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借款合同》 |
范文 | 《借款合同》(通用34篇) 《借款合同》 篇1第 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1、 2、 3、 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三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1.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 2.借款用途: ; 3.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 ;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 (季/月/利随本清)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乙方应无条件归还; 3.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约定的义务,影响甲方债权实现时,甲方有权向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4.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 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借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期归还借款本金; 3、乙方应在结息日向甲方支付应付利息; 4、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权变动,股份变动,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5、乙方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还款措施;. 6、在本合同有效时间内 ,乙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7、借款期间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8、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9、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甲方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甲方有权对逾期借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 (大写)记收罚息; 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 4.对乙方借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按 (月/季)计收复利,借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其全部财产作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担保人各一份, 份,效力相同。附借条(或借据) 第九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出借人: 借款人: (签章) 法人代表人: 担保人: (签章) 担保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借 款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质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同时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ü选,不选的打ⅹ) □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 □本合同为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 第一条 贷款金额、用途 1.1 本合同贷款品种为__________(请填入相应字母:A.个人汽车贷款 B.个人消费贷款 C.个人经营性贷款 D.个人信用贷款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二条 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暨债务履行期)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预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浮动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 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_____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固定利率 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 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 准固定利率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_______个月(预计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 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 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 借款人提款条件 3.1 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 借款人已提交贷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获得贷款人认可。 3.1.2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已合法地签署并生效。 3.1.3 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1.4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1.5 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1.6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 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四条 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下列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4.1.1 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借款人开立贷款专用账户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账号为 ,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仅可以将贷款专用账户中的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划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补充变更协议项下向贷款人申请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账户。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或者签署本合同后需要变更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则借款人应与贷款人签署补充或变更协议予以约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金额应符合双方的约定,且向所有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合计金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贷款金额。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人的规定和要求借款人应将贷款专用账户中不再使用的贷款资金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签署本合同时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信息如下: (1)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未开立贷款专用账户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即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内,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诺,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 4.2 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该贷款资金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 □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 = 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 5.2 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 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 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5 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5.6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 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8 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9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0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1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______ %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担保 (本条适用时,在本条前的方框中打勾选择) 6.1 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为抵押物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 6.2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信息为: 6.2.1 抵押物 (1) 抵押物名称: (2) 所在地/座落: (3) 抵押物数量(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面积) (4) 现时状况描述: (5) 抵押物认定价值: (6) 所有权属: (7) 使用权属: (8) 购入合同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购房合同编号) (9) 权证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地产权证编号) (10) 合格证编号(车辆抵押时填写) (11) 发动机编号(车辆抵押时填写) (12)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2 如有更多抵押物(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其他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6.3 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抵押人以抵押物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借款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6.4 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 6.5 在抵押存续期内,如抵押人死亡或终止,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人的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 6.6 担保性质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可以不先行使对债务人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与债务人在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物权、违约救济权,均不得被视为抵押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权利,亦不会影响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6.7 抵押登记 6.7.1 抵押人以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获得抵押证明后抵押人应将抵押证明正本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 6.7.2 抵押人以法律未强制要求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权人要求,则抵押人应办理抵押登记。 6.7.3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抵押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6.7.4 法律规定抵押登记为抵押生效要件的,该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未规定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自本合同生效时设立。 6.8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并经贷款人认可后,贷款人应根据抵押人的要求,将上述证明及有关权利凭证交还抵押人,并在出具同意解除担保的说明函后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9 保险 6.9.1 抵押人如对抵押物已办理保险的,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日内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权益转让手续;如尚未办理保险的或原保险不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五(5)日内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就指定的保险险种、期限和金额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手续。 6.9.2 抵押人应及时支付所有的保费,并及时将所有保险单据、凭证正本送交贷款人保管。 6.9.3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任何条款或对保单作任何改变,不得终止或取消该等保险,或任凭及允许该等保险被撤销、取消、终止或过期失效。 6.9.4 若抵押人未及时对抵押物办理保险或未积极维持该等保险的,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和/或维持该等保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虽有本款规定,但贷款人并无代抵押人投保及维持保险的任何义务。 6.9.5 已保险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提前收回抵押贷款本息。 6.10 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该项抵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签署页签署确认。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当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6.11 约定事项 抵押人和贷款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6.11.1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间抵押人应当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义务。 6.11.2 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6.11.3 未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交换、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6.11.4 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 6.11.5 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或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对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权。抵押房屋如被拆迁后,对于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清偿债务,或重新设置抵押并签订新的抵押协议,在原有抵押房地产灭失后而新抵押登记尚未办理之前,应由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方提供担保;对于以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拆迁房地产,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继续作为担保财产。 6.11.6 如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抵押人委托经抵押权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6.11.7 如抵押人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或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时,抵押人保证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6.11.8 抵押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所发生的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6.12 抵押权的实现 6.12.1 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权?a href=///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词芮宄ナ保盅喝ㄈ丝捎氲盅喝诵橐缘盅何镎奂刍蛘咭耘穆簟⒈渎舻盅何锼玫募劭钣畔仁艹?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贷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12.2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被担保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6.12.3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必须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 6.12.4 抵押权人在实现债权过程中,有权指定受托人、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异议。 6.12.5 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扣收因实现抵押权所产生的费用。 6.12.6 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尚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抵押人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获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6.12.7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的,抵押人还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13 如抵押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要求必须填写担保期间的,仅为登记目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此约定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存续期间为抵押登记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二年止,即担保期间到期日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此处对担保期间登记的约定并不应在任何程度上妨碍或影响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特别约定(如有)对抵押物享有优先权利。 第七条 质押担保 (本条如需适用,在本条前的方框中打勾选择) 7.1 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质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出质人以下述质物出质提供担保,并赋予贷款人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7.2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 7.2.1 质物 (1) 名称: (2) 数量: (3) 金额: (4) 到期日: (5) 权证编号: (6)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 如有更多质物(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 其他质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7.3 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出质人以质物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出质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可以在质押期间内随时要求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出质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7.4 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质物外,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孽息。 7.5 出质人是个人的,如出质人死亡,在贷款未全部清偿前,质权人仍就质物享有质权,出质人的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出质人是法人的,若出质人进入破产程序,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不列入企业破产财产。 7.6 担保性质 质权人对质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以不先行使对债务人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出质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质权人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与债务人在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物权、违约救济权,均不得被视为质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权利,亦不会影响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7.7 出质人应确保质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该项质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签署页签署确认。出质人应确保质物共有人均同意,当借款人、出质人违约时质权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处分质物,并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7.8 约定事项 出质人和质权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7.8.1 法律规定出质登记为质押生效要件的,该质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未规定出质登记为生效要件的,质权自本合同生效且质物交付完成时设立。 7.8.2 如本条所述之出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办理出质登记或特定记载手续的,出质人确认将及时充分地配合质权人办理该等手续。前述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质押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及时签署有关质押登记协议,并在该质押登记协议中约定由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或在股权出质时及时将出质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质登记要求。 7.8.3 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登记的出质期限一律为每次五年;出质期限届满前90日所担保主债权仍未清偿完毕的,质权人有权自行办理该出质登记期限的展期;展期次数不限。 7.8.4 质物由质权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间质权人应当承担谨慎保管义务。除非另有规定,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被完全清偿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使用、处分或要求取回、使用、处分或代管质物。 7.8.5 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处分质物;在已获质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出质人应当以质权人认可的方式和价格依法合理处分质物。出质人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7.8.6 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提供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7.8.7 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有减少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8.8 出质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所发生的的相关费用和税费,质权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扣收;如处分质物使质物预期利益受损的,该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7.8.9 质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获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7.8.10 质权人和出质人一致同意,若质物载明的兑现日/到期日(如有)早于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届至的,质权人有权在质物到期时继续保管质物并将其继续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之质押担保,或在质物到期时兑现质物,兑现的款项用于清偿主债权或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继续担保主债权;在发生最后一种情形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质权人未获清偿时,质权人有权就该保证金优先受偿。若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先于质物载明的兑现日期届至而质权人未获清偿的,质权人有权继续保管质物,并在质物到期日兑现以实现质权,或者亦可提前兑现该质物用于清偿主债权,因提前兑现所导致的利息损失出质人自愿自行承担。 7.9 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的),质权人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物、兑现质物或者提取质物项下的货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价款超过被担保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包括主债务人、担保债务人)清偿。 7.10 如出质登记部门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要求必须填写担保期间的,仅为登记目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在此约定本合同项下质押的存续期间为质押登记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二年止,即担保期间到期日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期限/担保期间仍从本合同第7.8.3规定,且此处对担保期间登记的约定并不应在任何程度上妨碍或影响质权人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特别约定[如有]对质物享有优先权利) 第八条 保证担保 (本条如需适用,在本条前的方框内打勾选择) 8.1 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2 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保证人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8.3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同时,保证人在此授权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开立的存款/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有关金额,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贷款人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8.4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请在方框内打勾选择) □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 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尽管如此,如借款人已办妥本合同第六条项下抵押担保的现房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其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现房他项权证正本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收到该他项权证正本之日解除;但对于在该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借款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责任,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款人没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上述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5 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贷款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第九条 其他债权担保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除前述担保外,还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9.1.1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9.1.2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9.1.3 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9.1.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保证与陈述 10.1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后三者下文或合称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0.1.1 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0.1.2 对保证担保而言,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该保证人拥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法律规定的作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10.1.3 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担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10.1.4 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10.1.5 借款人及担保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营业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包括针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本身、以及针对担保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此类事件);并且,借款人及担保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1.6 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1.7 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物的担保人保证其对所抵押/质押的财产享有合法所有权。 10.1.8 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或抵押的,其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抵押登记手续。 10.1.9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10.1.10 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10.1.11 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10.1.12 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向贷款人履行告知义务。 10.1.13 担保人确认如已依据本合同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贷款人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10.1.14 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或提前清偿贷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即时自动恢复;如此时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权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1.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11.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1.3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11.1.4 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11.1.5 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11.1.6 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11.1.7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质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11.1.8 借款人或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11.1.9 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11.1.10 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11.1.11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1.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11.1.13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1.1.14 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11.1.15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1.2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2.1 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11.2.2 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11.2.3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1.2.4 担保人(自然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继承、遗赠的,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人(法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销、破产、减资、兼并、重组、分立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1.2.5 担保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价值减少且未获及时补救等,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1.2.6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11.2.7 借款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12.1 当本合同第十一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2.1.1 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 %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 %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12.1.2 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__________%并立即执行; 12.1.3 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11.1.2条违约事件的); 12.1.4 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11.1.12条违约事件的); 12.1.5 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 12.1.6 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12.1.7 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12.1.8 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费用 13.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4.2 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本合同中“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4.3 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及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14.4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 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4.6 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 14.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担保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4.8 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4.9 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4.9.1 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4.9.2 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4.9.3 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等担保人(如有)(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则还需加盖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11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贷款人执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质人(如有)保证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其他约定事项(如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13本合同附件包括: 文件名称 编号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本合同公证机关(如有)为: 公证文书编号(如有)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 款 人 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贷款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处分我方与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时,同意贷款人处分全部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出质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贷款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处分我方与出质人共有的质押物时,同意贷款人处分全部质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的财产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保证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债权人依据本合同有权向保证人追索的情形时,对债权人可能处分我方与保证人所共有财产的行为不持异议。我方与保证人的关系为(勾选) □配偶,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同住人,家庭共有财产 □其他[注明: ],一般共有某资产[注明: ]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共同还款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贷款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处分我方与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时,同意贷款人处分全部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3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 壹年,自年日起,至年月利息共计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还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要求乙方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监督并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甲方债权。 (三)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文进行公开披露。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对熟悉的乙方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保密,但甲方合理使用、企业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本合同规定用途借款,并保证借款用途合法。 (二)乙方发生可能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事件、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威胁或对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停产、关闭、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或注销生产销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方涉嫌违法行为被查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款南等可能严重影响或丧失偿债能力,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还款措施。 (三)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发生部分货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破产、涉及诉讼仲裁、被处以行政处罚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减少,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四)借款期间乙方经营机制发生任何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证明文件等,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二)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三)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 篇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年零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2.还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扫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5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放借款元,(大写:)借款期限年 月 日起到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质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于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1、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购买每亩土地价格的的价格索取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按每亩 万元,共 亩,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偿。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意思表达、承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财产。 七、在抵押协议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九、使用权人对抵押物必须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系无异义债权文书,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项下第四条和第五条中约定进行解决,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贷款人)盖章: 乙方(借款人)盖章: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二、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7外汇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年__月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 资金外汇贷款。借款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 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___(大写: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 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方应 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划提款 │ 金额 │ ├─────┬─────┬──────┬──────┼────────┤ │ 年 │ 季 │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 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为: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 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档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 │ 期序 │ 金额 │ ├─────┬─────┬─────┬────┬────┼──────┤ │ 序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借款合同》 篇8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每______月的20日/每季度末______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则顺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9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有关借款合同3 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 抵押人(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粤地权证穗字第_________号)]作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届满,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10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11甲方(借款人):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 甲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用途为 ,借款期限为 ______年,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二、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三、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_____ 出借人:_____ 见证人签名: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用途为 .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______年,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_____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第四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还款方式:_____ . 第七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甲方对于借款用以下第 种方式担保。 ①由保证人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②甲方用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抵押期限为 ______年(或至甲方还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止)。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12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根据信托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保证将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产量________,利润________,税金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厘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失效。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13甲方:合同编号:;PartyA:ContractNo:; 乙方:_X有限公司;PartyB:_Xfacturin;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PartyAandPartyhavereache; 一.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购买生产设备用;1.PartyAagreestos 外债借款合同(范本) Contract of Loan 甲方: 合同编号: Party A: Contract No: 乙方:潍坊传盛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Party B: China Manufacturing Solutions(China) Ltd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Party A and Party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contract: 一. 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购买生产设备用。 1. Party A agrees to supply a Interest-free loan to party B for purchasing production facility. 二. 借款金额:USD25 万元,(美金贰拾伍万美元整)。 2. Loan Amounts: USD 250,000(two hundred and fifty thousand US Dollar) 三. 借款期限:从20__年12月01日起至20__年12月01日止,共2年。 3. Life of loan: from 1st December 20__ until 1st December 20__,totally 2years 四. 偿还方式:从20__年12月02日起分3次还清,可以提前还款。 4. Repayment term: 3 installments to pay off from 2nd December 20__, can bepaid upfront. 五. 汇款方式:甲方在20__年12月3日前将USD12万元分__次汇入乙 方在中国农业银行潍城支行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 Remittance route: Party A will remit __ in __ paymentsto the specialaccount of ABC bank WeiCheng branch for external debtof Party A. 六. 提款方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凭单据或用款计划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提款。 6. Withdraw term: According to th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ondemand, Party B applies to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Bureau for withdraw money byrelated documents or Expensesplan. 七. 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甲方有权按乙方开户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还清为止。 7.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On default of repayment by due date ofParty B, Party A is entitled to charge for a late fee based on the annualaverage interest rate of Party B’s opening bank. 八.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潍坊中心支局批准后生效,至还清借款时失效。 8. 2 copies of the contract, one for each party, become effective when itis approved by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Bureau WeiFang branch, become invalidafter paying off all loans. 九. 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This contract negotiations to resolve outstanding issues, shall bedealt with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Chinese laws if the negotiationinvalid. 甲方: 乙方: Party A Party B 代表: 代表: representative representative 电话: 电话: Tel : Tel: 日期: 日期: Date Date 《借款合同》 篇14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现借贷双方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其中备付利息: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 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 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 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 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 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 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 贷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 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各类举债、欠债; .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 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 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 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 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 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 110%。 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 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 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借款方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第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对第9.1、9.1、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 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 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 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借款合同》 篇15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利率:_________/年 3、借款期限______年或______个月,借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5、出借人以转账的方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所有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 6、因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引起诉讼纠纷的`,出借人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因诉讼引起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7、担保人: 担保人保证借款人还款,如不能还款,担保人用全部资产做担保,为借款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附件: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16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签订借款合同要依据国家信贷计划和政策,确定信贷资金的分配方向和数额,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 (2)应掌握信贷方的资信情况。贷款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对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选择与那些信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贷款方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注意审查借款方的贷款用途,保证所发放的贷款专款专用,防止借款挪用贷款和不合理占用资金,减少或避免浪费贷款的现象发生。 (4)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贷款安全。为确保资金安全回笼,避免损失,保证借款方按期归还资金。贷款方应与借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同时注意审查担保人的资格和偿还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利率应按国家制定的统一利率签订。 (6)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用语准确、程度合法,以防止酿成纠纷,或无效、违法行为的发生,使签订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7)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返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合同》 篇17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特点 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里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85%;个人借款的占整个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做生意。 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现金,贷款的期限不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最长的也不超过两年,同时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且担保人人数为两人以上,均为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或三年。 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因此,很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能及时诉诸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多次。有的贷款到期后,而借款人迟迟不还,金融部门在诉讼时效内也不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后,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发催收通知,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名确认。在庭审中,绝大部分当事人提出签字认可是在信贷人员的欺骗下由于自已不懂法签的名,这类案件的审理难度比较大,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也占一部分。如我院审理的某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案。20xx年某银行与周某、李某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周某向某行申请借款 5000元,借款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款到期后,周某因肇事而死亡。该款逾期后信贷人员向担保人送达了《履行责任通知书》,李虽在通知书上签了名,但在审庭中查明,在担保期限内某行没有向李某主张还款权利,从通知内容看,双方没有形成新的担保合同,本院以已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某行的诉讼请求。 4、《借款担保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均写明了借款的种类、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包括担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此外,借款人、担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证明、担保承诺书等相关手续,没有担保人的,用房产设置了抵押。 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 1、金融部门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标的较大的款放出,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同时有的银行、信用社违反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对一些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采用“以贷还贷”的转贷方法延长还贷期限,从而导致一些确无还贷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积重难返。另外是金融机构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对其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将贷款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购买房屋或从事做生意的款用于挥霍或等违法活动,致使许多贷款难以收回 2、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拒不还款。借款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搁浅,只好诉诸于法律。 3、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因这类案件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人,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在担保期限内承担还款义务,但绝大多数担保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也不明白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有不少担保人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没有实际花银行的款,凭什么让我还钱?”。 4、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常年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只能用公告的方式判决结案,给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带来许多困难,向此类案件,占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20%。 5、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担保人也无能力偿还的占所审结案件的5%。如我院审理的某信用社诉唐某、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xx年3月30日,该信用社与李某、唐某、陈某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李某向信用社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由唐某、陈某提供担保,后李某病故,两担保人为农民,也无能力偿还借款,致使该款至今无法执行。 《借款合同》 篇18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 辆,排量:_____ ,颜色 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_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19甲方: 乙方: 日本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甲方”),与其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元万元(金。 第二条借款期限及汇款日期 借款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__年__月__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年利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计算,该利率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还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提前还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中国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 该提前还款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争议解决及准据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中国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第七条生效以及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贷款方】:(盖章)乙方【借款方】:(盖章) X有限公司 地址:日本国地址: 签章:签字日: 《借款合同》 篇20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 按月结算利息,固定每月____日结算当月利息与本金,随借随还,利息不够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划款方式 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__________开立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 签订本合同后,出借方应在_____日内将借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出借方未按期发放借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借款利息的_____%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 借款方应按合同签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或蓄意隐瞒出借方使用借款进行非法经营,出借方不负任何责任。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汇款凭证。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21出借人(甲方):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暂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资金临时性周转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_______(大写)人民币(小写:¥_______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本金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期满还本付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信息。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合理费20__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送达告之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十二、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22借款合同(外汇1) 固定资产外汇借贷合同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23原告人: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人______归还向原告______三次所借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2、要求被告人______支付原告______约定的借款利息。 3、要求被告人______承担本次诉讼形成的所有诉讼费用。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急需付购房款为由,向原告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原告______收到被告人______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______又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急需周转资金配货为由,向原告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原告______收到被告人______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______又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急需周转资金付会为由,向原告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原告______收到被告人______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因被告人______的丈夫______与原告______既是老亲、又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原告______对于被告人______的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三次累计借款给被告人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原告______与被告人______在借款时口头约定,当原告______急需要钱的时候,提前十五天告知被告人______,被告人______将按时归还所借的钱款。 原告______因经营资金紧张及归还他人借款的需要,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被告人______提出归还所借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原告______与被告人______双方约定______年___月___日归还。 到期后,原告______多次要求被告人______按时归还借款。被告人______均以过几天就还甚至说没钱为由,不予归还。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为人原则。 原告______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为盼!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人______亲笔所写的借条三张。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 篇24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出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 元)整。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指定用于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起息日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如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对于借款人给付的款项到底清偿的是哪笔债务也即清偿债务的顺序,由出借人确定。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第十条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十三条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借款人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对其签订本合同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争议,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务承担的情况。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七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联系人、上下游客户、保证人、媒体、征信机构等)予以通报,通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短信、微信、电话、张贴公告等方式,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或将借款用于从事非法、违规交易,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应配合并接受出借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借款人在未还清出借人贷款本息之前,如借款人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借款(含民间借贷)、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应取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借款人应当在向工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事项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这些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抵押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强制征收、强制报废等可能造成抵押财产灭失的情形的; 2.抵押人、出质人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质押权利)发生纠纷的; 3.发生对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差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4.在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的经营状况、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债务清偿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5.发生其他对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比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或增加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或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否则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九、提前还款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有权向借款人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 %,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十、担保方式第二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诺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的情形: 1.本合同约定的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没有满足; 2.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超过3天的; 3.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碍出借人对其经营状况、借款人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的; 6.借款人未履行对出借人的其他到期债务,或出借人发现借款人有其他拖欠第三方债务的行为的; 7.借款人资信状况或还贷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出借人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8.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股东、自然人保证人、自然人抵押人、自然人质押人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或身患重大疾病,出借人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出借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借款人发生承包、托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处以高额罚款、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1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出借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其他权利,为他人提供担保; 11.发生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丧失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担保物价值减少等情形,出借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2.借款人出现出借人认为的其他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如果出现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情形,出借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下述几项权利可同时行使: 1.停止发放贷款; 2.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3.借款人未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对借款人挪用部分,自挪用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除应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外,应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加收 %的罚息。 4.借款人延期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外,应按照本合同借款利率加收 %的罚息,自迟延支付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第三十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壹: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贰: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通知与送达第三十一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三十二条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1.本合同第三十一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出借人执 份、借款人 份。 第三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三十七条特别声明 借款人声明:借款人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内容向借款人做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出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合同》 篇25借款合同(信托) 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凭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 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报送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保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借款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 《借款合同》 篇26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通过公司账号、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存)至乙方帐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务费清算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利随本清,利息由乙方归还借款时,一并主动划付给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5%计收违约金。 四、担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其担保人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两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据,双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还款字据; 六、合同终止:当乙方用完款项,将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帐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务费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签订地址为佛山,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佛山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加协议:如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或因人为原因导致借款不能如期返还,那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和担保方名下物业(其中包括出售或进行二次抵押给甲方)。担保方名下物业有: 1、坐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居民委员会_____________地块。 2、坐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座。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签字;本签订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签字;本签订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一):_____________签字;本签订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二):_____________签字;本签订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27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 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 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 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 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 __月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和其他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 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 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 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 方: (公章) 乙 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行 (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单位: (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28甲方(出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借款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担保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第一条 乙方因 ,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 二、借款金额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三、借款期限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月,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借款利息 第四条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1%,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五、还款方式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 第六条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七条 除上述规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一)支付宝转账;(二)微信转账;(三)现金支付。 六、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 七、保证条款 第九条 乙方自愿用作抵押,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请求拍卖抵押物优先收回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第十条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还款,经甲方书面告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还款的,按日计算,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额的1‰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 第十二条 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十四条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 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十七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十、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各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十一、附则 第十九条 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各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9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商品房借款合同范本。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合同范本《商品房借款合同范本》。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借款合同》 篇30借款合同(个人之间)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 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 篇31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_____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_____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_____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 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 万元 年?月?日 万元 年?月?日 万元 年?月?日 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_____通行费;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_____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_____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公路_____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___公路_____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_____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_____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_____。险种为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险;_____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_____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_____费由借款人负担,_____单由贷款人保管,_____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_____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_____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___公路_____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附件一承诺函 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_____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担保函 中国: 本保证人对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______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本保证在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继续有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32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凭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 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报送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借款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 《借款合同》 篇33信托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信托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 篇34贷款帐号: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_____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 _______年期 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2.按贷款人制定的 _______年期 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 或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 (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 _______年至 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___________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___________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 银行负责人: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 经办人员: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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