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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器采购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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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采购安装合同(精选3篇)

电器采购安装合同 篇1

  电器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酒店改造项目电视、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第1条 乙方供货名称、数量及规格:

  1.1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清单如下: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合计/元

  电视

  电视

  空调

  合计

第2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2 合同价款含税金、保险费和运输费用等。

第3条 供货技术标准及要求

  3.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供货。

  3.2 在质保期内的使用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处理出现的缺陷和服务问题,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4条 交货日期、方式和地点

  4.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供货,并将合同标的物于    年    月    日前运至        酒店(地址:        )。

第5条 验收办法

  5.1 到货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外观质量。

  5.2 产品交付后,由甲方对产品进行完好性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视为交付完毕。

第6条 付款方式

  6.1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货物单价、总价是按合同交货期交货的结算价,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为最终不变价,在履行合同的整个期间内有效。

  6.2 合同标的物运至甲方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6.3 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6.4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7条 违约和索赔

  7.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在3天内复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应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应作为修改合同的依据。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迟交货,也应按此办理。

  7.2 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条规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约罚款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7.2.1 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甲方可在设备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7.2.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请其他供货商消除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对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负有责任,或者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索赔。

  7.4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款,如果质量保证金尚不足以赔偿,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则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需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够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8.2 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9条 技术保密

  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术及商业秘密。

第10条 仲裁

  10.1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         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法院裁决。

  10.2 本合同裁决应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进行。

  10.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第11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

  11.2 在不违背上述合同条款的原则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和对合同条款的必要修改,双方应互相谅解,遵循“民法典”有关内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工由双方签字盖章记录在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器采购安装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单 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商 标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金额

  1

  2

  3

  4

  5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备注条款:

  1. 以上产品单价为含税价;

  2. 本合同内所有产品的价格均含产品之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等,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3. 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上涨则按照本合同定价执行,产品价格下跌则按照新的市场价格执行;

  4. 后附产品配件清单(详见附件1);

  5. 安装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使用辅材,乙方应给予甲方优惠,后附辅材价格表(详见附件2)。

  第二条 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2.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制造商企业标准;

  D.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

  2.2 乙方保证其是合法的经销商,所售产品为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新正品。

  第三条 包装

  乙方提供产品的包装为原厂标准包装,包装物完整、密封完好,包装材料应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应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乙方送货。

  4.2 交货安装地点: 。

  4.3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4.4 乙方交付产品时应一并向甲方交付如下随机必备品:

  A.产品配件;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D.产品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E.供货清单;

  F.其他: 。

  4.5运费和装卸费用负担:产品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装卸车费用由 方负担;上楼费用由 方负担。

  第五条 验收及安装调试

  5.1 验收标准:所售产品达到产品说明书和产品生产厂家网站上所描述和承诺的质量和性能。

  5.2 甲方验收代表: 。

  5.3初验:乙方必须当场拆封合同项下所有产品包装,甲方验收代表现场就产品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初验,甲方验收代表初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如初验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5.4安装调试:乙方应在初验合格后 日内完成对所售产品的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目的,甲方验收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5 产品交付后,甲方保留对产品进一步检验的权利。

  第六条 付款

  6.1 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元) 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 货到初验合格后 工作日内

  第三次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 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6.2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产品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期: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7.2 售后服务

  7.2.1 甲方享有产品生产厂家的一切品牌售后服务;

  7.2.2 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

  7.2.3 乙方为售出产品免费提供终身软件服务;

  7.2.4 乙方应在售后服务内容保证书(详见附件3)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7.3 质量保证

  7.3.1 乙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作为质量保证金;

  7.3.2 质量保证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由乙方免费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 24小时内上门为甲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可另行选择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7.3.3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无法修复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经2次修理,机器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可选择让乙方更换或退货,且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货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8.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8.4 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 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 提交 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产品组件清单

  序号 组件名称 商标 单价 单位 数量 小计 规格型号详细参数及说明

  1

  2

  3

  4

  5

  附件2:

  辅材价格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厂家 单位 单价 备注

  1

  2

  3

  附件3:

  售后服务内容保证书

  序号 服务内容 响应时间 范围 方式 收费标准

  1

  2

  3

电器采购安装合同 篇3

  发包人: 太原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太谷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项目名称: 厨房设备采购供货与安装项目

  2、 项目地址: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二.工程范围

  1、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单》)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排油烟、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厨房设备报价单>>及<<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与甲方要求一致)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免费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和技术数据的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甲方现场代表口头通知(口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补发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出具罚单人民币500元/次,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从第二次发现起每发现一起即出罚单人民币1000元/次,上述罚单由甲方汇总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 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六. 交货和保险

  1、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m),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3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含软件)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6、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1、乙方需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有效结合的要求,为本工程提供厨房设计总体控制、深化设计的技术支持,配备设计力量应达到高标准的设计配合深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原设计的不完善部分进行合理修正,以提高该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

  3、为使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甲方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乙方还应邀请甲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乙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并抄送甲方。

  4、甲方厨房规划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范围包括厨房平面布置图、厨房电路布线/点位图、厨房排风/新风图、厨房给水/排水布线图等相关图纸,相关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设计深化工作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6、设计深化及修正的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安装调试及检测

  1、在安装结束前十天,乙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2、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如有关部门有规定,设备的调试及检测则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取得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产品如需与其它设备对接的项目,必须与其设备供应商共同商讨工程方案,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九.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和有部门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现场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签订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未能无故障地通过检验,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澄清责任,并应决定第二次进行检验的时间(不得迟于出现故障后3天)。如在第二次进行检验后,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仍未能无故障地通过,经双方共同分析,如属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于2周内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出厂检验、现场试验和检验中,对连续3次或2次固定性故障的合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包括关键的设备),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需重新外购或制造的该合同设备、部件,甲、乙双方应就新的交货期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未能在上述交货期内交货,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按合同价的二倍赔偿(含安装及调试费)。如属甲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仍应尽力帮助甲方寻找原因,并且设法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

  7、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卫生、消防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及交付使用的证明。

  十.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程图纸严格施工,图纸标明的管、线接驳的点位图与实际的管线之间的差距,由乙方负责完成接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接验收时,由甲乙方所有相关人员及山西省太谷中学校相关领导到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产品表面无缺损,试运行无障碍,连续一个月正常运行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 质量保证期

  1、所有材料、设备等在正式验收合格后均需有 三 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设备缺陷,材料不当或施工质量欠佳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免费修复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质保期由甲方代表签发证明确认,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免费维护(若产生更换材料费用只收取成本费用)。

  2、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修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般性设备须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运水烟罩须在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如超过12小时(运水烟罩4小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甲方从货款中抵扣,设备款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免费维护及调试, 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护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6、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7、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二.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在甲方同意分包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乙方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甲方因此蒙受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含设备供应、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报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及试运行中的指导跟踪、合同保修期内质保金、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本合同设备的价格不因市场物价上涨、原材料或人工费上涨、政府调整物价及其它因素而作调整。本合同为闭口合同。(具体价格内容详见附件)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附设备清单),设备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款的 30 %;

  3、设备安装全部完成,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调试结束证书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60 %;

  4、本合同质保期为 三 年,质保金10%。自验收合格之日始,在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确保无质量问题后,10%的质保金由甲方在三年质保期的前两年年末不计息退还乙方各3%,三年期满后不计息退还剩余的4%。

  5、合同外增加工程: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外增加工程,其设备单位价格、总价优惠比例等均按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总价时确定的原则,计算增加工程的价款,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该增加价款作为双方的补充内容,其他条款均按本合同执行。

  十四. 安全责任

  1、本合同项下在所有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甲方人员已按照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企业标准、图纸和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五.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标化文明工地。

  2、如属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管理方面的事故,受到有关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的,甲方均可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次的责任处罚。

  3、确保文明施工,全封闭施工,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现场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的地方集中堆放。

  4、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杜绝出现用电、用火、高空施工预留孔洞维护、材料运输等方面事故。

  5、甲方在本工程开工前五天,视需要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临时办公场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大楼内提供给水点、动力电源点,其他由乙方自理。

  7、施工垃圾由乙方及时清理,并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外运费用自理。

  十六.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内的,无须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以上,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的两倍/365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提供堆放、安装、培训场地。

  3、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供货,乙方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批货物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 3 %计算,按天累计。同时,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补充订货要求,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完毕。若甲方需在原采购基础上补充采购物货数量的,甲方应提前 10个日历天提供补货通知单给乙方以方便乙方按时交货,货物单价按附件1执行。

  十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 合同附件

  1、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

  3、附件3.企业法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燃气炉具生产许可证、准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

  4、附件4.厨房设备报价单(甲、乙方)

  5、附件5. 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乙方)

  6、附件6. 燃气炉具的国家标准及企业安装技术标准(乙方)

  7、附件7.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责任保证书(甲、乙方)

  8、附件8. 现场项目班子人员表(乙方)

  二十. 其它

  1、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型号若由于技术进步,原生产厂家有所变更,乙方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变更相应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本协议中对应的设备型号相应变更(乙方需以更先进的设备代替本协议中相对应的设备并提供相应部门的证明)。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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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7: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