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府部门采购货物合同书 |
范文 | 政府部门采购货物合同书(精选3篇) 政府部门采购货物合同书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 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数量 ①单位单价 ②单项合价 ③=①×②金额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含本次采购货物、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装卸、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含安装所需辅材)、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如谈判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应符合货物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并具备相应之功能,满足乙方在竞标/应答文件中作出的质量承诺和甲方对项目的总体功能要求,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如果合同涉及的采购设备属于进口设备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基于本合同的履行取得并使用标的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且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如有),或在交付合同标的货物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或自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用途。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如有),或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符合实际运输需要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等有关技术资料。 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交付货物不接受损耗,由乙方自行为其货物运输办理相关保险。 4、乙方须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否则,因通知不及时造成初步验收延迟并由此导致逾期交付的,乙方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货物运送至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初步验收合格。 2、乙方提供不符合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有关技术资料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附随材料补齐前视为货物未完成初步验收及交付,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清单交付前视为货物未完成初步验收及交付,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到货初步验收及安装调试后的最终验收: 5.1到货初步验收:标的货物送达指定位置后,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初步验收,即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货物外观、包装、数量、附随文件等表面状况进行核对查验。如甲方在初步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表面问题或不符合同规定,应当场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齐至合格产品,若因此造成货物逾期交付的,乙方须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初步验收合格,应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标的货物通过初步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因货物不符合同约定或因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2调试后最终验收:在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共同进行最终验收,乙方申请验收期限届满后逾期超过七个工作日甲方不组织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最终验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并以此作为最终验收凭证。 5.3验收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共同在场,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最终验收无法进行的,视为最终验收不合格,若因此造成货物逾期交付的,乙方须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验收费用已涵盖于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承担,甲方垫付部分可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抵减相应金额. 6、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甲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8、最终验收前,乙方须自行负责标的货物的保管;最终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移交凭证,乙方正式将安装调试合格后的标的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标的货物于移交完成后的损毁灭失风险(除质保相关约定部分外)转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培训 1、安装、调试工期:日,自甲方通知安装、调试开工的日期起算。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3、安装、调试期间,乙方除须完成标的货物的安装、调试使之符合最终验收要求外,还负责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货物使用、操作、维护等相关培训,保证甲方人员掌握合同标的货物的性能、设置,能独立实现对货物的正确使用、操作,能够对货物进行一般的维护。 4、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负责对施工场地噪音、环保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施工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人员的管理。 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按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若造成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6、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管线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不得破坏非工作必要外的现有设施、装修,如有破坏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安装、调试及培训费用已涵盖于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除了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如各约定/规定存在冲突,以质保要求较高者为准。 2、货物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且双方共同签署移交凭证之日起,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且不少于采购要求的时限计算免费保修期限。免费保修期内,乙方须提供全免费的技术支持、软件升级、上门维修和保养服务,对于非甲方人为原因损坏(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的,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包括差旅费、邮寄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配件费等);对于由于甲方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原因(如雷击、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以及免费保修期结束后的维修,只能收取维修所需配件物料的成本费用。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的技术工程师须于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立即免费提供不低于所投产品配置的备用货物供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另行购买同等货物以供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免费保修期外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3、标的货物免费保修期内,若经维修或更换零部件1次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自主选择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货物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即全部/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就退货货物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应承担因合同全部/部分解除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费等。 4、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对所供货物进行终身维护,并承诺只收取维修所需配件物料的成本费用。 5、免费保修期满后,系统维护和升级每年服务费不超过相应部分投标报价的5%; 6、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在交货验收合格、培训指导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成交供应商在3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0%的合同金额(无息)。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总额 5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桂林旅游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分钟支行,账户: 2、标的货物验收合格且移交甲方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不存在质保争议的情况下,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 3、本合同签订后,质保期限届满前,若乙方出现任何违约行为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直接扣减相应数额。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剩余数额不足初始数额的50%,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每逾期一日,应按未补足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货物/安装、调试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未如约交付/未如约安装、调试完成货物相应的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或面临该等风险的,除须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除须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外,还须按照本合同合计金额 1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标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限期内采取无偿修复、补偿损失、减少价款或更换标的货物的方式进行整改,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同时,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此外,若因标的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若出现任何违约情形,且经甲方催告限期内未予整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6、若因乙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或应付货款中予以直接扣减,不足另补。 7、若任一方出现违约情形,除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相对方造成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依约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遇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预留通讯信息真实有效,如遇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负面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谈判文件; 2、乙方提供的竞标(或应答)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月日乙方(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字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年月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月日 政府部门采购货物合同书 篇2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自愿签订本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 楼为“ ”牌安全防盗门(丙级安全防盗门 樘,丁级安全防盗门樘);7#楼为“ ”牌甲级防火防盗安全门。规格单价:“王力”牌安全防盗门 /樘,规格为:JF010、颜色编号为:007; ”牌甲级防火防盗安全门 元/樘,规格为:J-01、颜色编号为:JAG08 数 量: 楼为“”牌丙级安全防盗门 樘,丁级安全防盗门 樘; 楼为“ ”牌甲级防火防盗安全门 樘。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陆万玖仟柒佰陆拾元;小写:¥469760元 。 注:已上价格包含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税金、保管费、政府部门检查验收费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以上产品价格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二、进场交货时间、地点 1、防盗门、防火门进场时间:日 2、交货地点: 三、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防盗安全门必须符合GB17565--20xx《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并满足工程验收相关规定。 2、乙方提供的甲级防火门必须符合GB12955--20xx《防火门验收规范》,并满足国家相关防火及消防的验收要求。 3、防盗门及防火门所用材料为冷轧钢材,材料厚度:(框材*外板*内板mm)“ ”牌丁级安全防盗门:1.5mm*0.8mm*0.6mm;“王力”牌丙级安全防盗门:1.8mm*0.8mm*0.8mm;“九安”牌甲级防火防盗安全门:1.2mm*0.8mm*0.8mm,面漆采用热转印漆。 4、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负责并保证防盗门、防火门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防盗门、防火门进场及安装完毕后,监理、甲方、乙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工地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6、乙方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测量所有入户门的尺寸及开启方向,并出具文字性资料报甲方工程部门及总工办认可后,方可生产、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甲方将工程交付业主时,乙方必须到施工现场配合交房,对业主提出的问题3天内修好,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部分质保金。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施工条件 1、乙方负责防火、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20xx年 4月20日前安装完毕,乙方必须按国家规范及图纸施工,保质保量。 2、甲方提供使用水、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各楼层建筑标高线,门框前后控制点。乙方只负责室外打胶密封,室内缝隙由乙方采用碎纸板塞实,以便于甲方收口。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及工地有关生产及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总货款-安装费)*30%为预付款(总计 元),乙方及时安排生产。 2、防盗门及防火门发货前甲方按货物进场批次支付该批次货款。 注:甲方每樘门扣出乙方100元安装费,总计 元,工程安装完毕并验收后安装费付清。 3、“王力”牌丙级安全防盗门 樘无工程质保金,乙方承诺免费维保一年。除人为原因外,维保配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王力”牌丁级安全防盗门 樘及“ ”牌甲级防火防盗安全门 樘,甲方预留该部分货款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总计 元),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按总货款的2%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产品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壹年。除人为原因损坏外,维保配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且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及义务。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若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保定仲裁委员会裁决。 4、 本合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5、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部门采购货物合同书 篇3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位于 的 绿地高新区办公楼 工程项下的套装木门(以下简称“产品”)定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和条款: 一、产品配置、牌号、规格、数量、价款(单位:人民币)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安装期限 1、交货方式:分批下单,分批交货,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以双方确认的本合同和定单约定为准。 2、交货期限:产品的生产周期原则上为天,如工期紧张,乙方必须全力赶工制作以配合甲方并不得提出其他附加要求(赶工费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合同签订后,且所有技术要求、图纸及样品确认后,乙方确保天内生产完成,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情况除外。安装时间原则上为 天,实际时间视现场情况确定。在乙方进行现场勘测时,甲方需派施工员陪同,对实际尺寸进行商定,并签字确认。 三、包装及运输 1、乙方承担。在满足甲方卸货条件下,乙方负责卸货、整理。 2、费用负担:运输和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 1、付款约定:合同签订十日内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10%作为预付款。每一批货到现场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批货款的40%。安装结束二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七日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返还乙方50%的质量保证金。余款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南通付款方式) 2、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日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及税务管理的相应金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五、质量 1、产品的质量标准均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行业标准(有不同标准的,以较高者为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 2、 乙方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能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发生磕碰等。 3、 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内,对于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另行计算。 4、 产品运抵现场时需附出场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检测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保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 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及规格有异议,应及时将异议及处理意见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即来现场调换。如乙方不予调换,该批货物货款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并有权处置该批货物,且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6、 甲方在工地收货时,只对货物数量、外观等验收,收货及使用不代表甲方认可货物质量,如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仍可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7、 若乙方运至现场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如甲方不同意使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 六、验收 1、产品通过整体验收后甲方才能接受和使用,如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亦视作产品通过验收。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因政府颁布或者修订关于产品的强制性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甲乙双方的配合与责任 1、深化图纸、清单及技术要求经双方确认后,必须严格执行,如需变更,以双方共同签字的书面文件为准。 2、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方案,需及时用书面文件通知乙方并技术交底,产品的生产周期原则上为 天,如工期紧张,乙方必须全力赶工制作以配合甲方并不得提出其他附加要求(赶工费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如不积极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甲方须及时回应乙方对工程相关的技术疑问及沟通配合事宜。 4、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仅视为材料及资料接收凭据,不可作为认同及结算依据,结算等事宜仍需甲方材料部 书面签字确认,即视为有效。 5、该项目合同签订,且预付款到帐后,乙方确保天生产完成,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情况除外。安装时间原则上为 天,实际时间视现场情况而定。在乙方进行现场勘测时,甲方需派施工员陪同,对实际尺寸进行商定,并签字确认。 6、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求分批次向甲方供货,每批次送货前,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并详细告知乙方规格和数量。通知方式包括:信函、电话、短信(乙方联系人手机: )、传真、电子邮件等,甲方应优先选择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如电话无法联系,方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凡通过以上方式传达给乙方的文件,皆在发出时视作对方已收到。 九、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实现工期目标以及甲方要求工期,乙方承担每天结算价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还要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及对建设单位的赔偿)。 2、因产品自身、安装质量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乙方须无条件整改、调换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及验收通过,乙方拒不整改的,承担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还要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及对建设单位的赔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甲方有权按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以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并依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及对建设单位的赔偿)。 十、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除关于产品质量保证的条款外,其他即告终止;产品质量保证期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 3、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定单、图纸及其它合同性文件应加盖双方有效印章方为有效。双方确认的定单、图纸及其它合同性文件的效力与本合同的效力一致。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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