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
范文 |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精选19篇)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甲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 银行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 账号: 名称: 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2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五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3地址: 甲方: 身份证:联系电话:(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 名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4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三峡移民小组农民集体关于霞国用(20xx)第0276号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特委托福建建达(霞浦)律师事务所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土地转让非诉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为本非诉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本案有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事项,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关系,非因乙方过错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四、 委托权限如下: 1、向有关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材料; 2、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帮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关的事实; 4、代为书写与本案有关的合同文书; 5、代为甲方处理订立转让合同的有关事务。 五、双方同意本次代理协议的签订确定为意向书,待正式签订协议之日,确定代理费用,并予以缴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5上海立隆微电子有限公司(甲方)因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产抵押一案,现委托公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李胜春为甲方非诉讼代理人,主要帮助为甲方草拟三方抵押协议,协助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进行涉案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非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商定律师费按协议收费办法确定,即: 1、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2、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签订三方抵押协议之时,给付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甲方应在本条第1款、第2款约定的时间内,给付乙方应得律师费。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暂停受托事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索未付的律师费、办案费等费用及损失。对甲方拖欠的律师费、办案费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费,深圳市内由乙方负担。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先垫付)。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约定律师费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师费应予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或私自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收律师费和其它费不予退还,约定应收律师费等费用甲方应照常给付。 七、本案有关抵押登记等费用(如房产抵押登记费、信息查询费、公证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涉案房产抵押登记完成止(非诉讼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6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7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8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同意该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甲方指定 为甲方本次业务的联系人,负责与甲方的通讯联络。联络地址及通讯方式为: 。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者利用律师的代理谋取非法利益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时,代理费按照代理律师已完成的律师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无故终止此合同的,代理费不退还。 五、本协议签订后,本次业务以本条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则视为代理律师完成代理义务,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费用均不予退还,但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合同所称结案方式为调解、和解、裁定、判决、撤诉或撤回案件、自动履行等。 六、根据案件需要,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 A一般代理;B特别授权代理: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代为调解、参与和解; 3、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提起上诉; 5、申请执行; 6、收取或者转收执行标的; 7、代收法律文书等。 七、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特殊事项或需要特别约定的另 行签订补充协议。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商丘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据实结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费。律师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第 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适用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办理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一、此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9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0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1委托人: 法定地址: 受托人: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会计代理范围为: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会计业务建账建制,受托人采用会计电算化办理账务。 2、办理会计业务记账,会计原始凭证由委托人提供,并送达到受托人进行整理记账。 3、按规定进行会计传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会计传票由受托人代为保管(期间委托人借阅带走后,遗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负),定期移交,办理交接手续。 4、受托人负责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的需求,可以采用电子邮箱传送方式,为了保密委托人财务状况,受托人邮箱固定为:。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方可向相关部门提供委托人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依法查询的除外(但要以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会计业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为:兼职代理、非专职。 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完成该委托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如做复杂记帐工作,费用另行协商。 2、上述费用签约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两次付清。可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穆敏(勃利县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账户内,存款回单作为付款依据(代收据)。代理费用连续2个月逾期,受托人有权终止办理业务。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行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对此予以拒绝。 2、对于受托人不称职的行为,耽误委托人会计业务处理,委托人有权辞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委托人的账务保密。因属于兼职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时间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费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中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2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诉讼风险和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仍然要求乙方风险代理其诉讼。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和权限 甲方与 因 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就执行达成和解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办法 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提供 作为担保,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提供,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师费。 (四)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师费。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七)其他特别规定: 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二)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三)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文件资料等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四)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五)不得违约直接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 (六)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文印费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机关或其它办案机关缴纳的费用,由甲方预缴并承担。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七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并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承办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或无故中断与承办律师的联系、或不按本合同约定交纳法院要求交纳的有关费用,均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叁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30%的违约金; (五)甲方拖欠律师费的,应按拖欠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六)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认知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相关案件的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六、 胜诉的含义 (一)自双方签订本风险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师即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付出劳动,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在此后至起诉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视为部分胜诉,甲方应按收取的钱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师费(但最少不低于¥3000元,即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时双方终止合同。 (三)如在起诉后至第一次开庭前(不含开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也不管甲方与其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达成还款协议而进行自动撤诉-被裁定撤诉,或授权乙方撤诉,均视为全部胜诉,考虑到工作量有适当减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师费,双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风险收费标准的80%支付律师费。 (四) 第一次开庭后(只要已经开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也不管甲方与其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达成口头或书面的还款协议,只要甲方进行撤诉包括按自动撤诉处理,或授权乙方撤诉,均视为全部胜诉并全部收回钱物,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费。 (五)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出具的收到钱物的证据且是属实等的话(按委托人无法否认为标准),则视为部分胜诉,尽管也许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坚决予以否认。因为这使乙方律师无法按原先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获得胜诉并收回钱物,属于委托人方面的责任或重大过错。乙方并可合理地认为委托人存在与被告人已达成还款协议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才会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出具的收到钱物的收条等证据给被告方。所以这部分的金额或财物额仍然按收费约定由委托人支付并在乙方知悉后的三天内支付这部分的律师费。 七、风险提示 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一)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二)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签字生效,到甲方委托事项执行完毕时止。(包括:和解、抵销、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承办律师: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本案。经双方协商,订立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与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的诉讼代理人。 二、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第2项:1一般代理;2、特别授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为进行和解),乙方可代收执行款项。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代理律师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乙方只接收与委托事项有关材料或证据的复印件,原始材料和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诉讼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时甲方应及时出示,否则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提出无理要求,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还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乙方已垫付的办案费用。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甲方保守秘密。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本案实行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本案前期所有办案费用均由乙方垫付。待案件胜诉(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款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 六、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则甲方应当按起诉标的额的30%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鉴定、评估等费用由 方负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4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址) :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地址: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案件对方当事人名称) (案 由) 案件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案件对方当事人: 案由及诉讼标的: 审理机关: 审 级: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项, 1、一般代理( ) 2、全权代理包括: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联系方式为: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纪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但乙方律师因为开庭冲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乙方应配合办理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否则视为无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约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中山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费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项工作费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解除、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及合同内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手机、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的次日视为送达,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发送时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发送时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风险提示 甲方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否则可能会因资料不实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拟委托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受托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对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诺,随着案件进展,受托律师还会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5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三峡移民小组农民集体关于霞国用(20xx)第0276号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特委托福建建达(霞浦)律师事务所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土地转让非诉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为本非诉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本案有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事项,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关系,非因乙方过错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四、 委托权限如下: 1、向有关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材料; 2、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帮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关的事实; 4、代为书写与本案有关的合同文书; 5、代为甲方处理订立转让合同的有关事务。 五、双方同意本次代理协议的签订确定为意向书,待正式签订协议之日,确定代理费用,并予以缴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区、县、市)为甲方招收_________学员,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开展招生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1)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办学证明,提供招生代理授权书。 (2)积极配合乙方招生工作,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样本。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输送的学员。 (4)提供相关形象广告标识和策划方案及协助指导。 (5)甲方将根据乙方交寄的报名表录用乙方输送的学员。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输送的学员依照规定进行验收。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协议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三、甲方的义务 (1)积极吸纳乙方输送的学员。 (2)确保教学质量,保证学员学有所得,成为有用之材。 (3)与就业班学员签订就业保障合同,确保学员的工作安排。 (4)为就业班学员办理人身保险,确保家长没有后顾之忧。 (5)积极推广自身知名品牌,将_________产业做成国内第一品牌。 四、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期间内使用________的名义进行招生广告宣传,招生范围仅限于计算机技能培训方面,禁止使用________招生,广告内容宣传发布之前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方可发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布广告,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刊登广告不合协议要求的内容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_________元;甲方宣传只限于授权地区,禁止跨地区宣传招生。 (2)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获得业绩回报。 五、乙方的义务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出广告宣传方案和操作计划。 (2)必须在协议规定的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跨地区操作。 (3)不得使用_________的名称从事与招生工作无关的事项。 (4)不得泄露本校的商业机密。 (5)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第二月开始输送学员。 六、利益分配 (1)乙方向甲方输送全科班学员,甲方按学员实交学费的_________%给予乙方作为回报。 (2)乙方所招学生,学生交学费等一切费用必须到甲方(学校)处交纳,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限额除外);乙方如擅自收取学生学费等一切费用,则出现任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在进行招生宣传和解答时,须按甲方提供宣传材料进行,不得过分发挥和承诺甲方做不到的事情。 (4)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乙方的统一收费标准可定在甲方的招生简章标准的八折-全价之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5)乙方在学生报名表的右方加盖自行设计的招生编号并统一交寄予甲方招生办公室。 (6)乙方保证一年内向甲方输送学生不低于_______名,如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输送学生达_______名学生,则甲方将给予乙方重奖(或年终发红包)或提升。 七、合同的期限、终止、变更 (1)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续约者,提前二个月续签合同。 (2)乙方在招生活动中如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合同终止,后果一切由乙方自负。 (3)合同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7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8委托人: 法定地址: 受托人: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会计代理范围为: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会计业务建账建制,受托人采用会计电算化办理账务。 2、办理会计业务记账,会计原始凭证由委托人提供,并送达到受托人进行整理记账。 3、按规定进行会计传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会计传票由受托人代为保管(期间委托人借阅带走后,遗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负),定期移交,办理交接手续。 4、受托人负责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的需求,可以采用电子邮箱传送方式,为了保密委托人财务状况,受托人邮箱固定为:。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方可向相关部门提供委托人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依法查询的除外(但要以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会计业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为:兼职代理、非专职。 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完成该委托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如做复杂记帐工作,费用另行协商。 2、上述费用签约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两次付清。可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穆敏(勃利县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账户内,存款回单作为付款依据(代收据)。代理费用连续2个月逾期,受托人有权终止办理业务。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行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对此予以拒绝。 2、对于受托人不称职的行为,耽误委托人会计业务处理,委托人有权辞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委托人的账务保密。因属于兼职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时间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费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中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19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 )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天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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