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
范文 |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精选10篇)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1.2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法律文书;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4)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活动;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及费用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 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 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 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2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聘请事项及期限 第一条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聘请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第三条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______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_____小时内解答;( 3)为聘请方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据聘请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为聘请方提供全年免费律师见证服务; (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聘请方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聘请方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5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民法典、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6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7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乙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乙方的住所地,即乙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甲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乙方到本合同所列之甲方住所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甲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甲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乙方到该现场为甲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乙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甲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甲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乙方向甲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甲方之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服务内容不包括乙方为甲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天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元人民币。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现金支付或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事项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乙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乙方应按______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乙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______折优惠。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8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甲方(以下或称“企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指派(先生/女士)配合法律顾问工作。乙方律师应尽职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如下: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二)参与起草、修改、审核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修改、审查企业合同; (四)日常法律事务的咨询; (五)处理企业劳动法律事务; (六)配合企业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就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 (八)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三、服务方式: (一)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以电话及当面咨询、传真、信函往来等方式为乙方处理法律事务; (二)律师上门服务,了解有关情况,解决现存问题; (三)根据甲方需要,定期进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四)与甲方负责人定期会见,交流情况,解决问题; (五)受企业委托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处理等事务。 四、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处理以下事务,乙方按优惠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届时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权利义务。 (一)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专项经济活动,处理其中的法律事务; (二)受企业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含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三)办理企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四)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清算、注销等事务; (五)其他重大专项法律事务。 上述事务及案件中特别疑难或涉外的,根据乙方收费标准可以加倍或三倍收费。遇此情形,双方协商并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予以确认。 五、甲方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材料,配合乙方律师工作。 六、乙方律师为甲方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包含乙方为甲方处理免费法律事务时的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由甲方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查询费、文印费等。 七、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之前两个月之内如果任何一方均没有明确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则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关系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年度,依次类推。 八、顾问费每年 元,签订合同时支付。 九、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固定收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需收费的,可协商按有关标准优惠收费,不实行计时收费。如果有特殊案件需计时收费的,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确认计费方法。 十、乙方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回访制度,年终由甲方对乙方律师的工作予以评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9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派出服务的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法、公正、独立、优质、高效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限 暂定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再议是否续约。 三、服务内容 1、就甲方经营中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指导,尽可能防范经营风险; 2、协助甲方起草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代表甲方向债务单位及个人发出催款律师函或致电; 4、协助甲方完善对内的规章制度; 5、为甲方处理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6、为甲方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7、进行必要的工商、产权专项调查; 8、对于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出具见证书; 9、为甲方安排举办每月一次的专题法律讲座; 10、提供最新法律、法规; 11、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10次。 四、报酬 乙方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外,另支付签约费 元(大写);顾问费和签约费于本协议订立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特别约定 乙方严守甲方机密,涉及甲方的纠纷案件及甲方的一切相关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和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双方约定,双方的业务联系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双方所指定的工作联系人进行,具体为: (一).甲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姓名: 手机: 电子信箱: (二).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律师 电话: 电子信箱: 七、其他约定 (1)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向有关机关、单位或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等,由甲方负担。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交通费、食宿、通讯、材料打印费用等,亦由甲方负担。承办律师应当尽可能节约开支。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商定。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10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项 聘请事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师作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助理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务。 2、乙方承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聘期内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3、乙方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可调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顾问(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1、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帮助甲方审查日常经营性合同; 3、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解答甲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4、为甲方董事会、经营范围、章程、分支机构设立等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所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并就甲方重大事件接受甲方邀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经甲方授权就重大事件对外出具律师函; 7、经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8、完成甲方公司日常经营所涉的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办理上述事项,除第6项外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6、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诉讼和仲裁案件时,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签发授权书;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如系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工作方式 1、本合同期内,乙方指派的负责甲方法律事务的顾问律师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如下: 2、如遇重大法律事务、紧急情况发生和甲方认为必要时,法律顾问应当应甲方要求到指定和约定地点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3、为及时实施和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双方约定,除重大紧急事项外,甲方应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 法律顾问费 双方依据《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含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收取顾问费(含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耗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乙方和顾问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乙方和顾问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收费方式、收费数额及支付时间 双方确定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 合同期内第一年乙方对甲方现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法律评估,就现有制度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向甲方报告,同时对甲方现有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及规范。 4、支付方式 甲方将上述法律顾问费支付至如下帐户,且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单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帐号: 清算行号: 网上划款清算号: 第七条 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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