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贷款购房合同 |
范文 | 房屋贷款购房合同(精选3篇) 房屋贷款购房合同 篇1抵押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购买的位于_____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 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1.按照“贷款合同” 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见证律师: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 房屋贷款购房合同 篇2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为担保丙方所欠债务,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抵押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于年月日已达成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区路号号楼单元室,房产证编号为_____京权证朝私字第号房产(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九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管理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抵押权的撤销:甲方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三条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四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赋予本合同以强制执行效力,抵押人同意在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以及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贷款人(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径直根据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强制执行。本条款优先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条款。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贷款购房合同 篇3委托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____市(以下简称“该房屋”)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____;贷款期限:____年;贷款金额:____人民币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 如果贷款银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 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 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 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延误时间超过 日的,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 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1、2、3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相应利息),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 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 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第七条 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收件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地址。 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3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乙方:____ 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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