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
范文 |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精选18篇)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大家应该知道中国的曹文轩吧,我最喜欢他写的名叫《大王书》这本书了,如果大家不知道的话你们一定要去买呀!因为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对里面的茫和柯还有那本神奇的大王书的特别的感慨,特别是茫,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一说他们。 茫虽然只是一个小孩,但他却是千万名将士的领导人,看到这里我非常的感慨,没想到茫有这么的厉害。他带着自己的军队与从地狱里逃出来恶魔的首领熄一直顽强的抵抗。有几次还差点把自己军队的将军全部给杀了。读到这里我觉得茫既是一个勇敢顽强的的少年又是一个冲动的将领。 然后我要讲的是柯,可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只大黄狗,而且柯总是在茫遇到困难的时候在他的旁边替他一起想办法,注:柯可是从大王书里走出来的的人物。读完这段话我觉得柯这个人心眼挺好的。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的就是大王书了,这本大王书是在熄把全世界的书拉到一起烧掉的时候从一堆书里面飞出来的这本书具有神奇的魔法,它会飞,会自动翻页,特别是在茫和柯实在是想不出来办法的时候他就会显现出一种图画这样茫和柯就可以从书里面找到熄军的办法了。 这是我读了《大王书》以后的感想。这里面各个人物都有黑暗和光明的一面,我们不也难怪改制看他们的善良和丑恶的一面,这就是我读大王书后的感想。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2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3我看完《大王书》,有了很大的启发,书中的熄是从地狱逃出来的,有一个坏心肠。他一心想称霸天下,茫是一个很好的王,也是一个天真活泼可爱的放养娃,柯是一个执着的人,他的狗也很忠诚,瑶她很可怜,巫师团们应该帮助茫,这一篇书描绘了,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绎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血流成河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搏动永无停息。大王书是作者八年精心构思而成,作品幻想大胆奇特。书中把茫描写的生动,写法也很特别,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写法。我觉得瑶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帮了很多忙。 我们应该好好的读这本书,好好的体会书中的意思。 大王书——黄琉璃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地狱与人间游走,显示出了这部幻想新作充满了神秘与魔彩。书中描述幻色了茫和熄这两位帝王,一位手持《大王书》,一位手持充满魔力的黑伞,一白一黑,一方正义一方邪恶,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自从我看完大王书之后,有很多的感触,书中的王是很好的,我也幻想当一个王可以统治世界,把人民管好,不会做一个只想自己荣华富贵的王,我还想:我是王,弟弟是负责穷困人的食物和物品,让他们吃得饱,睡得香。而爸爸妈妈在家享受,我好好的伺候他们,还有就是把自己的亲人都呼吁起来,让他们为祖国献一份力,让他们呼吁其他人,为祖国献一份力,可以像书中的茫一样,要做,就做好王。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4读了《帕夫雷什中学》其中有一个故事中涉及到了记忆力的培养 记忆力是衡量学生智力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试想:如果一个学生对一个事物都不能记得,还谈什么思考、创造?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影响记忆力的因素有很多,尤其要注意的是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高级动物。 兴趣爱好 每个人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对于喜欢的事物总是愿意去看、去想、去记,过目不忘,而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反应相对迟钝。比如去旅游的路上,有的人一上车就开始呼呼大睡,而有的人却非常兴奋,睡不着,他在左顾右盼,随着汽车的行驶很自觉地就记下了沿途有哪些风光,这条路是怎么走的,从哪里到哪里大概有多少路程?下次再经过他就有印象了。 心理目标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惰性,我们的学生也不例外,有时觉得某个学生怎么就这么懒,其实这正是人性的真实写照。语文老师布置今晚要背两首古诗,明天抽背。学生回到家几乎都能背出来,这是为什么呢 ?难道每个学生都喜欢背古诗?肯定不是。当然,其中一定有喜欢古诗的孩子,而更多的学生可能是在想:我要做个好学生,明天万一老师抽到了,我要能背出来,于是,通过几遍的朗读,他就记得了,要在平时,没有这样的目标,他可能读100遍都记不得。 独立探究 在数学上表现特别明显。一个问题通过独立探究、冥思苦想才获得解决,不仅自己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不断增强自己的信心,而且会记得特别深,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会忘记。如果学生对于这样的问题想都没想,通过老师的讲解一会儿就听懂了,一般情况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忘记。 智力水平 这类学生表现为什么都慢,尽管主观上很努力,但是语文、数学、英语都忘记得特别快。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只有多鼓励学生、指导一些学习的方法,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变化,但还是要期待奇迹的出现。 帕夫雷什中学读后感 苏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学》一书中的第一章中,谈到了好老师的四条标准的首条标准是: 意味着他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 而其中“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群孩子,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群可能犯任何错误的孩子,一群犯任何错误都可能改正的孩子,一群可能什么都不会做的孩子,一群可能一教就会的孩子,一群气的老师流眼泪,也可能感动得流眼泪的孩子…… 我们都曾经是这样的孩子,谁没有因玩耍而忘记了做家庭作业,第二天还要和老师撒谎,说作业忘记带了,老师逼着回家拿,却说大人不在家,老师也没了办法;男孩子哪个没有偷过桃,摘过李子,捣过鸟窝,掏过鸟蛋?没给老师起过外号?如果那时有网吧,难免不进去过把瘾。 是孩子,就该这么淘气,是孩子就会犯过错,是孩子就会惹老师惹家长生气操心甚至哭鼻子。谁叫孩子有无限的好奇?谁叫孩子有那么旺盛的精力?谁叫孩子身体和心灵都脆弱的禁不住一片树叶呢? 所以,当我们当我们长大了,面对孩子,我们就该常想想,我也曾是孩子。当孩子遇到悲伤的时候,我们要蹲下来,说几句安慰的话;当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拍拍孩子的肩膀说几句鼓励的话;当孩子取得一点进步的时候,也要伸一伸大母手指头,说几句表扬的话;当孩子犯了错误,一定要严厉地说几句批评的话,但话语里一定包含着深情,包含着期望,相信他是一个好孩子。 就像陶行知的四块糖块,就像于永正的优雅的蹲下,就像斯霞清澈如水的孩子般明亮的眼睛一样,去包容孩子,平等的对待孩子,永远地爱孩子。 常想想我们曾是个孩子,我们就会更多地欣赏每一个孩子,哪怕是他的缺点;就会更多地包容孩子,理解每一个孩子,善待每一个孩子,就会感觉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送给你的美丽的天使。 常想想自己曾是个孩子,我们的心会变得越来越温软,越来越慈悲,天底下没有一个不是好孩子了。眼睛会变得越来越清亮,心灵会变得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单纯,突然间会发现,自己竟也像个孩子了。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5《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6我用整整一周的时间读了但丁的《神曲》,但是现在我发现,一周时间读《神曲》确实太短了一些。我不得不借助简介来更深入的了解这部巨著。 《神曲》讲了主人公迷失在黑暗森林,遇见三头犬,在维吉尔的带领下,游历地狱和炼狱,又在贝阿特丽切的带领下游历了炼狱和天堂的故事。说是故事,但是其中带有大量的隐喻,给阅读者,尤其是像我们这些海外读者带来了不小的阅读困难。所以说要想读懂它,首先要了解这篇文章的背景,以及其中的隐喻。 但丁生活的时期,已不是物质经济生活极度匮乏,社会发展相当缓慢,垄断人民意识形态的时期了。当时意大利的一些地区通过发展工商业,成为了欧洲最富庶的区域。早期的资本主义渐渐发展起来。虽然此时资本主义还不足以和封建主义相匹敌,但是资本主义的思潮对欧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但丁在政治倾向上,也是与资本主义相一致的。 当时的意大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国家,而是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各地区经济发展也极不平衡,“意大利”只是对这些小城邦聚合体的一个统称。当时,统领意大利的主要是两个势力,一个是教会,一个是王族。教会和王族争权夺利,使得意大利很不安宁。但丁在这个环境之下,既受到新思潮的影响,又未完全摆脱文化。于是,在这个背景的影响下,旧时代的最后一位诗人,新时代的第一位诗人——但丁,写出了这部伟大的著作,《神曲》。 《神曲》中充分显示了他的思想特点。一开篇,但丁便遇到了自己崇拜的诗人维吉尔。用我们中国人的话讲,这是一个品德高尚,知识丰富的伟人。但是,他只是因为出生在创立之前而信奉无神论,就被判进入地狱。就连荷马等伟人,也被置于了地狱之中。这充分体现了作者是拥护的。而他们虽身处地狱,却住在别墅之中,周围环境十分的美好。从这一方面,但丁又有了新思想的特质。这本巨著以这两种思想为主线,一点点进行了下去。同时,这部作品通过作者与从古至今(当然“今”是那个时代)伟人的对话,反应出中古文化领域的成就和一些重大的问题,有“百科全书”的性质。 这部作品不仅仅是一篇故事,同时它反映了整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大部分人都处于地狱这个状态,蒙昧无知,有着各种各样邪恶的欲望,同时又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处罚。另外一部分人虽然也有着邪恶的思想也做过一些邪恶的举动,但他们渴望着解脱,渴望着救赎。希望通过救赎洗清自己的罪过。最后一部分人,他们已经完成了自我救赎,内心已无比纯净,他们在美丽的国度,享受着超凡脱俗的生活。 其实,当我们明白了这部作品的背景及隐喻,它就不那么难懂了。很多人因为这部著作很艰涩而生畏,我认为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文字虽生涩,但其中的内涵却是丰富的。读了这部著作,你会对人生、对社会、对人性、对历史有更深刻的理解。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7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了同为学徒的火爪和灰爪。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8近日来,读江斑推荐汪曾褀先生几本书,颇有心得。汪先生书看似写得平淡,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丝丝入扣,一环紧套一环。工笔画般的表达方式,便是对环境、风物、风俗、风情的细致描写。对于人物刻画,大都通过语言、动作,丰富表现了人物的性格。 再读其子汪郎介绍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方知汪先生原是杂家。先生爱读杂书,一是休闲消遣,二是长了许多见识,三是学习语言,四是从杂书中悟出一些写作的道理。 汪先生喜欢杂食,自称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以后住过昆明、上海、北京、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大都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内蒙,他生吃牛羊肉;在云南,他品尝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有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 汪先生看重的是平民化的杂食,在家里也常做此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婆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平民的玩意儿。 由此可见汪先生的知识来源十分广泛,文章中处处闻见平民化的气息。书读多了自然而然知识也丰富了。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9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20xx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20xx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0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安娜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这句话。 《安娜。卡列尼娜》讲述贵族妇女安娜有着令人着迷的美貌和深刻丰富的精神世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千秋。”作为政府高官卡列宁的妻子,安娜过着世俗眼中的幸福生活。可卡列宁和安娜之间没有爱情,这在现在看来无疑是不幸的。但在当时的欧洲贵族阶层,很多婚姻都是这样,真正的爱情只会被耻笑和鄙夷。安娜不想安于现状,她蔑视与卡列宁的婚姻桎梏,并爱上了志趣相投的英俊青年贵族——渥伦斯基。安娜毫无顾忌地追求爱情、自由和幸福,但她不受理性约束的行为,也使自己陷入纵欲的感性误区,从而付出惨重代价。 渥伦斯基虽然也爱着安娜,但在他的世界里安娜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职业和社交让他回归现实,让他无法面对安娜的感情。当安娜意识到渥伦斯基的怯懦自私后,自己的世界也跟着破碎了。安娜认识到爱情和生命的无望,最终选择了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卧轨自杀。 安娜为什么会卧轨自杀? 在当时的社会,贵族青年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渴求,无法与强大的封建专制势力相抗衡,更无力承受来自传统的封建道德制度的致命打击。安娜的生机勃勃与当时社会的死气沉沉不相符合。这是形成安娜悲剧的原因之一。 梁实秋说过:“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不得,转为烦恼。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赋予她生机的是爱情,置她于死地的也是爱情。她的死有社会原因,但重要的是自身原因:爱情至上主义。安娜对感情要求过多,也是形成她悲剧的一大原因。 安娜自身性格的局限也是造成悲剧的一大因素。“作为柳里克皇室的后裔安娜拥有与生俱来的地位和尊严,贵族血统所带来的种种特权和优越的地位,使安娜从小就体验到了高高在上,君临一切的威严,而天赋的美丽又使她处处受到人们的青睐。”安娜的偏执与任性,无疑都带有毁灭性的力量。 她像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任性、可怜,又有种决绝和潇洒,只求灿然的一刻! 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靠近完美的那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1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2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要随时作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它什么时候开始变质。越早放弃越早找到新的,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勇于冒险,接受新的美味。牢记:他们总是不断拿走你的奶酪。 这是我最大的心得,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事情,要作好随时应付未知变化的准备。如果有一天它突然降临也不要恐惧,因为当你无所畏惧时,你就天下无敌了。 要学习改变,克服恐惧,享受变化带给你的快乐,这样你会得到轻松自在。 当你无所畏惧时,你该怎么办? 如果不改变,就接受淘汰。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3“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十五岁女孩迪伦的经历。迪伦是一个在学校里很不合群的女孩,孤独而混乱。她最好的朋友转学了,身边剩下一帮只会冷嘲热讽的同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一直期待着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摆脱这种看不到任何希望,压抑到窒息的生活。因为生活在单亲家庭,迪伦十分缺少父爱。身边的环境使她更加想念父亲,想念自己成长道路上缺失的那份温暖与陪伴,这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于是她决定起身去找父亲,寻找那份父爱。不幸的是,迪伦乘坐的列车发生了意外。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自信地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那是崔斯坦。男孩仿佛就是为了等待迪伦而等待着。是的,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迪伦已经在事故中不幸遇难了,崔斯坦就是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迪伦找到回家的路。现在他的任务是陪伴迪伦走过最艰难的这段路。崔斯坦对迪伦来说很特别,他的笑容令人内心宁静,他的孤傲又有些神秘莫测。最重要的是,他让迪伦年轻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渴望许久的安全感:无论发生什么,迪伦的身边一直都有一个崔斯坦陪伴着她。他们一起经历艰难险阻,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渡过危险的湖区,在安全屋里烤火休息。 两人在荒原中相伴相行的故事深深地温暖了我:他们相互陪伴,相互照顾,从陌生变得互相有好感,争作文吵,拥抱……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仿若时光静止,所有的情愫都凝固在美好的瞬间。但一切事物就算再美好也躲不过分别,到了路途的终点,再向前就是天堂了,也就是在这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但他不能,剩下的路他无法陪她走下去,他不是救世主也无法改变自己和迪伦的命运,所以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他新的任务。而迪伦却执意放弃轻松的生活,重回险象环生的荒原,只为找到他,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不顾他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小说的结局美好且温馨,崔斯坦来到了她的世界。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陪伴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共同面对困难,也让她更加勇敢更加坚强,敢于追求自己渴望的,使迪伦从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变得无懈可击。迪伦不再惧怕死亡,是她的勇气清除所有横亘在他们之间有形或无形的羁绊。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让他认清了自己,他不再是那个日复一日没有目的地活着的那个崔斯坦,他也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和情。 “为了再次拥有这份感受,值得冒永远沉沦的风险吗?”“值得。” 真正的摆渡人也可以是你自己,只有你不敢做的,没有你不能做的。一直以来禁锢我们手脚,不去行动的从来不是他人,而是内心的胆怯和懦弱。你是你的向导,一直都是。只有无所畏惧的前进﹑向往自由的内心,才能使你得到自己渴望的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多么优雅美妙的名字!我忍不住翻开了这带着花香的书。“丁立梅”,连作者的名字都这么精致,怪不得书名起得那么棒。 我一篇篇地读着,细细品味着,爱不释手。当看到《爱到无力》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潸潸落泪。 “母亲恨不得把自己也塞到袋子里,让我带回城,好事无巨细地把我照顾好。”每个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儿女自己多累多行。每次我们去外婆家做客,外婆总是叮嘱这叮嘱那,临走时外婆又总是手忙脚乱地把自己辛辛苦苦拎回来的菜一股脑儿地放进我们的袋子里,很得意地说:“农民种的,好嫩好新鲜哦!你们南昌买不到的。”要么就是:“哎哟,怎么买得那么贵?我买的又便宜又好!”边忙边擦了擦汗,不亦乐乎。而我们却只会说“谢谢”。 有时我们买一点好东西给外婆,外婆就要“念经”了,“哎哟,买这么好东西给我呀!多么钱一斤哪?我买都要十多块钱一斤,你们南昌肯定更贵!”外婆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每每这时我和妈妈就要说了:“这一点点小钱有什么关系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把身体养好我们就放心了。再说你帮我们晒香肠、腊鸡等就要用花钱了吗?”我和妈妈就会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外婆只好就范,心里却是高兴的。 “母亲愁得夜不成眠,逢人便问,孩子没有眼睛咋办呢?都快问成祥林嫂了。”我想起了我的同学涂欣的母亲。这些天,涂欣发高烧40 多度,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眼角膜都烧坏了,要去做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做同学的心都是揪在一起的,可想而知,他的母亲现在一定是坐立不安、茶饭不思的,日夜守在门口,眼睛都会哭肿来,活像一只大金鱼。我想如果让她母亲做一个选择,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和儿子互换身体。“可怜天下父母心”,只希望涂欣能早日康复,回到我们身边。 “我跳进厨房要帮忙,母亲慌了,拦住,连连说:‘快出去,别弄脏了你的衣裳。’”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说的呢?吃完饭,我想到自己快写完作业了,想帮劳累的妈妈分担一点,走到厨房热心地说:“妈妈,我快写完作业了,我想洗碗行吗?”妈妈急了,说:“别别别,我会弄。你说安心地写作业,复习功课吧,马上要考试了,你考好了妈妈就最轻松了。”我碰了一鼻子灰,愤愤不平地说:“哼,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那时的我觉得自讨没趣,把椅子一摔,气嘟嘟地翻开了书,心想:“这妈妈也真是的,就知道要人家读书!”现在想想,真是羞愧难当。 “母亲犹如一棵老了的树,在不知不觉中,它掉叶了,它光秃秃了,连轻如羽毛的阳光,它也扛不住了。”妈妈真的老了!——前段时间忙着校运会为学生训练,结束后就大病了一场,变得弱弱的,只会一味地吸收我放出的怨气,连一缕阳光照在它身上都接受不了了,她为了我,付出了青春,她真的累了,只想歇歇。 “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无时无刻不为我们付出,用尽了一生的心血,让我们活得更好。她的爱令我们很难察觉,却每时每刻地我们身边,就算爱到无力,也要坚持下去。让我们多关心呵护一下她们,让阳光洒满她们全身。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5去年,师兄送我一本《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是中学语文教师吴非 老师的教育随笔。该书篇幅较长,分为六部分,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教育的不同问题。该书收录的是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杂感随笔 , 有的 是 记录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的是教学 的 随想,有的则是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 一看书名,我很惊诧,更是迷惑 , 立刻就被它吸引住了,迫不及待地想揭开它的真面目。“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封面上的这两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吴非老师的字里行间 透着点点思想和智慧,给我许多启发。在《母亲教我的歌》中, 他写道:面对最早接触到的生活矛盾,孩子首先总会学习父母的态度。这一点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在孩子的教育中起着莫大的作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亲缘关系的密切性,使父母的喜怒哀乐对孩子有着强烈的感染作用。孩子对父母的言行举止往往能心领神会。若父母亲缺乏理智,脾气暴躁,都会使孩子盲目地吸收。家长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表现出惊恐不安、措手不及,对子女的影响也不好;如果家长处惊不变、沉稳坚定,也会使子女遇事沉着冷静,对孩子心理品质的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家庭教育具有及时性。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对其情况可说了如指掌,孩子身上稍有变化,即使是一个眼神都能使父母心领神会, 及时 发现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教育纠偏,不让问题过夜,使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而学校,老师面对着几十个孩子,只能进行共性教育,因时间及精力所限,不可能 周全 到每个孩子的特点,易产生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既可以使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和心理品质 ,为接受集体教育奠定了 良 好的基础,又可弥补集体教育的不足。 当然这里只讲了很少的一点,这本书还让我收益颇多,比如让我明白:教师不仅是园丁, 教师自己本身 更 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学生;教师也不仅是春蚕, 其生命在每个季节,在奉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教师还不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教师更不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他本身就应该站着教书。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6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 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7起先看到这个书名后,我不由的陷入了思考中,什么叫跪着?谁跪着了?向谁跪着?老师怎么会跪着教书?带着种种疑问我拜读完了吴非老师的这本随笔集,看完之后才明白,此书写的是吴非教师多年教学工作的实际经验,该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这本书强调要想学生成为站立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看完以后我再一次陷入深深的思索中,因为吴非老师的很多思想的确是让我有震撼! 《不跪着教书》——很有骨气,很有个性的书名,透着倔强,透着理性,透着思索!《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等文章显现出一种为人的道理,一种正直、纯洁的气质,深入的剖析、新锐的理念、独特的视角、无畏的精神,深深地吸引了我。“想要教师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封面上的这两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是《永不凋谢的玫瑰》,这篇文章讲的是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他记下了这样一则真事。校园的花房里开出了一朵硕大的玫瑰花,全校师生都非常惊讶,每天都有许多同学来看。这天早晨,苏霍姆林斯基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幼儿园的一个4岁小孩在花房里摘下了那朵玫瑰花,抓在手中,从容地往外走。他很想知道这个女孩为什么摘花,他弯下腰,亲切地问:孩子,你摘这朵花是送给谁的?能告诉我吗?小女孩害羞地说:“奶奶病很重,我告诉她学校里有这样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不信,我现在摘下来给她看,看过我就把花送回来。”听了孩子的天真的回答,苏霍姆林斯基的心颤动了,她搀着小女孩,在花房里又摘下了两朵大玫瑰花,对孩子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妈妈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的好孩子。”这个故事长久地感动着我。为了爱的教育,为了我们的学生能像人一样地站立在这个世界上,我希望着生活中能有这样的美好。 吴老师在书中提到“小睡有何不可?”这恐怕和很多老师的想法大相径庭,吴老师在书中说到多年前默许学生课上睡觉的事情,并且怕学生睡觉着凉,还请同桌给他盖了件衣服,并且事后对大家说,以后上课如果谁睡着了,就轻轻地替他盖件衣服,少听几分钟语文课不要紧,万一生病了,损失就大了。他还举了单位开会(包括学校教职工大会)的例子,先到的人都喜欢往后排坐,讲台前都要空出一大片,为的就是坐在后面可以分分神,小声聊聊天嘛!既然如此,为什么对学生那么苛求!对教师而言,要有本领把课上得让学生喜欢,让学生轻松愉快的学习。如果学生能喜欢他的课,只是因为特殊原因偶尔打个瞌睡,老师们实在不必大惊小怪。看到这里,我觉得吴老师是真的在用心去教育他的学生,是真正的人道教育。 在当中我也看到了很多触目惊心的例子,有个大学有女学生跳楼自杀,尸体躺在教学楼前,大楼里的老师还在照常上课,学生正常嬉笑,谁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还是有个外国留学生看不下去了,给死者献了一朵花,这时候师生才开始对死者有动静。浙江有个高中生杀死了亲生母亲,在监狱里有人问他,如果你能够出去,你最想做什么?他说,我最想好好读书。吴老师气愤地写道:“他杀了自己的妈妈,居然没有一点悔罪的意思,居然想不到人死不能复生,这还是人吗?”这就是冷漠教育的典型作品。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硫酸泼熊,云南大学大学生马嘉爵无端锤杀四个同学,这样的新闻有轰动效应,但是更多人的冷漠一样的可怕。人文教育缺失,必将会有报应。吴老师的教育思想就是回到常识,他希望学生有感情,有爱,有怜悯,敬畏生命,知耻,知感恩图报,说真话……这是教育之本,是教育的大目标。 我认为,现在的道德教育应该重视让儿童不断感悟人性美的方面,多给儿童一些真实的东西,如:我们的社会应给学生一些美好的东西,学校应营造人性美的氛围,让我们的学生具备美好的人性;同时我们教师首先应该是站直了的教师,要不断的学习,要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给学生以真爱,要从细小的事情中去了解学生的真实的思想,通过一些真实的事例,找回他们的同情心,让他们不断地发现人性美,这样我们的学生才可能成为站直了的人。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很多发人深省的案例以及吴老师对于如今教育界的一些看法,看完后的震撼和反思是无限的。我想我已经慢慢明白吴老师在书中说的那句话的含义了“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 关于《大王书》读后感 篇18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