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
范文 |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精选15篇)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1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二、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六、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八、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九、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三、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十四、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六、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2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详见附图,其中车间_____________平方米,钣金、喷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现金人民币_______万共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_______万及现金_______万共出资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1.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2.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______________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_______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_______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_______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入帐。从________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_______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2.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1.将原有的--、--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2.为--、--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3.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1.原________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____区除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3.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____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4托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______________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_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承修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______________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________日为准)。 (1)金额在________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________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________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________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6编号:__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甲方所属的等全部车辆进行维修、养护。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叫随到,24小时提供服务。 3.维修类别(内容) 甲方根据车辆状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日常小修、大修等服务。 4.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4.1质量标准 4.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车辆维修、养护标准(写明标准代号)向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养护服务。 4.1.2乙方在维修中不得使用附厂配件。如因甲方生产急需,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使用附厂配件。 4.1.3乙方为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原厂备件,并应有一定的库存量,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维修使用。 4.1.4车辆维修时限要求:______________。 4.1.5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_。 4.2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 5.价格标准 5.1价格构成:______________。 5.2价格标准 5.2.1零部件价格见附件1。 5.2.2工时标准:______________。 5.3乙方保证维修价格公平、公正、公开,在同行业、同级别价格最低。 6.结算、支付方式 6.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6.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7.乙方义务 7.1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维修工作并交付车辆,缩短甲方车辆在乙方停放时间,并确保甲方及时用车的要求; 7.2按照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修车,保证维修质量; 7.3配合甲方进行上门维修,在市内当甲方车辆出现故障时,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并主动予以维修; 7.4在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车辆后,应对维修和养护范围内的配件、材料、工时进行测算、核定后报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修理和养护; 7.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争得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 7.6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甲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注意事项; 7.7甲方车辆已办理相应的汽车保险业务,一旦出险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出险手续、保险理赔,并负责修车事宜; 7.8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更换服务项目(不包含材料费):______________ (1)刹车片; (2)刹车盘; (3)机油; (4)动平衡检测; (5)全车检测; (6)扒胎; (7)。 7.9乙方应具有级保养和尾气治理资质。 8.甲方义务 8.1提供托修车辆的有关情况; 8.2按约定时间接收维修后的车辆; 8.3按合同约定履行结算支付义务。 9.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要求时限交付维修后车辆,应向甲方支付本次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9.2乙方交付的维修后的车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重修、减少维修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9.3因乙方原因,导致托修车辆在维修期间毁损灭失,除赔偿车辆直接经济损失外,并应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9.4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附厂配件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5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维修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6甲方接乙方通知,不按时接车,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以书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合同签订地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12.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7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一台小汽车(湘F0460)委托乙方维修。 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 一、 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 六、日、节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乙方应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并免收施救费用。 三、质量保证: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原厂件。如有“水货”,一经查实,甲方拒付全年维修费用,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范围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五、维修费用: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甲方:____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中心____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计算维修费。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乙方凭维修发票经甲方有关人员核验签字后,于____月份、____月份分两次到甲方结账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内,乙方服务优质,履约较好,经甲方年度审查合格后,本合同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8委托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1.托修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品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VIN代码登记日期里程表公里数 用户陈述: 注:(故障发生状况、行驶速度、发动机状态、发生频度、发生时间、部位、天气、路面状况、声音等描述) 2.维修材料: 品名零件号制造商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类别提供商及提供方式 注:1、以上内容可另附页。 2、“类别”指“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 3、“提供方式”指“甲方自备”或“乙方提供”。 4、“提供商”指“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材料的供应商” 3.结算方式: 。 4.验收及提车:验车日期: 交车日期: 交车地点: 5.违约责任: (1)迟延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元/日; 6.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 。 8.附则: (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办人在签约前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件及甲方(乙方)的委托签约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特别是黑体字部分。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要改变托修车辆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出示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四)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一式两份,由检验人签字后现场将其中一份交与甲方。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或原托修车油耗不合理增加的,应当无偿修理或加油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五)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并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对托修车辆行使留置权,但留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托修车辆,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质量保证期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期限或里程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十)因乙方维修行为造成托修车辆原完好部分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因此迟延履行的,按照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预定维修项目以双方确认的《进厂检验记录单》为准;实际维修项目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9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协议: 一、甲方将其送货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年审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及时、恰当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更换没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装置及设备。 三、所有服务项目、更换设备/零部件及其价格均需征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司机的同意,并当面拆卸,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签名确认;服务完成后,须经甲方负责人、司机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提供服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专用发票方可结算。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结算一次,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结算。 五、车辆年审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凭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比乙方同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若发现乙方的收费价格超出通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均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发票上注明免费维护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业贿赂约定: 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拉拢贿赂本公司相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过往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每次对乙方处以一千元罚款,甲方同时保留其他追索权利。 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签订本协议后,双方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若双方均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转入正式合作期;试用期结束后,若一方有异议,可另行协商或随即终止协议,试用期终止协议后,双方随即结算相关费用; 十一、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10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20--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20--0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11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__________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报价 1、项目工时:按照《__________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工时定额标准。 2、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5%时,须由乙方向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维修程序 (一)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送修手续 1、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补、后确认行为。 3、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出具的《岳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报修单》、《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四、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1、维修费=材料费+工时费 2、上述维修费为含税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_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__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提供其他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__年7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岳阳市现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换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在车辆维修结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所有结算手续后15天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2)协同市汽修办、监察、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司法、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定点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行业规范和标书协议中的承诺约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并接受送修单位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第的情况之一的,累计三次的,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3)乙方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杜绝虚开乱领造假违规行为。 (4)对各单位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违反《岳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和部门的情况。 (5)协议期满后,甲方授予的“定点维修厂家”的牌子,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6)协议条款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的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警告,累计三次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送修单位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送修单位追究经济赔偿。 4、定点服务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格未按其入围价格执行,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处罚违规项目金额二倍的处罚;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违规项目金额五倍的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其定点资格。 九、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协议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送修单位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协议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送修方验收使用。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送修方办 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一、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向送修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__________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________元整,是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乙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十三、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负担。 十四、协议有效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的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双方均有权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扫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12送修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 2、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 3、"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确认。 4、"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_____________公里。 2、二级维护:_____________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_____________公里。 第三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2、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5、乙方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________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1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一台小汽车(湘F0460)委托乙方维修。 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一、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六、日、节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乙方应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并免收施救费用。 三、质量保证: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原厂件。如有“水货”,一经查实,甲方拒付全年维修费用,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范围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五、维修费用: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甲方: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计算维修费。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乙方凭维修发票经甲方有关人员核验签字后,于6月份、12月份分两次到甲方结账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内,乙方服务优质,履约较好,经甲方年度审查合格后,本合同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14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格式 篇1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日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系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动车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电动车月保养 1、蓄电池的维护、保养 ①建立健全保养车辆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 ②做好蓄电池表面清洁,保持电解液的充足 ③检验液面的高度及电解液的密度 ④经常检查电池连线的紧固螺母有无松动,以免引起火花或烧坏极柱。 (二)整车电路检查 1、检查接触器触点之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粘连,接触点是否松懈卡死。 2、检查加速器微动开关通断、性能是否完好。 3、检查电机、蓄电池以及控制器之间连接是否良好。 4、保持控制器箱内清洁,每月应用高压气泵吹一次接触器触头将触头处灰尘吹干净。 (三)电动车维修 1、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提供3小时内响应,快速解决故障。 3、根据甲方实际情况,长期配置各品牌电动易损应急配件[电动车配件(易损件)服务价格表,详见附件2]。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 2、自备材料的,应先承担原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相应责任。 3、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4、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应当对甲方所有车辆进行信息汇总,建立健全保养车辆基本信息,检验记录单,每月至少两次定点、定时保养。 2、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 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 4、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5、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出。 6、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根据对报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划未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换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8、乙方车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四、费用结算 1、电动车辆保养及维修费用以月度为结算周期,应在期限内全额支付。每周期维保费用为人民币900元,。 2、车辆维修后,乙方提供维修结算清单,打印并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并出具合法发票。 3、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 4、付款期限: 。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起至 。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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