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法律顾问合同
范文

法律顾问合同十篇

法律顾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责任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甲方若遇到专业法律事务或甲方认为宜由责任律师以外的律师办理的事务,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或与责任律师共同办理。

  二、乙方承诺所派责任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____小时的专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

  1.乙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随时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法律顾问费每年________万元,第一年顾问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届满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

  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________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经双方有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认为需刊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示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双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续聘,双方协商后合同另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及宗旨:

  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第二条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甲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事项;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法律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律师为甲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法律顾问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时,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和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法律顾问合同 篇3

  甲方:             医院

  乙方:河南启轩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定董律师(联系电话135)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

  6、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7、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其律师见证书。

  8、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重点法律事务

  1、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2、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3、从法律层面规范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

  4、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瘕疵。

  5、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6、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医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

  7、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9、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会诊、转科等),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10、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11、为医院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

  12、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

  1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培训。

  14、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

  15、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联系。

  1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

  17、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损害责任鉴定。

  18、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诉讼。

  (三)其他法律事务

  1、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2、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3、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招标事务,有关合同审查。

  4、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纠纷。

  5、其他法律事务。

  三、双方商定,本合同期限为一年(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缴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合同生效后全年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办理见证、催讨欠款等事项,依法另定委托合同。乙方对甲方委托上述事务优先办理,并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合理收费(给予一定的优惠)。

  五、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在三个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存档一份。

  甲方:     医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长

  地址:

  乙方:河南启轩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宝龙广场*号公寓*层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合同 篇5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            顾问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解答公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关的律师信、催告信、见证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碍的建议(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协助进行重大纠纷的谈判及调解,担任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协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规章;

  6.应甲方要求,向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7.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在乙方律师从事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法律工作时,甲方需另行委托,与乙方签订有关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联系、约定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3.乙方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附律师团队名单;

  4.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整,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结束时支付    元。

  2.乙方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差旅、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出具律师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的标准减半收费。

  第七条  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3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日内或完成工作任务支付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合同 篇7

  聘请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应聘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派律师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的经营、生产、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2.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的业务方面的重大纠纷;

  3.代理甲方参加业务中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代为发布有关声明、致函等文书;

  6.为甲方的改制、转制、兼并、收购设计运作方案;

法律顾问合同 篇8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样式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_____;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法律顾问合同 篇9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10

  (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

  第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0 19: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