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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范文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通用32篇)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姓名(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壹辆车转让给乙方,车号: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车架号_______。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不含税费及车辆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买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卖方住所地同买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卖方支付全部车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2、卖方收取车款后,出收款凭证。

  3、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交通罚款由卖方负责。

  3、若买方提走车辆后,如反悔,卖方不返还买方所交付的车款。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备注:

  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3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ps:汽车交易设计许多专业性问题,在购买的请务必要慎重!!再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带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前去帮忙。

  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这种注意一下问题:

  1:销售方的主体资格。销售方是否具有出售你要购买的汽车的资格,在购买以前请销售方或者销售员出具授权书,务必明确销售方的身份以及资格。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2: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3: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4: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要明确各个进口原件的制造地。

  5:对于车辆的外观颜色,车内的装饰,是否有异味等等这些问题,请在购车当场确认,一旦有什么疑问,一定要明确提出来,如果销售方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请销售方出具书面保证并明确约定保证责任,如果不,请当场拒收。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4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 暂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注: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__________台。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方承担。运费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担。出库费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_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100公里□,(2)____公里 □。(注:_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 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_____年或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____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_____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_____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______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____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___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日间)_________(夜间)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联系电话:(日间)_______(夜间)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合同附件:

  □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共2页)

  □ 附件二、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共3页)

  □ 附件三、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共2页)

  □ 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页)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商品车辆交接书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曾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买卖合同,现乙方按约把甲方购买的车辆交予甲方,并就有关车辆交接事项作如下确认:

  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甲方经过验收,认为上述车辆符合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开具全部发票给甲方。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有提供的请打“√”,没提供的请打“×”):

  (1)发票 □(2)合格 □ (3)报关证明文件 □(4)商检证 □(5)使用说明书 □ (6)保修卡 □(7)简易操作手册 □ (8)拓印纸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双方确认,在下列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车辆项目右侧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请补充说明。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车辆经验收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场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则视该车辆已交付完毕。甲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卖方(乙方)转移到买方(甲方)。___

  8.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后生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购车的,请凭委托书派经办人接收车辆。)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所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时__分

  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双方已办理交接手续,现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该车辆的上牌及领取证照的相关事项: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办银行按揭 □

  2.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

  3.代办保险 □

  4.代办购置税 □

  5.代办车船税 □

  6.代办养路费 □

  7.代办年票 □

  8.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____元。

  2.代办检测、上牌的费用(已含行驶证等证件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费______元(请注明险种: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保险生效时间自____年__月__日__时___分起生效。

  4.养路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车船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购置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注册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9.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费用按支出凭证向甲方结帐。

  10.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甲方预付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垫付。

  五、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

  六、特别声明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应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建议甲方争取在保险合同上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车辆保险,乙方应把保险的有关条款告知甲方。

  2.如因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牌证部门或厂家特殊原因导致延迟入户的,不属乙方违约,届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在代办牌证过程中,车辆仍是甲方的财产,甲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有财产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托的除乙方职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时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负责。

  4.如甲方委托乙方职员代为驾驶车辆,双方先明确有关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有义务督促职员遵守交通规则,如因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如非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代办有关车辆上牌及有关证照的申领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应一同前往办理有关的业务。

  6.在代办服务过程中发生车辆损毁、灭失的,甲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或侵权人索赔,赔付不足部分如属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损毁、灭失的,则由乙方予以修复或赔偿。_

  七、在代办上述委托事项时,如有关部门要求车主本人亲自到场的,甲方应配合,否则造成委托事项拖延办理的,不属乙方违约。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如甲方需乙方代为保管车辆,则乙方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车辆,如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伤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九、违约责任______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乙方的损失。______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代办上牌证照的服务中途终止的,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委托业务无法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早通知对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对方的影响减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后,与甲方办理车辆及有关证照的交接手续。双方另行签定车辆交接书。

  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同等效力。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会、工商部门投诉,也可通过佛山或_______________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双方签定__________________号买卖合同,乙方已把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及规格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售卖给甲方。双方已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了商品车交接确认手续。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述车辆的上牌办证的有关手续,并签定了有关委托书。乙方已办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车辆的牌证手续,现把有关车辆及文件交还甲方,双方确认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车辆交付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凭证及收据移交甲方(请在有提供的项目打“√”,没提供的项目打“×”):

  (1)发票 □(2)合格证□(3)报关证明文件□

  (4)商检证 □(5)使用说明书□(6)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7)简易操作手册□(8)拓印纸□(9)行驶证□

  (10)车船税证及收据□(11)车辆购置税证及收据□(12)保险单□

  (13)保险发票□(14)临牌 □(15)身份证□

  (16)暂住证 □(17)户口簿 □(18)营业执照□

  (19)定编手续□(20)组织机构代码证□(21)路桥费证及收据□

  (22)年票及收据□(23)行驶证的代理证□

  (2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把如下的随车附件移交给甲方(有的打“√”,没有的打“×”):

  1.车匙________套□(已含摇控器□;不含摇控器□)

  2.前后车牌号码牌□

  3.随车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千斤顶□

  5.点烟器□

  6.警示牌□

  7.内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交接时,甲方检查车辆的如下项目或性能,请在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项目打“√”,反之打“×”。

  五、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项(有的请直接填写,没有的请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当场验收无误,双方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视上述车辆交付完毕。

  八、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购车的,请凭委托书委托经办人接收车辆)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单位或姓名: 单位或姓名:

  住址:*县*镇富民街781号 住址:*县*乡西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

  车牌号:鲁Q 发动机号: 底盘号: 登记日期:

  厂牌号: 车身颜色:白色

  协 议 内 容

  一、 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 经双方协商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 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 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6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_____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_____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对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的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__________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电动天线

  内饰

  反光镜

  CD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手刹

  发动机

  钥匙及遥控器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排挡

  门窗

  随车工具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它事项 。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元,车船税_____元,购置税_____元,注册费:_____元,其他_____元,合计约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费用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费用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江苏省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7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炕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库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a、申请仲裁。

  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现将         辆车转让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范文之合同范本:二手车转让协议书。

  第一: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

  第二: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退还所有的购车款给乙方。

  第三:该车在 年 月 日转让前,甲方在外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四:在 年 月 日转让后,该车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在壹个月内办理车辆转户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自负费用。

  第五: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行驶证本,购置证本以及 .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卖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车架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0

  出卖人: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地点、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1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1)代办拍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3.1 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3.2 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 元。

  3.4 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 元。

  3.5 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

  3.6 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元。

  3.7 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

  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代办费: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代 办费: 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2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

  选用配置)

  数量

  车身颜色

  首选: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备注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略)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3

  出卖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 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辆识别代号为。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 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

  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 元整(¥ 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20 年 月 日付款 元整(¥ 元),其余 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 年 月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4

  本合同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

  卖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买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现甲乙就下列汽车的买卖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甲将其拥有的旧汽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

  及相关车辆手续整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附加费本.养路费.保险单)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该车手续真实有效,没有出租车史,非盗抢车辆,能够正常过户,并且不欠附加费,养路费,同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不能正常过户或和有出租史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购车款及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车辆自本协议生效后,以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交通肇事或违章行为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付任何责任。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车和相关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5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1)代办拍牌口(2)代办按揭口(3)代办保险口(4)代办上牌口(5)代办装潢口(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元。代办费: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6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__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__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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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甲方处购买 牌型汽车 辆,底盘号:

  要求:车辆全新,车况良好。随车资料、证件齐全,备品和工具按厂家标准供给。

  二、 车型描述:

  三、 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整(¥ 元)。

  四、 乙方预交购车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五、 交车时间: 工作日内(除去途中不可抗拒因素)。

  六、 交车地点: 甲方经营点 。

  七、 车到指定交货地点,甲、乙双方按新车质量标准验收车辆。

  八、 在双方验车合格后叁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车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 则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自行处理。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应由甲方所在地横县仲裁 机关仲裁。

  甲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

  由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日期:

  乙方(买方):

  日期: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19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 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 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 注

  第二条 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 质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江苏省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0

  卖方(甲方):

  代表人: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汽车的事宜进行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汽车概况

  1、车号:

  2、颜色:

  3、产地:

  4、型号:

  5、数量:

  6、发动机号:

  7、底盘号码: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甲乙双方确定,本款车的单价为:____________元,总价为: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3、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乙方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_。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月。并且保证第三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三、质量要求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四、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但质量问题还是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甲方在乙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八、保证

  甲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质量问题终生保修,其他瑕疵在购买后________个月无偿保修。

  九、担保

  担保人须对甲方保证,乙方能按合同的规定按期支付购车款,若乙方不能及时履行合同,或者在给付期限内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声明及保证

  1、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十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1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2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生产国及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数量

  车架号

  单价(人民币)

  车身颜色

  首选: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内饰颜色

  首选:次选:

  备注: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

  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元,于年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

  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双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6、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及时缴纳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1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

  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

  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

  4、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或已明示的质量标准,情况属实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5、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质量问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

  如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6、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负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

  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地点:

  附件: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月日时,甲、乙双方在对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初步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的约定(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购车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天线

  内饰

  反光镜

  /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手刹

  发动机、离合器

  钥匙及遥控器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排挡

  门窗锁及车窗

  随车工具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交接完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3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购买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元 ;

  2、购置税 元 ;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3、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4、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鉴于购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注意事项:

  1、购车人在购车前最好要先看到业务员的授权书或介绍信,以明确业务员的真实身份,而不仅仅是看名片。购车人在购车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销售商单位实地查看一下销售商的规模、实力、检查一下其营业执照的原件,以确认销售商的身份和资信状况。

  2、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3、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4、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

  5、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最好要明确制造地,因为现在跨国汽车公司都已实现全球采购制造,在泰国、马来西亚制造的与在日本、美国本土的质量、价格都会有很大的差别。

  私人汽车买卖合同范本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4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5

  卖方:,X年X月XX日出生,住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年X月XX日出生,住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 元整,里程为 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X年XX月XX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X年XX月XX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法律事务所

  X年XX月XX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6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车辆价款:

  2、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机动车辆保险单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无经济纠纷,法院查封等记录,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及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

  2、甲方将该车辆交给乙方前。该车所发生的.车辆事故、交通违章、违规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签订日期后,该车所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转让此车必须过户,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车,乙方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承担过户费用。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仅供过户使用。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7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一、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8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29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型│发动│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号┃机号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田(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____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畅 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出卖人名称(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30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交易汽车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

  第三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人民币),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应当将车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收款人 :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不得将车价款付给甲方销售人员。

  第五条 交付与验收

  1.交车方式:□甲方送车上门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提供:(1)销售发票;(2)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3)质量服务卡或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交付车辆后 日内,提供(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6.车辆交付时应当场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对确属质量问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更换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和“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购车辆。

  4.乙方应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车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交车款并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3.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或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 所: 住 所(址):

  邮 编: 邮 编: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 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已交接的打“√”,未交接的打“○”,不需要的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合格证 □

  (2)产品使用说明书 □(7)三包凭证 □

  (3)维修保养手册 □(8)修理者网点名册 □

  (4)购置税凭证 □(9)临时牌照 □

  (5)验车标志 □(10)其他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车雷达 (28)MP3

  (2)内饰 (11)前/后桥 (20)仪表盘 (29)收放机

  (3)轮胎 (12)离合器 (21)灯光 (30)后备箱

  (4)发动机 (13)雨刮器 (22)反光镜 (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 (14)门窗 (23)点烟器 (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 (15)玻璃 (24)电子时钟 (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 (16)电动天窗 (25)安全带 (34)备胎

  (8)点火系统 (17)空调 (26)电动电线 (35)

  (9)悬架系统 (18)导航 (27)CD/DVD (36)

  4.摇控器 个,车钥匙(卡) 把。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31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20__年__月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20__年__月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地址:

  签定时间:20__年__月__日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书 篇32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现场验收应在年月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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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