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
范文 |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精选3篇)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篇1为规范我厂体系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文件发放要编号标识,建立发放记录,并归档保存,文件发放记录要求部门、数量、签收人、日期(有分发号的需注明分发号),每缺一项处罚10元。 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应使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同一页上只能使用一种颜色的笔,不得随意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时记录处罚10元。 3、记录表上的日期“年月日”应用阿拉伯数字写清楚、完整(如20xx年4月1日),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4、记录表上的“星期”应用中文一、二、三、四、五、六、日填写清楚(如星期一),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5、记录表上的体系文件编号,编号与现行体系文件编号不符的应及时改正(如lt—55应改为yl—80),改正编号时应将旧编号单杠划去,没有编号的要按现行体系文件编号要求编号,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编号的或改正编号的处罚5-10元。 6、各种相关记录中的相关栏目都应该填写,记录表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改,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空缺处罚车间10元(如记录表中的交班人、接班人、负责人每班都要填写清楚),记录表中不填写的栏目,应将栏目单杠划去,每发现一处或一次不填写而没有划掉的栏目处罚10元。 7、记录表各栏目内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所标示的单位一致,如因表格印制等原因导致标示单位与数据记录的不一致时,应修改相应栏内的标示单位或换算成表格内标示单位,每发现一处或一次单位不统一的情况处罚10元。 8、各种记录表如岗位员工因人为原因写错时应及时更改,更改可在原处划改或贴改,划改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双线把原记录划掉,使原记录可辨,并保证涂改率小于1%,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更改的处罚10元。 9、对于公司、厂部识别的不符合(不合格),相关车间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将不符合(不合格)报告报厂部技术科,对于没有按时汇报的每推迟一天处罚20元。 10、对超出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数据范围的情况要分析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章操作责任,未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11、各车间应在每个月2号以前将所有涉及体系的各种记录按日期整理好并自查,不符合体系文件记录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厂部每月将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12、对现场检查中的提问,岗位操作人员应能准确回答操作要领以及设备保养等的“应知应会”内容,对于未能正确回答有关“应知应会”内容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车间10元。 13、各生产岗位都应该有内容齐全的操作规程,并粘贴上墙,检查中每发现一处无操作规程处罚相关车间30元,未粘贴上墙处罚责任人10元。 14、车间日检、周检记录以及各种原始记录、台帐、统计报表必须完善,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完善处罚相关车间10—30元。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篇2某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条规定所指文件是总公司及公司各部门与外界来往的文书及公司内部各部门来往文书,从行文、收发、归档全部过程的办理与控制。 第二条 公司与外部来往的文书的行文、收发、归档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往来文书的打印、复制、收发、登记、分类、校对、监印、归档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内部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建立文件的`收发登记簿。 第四条 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为:请示、批复、报告、通知、通告、决定、函、会议纪要等,要求按公文规定格式行文。 第五条 以公司名义向上级机关呈报的请示、报告及公司关于人、财务方面的重要决定,发文字号为:×公司发[××年号]第×号。 第六条 公司内部行文及对外发文,必须使用行文卡,拟稿人、打印校对人、核稿人、签发人均须签字方可行文。 第七条 发文卡、文件底稿、正文由文件管理员留存登记后,方可盖章行文。 第八条 打印、复印资料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打印、复印申请单,任何人不得打印、复印私人材料。打印资料要由打字员先行校对、撰稿人再校。 第九条 制发文件涉及到多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对传阅的文件要及时收回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重要文件资料及各部门接收的重要外来文件要及时叫中和管理部归档。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档案由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分类管理相关档案,以便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主办人将其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档案工作,负责管理公司的全部文书、科技材料等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 第十四条 归档资料包括: 1、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合同; 2、公司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3、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算、决算、工作总结; 4、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 5、公司对外交流的文件、协议、报告等; 6、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7、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8、外单位发给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9、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文件; 10、要的科技文件、技术资料、方案。 第十五条 档案的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2、借档人不得私自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涂改、不经允许不得复印档案。 3、文件复制需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篇3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登记。 三、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文件在经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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