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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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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精选20篇)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海南省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验收规范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房。

  2、装饰施工地点:海南省某栋某室

  3、住房结构: 4 房型 2 厅 1 套,施工面积 137.73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图》和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工程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伍万捌仟元整 ,¥ 58000元。详见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书》。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 20xx 年 6 月 3 日开工,至 20xx 年 8 月 3 日竣工,工期天:60天。(农历四月廿三到农历六月廿四放假不计入施工工期内)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提供的材料:《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签订地点: 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因工程变更造成工期改变的,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变更书为依据变更工期。

  非甲、乙双方原因(如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如地震)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相应费用协商解决。

  二、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甲方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条件如:场地、电源、水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施工困难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负责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个单位关系,并办理各种手续(包括结构拆改申请等)。

  3、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三、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四、 工程变更

  1、变更前一天写出书面变更书。

  2、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3、工程变更书须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

  4、工程变更款在工程结算时结清。

  五、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壹万肆仟伍佰玖拾元

  六、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表,并做工程结算。甲方逾期不于答复,乙方有权视同甲方验收合格。期间工程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定验收书后失效。

  3、保修工程按保修合同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凡因本合同当事人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 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给对方损失费。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 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 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八、 几项具体规定

  1、工程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乙方负责清运费

  2、甲方供料时,乙方负责搬运到现场,甲方负责搬运费 元

  (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九、 其它约定条款

  十、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3

  发包单位:_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华煜办公楼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_岳阳市新路口

  三、工程项目内容:_外墙装饰、室内装饰、暖通、洁具、照明灯具,精装修设计由承包人负责并发包人承担设计费用,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该协议承包人。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工程按《20xx年消耗定额》取费,不下浮。 按湘建价406号文件计价。工程主材按市场价格报价。人工工资按岳阳市最新调差文件调差(施工期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场,甲方根据乙方工程材料进场到位的材料,付款70%材料款。

  2.开工后,甲方按每月月进度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0%(合格工程),即80%工程款;竣工验收,付承包人总工程造价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法定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甲方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海南省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验收规范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房。

  2、装饰施工地点:海南省某栋某室

  3、住房结构:4房型2厅1套,施工面积137、73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图》和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工程总价款: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 58000元。详见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书》。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20xx年6月3日开工,至20xx年8月3日竣工,工期天:60天。(农历四月廿三到农历六月廿四放假不计入施工工期内)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提供的材料:《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

  5、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因工程变更造成工期改变的,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变更书为依据变更工期。非甲、乙双方原因(如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如地震)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相应费用协商解决。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__天,甲方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条件如:场地、电源、水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施工困难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负责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个单位关系,并办理各种手续(包括结构拆改申请等)。

  3、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四、工程变更

  1、变更前一天写出书面变更书。

  2、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3、工程变更书须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

  4、工程变更款在工程结算时结清。

  五、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

  六、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表,并做工程结算。甲方逾期不于答复,乙方有权视同甲方验收合格。期间工程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定验收书后失效。

  3、保修工程按保修合同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凡因本合同当事人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损失费。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八、几项具体规定

  1、工程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乙方负责清运费

  2、甲方供料时,乙方负责搬运到现场,甲方负责搬运费___________元

  (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九、其它约定条款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6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第二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 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16.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 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 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 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 (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无锡市旺庄商标印制厂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7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________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

  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8

  湖南省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

  纸附表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 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 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9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                                  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          元以下(含                )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 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4.4 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 发包人工作

  5.1 在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 在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 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 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 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 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 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 施工进度与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 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 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 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 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 试车

  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 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 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 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 安全生产

  10.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 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 材料设备供应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 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 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 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2.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 工程变更

  13.1 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 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 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 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 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 质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 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 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 合同解除

  17.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 合同终止

  20.1 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 合同份数

  2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

  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

  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返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1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

  6、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______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_____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一条: 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bp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天_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天______月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 __。

  2.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日。

  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6.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二条 价款

  1.工程价款总价为 ,即(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预算表》。

  2.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的3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 %以及设计费(若有)即人民币 元。

  2.工程完成度达50%时(自由设定支付条件用以支付进度款),甲方支付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

  3.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的5日内,甲方支付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

  4. 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 5 %即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甲方在保修期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地支付给乙方。

  5. 工程完工且清扫完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竣工验收。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材料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且工期不顺延。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期延误处理

  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2.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可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甲方可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每迟延一日应支付 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在按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应支付 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____股。

  1.2虚拟股: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____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____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________年,____________始,____________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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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身份证编号:,

  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

  甲方是乙方的,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年月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7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电话: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是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 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元。

  (见附表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 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6 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需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和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验收;

  (4)竣工验收;

  10.2 隐蔽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是指工程进度过半,即工程中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单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等损失。

  10.3 工程竣工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2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4 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款项名称汇款时间款项包含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首期款开工前三日工程造价×60%

  第二次中期款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验收合格工程造价×35%±工程更全款

  第三次尾款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造价×5%±工程后期变更款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3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各项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财政部门,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为有效付款凭证。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2.4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于保修范围。

  12.5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 有关具体事项

  13.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们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至物业部门指定小区内垃圾站;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4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没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6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4.7 对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并承担治理造成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5.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5.2 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 调节解决。

  ?市消费者协会 ?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

  15.3 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作为本合同的约定。

  ?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附则及其他

  17.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3 本合同一式 分,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17.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附件:

  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

  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统一做法一览表

  序号工程项目及做法计量单位工程量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3:

  甲方材料提供装饰装修明细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供应方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

  1、工程中选用的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对其质量负责;

  3、甲方提供材料,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进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

  序号变更内容原预算价格现结算价格增减金额业主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小计增项合计减项合计实际交付金额

  金额

  (¥ )

  有关分项的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纸说明;

  2、增加与减少项目的差额在签定变更单时,款项与公司及时结清

  附件6: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合同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业主姓名(甲方): 工程地址:

  施工单位(乙方):

  简要说明:(由业主根据需要填写,不对分项逐一验收时,可以不填)

  序号主要工程项目验收意见简要说明

  1

  2

  3

  4

  5

  6

  7

  业主竣工验收意见:

  A、竣工日期:

  (标准:按期竣工、提前或延期竣工 天)

  B、验收意见: (标准:合格、不合格)

  业主签名: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委托代理人: 时间:

  附件7: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原合同金额

  2变更增加值

  3变更减值

  4甲方已付金额

  5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8: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一、基本资料

  合同编号: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工程造价: (具体内容见结算单)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修说明

  1、在保修期内,凡属于工程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本公司免费进行维修;

  2、凡属非质量的技术问题,您可以与本公司技术部门联系,请求技术支持;

  3、发生质量问题时,请拨打本公司电话: ,由我们统一为您安排处理,并在24小时内给予您答复;

  4、保修时请业主出示此保修书。

  三、除外责任

  1、对于超过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依然做好服务,但业主须承担必要的费用;

  2、非正常使用环境造成的问题、非合理操作造成的问题或自行不当修复造成的问题、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恕不给予免费维修;

  3、非本公司认可的《工程结算单》中项目,公司不予保修;本书未盖章无效。

  施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20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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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