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
范文 |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精选3篇)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依照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 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序号项目名称完工日期备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 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 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工程量计价清单》。 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以上。 在设备进场后日内及退场前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 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 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 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 6.1施工供水 (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处,由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 每月甲方按元/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施工供电 (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处,由 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 元/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施工用风 (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 结算时甲方按 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现场施工道路 (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 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2向乙方收取费用。 生活用电 元/,生活用水元/3按表计量收费。 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 并提前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 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 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 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 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部门签证及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 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 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报送甲方备案。 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 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252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 详见附件。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 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 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 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 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 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岗位数量进场日期简要工作业绩备注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现在何处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 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 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 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日至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为质保金、 %为履约保证金、%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 %,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 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 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变更处置原则 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竣工验收 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 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 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人员的伤亡; .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2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 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 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结束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 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篇2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字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等级为_________,房屋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 (二)红线内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产权部分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其中合法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附属物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营业性用房系沿[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 (六)被拆除房屋[有][无]承租使用情况。被拆除房屋由_________承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按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关系:_______________ (七)被拆除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被拆除房屋已被抵押给_________。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抵押权: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计价,小计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设施拆迁补偿费: 煤气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独立电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电话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独立水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电热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5.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6.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为人民币,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__ (二)房屋产权调换。 1.拆迁人提供位于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结构_________,用途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拆迁人提供给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登记备案。 3.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4.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 5.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_,差价由_______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三)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1.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2.被拆迁人过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拆迁人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安置。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拆迁人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按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_,拆迁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被拆迁人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被拆迁人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的各项费用,一律由被拆迁人代表人_________领取。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拆迁,也可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拆迁人自行实施拆迁的,必须具有拆迁承办人的资格;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的,拆迁入和拆迁承办人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3.拆迁人应当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补偿结果,接受监督。 4.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被拆迁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报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拆除,以料抵工。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搬迁。 6.被拆迁人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拆迁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付给搬迁补助费。 7.被拆迁人搬迁后,应当告知拆迁人验收。 8.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房屋的,或者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9.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标准。 10.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建筑成本购买产权。 第六条 逾期安置违约责任 (一)拆迁人应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被拆迁人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拆迁人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被拆迁人,按下列约定处理: 1.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被拆迁人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迁人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拆迁人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拆迁人办理安置手续;拆迁人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被拆迁人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拆迁人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 拆迁人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拆迁人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二条第(二)款和附件二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1.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2.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三)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八条 拆迁人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违约责任 拆迁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拆迁人(盖章):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安置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被拆迁房屋平面图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篇3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依据《_____》,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建设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立项背景及理由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 四、主要措施 五、经费预算及效益 在建设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建设项目经费 万元,乙方配套 万元。 1.具体经费预算: 2.预计效益分析: 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 七、其他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 (一)建设项目主管单位: (二)建设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 1.按时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资金。 2.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建设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建设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 1.按要求负责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执行。 2.负责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建设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4.建设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建设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建设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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