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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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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精选33篇)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9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晋政办发〔20xx〕19号)和《运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运治欠组发〔20xx〕1号)、永治欠组发〔20xx〕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我镇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永济市治欠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镇立即成立开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领导机构,由书记杨战波同志担任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主任由尚国栋兼任;同时制定我镇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委主任为各村网格长,负责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涉及用工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制定我镇欠薪突发群体 性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督查和问责制度,此外还要求镇劳动保障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各村上报的基础上,加大劳动用工的监管。

  二、宣传得力,营造氛围,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我镇组织人员深入用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并结合各项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镇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伤保险、预存工资保证金、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资和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六项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用人单位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

  2、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3、我镇不存在在建项目,政府工程项目为机关“五小”建设(目前已经正常使用),在自查过程中,我镇涉及到北街工程民生嘉苑项目(已建成),最后甲方以住宅楼房屋市场价抵给乙方自行分配,每套均价为20万元,共21套,总计为420万元,已超出原决算工程款。协议约定:如乙方(王天春)再次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所以开发商甲方不存在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于乙方与发包方个人经济纠纷,目前乙方王天春已失联,开张镇政府经多次与其联系后无果,所有涉及乙方王天春的经济债务问题,我镇建议农民工走司法程序维护正常权益,不可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排查欠薪案件,及时消除欠薪隐患。我镇安排专人对辖区各类有欠薪记录的、存在欠薪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核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政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措施不落地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欠薪隐患,杜绝发生新欠案件,经排查,我镇未发现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有欠薪行为。

  (二)扎实开展欠薪线索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我镇对辖区内已查处结案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通过“回头看”,我镇未发现拖欠工资案件和欠薪矛盾反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担负着维持市场秩序的责任,需通过经济立法或行政干预来规范经济主体行为,监管非正当经济行为,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二是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地位。在务工之前,农民工并没有主动地去了解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致使其在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时,只会对工资提出具体要求,而不会去关注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权益,更不会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甚至部分农民工是通过熟人介绍参与工程施工,因信赖介绍人,降低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即使是承包商在施工完毕后未结算工资,也不索要欠薪凭证。三是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手段,因此,农民工作为公民,其获得工资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因种种原因,欠薪问题仍难以受到法律制裁,违法成本低。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监察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一旦发现欠薪情况,应及时干预解决。二是政府部门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责,避免二者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三是政府部门要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人员,严谨监管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批准项目和玩忽职守。

  (二)规范施工单位管理

  施工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不能为了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导致项目中标后“无钱可挣”,影响单位资金周转,给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

  (三)提升农民工素养

  若想扭转农民工的弱势地位,需提升其素养,增强其维权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一定要留意施工单位是否是合法主体,是否具有施工资质,是否具有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同时留意合同中双方权责、工资标准、计酬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是否明确。一旦施工单位或承包商欠薪,农民工应注意搜集、保存证据,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制建设

  对于欠薪行为,目前法律仅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权,且罚款金额也有限,所以,需要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层次,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更多的监察职能,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的力度和公信力。另外,需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出台具体的执行措施,增强法律的执行力,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法律的权威性。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3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动员会议。xx月xx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xx月xx日,xx月x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4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办字〔20xx〕185号)要求及市局统一部署,分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按照市局《转发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规定,其中河南省金厦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为市管范围,涉及人员1000余人,金额978万元,已报送市监察支队。尚余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属于我区管理,目前已下达询问通知书。

  20xx年,我区共查处案件142起,对13户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支付工资580.35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例如:居住在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发放拖欠工资。(例如:街道办事处恩村一街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1100万元。目前,我区正协调开发商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下步打算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街头流浪人员自觉进站享受生活,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动员社区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对流浪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强化暗访回查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节日送温暖活动,全力避免冻死冻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建立长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加强务工就业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就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对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9家建筑企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和处罚,及时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5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工作,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有力遏制农民工欠薪现象,有序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通畅欠薪处理渠道,确保了清欠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未因讨薪引发恶性事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一、主想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抓实三次“层面”实行立体治理

  一是搞好工作安排,确保“根治欠薪”目标明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根治欠薪”工作想求,大家先后出台了《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划》《20xx年度治欠保支工作想点》等文件,并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各职责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根据部门责任分解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根治欠薪”工作有的放矢。二是注重任务落实,力促“根治欠薪”有序推动。通过定期调度、开展督查,全面了解“根治欠薪”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采取下发督办函、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使“根治欠薪”工作严格按既定规划推动。三是抓实部门协作,形成“根治欠薪”强大合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多个召集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形成了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三条“主线”拓宽治理渠道

  一是坚守日常监管“底线”。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有效前移监管处置平台;发挥人社部门监督检查职能,着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二是筑牢依法治理“红线”。始终保持“根治欠薪”的高压态势,多个组织发改、财政、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开展欠薪排查处置联合行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整顿、禁止使用童工、定期书面监察、根治欠薪行动等5项专项检查,共对6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143件,立案查处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为3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10余万元。三是畅通投诉举报“快线”。依托专用投拆举报热线及市长热线、“12333”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7件,均已处理到位。

  (三)紧盯两大“着重”严格风险防控

  一是主攻工程建设“据点”。严格贯彻执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着重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推行维权信息公示牌、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有效规范了全市26次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整改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薪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力堵行业监管“漏点”。结合工作现实,对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等欠薪高发行业部门下达了工作交办函,责令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限期办结欠薪案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截至X月底,对300余家用人单位20xx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欠薪问题尚未根除。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用工秩序混乱、管理多元乱象;政策性关闭煤矿、烂尾楼工程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保障制度难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员流动大、用工管理复杂,一些企业对强化监管抱有抵触情绪,劳动合同制、实名制系统、工资专用帐户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工资支付保证金制等根治欠薪制度难以彻底落实。

  三、下阶段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明晰治理职责。着重抓好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职责、属地政府管理职责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兑现绩效考核中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项目的有关条款。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抓实制度整改。加快“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欠薪预警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全面贯彻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制约。按照国家30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联合惩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职责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前段我市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准绳想求和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大家将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发力、奋发作为,努力实现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6

  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冷暖,春节前期,更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发期,为切实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节前无拖欠,有效的解决了因欠薪而导致农民工不能正常回家过年、侵害农民工权益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我区社会稳定,为正在推进的全市“四争”战略目标和“四千”工程计划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市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淮人社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和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多措并举,合力共进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畅通投诉渠道。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队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采取电话、网络、现场受理等方式,并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二、加强部门联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及时登记,统一分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各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

  三、抓住重点进行突破。以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清欠工作取得成效:自20xx年12月开始至大年三十,区人社局共接待和处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35起,涉及农民工1115人,现金发放拖欠工资总额为万元。使广大农民工能够领到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年,我区今年清欠工作力度大、效率高、成效明显,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和广大劳动保障人员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

  二、建筑领域拖欠工资的几种情形

  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建筑领域是问题多发领域,出现“人数多,金额大,处理难度大”等特点。

  一是非法承包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大部分是因为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班组长(包工头)又因工程承包质量、工期、亏损等原因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是项目资金不足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现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施工方为了拿到工程项目,采取先垫资行为,而建设单位开工项目资金本身存在严重不足,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所以当垫资达到一定程度,施工方最终会力竭不继,导致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各义要工程款。工程建设尚未结算,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

  四是工程决算存在分歧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合同决算分歧大,为各自利益产生矛盾,导致分包单位末及时支付工资。

  五是“包工头”逃匿。包工头因所承包的工程亏损、工程款到手后不愿支付工资等原因给农民工打欠条后逃匿。

  三、清欠中遇到的难点

  (一)部分部属、省属企业大型工程项目监控难度大。因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不在地方,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参与工程项目检查和监控,甚至发生农民工投诉举报到市里,地方职能部门却不知情的情况,造成地方被动。

  (二)少数农民工工资纠纷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来处理,必须通过司法渠道来处理,但农民工不愿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强行解决。

  (三)外地企业协调难度大,方法、手段不够。多为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工程。

  通过今年的清欠工作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隐性的问题:一是托管遗留李冲、茅仙洞道路和两所幼儿园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导致工资的拖欠,二是一些建筑企业由于市场运作导致亏损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下一步,我们将吸取今年的教训,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定期对企业用工和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7

  根据《江西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薪联办[20xx]11号),我局高度重视,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而努力。

  二、主要措施与做法

  1、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责任机制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宜黄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小红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以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工程建设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机制

  一是建设项目在招标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信誉问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投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是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签订项目招标施工合同时,需缴纳保证金,凡未按要求交纳的,一律不得签订施工合同。

  三是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款的逐级发放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每逢中秋、春节重要节假日,如出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立即从农民工保证金中列先行垫支,并从下一期工程款中扣回补足。

  四是项目施工完毕通过交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需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村委张贴公告,明示项目施工已完成,如有未结付农民工工资的,可反映投诉至我局,我局将根据情况从施工单位交纳的项目农民工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同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五是项目施工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同时我局对项目施工进行定期施工安全检查,巡查工地安全用工情况,出现涉及施工安全隐患及时停工整改,确保农民工施工人身安全。

  3、实施突发案件快联动执法、速反应机制。

  我局联合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公安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一起进行执法联动机制。执法联动机制通过拓宽执法信息来源,树立执法威信,提高执法工作实效,有效维护农民工自身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执法效果,使我们对以往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能更快速的反应处理,解决我局执法力量单薄、后续强制执行力薄弱等情况。

  4、排查治理方式,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深化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容易爆发矛盾和问题;

  二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日常施工过程质量监管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拖欠)、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5、积极协调民工工资来访事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监督,做到了对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在我局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无重大群体 性事件、集体上访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6、定期排查,积极预防

  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省联席办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重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三、成效

  20xx年到至今我局工程项目在进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没发现我局工程项目有分包、转包、承包现象。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兔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 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 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 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9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群体性的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二、基本特点

  (一)拖欠工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二)投诉涉及人员劳动合同覆盖率低

  20xx年,xx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xx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游行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群体性的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产生原因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xx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四、对策及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在街道、社区、网络、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内容紧贴企业主和劳动者关心的内容,引导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建立劳动者维权援助制度,提高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完善劳动者维权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就业培训的投入,举办各种针对务工的各种就业培训及法律普及培训,增强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收集相关就业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工资遭受拖欠时,一定及时找相关工会或劳动部门解决,如不能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整治非法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成立工程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二是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基本概况、在建企业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一个不漏登记在册。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的;不具备与工程建设相符的施工能力,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无改观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等要详细登记,表述清楚。三是明确职责,查处到位。只要认定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四是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企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五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机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各行业特别是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对各个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专项登记造册,专人跟踪监控;被监控的用人单位要每月定期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合法、科学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对多次拖欠工资或拖欠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要在政府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曝光。

  (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劳动执法的主体,但是劳动执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需要其它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如: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关,杜绝不够资质、没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严肃查处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集体停工、罢工或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相应的企业资质处罚;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经贸、招商等部门要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年审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银行办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根据实名制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一卡通”工资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必须按月支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或工程量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一卡通”工资专户,并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

  (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份子坚决打击。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x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在打击不支付报酬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决遏制农民工恶意讨薪。各部门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的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印发了《贺兰县关于开展20__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方案》,对全县建筑工地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11月20日,对我县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开展20__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99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15人,其中涉及农民工人数377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703人。协调解决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人数309人,涉及金额439.06万元,所有案件都已经结案,结案率100%。在排查过程中,我县在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已实名,施工总承包企业已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工资发放每月会进行公示。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工程结算单等基础资料都齐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以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已落实到每一个在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欠薪隐患问题,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在此次检查中向各个施工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和农民工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和要求,特别是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民工自我保护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清欠工资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中,维权农民工普遍无法提供欠薪证据,致使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困难。二是农民工工资追缴难度增大。部分续建工程的工程款未与农民工工资剥离,需耗费大量精力才能核清欠薪实际数额,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度。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还不够规范,致使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限限制,对一些恶意欠薪欠费企业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案件查处时间较长,导致农民工重复上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各项制度。紧盯“八率”监控指标,守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底线,做好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继续实行清单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列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落实解决。健全完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及时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力争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后开展工作中,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两个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案件,特别对至今尚未化解处置的欠薪积案,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强化治欠措施,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年底前将所有欠薪案件全部化解处置。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1

  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高县农民工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细则》高人社发〔20xx〕6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农民工工作,并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保障

  为推进镇农民工工作,可久镇党委、政府年初可久镇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镇长及镇班子相关成员为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组建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小组、各村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站”,制定了村级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职责,确立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责任人,确定各村农民工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严格保障镇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找得到人,能得成事、

  二、加大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创业

  20xx年3—4月,由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小组和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员,结合疫情排查,深入村、组、在建项目现场,以座谈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学习《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中共高县县委高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高发〔20xx〕2号)文件、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担保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同时,在镇辖区内,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窗口,接待来咨询政策和办理事项的农民工、利用村会标、广播等,大力宣传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失业补助金领取办理等与农民工切身相关的知识、疫情期间我镇安置临时公益性岗位18人,进行疫情期间的设卡检查、预防消毒等工作,确保可久镇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期间组织开展3场招聘会,与县就促中心对接,联络5家临港企业来我镇开展企业用工宣传,并多次带领找工作人员到县招聘会现场进行招工需求了解,双方达成用工意向共150余人次,建立好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召开返乡农民工代表、创业就业优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畅谈家乡变化,为可久建设添砖加瓦,共创可久美好未来。

  三、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坚决杜绝欠薪问题出现

  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镇域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无拖欠工资的情况、一是加强各村对《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程序;二是可久派出所、镇综治调解委员会、镇司法所、镇农民主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欠薪问题;三是加大对在建工程执行“六项制度”督查力度,紧盯在建工程、单位的用工情况,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权益、四是建立了《可久镇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可久镇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台账》、《可久镇第三方反馈交办台账》等台账,对收到的问题及时排查,召开专项整治会,组织力量深入核实,认真履行农民工工作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反馈问题属实,立即着手进行欠薪调解,及时化解欠薪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采取“零容忍”、

  四、做好日常工作报送

  1、持续做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完善农民工数据库,准确建立农民工就业及外出返乡信息;

  2、积极组织村民参加运动会,共组织全镇15人疫情期间通过网络的方式参加第二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运动会,其中有4人获得证书,丰富农民工业务文化生活;

  3、树典型,挖掘基层优秀农民工、一是推荐王小奎获得县级优秀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刘要容获得县级优秀农民工岗位标兵;二是推荐刘勇参加“宜宾市创业之星”(第四批)选拔活动;三是收集高县籍可久镇在云南昆明务工经商成功人士信息4人,为承建宜宾驻云南农民工服务中心贡献力量、

  4、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了提高农民工实用技能,我镇组织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开展劳务品牌实用技能培训3期,共120人参加培训并取得了劳务品牌培训证书、

  5、疫情期间收集可久镇在成都务工劳动力人员574人;

  6、完成农民工网信息上传工作,全年共计上传43条;其中:审核通过7条,待审核通过信件21条;退回15条;

  7、为市农民工博物馆建设贡献展品:60年代的斗笠、蓑衣各1件、

  五、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一)开展旅途暖冬服务行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在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可久客运站、可久下场口、等主要交通要道和集散地张贴欢迎标语,提供防疫物资、茶水药品、交通资讯、车辆检修、道路救援等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做好川藉农民工旅途暖冬服务工作、

  (二)开展全覆盖慰问行动,为民工送去关怀温暖

  各村、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家庭走访等方式看望慰问农民工及其家庭,通过走访慰问认真听取和梳理农民工反映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为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及其家庭适当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好外出务工后顾之忧、

  (三)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服务

  组织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建立县和驻外随迁子女入学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县内外农民工迁子女就近入学等工作、高县可久镇中心小学校也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提供便利、

  (四)开展各类证照办理行动,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服务

  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和务工出行集中时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了解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专门窗口,配备人员,集中专门为农民工办理相关证明材料、镇便民服务中心专门开设农民工服务窗口为返乡农民工办理准生证,镇派出所户籍室也专门开设农民工服务窗口为民工办理户籍证明等服务、

  (五)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服务

  为做好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工作,方便农民工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办理异地备案手续;镇中心卫生院已经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六)做好农民工健康服务

  疫情期间认真开展:高县20xx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检查服务,参加体检共4000余人、

  镇中心卫生院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婚前、孕前检查等检查,以及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农民工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六、落实关心关爱措施

  (一)加强农民工志愿服务

  春节期间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志愿服务点,为农民工提供交通指引、途中休息、茶水供应、应急医护、政策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司法救助、关爱陪伴、心里抚慰等志愿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留守关爱服务

  1、镇工会在3个贫困村建立“儿童之家”休闲玩耍场所,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和帮助,解除了青年农民工外出务工后顾之忧;各村开放“读书之屋”供农民工进行书籍的借阅、观看,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各村开放运动健身器材,供农民工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魄、

  2、定期走访农村留守老人,并且为农村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3、各村定期开展农民夜校培训,增强农民工文化技能提升、

  七、加强农民工党建和政治激励

  全镇今年全年共发展农民工预备党员8名,入党积极分子13名、

  下一步农民工工作作计划

  1、全覆盖摸排镇内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拟建项目情况,督促项目工程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不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2、做好实名制农民工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完善农民工数据库,准确建立农民工就业及外出返乡信息,更好的服务农民工;

  3、继续做好农民工证照办理、权益维护、婚姻生育、就业服务、交通服务、社保服务、金融服务和健康服务工作、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3

  一年来,我县在省、市的领导下,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有效遏制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现将X县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建项目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情况,X县监管工程项目累计家,其中在建家,完工X家,停工X家。工资保证金全部替代、转存和退还,工资保证金专户全部清零。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文件印发后,我县迅速安排、快速行动。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调整了黎城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全力保障农民工报酬权益;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结合实际,制发了《X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职责,同步成立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组成的欠薪问题专门调处小组,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欠薪问题。

  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治欠。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工资”的工作原则,人社、住建、交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预防、调处欠薪案件,根治欠薪工作做到了常态化、同步化,欠薪案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四是源头管控、杜绝欠薪。凡是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面要求项目实施方存足工资保证金,特别是政府投资类项目,在工程结算时,都要留足农民工工资,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二)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国家、省、市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之后,我县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企业XX余家,查处案件X起,为XX名农民工追回薪资X万元,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严抓实管,全面清零。

  按照“项目全覆盖、制度全落实、资料标准化”的要求,坚持每月例行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及时督促限期改进,所有工程全部实现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总包代发、设立维权公示牌等五个

  百分百全覆盖。同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摸排工资保证金替代及转存情况,截至11月底,我县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共计有家,工资保证金金额X余万元,全部实现清零。

  (四)严格执法,清缴欠薪。

  积极推行投诉举报接待首问首管制、案前调解制,快速帮助劳动者化解问题纠纷。截至目前,共办理部转案件X件,涉及X人,金额XX万元;省转案件X件,涉及X人,金额XX万元;“12333”平台案件件,共为XX人追回薪资X万元;现场受理案件件,共为X人追回工资X万元。以上案件均已办结,为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依然存在,用工秩序还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没能得到彻底根治。

  四、下步计划

  年末是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阶段,我县将坚持以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欠薪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

  结合欠薪特点,治欠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持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定人定岗定责,防止新的欠薪案件发生。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

  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加快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严格落实根治欠新各项制度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制约。

  按照国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联合惩戒,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我县将以此次汇报会为契机,坚定信心、持续发力,全面治欠保支,让广大农民工过上一个安心年、放心年。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4

  现将我县开展《20xx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

  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

  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

  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

  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

  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5

  我区20xx年的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__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务开发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稳定规模,突出重点,提高档次,增加效益”工作方针,强化技能培训,突出品牌打造,着力市场开拓,深化维权保障,促进了农民增收,提升了我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水平。

  一、主要成效

  截止11月份,我区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劳务转移输出规模扩大,外输比例提高。全区转移和输出农民工2841人,完成下达目标任务101.46%。在总量扩大的基础上,劳务开发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从劳动力流向看,就地转移2732人,外输89人,外派劳务20人,向外输出比例提高;从职业技能结构看,转移输出技能性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数的45,比去年提升5个百分点。

  (二)劳务收入大幅增加,劳务经济质量提高。全区劳务总收入实现0.26亿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12.74%,全区劳务经济开始由数量型向数质并重型转变,劳务经济质量明显提高。

  (三)技能培训成效明显,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2194人,其中在岗培训119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9.1%,劳动技能培训5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6%,新型农民培训完成2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品牌培训2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50%。

  二、主要工作

  (一)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我区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把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明确了今后我市劳务开发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下达了20xx年全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的目标任务,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列入了区政府考核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着力搞好技能培训,突出打造劳务品牌

  20xx年,全区坚持把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升劳务经济水平的关键性举措来抓,大力实施就业培训、阳光培训工程。力推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做到了教材、标准、验收、输出、管理“五个统一”,农民工技能培训成效明显提高。

  (三)加强培训治理,搞好跟踪服务。搞好农民工转移就业跟踪服务是转移农村青年剩余青年的重要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充实完善,每个月都进行就业培训跟踪服务。首先是搞好信息服务,一是与企业建立了信息

  联系制度,经常性地了解输送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二是加强与乡镇就业指导站联系,引导广大青年合理流动,与法律服务站共同维护外出务工青年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等。其次,是协调党政及有关部门为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或在家领办项目提供政策、资金、物资帮助。再次,营造氛围,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政策措施、办法等进行大力宣传,从而营造一个为转移农村剩余青年劳动力服务的好环境,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运用多种方式,拓展就业渠道。实现转移才能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我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始终贯彻这一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挂钩的方法,确保培训质量,拓展就业渠道,使培训工作实打实,不走过场。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6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7

  按照《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川治欠办发〔20xx〕1号)和《宜宾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责任分工的通知》(宜治欠办发〔20xx〕2号)要求,结合水利行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__〕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二、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三、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四、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五、审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案,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七、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问责情况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九、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十、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实名制管理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十一、落实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十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十三、依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十四、本地区欠薪问题发生和解决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8

  第26届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共青团民和县委按照团地委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以“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广泛开展爱心捐赠、结对帮扶、真情救助等活动,把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团县委的品牌工作,做精做深志愿服务活动,为我县农民工子女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1、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慰问活动。11月29日,团县委在古鄯镇福和希望小学举行了志愿服务活动,捐赠了共计1000多元的学习用品和体育器材,给希望小学的农民工子女发放了书包、笔记本、铅笔、文具盒等学习用品,向学校捐赠了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器材。

  2、扎实推进联姻结对帮扶工作。12月3日,团县委书记张松萍、副书记李小花、康永英以及全体干部深入到官亭镇赵木川村小学,与学校师生和村社干部开展联谊活动。赵木川村是团县委联姻结对帮扶村,通过此项活动,团县委旨在进一步掌握村情校况,为该村帮扶工作找准切入点,为学校建设建言献策,促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积极救助重病回族学子。海东是我县马营中学高三(5)班学生,今年3月,专注于高考备战的他头痛难忍,后经青海省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巨幼红细胞贫血、骨触增生异常综合症、伤寒、败血病、胃病糜烂性胃炎。巨额的治疗费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回族家庭陷入了一贫如洗的境地,我委得知此事后,积极联系县红十字会,将县红十字会捐助的1000元爱心款送到了海东妈妈的手中。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19

  为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办根据区政府就真抓实干典型经验对照通知要求,现结合目前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8月,我办共立案72起,结案68起,办结率达到95%,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为154余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79.08余万元,群众满意度高。

  (二)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情况。目前我区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至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项目6个,均为住建项目。除永州市轻机厂六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新开工项目,其他5个项目用工信息均上传到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但实名制通道打卡率不高,与实际考勤、工资发放关联度较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全覆盖,6个项目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欠薪案件办理情况。20__年以来,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110起(工程建设领域48起,涉及金额132.03万元,非工程建设领域62起,涉及金额47.05万元,总金额为179.08万元)。目前已处理110起,办结率100%,虽经处理后,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向上级回复,但可能暴露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存在未批先建、政府资金落实不到位、学校建设欠薪等问题。特别是8月多名农民工反映才子学校改扩建项目、十二中学校建设项目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欠薪问题且金额巨大,可能会对我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四)农民工满意度。目前为止,我领导小组办公室展开了关于真抓实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满意度调查。共针对20名农民工进行电话访问,满意度虽为100%,但仍有1名农民工表示工资未按月通过银行代发,2名农民工表示存在欠薪情况。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0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下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局机关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在此基础上,局领导多次研判清欠形势,梳理“两节”拖欠工资重点隐患,落实重点欠薪隐患的清欠责任,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10月份开始,各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能在本辖区内开展了欠薪线索专项摸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年终集中结算支付”方式导致拖欠。这种结算支付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年底结清。据我们多年来了解,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要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60%以上。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

  二是工程项目因质量和合同纠纷导致拖欠。合同、价格、质量、决算等各种纠纷以及承包人工程亏损,都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约占70%。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拖欠。部分施工单位、包工头采取煽动农民工封门堵路、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之名讨要工程款。个别项目承包人、包工头故意拖欠工资而借“两节”期间以农民工工资名义采取多报、虚报农民工工资,甚至组织、煽动农民工上访讨薪来达到个人目的,这种“恶意讨薪”行为要占20%左右;

  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现象较多,有的`层层转包,导致资金层层克扣,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为“常年性工作”,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常态化,做到相关责任部门时时讲,施工企业天天抓,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源头防控,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1

  一、强化组织领导

  自会议召开以来,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我局迅速调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切实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党史教育的成果检验,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已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推动落实。认真按照求,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结合我市特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接收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理、转办、交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支油支铁、农业农村等单位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对本行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责任、按时解决;公安部门按相关法律要求,介入、受理和查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对涉及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账款导致欠薪的,我市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所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二、及时处理、转办欠薪案件

  我局作为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对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问题线索以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案件及时查收,及时处理。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转办、限期办结。20xx年以来我市受理当面投诉举报案件92件,已全部办结,为 10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 67.2万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投诉举报线索170条,目前已全部办结,为374名工人追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以上级会议精神为契机,坚决落实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进一步做实做细我市农民工工作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惠民生、保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是抓机制。建立完善劳动监查与公安、司法、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办案机制,针对重点复杂欠薪案件成立工作专班,畅通衔接、集中攻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快速的办结。二是抓培训。分行业分领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活动,让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让规章制度真正入脑入心;并深入一线、强化指导,切实帮助建设施工单位解决“应该怎么做”的问题,让规章制度成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抓宣传。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引发群体性集体访、越级访的施工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信用降级,列入失信“黑名单”,切实发挥反面警示作用,全方位提升相关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四是抓队伍。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2

  根据宝农民工联[20xx]2号文件精神,我乡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我乡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结合我乡实际,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为宣传,扎实工作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在预防拖欠工程款方面: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3

  20xx年已渐渐离我们远去,回首牙同项目这一年来的农民工管理情况,牙同项目农民工工会管理及工资清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牙同农民工工会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深化“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的通知》等厅局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各合同段农民工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今年牙同公路建设的需要,目前全线进场农民工人,其中包括:

  A合同段人,B合同段人,C合同段人,D合同段人,E合同段人,F合同段人,G合同段人,路面一标人,路面2标人,房建一标人,房建2标人。截至11月底,发放工资总额为:元,其中一月发放元,二月发放元,3月发放元,4月发放元,5月发放元,6月发放元,7月发放元,8月发放元,9月发放元,月发放元,10月发放元,11月发放元。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厅局《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

  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项目办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项目办牵头,4家监理单位(2家路基监理、1家路面监理、1家房建监理)组成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参与对全线11家施工单位(7家路基单位、2家路面施工单位、2家房建施工单位)进行了抽查。在检查的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三、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11月xx日至11月30日,项目办组织各施工单位积极行动,在各项目职工会议室,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四、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思想汇报专题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1月xx日起,项目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抽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11户,各单位已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目前各单位农民工入会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资已发放至11月底,无工资拖欠情况,劳保用品规范发放、各单位农民工举报箱每月开箱2次,无举报内容,各单位按时开展岗前培训、技术交底,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20人次。通过严格检查,对施工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各单位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先进典型

  通过一年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涌现出一些先进的典型,主要表现如下:

  (一)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多数单位制定《农民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清欠领导小组体系图》、《农民工工资清欠计划》等。

  (二)开展一线慰问活动。

  各单位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农民工慰问活动,如夏日工地送清凉、端午节送香粽、配合省厅开展农民工体检、篮球赛、拔河、乒乓球比赛等活动。

  六、20xx年农民工工会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检查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农民工工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投诉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依法给予全线通报,保证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2、澄清底子、预防与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摸底排查,了解这些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3、人员车辆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目前人员少,没有专用车辆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人员车辆到位。同时,继续向各单位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坚持做好举报投诉电话接访,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坚决作到有投诉、有记录、快调查、快回复,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4

  依据市政府农夫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吕梁市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状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5号)要求,针对20xx年度我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我县严格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x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把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夫工工资状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夫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xx﹞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全部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夫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状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究竟数清晰、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晰、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退在项目工地。

  (一)制定健全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法》(文治欠联发﹝20xx﹞1号)、《x县政府关于建立农夫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xx﹞5号)、《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方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xx﹞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准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支配,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根据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方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夫工实名制管理、农夫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终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全部项目上实现全掩盖,严格根据“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准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全部在建工程,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觉拐骗农夫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到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支配部署,专心做好农夫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阔农夫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准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觉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专心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5

  20xx年,我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上级有关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强化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坚持在发展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江区共有5个乡镇,82个行政村,农村户籍人员15万人,9.7万劳动力,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5万人,创劳务经济收入7.6亿元;返乡创业农民工86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86户,吸纳带动就业834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630人。

  二、具体工作

  1、为全面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教育、农业、财政、发改、妇联、工会、民政等2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松政办发〔20xx〕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宁江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涉及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具体措施以及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工作所担负的责任。(此方案正在等待区政府的审核批复)

  2、充分利用三级网格员作用,对全区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对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家庭情况以及在外就业情况、求职意愿等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和数据库,以便有关部门提供跟踪服务,使得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更加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实际。

  3、开展“春风行动”、“七五”普法、计生“5.29”会员活动日等专项活动,切实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就业、生产、生活方面等问题。

  4、大力开展培训服务,加强劳务输出对接。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同精准扶贫相融合,一方面加强对全区就业部门五个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培训,提高技能。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立与辖区各用工企业的良好互通关系,开发域外劳务输出基地,完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

  5、健全服务体系,规范农民工管理。加大对农民工劳动保障工作的资金投入,规范和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鼓励逐步使用社保卡实现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持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截止6月初,劳动监察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33次,受理案件6件,涉及劳动者12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8800元。

  6、树立人文关怀,推进关爱工作。我区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服务,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劳动就业、生产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到农民工。

  三、存在问题

  我区在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受农村劳动力素质和择业观念的制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度较大;

  二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还比较落后,部门联动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影响了服务农民工工作整体效果;

  三是农民工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主要是规范的劳动合同签订推进较慢,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很多企业“招得进,留不住”,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稳定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宁江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实际工作,建立农民工工作考核机制,督促各部门切实有效地解决涉及本部门的农民工工作,做到工作见成效、取成果。

  二是夯实服务工作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区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进度,积极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乡镇、村基层平台和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树立基层人社服务人员的良好服务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工作。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监督考核五大体系,努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税费减免等服务。

  四是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劳务交流合作。完善基层数据收集手段和服务流程,夯实基础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将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录入电脑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人力资源信息向乡镇、社区、村组延伸,解决就业信息供求不对称矛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供求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同时,我们将继续推进落实农民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科技下乡、医疗卫生下乡等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活动的范围,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帮扶农民工工作,引导农民工知性、理性求职,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步伐。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6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工作,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有力遏制农民工欠薪现象,有序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通畅欠薪处理渠道,确保了清欠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未因讨薪引发恶性事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一、主想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抓实三次“层面”实行立体治理

  一是搞好工作安排,确保“根治欠薪”目标明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根治欠薪”工作想求,大家先后出台了《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划》《20xx年度治欠保支工作想点》等文件,并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各职责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根据部门责任分解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根治欠薪”工作有的放矢。二是注重任务落实,力促“根治欠薪”有序推动。通过定期调度、开展督查,全面了解“根治欠薪”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采取下发督办函、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使“根治欠薪”工作严格按既定规划推动。三是抓实部门协作,形成“根治欠薪”强大合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多个召集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形成了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三条“主线”拓宽治理渠道

  一是坚守日常监管“底线”。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有效前移监管处置平台;发挥人社部门监督检查职能,着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二是筑牢依法治理“红线”。始终保持“根治欠薪”的高压态势,多个组织发改、财政、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开展欠薪排查处置联合行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整顿、禁止使用童工、定期书面监察、根治欠薪行动等5项专项检查,共对6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143件,立案查处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为3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10余万元。三是畅通投诉举报“快线”。依托专用投拆举报热线及市长热线、“12333”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7件,均已处理到位。

  (三)紧盯两大“着重”严格风险防控

  一是主攻工程建设“据点”。严格贯彻执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着重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推行维权信息公示牌、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有效规范了全市26次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整改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薪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力堵行业监管“漏点”。结合工作现实,对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等欠薪高发行业部门下达了工作交办函,责令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限期办结欠薪案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截至X月底,对300余家用人单位20xx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欠薪问题尚未根除。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用工秩序混乱、管理多元乱象;政策性关闭煤矿、烂尾楼工程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保障制度难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员流动大、用工管理复杂,一些企业对强化监管抱有抵触情绪,劳动合同制、实名制系统、工资专用帐户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工资支付保证金制等根治欠薪制度难以彻底落实。

  三、下阶段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明晰治理职责。着重抓好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职责、属地政府管理职责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兑现绩效考核中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项目的有关条款。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抓实制度整改。加快“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欠薪预警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全面贯彻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制约。按照国家30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联合惩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职责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前段我市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准绳想求和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大家将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发力、奋发作为,努力实现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7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构建平安崔家头.根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千农联办发〔20xx〕07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住时机。在企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大力宣传《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同时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镇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镇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之后,将管辖区域内的千凤牧业有限公司、郑平建筑队、隆丰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平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用人单位及场所进行检查。并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了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掌握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实际情况。经核查,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农民工欠薪问题,涉及农民工99人,20余万元,目前正在协调处理当中。我镇其他企业不存在拖欠工资、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

  4、联系协调,督促发放工资。对于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欠薪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工会主席、劳动保障协理员、村两委会为成员的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多方协调解决此项工作。镇督查小组第一时间携村两委会与相关群众进行沟通,安抚群众情绪,及时收集涉及务工群众欠薪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此次欠薪问题涉及3个自然村,涉事相关企业由于自身管理问题,公司自身资金短缺,未完全兑付务工群众薪资,发现问题后,镇村两级及时跟进,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该企业及时兑付拖欠工资。镇政府后期将继续跟进此问题的处理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涉事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三、下步打算。

  1.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用人单位知道签合同和买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

  2.要与农民工陈述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好处,多多进行宣传并以实际案例佐证(职工工伤案例效果最好)。

  3.要求用人单位新招聘工人时,必须签定劳动合同,解决农民朋友后顾之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坚决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促进镇属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8

  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解决好“年年整治,年年重演”的欠薪顽疾,确保完成全区20xx年“治欠保支”任务,实现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根治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xx〕2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根治农民工欠薪20xx行动计划”安排部署和7月30日省政府根治欠薪专题会议精神,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扎实有效的系统性措施,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充分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全力以赴打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战。

  二、时间与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

  (二)范围:xx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建、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非煤矿山、电力、厂房、通信等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

  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企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行动目标

  (一)20xx年底前杜绝发生新的欠薪问题。

  (二)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全部销账。

  (三)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和中省市要求,区政府成立根治欠薪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信访局、司法局、园林绿化处、法院、总工会、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创新创业基地管委会、区政府各直属公司及各街镇组成。各副区长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部门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及时处置因欠薪引发的信访问题。各街镇及相关单位要迅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根治欠薪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自领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扎实细致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整体推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定期召开治欠保支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综合施策,加大治理力度。要加强对根治欠薪行动的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根治欠薪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夯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区发改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区财政局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及时拨付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逐一全面排查,建立检查台账,对存在欠薪问题的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解决时限,按期销号清零,依职责分工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创新创业基地管委会要加大对各类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排查整治;区商务局要加大对第三产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梳理排查,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各直属公司要对投资、建设的所有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对辖区所有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梳理欠薪问题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区人社局。

  (三)全面排查,确保欠薪清零。

  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两清零”。一查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行业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要全面掌握每个建设项目的立项、发包分包,施工许可、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对每个建设项目全部使用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要通过台账准确核实到每一个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发生新欠。二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三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对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了事了。要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及时消除隐患。

  从20xx年第四季度到20xx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生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隐患,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四)完善机制,狠抓制度落实。

  建立健全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长效机制,确保覆盖面达到100%,并且全区实名制监管系统与市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加快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地生根,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实的问题,着力规范企业日常支付行为,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五)联合惩戒,加大惩治力度。

  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欠薪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并按规定共享至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区人社局、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分局要及时审查区人社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势态。

  (六)畅通渠道,及时快速维权。

  落实举报投诉案件省、市、区三级联动处理机制,方便农民工依法维权,确保投诉“有门”。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优势,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护薪行动”,依法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加强裁审衔接,提高裁决效率。完善组织网络,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极端性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加强对欠薪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及联合惩戒情况的宣传报道,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20xx年第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区人社局要会同住建、交通、水务、工信、商务等部门,主动与xx日报、频道等媒体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征集欠薪线索,及时处置欠薪问题。

  (七)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将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纳入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镇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因根治欠薪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问题将严肃问责,并予以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29

  一、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工就业

  督促各市管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实施“南粤春暖行动”、“春风行动”、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加大对农民工就业的帮扶力度,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充分、稳定就业,并推行农民工同岗同酬。20xx年上半年,仅格力集团就吸纳农民工22234人。

  二、统筹规划,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为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国资系统各市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市管企业,如格力电器公司在员工培训中心专门开辟农民工培训专区。格力电器公司还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提升,公司开设了成人高考大专班、本科班及硕士班,农民工可自行选择报考,凭学历证书及发票到可到公司报销学费。公司内部还设有多种免费培训班,鼓励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及特殊工种培训,组织员工进行特殊工种考证,考证费用也可凭证书及发票进行报销。

  三、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各市管企业,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格力电器公司等公司,不但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切实有效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关心帮助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主要有:一是积极响应珠海市政府的号召,组织和帮助员工开展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活动;二是帮助农民工春节返乡。20xx年度农历春节期间,大多数企业与公交集团签订了市管企业农民工返乡的优惠汽车票协议,包括专车往返、上门售票,方便购票等;企业还开展为员工团订火车票及高铁票,20xx年春运期间,根据不完全统计,帮助2多农民工买到火车票;1多人买到武广高铁票。三是开展男女联谊活动,解决农民工单身问题。上半年国资系统先后组织了3次内外联谊活动,通过活动近3多对农民工青年男女牵手成功。四是部分企业主动联系房地产商谈团购房,供农民工选择购买。

  四、办实事,送温暖,慰问帮扶农民工

  市管企业在提高及完善农民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措施基本实行全覆盖,主要是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全员工龄津贴、全员高温补贴等。在各大节假日来临之际,为庆祝节日的到来,也为表达市管企业对全体农民工的关怀及慰问,组织发放了节日慰问金。

  上半年,国资系统还在5家企业试点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格力电器阳光互助基金为例,在20xx年上半年救助11名农民工及家属,救助金额达12.7万元。同时要求各市管企业建立了慰问生病住院员工及产妇的制度,联合基层工会购买慰问品看望因伤、病住员工,此举充份体现了企业对农民工的关怀,也为远在他乡因病住院的农民工送上了一份安慰。

  五、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0xx年上半年,政府及时出台了一些新的惠民政策,深受农民工拥护,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民工工作的新难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虽然教育局推出了积分入学的办法,但由于有在珠年限等限制,导致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无法入公办学校。另外积分入学只针对初入小学一年级及初一生效,希望开通插级生入学办法。

  2、农民工积分入户问题。大部分农民工反馈积分入户相关程序太复杂,希望相关政策向大企业倾斜减化程序。

  3、农民工素质教育经费问题。在提高农民工素质教育方面,公司做了很多工作,为了加大鼓励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建议相关单位下拨一定的经费给企业。

  4、购房还贷问题。珠海市内房价高涨,普通农民工无法承受,某市管企业今年为农民工在坦洲某花园商谈了团购房事宜,因优惠折头较多,得大了广大农民工的认可。购房中发现,因珠海公积金中心规定,在坦洲买房人员无法使用珠海公积金用户还贷,所有房款均为商业贷款,无形中增加了农民工一大笔费用。该类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出面解决。

  5、廉租房。珠海房价日趋增长,租房房租也随之增长,农民工全家在珠生活的根本租不起二房一厅的房间。建议珠海增加廉租房,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枣治欠发【20__】3号文件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__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行动任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枣强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枣强县20__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我们利用宪法宣传日,深入企业和街道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接受咨询,努力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知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扎实推进自查和排查。我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通知了各乡镇、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工程项目22个,涉及工人3400余人,经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反馈目前我县用人单位和工程建设领域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3、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12月10日—12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了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为止,根治欠薪行动共排查8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1078余人。目前没有发现拖欠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导致欠薪的源头性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依然存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纠纷,在施工企业、包工头抽取个人利益后,最终将纠纷矛盾转嫁到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这是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

  2、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存在隐患,一些工程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人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仍存在以班组长手工记账等问题;发放工资应当实现银行代发,仍有部分项目现金发放为主。

  3、受外部经济影响较大的加工制造业欠薪问题突显。部分加工制造业,特别是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者,自身生产能力依赖外部经济环境,抗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链条中哪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导致工人工资的拖欠。

  4、近几年,通过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投诉意识显著增强,维权手段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农民工被欠薪后,并不选择按照程序办理,而是绕过投诉,直接通过上访或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或拨打12333服务电话投诉。今年下半年,通过衡水市961890群众服务热线或12333服务电话转办的案件数为20余件,而20__年全年转办数为7件。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坚持既有工作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__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进一步靠前布防、靠前指挥,持续发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一是推动制度落实,加强源头预防。狠抓“两金”、“三机制”、“一入罪”措施落实见效,下大气力推动将“两金”、“三机制”落实到每个建筑项目,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和监管,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发挥制度源头预防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切实保证“两金”、“三机制”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的落实。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枣强等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浓厚氛围,形成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想欠薪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的效率,及时高效的为欠薪农民工讨加工资。加强对企业的现场和非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我县产业较为密集的玻璃钢制造、输送机械加工、皮毛加工业进行专项检查,主动将隐患纳入视野、将问题解决在萌芽。

  三是依法依规打击,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用法律的威严震慑欠薪行为,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推送工作,加大“黑名单”的列入力度,使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激励企业守法诚信。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这场硬仗。组织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进一步聚焦欠薪行为,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争取做到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新欠。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31

  关于农民工这项工作,区财政局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办理农民工工资资金预算保障;全面推行施工历程结算;增强当局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实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

  依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自20xx年以来,财政局每年支配200万元预看成为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近年来,积极组织和谐相关单位,梳理了解项目单位工程款付出环境,截止20xx年底,已完成以前年度全部清欠工作,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xx 年以来,我们主要工作:一是增强工程价款结算治理,组织和谐造价审核机构进步工程造价审核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办事意识,监督与办事并重,优化财政内部审核流程,加快支出进度,依法依规拨付资金。

  截至目前,没有发明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xx年,将继承依照各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结合财政职能,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共同有关部门继承做好相关工作。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32

  20__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武川县住建局认真落实关于上级关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从就业服务、安全培训、工资保障、住房关爱等各方面开展工作,为我县建筑领域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企业用工,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住建局全力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对在建工程全部推行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对农民工工资要求设立分账管理、专户发放,确保专款专用。把隐患卡死在源头,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我局日常对在建企业劳务用工进行巡查,规范企业用工方式,对有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的企业,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工程款拨付,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住建局将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保护

  20__年5月住建局召开了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00余人参会,切实加强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工作环境安全。

  我局多次组织人员现场对在建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教育等,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向广大农民工广泛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用电用气、消防与火灾防治规范施工行为,加强农民工自身安全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保障解决农民工其他诉求

  加大农民工住房保障力度,对在城镇务工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支持其申请保障性住房。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总结 篇33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汉源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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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6: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