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杰克·伦敦简介 |
范文 | 杰克·伦敦 热爱生命(节选)分析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这篇课文节选自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同名小说中的后半部分(结尾除外)。作者以雄健、粗犷的笔触,细腻、逼真地叙述了一个身处绝境、濒临死亡的人,在顽强的求生意识和钢铁般的意志作用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搏斗,终于战胜了饥饿、伤病、寒冷以及野兽的威胁而起死回生的传奇故事。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返回途中被朋友所抛弃,只好独自一人跋涉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不久他就陷入到了弹尽粮绝的困境中。更不幸的是他的腿脚先后受伤,只能踉踉跄跄地行走在布满沼泽、丘陵与溪流,随时有野兽出没的荒原上。在极度虚弱中,他发现有一匹病狼循着他的血迹紧紧跟随着他,显然是要把他作为猎物。于是,这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展开了一场互相猎取对方生命的生死搏斗。最终他咬死了狼,吞咽下狼的血,让生命重新放射出光彩。 课文可以分为三部分:从文章开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为第一部分。叙述“这个人”在遭遇到棕熊并凭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得以逃脱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但恐惧与危险仍然紧紧伴随着他。长期的饥饿与疲惫,已差不多将他的心智与活力吞噬殆尽,他只能在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凭借意志力艰难前行,依靠吮吸被狼咬死的一只驯鹿的碎骨维持生命。第二部分从“有一天,他醒过来”到“而神志清醒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这一部分主要写主人公在似真似幻之中发现一头病狼尾随着他,开始了漫长的人与狼的对峙。其余段落为第三部分,也是全文乃至整篇小说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在半昏迷中感觉到了狼的进攻,他于是与那匹病狼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并取得了胜利,同时也战胜了可怕的命运。 小说成功地刻画了“这个人”的坚忍顽强、不惧艰难险阻的硬汉性格。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作者通过“神志清楚”“很冷静,很沉着”等一系列词语,向读者展示了他充分运用理性克服危险与灾难、战胜恐惧与幻觉的心路历程。我们发现,与他“作对”的不仅是外在的各种艰难险阻与危险,还有他内心深处的恐惧,以及各种心理幻觉与错觉。而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主人公之所以最终取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不仅在于他那面对悲惨命运决不服输的倔强个性,在于他那“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也仍然要反抗的抗争精神。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到了生命垂危、令人绝望的关键时刻,“这个人”仍然坚守着做人的道德良知。虽然他的朋友比尔曾卑鄙地把他抛弃,但他还是没有拿走比尔身旁的那袋金子,也绝不“吮吸比尔的骨头”,人之为人的价值就显示在这里。主人公的经历启示我们:人活着就要同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进行抗争与搏斗。而只有勇于去追求胜利、抗争命运,才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价值与快乐。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写的一样:“这就是生命中惟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二、问题研究 1.这篇小说在艺术上有什么特点? 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的高度统一,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最大特色。一方面,这篇小说的整个故事情节都带有传奇色彩。作者将主人公安置到一个困苦险恶到极点的生存环境中,让其经受着一般人难以想像的考验;另一方面,这又是一篇极为逼真的小说,我们在那紧张曲折的故事情节中很难找到人为编造的痕迹,作者准确地摹拟了主人公在特定境遇中的心理感受与意识活动,非常逼真地展示了一个疲惫、衰弱的人在荒原上的艰难求生过程,其“真实性”可谓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2.这篇小说有什么象征意义? 小说的象征意味也非常浓厚,这是西方许多文学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可引导学生仔细加以体会。如小说主人公没有名字,仅以“这个人”指代,显然隐含着作者以他作为整个人类象征的用意所在,而小说中的“狼”更可以看作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的一种隐喻。 练习说明 一、小说的主人公在茫茫荒原上面临着哪些生死考验?他为什么能超越极限、战胜病狼而顽强地生存下来? 此题意在引导学生把握小说的内容,体会主人公的精神魅力。 主人公所面临的生死考验有饥饿、恶劣的天气、个人体力的极度虚弱、伤病以及野兽的威胁等。他之所以能战胜这些并顽强地生存下来,是因为他坚韧顽强、不惧艰难险阻。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小说诗歌文学作品所要弘扬的正是这样一种硬汉精神。 二、小说有大量细腻的心理描写与逼真的细节描写。试着找出几例,仔细体会。 此题意在引导学生了解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的作用。 小说诗歌文学作品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如第三段、第五段对生与死的思索,第八段对自己所处方位的判断等都是(后面的可以让学生自己来找)。细节描写也是比比皆是。如嚼骨头的细节,在水坑边舀鱼的细节,最后他与狼较量的细节等,都写得细腻逼真,增添了小说的真实性和形象性。 三、你在其他书刊或电影、电视中看到过类似的人或动物求生的故事吗?讲给同学听听。 这是一个拓展延伸题。 教学建议 一、这篇小说写的是美国当年的西部淘金者,离现在的学生生活实际比较遥远,可让学生自己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小说的时代背景。 二、这篇小说在写法上很有特点,要注意仔细体会其中的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看它们是如何加强小说的真实性的。 三、有条件的话把小说全文找来读读。 有关资料 一、杰克·伦敦──生命的凯歌(薛鸿时) 青年读者──特别是曾在逆境中奋斗的文学青年──都能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中汲取力量,因为他是崛起于社会底层的一个成功者,他的一生是对于厄运的一场殊死战,是一首生命的凯歌…… 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诞生于旧金山。母亲弗洛拉·威尔曼靠主持“降神会”糊口,有时也教教钢琴;父亲约翰·伦敦曾在樊克兰等地经营蔬菜店和菜圃,种过田,养过鸡,但他的努力没有一次不是以失败而告终。杰克一直把约翰当作自己的生父,直至有一天他听到父母吵架时约翰指责弗洛拉不该养个“私生子”,这才隐约感到自己不是约翰所生,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创伤。成年后他打听到自己的生父是走江湖的星相家、自称教授的钱尼,曾去信联系,但钱尼不肯认他这个儿子。 杰克从未有过欢乐的童年,弗洛拉忙于挣钱养家,把他扔给一个黑人奶妈珍妮,因此他享受不到母爱,他没有穿过一件“买来的”衣服,没得过一件玩具,真是寂寞极了。幸亏他异常聪颖,五岁时就能读能写,很早就从读书中得到慰藉,他读的第一本书是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伯拉》,这本关于中世纪西班牙摩尔人的传奇故事,看得他入了迷。第二本是维达的《西格纳》,讲一个低贱的“私生子”(和他一样!)刻苦奋斗,终于成了个伟大的音乐家,这个故事不就是我们理解杰克本人一生道路的某种启示吗? 杰克八岁时,约翰养鸡失败,农场被拍卖,全家迁入奥克兰的贫民窟,比他大八岁的伊丽莎姐姐(约翰前妻所生)一向对他很好,她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竟嫁给带有三个儿女的老鳏夫希珀特,离家而去,使杰克更觉凄凉。杰克十岁就不得不干活挣钱了,每天清早要卖完早报才能去上学,放学后还要卖晚报,星期天到滚球游乐场去干杂活,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家里。虽然他能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多,但他抓得紧,效率高,小学毕业时成绩优异,被推为毕业生代表。他不但功课好,而且知识面很广,因为他从奥克兰图书馆里免费借阅了大量游记、传奇和冒险小说,平均每周总要看完两本书! 严峻的环境使他早慧早熟,他很早就立下大志,他的座右铭是:凡是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一定要做到,并且还要做得更好! 上不起中学,他进罐头厂当童工,工资每小时一角。为了归还家里的欠账,有时他要连续干二十多个小时。后来他回忆道,“我不知道在奥克兰有没有一匹马干活的时间有我这么长?”短篇小说《叛逆者》就是他这段生活的写照,只是他比小说里的强尼更坚强,他说自己从来没有在体力劳动中打过败仗。 他看到当苦力没有前途,就向黑人奶妈珍妮借了三百块钱,买了一艘帆船加入一个偷捕牡蛎的海盗帮,后来这些人起了内讧,把他的船凿沉了,杰克愤而加入鱼警队,专门逮这帮“贼”。16岁时,他跟随一帮流浪汉,扒乘火车周游全国。17岁时登上“苏菲·萨瑟兰号”轮船,前往日本、俄国海域捕猎海豹。他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也没有中断认真读书的习惯,他的文化素养大大提高了,并且渐渐萌生了创作的热情。他的年龄虽小,可是生活经历已经相当丰富了。 从远东归来后,他进黄麻厂做工,工资还是每小时一角。这时,旧金山《呼声报》举办征文比赛,杰克在母亲的鼓励下,于整天辛苦劳作之后,仅用三个晚上就写成一篇《日本海上的飓风》,拿去应征,结果荣获第一名。当时杰克才17岁,初次显示出他的文学才华。这次成功更坚定了他走文学创作道路的决心。此后,他在终日辛苦劳作的不利条件下,以惊人的毅力写出大量各种体裁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像连珠炮似地轰击着各家文学刊物的编辑部,但他那些描写下层社会生活、迸发出旺盛的生命力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当时还不能为出版界所接受,所有的投稿都被无情地退回,最后终于到了连一张邮票都买不起的地步。后来他进发电厂当铲煤工,工作量大得惊人,像他这样的壮汉也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干完,一位老工人偷偷告诉他,这份工作原先是由两个人分两班干的,资本家为了省钱,用你一个人把原先那两名工人顶走了。过了不久,有一天那位老工人指着报上一条“失业工人弃家自尽”的消息对杰克说,那自杀的正是被你顶走的两个人中的一个!这件事对杰克的刺激太深了,当天他扔下工作就离开了发电厂。 他参加了失业工人“向华盛顿进军”的示威行动,初次接触到有政治觉悟的先进工人,第一次听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名字。示威群众被政府派军警驱散,杰克在归家途中在尼亚加拉瀑布前被警察以“流浪”罪逮捕,罚他干三十天苦工,他被换上了囚衣关进了收容所。这段生活使他目睹了资本主义社会司法制度的黑暗与不公。收容所里有一名惯犯拉拢他,要他服刑期满后跟他一起干非法勾当,但这不是杰克想走的路。获释那一天,两人进小酒店喝酒,杰克略施小技就把那名惯犯甩掉了,独自扒上火车,行程数千里回了家。 回家后,他在伊丽莎的资助下又上了一年中学,并靠自学学完了高中的全部课程。1896年他考上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但半年后又因贫困而辍学。以后他一边做工,一边争分夺秒地拼命读书,从亚里士多德、吉朋、亚当·斯密、马尔萨斯到马克思、恩格斯、尼采、斯宾塞,他都浏览。他觉得自己已经弄清了工人阶级为什么会受苦的原因,已经成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其实,他的思想十分驳杂,他把尼采的超人哲学、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硬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糅合在一起。他把人类社会也看作是残酷的生存竞争的战场,而盎格鲁—萨克逊人种是“强者”,是优秀民族……这种观点与科学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他的世界观中的矛盾决定了他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瑕瑜互见,具有各种不同的思想倾向。尽管如此,他还是满腔热情地参加社会党的宣传活动,曾因发表反对资本主义的激烈演说而被捕。 就在这一时期,他爱上了中产阶级的小姐、文科大学生梅布尔,为了使自己配得上她,杰克更加勤奋学习、努力写作,以期提高自己的学识和社会地位。 1897年3月,杰克出发到阿拉斯加克朗代克去淘金,历尽千辛万苦也没有淘得一粒金砂,却得了坏血病,于翌年夏天回了家。淘金是失败了,但他在苦寒北国的经历是比金子更宝贵的创作素材。这时约翰已经病故,为了一家人的衣食,杰克只得参加邮局的招工考试,他虽然被录取了,但却没有去就职,因为淘金者的故事已经在他的头脑里酝酿成熟,逼得他非写不可。他一面打短工养家,一面以疯狂的热情写下了一系列阿拉斯加的故事,他把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念给梅布尔听,期待着她的赏识和支持。但这位趣味“高雅”的小姐却说他写的都是粗俗、野蛮的生活,他靠写作是永远出不了头的,还不如赶快去当邮差。两人志趣不同,终于走向决裂。 1900年,杰克的好友杰可布斯在美西战争中死在马尼拉,他跑去安慰亡友的未婚妻贝西,结果爱上了她,当年他俩就结婚了。 与此同时,文学刊物的编辑们开始注意起杰克那些充满生命力的阿拉斯加故事来了,《寂静的雪野》《北方的奥德赛》等小说一篇篇地都得到了发表的机会并博得读者的好评,杰克多年的努力所结出的果实开始为社会所承认。同年,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狼的儿子》出版,接着又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雪国的女儿》。1902年他深入英国伦敦的贫民窟,写出了深刻揭露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罪恶的报告文学《深渊中的人们》。1903年是他生命中极为重要的一年,他发表了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小说写一只富贵人家豢养的狗──勃克──被坏人盗走,卖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体弱的狗被同类撕成碎块,连皮肉带肠子统统吃掉。勃克越变越顽强,它学会歇宿时在雪地里挖一个洞以免冻僵,学会沿着前面雪橇留下的辙痕拉橇以节省体力,它杀死凶狡的狐犬,取得了狗中领袖的地位。越往北走,它的野性越加显现,它似乎听到了祖先──狼──的呼唤,这声音吸引着它,有时它要从主人身边逃出去三四天和狼作伴。当它不在主人身边时,那位对它有救命之恩的主人竟被印第安人用箭射死,勃克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加入了狼群,但每年总要回到主人倒毙的河岸,发几声凄厉的哀号。这部小说与后来的动物小说不同,不但有寓意,而且有丰富的生活内容,它使人和动物的心灵得以沟通,既真实可信又哀戚动人。这部小说受到读者的热烈赞扬,从此他名满天下,得到了优厚的稿费,但杰克慷慨好施,挥金如土,家里食客终年不断,收入多了,欠债更多。 1903年他和贝西分居,原因是他又爱上了比他大五岁的女作家夏米安。 那一年,杰克完成了长篇小说《海狼》,它写一位膂力和智力都非常惊人的船长拉森,他以“超人”自居,残酷地虐待全体船员,终于招致灭亡。杰克的本意在于批判尼采的超人哲学,但读者大都没有理解这一点,反被拉森这一“超人”形象所吸引。 1905年11月18日,法院正式批准他和贝西离婚,第二天他就和夏米安结婚,受到了舆论的谴责。 随后他出资三万建造《斯拿克》号游艇,于1907年3月偕同夏米安出发,准备花七年时间周游世界。他游遍南太平洋,时常要亲自驾船。但每天总能完成一千字的写作任务。1909年因病他只得以不足三千元之数把船卖掉,回到美国。这次旅行历时27个月,其间完成长篇小说六部半。在这段时间里发表的《铁蹄》是一部政治寓言小说,作者预言1932年时,资本主义已发展为寡头统治,撕掉一切“民主”的遮羞布。工人阶级转入地下,发动第一次革命,遭到了失败,但工人领袖恩斯特·埃佛哈特不屈不挠地积极准备发动第二次革命,以期最终推翻“铁蹄”的统治。作者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自己的时代,见解深刻犀利。长篇小说《马丁·伊登》前半部具有自传性质,它真实、感人地描绘了自己从社会底层崛起的奋斗史,书中罗丝小姐的生活原型正是他曾热爱过的梅布尔。下半部写马丁成名后感到幻灭的悲哀,终于投海自尽。作者说他的本意在于批判个人主义,但读者却深深地被马丁个人奋斗的勇气和毅力所打动,杰克·伦敦说它和《海狼》一样,都是“最为人误解”的书。 杰克在文学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年代,也是他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时期。他写文章,作演讲,宣传社会主义,号召工人阶级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在他以前,社会主义在美国的传播,仅仅局限在一部分先进的德国移民中间,杰克用美国工人都能懂的、生动活泼的英语宣传社会主义,他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在他生命中最后几年里,他仍写出许多优秀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如揭露资产阶级小姐丑恶灵魂的《在甲板的天篷下》,在艺术上达到了新的高度。《墨西哥人》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有色人种革命家利维拉的形象,这位青年对事业的忠贞和献身精神突破了作者一贯持有的“白人优越论”的偏见。此外他还写出一系列动人的南海故事。但总的说来,从1910年以后,他的创作已走向下坡路。因为,从航海归来后,他花巨资购买土地、营建住宅,往往一本书还没写完,版权早就被他卖掉了。由于花销过大,他不得不匆忙写出新作来还债,因此后期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往往比较粗糙,而且还写了一些思想倾向错误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如《红死病》等。最后他竟会文思枯竭,出钱向文学青年辛克莱·路易斯(1930年他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购买情节。 1913年,他的住宅“狼舍”即将竣工。社会党同志们不赞成他在党急需经费时挥霍巨资为个人兴建如此豪华的住宅。资产阶级更因这个出身低贱的穷小子竟爬到与他们平起平坐的地位而感到恼怒。就在他的“狼舍”竣工的那天晚上,这座宫殿般建筑竟会突然起火,顷刻间化为灰烬,至今也没有查明究竟是谁放的火。这件事对杰克的打击十分沉重,加上他与贝西离婚后不能得到女儿的爱,更使他痛苦万分。为了还债,他只能经常用喝酒、打吗啡针勉强支持自己写出能换钱的文章来。1916年元月,他退出了社会党,并在对待世界大战的问题上,他陷入了沙文主义的错误。当年11月22日,他因注射了过量的吗啡,抢救无效而与世长辞。当时报纸上说他的死因是“尿毒症”,但他的朋友厄普顿·辛克莱、他的医生以及日后为他写传记《马背上的水手》的欧文·斯通都说他是自杀的。 杰克·伦敦“四十年华付杳冥”使举世震悼,特别是千百万身居社会底层的读者更感到痛惜。杰克·伦敦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叛逆者,尽管他也有缺点、错误,但他热爱生活,自强不息,终生不屈不挠地与厄运搏斗,终于从苦难中崛起,在美国文学史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他的一生是一首非常动人的歌──生命的凯歌! (选自《文学知识》1986年第2期) 二、拼搏蕴蓄着生命──杰克·伦敦和《热爱生命》(王鸣熊、剑波) “……他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舔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抵紧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里所写的并非惊险小说,而是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一个情节。 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是描写一个淘金者与饥饿、寒冷、恐怖和死亡作斗争的故事,表现出人战胜自然,生战胜死的积极思想。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对这篇小说非常喜爱、赞赏,克鲁普斯卡娅曾经在回忆列宁时说过:“……在伊里奇逝世的前两天,我在晚上给他读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这本小说还放在他房间里的桌上。这是一篇很有力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伊里奇非常喜欢这篇小说。第二天他要我继续读杰克·伦敦的小说。” 杰克·伦敦是美国一位随着20世纪的诞生而崛起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人们称他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甚至誉之为“美国的马克思”。 在杰克·伦敦17年的创作生涯中,他一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余篇短篇,3部剧作,还有一些自传体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以及随笔、论文、特写等著述。主人公基本上都是社会下层人民,如工人、童工、拳击师、淘金者、印第安人,小说诗歌文学作品所触及的问题有三个方面:揭露美国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及其腐败的政治机构;对资本主义社会苦难深渊中的劳动人民寄予深切的同情,主张用社会主义革命来改变美国的社会现实;抨击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思想。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1906年写的短篇小说,全文约一万五千多字。小说描写阿拉斯加的克朗代克河的一个孤零零的淘金者。在广袤的荒野里,他的惟一的同伴抛弃了他,他已经有两天没吃东西,并且迷了路,他的两脚早已皮开肉绽,鲜血淋淋,他的枪没了子弹,他的胃也失去了知觉,他已经筋疲力尽,不是靠两脚走路,而是用手脚在地上爬了,他吃的是雪水,睡在露天,雨雪淋湿了他。在荒野的六天六夜中,他仅吃了一二条水塘中银白色的小鲦鱼和四只刚出壳的小松鸡。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在他奄奄一息时,有一条病狼却时刻尾随着他,舔食着他留下的血迹,觊觎着他的肉体。最后淘金者用智力和毅力咬开了病狼的咽喉,凭着意志吮吸了病狼的血,并坚持着爬到了大河边。最后,他在大河边被几个科学考察人员救起,他在与大自然的拼搏中活了下来。 《热爱生命》没有离奇曲折的情节,没有轻松抒情的笔调,但却使人慨然以悲,欣然以喜。这是和杰克·伦敦的高超的写作技巧分不开的。 小说一开始就接触到主体部分,没有故事的开端和发展,而是从近高潮处写起。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是两个又累又乏的淘金者,然后其中一个走出画面,另一个则呆呆地站在荒野中。接着是一个特写镜头:淘金者环视了一圈荒野雪地,眼神状如受伤的鹿一样,显出了恐惧的表情,他的乱棕似的胡子在抖动,他的左脚踝受伤了,所以把沉重的包袱向左肩挪了一下,又一颠一跛地向前走去……他的目的就是要走出荒野,所以小说直接从这里起笔。 整篇小说没有告诉我们淘金者的姓名,也没有一句对话,但却给了主人公以生命,使他跃然纸上。原因之一是因为小说心理描写的细致真实。尽管没有花红柳绿,你追我逐,没有血流如注,打斗暗杀,但却真实可信,吸引读者。当他在沼泽边发现许多零乱的骨头时,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干干净净,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分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是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地死呢?”我们也正是带着这个问题被作者的笔墨所吸引和感染的。 小说还极力描写了荒野的景色,从而为表现主人公的心情和小说的内容服务,如“他把周围的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天空也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在这样的荒野中,一只大棕熊又站在他的眼前,“发出威胁的咆哮”,狼也多起来了,“狼嚎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当病人和病狼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生命的时候,淘金者在与猛兽和大自然的搏斗中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没有被吓倒,他一步一步地向着胜利走去,这就更衬托出了主人公的坚忍顽强。 描写细致是这篇小说非常突出的特点,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两次描写了淘金者把包袱往左肩挪动了一下,间接地告诉读者主人公的右脚已经扭伤了。主人公数火柴、分火柴一段也写得非常细致,还有撕毯子裹脚,舀水坑里的小鱼,砸猛兽吃剩的骨头,追逐松鸡等等,都写得细腻剔透,吸引读者。而这些都是与作者丰富的生活经验分不开的。小说中还有不少词用得很贴切生动,如主人公听到狼嚎,不由自主地举起了双手,要把这嚎叫声“向后推去”;他筋疲力尽时,两条腿的关节都“像生了锈的铰链”等等。 正当淘金者用最后两天时间爬到离大船四英里、三英里、二英里,人们以为他胜利在望时,作者却又宕开一笔──淘金者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英里,而他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了。”这就使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淘金者却还不停地爬,到后来他一小时大概只能爬五、六米,然而他还是不停地摇晃,不停地向前扭动……这些情节既合情合理,又回味无穷。 困难──奋斗──前进,这就是淘金者前进的交响曲。 生活,就应该有这样的拼搏精神。 (选自《语文学习》1983年第9期) 三、在双重撞击中展现人物性格──略谈杰克·伦敦短篇小说的人物塑造艺术(杜进) 高尔基曾称赞杰克·伦敦“善于刻画毅力坚强的人们”。这当中值得我们探讨和总结的艺术经验很多。就其短篇小说创作而言,精心设置某种特异环境,着力激发人物潜在的意志和力量,则是杰克·伦敦善于刻画毅力坚强的人们的一个鲜明特点。在他的小说中,人物常处于一种危机、灾难之中,他就是用这种反复出现的危机来考验人物的机智、勇气和品性,表现人的意志的创造力的。他的一组以阿拉斯加北方生活为题材的短篇小说,都显示出这样的特色,其中受到列宁赞赏的《热爱生命》,是最具光彩的一篇。 这个短篇一开始,就把读者置身于特异的规定情境中:一个饿得快要死的掘金者在人类足迹尚未到过的荒原峡谷里很难地行进着。当他刚涉过一条冰冷刺骨的河时,脚腕子不意扭伤了,另一个叫“比尔”的同伙却在这节骨眼上扔下他,“头也不回”地跨过一个山头径直走了,他慢慢环视了一下比尔走后只剩下自己的一片死气沉沉的世界,不禁恐惧起来,但又不得不鼓起勇气,一颠一跛地向前走去。有时候,他一天只前进了几米,求生的意志仍推动他匍匐着、爬行着、滚动着。这时候,一只差不多同他一样又病又饿的瘦狼盯上了他。于是,在那荒无人烟的雪原里,两个生物──一个病人与一只瘦狼,为争生存展开了激烈的搏斗。病人多次想把瘦狼搏死在地,饱餐一顿,正如它无时无刻都想把他吞噬一样,但他们谁也没有在对方肌体上撕开一条血口的力量,于是便一前一后地周旋着,彼此耐心地等待着最佳战机。虽说此刻“他”已是一天只能爬行短短的几步了,然而,这个无比刚毅者凭着求生的本能,还在向死神挑战!最后,他终于战胜了狼,胜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这篇小说几乎让读者在不寒而栗中读完。作者将人物性格及其同恐惧、饥饿和死亡威胁的格斗,一步步一层层地推向高峰,从而唱出了一支人对大自然的胜利之歌。杰克·伦敦善于让人物处于艰难的逆境,让环境折磨、考验人物,从而凸现人物在斗争中的人格的伟大和刚强。《热爱生命》的成功,与其说在于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塑造人物的鲜明,毋宁说是作家设置环境的匠心。正由于杰克·伦敦把人物置于极地、荒原,使他不得不与恐惧、饥饿、野兽作斗争,所以人物才能够显示出如此铁打的身板,钢样坚硬的意志,顽强的吃苦耐劳的本性,以及经久不衰的元气和精力。 杰克·伦敦的北方小说几乎都充满着北极地带严寒大自然的浪漫色彩,也都很好地表现了人的意志、力量和美德。这些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的主人公都是坚毅、刚强和勇敢的人们,他们连接不断地遭受困苦、灾难打击,但又自始至终地不向环境和命运屈服。他们以非凡的毅力为生存而斗争,善于克服障碍,努力达到既定的目标。即使死去,也是自豪地死去,始终保持人的尊严。《白茫茫的雪原》中的猎人麦佐,在距离目的地还有两百英里的没有开辟的道路上,不幸被一株老松树轧得不成样子,他要同伙和妻子继续往前走,毅然命令同伙用枪把自己打死在“悬空的坟墓中”。《巴素克》中的巴素克,是个印第安女人,她为了丈夫能通过七百英里的雪原,去海茵斯公馆报告人们的困境,即使在路上遇到已经饿得发昏的哥哥,也没有给他一点吃的,仍让他饿着肚子走去。日复一日,她只吃了与丈夫平分的食物一半,而另一半又为丈夫收藏在一个小口袋里……生活在白色无声世界的人们就是这样地无私、刚强、忠诚,近乎自我牺牲。在严寒的大自然面前,人的灵魂中的高尚的东西都展现出来了。因此,读杰克·伦敦的北方小说,不仅不会使读者在大自然面前感到渺小无力的无可奈何,产生一种屈服于自然、放弃人类战胜自然之主动性的沮丧意识,反而更使人们增强同自然作斗争的勇气和力量。 如果说,在杰克·伦敦的北方小说中,特异环境主要指北极地带的严寒自然环境,它侧重的是写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话,那么,在他晚些时候创作的社会题材小说中,特异环境则主要表现为人物生活历程中的某个特定瞬间,即由某些生活变故而呈现的特定生活情境。这特定的瞬间,通常是人物命运、思想、生活的关键性时刻,或者是人物一生其他具有重大意义的时刻,因而对人物性格有一种神奇的显相作用。名篇《一块牛排》与《墨西哥人》的创作都是如此。 《一块牛排》以一个在“二流俱乐部的斗拳老年人”汤姆·金为主人公,集中地描写了他最末的一场拳击比赛及其失败的经过。这种艺术构思,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一个早已过了体育青春期的老年人,只好在二流俱乐部里混口饭吃,这就点出了人物与特定环境的关系;写他最近的一次,也许是最后的一次拳击比赛,是把镜头集中在他拳击生涯中富有戏剧性的时刻,即生活的特定瞬间。随着镜头的移动,读者目睹了汤姆·金与青年拳击手辛德尔的精彩比赛场面。汤姆·金虽然老了,这次比赛又没有充分的准备,吃得不足,还是步行两英里来到比赛场的,但他却运用自己熟悉的一切有利方法,一而再、再而三地用手、脚和身体的佯攻来诱惑对方反击,以巧计和智慧弥补了自己精力和体力的不足。然而,汤姆·金毕竟老了,他终于因体力不支而败下阵来。因此,当他“流着泪”走回家的时候,我们既同情他的悲剧命运,也赞叹他在比赛场中所显示出来的“战斗意志”和毅力。《墨西哥人》截取的也是主人公李维拉同对手进行拳击比赛的特定瞬间—矛盾冲突最为集中的时刻。当然,与汤姆·金为挣得三十镑钱的因由不同,李维拉参加拳击是为祖国的革命运动而谋取资金。他知道革命急需要钱,所以才为赚钱去打拳。而跟前这场比赛又是直接关系到革命能否继续进行下去的关键性一战,他“不能有别的结局啊!”所以,面对美国第一流的拳击家、拳王华尔德,他沉着应战,以坚强的毅力和非凡的本领,赢得了胜利。小说把镜头集中在他与华尔德拳击比赛的特定瞬间,正是抓住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使人物坚毅的革命意志得到了闪光的显现。 世界著名评论家w·t·泼拉斯说过:“突出性格的唯一方法,是把人物放入一定的关系中去,仅仅是性格,等于没有性格只是堆砌而已。”换句话说,就是要把人物的性格投放到一定的关系环境中去揭示,去变化,去发展。人物性格爆发出来的火花,不像萤火虫,不像磷火那样可以自身发亮。它是蕴藏在火石中的火星,只有在火石与火石的碰撞中才能迸发出来。作家的任务,就是要千方百计地诱发这些火石相互碰撞,迸发出人物性格耀眼的火花,而且,迸发得越多越好,越亮越好!因此,作家的才华不仅在于塑造人物,而且在于设置环境,在于找到那对于人物来就中一触即发的敏感点。杰克·伦敦把人物置于特异环境中,正是抓住对人物来说是一触即发的敏感点。 人是环境的产物,人的性格只有在与环境的碰撞中才能得最生动、最丰富的表现。然而,每个人与环境所产生的行为,又必须、也只能通过自身性格的相互搏斗和碰撞来最后确定。这正如美国著名戏剧、电影理论家劳逊所说:“人物有无深度和进展,取决于他们下决心和实现决心。同时,这些决心在事件体系中憎爱分明须具有明显的地位。”下决心,是人物与环境撞击的最后阶段;实现决心,是人物与环境碰撞的最后结果。它们都表现为人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导致性格的自我撞击。实际上,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受到双重撞击:环境与自身。自身撞击,又集中了与环境的撞击力,使人们性格的火花达到起火点,突发亮光,因此,对作家来说,仅仅让人物与环境发生撞击是不够的,还必须写出由此而引起的人物性格自身的撞击。这种撞击甚至是更关键的一面。我们所说的杰克·伦敦善于刻画毅力坚强的人们,其实就是指杰克·伦敦既善于设置特异环境,让人物与环境发生碰撞,又能够使人物在这种特异环境中发生性格的自我撞击,最终爆发出耀眼目的火花。 《故事的尾声》写林捷医生冒着严寒,跋山涉水去给一位被豹子咬伤的猎人治疗,当他看到这位受伤者就是夺去他妻子梅瑞的施特令格时,内心碰撞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他要立即动身往回走,却又被梅瑞哀留下来。梅瑞答应他:等施特令格治愈后就跟他走。他于是悉心地给施特令格治疗。然而,当他真的把施特令格的伤治好后,梅瑞正上路跟他一道走时,他突然冷漠地说:“故事的尾声是很清楚的。我认为施特令格的茅屋不应该没有女人。再见了。”他猛然抽回了梅瑞紧紧地握住的他的手,撑船离开了河岸。原来,林捷在给施特令格治疗过程中,已全然明白梅瑞当初离开自己的原因,她对施特令格的爱如此强烈,他们谁也离不开谁。整个小说,作者未置一辞,却将一个医术高明、医德高尚的医生形象凸现在读者面前,而读者也正是在这种不动声色的描写中,深深地感受到人物内心的激荡。又如《棕色的沃尔克》,作者为了让男女主人公能自我展露心迹,精心设计了一个戏剧性的生活环境:丈夫怀特·伊文和他的妻子带着心爱的沃尔克──一条公狗走在乡间的土路上,没想到碰上了沃尔克的旧主人、从北方来的凯福·米勒。双方为争夺这条公狗各不相让。这就形成了一种态势:随着狗在新、旧主人间紧张地往返奔跑,在各自的心灵上都产生激烈撞击。人们也就在他们心灵撞击迸发的瑰丽火花中,窥见其各具特色的美好心灵和坚毅性格。 人物与环境、与自身的撞击,二者缺一不可。在写好这两面撞击的同时,尤其要写好人物内心的自我撞击,这是因为它既是人物与环境撞击的“因”,也是人物与环境撞击的“果”。说“因”,是因为人的意志、情感、愿望、要求等,是造成环境发生矛盾的起因;说“果”,是因为它最终决定人计算的行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内在的要求,有要求就会有碰撞,有碰撞就要最后通过内心作出抉择。那种只强调写好人物与环境发生碰撞,或者只强调写好人物的内心冲突,都是不全面的。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在双重撞击中展现人物性格,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的艺术经验。 (选自《外国文学研究》2000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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