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
范文 |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精选31篇)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受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西石门铁矿、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司盛龙项目部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劳动仲裁或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韩学谦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甲方支付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乙方不垫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数额的5%给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调解数额5%付给乙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参照第五条约定的比例收取;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师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 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__________元。 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__________元,律师代理费为__________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 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_______________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3甲方: 乙方: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师代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约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将欠条或借条原件交给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给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为落实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诉讼费由甲方负担。如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不能落实,或乙方发现债务人无偿还债务能力,乙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将欠条或借条原件归还甲方。 第三,代理费按每次收到债务人归还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债务人以货抵款,货物可分割的,双方各分一半;货物不可分割的,变卖后所得价款双方各分一半,处理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四,在合同订立后,甲方不能避开乙方私自与债务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并应付给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额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费。 第五, 乙方应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内将款项交给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 (20xx)律 民字第 号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该案执行阶段的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相关法院裁决资料,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执行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执行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纳律师手续费人民币 元(请求金额的1%),交纳差旅费 元(请求金额的'1.5%),复印费、材料费、通讯费100元。本案所需诉讼费、申请执行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15%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 本案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相关方面的干扰,对此本所不承诺本案的执行标的能够得到完全实现。 2、本案赔偿范围和损失数额最终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投资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低,甚至低很多。 4、该案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5、其他暂时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326-4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资格)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5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务所) 承办律师: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借款合 同(借款为X笔,总计借款本金为X元,利息为 元)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的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全权代理诉讼、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3、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 论; 4、在不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调解、审理及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上诉; 5、代理清收现金或抵债物; 6、委托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代理期限及范围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案件处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阶段,即由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期限延长的原因,造成该案在一年之内没有审结或乙方为甲方没有实际追回损失,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撤诉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费用给付标准 收回现金或抵债资产(资产以法院评估作价为准),按照执行收回本息总额的%支付代理费。 六、代理费用给付期限 代理费给付期限:收回现金或资产入账之日起XX日内,甲方给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有权对乙方律师因违纪或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损害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5、不得擅自放弃甲方的合法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6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风险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暂不以现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以附加的条件是否实现为收费依据,风险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标的 甲方与邓能(庄爱莲)就还款纠纷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赵福安、郑江斌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诉讼的代理人和代理执行人。 三、代理权限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代为主张、变更、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中止、终结,代为收领执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权限性质经双方认可属不可撤销之委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 2、出现调解、和解情况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和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3、甲方决定撤诉或转让债权时,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缴纳律师费不在执行风险代理收费;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起草本案必须的法律文书并在甲方认可后呈送相关部门。乙方应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 4、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案信息资料。 六、律师代理费 1、律师服务费用收取,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待执行所得的款项到位后,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终审判决的执行所得的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2、代理期间发生调解、和解、撤诉事由等案件终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协议赔偿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3、代理期间甲方同意每位委托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动费用,前期代理费用可以从律师报酬中扣除。 七、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现行律师收费标准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一审判决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上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浔阳区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判决执行终结、裁定、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及撤销诉讼等)。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7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涛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8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甲方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 事务所的律师(以下简称乙方)风险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作为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更换代理律师。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过错。 五、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垫付。本合同实行风险代理,即乙方在办案之前及办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后,再收取代理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案件代理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 (一)若甲方通过诉讼程序,则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取证费等一切案件相关费用按实际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诉前经乙方律师指导达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门达成调解的,则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20xx.00(大写:贰仟元整)。 六、甲方应在获得赔偿款之时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否则,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收取代理费的支出外,还须按应付代理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调解、第一审、第二审、执行等阶段。 八、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确认,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9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金成商务楼。 法定代理人:刘兰玉,男,该所主任。 委托代理人: 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 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 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费。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 %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 % 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甲方提供 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 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 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0甲方: 乙方:徐州金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张玉龙律师代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约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 甲方将欠条或借条原件交给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给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为落实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诉讼费由乙方负担。如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不能落实,或乙方发现债务人无偿还债务能力,乙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将欠条或借条原件归还甲方。 第三, 代理费按每次收到债务人归还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五十收取,如债务人以货抵款,货物可分割的,双方各分一半;货物不可分割的,变卖后所得价款双方各分一半,处理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四, 在合同订立后,甲方不能避开乙方私自与债务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并应付给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额百分之五十的代理费。 第五, 乙方应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内将款项交给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样本 (20xx)海律( )代字第 号 甲方: 法定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王朝进 地址:济南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东楼8层c室 电话:0531-86796536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王朝进律师为甲方办理专利侵权法律事务,22家侵权厂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由乙方承担。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权而败诉则甲方分担一半费用。 2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应选择一家侵权比较明显的、索赔款数额较大的先行起诉,一求得双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赔偿净数额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应出具发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在风险式收费项下,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双方各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1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 2、 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 代为答辩和辩论; 4、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结合本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总额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80号 和合大厦1704房间 电话: 电话:0311-86218114 传真: 传真:0311-85371119 二○○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2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地址: 20xx年日 20xx年月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3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 话: 甲方与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 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营业室、开户名: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帐号:370052407),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双方前期合作案件较为顺利,依据双方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条之约定制定《风险代理合同》,对基本代理费以外的减损部分及主张代位追偿权追回理赔款等各种事项进行约定,具体条款约定如下,双方遵守。 一、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 (一)诉讼中案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出庭参加审理,甲方应于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三日内将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师出庭参加审理以达到为甲方减损的目的,减损金额由法院出具生效判决(调解书)上所记载的原告诉请金额(如被保险人或车主有垫付的,垫付金额计算在内)与生效判决(调解书)间的差额确定。若诉请金额超过投保限额的,以投保限额为依据计算减损额。 (二)诉讼终结案件:1、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甲方需要履行给付义务,但甲方认为判决有误需要进行申请再审的;2、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并已实际支付,但甲方怀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诈、诈骗犯罪情况的;3、转追偿案件(代位追偿)。 二、律师代理服务费。 (一)诉讼中案件,经过乙方代理减损的,甲方按减损金额的 20%另行支付代理费。该代理费与基础代理费(RMB元)同时支付到乙方账户内。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十个工作日内。如减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元整(RMB元),含元。则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费。 (二)已经生效的案件。 1、甲方对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应将与该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时支付风险代理案件基础代理费人民币捌佰元整(RMB元),市内五区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费、伙食费、补助费以《律师代理合同》为标准。 2、甲方对于委托乙方风险代理代位追偿等案件,追回理赔款或让甲方免于支付理赔款,则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实际取得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 3、甲方应于确定免于支付或实际追回理赔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作为原代理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份合同发生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五、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日 乙方: 年 月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5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 话: 甲方与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 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营业室、开户名: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账户:),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一事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之间实行风险代理。签定本合同之前,合同双方已对本案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过仔细而慎重的探讨,在此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全部内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参与乙方与一案的立案、仲裁、调解、诉讼、执行。甲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给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便于乙方代理本案。〈〈授权委托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使本案达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7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区法律服务所 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下列条款,双方应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参加 案(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约束。 二、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详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受理后若发现甲方伪造事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 本案为协商收费,按案件终结后甲方实际收到或得到补偿数额的20%交纳给乙方作为案件代理费。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调解、诉讼、仲裁)活动,依法陈述案情,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 任何一方若变更合同,需经双方同意。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按相关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代理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终结(指裁决、判决、调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销诉讼)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盖章) 南京市XX区法律服务所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8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负责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有限公司因与(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其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为甲方的本案一审、二审(如有)诉讼阶段的代理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应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履行代理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条甲方应如实向代理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保证证据的真实、合法、有效(仅提供证据复印或复制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因甲方无法提供原件到庭核实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承担以下的义务: 1、与乙方和代理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和信息,提供相关证据及相关材料,并保证证据、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本协议项下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代理律师;3、甲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指定(邮箱:,电话:,传真:)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联络人,有权代表甲方接收乙方之文件或工作指示,亦有权代表甲方向乙方递交文件资料或传达甲方之真实意思。如果甲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代理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要求。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代理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代理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或因紧急事件须临时调整代理律师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指派(工作邮箱:,传真:,电话:)为本合同项下之主办律师及乙方的专职联络人,负责本合同所涉之法律事务的处理。如乙方或代理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代理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和代理律师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师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6、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必须忠实于法律和事实,不得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乙方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意见的,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的金额以乙方基于本协议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为限额; 7、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非因乙方原因(如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单位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评估拍卖机构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误或工作目的无法实现的,其责任不在乙方,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应收未收律师费有权收取; 8、乙方及代理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的进展情况,亦不得泄漏案件中了解的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 第六条乙方律师代理权限由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予以确定,《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律师代理费及其支付 (一)律师代理费: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案的律师代理费按照“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计取,其中: 1、“基础代理费”及其支付: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础代理费”¥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本协议签订后,无论本案出现任何结果甲方均应支付该“基础代理费”,乙方亦无须退还。 2、“风险代理费”及其支付: (1)甲方应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甲方减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即: “风险代理费”=(“原告起诉标的'总额”-“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应承担金额”)×%; 若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不承担责任的,或原告撤诉的,则“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应承担金额”视为“零”。 上述所称“生效裁判文书”包括限不限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驳回起诉裁定书、撤诉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等,甲方如与原告达成的和解协议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应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按上述约定比例及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 (二)甲方应按约定将律师代理费转账支付至乙方的账户内[户名:律师事务所,账号:,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后,应据实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发票的,甲方仅限转账方式支付)。 (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按约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赔偿乙方损失,且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代理工作,有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他费用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代理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应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费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由甲方按相关机构的规定或要求缴纳; 2、乙方及代理律师办案所需差旅费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票据,据实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员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或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应据实报销; 4、查档费、资料(打)复印费等其他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票据,由甲方据实报销。第九条乙方就本案所涉及的诉讼风险,已如实告知甲方,甲方对本案存在败诉的诉讼风险已预见并确认可接受。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用或向相关机构缴纳应缴之费用等情况的,有权暂停或中止代理工作,亦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应收未收费用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第十条如乙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违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应交未交费用仍应予补齐。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等)时止。 第十二条乙方和代理律师均无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师提供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但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于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19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方因(20xx)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41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代理人,乙方接受委托。双方为此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人。乙方律师应当依法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于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人民币___元(¥ )。不论结果如何,该款不做退还。 2、其余律师费与结果挂钩: (1)若执行成功,甲方因此获得对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甲方在实际获得上述金额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该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2)若执行不成功,甲方不再支付律师费。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律师不得代表甲方与对方和解;甲方有权与对方和解,但应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退回已收取的律师费;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费,并有权继续按本合同向甲方主张其余律师费。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并由甲方依约支付了律师费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律师: 年 日 月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0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对所签订的 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第五条有关风险代理和收费的内容的补充约定,本协议书签订后,上述合同第五条的内容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提出并要求乙方对其委托的案件或事务实行风险代理,乙方审查其符合本协议书第二条后接受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范围仅限民事案件或事务,且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保或低保待遇; (三)请求赡养、抚养、扶养、抚恤、救济、工伤赔偿等费用; (四)请求劳动报酬。超出本条范围的风险代理无效。 三、风险代理收费: (一)律师费的收取比例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二)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查档费等其他单位的收费不属律师费,甲方自付。 (三)律师办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复印等费用不属律师费,由甲方另付。 (四)收费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 种 方式执行: 1、双方分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师费,即人民币(大写) ,若败诉或未完成委托事务,则剩余50%律师费甲方免付; 2、律师承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律师费,仅需支付办案费 用人民币(大写) ,律师费在以下第( )项规定的时间收取: (1)在案件胜诉或委托事务完成后收取; (2)按照办理进度分阶段收取,具体进度及相应阶段收费双方另行协商并制作《分阶段收费表》。 四、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纠正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委托关系按《聘请律师服务合同》非风险代理的规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彭X任律师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苏地址:____市中山北盛佳。电子邮箱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1甲方: 乙方: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收债款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清收债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业务和工作范围是: 1、对甲方受托设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方(设计委托方)历年拖欠甲方债款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并针对不同的项目制订明确、具体的清收方案; 2、协助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审查尚未实现债权的合同书、协议书以及涉及债权追索的其他文书; 3、代理甲方为实现债权而进行的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时指派承办律师。 5、针对具体案件及其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收费标准。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乙方到甲方办理,乙方应尽职尽责的予以协助办理。 三、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须提供相应债权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体案件的承办律师。甲方承诺乙方为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六、未经甲方书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弃对所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债务人的权利要求。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 八、代理费支付办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为现金,按回收额的%提取代理费,收回现金进入甲方帐户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经甲方同意收回实物的,以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的%提取代理费。前列收费标准的浮度,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确定。 九、上述律师代理费包括委托代理的费用和报酬,含代理人报酬及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资料费、翻译费等其他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若因办案需要,须对债务人资产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所发生的应当由甲方或债务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在上述定义的代理费之内。 十、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收费许可、收费标准、参与人员执业证书等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十一、本协议的期限暂定二年。自20xx年月日至二20xx年月日。期满如一方没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2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对所签订的 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第五条有关风险代理和收费的内容的补充约定,本协议书签订后,上述合同第五条的内容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提出并要求乙方对其委托的案件或事务实行风险代理,乙方审查其符合本协议书第二条后接受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范围仅限民事案件或事务,且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保或低保待遇; (三)请求赡养、抚养、扶养、抚恤、救济、工伤赔偿等费用; (四)请求劳动报酬。超出本条范围的风险代理无效。 三、风险代理收费: (一)律师费的收取比例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二)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查档费等其他单位的收费不属律师费,甲方自付。 (三)律师办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复印等费用不属律师费,由甲方另付。 (四)收费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 种 方式执行: 1、双方分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师费,即人民币(大写) ,若败诉或未完成委托事务,则剩余50%律师费甲方免付; 2、律师承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律师费,仅需支付办案费 用人民币(大写) ,律师费在以下第( )项规定的时间收取: (1)在案件胜诉或委托事务完成后收取; (2)按照办理进度分阶段收取,具体进度及相应阶段收费双方另行协商并制作《分阶段收费表》。 四、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纠正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委托关系按《聘请律师服务合同》非风险代理的规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电子邮箱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3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4委托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湖北人从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进行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在上列纠纷案的代理人。乙方律师必须在委托权限内,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中止代理,所收律师服务费不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服务费不退还。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授权处打勾认可)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可代为行使下列权利:立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撤诉;提起反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领取诉讼标的。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试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等规定,收费方式为:(以下任选其一)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时一次性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总额计人民币 元。 2、以标的额的 %,向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结案后据实结算。乙方预收人民币 元。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及非诉讼调解,见证等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撤销诉讼。乙方不退还所收代理费)。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湖北人从众律师事务所 地址: 办公地址: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对面 邮编: 邮 编:430300 电话: 电 话:027-61003211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5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 2、 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 代为答辩和辩论; 4、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结合本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总额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80号 和合大厦1704房间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7甲方: 乙方: 甲方因(20xx)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41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代理人,乙方接受委托。双方为此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人。乙方律师应当依法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于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人民币___元(¥ )。不论结果如何,该款不做退还。 2、其余律师费与结果挂钩: (1)若执行成功,甲方因此获得对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甲方在实际获得上述金额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该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2)若执行不成功,甲方不再支付律师费。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律师不得代表甲方与对方和解;甲方有权与对方和解,但应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退回已收取的律师费;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费,并有权继续按本合同向甲方主张其余律师费。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并由甲方依约支付了律师费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律师: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820__年西安律师风险代理 ---杜凯律师 【引言】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律师风险代理,可以进行部分风险代理,也可以实行全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中的问题】 一 、什么是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也就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不胜诉不支付律师费。 简单说就是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当事人先不支付律师费或只支付很少数额的律师费,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一个比例,等律师成功办理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后,再根据完成情况、当事人的收益情况收取约定比例的律师费。当事人收益越大,律师费也就越多,如果败诉,律师也收不到费用。 二 、风险代理如何收费 在律师办理的案件中,风险代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收费方式: 1 、签订合同后不支付任何费用,双方约定风险代理收费比例胜诉后支付,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交通费等办案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它费用由律师垫付; 2 、签订合同后支付少量律师或不支付,双方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由律师自行承担,但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它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3 、签订合同后当事人按约定的比例预付部分代理费,根据案件胜负等结果,当事人补足代理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那么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是多少呢 通常,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在10%到30%之间,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难度高的比难度低的比例要高、标的额小的比标的额大的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西安的案件比例要高、事先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比先支付一定数额费用的比例要高,等等。 四 、什么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风险代理,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使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按司法部等部门颁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5、刑事诉讼案件; 6、行政诉讼案件; 7、群体性诉讼案件。 包括上面提到的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上限为30%。 上述案件,本律师不接受风险代理,除上述案件及标的额较小不适合风险代理的案件外,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固定费用代理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 五 、如何联系律师代理案件 请律师代理前需要准备的资料 当事人应把与案情有关的合同、单据、往来文件等尽量准备齐全,先通过电话联系律师简单沟通一下案情,然后约时间带资料到律师所、当事人所在公司或其他与律师商定的地点见面详谈。 异地当事人有委托意愿的,可以先电话沟通后把资料快递到律师的办公室,由律师先行查阅分析,并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汇款等方式办理委托手续。 六 、对一审败诉的上诉二审案件及终审败诉的申请再审案件,也可实行风险代理。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不了解、不懂得使用证据、不懂得利用证据规则,有不少一审判决甚至终审判决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认定错误,甚至是根本错判。杜凯律师在此前的执业过程中,已代理次成功代理此类案件推翻原判。因此,对一审败诉的二审上诉案件及终审败诉的申请再审案件,经律师审查材料觉得确实有推翻原判决机会的,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在内的多种方式代理。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 杜凯律师风险代理合同 ---杜凯律师 (20__)律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陕西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乙方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相关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杜凯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 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收涉 案钱物等。 6、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进行谈判、调解。 五、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办案费用人民币10000元,包括乙方律师办案所支出的通讯费、材料打印、复印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多不退少不补,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付清。 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按照法律裁判文书或调解协议载明的钱(物)总额 20%向乙方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办案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翻译费、; 3、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前,甲方不得自行或另委托他人和对方调解、和解以及和对方恶意串通;出现本条前述情形的,视为乙方律师履行了合同义务,有权要求甲方按调解、和解数额依照合同约定比例计算律师费。甲方和对方恶意串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律师办案费数额五倍的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二、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陕西律师事务所 (杜凯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29甲方: 乙方:河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甲方委 托乙方作为甲方与赵(桥东收货站,个体工商户)货运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诉外调解代理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黄X、任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和诉外调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如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_____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谈判、和解;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特别授权。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采用风险_____的方法代理并支付委托费用。具体收取方式为: 1、乙方办案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2、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赔额的30%作为_____。 3、支付方式为: 在甲方得到还款后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还款,须根据每期的赔付金额,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两期付清,每期20万,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的方式也为两期,每期为20万_________30%=6万) 六、甲方擅自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案结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进行其他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石家庄_____委员会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xx年xx月xx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30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西石门铁矿、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 司、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司盛龙项目部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劳动仲裁或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韩学谦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甲方支付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乙方不垫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数额的5%给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调解数额5%付给乙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参照第五条约定的比例收取;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师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风险代理合同集合 篇31甲方:(何女士之子特别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资格)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讼代理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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