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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范文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精选13篇)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1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计价方式与价款:_________________按双反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4、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5、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6、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7、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全部结清。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9、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协议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协议签订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协议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协议。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协议。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协议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协议,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1)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_________________逾期在三十日内(含三十日)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4)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5)因买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包括银行)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_________________

  A.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或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购房收据、委托书、面积结算协议等)以及相关费用(含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税费、面积差异结算款等,如有变化以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a)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b)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c)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e)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f)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3)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4)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_________________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5)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其他

  (一)、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规划、组团设置及布局、环境设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设施设置及布局、楼宇布局、道路设置及布局等)、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2)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政府实施的除外)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3)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5)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二)、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三)、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出租),售价(租金)另行约定。

  (四)、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五)、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暖气管道、烟道、电路设施、公共污水井的检查、维修等),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七)、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含更名权)归属出卖人;

  (八)、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以下简称“附带部位”),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不作为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不作为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九)、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十四)、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1)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2)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1)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3)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4)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十九)、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二十)、“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桃花源不是出卖人商标)

  十三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3、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_________________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__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1、2、3、5、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POS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

  二、该房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四、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五、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过户的相关证件并无条件帮助乙方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过户到乙方名上,一切费用均由方承担。

  六、甲方应保证房屋在协议签订之前不拖欠任何费用,并且房屋不得有损坏,否则甲方须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广州市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有关证明__________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在条件允许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6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于________________市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丙方(见证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为乙方,该套房屋原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总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房屋销售合同更名费为人民币元拾元整)。

  三.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成交价中的人民币 仟佰拾元整)作为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的定金。

  四.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手续在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成交价中的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五.该房屋的剩余款项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拾元整)在该房屋的产权证下发后,乙方一并支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签约后,甲方在外界发生的任何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与该房屋无关,如因甲方或政策等原因造成该房屋销售合同无法更名,甲方必须无条件将定金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的主观原因(如原房屋销售合同的尾款未付)造成该房屋最终的产权证无法办理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及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该房屋办理房屋销售合同更名甲方代为支付,该房屋办理房产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告知甲方,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其他款项(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如甲方中途违约,在书面告知乙方后,将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包括定金返还给乙方。如该房屋房产证下发后一月内,乙方未按本协议商定的该房屋剩余款项(本协议第五条)支付给甲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以房产证下发一月后开始,甲方向乙方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每过一天按本协议商定的该房屋剩余款项(本协议第五条)1‰赔付甲方。

  九.附加条款: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丙方(手印):

  日期: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  个门面,    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 ___ 住 址(工作单位):联 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9

  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____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___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及时办理权属登记。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10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_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产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产信息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房产总价款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价款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价款的_________%。双方出资应于开发商确定的商品房价款支付时汇入指定账户。因一方逾期未予支付造成违约的,应当承担因此带来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房产_________%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房产_________%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1、甲方同意本房产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在此郑重承诺,本协议所指房产50%产权归属甲方所有,确认甲方产权地位;

  2、产权证由甲方保管;

  3、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房相关款项的支付、《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开通等所有购置房产的相关手续。

  六、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买房产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正常合理费用,如:公证费、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七、房产管理与决策

  1、鉴于该房产因首笔资金甲方多付,加之产权证实际登记在乙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商定,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利,甲方享有房产的实际运作和管理权,乙方有提出建议的权利,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乙方系已婚人士,本房产属于乙方的_________%产权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律确定。但是,如乙方一旦婚姻破裂,乙方或乙方妻子均不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处理该房产;

  3、本房产租赁事宜,乙方必需要征得甲方短信或书面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租赁协议无效,因此而造成的善意三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此房产转让由甲方决定,一旦乙方未经甲方决定同意,自行转让本房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款项:

  、依据购房产时间,每年按_________%的增值递增计算房产价值,直至乙方转让本房产时间止,从而得出乙方转让房产时的总价值,最后由乙方在前述计价的基础上支付甲方应享产权对应的款额;

  、除上述项约定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万违约金。

  八、收益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本房产系房产,出租后每月租金暂由甲乙双方父母收取,甲方也随时可以自行决定收回租金管理权,无论采取前述哪种租金管理方式,但每年年底甲乙双方要进行一次核算,进行分配租金和书面确认租金金额;

  2、该账户租金由甲乙双方各享_________%;

  3、甲方可以决定该账户资金如何使用;甲方也可以自行使用该账户资金但必须通报乙方;

  4、甲方应为本房产租金建立账册,每半年通过书面或邮件向乙方通报房产收支情况;

  5、乙方就房产租金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使用,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同意;6.甲方决定转让该房产时,所产生的高于购房时的利润时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如亏损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优先购买权行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十、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____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承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另外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十四、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十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所有内容乙方妻子表示确认,涉及相关约定时承诺遵守。

  2、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各执一份,证人保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11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

  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1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位于 市 县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房屋的位置,面积,都以甲方合同为准。编号 。附送地下室 平方。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元整),做为房屋首付款。

  2.其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元整)。余下房款按照银行按揭办理,银行按揭款直接拨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在双方在场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对房屋产权证及室内进行验收,双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支付所有房款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五条;房屋过户

  经双方商定。因甲方还需先还银行按揭,乙方先付房屋首付款。等甲方办理房产证之后,甲乙双方进行房产过户。银行按揭。

  第六条;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情,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产权拥有的所有权,如有抵押和一房多售的情况,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所付房屋首付款的双倍作为赔偿。

  2.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甲方结清物业水电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在收到首付款后还清银行贷款。如因甲方的恶意推脱而造成房屋产权无法或者延期过户。甲方应赔偿乙方首付款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2.乙方必须尽快完成银行按揭手续,如银行按揭款不足房屋款余额,乙方应用现金补齐差价。并承担一切责任。

  3.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所付首付款的双倍作为赔偿。乙方中途解除合同,首付款不予退还。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中介方不承担经济以及法律责任,只作为甲乙双方的见证人。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银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公司房屋买卖协议 篇13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

  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

  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

  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 充 条 款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附 件 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必备】房屋买卖合同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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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5: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