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
范文 |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精选15篇)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总包单位项目部: 分包单位: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及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汉中丰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 总包单位项目部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3)总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2、分包单位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单位项目部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证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项目部。 4)严禁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又不接受整改的,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配电房)、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单位项目部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如因分包单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7)总包单位项目部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总产值,向总包单位项目部交纳安全管理风险保证金1~5万元(本分包单位暂交风险保证金 元)。分包单位在完成施工后,若不发生任何事故,总包单位项目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违章整改不及时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三、 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项目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半导线及线缆严禁使用),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单位辞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总包方概负责。 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承担租赁费用。 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统一安排。 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处罚金额500~1000元/次)。 9、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 { }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单位项目部指派 {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本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一切损失、赔偿、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只负责配合、协调责任。 由于总包单位项目部或总包单位项目部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 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事故方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包方、总包方、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六、 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后失效。 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挂表施工;各分包单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电箱,严禁从总包单位配电箱内接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 2、工完场清:(原则为:谁产生的建筑垃圾谁负责清理) ①如因预留洞口不正确,造成剔打或封堵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时,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安排人员清理,将实行罚款和双倍代扣人工费用,其费用在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②如开洞或剔糟造成墙面空鼓、开裂 ,承担材料费用和双倍人工费用;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并清理整个施工现场至发现下个违规者结束; 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现场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码,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如造成影响,处违约金20__元/次/处,并承担双倍处理费用,在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总包单位项目部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2甲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说明: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各自承包工程项目,在同一作业区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特签定本协议。(因乙方是进入甲方为主体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已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___________ 乙方的资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产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甲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说明: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专业资格证书上岗。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3.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5.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的签发安全检查整改单应无条件地整改。 6.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对甲方单位的安全环境和提供的施工设施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则发生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擅自拆除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施工设施。 8.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9.向甲方单位交纳安全保证金,缴费额为承包合同总金额的%并在进场前划到甲方单位。 第六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发生争议以甲方规定为准。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反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人员进矿后,与乙方相关负责人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签认。 5.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抢险救援。 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并进行监管。 7.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8.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9.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乙方对本单位承包工程的生产安全和员工职业健康全面负责,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做好与承包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谨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组织生产,严谨超时作业和疲劳作业。 6.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有从事工作的要求,认真对录用的工人进行审查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7.乙方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车辆必须挂车辆行驶牌照,并承担相应费用。 9.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留有发放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乙方使用的自备设施工具必须合格有效,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 11.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12.因遇大雾、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13、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迅速采取有关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协议中未写到之处,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施工,不得蛮干,违章指挥。 三、责任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罚款____元/次,从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②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____/元处进行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____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乙方处____元现金罚款。 4.对现场施工时不戴安全帽,每人次处以____元现金罚款。 5.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4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开发区 路 号 楼 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属 结构,防火等级 级)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有: 特种设备有: 。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 ;从业人员数量为:___ 人。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出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疏散预案。 4.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5.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时,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1.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加强从业人的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治安教育,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经营区域,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场所,特种设备,就确认具备了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3.生产场地或仓库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4.因生产需要使用,须到防火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经认定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 5.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产确需使用的须经安监,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并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严禁在生产、经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7.不得随意变更厂房,场地的用途和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在铺设,装修水,电,煤,气,线路或管道时,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七、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八、附则 1.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5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甲方与乙方就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场须知 1.1 乙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与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至项目管理部,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1.3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北京市户籍人员】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北京市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等。凡因为乙方工人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务市场管理规定及甲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2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由甲方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3乙方应保证现场隐患整改率为100%。 2.4乙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5乙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2.6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7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2.8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2.8.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8.1.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1.2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8.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8.2.1 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建委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8.2.2乙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2.8.2.3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8.2.4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2.8.2.5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2.8.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3.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8.3.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2.8.3.3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2.8.3.4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8.3.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2.8.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2.8.4.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 置齐全并且灵敏可靠。 2.8.4.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 2.8.4.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施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管理。 2.8.4.4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2.8.4.5乙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验收制度。 2.8.5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管理制度。 2.8.6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2.8.7 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2.8.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2.8.8.1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为工伤事故。 2.8.8.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2.8.8.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2.8.8.4乙方须承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8.8.5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乙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甲方工作的事件给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8.8.6凡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属乙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9 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现场指令。 三、安全防范 3.1乙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格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乙方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应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3.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电焊机专用保护箱等。乙方应提供并督促施工人员佩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要佩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乙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3.6乙方应按规定每50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消防保卫 4.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2乙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4.3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5.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5.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5.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制定的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安全生产; b消防保卫; c文明施工: d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4乙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5.5乙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报甲方备案并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必须持证 上岗。每发现一名未经教育上岗作业或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人员,罚款个人_100_元,单位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发现现场抽烟的,每发现一人次处罚个人50元,单位500元,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未经过批准,开具动火作业证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个人100元,单位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现场所有二级配电箱以下用电设备使用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规范要求,每发现一处违章用电设备,甲方由权没收违章用电设备并处罚单位20__元,每发现一次非电工接电,处罚个人100元,单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施工期间,如发生乙方施工人员私自偷盗甲方材料事件,除按甲方进货价格双倍赔偿外,处罚单位_20__元,个人依法扭送公安机关。 6.5 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电工作业穿好绝缘鞋等,每发现一次罚款个人50元,发生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6 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如乙方未及时清运,甲方有权指定他人清理,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并处罚单位1000元。 6.7 乙方使用小型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人使用时必须按章操作,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设备工具,违章操作使用,甲方有权没收,并罚单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临时用电协议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效力,甲方有权对乙方加重处罚。 2.如因乙方降低安全生产投入及条件,使用租赁不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产品、设备,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反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所引起的政府部门、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一切处罚均由乙方承担。造成事故及严重后果的,除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对其追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在追偿未果前提下借助法律手续解决纠纷。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各有关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八、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九、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6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__________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7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委托 担任 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该合同的施工生产、安全等一切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 基本规定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乙方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业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协议,从事生产。 2、乙方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并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及年审。 3、双方共同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产总值的 上交管理费(含税费)给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监部门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办证由乙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培训情况必须报甲方备案。 2、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领退、运输、使用爆破器材。若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规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损坏生产、安全设施等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5、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会议和班前会议,并有记录。 6、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并作出安全费用计划,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落实情况报甲方备案。 7、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家属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规范用电,配备消防器材,避免用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足量地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检查佩带和使用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出现职业病,乙方必须积极给予治疗并承担相应费用。 9、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项目负责人要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检自查,每周下井检查不得少于2次。 10、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罚,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11、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 对业主提出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业指令,应当拒绝。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撤离现场。 四、 事故处理 1、乙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凡因生产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 担(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要积极配合组织 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邀请业主参加,听取 其意见和建议,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频发,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 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清退。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8建设单位:(单位全称) 参建甲方:(单位全称) 参建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丁方:(单位全称) 甲、乙、丙、丁四方参建单位现在 区域内同时进行作业,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 项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 项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 项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 安装项目施工,现在四方都在 内进行前期制作与安装,为保证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业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现经多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共同遵守,确保安全生产。 一、多方工程简况及存在的干扰问题。 二、多方有关责任人应建立相互联系的机制,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下: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 手机: 甲方安全负责人: 手机: 乙方安全责任人: 手机: 丙方安全负责人: 手机: 丁方安全负责人: 手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叉干扰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由于相互干扰而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如多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应报请监理帮忙协商解决。 各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够的权限,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相关及监理单位、安监局安全办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报监理审核后作为本协议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规定认真实施,同时报监理和管理局安全办存档。 四、各方应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保护业主财产、周边建筑物及电力等设施的安全;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 五、干扰方应向被干扰各方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若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必须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局工程部。 六、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错开时,必须报监理同一协调,共同制定具体措施,按职责认真予以落实。 七、双方单位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文明的施工环境。 八、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处作业或高空作业时,应在下方设置警示标识,在施工作业前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滚石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九、各方应自觉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畅,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审批并及时处理。 十、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业结束后,施焊单位必须及时清理焊割现场,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十一、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对各自敷设的用电线路,必须切实做好隔离和绝缘工作,敷设的电线必须通过双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性对电线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对方或设置警告标志加以注意。 十二、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进行起重时,应考虑对对方工作得安全影响,并制定起重吊装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开始进行起重作业。 十三、双方单位有共同维护同一作业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必须做到施工场地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设备通行、工作、停放场地稳定(必须防止飞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场地清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四、在多个单位的交叉作业区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及多方联系负责人(涉及双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五、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双方的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如有分歧时,可请监理协调解决;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关事故损失。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施工各方应及时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调整,补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协议一式多份,当事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单位和安监局各一份存档。 十八、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各方必须认真履行,监理单位应认真监督执行。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9第一部分 总则 一、 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 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 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 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1. 土方坍塌事故:0,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垮塌事故:0,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为:0; 2. 发生职业病事件:0;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0,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交通事故:0; 3. 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 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 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 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 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 8. 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 死亡事故为“0”。 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目标: 1. 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 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追求 “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 职责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 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 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 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 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 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 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 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 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 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 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 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 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 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 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 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 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 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 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 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 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 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 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 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 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 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4. 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等)用品, 15. 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 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 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 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 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 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 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 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 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 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 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 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 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 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 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 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 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 水泥尘肺、 电焊工尘肺、苯中毒、 电光性眼炎、中暑 、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 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 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3噪音对听力造成损害为职业性而聋,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戴耳塞,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0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南京凯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障员工人身健康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指导施工,使生产环境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施工,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死亡事故为零、杜绝重特大机械事故及火灾事故的发生;重伤为零,减少轻伤,年负伤率控制在3‰ 以内。 2、争创红河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管理细则及处罚: 1、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电工)应熟悉掌握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学员应有专人指导,无证不得上岗,违章者给予500元/次处罚并调离本岗位。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随时掌握机械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若发现无证操作给予1000元/次处罚并立即改正。 3、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双方共同签字,未做到分别给双方50元/次处罚。 4、塔机司机应熟悉机械性能,听清信号,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进时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砼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应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少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以上违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5、机械严禁带病运转,发现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报告项目部,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违反者给予200元/次处罚。 6、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和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未做到的给予50元/次处罚。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降(开空档),要慢起轻放,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平衡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升至离起重臂顶端2m—3m处,违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8、作业中若遇6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自由转动,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违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检查或检修,必须系挂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贴悬挂对风有阻力的标语牌,塔身高出周围建筑物或达到一定的高度,夜间塔顶应有红灯警示,违者罚承包人400元/次处罚。 10、按塔机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安装附着装置,保障塔吊机身的稳定。塔机基础严禁积水,应有排水措施,违者罚承包人200元。 11、塔机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持证人员实施并应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私自安装和拆除的罚承包人20__元。 四、奖惩兑现办法: 1、各承包班组罚款从劳务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个施工期间,遵章守纪,执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满足施工要求,未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且每次检查均为合格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1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产需要,乙方在甲方场地内进行施工、安装、搬运、装卸、维修、拆除等作业。为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作好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甲方区域内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视违章情节给予经济处罚500元至50000元。 3、甲方负责教育本方职工不可擅自进入乙方施工区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种设备、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将生产作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于作业前报送甲方备案。 3、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检查。 4、乙方有转包项目,应与转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报送甲方备案。 5、乙方与甲方如在作业现场内交叉作业,必须首先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由乙方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7、施工现场内乙方需接临时电源时,必须报请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关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 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动用明火等危险作业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办妥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严禁在厂区内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甲方安全生产部门或保卫部门书面同意。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门卫管理制度。 三、争议的处理 乙方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设备、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无法通过协商、仲裁方式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2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委托 担任 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该合同的施工生产、安全等一切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 基本规定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乙方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业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协议,从事生产。 2、乙方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并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及年审。 3、双方共同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产总值的 上交管理费(含税费)给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监部门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办证由乙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培训情况必须报甲方备案。 2、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领退、运输、使用爆破器材。若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规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损坏生产、安全设施等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5、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会议和班前会议,并有记录。 6、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并作出安全费用计划,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落实情况报甲方备案。 7、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家属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规范用电,配备消防器材,避免用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足量地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检查佩带和使用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出现职业病,乙方必须积极给予治疗并承担相应费用。 9、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项目负责人要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检自查,每周下井检查不得少于2次。 10、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罚,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11、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 对业主提出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业指令,应当拒绝。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撤离现场。 四、 事故处理 1、乙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凡因生产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要积极配合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邀请业主参加,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频发,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清退。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深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双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职责: 1、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协调,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如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报告。 乙方职责: 1、加强租赁场所(地)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场所(地)内的消防器材必须配齐并保持有效。 3、应经常性的对经营场所(地)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涉及甲方的隐患要及时沟通共同整改。 4、对经营场所(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 5、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4甲方: 乙方: 为了落实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其中机械施工安全,甲乙双方达成一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产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灾事故为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 2.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建设部办法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及省建设厅、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监督站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二、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的从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资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筑机械施工的要求 2. 将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概况和要点向乙方进行交底,对乙方施工全程进行监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负责人,应统一协调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产的动态,提供相关的安全宣传资料,指导乙方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 指导乙方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协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指导、协助乙方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须采取强硬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如发生重大上伤亡事故,必须派人指导,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产设施费,按进度分阶段验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经安监机构同意、监理通知,收到业主付款和甲方审核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情况后,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费,支付比例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执行。 三、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省、市、建筑公司所颁发的各项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与现场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 应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遵守有关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3. 严格按照劳动保护法,定期发放工资。 4. 进入施工现场后,服从甲方的管理,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架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项目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保证员工持证上岗,减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5. 开工前将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报甲方和监理按相关程序审批,审批后严格按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施工。 6. 进场前将施工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书面报甲方项目管理部,同时遵守设备设施的安全施工规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设、安装安全设施、临时用电、使用设备、施工方案的编制、材料的检验、装拆资质、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完工后的检验、检测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或危害,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单位,共同防范。 9. 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管理规定,填写好安全运行记录,定期上交给甲方。 10. 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教,自觉遵守《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1.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的规定编写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其他约定 1. 乙方在施工时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没有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每次罚款300元,安全生产责任人不参加检查的每次罚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时编写方案、安全运行记录,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填写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报表,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甲方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或将安全生产措施费挪作他用的,从重处罚。 4. 乙方被国家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通报,提出停工整顿,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时,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5. 甲方项目安全员有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权利,对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安全隐患较多,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的情况,有进行限期整改和罚款的权利。 6.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规定 7. 甲方统一购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安全设备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料等发放给乙方(成本费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平安卡的,每人罚款50元。 9. 甲方发现乙方的安全员、电工、焊工、装拆工未持证上岗,每人罚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知识考核,未参加人员每人罚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专兼职安全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工人戴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5甲方: 乙方: 为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法》,明确双方在甲方所属港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卫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码头生产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管理职责及措施 一、甲方职责: 1. 甲方提供的生产设施、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属具等应具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 制定甲方与本协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治安管理规定; (3)人员车辆进出港管理制度; (4)车辆进出闸口通告; (5)道路交通事故预案; (6)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集装箱拖车、驾驶员进港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安全保卫补充规定。 4. 甲方安保部负责对港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负责组织现场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违章违纪考核。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遵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装卸、运输作业的流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督查,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程序。 3. 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甲方港区安全、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依法办事。 4.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制服(带反光条)、雨衣、劳保鞋等,保证务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 集装箱拖车驾驶员应取得国家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进港作业资格后方可进入甲方港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6. 乙方对甲方安保部的评价记录、事故处理意见应予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和处理相关人员并作出相应的反馈。 7.乙方在组织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条违章责任及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治安案例处理: 1. 甲乙双方明确甲方安保部为事故处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2. 任何人尤其是事故当事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的原则。对于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甲乙双方应及时召开必要的事故、案件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的处理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 二、责任划分: 由于对管理规定落实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货物丢失案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其他违章违约处罚标准参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对拖车单位车辆、驾驶员进行纠正、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进行违章积分处理(标准见附表一)。 1. 拖车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应当分别计算,累加罚款及分值。 2. 拖车司机因违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除按照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造成轻微事故的,追加1分;造成一般事故的,追加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加6分。事故等级按码头事故处理办法划分。 3. 积分周期为一年,拖车每年12分,所属车队每年6分,分值达到相应档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积分分值给予消除,不带入下个积分周期。 4. 拖车司机违章积分,依车队车辆总数不同分档追加所属车队记分。具体为:以15部车辆为基数,车队车辆数在15部以内(含15部),司机违章积分每3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16部—30部,司机违章积分每6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依此类推。 5. 拖车积分管理: (1)拖车积分扣罚一次性6分的违章,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4天。拖车积分累计扣罚达到6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7天。 (2)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9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个月。 (3)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12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立即吊销该司机《拖车进港证》,同时该拖车禁止进入码头3个月。 6. 拖车单位积分管理: (1)拖车单位所属拖车数量15部(含15部)以内的拖车,累加扣罚3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拖车数量15部以上的,累加扣罚6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 (2)拖车单位累计扣分超过3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 (3)码头向拖车单位开出书面警告之日后3个月内,如拖车单位继续存在扣罚车队分的情况,将对该车队下属所有拖车进行禁止进入港区作业1周的处罚。 (4)拖车单位在年度内扣罚分数累计达到6分,拖车单位下属所有拖车在收到安保部通知后即时暂停进入港区作业,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整改结果,决定禁止该车队全部或部分车辆进入港区作业1周到1个月的处罚。 7.事故若造成码头财产损失,所属车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章违规违约处理金额不计入赔偿金内。 8. 每一起违章违规违约行为,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当事人签名后,第一联由甲方安保部存档,第二联交给责任当事人,第三联由甲方财务部存档。 9. 对于拒不执行甲方违章处罚或者屡犯者,甲方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重处罚措施,以确保甲方生产顺利进行。 第三条附则: 一、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用甲方最新的版本规定。但经甲方或甲乙双方认定的“补充规定”或“会议纪要”未纳入最新版本时,可优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双方安全生产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甲方应无偿提供相关文件,以便指导工作,但乙方应保护甲方文件的保密性。 二、双方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办法参照甲方相关制度奖惩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集装箱拖车及驾驶员港区违章违规违约处理标准及说明 序号行为说明违约金额扣分值 1无证驾驶拖车进入港区或驾驶套牌拖车进港无合法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拖车进入港区800元12 2酒后驾驶拖车进入港区醉酒进入港区报辖区派出所处理800元12 3违反以下事项,造成安全事故肇事逃逸或伪造现场500元6 4违反港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偷窃、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违规用火,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码头区域的等违反相关辖区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500元6 5抵制公司安全制度执行的抵制、刁难公司安全治安相关制度执行的400元6 6提前行车吊具或集装箱未完全脱离前行车400元6 7违反特种作业规定无特种作业证,特别是危险品300元6 8未经允许进入港区限制区域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码头重点工作岗位、重点设备设施限制区域以及桥面作业区域等; 未经允许擅自攀爬大型设备、流动设备等;300元6 9交/提箱时车架旋锁未完全打开司机未检查或旋锁故障100-300元6 10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插队、堵塞闸口,扰乱交通秩序,谩骂码头作业人员;影响码头生产秩序100-300元6 11闯关车辆未经码头闸口人员、码头保安员检查直接出港的; 车辆运载集装箱或货物未提交有效出闸口单据强行出闸的;造成闸口设施损坏的另行赔偿。300元4 12强闯“关路”进入行驶龙吊视线盲区或强行从吊具及货物下方通过200元4 13违规载人进入港区携带人员(包括直系亲属)进入港区100-300元3 14与作业设备抢道未主动避让港区作业机械100-200元3 15提供虚假证明或未持有效《拖车驾驶员进港证》无进港证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执照等票证;提供虚假证件、单据及虚假公章。100-200元3 16违章行驶不按交通标线、标志行驶:占道、逆向、鸣喇叭、堆场内调头;交叉路口不减速100-200元2 17违章停放港区内、外未按标线标志乱停放、乱甩车架、占道停车100-200元2 18在港区作业现场吸烟及乱丢垃圾进入封闭线,无论是上车还是下地; 视吸烟区域的危害性质为处罚标准。100-200元2 19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施未经许可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备或设施的,损坏另照价赔偿100元2 20行驶过程中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1车辆行驶过程中未关好车门或集装箱门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2车辆在港区内故障,影响作业或道路交通达半小时未能离开未及时报告、有效组织抢修,影响码头生产100元2 23违反港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场内擅自开启箱门; 提破箱回场前,未能关好箱门; 已办理交提箱,但未按时到达指定场位; 无故场内下车,司机在场内行走; 违反其他作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的。 24未按规定开启车灯或指示灯转向灯、夜行灯、防雾灯、双闪灯等100元2 25超速行驶港区限速30KM/H,路口、堆场内通道限速15KM/小时,闸口、通道口、地磅、库门口、轨道等限速10KM/小时100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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