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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贸、餐饮服务业劳动合同
范文

商贸、餐饮服务业劳动合同(精选3篇)

商贸、餐饮服务业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注 册 地 址: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

  乙方 (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完成 工作任务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岗位(工种 )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月休息日 由乙方提报,甲方审批的原则安排 。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或岗位)。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工资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试用期薪资标准:_________ 。

  1、实行月(日)固定工资制,标准为______元/月(日)。

  2、实行底薪加提成工资制。底薪为______元 ,提成标准。

  3、其他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本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帮扣帮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保守商业秘密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如违反约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劳动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劳动用工备案机关(盖章):_________

商贸、餐饮服务业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地 址:

  性 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印制

  四 川 省 总 工 会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3,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4,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5,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保证乙方身体健康前提下在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对乙方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但须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同时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

  乙方工资标准随本企业服务年限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具体按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 乙方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向乙方公示.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但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甲方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十七条 当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 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三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 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贸、餐饮服务业劳动合同 篇3

  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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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