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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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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精选20篇)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

  连日来,镇平县彭营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高度重视。成立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民政、中心校、妇联、派出所等单位组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各村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梳理工作短板,实际问题制定长效机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课堂讲座、张贴宣传标语、现场讲解、分发宣传单等形式,走进学校、集镇宣讲《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派出所工作人员列举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违法犯罪的案例,强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承担的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告诫未成年人远离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赌博、吸烟、吸毒等不良行为,培养学生自尊、自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心理品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强化措施。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摸排,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帮扶措施,落实好救助政策;深入治理,加强防范打击力度,对上下学高峰期的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劝导,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涉及未成年人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加大对未成年犯罪的打击力度。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2

  南独乐河镇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努力促进未成年人成长。

  近日,南独乐河镇社会心理服务站开展普法+心理知识普及公益活动,参与家庭15组,22名未成年人参加,邀请平谷区署光律师服务所律师,区民政局法律顾问,吕永正律师主讲。

  吕永正律师以案释法,通过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未成年人掌握法律常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本领。通过观看校园霸凌事件视频,引导家长和学生表达正确处理校园霸凌问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接下来学生代表朗诵拒绝校园霸凌作品,引发了全场深刻思考。

  此次活动提升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让未成年人们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同时培育未成年人拥有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多方面综合发展。助力创城工作,共同打造有温度的城市。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凤治县办[20xx]2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为提高我镇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今年我县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主题——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并立足我镇实际,联合司法、法庭、安监、计生、派出所等相关执法单位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我镇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法制宣传月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措施之一,是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书记为组长,镇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各个部门、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驻镇各单位、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黑板报和标语等形式,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群众实用性为主要目的,主要宣传的法律法规有《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通过接受群众咨询和向他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开始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提高学会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2、对全镇调解员和各村干部进行了人民调解的培训,讲解了新时期人民调解新知识,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3、悬挂宣传横幅,营造的宣传氛围。为了配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在镇区主干街道悬挂普法宣传横幅9条,利用电子屏、广播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4、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参加人数达到100多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5、由分管综治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工商、计生、林业等部门在镇区街道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65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500余份。

  6、4月16日下午在陈村镇上营村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文艺巡演活动,观看群众达到5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7、学校为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组织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宣讲团在中小学举办法律知识巡回宣讲,全镇1000余名小学生参加了活动。

  经过全镇各级干部努力,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为教育群众成为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新时代农民奠定了基础,同时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陈村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4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罗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辖区居民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单页,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多角度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同时,也提醒未成年人及家长谨慎上网、谨慎交友等,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

  此次活动的开展,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镇辖区范围内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5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25日,朱集镇举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通过设置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依托LED屏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帮助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召开朱集镇《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会,邀请县民政局郭洪坤局长、靖开颜科长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为镇儿童督导员及各村儿童主任进行了专题培训。

  通过此次宣传,增强了居民对未成年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6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大河镇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制定《大河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各村(社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召开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会,明确部门、村(社区)职责分工,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类建立台账,摸清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由镇社事办牵头,镇科教中心、镇综综治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监测。

  三、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联合整治行动。

  一是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1次;二是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等多种形式、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等工作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三是通过LED显示屏、村村响、悬挂横幅、入户走访、集中宣讲政策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早婚早育宣传教育工作,悬挂宣传横幅19条,召开群众会宣传9场,LED播放12次,入户50余次。收集各村上报的婚恋纠纷入户调查表200余份,早婚早育宣传简报100余篇,排查表90余份,进入辖区学校宣传教育2次。四是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倡导实名上网,为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辖区内三家网吧进行检查整治16次。五是定期不定期对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进行回访,截止目前回访50余人次。

  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小广场等青少年及家长活动场所等阵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7

  2月17日,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

  活动中,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现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孩子们观看了“如何预防拐卖””如何预防灾害”等视频。此次活动增强了孩子们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打造了健康快乐的文化阵地。

  据了解,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站内图书和学习电脑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文化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8

  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杜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图,田黄镇结合镇域实际,扎实做好未成年保护关爱工作。

  一是筑牢组织基础。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调整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镇派出所、卫生院、教办等成员单位依据职能制定关爱措施,联合34个村儿童主任开展未成年人走访摸排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因人施策。

  二是扩展活动阵地。寒假来临,为让孩子们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田黄镇开放镇文化站、村农家书屋、妇女儿童之家等文化活动场所,由儿童主任担当“代理家长”组织儿童开展读书、下棋、娱乐等活动;镇宣传、妇联、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雏鹰课堂”,为孩子们发放书包、笔袋等学习用品,辅导孩子们完成寒假作业,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孩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安全快乐过寒假,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结对帮扶。协调邹城市爱心志愿者协会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12名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送来御寒棉衣和学习用品;镇妇联积极与市信访局和市法院爱心妈妈结对,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档案20份,为20名孩子送上结对帮扶资金,解决孩子们的生活困难;镇团委继续深化“希望小屋”志愿服务项目,为12名“希望小屋”服务对象送上温暖大礼包,让孩子们温暖过冬,树立良好的生活信心。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9

  8月5日,剑河县岑松镇组织民政分管领导、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利用赶集天的集市利民政策宣传平台,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

  近期,多地发生溺水、摔伤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岑松镇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利用儿童易学易懂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手册》对学生及其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助力提升学生及家长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氛围。

  活动引来许多学生和家长关注咨询,他们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紧绷学生人身安全之弦,自觉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卫士,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据了解,该镇还通过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组干力量,利用广播、海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取得积极成效。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78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0

  近日,在夏各庄镇未成年人活动中心,举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40余个家庭参加了培训活动。

  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夏各庄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未成年人工作站,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增强群众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升了辖区群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也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9月18日,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春昱带队前往西湖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开展座谈。法制副校长陈宇及部分干警参加活动,该校校长黎清娥及分管法治工作的副校长胡涛参加座谈。

  活动中,法院干警首先协助学校开展了一场学生安全演习活动,引导孩子们安全有序撤离教室。随后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首先就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黎校长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开展多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孩子们自觉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不断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侵害能力。

  彭春昱指出,今后法院将一如既往在职能范围内支持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并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旁听、模拟法庭、12.4宪法日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宣教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构建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2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屡见不鲜,有很多未成年人也受到了相应的伤害。而我们初中老师就整天与未成年人群打交道。我们要用我们的言行感化未成年人,用我们的爱心温暖每个未成年人。近几天学校组织全体老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避免很多未成年人的伤害事件的发生我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 弄清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地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 教师的职业决定了教师对未成年的保护义不容辞的职责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要亲其师才能信其到。

  三.用教师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四.用爱来打动学生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作为教师,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也要教会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3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__-20__)》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__]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普及,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近日,琉璃庙镇司法所、派出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到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本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活动中,镇派出所副所长为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志愿者们也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学生们更深入地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后,志愿者还对学生的提问给予耐心、详细地解答。同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和宣传品,鼓励他们爱祖国、爱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此次法律讲座,有效地强化了本镇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5

  在幼儿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每一颗童心都是一个新世界,多彩斑斓、各有千秋,它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的对待。作为教师的我们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儿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育。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6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社区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3月27日下午,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钟南路社区联合石家庄市护航社会服务中心,举办了创建钟南路社区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呵护未来,守望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政策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社工向青少年及家发放宣传资料,并向到场的青少年和家长宣讲了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严禁拐卖、收买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带领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守法。通过学习宣传告诉青少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同时让他们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伤害,让他们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增长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杜绝不良行为,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模范。引导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同时发放人才政策宣传册100余份,将我市人才政策普及给现场的每一位青少年和家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宣讲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能够让社区青少年在有法可依的环境下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家长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7

  为切实做好涪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5月11日,涪城区民政局在铁牛广场举行“关爱儿童·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个角度向群众宣传讲解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群众对未成年人呵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让群众充分认识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品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8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8月13日下午14:30五华山妇联联合五华区好牧人志愿者服务中心在社区政治生活馆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活动现场,社区妇联特别邀请沈老师为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每个孩子都需要自我保护,传递给孩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传播身体保护知识,预防校园欺凌。通过课程的活泼,生动的讲解和展示,让儿童家长认识到儿童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能及时的意识到孩子在自我护卫中得到父母的保护及信任,以致减少儿童身心受伤害的概率。同时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并且希望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给孩子灌输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社区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19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总结 篇20

  6月1日下午,由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5家单位联合举办的“青春护蕾,法治同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我院举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此次活动也是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的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

  发布会上,温岭市委领导通过活动向全市少年儿童发出公开信,送出期望和寄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仁华通报了未检工作情况,各单位领导共同宣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宣传周活动将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出“云视频”“云竞赛”“云直播”“云发布”等多种活动,不仅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赛、法治课堂等线上活动,还将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漫画形象,努力在全社会增强未成人自我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氛围。

  去年,由我院、团市委联合设立的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并顺利通过中期验收。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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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