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借款合同合集 |
范文 | 借款合同合集(精选29篇) 借款合同合集 篇1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抗辩的,应由借款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这种情况,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不能确定时应当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来确定时效。 借款合同合集 篇2借款人: 贷款人: 贷款人接受本合同,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借款 1、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大写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 4、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第三条 还款方式:自借款之日起,每满1年,15日内还10万。分三年还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借款人承担。同时贷款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借款。 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贷款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 贷款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合集 篇3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_号 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 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_号 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以下称“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下称“贷款”)。 第二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日卖方信贷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专项用于“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需要。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 第三条 本合同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提款计划约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称“贷款期限”)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提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贷款利率和利息计收 第五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合同所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满一年确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从首次提款日起,每满一年后执行的年利率,应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美元“贷款”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执行,按________个月浮动,本合同第一计息期的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个计息期执行的利率,由“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贷款人”按季计收人民币“贷款”利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账户,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将利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贷款期限”内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人”按季计收美元“贷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将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计收罚息。 第七条 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三章贷款的提取 第八条 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请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提取本“贷款”,应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确定的提款通知书及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文件、材料,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6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所有“贷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第一笔提款以后各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3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相应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未办理提款手续,“贷款人”有权取消该笔“贷款”直至全部未用“款”。 第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提款计划不得更改。 第四章借款人的声明与承诺 第十三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借款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权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隐瞒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发生了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与“借款人”有关的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6.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并保证,“借款人”应完成下列事项: (一)“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贷款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每季度向“贷款人”报送一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项目”的执行和“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于上述“项目合同”资金收付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专款专用。 (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均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 1.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 2.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5.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六)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债务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七)在法定期限内或“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借款人”应及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登记手续,并向“贷款人”提供登记文件复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办理。 (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或“项目合同”有关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汇票等)存放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处。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任何情形,则“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十一)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在得知该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时3日内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对所发生的违约事件采取合理、及时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代理行的参与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贷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银行作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代理行(以下称“代理行”)。“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经“贷款人”总行授权,“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 “借款人”除应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外,还应受“委托代理协议”的约束如“委托代理协议”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贷款人”将委托“代理行”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拨付、监督“贷款”的使用和“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将“借款人”的出口结汇资金及时划付至专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第六章贷款的偿还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严格按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况外,“借款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条 对于任何提前偿还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应确保“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应专项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项目合同”项下的货款,应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二条 如“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两个月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展期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同意该“贷款”展期的证明文件)。经“贷款人”审查后,如“贷款人”批准“贷款”展期,“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定“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时应按“贷款人”要求填写汇款单据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 第七章担保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如下担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保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有关的设备、建设工程、出口货物货物运输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应将或安排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保人索赔。由于没有及时通知或及时索赔或未履行保险单项下义务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情况决定保险赔款是否可以继续用于“贷款”支持的“项目”或贸易;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贷款”本息不构成对“借款人”应偿付债务的免除。 第九章违约事件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提取“贷款”。 (四)“借款人”违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对“借款人”的有关规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六)“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了在本合同或有关担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 (七)“借款人”自筹资金未及时到位。 (八)“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九)“项目”产品质量被认定为不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标准。 (十)“借款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严重违约。 (十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十二)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或质物贬值、毁损或灭失。 (十三)“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十四)“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 (十五)“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 1.其“项目合同”的重大变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3.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贷款人”看来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能力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人”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货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贷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费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 (五)从“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银行境内外的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一)对所有逾期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二)对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章合同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贷款人”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按约定条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司法原因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响。届时双方当事人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有关条款。 第三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抵消、转让和权利放弃 当支付的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三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等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并不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承担。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应在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贷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选择在其他任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书格式及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还清后自动失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担保人和代理行各执1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合集 篇4合同编号:借字第号 借 款 合 同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身份证号:_ 借款人(债务人): 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保证人:河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 贷 条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用于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保证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 (按月、按季、一次性)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借款人应按下列帐户作为还款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五条 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借款人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出借人、借款人均须服从保证人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并在保证人的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还款结清、解除抵押等手续。办理结清时,借款人需携带各期的还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出借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对账单以及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等,否则保证人有权不予办理。 二、担 保 条 款 (一)保 证 第六条 保证人Ⅰ、保证人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 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保证人Ⅰ自愿提供其经债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有关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等正本委托保证人保管。 第八条 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在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Ⅰ进行任何方式的合法追偿。保证人Ⅰ和保证人就保证责任份额约定为:保证人Ⅰ承担全部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抵 押 第九条 抵押人自愿提供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抵押物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文件在借款全部结清之前由抵押权人或保证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质 押 第十一条 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三条 交付和登记 13.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3.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质权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逾期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标的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质物的处分 14.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7.4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1)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17.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质权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3)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4)质权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4.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质权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以担保质权人权利的实现。 14.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 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质权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17.5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14.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三、权 利 义 务 第十五条 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15.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的款项来源合法。 15.2. 在抵押登记等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保证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5.3.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15.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接到保证人书面风险提示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借款人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而且预示着以后各期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认为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发生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15.5.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履行担保义务。 15.6.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出借人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办理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5.7.出借人配合保证人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6.1. 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保证人两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借款人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保证人。如果借款人欲转让其投资经营的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均须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16.2.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风险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16.3. 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保证人的要求如实向保证人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16.4.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交付借款本息。 16.5. 合同各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公证、登记等手续,由借款人支付所需费用。在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之前,借款人须向保证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与履约保证金。 16.6. 借款人须服从保证人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及其签订的其他相关合同的约定,应向出借人、保证人支付相关罚息、催收管理费、差旅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6.7.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借款,其他各方均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七条 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17.1.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对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17.2. 未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等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17.3. 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或行为通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抵押权人和保证人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7.4. 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并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借款合同合集 篇5借款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借款方为扩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实际借款额以汇款水单为准 第三条 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两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将该款项两次汇到借款方指定帐户。 (1)20xx8年03月30日之前,划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划款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2、还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还清款项,应还款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最终还款日期为XX年9月20日。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有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 (二)出借方义务 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帐户。 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经营及各类商业信息保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 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基本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合集 篇6出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 作价人民币 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 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 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合集 篇7“打架”的最高法公报案例——以买卖合同 担保借贷合同的效力分析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了“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分析认为,该案通过“以房抵债”协议的特殊约定,规避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认可。但是,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关系,最高法机关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伟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一、案情简介与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报(20xx)民提字第344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购买14套目标商铺,并于同日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应销售不动产发 票。 20xx年1月26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万元。嘉和泰公司自愿将其开发的目标商铺抵押给朱俊芳,抵押的方式为“和朱俊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开具发 票”,“如到期偿还借款,则将抵押手 续(合同、发 票、收据)退回,到期不能偿还,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 该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朱俊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借款协议”约定将到期不还的借款作为给付的房款,实际上是为已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了解除条件,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应受保护,支持原告的诉请。抗诉机关与原再审法院认为,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内容,合同中“到期不能还款用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之间互不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最高法认为:当事人实际上是先后设立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法律关系,两份协议属并立又有联系,即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为之后的借款协议所借款项提供担保,同时,借款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附设了解除条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两份协议没有约定,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朱俊芳直接通过前述的约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必须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而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设定解除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两份合同均应有效。 2、无效:(20xx)民提字第135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二) 20xx年6月27日,杨伟鹏与嘉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53间商品房,并约定了过户、违约责任等问题。次日,双方于房屋登记部门对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杨伟鹏向嘉美公司支付340万元并收取61万利息。后杨伟鹏诉请确认该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辩称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民间借贷中的担保环节。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请。 最高法再审认为:结合双方签订该合同的具体情况、杨伟鹏未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原件、不能说明支付款项性质等事实,应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关系。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为非典型担保方式。既然属于担保,就应适用物权法有关禁止流押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实现担保债权时,对设定的担保财产,应当以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受偿。最终最高法驳回了杨伟鹏要求交付的诉讼请求。 二、争议的实质与摇摆的司法观点 首先,两份结论相反的判决的争议实质在于:《物权法》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即所谓的“禁止流押(质)”和生活经验里的“作死”。实践中,一般处于优势地位的抵(质)押权人,为了避免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性规定,会采取某些变通的做法。两份判决里通过另一份买卖合同担保借款合同,其与标准意义的“流押(质)”的区别在于:债权人并非约定 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时直接发生物权变动行为(取得所有权),而是约定债务不能偿还时发生其他的原因行为(如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他的原因行为不是取得物权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话解释,钱如果还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虽然这份新合同可以让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担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产开发融资中并不少见,学者如杨立新教授称之为“后让与担保”。判决一关注债务未能履行时,债权人并不能直接获得物的所有权,只是依据合同取得债权,物权效力的`发生与否依赖于合同履行情况,故不属于流押(质)条款,并独辟蹊径地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释;判决二强调“禁止流押(质)”是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对非典型担保亦应适用,该做法变相实现了流押,自应认定为无效。 作为统一裁判尺度标杆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实务工作者“小鬼遭殃”。虽然判决一为最高法公报案例,但判决二亦为《人民司法》、《民事审判与指导》等权威刊物刊载,且做出时间晚于判决一(20xx年做出),合议庭成员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长张勇健法官与民一庭审判长韩玫法官,亦具有相当权威性。两份具参考价值的判决相互矛盾,应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规则? 三、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应无效 1、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 两份判决的交易模式在实践中没有统一的称呼,但两份判决都承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是借款协议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实际是用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之后签订的《借款协议》提供担保”,见判决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为债权提供担保,无疑不属于“成文法有明确规定、法律适用清晰、担保效力易于确定、担保权利义务稳定”的典型担保方式。厘清这种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和担保作用如何实现,是必须的。 其次,回顾最高法判决一,其之所以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流押(质)协议”,潜藏的法理实际上是将担保的标的物视为合同债权——因为担保物是债权,债务到期并不直接变动物权,而是获得对债务人的合同债权,这种非典型担保并非以物权为担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虑流押禁止。 然而,从实质上看,对借贷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不是该合同的债权。杨立新教授将这种所谓的“后让与担保”发生担保作用的链条概括为“行使买卖合同债权——交付买卖标的物即房屋——房屋价值抵偿债务——消灭借贷债务”(判决一中“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反映了这一点),可见实质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不是债权,而是债权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屋。 借款合同合集 篇8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 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合集 篇9观点:律师费在民间借贷中的性质倾向于违约责任下的费用,属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的“其他费用”,受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的限制。 关联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律师费在民间借贷中的性质可能有如下三种: 1、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 2、借款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3、违约责任 1、关于律师费是否是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的问题。 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是指债务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作出给付行为时所产生的费用,如运输费、包装费、邮寄费、装卸费、登记费和关税等。借款合同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所支付的手续费等也为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而律师费并非借款人还款行为所产生的费用,而是出借人主张债权时所产生的费用,其以借款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义务为前提,只有在借款人违约时,出借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 权利,律师费才有可能发生。故律师费并非债的履行所产生的费用。 2、关于借款合同中对律师费的约定是否是借款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的问题。 合同义务是相对于合同权利而言的',表现为义务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负的合同义务为按期足额还本付息。而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如原告起诉追讨,则被告自愿承担律师费”,该约定属于借款合同中附条件的约定条款,该条款以“原告起诉追讨”为成就条件,而“原告起诉追讨”的前提是被告未按时还款,即被告构成违约,如借款人按约还款,则并不会发生律师费用的问题。故律师费并非借款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3、关于是否是违约责任的问题。 “如原告起诉追讨,则被告自愿承担律师费”的约定并非是对借款人还本付息方式的约定,而是对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出借人因主张权利所产生费用承担的约定,目的是为弥补出借人因主张权利而可能产生的损失。其虽未以违约金、滞纳金、罚息等常见的违约责任名称出现,但其与上述违约责任的目的及效果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借款合同合集 篇10年度编号:___________ 项目级别: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 年度编号:___________ 项目级别: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合集 篇11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年_月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自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 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 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 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 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 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 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 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 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 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 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 36) 年 月 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 借款合同合集 篇12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 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简单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1、出借人、借款人;2、借款金额;3、借款时间。在某些不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场合,借条同样可以构成借款关系,简单的借条一般由借款人书写为“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并由借款人签名和注明时间,这样一张简单的借条也就具备了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应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有时候,借款人自身也可能提供房产、车辆、股权、产品等作为借款的担保,此时需要注意,对于房产、股权需要办理登记担保才生效,对于车辆、产品等动产,出借人也要实际占有,否则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 在为借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条款中,如果双方约定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时,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认为该条款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出借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五、管辖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就有可能出现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打官司的情况,费时费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后,一定要约定一个对于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辖法院。 借款合同合集 篇13合同范本1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额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借款合同合集 篇14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合集 篇15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 借款与还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另行商定。计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按月结息,结息日为借款日当天。 第三条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当按期根据借款人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要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保证方式与范围 1。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传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担保人承诺 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责任,担保人可以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本息或其他资产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为主从合一合同,担保合同不另行签订。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 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合集 篇16农信高抵借字[ ]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 借款合同合集 篇17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 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 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借款合同合集 篇18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土地抵押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__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并办理合同项下债权公证。抵押登记和债权公证办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4、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如乙方需续借,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续签协议;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还。 5、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7、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将借款本金并按月将利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一、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二、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抵押权实现的费用 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拍卖或诉讼有关的费用; 二、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抵押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抵押权撤销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提前归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抵押解除手续。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证处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19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小写:¥ 。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注: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贷款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合同合集 篇20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 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 借款期限:现汇____ 年____ 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 年____ 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 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 %(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 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 %,按____ 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 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推荐合同范文·借款合同怎么写·标准借款合同范本·民间借款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有关单位)备案。 甲 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21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22甲方(借款方):______ 乙方(用款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合同,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25%),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 在 证券公司 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证券股东代码: 深圳证券股东代码: ______。 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 ______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 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 合同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合同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 签署合同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 ______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则视为乙方终止合同,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 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______ 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______ 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合同,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 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 ______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 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 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合同期限: 壹年。既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合同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合同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签定地为 市。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 借款合同合集 篇23抵押权人(甲 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乙 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真实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各守信用,经甲、乙双方一致签订此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2、为确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月乙方愿以其私人房产作为抵押。 3、 乙方用作抵押房屋座落为产证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4、 本合同各项下的.抵押经双方协商后,房地产估价为人民币:押物已被设定抵押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抵押权人为 5、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抵押值款合同债权即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借款期限为 个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办妥手续后,其房地产权证由甲方收执。 7、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执行,按年支付一次。 8、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9、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10、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可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房产。 1 1、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影响。 1 2、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1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补充条款: 抵押权人(甲方):抵押人(乙方):____日 期: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24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详情 第二条 抵押详情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 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 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 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25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计算,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出借款项打入乙方如下账户: 乙方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偿还的借款金额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计付罚息,直至全部借款归还为止。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及时返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的合同书3 贷款方: 借款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即每万元月利息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26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文。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范本《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文》。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借款合同合集 篇27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壹辆,排量:,颜色,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28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合集 篇29公司间借款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法人相互之间或者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非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利润的合同。上述金融机构指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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