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乡镇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 |
范文 | 乡镇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东屏司法所及镇调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基固本,完善机制 (一)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努力打牢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我所按省优标准,充实了工作人员,配备了专职社工和专职调解员,添置配齐现代办公设备,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做到了“四室”齐全(司法所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谈心室;调处中心有:办公室、接访室、调解室、督查室),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着力加强了镇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了省优标准。巩固和完善了镇、村及行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建设了一支“热爱调解、精通业务、会做群众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推进了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目前,我镇基本实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村、社区全覆盖,基本做到了一般性质的纠纷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并且在民调队伍建设上,我所坚持定期召开民调主任例会,汇报情况,相互交流,学习专业知识和疑难纠纷调处技巧。通过例会增强了民调主任的责任感,拓宽了民调人员的视野,提高了调处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整合各类调解资源,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巩固、完善和创新。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尤其是公调对接机制,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二、开展排查 化解攻坚 (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的多发势头,我镇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动员和组织镇调处服务中心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村组、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特别是对矛盾纠纷多发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隐患等苗头线索,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二)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今年我镇调处中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和分流,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为开展调解做好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明确专人负责调解,一抓到底,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历史积案和疑难纠纷。我镇调处中心今年1-11月,已接待群众上访13批次,近57人次;调处社会疑难矛盾纠纷21件次,解决各类民间纠纷101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从中可看出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巩固社矫强化帮教 (一)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及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两个“8小时”制度,即每人每月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8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8小时以上。坚持每人每周必须向司法所电话汇报近期生活和工作情况。同时我所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印发给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拿不准或无法解决的事情不擅自作主,向上级请示汇报后再行处理解决。全年在我所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共计28人,目前在册的有15人,全年接收了12人,解除了15人,截止全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半年来,我所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管控帮教力度,全面落实衔接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做到了分类管理、分类教育、重点帮教,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三是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今年,我所共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专项摸排2次,专项走访专人帮教活动2次,等级测定4次。截止日前,全镇在册管理对象87名,等级测定结果无重点管理对象,刑释解教对象衔接率和帮教率达100%,全年重新犯罪率为0,除个别安置帮教对象外出不明,其他都在帮教管控视线内,97%以上的安置帮教对象都能融入社会,正常生活。 四、普法宣传提高素养 (一)努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今年正值“六五”普法中期,普法工作即将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因此我所把普法工作放在了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位置,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拆迁办宣传各项法律,宣传的法律有:《宪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法律宣讲、张贴法宣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今年,我们也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2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镇领导及公务员学法考试、发放干部学法用法手册200余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咨询,按“应援为援、应援优援”的要求,主动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今年全镇特聘大学生村官为村法律援助工作点联络员,同时在全镇各村和各重点企业都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制度,畅通了各村村民和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途径,较好发挥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的作用。今年我所积极配合镇有关部门开展了1次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援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援材料、制作法援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法援宣传的人数在2019人次以上。同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3件未结案,接受法律咨询服务81起。 五、加强信访,维护稳定 我所除承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和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外,亦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我镇信访维稳工作。我所以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立足点,以依法按政策办事为原则,扎实推进我镇信访维稳工作,为平安东屏建设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今年我所除认真做好信访接访日常工作外,还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就徐溪征地拆迁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开展专题工作,积极完善信访接待,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例如今年我镇存在个别重点信访人员(欧阳芽菲、王志松、蔡彬彬等),缠访、闹访、越级上访、非访,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针对此信访难题,我所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化解问题方案,并切实实施,做好了欧阳芽菲、王志松等人的稳控工作,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我所在青奥安保、公祭日安保等重要活动期间,亦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重点人头稳控工作,做到信访稳定信息每日上报,同时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其他相关工作,努力确保我镇特殊时期的平安稳定。而且自本月起,我所遵照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部署,开始安排专人在镇政府领导接访值班室配合值班,相信在我镇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我所一定能贡献出更多的力量。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第一,对我镇当前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控违拆违等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不够,遇到矛盾纠纷情况处理方式不够完善,工作方法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日常工作中,工作方法上用老套路较多,业务理论的开拓性研究不够深入。第二,因为相关软硬件条件局限,司法所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有限,这两项工作亟待加强。 总之,2019年我所努力完成各项考核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基础工作,虽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今后我们会坚持以规范化和法治化为抓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力争更充分发挥我所职能作用,促进我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现我所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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