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 |
范文 |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精选3篇)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 篇1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工程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实际金额以审计结算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信息港5栋1122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区支行 账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0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1 本合同协议书; 1.2 成交通知书; 1.3 竞标函及其附录; 1.4 合同专用条款; 1.5 合同通用条款; 1.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7 图纸 ; 1.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9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汉语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及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评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工程全套图纸一份 3.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涉及工程造价需要经发包人签认外,行使《通用条款》有关发包人的权力。 4.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按《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5、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6、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6.1.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6.1.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双方协商 6.1.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双方协商 6.1.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 6.1.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7日前 6.1.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① 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②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6.1.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年 月 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前一周提交单项施工的施工方案 7.1.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日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 7.1.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7.1.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7.1.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1.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保护,同时费用自理 7.1.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 7.1.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完工后负责无偿清理所有建筑垃圾,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1.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开工前5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天时间内批复 8.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9、工期延误 9.1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延误工期时间从投标时承包人承诺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10.2 检查达不到合格时无条件返工,修复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 10.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3.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 。 14、工程量的确认 14.1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的付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4.1.1 承包人按进度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是:承包人每月 日前按进度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 14.1.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发包人收到7日内核准,逾期视为已核准。 14.2 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执行广西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净值为准。 14.3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 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5.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15.2 发包人根据以下方面承包人应得到的金额计算应支付工程价款: 15.2.1 经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 15.2.2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15.2.3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15.3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6.1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16.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3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16.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17、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18、工程量变更 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 18.1 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三天内。 18.2 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五天内。 18.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提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19.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约定 。 20、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来的报告及资料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和送交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的工程价款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完。 21、质量保修 21.1 本工程的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1.2 发包人代表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后送交给发包人,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于某日前尽其责任施工、竣工、保修并符合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应由发包人代表在最迟的保修期期满,及承包人按指令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发包人代表要求的21天内,发出工程质量保修书。 21.3 在保修期满并对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发包人出具证明,把结算价3%的保修金(无息)分次付给承包人。 21.4 在质量保修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在设计中有错误; (3)承包人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承包人规定的义务。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十、争议、违约和索赔 22、违约 22.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2.1.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3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4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2.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2.2.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3.2款执行。 22.2.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5.2款执行。 22.2.3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的28.1 ,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发包方认可的产品,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1%处罚。 23、争议 23.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⑴ 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⑵ 调解不成时,直接向 工程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4、工程分包 24.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25、不可抗力 25.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⑴ (6)级以上的地震; ⑵ (10)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风; ⑶ (暴雨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雨; ⑷ (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高温天气; ⑸ (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严寒天气; ⑹ (2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⑺ 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 26、保险 26.1 发包人投保内容: 26.2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7、担保 27.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27.1.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28、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副本 份(正本 份),发、承包人各执 份,副本 份。 29、补充条款 29.1 所有承包人分包的单项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 29.2 本工程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商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 篇2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东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共同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名 称: 地 点:南方商业城西区B10-02号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1、本合同为砌筑分项工程,包括主体砌筑、地下室砌筑、零星构件、飘板、窗台(及压顶)、电梯井内壁及墙体、柱补植拉结筋等项目。 2、甲方以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本工程的砌筑工程工作内容是指设计图纸(含变更)全部需安装的内外墙砌砖内容,现场工人120米搬运和垂直运输、材料叠堆整齐、砌筑、门、窗边、线条等所有收口及完成后验收前的所有本项工程的杂物清理(包括窗台压顶、落地灰的过筛回收利用,垃圾运至指定点,门窗及管道由于砌筑所造成的污染清理等)、以及砌筑分项工程需要发生的其它一切工序均属承包工作内容。 2、墙体拉结筋的预埋、墙体定位、放线,通知甲方施工员复检。 3、乙方自带满足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小型设备,含砂浆机、斗车、切割机、胶管、铁丝、铁钉、冲击钻,铝合金条、照明灯及电线、开关等。 四、双方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的施工图,图纸变更通知单; (2)派专人负责指导,监督技术、质量工作; (3)乙方进场后,由甲方提供宿舍,饭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自行解决伙食问题。 (4)提供垂直运输机械、材料由塔吊运输;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进场后服从甲方的宿舍安排,服从后勤管理,遵守《工地守则》。严禁闲杂人员入住甲方宿舍。 (2)砌筑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进行作业。 (3)乙方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返工至合格,返工造成的人工、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行墙体定位、放线,通知甲方复检。 (5)乙方负责墙体拉结筋的植筋,门窗木砖预埋工作。材料由甲方提供。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质施工。违反条例者,按章处罚。乙方不得辱骂及殴打甲方人员,一经出现,甲方将处乙方伍仟元以上每次的罚款,严重的驱逐出工地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7)乙方如在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提出警告,乙方未能及时纠正,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严重者勒令退场,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8)乙方自备安全帽及工服。 (9)乙方承包合同人必须在施工现场,离开工地连续4小时以上,经向甲方主办施工员请假,否则按100元/次处罚。 五、质量要求 1、乙方进场前必须做样板,样板也就是以后甲方验收的现场版本,也是乙方大面作业质量的标准。样板经甲方验收同意后,乙方可大面作业,并采用逐层验收的方式来控制质量,既有层未经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层作业。 2、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按甲方要求的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实行自检制度,并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 3、按图纸要求及施工规范对砌筑、抹灰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观感优良,主控项目合格,实测值合格率达90%以上。 4、乙方必须严格按砂浆配合比施工,每发现一次不按配合比施工,处罚伍佰元。 5、乙方砌筑工程超出以下范围,必须返工。 ① 水平灰缝饱满度<90% ② 竖直灰缝饱满度<80% ③ 轴线位置位移>10mm ④ 垂直度每层偏差≥7mm ⑤ 水平灰缝厚度,竖向宽度<7mm,>14mm ⑥ 楼面标高±15mm以外 ⑦ 表面平整度>8mm ⑧ 门窗洞口高、宽<5mm,>8mm ⑨ 窗口偏移>20mm ⑩ 水平灰缝平整度>10mm 7、安全要求 ① 乙方必须做好自己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设备必须专人管理由持证人员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予以处罚。 ② 现场和生活区的整洁,卫生责任区各自负责,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生活区及现场卫生,清洁工作。 ③ 乙方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完工后楼地面必须恢复原状,否则甲方由权派人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④ 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只要动手打人,甲方处打架双方各3000—5000元罚款。先动手罚款5000元,后动手罚款3000元,分不清先后,各罚款5000元,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11 月27 日 预计完工日期为 20xx年1月 25 日。 或每层在3天之内完成。 ① 现场只要具备砌体分项工程施工的条件,乙方必须予以密切配合甲方进行,必须做好随叫随到,严格执行甲方编制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不得延误。 ② 乙方必须保持砌体及批荡分项工程进度不得对其他分项工程造成阻碍,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增加工人,加快进度,否则由乙方补偿其他分包人的工期损失。 ③ 甲方以施工任务单的形式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文明施工、进度未达到要求,按规定处罚。 ④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基本保证砖工18人,其他12人。 ⑤ 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内容时,可增派其他班组作业,单价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没有达到甲方要求,则作为乙方无条件退场合同押金不退还。乙方如能按时完成任务,满足甲方工期要求,付进度款连同押金一起退还给乙方。 9、承包单价及付款办法: (1)承包单价 所有层次: ① 水泥砂浆砌180厚蒸压灰砂(红砖)砖以块为结算单位每块(小写): 0.285 元,(大写):贰角捌分伍元。(18墙按96块/m²、12≤墙按64块/m²计)工程量实做实结 (2)工程款支付办法: ① 乙方自带工人生活费完成八层工程量。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扣除借支含生活费)支付,以后以此类推。 ② 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退场时甲方支付工程款90%,其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符合要求一个月后按工程量付清乙方工程款。 ④ 乙方未经批准或未办理退场手续自行退场,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⑤ 结算时扣除施工洞、门窗等。 十、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技术素质差、施工质量低劣,甲方有权按情节的轻重进行罚款或终止合同,并勒令退场。 2、乙方进场应保证开工人数,以满足进度质量要求。如人数不保证或跟不上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增加工班或工人,乙方不得有异议。增加工人的工资由乙方出,按每人每工日400元计扣。 3、有工开而不开工者,甲方收取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设施使用费。 4、乙方须在每天下班及下雨天盖好机械,断开电源开关,保护好电动机,工程完工后完好无损的将设备归还甲方。 5、签约人或委托管理人必须住在工地,以便管理:若委托管理人不能有效地管理工地,签约人必须住在工地,否则当无效协议。 6、本合同签订时生效,结清工程款失效。 甲 方:X项目部 乙 方:(指 模)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身份证号: 日 期: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 篇3合同书范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宅楼主体工程建筑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一、甲方工作责任: 1、赶在乙方施工以前做好“三通一平”及运料到工地,及关系协调。 2、负责调直钢筋及大钢筋变勾(由钢材店负责)。 3、负责铁钉、铁丝及搭工棚用的水泥瓦、水管。 二、乙方工作责任: 1、按甲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天面平滑、墙面平整、顺直、水平、砌砖密实、楼梯步级均等)服从甲方指导、检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好。 2、工程技术质量如有不合格,需要返工,所返工料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4、工程承包内容主体工程从____以至天面斜盖顶为主体工程。 5、包工价格按每层楼投影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____元/㎡)计算。封闭栏杆同样按平方计价。基础地梁每米长按60元计算,铺地台每平方米____元,不包回填土。化粪池____元,楼上水池____元,以上工程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如模板、顶木、机械、铁铲、浆桶等)。 6、乙方按图施工完成后,甲方指挥失误,或不如意,须变更的甲方另付工钱。 7、乙方不得任意浪费甲方材料,不准有盗窃甲方材料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处理。 8、主体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清理房内所有杂物。 三、乙方进场三天后,甲方按乙方工作量,支付部分生活费给乙方,每施工完成一层楼面,按每层楼工程款的____%支付工钱给乙方,余款待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以上条款,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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