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
范文 |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精选33篇)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卖方(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已购买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为商品房), 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号,且办理了房源网签合同,网签合同编号为:号。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此房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x元。 2、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人民币)x元。 3、双方退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五、办理解除合同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贰份留存政府相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楼房(单元__号楼房(建筑面积__米)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430000.00元。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贰万元整,即小写20000.00元。 四、乙方于年月日第二次付款大写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0元。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14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叁仟元购房款,小写3000.00元,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叁仟元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八、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 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__日视为毁约; 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经双方确认,前,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 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一、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款项。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款项。 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订金。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丙方(见证人): 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3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位于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4出卖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______年,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_______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代理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5为了体现对履行合同的担保,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条款。那么如何处理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关系,当没有约定违约金时,能够主张赔偿? 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首先是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还可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补偿性和惩罚性可并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一般原则是有约定的从约定,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没有约定或损失额难于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逾期办证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性质,决定了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绝对的,是依法可作调整的,《合同法》对此已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对违约金如何调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违约金的调整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依职权主动调整。 第二,违约金的调整是对数额的调整,而不是对违约金标准的调整。 第三,对于增加违约金问题,只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就应予以增加,无需审查是否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对于是否低于造成的损失,应由守约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对于减少违约金问题,应以违约金是否过高作为是否减少违约金的标准。而违约金是否过高又是以违约金是否超出损失的30%为标准的,如超出30%,则应认定为过高,应酌情调整到30%以内;如超出损失但未超出损失的30%,则不认定为过高,无需调整。一般涉及减少违约金的案件,都是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现就此类案件如何确定损失和如何减少违约金进行具体阐述。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必然使买受人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对房屋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买受人的利益受损。由于买受人可以各种方式补救,一般很难举证证实具体的损失额,所以可参照《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时确定违约金或损失的原则来确定损失。对于逾期交楼,《司法解释》确定了政府部门公布的租金指导价和评估机构评定的市场价并存的标准,但实际上根据上述两种标准得出的结果大相迳庭,这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当事人争议较大,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明显。笔者认为,租金的指导价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的具体情况,而且明显低于未约定违约金情况下适用的法定标准(即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明显不公平合理,有悖市场经济规律,不宜使用,否则会造成有约定不如无约定的现象,产生不好的社会导向。租金市场价较公平合理,但操作困难,影响审判效率。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确定损失,既符合《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又比较公平合理,是可行的。所以如确需减少违约金,应减少至不低于按该标准计算的数额为宜?一般可减少至按该标准计算。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6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 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诈骗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_________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犯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条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买受方、中介方三方签署。保证三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阳光操作。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代办事宜可以选择。可选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选。买卖双方应从其从其各自利益角度出发,将需委托的事项选择清楚。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material)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该条是法律责任所在。当事人必须知晓违背上述条款,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 2、尤其是提供资料(material)应真实。 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 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 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material)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1、2款为乙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第3款备齐资料(material)的时间乙方必须明确承诺。需代缴的费用也须根据需要选择清楚,并将总额填写正确。丙方在接受费用时务必开具收据或收条,据此可与最后结算的凭据相对应。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material)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条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完成受托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转委托。 2是中介公司须委派具有合法的经纪人身份的本公司员工负责该委托事项。 3是受托人应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标的状况及办理状况如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隐瞒已知的房屋瑕疵。 4是受托人对在中介过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个人情况与资料(material)负有保密义务。 5是在处理受托事务中所经手的委托人的财产,应及时移交相关委托人。6是受托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该条是付款方式的约定。其(一)是双方自行结清,与受托人无关。其(二)是由受托人转交。对该方式的四步骤可逐项按步骤选择,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转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续办完后转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须填写明确。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尤其要注意,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有定金罚则可适用。定金比例不可过高。其三是三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约定,但须明确,并可操作。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 天内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这是委托人交付义务的规定。所有时间必须明确填写。建议乙、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时,及时办理交接验收。受托人在交接单上见证时,一定要全面审看。如有出入,则及时更正。否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 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该条为受托人收费的约定。甲、乙方按规定或交易习惯支付佣金。按交易习惯,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规定收取双方的。 (一)为两种方式选一确定。如没有即划去。 (二)为选1或1、2同选,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费须列明。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 (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是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条违约责任规定明确。三方都须共同遵守。违约金支付以约定为准。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一,但须约定清楚。但须提示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已选择适用了定金罚则,那么买卖双方就不可同时再适用违约金。但与中介公司之间如无定金约定,可适用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调解的解决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选择,但只能选其中之一。如选1项,须明确指定某仲裁委员会,如选择南京市仲裁委员会。须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则当事人放弃了向法院起诉的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因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须三方当事人签章。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该条约定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签章,则不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二o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8甲方(卖房人): 乙方(购房人): 丙方(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20xx年5月1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明知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_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_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_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_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贰千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9甲方(卖方):赵将 身份证号: 谢春花 身份证号:X 乙方(买方):赵军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邵东县两市镇桃园路06栋116号;该房屋的产权证号码为 房权证两市镇字第709002154,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邵国用(20__)第1652号。共 一层,房屋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陆万元整,小写(¥:260000.00元),房款一次付清。 三、办理该房屋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该房屋没有因甲方引起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以及有关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否则,由此带来 1 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保证钱款按合同约定付清。 五、甲方将房地产移交给乙方之前,应付清属于自己承担的各种费用。 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均以邵东县房地产测绘为准。 七、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邵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签订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 甲方签名: 电话号码: 乙方签名: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2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0卖 方: 甲 方 买 方: 乙 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产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 号 室 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 途 2、该房屋的产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甲方将户口于 年 月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营业税由 方承担,印花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1答辩人:李x 代理人:广东金联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20xx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第一、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第二、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第三、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xx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xx年。 第四、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第五、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二0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2甲方; 已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村兴林路七巷1——9号(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4)第01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13号)。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20__年12月30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陆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执笔人:在场人: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3房屋买卖合同(大厂房)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立协双方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厂房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支弄______号______号厂房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实际______年限按产权证为准。 二、厂房价格: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总成交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即____________元 余款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其余房款应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之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于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于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通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通电 4、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六、其他费用 1、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物业服务费为______元/平方米·______月,由乙方承担 3、电费按______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七、其他规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3、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4、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必备的简易棚手续。 5、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6、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7、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10、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_______年内有效。 八、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和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4甲方(卖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乙方(买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 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 房 屋 所 有权 证______号 ______________ , 产 权 性 质 ______________ , 建 筑 面 积 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 二、 甲、 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 , 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 _____________ 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 __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 、 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 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 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 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 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 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 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 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 ________ 方 凭 此 收 据 及 相 关 证 件 领 取 房 产 证 。 如 由 丙 方 领 证 , 丙 方 应 当 在 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乙方应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 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 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 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________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 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 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 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 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5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 市 区 街(路)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权利来源: 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 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6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号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7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市区,房屋结构为,房屋用途为,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 5、该房屋租赁情况(如出租房,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元,大写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每平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2、分期付款:。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付款超过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交付超过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履行。若甲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列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既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方式务必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8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号楼室。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 米,草厦个。以现状实况为准,乙方已自行考察,对房屋现状己予以认可。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按套计价,该套房屋(包括草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当日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元)作为预付款,余款中的元(¥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付清上述预付款时,甲乙双方交接房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乙方有权按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后日内办理该房权属转移手续。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甲方积极给予协助。期间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通知甲方要求协助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时,甲方如不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购房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人民币。 第九条: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19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5部分 所有权证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 路________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销售广告 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 土地权利 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8条 权利担保 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 规划许可 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_。 第10条 销售许可 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 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商品房标准 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13条 质量原则 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 防震减灾 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 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 表面裂缝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 质量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质量证明 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 质量评价 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23条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浴________厕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条 书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条 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条 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条 阳台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条 过道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条 套内楼梯: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条 重要门窗: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条 房屋层高: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毫米。 第35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36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________平方米、书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客厅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________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 露台面积 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 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 面积自测 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 测量争议 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 通知到场 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51条 用水供应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______;价格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 排水设施 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________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 电梯使用 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安全 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58条 电力供应 负荷____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数量________,供电平面图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 通讯设施 线路数量_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其他线路 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1条 供暖设备 供暖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 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_____________ 第62条 设备安全 安全使用时间20xx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 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 湿度___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___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价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66条 燃气品质 燃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量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 ;燃气安全装置为________ 。 第67条 使用时间 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72条 日照时间 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 自然通风 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 室内保温 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 房屋隔热 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 噪声隔音 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 周边建筑 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 采光保障 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 环境绿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20xx年。 第82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 环保噪声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86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____________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 自用车位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________元,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 用地面积 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条 建筑总量 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条 设施使用 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 参考标准 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学校___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___个,中学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院(________级________等)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车场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邮局________个, 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条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宽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质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 建设标准 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________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99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 工期证明 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 银行贷款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 买受人原因 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 入住费用 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 强行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 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 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 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 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 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 保修期间] 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排除 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部分 权属证明 第118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119条 所有权证的办理 (1)出卖人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书,在买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买受人支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受人自己办理所有权证的,则自入住后60天内,最迟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卖人将全部相关手续交付北京市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凭此备案可以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如果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认为出卖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买受人可能无法就此取得证据,但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只有通过取得权属机构出具的证明出卖人手续完备的证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应当根据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买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0条 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第121条 土地使用权 考虑到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保证上面载有买受人的姓名与权利,此项证明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22条 物管公司 (1)考虑到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 (2)如果出卖人希望买受人选择物业公司,则应当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正确选择,在买受人众多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个约定的时间内,根据多数人的选择进行决定。 第123条 服务期限 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4条 物管费用 物业公司的收费范围与标准不得超过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其中保洁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费:________元/每吨;电费:________元/每度;燃气费: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5条 管理责任 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出卖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6条 社区安静 出卖人应当承诺室外持续噪声不高于60分贝,每小时持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仅能有1天可产生噪声,以保证买受人生活舒适不受影响。 第127条 服务时间 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28条 新公司选择 当买受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此等选择过程不应当受到出卖人及其所选择的初期物业公司的阻挠。 第129条 交接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初期物业公司将如下物品交付给新物业公司: (1)图纸:供水、排水、电信、暖通、建筑平面图、结构图、强电图、弱电图、电梯、消防、公供区域的照明装修卫生间、各门窗系统; (2)大修基金:属于买受人所有的用于维护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险单据:原始物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项财产、人身保险单据。 (4)预收费用:初期物业公司已经收取的但没有使用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5)对外合同:保安合同、户外绿地维护合同、保洁公司的合同、系统设备的维护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单据:与初期物业公司购买的设备相关的全部保修单据,以使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能够有效地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 第130条 交接验收 (1)中央空调:空调机组、水泵、配电柜、消防控制柜、烟感控制系统、喷洒系统、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避雷系统、电梯; (2)故障记录:初期物业公司应当对设备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项故障进行提示,没有提示的,则在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后,三个月内发现的故障,均视为初期物业公司有维护义务,不能及时维护的,则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第131条 交接责任 新物业公司及买受人组织有权对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的物品进行追偿,因为出卖人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不仅需要交付外,还应当承担没有及时交付给设备维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将设备复原所支付的费用。 第132条 证明责任 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33条 姓名知情 为方便买受人组织小区委员会或其他业主维权组织,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但考虑到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利,他们书面拒绝的除外。 第134条 知情权利 出卖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和资料,如有相反证据足以说明与事实不符,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5条 组织权利 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为组织业主委员会提供有利证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时在相关管理机构处获得批评或登记。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6条 通知权利 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质量或者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在业主管理委员会筹建或运行中的言行,不应向买受人提出任何侵权责任要求。 第137条 财物交付 出卖人应当将相关财产,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3日内开始办理交接手续,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并且在30日将全部财产交付完毕,对于其中有损坏的财产应当修复或者以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8条 身份权利 买受人作为商品房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利及其他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买受人有权就组织业主维权机构在所居住区内或者新闻媒介发布维权信息,出卖人及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应阻碍买受人行使上述权利。 第139条 知情内容 买受人有权获知与房屋相关的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等信息,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与本商品房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并有权获得与房屋相关的诉讼信息。 第140条 施工进度 出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条 工程监督 鉴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质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当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时,或者承建人没有按照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施工时,或者监理人不能履行质量监督义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买受人暂时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42条 参与争议 如出卖人可能与房屋相关的权利与其他第三方进入诉讼或者仲裁,例如设计施工监理担保抵押等争议,应当及时就法律文件、开庭等事项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对于此事情对未来权利的影响做出正确的判断,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 第143条 房屋验收 买受人有权就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进行单项或者综合验收。 第144条 验收方式 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买受人进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安排人员协助鉴定,如出卖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拒绝买受人进行鉴定,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145条 验收文件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6条 欺诈责任 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第147条 撤销权 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及房屋质量瑕疵显示的长期性,及买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过程中,可能将遭受来自各方的胁迫,因此双方均认为构成买受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签字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3年后出现,买受人有权在取得相关机构提供的评估、评价或监测报告后1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合同条款依法行使撤销请求权,买受人承诺不以时效作为责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条 消费者组织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者管理进行监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此项权利。 第149条 权利行使 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出卖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150条 抵押登记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即将支付大部分款项,而房屋在短期内尚不能交付,此等情况可能使买受人在未来面临巨大风险;为此出卖人承诺将与买受人所购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及在建工程抵押给买受人,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到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应当在30天内将此程序办理完毕,以使买受人在出卖人面临破产风险时能够优先得到受偿,从而减小买受人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不能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1条 定金情况 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卖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如无法同时取得定金与违约金,则买受人有权从中选择。 第152条 土地抵押 出卖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权。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3条 抵押知情 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出卖人违约。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4条 禁止抵押 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时保证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经过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5条 权利担保 出卖人保证在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如发生此等情况,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6条 无效担保 出卖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则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由出卖人赔偿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之各项损失。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157条 基础变更 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8条 买受人变更 如果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或者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条 设计变更 考虑到本合同签订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间出卖人可能会对房屋的户型(包括门窗的位置与大小尺寸)、面积、质量、社区设施等进行变动性修改,为此出卖人承诺此等修改在设计完毕后首先应当征得买受人的书面同意及签字,未经过此等认可程序,即使变更设计经过行政管理机构的许可,仍然视为违约;此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0条 义务转让 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出卖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未经买受人许可而转让的,买受人有权继续向出卖人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61条 权利义务转让/________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转让时出卖人应当签字认可,并与新的买受人签订合同,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条款,则另行协商;买受人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的,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162条 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1)出卖人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买受人对商品房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时; (2)出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时。 第163条 解除条件 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者环境质量、或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当事由。 第164条 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迟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165条 基本原则 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判决或者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部分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者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 第166条 退房通知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出卖人提出;有壹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买受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67条 退房程序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出卖人应当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因请求损害赔偿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68条 退还房款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 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卖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9条 个人房款 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0条 银行借款 自买受人发出要求退还房款的通知后,出卖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义务,并且向买受人出示已经向银行还清全部贷款及利息的协议或合同。 第171条 借款合同 出卖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义务,如不能解除,则由出卖人承担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同时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2条 双倍定金 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并不影响买受人基于出卖人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而取得相应的违约金。 第173条 支付违约金 出卖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其他各种违约金。 第174条 其他费用 出卖人支付上述钱款后,买受人有权依法或依约要求支付其他费用。出卖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赔偿损失,此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直接损失。 第175条 退房责任 如果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无法退还房款,应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项目的最终还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延迟一日,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6条 禁止行为 在出卖人没有向买受人还清上述款项前,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已购房屋出售、转让、抵押给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为的,则视为无效;买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直至出卖人清偿完毕对买受人负有的全部债务。 第177条 责任担保 无论是否经过诉讼或仲裁,如出卖人无法归还房款,或赔偿买受人的其他损失时,则应将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财产为作担保提供给买受人。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178条 责任前提 本合同所述内容为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确认,考虑到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可能承担的巨大风险,如出卖人不能满足合同中某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出卖人除承担某条款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本部分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责任,以使买受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第179条 责任种类 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下列一种或几种责任,向出卖人主张权利: (1)全部房款: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 (2)全部损失:出卖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列明的内容,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 (3)日违约金: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双倍定金: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双倍定金的价款。 (5)权利选择:当出卖人发生违约时,在确定责任时如果发生违约金与返还定金同时适用时,出卖人应当一并给付, 第180条 双倍返还 考虑到买受人为购买房屋所承担的巨大风险,如果出卖人不能如实履行义务,将给买受人造成无法弥补之损失,为此出卖人承诺,当出现如下情况时将除退还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卖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千分之一损失: (1)土地权利瑕疵:指出卖人未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相关价款; (2)房屋权利瑕疵:指出卖人不能根据国内现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合法证明,或者虽然取得的合法所有权,但是将这种权利抵押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当事人; (3)房屋质量瑕疵:指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不能获得有关机构做出的质量优良的等级评价; (4)影响采光瑕疵:是指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在采光方面不能保证全部南向窗户(接受阳光一方)每日6小时的满窗日照; (5)社区社施瑕疵:是指出卖人提供的社区社施不能符合普通消费者根据其提供的广告所产生的预期设想; 第181条 选择权利 买受人有权就上述违约责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张权利,一部分权利的实现并不表明买受人放弃其他权利,除非买受人书面同意不适用选择条款。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182条 现实损失 买受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现实损失:支付的房款、买受人贷款利息、买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购买商品房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保险费用、查阅资料的费用、公证费用、误工费用。 第183条 预期损失 买受人的损失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可以预见的费用:租赁其他居住地产生的租赁费用、因外界影响无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费用、商品房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因此可能的其他获利机会、因房价上涨产生的价格损失,重新购买商品房时用于洽谈合同的支出。 第184条 伤害损失 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如因为出卖人提供的设备导致买受人或者其亲友伤残的应支付至少10万元至50万元赔偿金给受害人,导致死亡的应支付300万元赔偿金给继承人。 第185条 救济费用 买受人因为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商品房交付时间、商品房环境向出卖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申请,出卖人应当承担买受人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测量费用、评估费用。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186条 救济方式 当本合同产生争议时,买受人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如果选择仲裁,则仲裁管辖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如果选择诉讼,则诉讼管辖地为房地产所在地法院。 第187条 诉讼仲裁 由于买受人在购买房屋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诉讼成本相对较大,因此买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诉讼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违约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损失提出,如果法院判决出卖人应当退还上述诉讼请求的任何部分,则出卖人在收到此判决书后不但应当退还定金,而且还应当退还全部房款。 第188条 通知方式 买受人的关于主体资格、房屋设计、重大质量事件、室内任何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变化均为合同的变更;等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为发生之日3日内以挂号邮件送达或者亲自送达;出卖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任何变动情况,没有买受人的书面签字认同,此变动不对买受人产生任何效力;如由此变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则出卖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买受人不同意上述变化,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应当于3日内退还全部已经支付的房款;买受人也可暂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卖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卖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则每天向买受人支付相当总房价千分之一违约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条 证明原则 鉴于出卖人在购买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而且由于出卖人保存于房屋建筑所需要的全部设计施工等文件,而买受人无法取得此类文件,故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由出卖人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没有违约,不能证明的则视为买受人有过错或者有违约行为。 第190条 证明责任 买受人在向出卖人主张权利时,出卖人有证明买受人已经放弃权利要求的义务,如果出卖人无法证明买受人曾经书面放弃过权利,则认为买受人主张过此等权利;买受人有权先就证明责任向出卖人提起诉讼,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提供证据、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1条 民间仲裁 考虑到正式诉讼及仲裁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费用,而某些问题可能无须复杂的法律知识仅凭常识即可做出判断,出卖人与买受人在产生争议时可以先就某些问题自愿选择民间人士进行仲裁,选择的方式为双方共同于某时某地随机邀请三位人士,在双方陈述各自观点后由此三人迅速做出书面裁决;双方应当尊重此裁决的效力,并且自愿予以履行;考虑到此裁决可能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但可作为有效证据在未来的诉讼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条 适用法律 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资格的机构颁布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买受人有权进行选择,如果出卖人需要适用或者必须适用的,应当将法律文本提供给买受人,并将复印件交付买受人。本合同在适用标准时,使用最优、最高或者最严等含义,均是指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如双方发生争议,则由买受人确定适用标准。 第193条 法律冲突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之间有冲突之处,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条款;如果新法律规章中规定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失效,而买受人认为应当选择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时,则应当适用于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除非买受人认为这种适用对自己不利。 第194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条款之间有不同含义,则由买受人决定适用何种条款;如本合同条款中存有缺、错字,则由买受人进行更正解释。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为中央政府颁布使用的现行简化汉字;其他语言的文本仅作为参考,如需变更语言,需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 第195条 合同数量 考虑到本合同在未来数十年内将作为买受人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明,因此合同数量将不同于一般情况,共计1式9份,双方各执3份,买受人贷款银行1份(如有多家贷款银行则每个银行1份),保险公司1份,权属登记机构1份; 第196条 合同生效 买受人与出卖人或出卖人的代理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考虑到合同将首先由买受人签字,而后由出卖人最后盖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卖人保存,因此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签字的复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签字或盖章后,出卖人应当承诺负有将合同原件交付给买受人的义务;如果出卖人最终提供的合同原件与签字复印件不一致,则全部合同无效(除非得到买受人的重新认可)。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97条 双方资料 出卖人资料包括:出卖人营业执照、出卖人资质证、出卖人代理人身份证;买受人资料包括: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98条 许可文件复印件 市政府立项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开工证。入住时交付: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第199条 技术文件复印件 商品房平面图、电气平面图、供水平面图、供暖平面图、其他线路平面图、装修平面图、细部施工图。 第200条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确定买受人是否收到,则以买受人提供的收据为依据;对于买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10天内,出卖人没有向买受人发出没有收到文件的声明,则视为出卖人已经收到。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201条 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202条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北京市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北京城市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95-4-1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203条 质量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部《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 1-20xx)、建设部《房产图图式》(GB17986 2-20xx)、《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北京房地产测绘细则》。 第204条 相关技术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 (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7)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9)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 (10)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 (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1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 (1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BG50176); (14)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15)建设部等机构颁发的其他建筑装修类规范及验收标准; 附件(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0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愿意把座落在新乡市的个人住宅房卖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现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总价:该房全部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拾___万___仟元整)其中包括:。 第二条付款与交接时间:甲乙双方同意并约定在___年__月__日在建设银行以转帐方式付款,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和购房款。甲方应将此房产的所有手续、相关证件及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剩余万元购房款,在房屋产权过户后当日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负责售房以前的所有手续和费用,保证此房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若发生纠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双倍赔偿乙方所交定金的双倍。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1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_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1、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房屋合同由社区各位领导鉴证,交纳税费________元整,由乙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2卖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房屋情况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相邻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北屋________,东屋________,西屋________,南屋________,院落面积为________,房屋登记在__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________名下。 二、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三、房屋价格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乙方根据第五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 六、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违约金。 七、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的`违约金。 八、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3甲方(房屋出售方):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市街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元,(小写)人民币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榷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 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6、其他 (二)装修情况: 双方签署栏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记栏 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____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复核面积(复核于____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____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____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甲方(卖方):乙方(买方):____日期:日期: 优惠价房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4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市_____区_____街道_____路_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____元,共计售价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__________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_____元。余额计_____元,分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_______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______份存证。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5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XX市___________城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三、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述第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解除协议,甲方若已收取定金的,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计算违约金缎带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6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留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的权利。 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合作期间有效;双方合作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7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______,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自愿转让乙方。 二、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总金额______ 万元 (大写:______ )。 三、付款方式:______ 四、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 日内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证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 ,应向另一方 支 付 违 约 金 ______万元 。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8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并经乙方确认。 第五条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银行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七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三)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某某机构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29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___年__月__日 补充条款 附件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30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秉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房屋概况 1.1 甲方为郑州市 村村民,现将安置补偿协议中应得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方,该安置房大致位于 ,具体小区位置和户型待安置房实际交付甲方时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1.2 该房屋面积为130㎡(包括公摊面积),如实际分配的房屋面积与其不一致的,误差在5%(即6.5㎡)以内的,双方根据实际面积核算房屋价款,误差超过5%(即6.5㎡)的,乙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二条 房屋价款和付款方式 2.1 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将该房屋(面积: ㎡)以 元每平方米计价,即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出售(固定价款,不随市场行情波动)。 2.2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即前三年每年支付 万元,于每年 之前支付(首期已支付)。 剩余房款以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最少支付 元,直至履行完毕。 第三条 税费承担 3.1 本协议房产转让所产生的更名或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真实且无争议,不存在其他共有人。 4.2 房屋发放至甲方后,甲方应在当日通知乙方,并在 3 日内将房屋交付至乙方。 4.3 当甲方获得房屋权属证明后,应在当日通知乙方,将房屋产权证书在 3 日内交至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完成过户。 4.4 甲方不得将房屋转售给他人。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出现如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违约情形或逾期通知、交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的已支付款项。 6.2 如乙方迟延付款,应加付迟延款项的利息,利率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等同。 6.3 若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和开发商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买受该房产的,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其他 7.1甲方及其继承人对本协议明知且无异议,如甲方出现意外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7.3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房屋所在地法院有权管辖。 7.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签字或盖章后与本协议效力等同。 7.5 以上协议,若有涂改,须由涂改人捺手印,否则不发生效力。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31卖方: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__楼,一楼为____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注:双方在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时,因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改房屋销售交易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32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情况及付款方式 1、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2、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现有装饰,附属设施以及。 3、甲、乙双方商定上列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此定金抵作乙方的首期购房款。 二、履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上列房屋保证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且有关权益人均同意出售。如出现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三、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房屋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定金、购房款如数返还乙方。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给甲方的购房款当日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变更手续,甲方如收到购房款不配合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易价格的万分之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付的定金不退还作为赔偿甲方的赔偿金。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 出卖人: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保障型) 篇3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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