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土建工程竞争性招标合同 |
范文 | 土建工程竞争性招标合同(精选26篇) 土建工程竞争性招标合同 篇1第一章定义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 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 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 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土建工程竞争性招标合同 篇2第一章?定义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_____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_____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2.5?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转让和分包 3?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_____,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_____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合同文件 5.1?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或 (b)中国人民_____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_____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_____公司提供。 1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11.1?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11.2?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13?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14.3?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当地的雇员 _____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_____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_____,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_____或_____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_____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_____: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_____;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_____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_____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_____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_____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_____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_____,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_____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_____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_____的或不能从_____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_____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_____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第三方_____(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_____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_____。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最低_____金额 第三方_____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3.3?交叉责任 _____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_____对被分别_____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_____与其他开支。 24.2?工人事故的_____ 25.1?_____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_____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_____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_____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_____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_____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_____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_____公司投保的_____及经业主批准的_____条款生效。 25.2?完备的_____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_____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_____,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_____单及本期_____费的支付收据。 25.3?对承包人未_____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_____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_____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_____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_____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遵守_____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_____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维护正常秩序,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完善的土建工程。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现场三通一平。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效合理的临水、临电接入点。 4、甲方需保证本项目施工现场出入道路的开通。 5、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拟用材料的合理堆放场地。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隐蔽工程需满足本项目节点要求。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及地下管道线路资料。 8、甲方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9、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0、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协助乙方加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12、在甲方图纸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所出现的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损坏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全部负责,与乙方无关。 13、甲方需提供合理化有效的施工环境,在正常施工作业时间内(即上午8点至下午6点),由于施工机械或施工工具所造成的施工噪音所致的民众投诉和纠纷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协商整改。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非正常作业时间内加班作业(如晚上18点致凌晨8点)所致的扰民投诉和纠纷均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整改协调。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到法律问题,乙方可拒绝甲方所提出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加班作业的要求。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7、在装修期间,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妥善施工,注意施工安全、防水、防火等,保证施工安全严格履行注意等义务并防止装修过程中可能会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4、由于本项目合同条款尚未完善,乙方不能顺利完成施工人员的投保工作,故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与赔偿缺乏相对的保障,因此,在规范作业和合格施工的情况下所导致的现场施工人员工伤所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由于本项目在工程合同尚未完善之前施工,工人所做的项目按其他工地正常计算,工程量单价相同。 6、乙方装修施工中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 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9、由于甲方开工证件和批文不齐全或不合格所导致的施工停顿给乙方造成的相应物料损耗和人工费损耗均由甲方负责,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和违约责任乙方不负责。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三十里铺桥南 二、工程范围:土建 三、工程单价:660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自20xx年11月5日开工至20xx年6月1日竣工验收。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1日内,发包方支付人民币 10000 预付款。 二、施工期间,甲方应按乙方的进度,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三、工程完工办完交工验收后,甲方应将工程余款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负责现场的各种管线的协调和安全开挖。 二、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线的损坏,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因甲方安装工作不及时造成沟槽浸水损坏等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有关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因生产需要,甲方在____市____县______区____________号建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建筑总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建工价以实际建设地面平方计算,每平方米216.00元,总价546万元(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项目(廖家安置小区9#楼)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廖家安置小区9#楼。 2、工程地点: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水垅村。 3、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设计总面积约为2449.66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等、包括钢管脚手架、安全网、提升机(双吊篮,必须备案)、350型搅拌机、斗车、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一切机具及辅材(包括各工种工具,机械,及园钉、铁丝、架板等安全防护材料)。 2、具体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内的基础、承台梁、所有砖砌体、砼、钢筋、内外架搭拆、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找平、楼梯踏步面砖及踢脚线、屋顶、屋面工程、外墙瓷片、室外明沟散水、搅拌机和提升机的安装等。 3、基础部分包含设计基础,设计为挖孔桩的包括除挖孔桩以外垫层及以上部分的所有工程量,含基础土方开挖清理及回填、垫层、承台梁等工作内容。 4、其他内容:包括室外脚手架底座硬化、提升机基座开挖及砼浇筑、搅拌机基座砌筑、砂石堆场砌筑及施工现场场地硬化、临建安全防护等一切用工及安全防护材料。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材料、包辅材的大包干方式,合同签定后,不论人工工资如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 2、原则上甲方不承担任何零杂计时工,因特殊情况发生必须报甲方施工员及项目经理批准,单价按120元/工日进行结算,且不因市场波动进行价格调整。 3、乙方施工人员临时住宿场所由甲方负责租赁,由甲方每月支付300元的水电费,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元/㎡。架空层计算半面积,标准层按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本综合单价包含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卸车费,甲方调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必须及时组织装卸;如果乙方不能及时听从安排,甲方可另外安排人员装卸并在结算时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满足甲方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队伍进场,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60%进行结算(单价按本项目其它栋号的平均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自带生活费及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费和机具进场施工。施工期间根据乙方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基础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 壹 万元;架空层完成付 贰 万元;标准层每完成一层付 肆 万元;主体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的70%;室内外装饰完成后付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5%;甲方办理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7%;余3%的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工期要求: 1、乙方保证在150天(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且不因节假日或雨雪天顺延工期。 2、甲方在具备开工条件时,提前3天通知乙方。本工程总工期除总包责任造成的工期拖延外,不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迟,延迟工期在十天以内,每天罚款1000元;延迟工期在十天以上的,每天罚款20xx元;如工期提前,则按上述标准予以奖励。 第六条:工程质量与保修: 1、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甲方与总包合同中的工程质量要求,质量等级达到 合格 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有关国家现行最新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对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如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包括返工费、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甲方与总包签订的合同执行,竣工日期以总包的竣工日期为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执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对于施工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污染源则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进行严格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3、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平常配合甲方、总包及相关单位做好安全、质量、环境的管理工作。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承担医疗费用的60%;乙方承担医疗费用的40%及其余发生的误工等一切费用(单项安全事故在20xx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安排的施工人员应是身体健壮(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熟练工人,且服从甲方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管理;进入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员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两张,及时登记备案。 6、乙方应监督其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施工期间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阻止其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由于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保持工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清扫好完工的楼面和施工工地周边环境卫生。 8、乙方应配合甲方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响应国家各项政策。 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培训发证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10、工地上的水泥纸袋、废铁丝及废钢筋等乙方无权处理,发现此类行为对乙方按十倍进行处罚,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其他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作好技术交底,交待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2、协调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联接关系; 3、按时组织所需材料; 4、缴纳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 5、按合同支付进度款。 二、乙方责任 1、工地应甲方要求禁止住人,如乙方在甲方领到的所有物品,乙方在完工时如数交与甲方,如乙方未交清,则甲方在结账时按市场原价直接从工中扣除。 2、加强自身参建人员的组织纪律,执行各项制度学习,落实安排好职工的生活。 3、积极配合其他工程作好协调工作,保持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4、协助甲方作好三防保卫工作,如发现内部职工用电炉及盗窃工程材料和设备从严处罚。 5、督促职工遵纪守法,不得造成任何纠纷,造成成纠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或各种理由造成停工、吵闹,违者自动退场,并按其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计算工资。 第九条: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机械设备,建筑原材料等,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价。 二. 承包范围: 1.80机地坪按甲方要求施工完毕 2.75吨拔机基础共5台,基础浇筑完毕后,余下地坪全部完工。 三. 承包单价: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四.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施工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本工程达到合格工程。如在施工中出现不合格现象进行返工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责任. 五. 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在施工期间注意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安全事故发生,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全部 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后,严格按甲方规定时日内完成工程,如违约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按工程总价款的5%给甲方赔偿违约金。 2.如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某些单项工程不能按要求如期完成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处罚费用。 3.施工完毕后,甲方按合同结算余款,如违约赔偿甲方损失外,另付工程总价款的5%给甲方赔偿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甲方预付乙方二十五万元人民币,待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工程量结清余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1、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土建、机电、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全部工程内容。 其中: 1.1土建施工承包范围为________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__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装饰装修工程。 1.2机电安装、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其他专业工程,待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 2、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3、工程师指令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暂定)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28天(暂定),详细分期交付工期约定见专用条款。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__)的规定。 质量目标:确保市优,争创国优。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万元(暂定)此价款为暂定价,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以双方确认的价款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其他合同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其他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政府部门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人(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开工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交工。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总承包人收执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份。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负责人:地址:电话: 分包方:负责人:地址:电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附表1: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预算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预算(概算)价值预定工期开工竣工 备注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梁板供水站管道安装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经询价采购乙方实施该工程,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名称:邻水县梁板供水站技改工程 二、工程建设内容:管道及管沟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 三、建设标准: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水利工程部分),质量合格。 四、建设工期: _______年11月30日前完工,工期1个月。 五、合同价款:根据采购价为9.95万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正)。 六、工作职责: 1、甲方工作职责:负责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监督工程施工质量。 2、乙方工作职责: 严格按工程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出现施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水务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提供有效项目信息,甲方在合同顺利签订至货款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每吨300元提成。(甲方仅支付给乙方业务提成,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拨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银行帐号划拨(双方无现金往来); 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对于提供的信息、项目的执行情况,有知情权; 2、乙方自行联系工程项目,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完善与客户的协调、沟通及合同洽谈工作直至货款结算完成; 3、合同的单价、付款条件等具体条款需经甲方核准方可签订。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应共同保密此合作协定,任何方面的泄密所造成的损失由泄密方承担; 2、若合同单价过低,致使甲方利润空间有限,则双方另行商议提成费用并签订协议; 3、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的人生安全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此协议仅限于工程; 5、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 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项目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采用包工不包料(包括泥副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工) (1)泥副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混凝土垫层、主体混凝土、砖砌体、内、外墙面粉刷、外墙面贴砖(楼、地面,顶棚为结构面)。 (2)木工部分:基础、主体工程以及屋面等施工设计图纸上的内容,包括施工用模板、木方等零星辅材,以及木工所用机械。 (3)钢筋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主体工程等施工图纸上的钢筋工加工内容以及钢筋工所用机械。 (4)架子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主体工程施工所需用工、架管、扣件、脚手板等各种材料,通道口、临边防护等设施。 (5)水电工部分:施工图纸上的水电预留、预埋、防雷、接地等所需用工。 2、乙方不包括弱电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工程、内外墙地面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工字架、工字钢、止水螺杆、室内二次装修和精装修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金属制作安装工程、其它非工程类的电焊、幕墙、干挂、机械台班及所有图纸外轴线以外的项目均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3、乙方负责工程所需耗材:木方、模板、架管、架料、竹架、安全网所有是施工用的耗材。负责工程所需用的机械设备,如塔吊、输送泵、搅拌机、外用电梯、木工加工所有小型机械、钢筋制作的一切所需设备。乙方应负责自身安全防范的用具(如安全帽、手套等)。 其具体劳务分包范围及单价见附件一。 三、分包工作期限 本工程劳务包开工日期自年月日临建动工,为乙方进场日。工程总工期为日历日天。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五、图纸 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图纸四套。 六、甲方的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职责。 2、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合同项目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完成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畅通和施工道路畅通。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临时食宿场地,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负责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归甲方负担,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和其它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分包的劳动报酬。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好现场工作关系,工程资料及周边的所有矛盾纠纷一切由甲方协调解决。 7、为乙方办理好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人员意外工伤害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8、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析测、实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的技术要求及按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劳动力,保证工期,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所有材料,如发现有浪费和损坏材料或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所有返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款中扣除。 4、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调度,进入施工现场做好一切防护工作,工人应有安全概念,确保自身安全。 5、做好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6、乙方管理人员和技术施工人员应配合甲方测量放线工作,钢筋配料下料工作,搞好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具体落实工作。 7、食堂由乙方统一安排,食堂的用水用电费由甲方负担。 七、安全文明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强行施工。 八、事故处理 1、发生一般事故,不须上报有关部门的,白乙方负责。发生重大伤亡及意外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配合乙方对事故进行协调处理。 2、如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合计在鱼迁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伍仟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 九、保险 乙方施工开始前,乙方应获得甲方为旗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相应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十、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工程项目经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长及造成的劳务承包人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承包内容,本工程劳力报酬按现行建筑法规的规定,单价为:进行结算。税金由甲方负责,设计变更经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签证按实际增加造价。 2、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建筑面积按《20_年湖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标准》计算。 十二、劳务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1、完成基础部分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 2、主体工程按每月进度支付,每次支付完成工作量的。 (按每月暂定25日为工作量报告日)。 3、装饰内外粉刷部分,甲方按月进度付款的。 4、所有工程量完成后验收合格支付实际工作量的劳务总造价的'95%。 5、余款在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二个月付至清(双方约定结算时间为二个月)。 6、按照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由甲方向乙方办理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 十三、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公司帐号,乙方向甲方(建筑公司)交履约保证金万元。 2、根据施工进度,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进场后退还70%,正负零工程完成后退30%。 十四、施工验收 乙方施工完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应在20天内对乙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甲方如在20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以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待料三天以上,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基本生活费)、架费、架管、机械、所有材料租赁费。 2、如乙方人员不到位或无故旷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工程款和生活费支付过程中必须按乙方的要求或乙方指定的帐户发放,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订认可由乙方全权支配,甲方如果说单方面与各班组或作业工人发生经济来往单据,乙方有权作为无效单据处理,一切经济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4、甲方在工程所需的主、次材料若不能按工程进度所需及时提供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如造成误工按实际每人每日元/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十六、争议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解决或请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并发生争议,但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在保证工程进度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双方都可提交法律仲裁机关裁定或人民法院判决。 十七、未尽事宜 用补充协议的方式注意事项,由双方签字盖章后附后,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十八、合同解除 1、甲方双方中的单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严重损害对方经济利益,受损害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在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九、合同生效 签订劳务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受法律保护。 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乙方劳务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项目的基础工程、砌体工程、墙体抹灰、室内垫层和室外散水工程、地砖和面砖粘贴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达到协议规定的预期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承包内容: 1、土建工程 1)基础工程:从基坑内余土人工清理、按图纸的混凝土的浇筑及其养护;室内地面找平。 2)混凝土工程:包括混凝土浇筑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结构工程柱,梁,板砼的施工,混凝土浇筑、养护,混凝土缺陷部位的修补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 3)墙体砌筑工程:包括砂浆制备、砌块砌筑埋件的设置并且包括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混凝土及砌块工程。 4)地面工程:包括细石砼及砂浆找平等 5)抹灰工程:墙面养护及抹灰。 6)各项工程均包括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临边防护、预留洞口封堵、施工现场清理等)、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建设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施工期间出现返工等问题,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甲方变更)。 第二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价款及结算依据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按实际完成的图纸建筑面积承包,综合单价:元/㎡,(大写:元整/每平米)。此单价为结算时的最终单价,不以市场波动、政策调整、人工涨跌等原因做任何形式的调整。 2、甲方安排零工不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统一按元/工计取。但所有零工安排需有项目部出具的经领导批准确认的相关手续为结算依据,原则为一月一结。 二、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乙方预支生活费,本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剩余工程款于20_年12月底结清。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二、工程主体结构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各分部及主体结构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三、每道工序完成后,工作面必须清理干净,混凝土成型后根据湿度情况必须及时浇水养护,养护期符合规范要求。 第四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管局关于社会治安、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 二、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做好相关的职工安全教育。 三、本工程承包价款中已含施工安全费用。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安全保护工作,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四、如乙方在施工中管理混乱,质量和安全事故频出,或人员严重不足,又无法满足现场施工人员的要求,即不能再胜任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审核后,甲方可以扣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款额后进行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场,如有无理取闹,甲方有权申诉国家相关机关,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衍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若工程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需整修至合格,如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按期完工的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未按协议工期执行,造成延误,则按下列执行: 1、如乙方未能按时竣工,每延误一日历天竣工,则按竣工结算造价的百分之二予以扣罚;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2、为工期的事先及阶段性控制,减少工期风险,当乙方过程工期严重、或多次阶段性滞后,经责令调整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削减分包项目或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无论乙方有何种理由都应无条件立即组织退场,并在壹个月内退场完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还应按已完成工程总量的10%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乙方被责令退场仍不退场的,除付违约金外,还须支付因未及时退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此费用以本协议总价的2%按日计算。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附则 一、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以 下简称乙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砖混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6#、 8#、9#、11楼, 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_%,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_%,竖向分配。 抵顶整体6#楼与9#楼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 1、开工时间: 2、竣工时间: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赊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 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 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 (乙方) : 日期: 日期: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 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 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 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 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 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23.3 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甲方: 乙方: 因生产需要,甲方在重庆市梁平县工业园区幸福路165号建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建筑总面积约120xx 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建工价 以实际建设地面平方计算,每平方米216.00元,总价546万元(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x年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1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以及(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二,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 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 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 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2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 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5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三,1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 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3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3,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_____________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______%,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_%,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_%,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 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______天共计______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______%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方以包工及包石料形式承包建造。 一、 大坝(按图纸施工): 1、乙方包石料及人工,围水、围堰、绝水墙开挖筑建等,单价以整体方量计算,每立方110 .00元。 2、甲方提供一台拌和机,电费甲、乙双方各一半。 3、水泥、沙及监理、质监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按监管部门要求施工,必须保证质量。 二、 机房、宿舍: 1、 机房按图纸施工,附设吊机梁包支架、模板、人工每平方米270.00元,包贴两面外墙瓷片,包含基础及机组基础。 2、 宿舍:按3.2米高,重力墙结构筑建,两房一厅一厨房一卫生间结构,包贴一面外墙瓷片,包支架、模板、人工每平方180.00元。 3、 机房尾水档土墙,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 4、 压力管镇墩,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 5、 变压器台,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 三、 渠道、前池: 1、 按图纸施工,平台开挖乙方派一人专职指挥平台开挖,石方段乙方取石爆破人工及工料不另计,如乙方取完石后,另爆破开挖打炮人工按每工120.00元。 2、 石方彻筑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无抽勾段外墙要批石口)。 3、 水渠底铺盖10厘米砼,包平整地面、压光人工每立方70.00元。 4、 水渠墙面批挡人工每平方6.00元。 四、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质、保修条件,期限 以上项目乙方保证质量,发电站发电3个月内保证不出现渗漏,崩塌(山体塌方除外)如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崩塌,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或重建。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一个星期内,开始按工程进度,由甲方支付85%工程进度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五天内支付10%工程款给乙方。 3、余款待工程确保没有质量问题时,发电3个月余款5%保质金,6个月内付清。 六、施工期: 20xx年11月进场施工,20xx年5月底必须全面完工。由于甲方造成中途停工的工期。按误工期顺延。 七、甲方派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乙方要保证质量,注意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双方义务: 乙方进退场费用,生活生产设备。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地,用电由乙方支付电费,在施工工期间,由甲方处理好村民关系,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超过3个工作日起,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期间的窝工及其他损失实甲方承担,工期顺延。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按每天1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有不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2、设计图纸内的一切要求:外围围墙的建设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由承包方进场施工;工程款按工程月度所完成的工程进度形象进行付款,每月在25号前申报进度款报审表;如进场不满一个月的按累计至下月报审月度进度款时审核、支付。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月度进度款支付按当月的价款总价的__%结算。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 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 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五条:工程期限及施工准备(开工、竣工时间)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承包方: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电气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一、承包形式为 包工包料 ,工程中所用机械全部由承包人提供。 二、承包人所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发包人有疑义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十条:承包方义务 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发包人按每推迟一天为5000元处罚承包人。 第十三条: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 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发包人所在地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 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责任。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钢结构厂房工程,委托乙方负责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据: 1、承包形式:制作、安装厂房钢结构。 2、承包范围: 钢构部分:厂房钢结构部份的制作与安装。含预埋件、钢柱、钢梁、屋墙面檀条和彩钢瓦等。 3、施工依据:按甲方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有关规范为准,材料型号、规格以图纸和工程预算表)为准。 第五条、材料必须是国有正规大厂的国标材,并附来材质检报告。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满足图纸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工期:工程工期为天。如遇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情况,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情况,则按实际天数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 A、钢构为屋面验收________元/m2。 B、配套设施根据报价单按实际结算(不含税)。 2、工程项目若有增加时双方再确认增加工程造价。 第八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留总工程款________%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后壹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并现场督导落实,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足够的人身意外等_____,如出现安全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无偿提供现场安装施工用水电。进入工地的道路和厂房地面由甲方负责平整好供乙方运输_____进入。 3、甲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分别代表各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结算单等及办理工程相关事宜。 第十条、验收: 1、验收依据:以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变更通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甲方应在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完工一星期内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保修时间及内容:本厂房钢结构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后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该厂房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人为破坏不属于乙方负责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损坏相应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如因乙方延误工时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或_____,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另行补充。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 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 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 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 (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_________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_________(1+?%).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_________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___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_______%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_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_______%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_______%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_______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36m轻跨钢车间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二、承包范围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或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对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厂房基础、地坪(不包括垫方)、墙体构造柱、连系梁等土建工程进行施工,不含埋件的制作和安装。 三、承包方式 全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全、包进度、包质量。 四、承包价款 1、本工程乙方以含税预算价57.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元整)(不包括税收),一次性包死。 2、设计变更和其它增加或减少项目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并办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即可做决算依据。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2、因甲方场地原因延误,则工期顺延,其余工期顺延条件按《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件》执行。 六、工程质量及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到优良。 2、检查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执行。 七、安全 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和安全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应接受所在生产厂的管理。 八、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开工前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元,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待基础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5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留取5%作为质量保修金。 2、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保修金全部支付。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负责办理有关准建手续及地方政府部门的一切行政性收费(管理费、税金除外),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一名。 2、甲方委派一名工程师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所派工程师的指导。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图纸及甲方指令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乙方明确一名项目经理协调与地方关系并对施工项目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管理费及税金。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施工质量要求按时保质完工。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会审签证的图纸、签证、变更及联系函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前后抵触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____________的(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______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______%)。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______%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____________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治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峻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______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治理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治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治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治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听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治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 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治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承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______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______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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