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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精选21篇)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的相关法规及规定,通过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作为总承包公司承揽了,就本工程的等分部工程的劳务分包给 等人,负责人 作为乙方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2、本合同按照劳务分包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服从甲方及甲方派驻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施工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的规定。

  3、乙方及进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承担所有的直接和间接的责任和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合同则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把乙方清出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工作。

  4、乙方劳务分包的分部工程具体内容为:

  (1) 强电系统----含整个控制系统、空调供电系统、设备供电系统、施工用电安装调试和维

  (2) 弱电系统----包含监控、应急、呼叫、显示器的布管,布线,布盒,安装设备及系统调

  (3) 整个上下水系统。(除消防喷淋外所有上下水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保温,试压,

  (1)和(2)和(3) 人工费单价:13元/平方米

  (4) 保护性拆除:拆除费用按点工计费,拆除的材料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拿出

  注:以上结算面积按照施工平面面积为准

  以上价格含工地由水电工范畴做的杂事,即单价包干制

  5、甲方按照实测面积和单价跟乙方结算,如有未列项目,双方友好协商;

  乙方分包工程的装饰材料送货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工作面或料库; 乙方负责清理自己工作面的卫生及施工垃圾袋装化到指定场所;

  甲方提供脚手架、安全防护及施工电源;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服装、佩带安全帽、上岗证,甲方按照实际成本收取押金,待工程结束后,乙方统一退还,拿回押金,如有丢失或损坏甲方扣除相应的费用;

  乙方在施工现场如有违反施工操作流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按照规定处罚; 具体标准:

  A、 不按规定着装,佩带安全帽,上岗证(或胸卡)每人每天每违反其中一项罚款50元;

  B、 不按规定作好安全防护,插座,拖线板不按规定安装,每违反一次罚50元,并在安

  C、 产生生活垃圾每次罚款100元,随地小便一次罚款500元,随地大便一次罚款1000

  D、 吸烟或游烟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E、 不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一次罚款50元;分包负责人违反一次罚款500元;如有

  (本工程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2:30—17:30,晚班18:30-22:00) F、 闹事斗殴,醉酒上班一次罚款200元;(工地或宿舍严禁喝白酒)

  G、 不按规定清除分包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袋装化到指定场所,一次罚款50元;

  H、 甲方根据施工现场增加处罚条款,保留处罚的权利;

  6、甲方先按照乙方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但支付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完成工作量的50%,待工程结束时;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到完成工作量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到完成工作量的95%;余款5%待一年质保期到达时结清。

  7、乙方承揽的分部工程的施工,甲方按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xx)《电气照明施工验收规范》《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同时符合业主及监理的验收标准。甲方根据施工规范和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按下列条款处罚或奖励。

  (1)进场特殊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和安装结束后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担人工费外,同时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费用;

  (3)乙方安装的材料损失,超出定额外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小于定额规定的甲方给予乙方补偿;

  (4)乙方在未经项目部的许可,被发现偷拿材料,以一罚十;私自拿出施工现场的材料每次罚5000元;

  (5)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调配人员,保证总体施工进度,乙方施工工期不按规定执行的每

  (6)公司共用工具不经项目部同意,私自拿用或损坏的,乙方照价赔偿。

  (7)乙方的人身伤亡等发生的赔偿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8)乙方完成自己承担的分部工程后,必须按照验收规范进行班组分专业自检,认为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项目部验收,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项目部报业主监理验收,乙方能一性通过验收,甲方根据乙方所承揽分部工程的分额,酌情进行奖励。

  8、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调配人员,保证总体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金上的处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安全生产交底后方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及安全问题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由于装饰工程的特殊性,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担人工费外,同时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费用;由于业主及甲方小面积的修改,乙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前提,乙方人工不计费,幅度控制在15个工内;如有超出,甲方按实结算。

  10、乙方按照图纸及项目经理部的要求施工,分部工程如有疑问,乙方必须事先请示,待认可后方可施工;甲方在分部工程施工前,有权对图纸及施工节点提出修改,按实结算,乙方不得异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本着同舟共济的精神,围绕质量、进度、成本客户满意度四个原则,努力完成好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项目经理部各执一份。

  甲方:江阴和风装饰装潢设计工作室 乙方(代表):

  项目经理(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电路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 。

  二.工程内容:前期预埋穿线管、穿线、上面板、分户电源、完工等。

  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

  五、工程总造价:(人民币)每平方8.5元,面积按照图纸国家统一规范计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为合同上指定使用电线、线管等材料。.

  2.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甲方的图纸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前期开工前付生活费由甲乙双方协商。

  2.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3.工程中期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40%,等工程完工再付清全部剩款。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楼安装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调及配合,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合作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承包范围:装设计图纸内(含图纸审查资料内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技术方案、现场签证、监理通知等)自布线管至工程安装完毕等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按照图纸建筑面积单价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施工工期:

  按甲方总体计划要求(各形象控制节点工期计划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本工程工期短时间紧任务重,麦收﹑秋种不放假,制定的延期罚款制度3000元/天。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国家颁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为基础,依据政府质检部门﹑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等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合同单价及其计算方法

  5.1、/ ㎡(承包范围内不存在零星借工)。

  5.2、建筑面积包干单价均包括以下部分:

  一、承包工程内容

  5.2.1、按照安装图纸设计的水﹑电﹑暖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其它包干内容

  5.2.3﹑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用水﹑照明的管理与维护。

  5.2.4﹑负责电的调试测试,给水的压力试验,排水管的清洗。

  5.2.5﹑负责空调水及雨水管安装,留洞修理恢复包括二次打洞。

  5.2.6﹑负责电梯、消防埋管留洞恢复等工作。

  5.2.7、负责保修期的维护与运转。

  5.5、工程量计算

  5.5.1、按照《河南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量清单价20xx》的建筑面积规则计算为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6.1、负责安装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总工期和形象节点进度管理,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6.2、提供本合同约定测量放线所需的测量控制点。

  乙方责任与义务

  6.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应遵守甲方(包括建设单位)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服从和配合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6.4、每周报材料进场计划,报施工进度计划。

  6.5、负责作业面管线原材,费料及垃圾清理。

  第七条 质量验收

  7.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规定、图纸设计、批准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各项技术措施得到落实。对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实行“三检制”,分项工程未经甲方质检部门和监理验收通过,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程完工后,由政府质检部门、甲方及监理组织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应及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并办理工伤事故保险。

  8.2、乙方进场施工时,由甲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施工进场教育,要求全体施工人员参加学习。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条例,进场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甲方安全交底进行操作,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并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安全通道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乙方并应加强自备小型工具使用的安全措施。因乙方人员不听从甲方指挥而发生的违章作业,甲方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8.3、必须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乙方发生的事故,乙方自行解决。

  8.4、乙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特别是对易燃物品附近在作业要时进行防火隔离防护和专人值班巡视,防止火花溅落引发火灾;下班时要进行检查和清理,防止火花隐患造成火灾。

  第九条 材料使用与管理

  9.1、甲方提供工程周转材料及架设工具,乙方负责材料进场卸车及退场装车。

  9.2、施工期间乙方领用甲方的各种材料要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保养和修补,保证现场材料无浪费、不凌乱、不散落、不丢失;堆放规矩有序,分类保管,确保材料的消防安全;归还时确保材料正常归还。

  第十条 工程劳务费支付方式

  10.1、本劳务分包合同的付款,采用分期支付工程款的方式

  10.2﹑前期予留予埋工程按单价的 %为拨款基数,后期安装工程按单价的 %为拨款基数。

  10.3、合同承包范围完工,竣工验收后 天内办理完结算手续,支付至结算费用总额的 % ,其余 %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完 月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争议

  11.1、执行合同中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按照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并办理完结算,除保修条款外合同失效,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失效。

  11.2、本合同后附件和甲方下发的各种管理规定、通知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作名称:碧桂路高架桥工程预应力管桩施工

  1.2工作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碧桂路

  1.3工作范围及工作量:碧桂路高架桥预应力管桩(d=40cm),约万米,乙方进场后甲方指定乙方负责施工的具体区域。乙方优质、按期完成本合同工作量。

  1.4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乙方提供桩机和劳务人员,乙方劳务报酬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1.5劳务分包作业内容为:甲方应满足“三通一平”路通、水电通,桩位放线、打桩机就位、起吊管桩、压桩、接桩、送桩等以及其它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有必须的临时设施及辅助工序。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作期限

  2.1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8月10日。

  2.2结束工作日期:根据工程的工期需要,乙方的工期满足甲方要求。

  第三条、质量标准

  3.1 按公路工程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

  3.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上述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基础资料。

  3.3桩位的倾斜和上浮等不能超过公路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艺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3.4若乙方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土,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 乙方每道工序均应在甲方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准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及监理对乙方进行检查后,并不免除乙方对施应负人工的质量责任。

  4.1劳务报酬按管桩施工劳务分包单价和经甲方确认的劳务作业量进行计算,分包综合单价 元/m。

  4.2劳务承包单价为乙方完成所承担的劳务作业内容所包括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管桩费用)、机械费、管理、利润、保险、风险、人员调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所有费用以及隐含的风险费用总和;

  4.3劳务作业单价中不含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维护税,以上三种税费由甲方统一交纳,乙方应缴纳的其它税费已包含在劳务作业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4.4 施工作业场地100米范围内应由甲方提 380V三相100KW容量电源以及生活用水。

  4.5桩的计量按照设计图纸或者监理确认的现场有效长度计算。

  第五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5.1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严格遵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区的一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

  5.3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包括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保护好施工环境,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所有施工进场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滑鞋、救生衣等),若发现有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者,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区域,并对乙方处以相关标准的违约金。

  5.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所有临时设施应及时清除或移走。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施工场地内材料、机械设备必须摆放整齐、整洁,随时保证施工通道畅通无阻,不合格材料不能在施工现场堆放。

  5.5乙方使用的机械除满足施工要求外,外观必须满足甲方的统一要求,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要求乙方整改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5.6 乙方对其现场旌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在施工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损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乙方须为进场设备和人员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购买保险而发生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7乙方的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按甲方规定佩带统一标志,乙方各工种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必须交甲方其操作证复印件,没有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8凡因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项目经理部造成相关干扰(如雇工到甲方无理取闹,雇工发生打架斗殴等)则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违约金扣除,最低不少于¥5000元/案次,若对甲方管理人员造成人身和精神伤害,乙方除承担一切后果外,扣除违约金¥5万元/案次。

  5.9 以上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违约金、损失,甲方将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额,乙方补足。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6.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工计价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3负责工程技术交底、测量定位、试验检测、劳务工程检查验收,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

  6.4及时提供图纸、工艺要求,及时组织预应力管桩供应。

  6.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分批次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6.6监督乙方的合法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

  6.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8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增加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求增加的人员及设备应于甲方通知后5日内进场,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进行统一调配。

  6.9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并根据乙方施工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工作量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乙方不得拒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0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保函及其它文书,并保证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身体健康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要依法与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1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若确需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的工地代表不能胜任现场工作,应甲方要求必须及时更换。

  6.12乙方签订合同的履约人必须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施工,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请假,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地,违约并承担违约金 。

  6.1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务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劳务作业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1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劳务作业安全;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修复、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各种罚款;

  6.15按时提交各种报表、施工记录表格、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并及时递交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保管,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16做好劳务作业现场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应无条件修复,并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种罚款;

  6.17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人员、电力和机械事故,则所有责任和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18须服从甲方和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6.19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在劳务作业时若发生劳动、租赁、买卖等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6.20乙方自行解决劳务作业人员食宿、乙方到位资金必须优先支付人员工资。如果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由于乙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发生的纠纷,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时支付劳务报酬;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报酬的,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代付相关劳务报酬;发生纠纷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纠纷代付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费用甲方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

  第七条 、材料、水、电供应和机械设备使用说明

  7.1甲方及时组织供应质量合格的预应力管桩和桩尖至工地,乙方施工中需用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必须合格。

  7.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施工用电至施工区域范围内,其他乙方自带的电缆、配电柜等必须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第八条、劳务作业验收

  8.1 乙方应严格按公路施工规范和甲方要求进行作业,要确保所完成劳务作业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8.2 由于乙方原因在质量检查中造成罚款或返工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包材料质量。

  第九条、劳务作业变更

  9.1 劳务作业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9.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劳务作业量,劳务报酬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9.3劳务作业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报酬。

  第十条、劳务报酬的结算与支付

  10.1本工程劳务作业无预付款,根据乙方劳务作业进度情况支付劳务报酬,每月结算一次,支付结算价款的80%作为进度款,施工结束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90%,其余10%为质量保证金。

  10.2每期结算(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由乙方依据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的工程量列出已完工程量表交甲方工程技术、质检部门签认后交管理部。

  10.3甲方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同时乙方确认。财务部门依据结算单支付进度款,同时扣清应扣的有关款项。

  10.4全部工作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了全部竣工资料,办理完竣工和退场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综合总结),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首先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最终劳务报酬,乙方的结算报酬送到甲方时必须在10天内审核完给乙方,超出时间10天后按乙方的结算数为准,乙方确认后,甲方再将劳务报酬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剩下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下的保证金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完给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②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1.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②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根的违约金;

  11.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履行。

  11.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争议: ①向合同签约地点: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1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部,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13.2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无法施工时,工期顺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4.1乙方劳务作业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如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随时责令乙方退场,本合同即提前终止履行,由乙方承担自身施工不力造成的所有后果,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责任、损失和费用补偿。

  14.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4.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4.4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劳务作业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工程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乙方办理了履约担保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其它事宜

  19.1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协议等,甲方均不承担连带责任。

  19.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塑形工作(如佩戴统一样式安全帽、着统一样式工作服、按要求安设标牌等)及迎接有关部门和领导检查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

  三、样式要求:以图纸要求和甲方要求为准。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材料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后,开始施工,每十层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给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总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三年后无息付清。

  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达到验收合格。

  七、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人员发生伤亡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分清责任,如果乙方违规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中进行检查、报验和组织验收。

  2、给乙方施工队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制作场地,水电供给。提供往楼上运输材料的垂直运输工具。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实际测量后制作安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质量。违反操作规程而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货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6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称:罗田大别川旅游驿站综合楼工程

  施工地址:罗田县大河岸滚石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罗田大别川旅游驿站综合楼工程

  1.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1.3包工内容:桩基基础及桩基基础以上的主体施工

  第二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20xx年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 元/平方米,合同总造价为:元人民币。

  4.2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泥 工:含混泥土浇筑、砌体及土方回填等。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5.1进场施工第一个月只支付工人生活费,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工程量的30%(含已支付的生活费),第三个月支付第二个月工程量的30%,以此类推,主体工程竣工后支付到总工程量的60%,九月份支付到总工程量的90%,20xx年年底一次付清余款。

  5.2前期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工人领取生活费得方式由乙方造表签字,按照造表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上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安全施工

  6.1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1.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8.1.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保证其务工人员不随地大小便,不打架斗殴,不偷盗,如果有以上事件发生,按照14.2.3执行。

  第十条 :承包人自备工具及须知

  10.1承包人自备工具为:翻斗车、震动泵、铁锹等。

  10.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发包人提供电力供应到施工现场(100米内)。

  10.3承包人自备机具,其维修保养自理。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及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2 负责于20xx年3月15日提供施工图纸1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5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6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周勇,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人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13.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5%,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

  13.5承包人应对其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办理书面洽商,如超过三十天以上酌情予以补偿。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15天布予以回应的,承包人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14.2.3由于承包人的劳务人员发生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承包人负全部责任,为此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 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罗田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

  三、样式要求:以图纸要求和甲方要求为准。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材料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后,开始施工,每十层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 %给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总价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三年后无息付清。

  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达到验收合格。

  七、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人员发生伤亡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伤亡事故定性后,分清责任,如果乙方违规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中进行检查、报验和组织验收。

  2、给乙方施工队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制作场地,水电供给。

  提供往楼上运输材料的垂直运输工具。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实际测量后制作安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质量。

  违反操作规程而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货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或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或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承包人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 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2、 工程名称: 。

  3、 分包合同内容:

  本合同分包范围包含:该项工程的劳务作业部分。

  4、 工程地点:XX市。

  5、 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X拾X万X仟X佰。

  6、 分包工作期限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直至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7、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南宁市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 总(分)包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总(分)包合同中涉及本合同劳务分包部分的内容。劳务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如需了解总(分)包合同中涉及承包人的相关内容时,可向发包人提出。

  10、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10.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0.7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10.8检查承包人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施工作业。

  10.9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0.10 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备案手续。

  11、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保证按时足额支付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工资。

  11.3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1.4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方案精心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1.5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1.6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7 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8 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报表、已完工程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发包人办理隐蔽工程及各阶段交工验收手续。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10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1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1.12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1.13 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非法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承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11.14 承包人不得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行为)向发包人提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12、 工期顺延

  12.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人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2 由于第12.1条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发包人审核无误确认后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13、 施工变更

  13.1 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发包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5)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发包人及监理共同签认。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6)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4、 索赔

  14.1 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留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发包人能够遵守总(分)包合同。

  14.2 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发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建设单位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发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承包人。

  14.3 发包人未能从建设单位获得索赔的,承包人即便提供了相应的资料亦同意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该项索赔。

  15、 施工验收

  15.1 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报告后对承包人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视为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的约定工作。但发包人与建设单位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15.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承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承包人仅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对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为自初验合格日起保修 六 个月。

  16、 施工配合

  16.1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

  (1)发包人对其工作的初步验收;

  (2)发包人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3)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16.2 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7、 不可抗力

  17.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仅指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17.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7.3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7.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7.5 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8、 保险

  18.1 承包人必须为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购买保险。意外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8.2 由于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约定缴纳保险,或者未能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劳动合同、人员变动情况等资料的,承包人应当自行承担其职工的工伤责任;如因事故处理导致发包人垫付相应费用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补足。

  19、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发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9.2 承包人应当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20、 合同解除

  20.1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0.2 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总(分)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3 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15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因一方违约或者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 合同解除后(即,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协议或者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后7日内),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配合发包人确认已经完成的工作界面、撤离现场并移交工地以确保不造成总(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当在工地移交完成后28日内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承包人未及时撤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违约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 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双方按照第20条约定解除合同或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2、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3、 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或劳动力管理员

  23.1 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邓廷树,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3.2 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甘柄朝,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4、 施工规范或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规范或图纸。

  25、 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通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通信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

  26、 合同价款计算方式、工程量的确认及款项的支付

  2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光缆线路的各劳务作业(或施工)类型单价具体执行价格为:

  单位:元/公里

  业务区

  名称新建杆路架空光缆(单价)旧杆路增挂吊线或新建壁挂(含吊线)光缆(单价)敷设管道或槽道光缆(单价)新建普通直埋光缆(单价)旧杆路利旧吊线敷设光缆(单价)新建管道(1管7孔梅花管单价)熔纤(芯)

  __

  (2)综合工日单价进行结算:承包方每综合工日单价为: 25元/工日。合同综合造价含施工费、材料费(含地方材料费,不含发包方提供的光缆、硅芯管、接头盒、束状尾纤、光交接箱、光终端盒及ODF设备等主要材费用)、材料检测费、综合赔补费、申报费/报建划线费、搬运费(含二次搬运)、占道费、过桥费等其它各种费用。(是否需要说明)

  (3)按线路进行结算: 15元/户,16元/皮长公里。

  (4)按站点进行结算:200元/站。

  (5)最终的工程施工费结算按审定结算确定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价进行结算。

  26.2 工作量及款项的确认: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当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

  26.3 款项支付的手续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商业发票,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

  (2)承包人不得直接要求建设单位向其支付合同价款。

  (3)承包人应确保按时向其施工管理、作业人员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不履行上述约定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发包人代承包人直接向其施工管理、作业人员支付费用的,该价款应当从发包人给承包人的结算总价中扣除,超出结算价款部分承包人应当予以返还。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以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对应的工程单价进行支付。

  (5)工程终验款: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全部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要求修改的书面答复。工程通过发包方终验和考核后,按审定金额扣除5%的质保金后向乙方支付工程终验款支付工程终验款,额度为:终验应付款=审计结算金额*95%-已支付金额-罚款(违约金)。

  (6)质保款:保质期六个月满后,建设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将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质期结束之日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回承包人。

  27、 违约责任

  2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 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 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

  (3) 发包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4) 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的。

  27.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 承包人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3) 承包人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

  (4)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11.14条约定,致使发包人签署有关工程量、工程价款变更、工程结算文件的;

  (5) 承包人未在每月7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人员变动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

  (6)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或者依据第20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后,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的;

  (7) 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27.3承包人出现27.2条第(1)种情况的,应当按照5000元/日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出现27.2条第(2)、(3)、(4)、(5)、(6)、(7)种情况的,应当按照10000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将违约金直接扣除。

  27.4承包人出现27.2条第(2)种情况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7.5承包人出现27.2条第(4)种情况的,视为《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行为,发包人有权依法行使变更撤销权。

  27.6承包人出现27.2条第(5)种情况,未及时提供人员变动情况,导致承包人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能享受保险赔偿待遇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7.7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8 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29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9

  分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筒仓工程砼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大唐电厂筒仓工程混凝土的施工承包给乙方,单价为(以立方米计价)35元/立方米,本价钱双方协商同意,以纯包工的形式承包,本合同在双方毫无异议的情况下订立,任何一方不得无理由推翻此合同的价钱。

  二、质量

  1、乙方于施工期间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还保证工程进度,同时听从甲方在现场管理的安排;

  2、甲方在施工期间中确保材料及时到位,做好砼浇筑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在施工中延误时间和停工;

  3、在施工中乙方保证人员及时到位,按甲方的要求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4、以上事项若单方延误而造成后果则由该方自行负责;

  5、在施工中出现和碰到客观原因和严重事故等非抗力事件,引起施工的难度及费用增加等问题,双方及时协商、及时解决。单方不得作出任何无理要求和误工、停工等,其造成后果有该方负责;

  6、如在工程中出现模工、钢筋工、副工在工程中出现不配合等现象,双方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前须双方查验,方能施工,如单方不进查验,如果单方强力要求对方还不进行查时,施工中造成后果由单方负责;

  7、在施工前每项工程,必须双方查验方可进行施工,如单方故意拖延、停工等,单方赔偿另一方当天的费用;

  三、事项

  1、乙方人员进场须听从甲方管理员的安排(吃、住、安全等事项),有事及时反映,及时决定,及时解决;

  2、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须保证乙方工人及时上工,不得时常停工、停料,在正常施工中,甲方若不能保证乙方班组所有人员正常上班,且当天窝工在半天以上,甲方需补助乙方在场窝工人员生活费用每人每天90元;

  3、甲方若在前期班组变动,须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后作出决定,必处于补助民工的生活费用和开资每人每天为90元;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付款以20xx年4月20日的前期工程量,大约20万点工另算,甲方付给乙方在20xx年4月20日前期工程量的50%,点工另付,20xx年4月20号后所做工程量以一个月工程量的标准甲方付给乙方80%,付另二个月工程款80%时补付给乙方另一个月20%的工程款,后期以此付款法,不得拖延。在总工程量完成95%时,甲方付给乙方20xx年4月20日前,所余工程款大约10万元,所有工程完成甲方付清后期所余的全部工程款,甲方做到人走款清的责任;

  五、本合同签订起,乙方不承担所劳务税务,保险等一切费用开资;

  六、本合同自签订起双方不得推翻,如乙方单方推翻,乙方以工程量的工程款20xx年4月20日前的10万元作保,甲方也以10万元作保,如甲方不认可,乙方可采取任何手段,造成后果甲方自负;

  七、本合同签订起,乙方工人在两天内上工,如上不了工,甲方要补助乙方工人生活费用每人每天90元;

  八、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包括并不仅限以下内容,乙方应全面了解工程承包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1、外墙综合脚手架及支模加固用的钢管工程:

  1.1外墙综合脚手架:外架,施工爬梯,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围护,安全挡板搭拆,所有花杆、施工电梯防护门油漆,安全网挂设及更换,悬挑防护,脚手板铺设,兜网挂设,悬挑工字钢,钢丝绳设置,所有临边防护(含基坑及地库顶板上防护),电梯井,地面进入人货电梯及进入楼层安全通道,钢筋、木工加工棚各2个及甲方需要的相关加工棚、防护棚等及所有工地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此项包人工。

  1.2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按甲方指定要求进行堆码整齐及管理。此项包人工管理费及损耗费。

  以上均包材料装卸,包保管,包损耗,包维修,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的形式承包。

  三、承包内容及单价

  1、承包内容:

  1.1随时保持场内清洁,材料按规格整齐堆码;所有承包内容项目的场内转运、搭设、拆除;挂安全网 、密目网及扎丝;含硬质防护的人工;铺脚手板;悬挑防护搭设(含展示区悬挑层按建设方要求做好吊顶等所有工作);悬挑工字钢加工制作安装;钢管刷标识漆;安全挡板制作及安装;施工爬梯搭设;卸料平台搭设;五口四临边防护;安全通道搭设及防护;电梯井、电缆井、通风井等搭设及水平防护;垂直机械围护及运输、安全通道搭设;木工棚、钢筋棚及甲方要求搭设的加工棚、防护棚;施工期间的局部加固、修改、维护和更换安全网、密目网(含多次维护和更换工作);挂安全标识牌及未它标语牌;其它成品保护、完工清及架子内杂物的定期清理。

  1.2按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所有外架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油漆涂刷处理;

  1.3乙方施工所需安全劳保用品自理,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1.4负责外脚手架日常维护、安全检查、安全加固;满足外墙砌体及外墙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拆除、改搭、加固等并完善安全网挂设。

  1.5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

  1.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无条件接受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兰亭湾畔一期(三标)项目部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综合单价包干价:

  2.1外墙综合脚手架±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M2;地下室部分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元/M2;另工字钢安装用电焊工及悬挑架支护模增加4000元/层/栋。

  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下列内容 :

  ①单价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内容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②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健康教育,自觉完善、维护安全设施。单价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费及管理费。

  ③本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工具费。

  ④综合单价包括:措施费(夜间施工费、材料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规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⑤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乙方在施工期间采用停工方式要求提高价格,甲方仍按原合同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已完部份的工程量按50%结算,并有权另找承包商施工,乙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并于进场当日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2 甲方负责协助解决现场施工事宜的协调及材料堆放场地。

  1.3 甲方现场人货电梯、塔吊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其它机械及工具均为乙方自已负责。

  1.4 每完成一个施工段的外架搭设,双方必须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地对外架检查、维护、加固。

  1.5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人住宿房间,乙方工人可自费在甲方食堂就餐。

  2、乙方责任:

  2.1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2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若因为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罚,操作工人的劳保物品统一由乙方劳务队负责。

  2.3乙方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有关成品保护的要求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2.4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

  五、工期

  1、主体主要节点总控时间控制(具体作业时间按项目部审批的进度计划,不得延误):标准层平均 3天/层。 进度必须符合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按1000元/天给予处罚。

  2、工期16个月(各栋楼分别单独计算工期,工期自每栋首层外架开始搭设时计算),超过16个月按余下外架的建筑面积2元/m2计算租金。

  六、质量要求及奖罚:

  1、乙方必须确保外墙综合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省双优”标准,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以上。如未达到“省双优”标准,外墙综合脚手架承包单价扣除3元/平方米结算。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 500元/次。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 500元。

  3、甲方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 元。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人员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处理的医药费及赔付总额10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保险公司赔偿);赔付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则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甲方承担赔偿金外的70%,乙方承担赔偿金外的30%。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生产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未戴安全帽人员按50元/次/人处罚。

  3、由甲方其他工种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及奖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帐单中200%的工程款中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对管理人员威肋,打架、爬塔吊、到项目部闹事等恶性行为,不论其任何理由及原因,项目部每次给予5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该分包班组清退出场,结算单价按50%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按《长沙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要求对现场进行维护、保持。

  九、付款方式(项目部代付工人工资):

  4.1、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办公室,由财会室统一注册做好工资表;

  4.2、进度款金额确定后乙方按甲方付款比例出工人工资表并由甲方财务室审核签字,项目部财会室统一代发工人工资,多出部分由乙方承包负责人领取;

  4.3、如乙方做虚假工资表而延误工人工资发放的时间由乙方承担全责;

  4.4、如工人工资超出乙方在甲方结算金额时,由乙方负责填补此部分资金缺口,甲方不承担此任何责任。

  4.5、未交身份证和未在项目部注册人员项目部不承担其工资发放义务,无身份证人员立即清理出场。

  十、其它事项

  1、签订劳务合同后计划工人进场前,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综合办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其处罚,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酷暑、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酷暑、雨、雪天施工所需的电风扇、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指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80元/人.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农忙季节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待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场,同时,乙方同意已完工程不办理结算,剩余全部工程款视为乙方同意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6、该工程乙方进场后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停工超过一月以上时,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含误工、进出场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此风险。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则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未开始施工则终止合同。如停工一月以上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则30天以外部分按乙方现场人数每人每天补30元生活费用,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

  7、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班组长纳入甲方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指令政令畅通。

  10、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另注条款或签定补充协议。

  13、乙方人员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起罚款500元。

  14、 若甲方要求使用钢板网代替竹架板,则按市场行情扣除竹架板费用,由甲方提供钢板网。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联系电话:

  日期: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杨寿镇 小区杆线工程

  工程地点:杨寿镇

  开工日期:20xx年0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08月30日

  质量等级:优良

  工作内容:

  1、新立12米电杆7根,架设120导线4*7档;

  2、敷设4*120电缆一根,4*50电缆7根,安装电缆分支箱6台,沿墙敷设50导线 4*100米;合同价款:¥ 180000元, 大写:拾捌万圆整

  双方义务

  1、 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 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 甲方负责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4、 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 甲方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 乙方应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提供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 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按照甲方工作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8、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有效证件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 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 乙方按时提交完整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 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甲方交代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行业内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安全措施不力、违反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将经过安全考试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和工作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均需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 乙方因配合不力或工作质量问题等因素,造成工程延时送电或重复停电,甲方按20xx元/小时扣减乙方劳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工作中若遇天气突变等不可抗力造成延时送电或重复停电,则与乙方无关。

  三、质量验收

  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作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乙方工作质量不合格时,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

  四、合同价款

  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3日内,甲方预付工程造价的50%给乙方;

  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剩余款项。

  五、其他条款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2、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乙方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政策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乙方员工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在工作中受伤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5、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线路施工及配电箱安装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

  五、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六、双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到合同价格的95%其余5%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争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监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现将_________工程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安全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现场。

  2.甲方安全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制设备或施工设备(切割机、电焊机、乙炔瓶等)是否符合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员有权制止施工。

  3.甲方对工程有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指出,有权对乙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对违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甲方负责办理本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工作指令,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一律不得接受。

  2.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龄必须在法定的工作年龄范围内,及在18周岁以上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童工、及未成年人一律严禁使用。若使用此类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教育,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按照安全纪律、制度法律、法规施工。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协议。

  4.乙方在施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携带特种作业许可证,以备随时接受检查,作业人员名单必须报甲方一份备案。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所属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的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安全帽、安

  全带,工程结束后及时归还,若遗失照价赔偿,乙方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9.乙方子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签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适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借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用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他用。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财产安全及相关协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加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2                    。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

  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

  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的相关法规及规定,通过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作为总承包公司承揽了 等分部工程的劳务分包给等人,负责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2、本合同按照劳务分包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服从甲方及甲方派驻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施工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的规定。

  3、乙方及进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承担所有的直接和间接的责任和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合同则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把乙方清出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工作。

  4、乙方劳务分包的分部工程人工单价具体内容为:

  (1)轻钢T型龙骨铝扣板天棚: 10元/平方

  (2)轻钢U型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16元/平方说明:本项内容面积结算时按正面面积计算,如有灯槽则展开计算

  (3)75型轻钢龙骨隔墙(含隔音棉):15元/平方 (含防水石膏板、硅酸钙板)

  (4)轻钢U型龙骨+FC板+双面铝塑板 30元/平方

  (5)窗帘盒吊顶(木工板基础纸面石膏板饰面): 10元米;贴饰面扳:12元米

  (6)造型墙面玻璃安装:15元/平方;《2平方:20元/平方

  (7)木质踢脚线:4元/米;成品踢脚线:2元/米,不锈钢踢脚板:4元/米

  (8)柜子(低柜):100元/米;高柜200元/米;不含门低85元,高170元;注:本项内容包括所有配件的安装。

  (9)2400MM以上门套、门/五金:200元/套;子母门:220元/套;对开门:240元/套,做法裁口。

  (10)2400MM以上大平板线门套、门/五金:165元/套;对开门、子母门:195元/套;。

  (11)2400MM以下标准门套、门/五金:180元/套;对开门、子母门:240元/套;做法裁口。

  (12)2400MM以下标准门套、门/五金:150元/套;对开门、子母门:200元/套;做法平板线。注:门安装项目包括所有的锁具、五金配件的安装。

  (13)地面龙骨:13元/平方米;地面双层龙骨:15元平方米(龙骨间距小于25cm);地面单层龙骨封杉木木工板或杉木地板:20元/平方米

  (14)不锈钢门套,门/五金: 2400MM以下标准门套、门/五金:180元/套;对开门、子母门:240元/套;做法裁口。

  (15)门套木工板基础单开门:35元/樘,双开门50元/樘。

  (15)复杂造型墙面算:40元/M2。(计算原则:正面高*宽)

  (16)木工板基础:15元/平方;木工板基础封石膏板:20/平方;

  (17)木工板基础封铝板:25元/平方;木工板基础封铝板复杂《2平方:30元/平方

  (18)木工板基础封铝板包方柱:30元/平方、不锈钢收边:4元/米

  (19)木工板基础封铝板包玻璃框:23元/米;龙骨、夹板基础封铝板包圆柱:45元/平方

  (20)木工板基础封铝板楼梯侧板:30元/米注:装饰板与铝板一样

  5、甲方按照实测面积和单价跟乙方结算,如有未列项目,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工具、损耗、拖线板、伙食等;住宿由乙方统一安排,住宿费、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乙方分包工程的装饰材料送货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工作面或料库; 乙方负责清理自己工作面的卫生及施工垃圾袋装化到指定场所;甲方提供脚手架、安全防护及施工电源;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服装、佩带安全帽、上岗证,甲方按照实际成本收取押金,待工程结束后,乙方统一退还,拿回押金,如有丢失或损坏甲方扣除相应的费用;乙方在施工现场如有违反施工操作流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按照规定处罚; 具体标准:

  A、 不按规定着装,佩带安全帽,上岗证(或胸卡)每人每天每违反其中一项罚款50元;

  B、 不按规定作好安全防护,插座,拖线板不按规定安装,每违反一次罚50元,并在安全员监督下更换合格,因违反安全规程产生后果,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

  C、 产生生活垃圾每次罚款100元,随地小便一次罚款500元,随地大便一次罚款1000元;

  D、 吸烟或游烟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E、 不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一次罚款50元;分包负责人违反一次罚款500元;如有请假,提前三天,待项目经理部批准方可。(本工程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2:00—17:00)

  F、 闹事斗殴,醉酒上班一次罚款200元;(工地或宿舍严禁喝白酒)

  G、 不按规定清除分包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袋装化到指定场所,一次罚款50元;

  H、 甲方根据施工现场增加处罚条款,保留处罚的权利;

  6、甲方先按照乙方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但支付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完成工作量的50%,待工程结束时;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到完成工作量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到完成工作量的95%;余款5%待半年质保期到达时结清。

  7、乙方承揽的分部工程的施工,甲方按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xx)《电气照明施工验收规范》《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同时符合业主及监理的验收标准。甲方根据施工规范和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按下列条款处罚或奖励。

  (1)进场特殊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和安装结束后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担人工费外,同时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费用;

  (3)乙方安装的材料损失,超出定额外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小于定额规定的甲方给予乙方补偿;

  (4)乙方在未经项目部的许可,被发现偷拿材料,以一罚十;私自拿出施工现场的材料每次罚500元;

  (5)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调配人员,保证总体施工进度,乙方施工工期不按规定执行的每超出一天罚款500元;

  (6)公司共用工具不经项目部同意,私自拿用或损坏的,乙方照价赔偿。

  (7)乙方的人身伤亡等发生的赔偿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8)乙方完成自己承担的分部工程后,必须按照验收规范进行班组分专业自检,认为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项目部验收,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项目部报业主监理验收,乙方能一性通过验收,甲方根据乙方所承揽分部工程的分额,酌情进行奖励。

  8、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调配人员,保证总体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金上的处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安全生产交底后方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及安全问题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由于装饰工程的特殊性,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担人工费外,同时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费用;由于业主及甲方小面积的修改,乙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前提,乙方人工不计费,幅度控制在2个工内;如有超出,甲方按实结算。

  10、乙方按照图纸及项目经理部的要求施工,分部工程如有疑问,乙方必须事先请示,待认可后方可施工;甲方在分部工程施工前,有权对图纸及施工节点提出修改,按实结算,乙方不得异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本着同舟共济的精神,围绕质量、进度、成本客户满意度四个原则,努力完成好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项目经理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职工的家庭幸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一、甲方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应及时处理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

  1、严格遵守国家、四川省、宜宾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预备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4、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三级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一旦出现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5、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本工程中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班组长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上报甲方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检查,保证其经营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若因使用不合格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又乙方自行负责。

  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9、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或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自愿承担_____的违约金。

  四、其他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署(盖章)立即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__

  乙方:__

  20__年_月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土方、砌体、粉刷、结构、铺装等。

  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暂定______年。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负责与业主联系,协调现场工作联系。

  3、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进行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责任修改、返工、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劳务人员必须听从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建立工作联系;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指令。

  7、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与劳务做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七条 保险

  施工全程乙方负责其排出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及购买以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必要的损失。

  第八条 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计件制及承包制进行计算,承包价格常见承包时价格清单。

  第九条 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每月按照乙方施工工人数支付生活费,标准每人每天20元。

  2、每月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80%人工费,余款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3、支付工资时,乙方必须提供工资表。

  第十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进行设计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可顺延。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相关损失。

  全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仍应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第五条的义务时,甲方每发现一次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尚因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超过次或拘不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

  1、甲方合乙方在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一方人向甲方支付劳务作业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至工程保修期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代理人:(盖章)____代理人:(盖章)____

  负责人:(盖章)____负责人:(盖章)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

  三、样式要求:以图纸要求和甲方要求为准。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材料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后,开始施工,每十层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给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总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三年后无息付清。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达到验收合格。

  六、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人员发生伤亡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分清责任,如果乙方违规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中进行检查、报验和组织验收。

  2、给乙方施工队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制作场地,水电供给。提供往楼上运输材料的垂直运输工具。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实际测量后制作安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质量。违反操作规程而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货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9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

  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

  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元)

  四、工期:

  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______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时间:______时间:______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水泥搅拌桩包工。

  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公高速一标水泥搅拌桩工程。

  经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甲方河北德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该项目施工所需的相关证件,为乙方办理委托书。

  协助核算乙方工程所需材料,办理工程款的转账。

  (2)、项目部将乙方工程款转入甲方账上后,甲方应将工程款转入乙方账上。

  乙方责任:

  (1)、乙方以单向搅拌_______元/米,双向搅拌元/米单价分配到的水泥搅拌桩工程。

  (2)、乙方必须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

  (3)、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发生的费用,除由其它方承担的费用外,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根据该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

  按照项目部水泥搅拌桩劳务分包合同付款方式同步实施;给予乙方支付工程款。

  上诉双方协议,必须共同遵守,双方签章生效,工程交付使用,工程款清算完毕后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2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签订如下协议条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施工工期:

  1、 工程名称:贵阳邮政仓储中心,

  2、 工程地点:贵阳市富源中路,

  3、 施工工期:为90天(有效日历天),从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期计算。

  二、承包方式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主材形式,劳务清包,劳务清包包括施工机械、机具、模板、扎丝、内外脚手架料、安全网等。

  2、要求:乙方需具备劳务承包资质、现场施工、安全、材料管理人员,主要工种需持上岗证,并编制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查。

  三、工程劳动承包单价与内容:

  1、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地下室-5.2米以上土建工程承包单价为320/㎡按竣工面积计算,基础及零星单项单价:模板制安拆:48元/㎡(含周转材料及辅材),钢筋制安、焊接:480元/t(含施工现场转运、堆码、辅材),砼施工:20元/m3(含接泵管道、拆除管道冲洗、清理施工现场),金钢砂地坪:25元/㎡(含人工、所需机械、及金钢砂材料费),垫层:8元/㎡(含搅拌、吊运、施工现场找平),点工技工200元/个、付工80元/个、零星砖砌体:120元/ m3(含转运主、辅所需材料)。

  2、承包内容:含概设计轴线外1米的所有土建施工项目,(除水.电.暖.消防管道.门窗.油漆.瓷粉.钢构.防水.11轴至30轴交1/C轴至G轴基础),施工场区内的材料运输;现场二级用电、箱等设施。

  四、付款方式:

  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施工后,甲方按每月进度的80%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至封顶(断水)付至劳务费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95%,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办理工程决算后付清全部劳务费,该工程具体付款程序、时间与方式必须与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责任

  1、该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因此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修整改,返修发生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回.

  2、乙方指派: 为现场施工管理员,乙方施.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安排,协助甲方进行施工生产.质量.安全、资料收集整理、材料管理 。

  3、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工程质量、机具设备、用电设施进行自查,确保合格完好,对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施工安全及操作技术交底,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4、进入施工现场必需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准酒后上班,不准在作业区喝酒、打架斗殴,不准私自接电使用电炉,遵纪守法.,凡违反者经查处,一次罚款50-500元.

  5、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做到材料堆码分类规整,节约用料,不乱丢、乱锯浪费,工完料尽场清,做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搞好班组间协调作业,防止相互破坏产品.

  6、爱护公共坏境卫生,做文明市民,不准乱倒生活污水、垃圾, 不准在施工区大小便,违返者一次罚款100元.

  六、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

  2、乙方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童工等,甲方有权清理出场.

  3、为保证施工进度,甲方负责按协议支付劳务费,提供施工用水.电,临时住房,按期供应施工材料,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分段.进工序检查验收.

  4、乙方必需向甲方提供承包资质证照,按施工图和甲方要求,精心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任务.

  5、乙方需对工人要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不得在工地及周边进行违法犯罪法活动,如赌愽.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一旦造成犯罪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需按施工及安全操作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生产作业,对违规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甲方,不得隐瞒.

  七、违约

  因甲方原因:如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务费.材料.设计图变更修改等,造成乙方停工待料15天以上,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由于乙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付清尾款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增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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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