退还总制作费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5.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0甲方:东莞市正同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DG20130002A 乙方:杭州新东林食品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__-3-11根据供需双方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以下购销合同内容: 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此合同内容和条款经双方签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生产要求:1.材料为身,底,盖,内盖全部为0.23MM马口铁;尺寸按照乙方要求的50_50_128MM制作。2.印刷为:罐身,外面白磁+4色+2专+光油(含激凸);外盖,外面白磁+1色+光油(含激凸);底部分:外面白磁+光油;内盖部分:双面光油(含激凸);3.大货松紧度保持一致。4.表面光滑,不可有划痕,刮花,污渍,生锈,凹凸不平等质量问题。5.所有产品的细节处需与确认的样板保持一致。 二、 质量要求:甲方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质量标准参考行业生产标准和客户确认样. 三、 包装要求:每个罐子入胶袋,平卡分层,再入B=B外箱。100个/每外箱; 四、付款:确认合同后,乙方支付模具费13500元和样板费2500元,确认样品后支付大货(正方罐含内盖)款30%作为定金,退回部分样板费1000元(可从定金中扣除),大货(正方罐含内盖)出货前支付余款。 五、 样板确认以双方邮件为准:甲方: 乙方: 六、 货款收取:乙方将货款直接银行转账至甲方以下指定公司公帐帐号;甲方帐号如下: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塘厦支行营业部 公司名称:东莞市正同实业有限公司 税务识别号:基本帐号: 七, 交期:模具和样板的交期为在收到模具费及样板费日起15天内交样板,剩余订单交期为收到30%订金和样品确认后 16天内货送工厂,由于甲方交货延期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 此报价为含税17%的增值税,所有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保密要求: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公司或个人提及此合同涉及的相关内容。甲方拥有对印刷品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将设计内容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知识产权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 合同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定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要求修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双方书面同意后,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取消.经双方约定,若乙方单方面取消订单,则需支付甲方为订单已支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十一. 执行合同若发生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解决。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今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三.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 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__年 6月 30日 十五. 样板收货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06号201室;正货收货地址:杭州市临安市龙岗镇龙都街888号 请甲方签字盖章确认请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处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处:_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1合同编号: ) 立存量房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____市 【区】 【路】 号 幢 室(车库等部位: ),权属证号为: ,类型: ,用途:,结构:。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含【 】【 】面积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____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 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 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2买方:(下称甲方)地址:电话:授权代表:卖方:(下称乙方)地址:电话:授权代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的标准执行,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包装标准:包装材料由_______供应,包装费用由_______负担。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以下无正文)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3售方: 购方: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合同对象 数量: 种类: 交货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1、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2、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 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 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账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1、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2、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3、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 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1、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2、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3、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4、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第十二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以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售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4合同编号:中国(以下简称卖方)和国(以下简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 二、数量: 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最高。 3.含水:重%最高。 四、价格: 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年第1季度吨;第2季度吨;第3季度吨;第4季度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 。 七、目的口岸: 。 八、付款条件: 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 第二部分 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XX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份,随船带交目的港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份航寄。 十、附注: 1.本合同 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 第一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总则:本部分条款与 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负担。 3.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X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X米。如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选择。 三、装船通知: 1.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在本条 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 第五条第 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 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dca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a运费率计算。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3.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c)》 第七条的金额保证(cb保险)以及a协定。 2.由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c)》及a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除本部分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由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 一、本合同 第二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返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5买方: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一、合同概述 1、买卖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经友好协商,就买方购买卖方___________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销售的本合同中详述的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 3、买卖双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买卖双方不得在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 6、合同正本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7、合同设备的生产厂商为___________。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所有信函应通过传真或ems发送。当一方要求书面正式函件时,确认文件应通过ems快递。 二、货物名称、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价款: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 货款的支付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双方的结算方式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当卖方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发货给买方。 四、包装、运输、验货标准 1、卖方发运的___________应牢固包装,使其适宜长途运输、多次操作和装卸。应采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确保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适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装运标记、收货人、目的地、件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及设备名。 3、根据___________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 4、收货标准如下: (1)外包装盒完好无损,无挤压、无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关配件外观完好、无损坏、无短缺。 五、交货时间、地点、风险转移 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在______日内把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2、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签字,以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根据。若卖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双方同意的日期参加检验,或委托买方检验,买方有 权单方开箱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双方在场时同样有效。货到7天内买方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交货完毕:数量属实、质量合格。 如发现箱内设备部件和技术资料短缺或损坏,且属卖方责任,则由卖方负责及时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为分界点。即验收前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归卖方,验收后归买方。 买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卖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六、质量标准、保修条款 1、卖方提供的______,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3、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在三个月内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由卖方负责包换(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 4、卖方所提供产品由______公司全权负责产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返修、送修地址:______ 收货人:______ 电话:______ 邮政邮码:______ 七、不可抗力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商定,可视情顺延完成本合同的时间或终止执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用ems邮寄由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另一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地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翻船、空难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八、违约责任 1、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货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卖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2、卖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买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3、由于卖方自身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卖方应承担错发期间货物毁损和遗失的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4、若因买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买方应承担错发期间的货物毁损和遗失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九、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1、卖方保证:向买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正确的,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对其提出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买方对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和技术资料只享有非独占使用权。非卖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修改。 3、买方不得将卖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若附件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以主合同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章争议解决 若对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力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后争议仍未解决,双方同意诉于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6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日内。 (2)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 (3)其他方式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7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______ 元整,次级品每组______元整,合计______元整。 三、 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 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市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 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8供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 需 方 单 位:__________公司 单 位:___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29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cfr或cif条款)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 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 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30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编: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名称________规格或型号________品牌生产商________数量________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________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运输方式为:________,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封样的方式和保存。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1、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2、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1、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2、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1、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2、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4、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优秀 篇31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二、定金(可选项) 甲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定金(不超过20%)。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_________元,相关费用_________元。 甲方应在签约时支付货款_________元,相关费用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尾款_________元,相关费用_________元。 注: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_________元,□安装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四、货物的交付 买方自提;自提时间:_________。 卖方送货;交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 五、售后服务 红木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_________年(不得低于2年)。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费者(甲方):_________ 经营者(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盖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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