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
范文 |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通用23篇)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发包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将沈阳生态水城总部基地项目桩基础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桩基础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3、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 调查、统计上报。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安全费用(包括:成品桩的保护、安全措施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5、开工前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包括签字)。 6、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7、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9、乙方应在需要设置安全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的地方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三)、施工安全处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等安全事故,按进行处罚。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 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2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当地群众的要求,经村委会研究,对太屋组至向阳组道路实施亮化,现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安装9盏路灯。 二、合同工期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审计。 2、乙方施工结束后,通过决算审计,乙方凭税票结算。 四、组织管理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负责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和技术力量,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地点: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5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同意将 的分项工程分包于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 二、 承包金额: ,分包单价为 x元/m2; 。 三、 承包范围: 四、 工 期: 总工期控制在xx月内。 五、 安全文明要求: 1.乙方负责对本班组的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坚持本班组的安全班前教育,监督检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监督本班组工人不得违章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现场材料必须严格按施工总体平面图进行分类堆放,服从项目部对材料进退要求,即时清理边角废料,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乙方应配合项目部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服从项目部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其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现重大事故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六、 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指定一名专职技术员负责本班组的施工管理,配合项目部协调与其他工种的施工协调工作。 2.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各项工程质量检查。 3.因乙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 付款方式: 八、 奖罚措施: 1.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安排足够的人力,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以工程进度为准。 2.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与各工种的施工协调工作,团结其他班组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象。 3.乙方必须派驻施工技术员一名,常驻现场负责现场的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不得无故缺岗,列入项目部人员管理,实行考勤。 4.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中如乙方的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完成工程量的费用作为赔偿给甲方,并在三日内撤离现场。 九、 其他事宜: 1.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6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州邦尔骨科医院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约4800平方米水电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到位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水电安装(含消防)等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6月8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6日。 按单体计算: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等,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按照总合同同等比例下降,以中标价下调18%个点付款,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按总承包合同(湖州邦尔骨科医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等要求执行。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协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日期: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7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大屋面整修、新建储水池及游泳馆维修 2、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暂定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壹拾万元(人民币) ¥:8300000元 5、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会按协议条款所述的时间通知承包人去接收工地,承包人须在该通知上注明的日期按时接收,并在接收工地后立刻展开有关工作。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所需临时用水、用电提供至建筑红线外。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议定。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本建筑周围或地下有上述需保护内容,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同意后支付。 (2)承包人工作: 日夜雇用足够数目及称职的保安人员于工地上,并提供一切所需的照明、防护装置、栅墙和保险器具以防火灾、意外和损失。 对所有物料、设备、机械和工具等的损坏或失窃负全责。 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发包人或其应负责的人所引致的。 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惟有关损坏必须是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或是任何分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遗漏或过失所引致的。 承包人须避免因进行及完成本发展项目而引起的一切扰民事宜,承包人须负责及承担一切因此而引起的纷争协调及保障及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不力、错失等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因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如工期索赔等,一概不被接纳。 在工程进行期间,每天须尽快而经常地从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不用的支撑、板条箱、多余物料等,使不阻碍通道和方便检查所有工程。遵从发包人的任何关于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 承包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堆积垃圾以免妨碍各施工人员或单位顺利进行有关工程。 6、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日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结构、结构封顶。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进行检验就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发包人可以要求再检验,发包人将不负责任何事后的挖开检查、试验及修补的费用,亦不会给予任何工期延长,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承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以后承包人每月20日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按照监理单位审核确定的进度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当工程款支付至总款项的80%时停止支付。 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10天内保留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外,其余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9、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结算。 根据工程性质,合同总价为暂估价,双方协商结算据实调整,承包方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其他相关定额编制结算书。 结算书编制主要依据如下: ①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确认的现场施工图; ②发包方签认的变更洽商; ③相关补充协议及补充资料; ④发包方及监理确认的认价单; ⑤北京市第26期造价信息、相关市场价及国家相关文件; 10、竣工验收 (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3套竣工图 由于承包人不能按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价款不能结算时,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此时,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按合同规定就合同项下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2)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报告经过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批准之日将合同项下工程交付发包人所有,并自该日起7日内将一切施工设备及所有施工人员撤出工地(依约进行修改的除外)。 11、保修 承包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颁布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条件的有关约定,对整个工程承担保修责任;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保修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8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地暖工程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施工范围: 乙方施工范围为:含分水器在内的地暖结构部分,分水器之后的连接管道以及混凝土填充不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 施工方案: 一层和顶层采用20㎜厚的苯板和铝箔反射膜,卡钉固定加热管,中间几层采用3㎜地暖复合膜,采用钢丝网和绑丝固定加热管。乙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 三、 施工材料要求及材料供应 1、主要材料要求: a、聚苯乙烯保温板:厚度20㎜。 b、铝箔反射膜。后付牛皮纸, c、地暖复合膜 3㎜ d、pe-xa管, “ 道诚 ”牌,de201.9㎜ 盘管间距均采用250毫米(以设计图纸为准) e、分水器为全铜,巨帆牌。 f、钢丝网:∮2200mm200mm, 2、辅助材料采用市面上通用材料。 四、 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五、 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 该工程地暖实际铺设面积约为 平方米,结算价格为31元/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 元。 地暖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定地暖实际施工面积。并将工程量核定方法约定为:未铺设的房间不计算面积,铺设地暖的房间按施工图纸中线标注尺寸扣除设计墙厚为基准计算面积,卫生间如果铺设地暖按全部面积计算。 2、结算方式、 乙方施工材料和人员到工地后拨总造价的20%,后续工程按工程实际进度拨款,施工完毕拨付到总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工程不能同时施工时,按施工楼号单个结算。 六、 施工工期: 现场条件具备时,单个楼工期不超过10天,总工期:7月10日至8月15日,保证交工验收,以不耽误后续土建方施工为原则。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9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xx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协议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协议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协议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协议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协议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协议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协议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协议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协议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协议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协议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协议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协议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协议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协议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0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业委会要求中标工程量清单中除“消防设备更换”由乙方自行进行施工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按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为:生活用水改造、下水道改造、景观灯改造、绿化改造、监控改造、电动门及楼宇对讲改造、保安室、宣传栏、电梯维修开通及图纸中所示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一)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 (二)结算办法: 1、本协议价款采用 2、工程量以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工程量按diyifanwen.com实际竣工工程量决算,单价执行报价书中单价。 (三)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6)工程报价单 第四条工期:按照中标协议书所罗列一致。 工期自甲方(或业主)提供符合施工条件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的意见为准。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整改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在这其中甲方不承担任费用和责任,如果因此被扣除工程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相应扣除,(扣除金额中包含税费等一并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见并且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整改,整改的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元(小写:450000.00元),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工程由于是包干总价的模式,所以不会进行工程增补。 (二)付款方式 根据主管部门付款方式进行,工程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之内按比例支付款项,乙方出据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业主委员会盖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工程款项及内容。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或业主)责任 8.1甲方(或业主)在开工前提供乙方施工图壹份,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与乙方的工序关系,保证乙方的施工作业面。 8.3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协议期间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只有项目负责人书面签发指令和确认的签证才为有效。 二、乙方责任 8.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提供给甲方(或业主)审查,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主要进场材料应通知甲方(或业主)检验及随机抽检。 8.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定位、放线正确无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做好各工种、工序交接。 8.2.3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或业主)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8.2.4在乙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5按甲方(或业主)要求和安装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协议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或业主)并须得到甲方(或业主)书面同意。 8.2.6按甲方要求自行完成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及验收文件,其中包括提供设备及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等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业主)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含分期预验收),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或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竣工验收:采取分期完工预验收,全部完工终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或业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或业主)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或业主)验收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1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本站推荐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成都市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公路、道路施工合同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 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 提供测量基准 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人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2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3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绿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协议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协议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协议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协议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协议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协议、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协议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协议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4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5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4)暂列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3、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本合同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签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6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协议》,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协议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协议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协议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协议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4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7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4 月 30 日起开工至 年 7 月 26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团风 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8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合同法》,为明确双方在装饰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饰施工工程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装饰施工范围 乙方承担宁山中路42号羽丰大厦(暂定)6层至13层标段内的公寓、写字间(含走廊、楼(电)梯间、卫生间等公用部分)的装饰工程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暂定工程造价 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承包方式;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 2、双方协商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范围(附件1);甲供材料设备由乙方提出材料设备计划和质量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经费甲方支付,乙方计取安装费。甲控材料(附件2)由甲、乙双方与材料供应商共同签定供货合同,乙方付款。 3、工程造价采用清单报价,单价按楼层面积每平米400元计算(不含甲供材料设备),暂定工程造价每层楼为63万元;合计万元(见《羽丰国际装饰工程报价表》)。 三、质量技术要求 1、装饰施工要求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确保装饰工程质量。 2、各部分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施工时间及工期 进场时间为七月上旬(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三个月(有效工作日90天)。 五、结算方式及保修责任 1、双方商定,该工程以20%的工程总造价签定抵房协议,双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签定抵房协议。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签定售房合同。 2、工程总造价由清单报价、现场签证或补充协议确认的调整内容和甲供材料设备造价三部分组成。 3、乙方先行垫资施工,工程进度款每15天拨付一次,拨款额为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确认的该段进度款的65%。其余款项待验收后,与售房合同一并结算。 4、本协议签定的同时,乙方根据所承担施工标段(4层为一个标段),按每个标段10万元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该款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分阶段返还。 5、保修费用按工程总造价的5%,双方另行签定保修协议(附件4)。 六、乙方责任 1、进场前期,向甲方提供全套的设计施工图纸,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完善的施工进度、材料供应计划。 2、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与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垃圾堆放、外运,自行负责;乙方驻现场负责人肖登发。 3、楼层的防火安全及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场后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附件5)。 4、材料进场后由双方共同查验,并向监理提供材质检验单、产品合格证和抽样复验报告; 5、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隐蔽工程记录,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 6、配合甲方和装饰工程监理的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能顺延。 7、施工用临时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抓好成品保护,绝不允许有损结构安全的野蛮施工,对进场、设备(含甲供部分)负责看护和保管。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装饰施工的相关手续,乙方配合。 2、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场协调负责人唐长健; 3、提供临时住所和临时水、电接驳扣;提供材料、垃圾堆放场地和垂直运输设备; 4、落实管理规章制度,切实保证现场安全;甲方有权对破坏结构、野蛮施工的单位、个人以警告、罚款,直至驱逐出现场。 5、定期开展质量检查、讲评和监理到位;负责设计变更的确认和现场签证;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接收。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逾期完工的,需支付每天20xx元的违约金;由甲方引起的,则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材料及工艺要求,且施工质量不合格坚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直接转包或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转包工程造价15%的违约金。 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9甲方: 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甲方的冷库安装工程,为使工程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冷库安装工程 本工程为大包工工程 . 2.工程地点: 3.工程协议价: 元整 4.施工时间: 年 月 日开工至年月 日前完工。总工期天。 二、工程内容: 1.制冷主机、冷风机、蒸发冷凝器、低压循环桶、贮氨器等制冷系统设备安装、电路、电柜等安装。氨冲霜系统、水冲霜系统安装。电路系统安装。库门、风幕安装。 2.制冷系统、水系统、电系统连接。各系统试压、调试、连接。 3.系统联动试机、降温。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及验收: 1.按国家制冷行业安装规范安装验收。机器运转平稳,管道布局、焊接合理规范,无漏氨、漏水现象。 2.库温达到-5℃以下。 四、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协议总价: 元整。 2.工程分段付款:乙方施工人员及安装设备到甲方场地后,甲方先付乙方元,工程进度一半时再付 元,系统试压调试完工后付 元,余款 元作为质保金在 年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临时用电。 (2)提供乙方安装工人的住宿。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工程未交付使用前,协助甲方做好保护工作。 (3)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4)该按装工程所用的工具、设备、机械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终身维修。 (6)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工人2-3名。 (7)甲方冷库正式投入使用时,乙方负责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导操作 天,技术人员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结清工程款项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 1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签署书面修改或增补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20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合同法》,为明确双方在装饰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饰施工工程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装饰施工范围 乙方承担宁山中路42号羽丰大厦(暂定)6层至13层标段内的公寓、写字间(含走廊、楼(电)梯间、卫生间等公用部分)的装饰工程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暂定工程造价 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承包方式;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 2、双方协商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范围(附件1);甲供材料设备由乙方提出材料设备计划和质量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经费甲方支付,乙方计取安装费。甲控材料(附件2)由甲、乙双方与材料供应商共同签定供货合同,乙方付款。 3、工程造价采用清单报价,单价按楼层面积每平米400元计算(不含甲供材料设备),暂定工程造价每层楼为63万元;合计万元(见《羽丰国际装饰工程报价表》)。 三、质量技术要求 1、装饰施工要求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确保装饰工程质量。 2、各部分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施工时间及工期 进场时间为七月上旬(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三个月(有效工作日90天)。 五、结算方式及保修责任 1、双方商定,该工程以20%的工程总造价签定抵房协议,双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签定抵房协议。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签定售房合同。 2、工程总造价由清单报价、现场签证或补充协议确认的调整内容和甲供材料设备造价三部分组成。 3、乙方先行垫资施工,工程进度款每15天拨付一次,拨款额为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确认的该段进度款的65%。其余款项待验收后,与售房合同一并结算。 4、本协议签定的同时,乙方根据所承担施工标段(4层为一个标段),按每个标段10万元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该款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分阶段返还。 5、保修费用按工程总造价的5%,双方另行签定保修协议(附件4)。 六、乙方责任 1、进场前期,向甲方提供全套的设计施工图纸,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完善的施工进度、材料供应计划。 2、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与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垃圾堆放、外运,自行负责;乙方驻现场负责人肖登发。 3、楼层的防火安全及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场后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附件5)。 4、材料进场后由双方共同查验,并向监理提供材质检验单、产品合格证和抽样复验报告; 5、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隐蔽工程记录,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 6、配合甲方和装饰工程监理的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能顺延。 7、施工用临时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抓好成品保护,绝不允许有损结构安全的野蛮施工,对进场、设备(含甲供部分)负责看护和保管。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装饰施工的相关手续,乙方配合。 2、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场协调负责人唐长健; 3、提供临时住所和临时水、电接驳扣;提供材料、垃圾堆放场地和垂直运输设备; 4、落实管理规章制度,切实保证现场安全;甲方有权对破坏结构、野蛮施工的单位、个人以警告、罚款,直至驱逐出现场。 5、定期开展质量检查、讲评和监理到位;负责设计变更的确认和现场签证;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接收。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逾期完工的,需支付每天20xx元的违约金;由甲方引起的,则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材料及工艺要求,且施工质量不合格坚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直接转包或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转包工程造价15%的违约金。 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21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乙方是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方,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工作,为避免协议履行后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特订立本协议规范双方的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甲方在订立协议时,应交付给乙方委托书及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同时要一并交付设计前的基础勘探资料,甲方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条、乙方任务 1、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效果图。 4、乙方在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图。 5、乙方应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6、乙方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必要指导,完成图纸和技术的交底,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第四条、设计费以及支付 1、本协议的设计费单价暂定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设计费总计__________万元,大写为__________。 2、本协议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 3、乙方提交的平面设计图,经甲方确认验收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一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 4、乙方把整个施工图纸交与甲方审定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 5、剩余价款在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协议中止与解除 1、甲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本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应该付乙方通知到达时已完成部分设计之费用。同时,定金不予退回。 2、若乙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须提前解除协议,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则须一并赔偿。 甲方: 乙方: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2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加强共同合作,确保双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施工范围、内容、造价及日期 2.1工程造价: 工程单价 元/平方 ,建筑面积约平方,工程总价元。[包含门窗]最终按实际建筑满外滴水面积决算。(不含税。) 2.2协议期限: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如遇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做相应顺延: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拒因素;(雨雪天气、钢构安装5级以上大风、彩板安装4级以上大风,雾霾能见度小于50米等其它自然灾害) 政治原因,重要节假日(春节、灯节、端午节,国庆节等) 甲方付款不及时 三、付款方式: 工人进场甲方应付乙方百分之5为定金,地基全部完成甲方应付乙方百分之20作为材料款,乙方钢结构到场甲方应付到工程款全部的百分之70[包含前面的百分25],框架吊装完成付乙方百分之20,工程结束结清尾款。 四、甲方责任 4.1甲方应做好施工红线以内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红线道路的维修,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如架空隐蔽等)并提供相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4.2甲方负责提供设施电源,满足施工期间的电量需求,确保线路的安全。并派驻工地代表一名同乙方代表一同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直至本工程竣工。 4.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四邻的关系,施工人员的吃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需提供住宿场地),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4.5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2日组织验收,并出具相关的验收手续。验收方为甲方自验,本工程不存在其他任何单位对工程的验收。 4.6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如因甲方付款延迟造成的乙方工期顺延,乙方不负超出工期责任。如因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应赔付乙方经济损失每天3000元。 4.7施工期间如遇到各种官方罚款与乙方没关系如.环保.地税.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等等 五、乙方责任 5.1确保施工人员设施齐全,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4乙方自行管理施工人员,甲方不需负责任何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若需购买保险,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5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材料的损耗及浪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5.6因钢结构材料为二手结构,乙方应做到全部钢材的防腐喷漆。彩瓦为全新彩瓦。 六、工程合同变更及合同货款的调整 6.1如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应提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行设计的更换。 6.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以书面行式甲方提供工程合同价格的变更报告,经甲方核准后对该工程付款进行调整拨付。 七、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以甲乙双方商量的方案进行施工,乙方应出具所有的材料清单和型号。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施工完毕后须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时间为乙方书面通知甲方7日内),甲方如不配合或拖延验收、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本工程均视为本工程已验收为合格工程(乙方承担工程范围内),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均有甲方负责。 8.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全额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另需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作为补偿。 九、不可抗力因素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该方对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期间不能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本合同双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约束。双方都应最大努力的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并商议解决相关问题。由于本合同的特殊性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在本合同中视为不可抗力事故。 十、诉讼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工业保密 若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不可向外部泄露甲方的任何生产或其他相关信息,甲方在乙方公司视察期间所见所闻不可向乙方同行业提供,所引起的所有不良现象及结果,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售后服务 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因是旧结构乙方只对屋面漏雨质保二年。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 份,甲方 1份,乙方1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帐号: 帐号: 电 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 月日 有关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23甲方:___________发包方乙方:___________承包方 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挂靠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并为乙方开具本公司发票,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其用甲方资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3、税务由甲方承担。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与甲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并自行处理自己的债权债务。 2、一切对外施工签约活动,均在法律允许范畴之内,发生违法活动,自行承担后果,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用甲方资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及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的条款进行施工。 4、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协议书的全部内容,作为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内容并附在本协议中。 5、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证照资质以及所有手续和证明材料转供他人使用或另作他用,一经发现,立即收回所有证照资质资料。 6、不得用第三方财务及发票与发包方结算,一经发现,立即收回证照资料。 三、特别约定: 1、乙方挂靠甲方的管理费用为:乙方总工程量的___________ %。 2、乙方负责权限范围内招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一切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如产生的安全事故、债务纠纷等一切责任都有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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