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
范文 |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精选33篇)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_________、_______等。 第九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所在单位呢?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现实中,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因为劳动者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但无论是因为什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都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上文中介绍的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了解。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3编号____________ 农民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建设厅 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5、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 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6、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7、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9、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4、乙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16、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8、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20、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1、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鉴证机关(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4签劳动合同遵循什么原则: 1、遵循合法原则,就是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它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程式条款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分割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 2、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劳动合同的'订立。协商一致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只有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志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能成立。凡是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延伸补充: 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5鉴于你和公司已经签署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为便于你了解公司的录用条件,现特向你出具本说明书,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如果你在试用期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1、提供学历、简历、工作经历等存在欺骗、隐瞒或其它不诚实行为的; 2、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公司在限制范围内的; 4、患有精神疾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5、有吸毒、参加非法组织或其它不良嗜好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6、无法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或提供相关文件的; 7、非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试用期满前缴纳社保的; 8、工作理念和态度与甲方的公司文化冲突的; 9、非工伤原因,累计不能正常出勤超过10天的; 10、违反公司有关亲属回避政策未事先说明的; 11、三次(含)以上次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1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接受重新安排工作的; 13、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技能的; 14、不服从上级领导、公司管理或工作安排的; 15、未通过试用期考试等考核的; 16、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情形需开除处理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本人确认,如本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确认 确认人: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6甲方:兴业街道宏波社区 乙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宏波社区因工作需要招用 ?同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社区正常下班后至第二天早上社区上班前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__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 律师(实习)执业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 □/无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 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至 年 月 日止。 【实习律师】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固定期限(实习 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元的专项培训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 技术,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六)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工作定额)。 【说明:建议考虑制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工作指导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 □【建议实习律师实行标准工时制】 第六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下班时间为 。中午至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 第八条 甲方有权通过岗位责任或绩效考核等方式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模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一)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试用期(实习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期满后工资标准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协办案件/项目的难度、经营业绩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确定。 第(二)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解释同上) 2.乙方可以根据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权利,具体提成办法及支付时间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可考虑继续采用现行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办法) 无论以何种分配方式,甲方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或生活费)。甲方以预提业务提成方式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可在双方结算时予以扣除。 【对于无法完成定额或提成基数的律师,甲方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办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已经领取的基本工资和生活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 第十条 乙方的基本工资(生活费)应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基本工资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也可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应自情况发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甲方安排乙方待岗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待岗通知。 【这是比较极端的情况,律师事务所业务量不足,一些实行效益工资或提成工资制的人员可能会遇到。】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乙方的病假工资计发办法为。 第十五条 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律师注册费用、档案管理费用由甲方 □/乙方 □ 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具体内容双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及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休息日指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对公司女员工而言,法定节假日除前述规定的十天外,还额外包括“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半天休息。 第二十条 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带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工作。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8甲 方: 乙 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9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现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劳动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条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1、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元/月,至 年月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商业零售工作 2.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商场管理、收银、后勤、品牌专厅销售。 3.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对所有经营商品及用具负保管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4.甲方因工作需要,应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1、乙方所在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2、劳动工时,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结合经营需要,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实施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商场惯例实行轮班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0小时。 3、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班次进行调整,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4、乙方加班需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四条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被属经营商场管理部门的各项制度。 3、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4、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 2、 甲方发给乙方在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试用期间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乙方月工资为 元/月,月销售提成按销售含量百分之提成计发,促销活动或特殊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4、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5、 甲方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2、甲方按规定发放的有关福利待遇。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4、年休假公司有统一安排的,原则上按照公司安排的休假方式。 5、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的,视为终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无特别约定,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工作失职,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 7、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按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调整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后合同义务 (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制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物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简历或绩效证明。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执行而发生争议可以像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甲方及甲方被属商场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 2、合同如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5、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签订日期:20 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签证日期:20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0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一、基本概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分类二、合同条款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合同特征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1【过失性辞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2(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3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30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二)进行工作、业务交接。(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并不是一段劳动关系的结束而已,如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手续办理的不齐全,只会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和县级以上行政管理机关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5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研究现状 (一)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立法的现状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并没有进行一个很明确的解释,仅仅在我国的某些地方出台的法案以及之前我国的劳动部出台的一些部门规章中出现过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的相关的规定。但我国于本世纪初期,在建国52年后,我国出台了一部司法解释法规,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违约行为进行了一定的司法解释,但是该解释并没有完整的对于劳动违约行为进行约束,仅仅只是对该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规定。而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于该法规出台5年后又颁布了另一部司法解释对之前的法规进行补充。但是该司法解释并未涉及劳动合同违约的方面。所以在第二部解释法规颁布的一年之后,我国人大最终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并将该法律于20xx年元旦起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有了一系列的规定,也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些行为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如:若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合理合法的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等方式……但是由于我国的许多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导致了自身的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更有甚者,基本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并最终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今我国国务院通过了一项新的条例,条例规定了当企业解雇或者在法律范围之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赔付的违约金的情况。 (二)国际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立法研究的现状 在查阅过英、德等西方法律发展的比较完善的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有关文献中,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制发展较早也较为成熟,但是对于劳动合同违约方面责任的认定也并不是太全面。对于劳动合同违约的方面,鲜少出现在一些文章中,对于认定各个国家(地区)也都有其自己的一套标准。在英国的某些研究者在对劳动合同违约方面进行研究的`时候的侧重点一般在以下几个方面:违约的程度范围、如何违约、违约的标准如何计算、若发生违约行为时责任如何认定、发生违约行为时如何赔付。同时美国研究劳动合同的有关学者也没有对整个有关违约责任的体系进行研究探讨。德国学者同样也没有对违约责任研究的十分透彻。 二、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责任认定的特殊性 我国的劳动合同,其签订双方,具有一定程度的从属性,这就造成了我国劳动合同的从属性,所以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也较为特殊,违约责任的认定应当与其他民事合同相区别,这一特殊性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一)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所处的地位不同 首先,虽然相关劳动法明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即劳动者与雇佣者是处于公平地位的,但是从二者的经济能力以及二者的生产资料占有率两个方面来看,在现实中劳动者其实是处于弱势,而雇佣者无论是从经济能力还是从生产资料占有率,都比劳动者有很大的优势。这一实际关系的不平等是由于现在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率不平等造成的,这就决定了劳动者必须通过出卖自身的劳动力,从而换取报酬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人口增长过快造成的劳动力数量庞大,而对比来看雇佣者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岗位相对较少,所以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许多劳动者为了获得劳动机会,一般会采取降低自身对工作的要求或者降低自身的劳动报酬的方式。即使劳动者与雇佣者之间会签订合法的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降低自身对工作的要求是双方自由决议的结果,但是若雇主的态度特别强势,那么劳动者只能进一步选择降低要求留下工作或者离开该公司、重新选择工作。由于我国人口较多,劳动者数量过于庞大,所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成立时并不具备讨价还价的能力,即劳动者不具备自由选择劳动时间、劳动方式等的权利,而是需要听从雇佣者的指挥。在现实中的雇佣者对劳动者有绝对的管理权,可以对违反公司章程的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罚。以上说明均表现了劳动合同的签订由于双方的地位不同所以具有从属的特征。 (二)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干预程度不同 通过上一小节的描述可知,由于劳动者与雇佣者双方在根本上存在力量差异的悬殊现象,所以造成了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国家通过制定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章程来对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利益悬殊问题加以干预。由于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占据有利的主导地位,所以容易造成在制定劳动合同时通过一些方式或免除、或规避、或加重自己的责任,以此来降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范围。在上述情况中,我国法律法规就对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如:国家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每日的工作时长、规定了法定节假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以及劳动者的加班补偿等,这便是劳动合同法区别于其他普通民事合同的不同之处,相对比来看,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责任分配的干预力度更大,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认定也更加全面。 三、我国劳动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有关内容 (一)我国劳动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归责 就我国来说,一般法律专业人士会将违约解释为,只要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就算违约,并不考虑其他因素,也不考虑其是否有主观错误,只要对对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就必须要依照合同进行赔偿。但是严格说来,一旦有违约的情况发生,只要证明违约已经形成,不追究原因,也不追究违约方是主观故意违约还是因为某些不可控制的客观因素而违约,就要对无过失方进行赔偿。这一种证明方式是与侵权的证明方式有很大的区别的。 (二)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归责原则 我国对于归责原则的定义为,当劳动者有过错行为时,对其的过错采取一定责任为归责原则。这样可以充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在劳动关系一定程度上的公平,从而可以保证契约对等原则的实现。我国设立劳动法的目的是为了为弱者提供法律保护,以保障人权。当企业与劳动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时,在归责原则方面,若使用一元制,站在劳动者的角度上来看是不公平的,劳动者可能自身也无法承受责任处罚,更严重的甚至会对其生存造成威胁。 (三)我国劳动法中企业违约时归责的原则 有学者认为,在我国,当企业与劳动者处于地位不平等时,若企业违反劳动法从而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伤害,则要以严格责任原则承担最大程度的责任。有学者给出如下的几条理由:首先,对待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的归责原则,则可以使劳动者与企业的地位相对平衡;其次,对待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的归责原则,体现出了我国相关部门对劳动者的保护;再次,对待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的归责原则,可以充分体现我国维护劳动者的人权,体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 四、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免责的规定 (一)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免责事由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对合同违约的归责做了明确的说明,即使我国的劳动法中已经规定了,但是并不能说明若是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方要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在一定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以约定的方式免除一部分责任,只承担部分责任,这就是我们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免责行为。在一般法律意义上来说,若出现了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在判定是否免责时会将这些外力考虑在内,从而降低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程度。在某种程度上,不可抗拒力有多种方式,除了合同上注明的一些外,免责条款上的一些事项也可以在某方面当做免责的事由。 (二)我国劳动法中的免责条款 我国劳动法中对于免责条款的定义为合同的双方在遵守事前约定好一种条款,这种条款的目的在于免除双方当事人在未来的责任。劳动法中的免责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三个部分可以分为三方面,在免责条款的定义中就可以看出。即使免责条款可以让当事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但是其在合同法的相关领域方面的应用是受到限制的。由于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我国劳动法做出了相关规定,若用人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想免除自己的责任,损害劳动者利益时,免责条款无效。若劳动法规定可以使用免责条款,那么有的企业就会利用免责条款来进一步压榨劳动者,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有学者主张,为了防止免责条款被滥用,我国劳动法应当禁止这项条款的使用。 (三)我国劳动法中对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在我国劳动法中对待力的定义为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无法避免的不受人为因素控制的客观情形。我国的法律给予不可抗力的四个构成为:无法克服、无法预兆、无法避免、客观情形。不可抗力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地震、火灾、洪涝等因素所引起的自然情况;另一种是因为人为的过错引起的法克服的因素。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若因为不可抗力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五、结论及展望 在我国的现行的法律中,关于劳动关系的方面还有很多的法律制度其实并不完善,法院裁判劳动关系纠纷基本上都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有待于我国法律部门对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因为劳动法是一种会影响国民收入以及国民幸福指数的法律。劳动关系法还会对国民经济产生很大程度的影响,所以需要国家在此方面进一步完善。未来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法律会占据越来越高的地位,劳动法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中国梦的形成。 参考文献: 常凯主编.中国劳动关系报告——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趋向(第1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xx.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6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_______ (горо, населённый пункт) __________20 _______________в лице ____________, ействующего на основании Устава, именуемый в альнейшем Раотоатель, с оной стороны, и __________ именуемый в альнейшем Раотник, с ругой стороны, заключили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о нижеслеующем: 1. ощие положения 1.1. По настоящему труовому оговору Раотоатель преоставляет Раотнику раоту по олжност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наименование олжности, профессии или специальности с указанием квалификации; лио указание на конкретный ви поручаемой раоты), а Раотник оязуется лично выполнять указанную раоту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условием настоящего труовго оговора. 1.2. Раота у Раотоателя является ля Раотника: __________(основной, по совместительству) 1.3.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заклюяается на: срок с 1 нояря 20xx г. По 31 мая 20xx г. Неопреелённый срок, опреелённый срок (указать проолжительность). 1.4.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вступает в силу с 01 нояря 20xx г. 1.5. Дата начала раоты 01 нояря 20xx г. 1.6. Раотнику устанавливается срок испытания проолжительностью _____________месяцев (неель, ней) с целью проверки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Раотника поручаемой раоте. 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 (市, 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20 甲方: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为用人单位 乙方: (劳动者的全名: 姓、名及父称), 以下简称为劳动者. 现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1. 总则 1.1. 依据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为_________(岗位名称, 职业或专业技能; 或标明所安排的具体工作), 劳动者应按本劳动合同要求亲自完成指定工作. 1.2.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为: _______(全职, 兼职) 1.3.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 标明有效期限) 1.4. 本合同自20xx年11月1日起生效 1.5. 开始工作日期为20xx年11月1日. 1.6. 劳动者的试用期为_____月(星期, 天), 以考查劳动者是否适合所安排的工作. Права и оязанности Раотника 2.1. Раотник имеет право на: 2.1.1. Преоставление ему раоты, оусловленной настоящим труовым оговором госуарственным нормативным треованиям охраны труа. 2.1.2. оеспечение езопасности и условий труа, соответствующих госуарственным нормативным треования охраны труа. 2.1.3. своевременную и в полном оъёме выплату зараотной платы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и со своей квалификацией, сложностью труа, количеством и качеством выполненной раоты. Раотник имеет иные права, преусмотренные труовым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ерации, настоящим труовым оговором. 2.2. Раотник оязан: 2.2.1. Доросовестно исполнять свои труовые оязанности, возложенные на него настоящим труовым оговором, выполнять установленные нормы труа. 2.2.2. солюать правила внутреннего труового распоряка, ействующие у Раотоателя, треования по охране труа и оеспечению езопасности труа, и локальные нормативные акты Раотоателя, непосрественно связанные с труовой еятельностью Раотника, с которым Раотник ыл ознакомлен по роспись. 2.2.3. солать труовую исциплину. 2.2.4. Бережно относиться к имуществу Раотоателя, в том числе нахоящему у Раотоателя имуществу третьих лиц, если Раотоатель несёт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 за сохранность этого имущества и ругих Раотников. 2.2.5. незамелительно соощать Раотоателю лио непосрественному руковоителю о возникновении ситуации, преставляющей угрозу жизни и зоровью люей, сохранность этого имущества, имуществу ругих Раотников. Раотник оязан выполнять иные оязанности, преусмотренные труовым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ерации и настоящим труовым оговором.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2.1. 劳动者享有如下权利: 2.1.1. 依据本合同规定为其安排相应的工作. 2.1.2. 依据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法的要求为其提供安全保障和劳动条件. 2.1.3. 按照专业技能, 劳动复杂程度, 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劳动者享有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及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2.2. 劳动者应履行如下义务: 2.2.1. 认真履行本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 完成所设劳动定额. 2.2.2. 遵守单位内部施行的`劳动规章, 劳动保护及劳动安全保障要求, 以及用人单位自己规定的、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行为直接相关的、且劳动者本人已签字认可表示已知悉其内容的的的行为规范. 2.2.3. 遵守劳动纪律 2.2.4. 爱护单位公共财物, 包括放置于单位内部的且单位负有安全保障责任的第三方的或其他劳动者的财物. 2.2.5. 遇有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单位财产安全、单位负有安保责任的第三方财产的安全、其他劳动者财物安全的事故发生时, 应立即告知单位或直接领导. 劳动者应履行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及本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Права и оязанности Раотоателя 3.1. Раотоатель имеет право: 3.1.1. Треовать от Раотника оросовестного исполнения оязанностей по настоящему труовому оговору. 3.1.2. принимать локальные акты, непосрественно связанные с труовой еятельностью Раотника, в том числе правила внутреннего труового распоряка, треования по охране труа и оеспечению езопасности труа. 3.1.3. Привлекать Раотника к исциплинарной и материальной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и в поряке, установленном настоящим Коексом, иными фереральным законами. 3.1.4. Поощрять Раотника за оросовестный эффективный тру. 3.2. Раотоатель оязан: 3.2.1. Преоставить Раотнику раоту, оусловленную настоящим труовым оговором. 3.2.2. оеспечить езопасность и условия труа Раотника, сооветствующие госуарственным нормативным треованиям охраны труа. 3.2.3. оеспечивать Раотника ооруованием, инструментами, технической окументацией и иными срествами, неохоимым ля псполнения им труовых оязанностей. 3.2.4. Выплачивать в полном размере причитающуюся раотнику зараотную плату в установленные сроки. 3.2.5. осуществлять ораотку и оеспечивать защиту персональных анных Раотника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ерации. 3.2.6. Знакомить Раотника по роспись с принимаемыми локальными нормативными актами, непострественно связанными с его труовой еятельностью. Раотоатель исполнфет иные оязанности, преусмотренные труовым законоательством и иными нормативными правовыми актами, соержащими нормы труового права, коллективным оговорм, соглашениями, локальными нормативными актами и настоящим труовым оговором. 3.1. 用人单位享有如下权利: 3.1.1. 要求劳动者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1.2. 执行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行为直接相关的本地规章制度, 包括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 劳动保护及安全保障要求. 3.1.3. 依照本法及其它俄罗斯联邦法律追究劳动者纪律及物质责任. 3.1.4. 对劳动者认真负责、卓有成效的劳动予以奖励. 用人单位享有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及本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3.2. 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3.2.1. 向劳动者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 3.2.2. 依据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要求, 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条件. 3.2.3. 为确保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向其提供必要的设备, 用具, 技术资料及其它器材. 3.2.4. 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应付的劳动报酬. 3.2.5. 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整理并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资料. 3.2.6. 让劳动者了解并签字认可表示已知悉当地施行的、与劳动者的劳动行为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7风险提示 提醒期盼找到一份理想工作的打工人员在找到合适单位的同时,不要忘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打工者被聘用到同一单位、同一工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其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不一样。企业聘用的临时人员分为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否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根据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加薪、补贴等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如果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那么其劳动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属于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的范畴,不征营业税。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取得的劳动所得属于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收入纯粹是一种劳务报酬,其要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例:张敏、李强是某纯净水公司送水工兼纯净水销售推销员,实行按销售数量计酬,张敏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属于工资、薪金范畴;李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报酬范围。因送水属于同一项目,且有连续性,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去年12月份,他们根据销售任务应取得工资、报酬3000元。张敏实取得工资计算过程:张敏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350元(在政府规定的比例内),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3000—350)—20xx]×10%—25}=40元。张敏实领取工资2610元。李强实取得报酬计算过程:纯净水公司要到当地地税部门开劳务报酬发票时,要按报酬数计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00×5。55%)计165元,同时要代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440元[(3000—800)]×20%,李强实领取工资2395元。从上述计算分析得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最终取得的个人收入不一样。张敏与李强在同一单位打工,张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比李强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样的工作量每月多得215元。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8《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劳动用工法制化、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条例的很多内容都和普通劳动者密切相关,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负责人。 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样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以每人300-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可能很多打工者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上班前都要向单位交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条例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担保,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退还,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其中必备条款8条: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试用不超半年 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双方可以根据岗位技能的要求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条例特别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30日以下的,可以订立口头合同;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除了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具体结算方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工资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与其签订合同时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期或保密协议作出约定,以延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且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对该员工采取脱密措施。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离开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同类业务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约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数额由双方约定。同时,双方还要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既可以是单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双方的协议行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遇到这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疑似职业病或者疑似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9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0被派遣了将近2年后,石平(化名)终于回到了中国移动的怀抱。 “不知道总共有多少人是和公司签合同的,但我身边很多都回来了。”石平早已把自己当成了中国移动的员工,虽然在此之前他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属于中国移动。 做出同样举动的还有中国工商银行,据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的员工透露,20xx年年底,许多派遣员工也变更了劳动合同关系,和工行签订了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法》,作为第三方的派遣公司也面临着业务的重新思考。 小规模派遣公司出路猜想:成为专业服务外包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听说是公司算了笔账,发现在《劳动合同法》下,把我们派遣出去并不能再节约很多成本了。”石平这样猜测自己的回归。 石平的猜测并非没有道理,《劳动合同法》对派遣用工同工同酬的限制,实在让企业很难节约更多的成本,而很多企业派遣员工的初衷就是节约成本。而且,《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派遣范围: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限制,也让企业派遣员工的范围有所缩减。 石平觉得他们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回到了中国移动,失去了中国移动如此大客户的派遣公司可能面临着倒闭,因为除了处理中国移动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该派遣公司并没有其它主要的业务支撑。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认为,这种状况不仅仅是对小规模的派遣公司挑战巨大,对一些仅仅靠处理劳动合同关系,收取“人头费”活着的规模稍大的派遣公司来说也是很大的挑战,包括规模比较大的FESCO公司。 曾湘泉建议,小规模的派遣公司要迅速找到一个自己最熟悉的业务范围,把此业务做精做细,然后承包企业的此种业务外包服务,走专业化的服务公司生存路线。 大规模派遣公司出路猜想:业务外包或管理信息咨询 东方慧博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的副总经理胡爽雨一直认为《劳动合同法》是派遣企业的机会,只要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不从法律上把派遣公司的活路堵死。当然,机会也是转型以后的机会。 胡爽雨认为,对像东方慧博这样客户众多,而且服务行业纷杂的派遣公司来说,另一条转型的路径是走精细化的管理咨询道路,吃管理咨询的饭。 知名全球500强企业万宝盛华也是从派遣起家的,但是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美欧等国家的用工情况越来越不允许派遣的扩大,万宝盛华逐步转变成了如今这种综合的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尽可能得把非核心业务外包,是企业未来发展不争的选择,这一点,跨国巨头们的行为足以说明。宝洁(中国)公司从来不招收IT类人才,并不是招聘不到合适的人,而是其IT部门早已经交由合作公司打理。英国石油公司BP,在1996年就与美孚成立合资企业以改进其非差异化的燃油和润滑剂业务,这是BP继人力、财务和会计方面的外包业务之外,在技术层面上的全新变相的外包。 一直在勾勒公司未来架构的胡爽雨,也私下里想了无数遍公司里的组织架构和人才构成,一旦客户有了业务外包的要求,公司的软件和硬件是否能够匹配。 “一旦转向外包服务公司,企业内部必须储备大量专业的人才,事业部制的组织架构也要建立起来,派遣公司应该做好准备。”胡爽雨说由于长期所做的派遣工作大都局限在处理劳动合同关系和代发工资等简单业务,虽然东方慧博内部已经形成了以行业划分的项目制,但专业人才的短缺还是相当紧迫。 相关链接全球非全日制用工流行中 国外用工方式大体经历很多变迁,非全日制用工的比重似乎越来越大。非全日制就业不但能起到就业岗位分割,通过非生产性手段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的作用,而且还满足了部分劳动者不想充分就业的需求。 市场经济在发达的国家灵活用工方式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为主,仅此二种就业方式的劳动者就占到就业总量的30%,再加上其它灵活就业方式,灵活就业总量平均可达就业总量的50%左右。 1 美国:市场化是美国用工体系的最典型特征。政府和企业需要的各种人才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取,通过双向的选择流动,实现全社会范围内个人和岗位的最优化匹配。在市场为主导的快速优化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员工稳定性差、不利于人力资本积累的缺点。据调查,美国员工在一家企业工作10年以上的仅占总人数的37%。近几年,美国公司更加注重不同层次人力资源使用方式,确定了长期工、合同工、临时工、业余工、租赁工等多种用工方式。雇主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需要自由选择,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选择不同的人力资源。 2 日本:劳务派遣迅速发展。日本派遣发展曾经历了受国家废除或限制的阶段,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时期,企业希望激活企业灵活的用工调节机制,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政府开始承认劳务派遣的积极功能,鼓励民营,放松劳务派遣规制,同时致力于保护派遣劳工的雇用安定、明确雇主责任、并理顺社保关系。日本派遣立法从1987年开始实施,到小泉政府为促进景气,于20xx年6月再改派遣法,解除了对制造业进行派遣的禁止。同时延长了派遣年限。据报道,到20xx年日本一季度的派遣人数就达到了50万人。 3 丹麦:灵活是丹麦劳动力市场的最大特点。在丹麦雇主解雇工人是雇主的权利,法律上的限制并不多。因此,丹麦每年大约有1/3的人要换工作。当然,与灵活的用工制度相配合的还有两项保障制度,一个是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工人一旦失去工作岗位,就可以很方便地拿到失业救济金,基本生活不会陷入困境;与此同时,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也会帮助工人再就业,要么马上接受换岗培训,要么接受硬性指派的工作。如果既不积极接受培训,又不接受指派的工作,就拿不到失业救济金。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1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兼送货员。 二、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即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六、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七、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次扣减当月工资200元。 八、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九、乙方经甲方聘用后,乙方找________做为自己的担保人。 十、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则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 __元,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十二、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乙方应按公司要求,按时将货物运送达到指定地点。无货所送之时,乙方工作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2本条是关于劳动者违法、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行为也是经常发生,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对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都应当给予保护,劳动者对其违法、违约行为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点: 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 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本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是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基于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本单位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安排、计划进度等,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间、方式作出一定的限制,维护劳动合同解除的严肃性,同时使用人单位有合理的时间,招聘新的劳动者,调度计划等。因此,本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两方面的要求:(1)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未以法律书面方式或者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期内,并不是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日期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都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法还对一些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的解除作出了特别规定,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分别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在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下,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给用人单位留出一定的时间交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种情形,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因此,充分尊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思自治。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义务的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就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作出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偿,而该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 当对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3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社会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只可依法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从事工作, (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常白班、班运转、轮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时数为 小时,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个完整昼夜的休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计,发放途径按照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由(甲方发放、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为 。 3、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计,发放途径按照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为 ,单价为 元,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超过定额部分,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计。 (4)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办法,合理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当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甲方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 3、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甲方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乙方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和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续期间非乙方本人过失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乙方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有责任审查用工单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辅助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2、甲方有责任审查用工单位是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 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4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河南博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飞 注册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 经营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 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本工作任务结束终止。工作任务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 。 第四条 乙方应达到甲方工作要求 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 小时。甲方安排乙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执 行。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有月生活费为 400 元或按 政府有关规定 执行。 五、 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 (签字或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鉴证机关(盖 章) 鉴证时间: 年 月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变更时间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 章) 签证人:(盖 章) 签证时间: 年 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6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当中的双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而要说到劳动合同违约的话,则双方都是可能存在违约情况的。此时,要想讨论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就需要区分主体进行。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1、用人单位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⑤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⑦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2、劳动者 ①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劳动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更多时候法律当中规定的关于劳动合同违约情况都是用人单位违约的.行为,此时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现实中你遇到了劳动合同违约的纠纷而不好处理的话,可以聘请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编辑本段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十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合同范本《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六条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编辑本段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第二十三条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五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高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规定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相应内容的,按照实际已经履行的内容确认; (二)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低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的,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劳动标准承担义务,并依法对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部分予以修改。 编辑本段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九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汉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 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八条 鉴于旅游的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第九条 鉴于旅游的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以 为综合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第十条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武汉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9在古时候,雇佣人是不会与找工作的老百姓签订什么劳动合同的,同时,他们还十分的喜欢雇佣童工,即未成年人,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少发工钱。那么,在现代化的今天,未成年人可以签劳动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 2.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使用童工行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用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工作保险待遇。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30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__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 执行。 (二)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支付项目为 ,或按执行。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 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 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 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理扣代理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3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 我单位职工 等 名同志(名单附后),已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现报去备案。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1、合同制职工因各种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本报告书一式五份,留本单位一份,报人员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单 位所在区(市)社会劳动保险承办机构各一份备案。 2、属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新单位直接接收的人员,新有人单位需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持此《报告书》、职工档案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3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 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33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 2、发动机号____ 3、颜色___ 4、车型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长沙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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