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读书心得感悟 |
范文 | 读书心得感悟(精选16篇) 读书心得感悟 篇1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读书心得感悟 篇2古今中外很多学者都曾与书结缘,谈过读书的感想。如我国宋代理学家朱熹在《观书有感》中写道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国家总理周恩来青年时代撰写过一首读书联:与有肝胆人共事,从无字句处读书。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言:读书,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平凡的过程,实际上是人的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的伟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英国著名哲学家、作家培根曾写过《谈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凡此种种,他们都对读书情有独钟,他们的生命和书都有千丝万缕的不解之缘。 书和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识字开始便有了与书的交流,每个人的心灵成长史就是读书史。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的人所读的书有别,不同年龄阶段每个人所读的书不同,不同层次的人所读书的种类有差异。 至于我本人,读书有些年头,但到目前为止无所建树,属于死读书那类,读书还算有些习惯,但还没到如痴如醉的程度。曾记得读连环画册成了儿时最美好的记忆。班级设了一个图书角,每个人需要带三本书放在那里,父亲为此还专门带我到新华书店挑选了三本连环画册,我高兴地将自己的书与其他同学共享。每有闲暇,我们便拿图书角的连环画看,连环画图文并茂,引人入胜,有时甚至爱不释手。稍微大点,认字多了,开始看《故事会》、《儿童文学》、《童话大王》等,《故事会》中的阿p正传幽默搞笑的故事,《童话大王》中的皮皮鹿古灵精怪的故事伴随我走过了初中生活。 读高中,学习理所当然成了头等大事,看书成了调剂的东西,只有寒暑假的时间涉猎古典文学名著充实自己的寒暑假生活,如《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看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所著的武侠小说。不过现在大部分内容都时过境迁,不甚了了。 后来,我上了师范院校,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多了,又因为中文系的缘故,大学的图书馆对我们开放。我们一有时间便可以到图书馆借书看,有时在图书馆自习的时间边看书边自习,有时到大学的草坪上看书,回想起来,好不惬意温馨。 工作后,我成了一名人民教师,这时读书就有选择性,不能漫无边际、信马由缰,关注更多的是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书籍,在教育的书籍报纸里面徜徉。理论类的书籍枯燥乏味,有时只能硬着头皮看,想到古诗人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提到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我无限感慨,理论类的书籍何求锱珠必较呢?况且大哲学家培根也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因此,现如今只要是好书,我都囊括其中,有时做做简单的读书笔记。不同的书灵活处理,有的书囫囵吞枣,有的书细嚼慢咽,有的书泛读,有的书精读,不一而足,与书为友,与古今中外一切伟大心灵沟通、交流、凝聚、融合。 生活因阅读而充实,生命因阅读而精彩。书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每当我单调孤寂时,我会造访它,与书中的人物或者作者进行对话,悄无声息中心灵得到滋养;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思虑阻塞时,我会求助于书,从书中寻求解决问题的良方,恍然间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书是我人生的坐标,每当我思想偏移时,我会想到书,在书山书海中搜罗先贤智者人生真谛,天南海北中参悟人生。读书,开阔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知识,陶冶了我的情操,从中得到了快乐。有人曾说:我们不能改变生命的长度,但是我们可以左右人生的宽度。在有限的生命里,读书何尝不是左右人生宽度的美好事情呢。读书可以跨越时空,上下五千年,纵横几万里。 读书心得感悟 篇3成长的道路上,处处弥漫着书香,在书香的熏陶下我快乐的成长。这些伴我成长的书籍,。书给予了我很多的启迪,不同的书给予了我不同的教育,这也让我变的更加成熟。 题记 我爱读书,我享受于读书,因为读书是快乐的!读书是美丽的!它给我们带来了智慧的源泉和精神的力量,让我们增长知识、丰富见闻、明白事理、开阔眼界,陶冶性情。 我读书,我快乐。 读鲁迅的《阿Q正传》,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人人都应该有一颗爱心,关爱弱小的人,社会的最底层的人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不应该给予他们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如果每一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吗,世界就会更加美好。那些社会的最底层的人,也应该能够自立、自主、自强,拥有做人的原则。 我读书,我快乐。 读《最后一次演讲》,我深深的体会到闻一多的爱国情怀。抗战八年,他留了一把子发誓不取得抗战胜利不剃去,表示抗战到底的决心。毛泽东同志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指出: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个人主义者的人们,在美国帝国主义及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最后被特务暗杀明知演讲的后果,但任然冒这生命危险宣布:前脚踏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踏入大门,展示在世人面前的,是一个巨人闻一多,是一个伟人闻一多,是一个大写的闻一多!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闻一多先生虽然早以逝去,但他的精神与灵魂却在每一个人心中,如凤凰涅盘般获得了永生。 一诗一文一烟斗,一个脊梁一声吼。 一画一印一全集,一代英豪一红烛。 我深知:在千千万万个闻一多的带领下,中华民族正以让世界惊叹的速度,腾飞着,我们的民族将在无数伟人志士努力下,将光环继续传扬下去,让所有的人仰视我们,仰视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中华这头沉睡的狮子已经醒来,他在像世界怒吼。东亚病夫华人如狗不的入内不会在出现,它将永远是历史的昨天。让我们努力起来,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中华! 我读书,我快乐。 读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保尔勇于献身,拼命工作;他酷爱学习,如饥似渴;他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他不畏艰难,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切都可歌可泣。他有自知之明,他的深刻自我反省、严于解剖自己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精神风貌和特征:为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畏艰难困苦一往永前的革命气概。 他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这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它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合群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他对生命价值的理解,说明了他惊人的革命毅力,他勇敢的投入生活和斗争,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只活了32岁,他的一生很短暂,但他的生命真正充实和极大的幸福。 他是我的偶像,也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的楷模。我从他的身上得到了极大的教育和鼓舞。他让我从一个遇事只会哇哇大哭,只会逃避的我,变成一个坚强,勇敢,敢于承担的女孩。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逃避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他的身影,似乎在告诉我,要有铁一班的意志,做一个战士,这时我就会勇敢的站出来,与之战斗。顽强、执着、刻苦、奉献、勇敢、奋进的人格操守应成为青少年永恒的人生精神坐标。这种精神也将永留在我心中。 我热爱于读书,享受于读书。读鲁迅的《阿Q正传》,我明白;要有一颗爱心,平等对待帮助每一个人;读《最后一次演讲》我明白;要不断的努力学习,为国家做出贡献;读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我明白;做人要顽强,勇敢,执着、刻苦,勇敢的面对困难。我读书,我快乐。书给予了我很多的启迪,不同的书给予了我不同的教育。在书的世界里,我知道了太多太多。花季的我,漫步于花之园圃,徜徉于书之殿阁,发现了读书也是一种别样的别样的生活。体味生活,品读好书,个中滋味,怎一个乐字了得!读书,真是一种幸福! 读书心得感悟 篇4记得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问妈妈问题,妈妈很少直接回答我,她的第一句话总是“你想知道的答案在书里,我们一起找好不好?”我经常好奇的问,妈妈你也不知道吗?妈妈笑眯眯的告诉我,她知道的知识都是从书里学来的,还有很多很多妈妈不懂的东西,在书里都能找到……我觉得书神奇极了,每次都能兴致勃勃的和妈妈一起去书里找答案。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找来有很多鲜艳图画的书,她读,我看。妈妈读的绘声绘色,我也看的津津有味。我不认识里面的字,可里面的故事和图画有趣极了,时间长了,我不但爱上了读书,还爱上了画画呢。那时我“看”过很多书,比如:《11只小猫做苦工》、《我的爷爷真麻烦》、《别再亲来亲去》、《提姆与莎兰的新朋友》、《婷卡》、《森林》、《火焰》、《春天的兔子》、《赶回家过圣诞节》等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11只小猫做苦工》,10只小猫在猫队长的带领下,看到“禁止……”就偏要去试试,最后被怪兽用诡计抓回了城堡,为他做苦工。所幸的是小猫们没有放弃,凭借自己的聪明最终从城堡里逃了出来。出来后,他们终于学会遵守纪律了。最喜欢听妈妈读怪兽发出的“呜嘿啊哈”的声音,感觉好恐怖。 上幼儿园时,不知妈妈从哪里找来的两本“小脚丫”,听妈妈读里面的故事,感觉特别喜欢,里面有小故事、小知识、我喜欢的连环画“琪琪和咪啦”,最最喜欢的“淘大大的特殊创造”,当然,还有特别好看的插画,这些全都让我看了还想看。可是两本太少了,那两本书都被我翻“熟”了,就吵着要新的。妈妈告诉我,可以拿着自己的压岁钱去买,我很开心的拿出了自己平时舍不得用的钱,也养成了用自己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书的习惯。从“小脚丫”中,我不只听了很多故事,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知道了我们五官的作用,怎样去爱护他们;知道了怎么分辨发热,发热了该怎么处理等。中班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同学脸红通通的,趴在桌子上不愿意动,感觉像书里写的发热,就告诉了老师,用体温计一量,她真的在发热,老师好好的表扬了我呢。我感冒、发热时,不用妈妈总是跟着说,都知道多喝白开水,妈妈常常说,我这个儿子真给她省心,其实,这些都是书教我的呢。 上一年级后学了拼音,能自己看书了,我特别开心。《中国古代故事》、《成语故事》、《西游记》、《中国寓言故事》、《七彩语文》、《益智谜语》、《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新编十万个为什么》、《动物故事》等都让我爱不释手。在我们班建立图书角时,我把我最喜欢的5本书带来,和同学们分享。我还经常把自己看到的小笑话、谜语、小故事讲给班里的同学听。他们向我借书时,我也很开心主动的把同学们喜欢的书带给他们看。有同学遇到困难时,我就把自己从书里看来的故事讲给他听,帮助他克服困难。看着他的脸由哭变笑,是我最开心的事了。当然,学校经常有做小报或手抄报的作业,我更是开心,因为在里面我可以随自己心情画自己喜欢的画,还可以写自己喜欢的句子呢。 下学期开始,老师要求我们写一段话,很多同学觉得很难,不知怎么写,我一点都不怕,我知道怎样把事情写清楚,这些在《教你写日记》中都有介绍。我还把这些方法交给同学们:写景色时,可以按照顺序,从远到近或者从近到远;写事情,要写清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有哪些人,发生了什么事。大家喜欢问,我也喜欢说,我和同学们的关系也更好了。 因为喜欢读书,也喜欢体会故事里面人的心情及说话的口气,在学校组织的一年级组的两次讲故事比赛中,我都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虽然和老师、爸爸妈妈的精心指导分不开,但我觉得,更是因为我爱读书,才会有这么多收获。 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经很多了,有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也有我自己买的。我还对它们进行了分类:以前看完的,或者暂时不能看的,都放到书架最顶层;还没看的放在第二层,近期打算读的就放在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现在,我看到自己喜欢的句子,就学着摘抄下来,虽然还不多,但我相信,只要我能坚持不懈,总有一天,我会写满整个本子。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个朋友,可以与它亲密交谈;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自己的家,能从中感受到温暖;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处故地,等待你随时去重游。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丰富我的想象;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人生的向导,帮我找到智慧的源泉;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架梯子,让我登得更高,看得更远。 读书心得感悟 篇5读了《童年》这本书然我认识到,要使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大概是我们在孩子初来人世间时最单纯的愿望了。但是随着孩子开始上学,这个愿望的空间就被挤占的越来越小了。在李镇西老师看来,身体健康、精神快乐在孩子成长学习的过程中,是首先要保障的。由一个健康的身体,有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才能正确面对漫漫人生道路上的酸甜苦辣、挫折和成功身体的健康,相信所有家长都很关心、重视,所以无需多说。精神的健康,却往往是我们忽视了的。我们常常在媒体报端看到听到这样的消息:因高考失意,某某学生自杀身亡;因不堪忍受学习压力离家出走等等。我们的第一反应是:现在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这么差!那么导致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差的根源是什么呢?没有人去深究!其实就是忽略了孩子的精神健康,我们把目光过多的投放到了孩子的学习成绩上,没有去关心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和情绪的变化。可能有的家长意识到了孩子的情绪变化,但是没有有效的沟通,致使孩子没有一个正确的排泄不良情绪的通道,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或消化或堆积。也可能有的家长看到了,但思想上没有重视,想当然的认为:小孩子会有什么烦恼?其实,这又是一个问题,对家长来说。当家长,是一辈子的事,要有正确的思想、科学的方法。不能因循着老一辈家长教育自己的方式方法想当然的去做。时代在发展,我们作家长的也应该通过读书学习跟上时代的步伐,用科学的发展的眼光看待自已这份一辈子的职业。李镇西老师在女儿的学习上首先考虑的是不要让女儿有过多的压力,乐学,才能学好!我想,对于我来说,这也应是我对女儿学习的一个正确态度。 因材施教,对老师说的比较多,其实对于家长也同样适用。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不同的个性、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优势。不能盲目的拿自己孩子和其他孩子比较,而且,我们家长最大的错误是拿自己孩子的缺点和其他孩子的优点比较。比来比去,往往是比的孩子没有了自信。李镇西老师对自己的女儿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认为自己的孩子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这一点可不容易,普天下的父母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对孩子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在这个基础上再结合孩子的兴趣和优势确定教育孩子的方向。别老想把自己的孩子当天才,鼓励孩子做最好的自己,这是李老师的教育心得,也是我们家庭教育中应该首先明确的。 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是最出色的,并不意味着他不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李老师的女儿晴燕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人。晴燕以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为座右铭,并且时时处处以行动来建设自己的理想。不仅如此,晴燕的交际能力、责任感、正义感都是非常强的。这难道不是孩子能力的体现吗?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再仅仅是成绩优异,而是具有优秀品质、团队精神、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人。成绩,仅是一个方面。所以,我们在关注孩子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还不仅仅如此。其实,最重要的是:做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是一个漫长的不断变化的过程,它需要你源源不断的付出你的耐心、精力和时间。 读书心得感悟 篇6周末,趁着没下雨,跑去超市采购一番。本来就是简单的几样日用品,但各色促销和新奇的诱惑还是让我超预算回家了。这是个大多数人非常容易出现的状况,我们原本只是奔着个5块钱的面包进了超市,但结果,我们可能花了150元买了一堆似乎有用的东西返回。这种消费冲动,就需要通过事先的计划加以控制,即计划在先,严格执行,自我控制冲动消费的情绪。 自控力,即自我控制的能力,指对一个人自身的冲动、感情、欲望施加的正确控制。广义的自控力指对自己的周围事件、对自己的现在和未来的控制感,它决定你能否支配自己的成功,你能否支配你的人际关系,你能否支配你的人生走向。这段来自白文婷编著的《自控力》名词解释,让我从理论的角度去理解,人的情绪与行为之关系,而自控力可以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 这本书共分为14个章节。 第一章,重点阐明何为自控力,及其要义重点。特别提及,没有自控,世界和人就乱套了。指出,在社会道理方面,我们给予自己最严厉的控制我们可以控制不了自己减肥,但我们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不去进行攻击性的行为(在自我权益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这也应该是自控力的主旨。近段时间,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报道:某人因情绪激动,无缘由的情况下对公交司机大打出手,危及行车安全;某人为图自己舒适,竟罔顾飞行安全,在飞机候机待飞状态下,打开逃生通道,造成飞机航班取消。这样的情绪难于控制,已经到危机他人安全、侵害他人利益的地步,真是乱套了。 第二章,重点是拥有强大自控力的前提条件,意志力。书中提到,现代人自认最缺乏的品质就是意志力。而想拥有它,必须是自发的,而且源于一个人的进取心。说白了,一个人对目标实现的强烈渴望,演变成自我的信念,调控好自身的节奏,不懈向前。请注意,节奏二字。作为自我控制力的强大精神支柱,意志力,犹如电量需要合理修正,不断补充。因此,在这个自控力行进的路上,我们因自控良好所获得的成功、赞许、荣誉都是我们良性能源的补充,使我们更坚定信念,勇敢前行。 第三、四、五章节,重点探讨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情绪对自控力的诸多影响。情绪,既是个人性格使然,也是环境因素的产物。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鸡毛蒜皮的小事,有的人就可以情绪暴躁;而有的人即使面临个人荣辱,仍可泰然处之。这就是情商,即认识、了解、控制情绪的能力。知觉与评估情绪的能力是心理学上两类最基本的情商。低情商者对自己及他人的情绪感知能力弱,容易导致情绪失控;高情商者对自身的情绪能够做理智的分析,对自身情绪的评估能力强,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情绪管理,是可以通过必要日常行为的改变、饮食的调节、环境的变化等来实现。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日复一日的工作,让我们感觉很乏味,身体各个关节都那么不舒服,似乎没有什么药物可以解决。而我们的某个同事却因为几日休假神采飞扬。这就是调节,当我们有职业倦怠感的时候,一次酣畅淋漓的旅行、一次敞开心扉的朋友交流、一次刺激味蕾的美食聚会,都会让人变得精神起来,愉悦起来。调节、改变、修正,不是为了逃避,是为了继续向前。书中,还具体了给出不少方法和路径可以借鉴。 读书心得感悟 篇7周末,趁着没下雨,跑去超市采购一番。本来就是简单的几样日用品,但各色促销和新奇的诱惑还是让我超预算回家了。这是个大多数人非常容易出现的状况,我们原本只是奔着个5块钱的面包进了超市,但结果,我们可能花了150元买了一堆似乎有用的东西返回。这种消费冲动,就需要通过事先的计划加以控制,即计划在先,严格执行,自我控制冲动消费的情绪。 自控力,即自我控制的能力,指对一个人自身的冲动、感情、欲望施加的正确控制。广义的自控力指对自己的周围事件、对自己的现在和未来的控制感,它决定你能否支配自己的成功,你能否支配你的人际关系,你能否支配你的人生走向。这段来自白文婷编著的《自控力》名词解释,让我从理论的角度去理解,人的情绪与行为之关系,而自控力可以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 这本书共分为14个章节。 第一章,重点阐明何为自控力,及其要义重点。特别提及,没有自控,世界和人就乱套了。指出,在社会道理方面,我们给予自己最严厉的控制我们可以控制不了自己减肥,但我们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不去进行攻击性的行为(在自我权益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这也应该是自控力的主旨。近段时间,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报道:某人因情绪激动,无缘由的情况下对公交司机大打出手,危及行车安全;某人为图自己舒适,竟罔顾飞行安全,在飞机候机待飞状态下,打开逃生通道,造成飞机航班取消。这样的情绪难于控制,已经到危机他人安全、侵害他人利益的地步,真是乱套了。 第二章,重点是拥有强大自控力的前提条件,意志力。书中提到,现代人自认最缺乏的品质就是意志力。而想拥有它,必须是自发的,而且源于一个人的进取心。说白了,一个人对目标实现的强烈渴望,演变成自我的信念,调控好自身的节奏,不懈向前。请注意,节奏二字。作为自我控制力的强大精神支柱,意志力,犹如电量需要合理修正,不断补充。因此,在这个自控力行进的路上,我们因自控良好所获得的成功、赞许、荣誉都是我们良性能源的补充,使我们更坚定信念,勇敢前行。 第三、四、五章节,重点探讨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情绪对自控力的诸多影响。情绪,既是个人性格使然,也是环境因素的产物。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鸡毛蒜皮的小事,有的人就可以情绪暴躁;而有的人即使面临个人荣辱,仍可泰然处之。这就是情商,即认识、了解、控制情绪的能力。知觉与评估情绪的能力是心理学上两类最基本的情商。低情商者对自己及他人的情绪感知能力弱,容易导致情绪失控;高情商者对自身的情绪能够做理智的分析,对自身情绪的评估能力强,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情绪管理,是可以通过必要日常行为的改变、饮食的调节、环境的变化等来实现。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日复一日的工作,让我们感觉很乏味,身体各个关节都那么不舒服,似乎没有什么药物可以解决。而我们的某个同事却因为几日休假神采飞扬。这就是调节,当我们有职业倦怠感的时候,一次酣畅淋漓的旅行、一次敞开心扉的朋友交流、一次刺激味蕾的美食聚会,都会让人变得精神起来,愉悦起来。调节、改变、修正,不是为了逃避,是为了继续向前。书中,还具体了给出不少方法和路径可以借鉴。 第六、七章,欲望与压力下的自我把控。有时候人的痛苦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特别简单例子,当别人没有车的时候,自己拥有一辆经济型轿车就很是骄傲。但当别人的车子变成奔驰宝马的时候,自己这个骄傲就变成折磨自己的伤痛了。难道我们的幸福感真的就是因为10万和50万的区别吗?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在过去的几年里,对幸福与财富进行研究,并未得到这两者必然相关的研究结论。高收入的人虽然对生活会比较满足,但更容易紧张,也更不会去享受生活。书中,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层次的了解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关系,并帮助我们正确调节。 第八、九章,更为直接的帮助我们制定规划并有效合理进行时间管理。很多事情的产生、发展、解决,都是围绕我们的意志形成的。因此,把自己的目标明确化,同时变成实施的具体步骤,克服困难完成它,才是要务。盛夏将至,为了一件美丽的裙子,我们倒是可以制定一个控制饮食、适量锻炼的行动计划,用以检验自己是否能拒绝美食诱惑;在有限的时间内,坚持有效的锻炼。实现目标的欲望有多强烈,动力就会有多强劲。 第十至十三章,谈及个人情绪对他人或周边环境的影响,即掌控自己的同时掌控别人。情绪的传染无处不在。比如,你今天下班回家,一张苦瓜脸,估计你家这顿晚餐没有人会高兴。因此,情绪,不仅影响自己,也作用于他人,它决定我们的生活质量。现在特别流行正能量这个词,就是你的行为对他人、社会最重要的影响。虽然我们个个都是小人物,并不见得有改变世界的能量。但是,我们可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乐于助人的热情、努力进取的行为,这一切都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在改变自己的同时,影响身边的人,感染身边的人。 最后一章,作者给出了一些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只是粗略翻阅这本书,还需要进一步的仔细研读。我感觉这不该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而是我们生活中一本很好的情绪管理和培养训练的教材。它更像是一本工具书,放在手边,随时翻阅,参考,对照执行,反馈心得。 我们生活在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匆忙的脚步,光怪陆离的诱惑,很容易让我们易怒躁动,迷失自己。有时间了,有想法了,不如静心看看这本书,尝试一下,为自己有个好心情,也为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做点贡献。 读书心得感悟 篇8这段时间我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书,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 书里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他的伴侣黑桑在鬼谷的山谷被野猪咬死,后来紫岚生了五只狼崽,不过紫岚好长时间没有去捕猎,所以她的身体挤不出一滴奶来,最后他咬死了一只狼崽,才让其他四只狼崽活了下来,当狼崽们都长大时,紫岚就培育它们成为狼王,不过有三只狼崽死了,就剩下一只叫媚媚的母狼,紫岚老了以后,媚媚与一只叫卡鲁鲁的大公狼结婚,紫岚只好四处流浪,流浪期间遇见了吃掉自己狼儿黑仔的那只金雕,紫岚不想让那只金雕吃掉媚媚的孩子,为给狼孙铲除后患,就与金雕厮杀,不幸最后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痛苦的离开了世界,最终都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知道了,紫岚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紫岚想把孩子成为狼王的这种理想强加给了孩子。 比如蓝魂儿,他死的就是跟紫岚有关。因为,蓝魂儿中的是猎人的圈套,又是因为,紫岚让他养成了在队伍的前面带头的习惯。但是,到最后,没有了办法。所以,紫岚只好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尸体,叼走了。 但是,我觉得紫岚也是有一颗母亲心的!因为,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必须找到足够的食物,但是,有一天,她连一只老鼠都找不到,所以,她只有一个办法,只能去跟猎人的枪和狗做战斗了。于是,她凭着自已的优势想来想去,终于偷出了一只小羚羊,喝着羊血,吃着羊肉,也填饱了自己刚出生的四只小幼狼的肚子,并取名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通过了这两个个紫岚的优点、缺点,我从课文中,我知道了,这虽然不符合人性,但是这很符合狼性的残忍,但是紫岚还是有着一颗母亲心,照顾着四只自己的孩子。 读书心得感悟 篇9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包括我),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字典》,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烟四起、一片狼藉、豺狼当道,等等,都是形容残暴、奸恶和凶险。中国古代还有一则著名的寓言《中山狼》,把狼描绘成背信弃义的坏蛋。在汉语方块字中,"狠"字与"狼"字只差一点,意思就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对狼的憎恶可见一斑。可以这么说,在许多民族的传统文化中,狼就是恶的代名词。 "狼多坏呀,它骗了小红帽;还骗了那位在山上的善良的老爷爷,人家好心帮它,保住了它那条老命,它居然还想要吃了他,真是忘恩负义的家伙!"我常常这样想。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我不在意的甩着它,幸灾乐祸的自言自语道:"《狼王梦》?是想当狼王,做梦,吧!呵呵,我倒是想看看,它们出丑是什么样子!"我捧起了那本《狼王梦》就半信半疑的看了起来。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匹母狼紫岚,为了圆她死去的丈夫的心愿:让自己的孩子登上狼王的宝座,生下了四公一母的狼崽,而四只公狼崽,都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都没能实现这个愿望,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她的外孙平安出世,勇敢的牺牲了自己,在临死前,她还念念不忘这个愿望,希望她的外孙能成功登上狼王宝座。多么执着母亲啊!我觉得,紫岚即使没能实现她丈夫的理想,可是,她在精神世界里,早已是一匹名副其实的狼王! 我越看越激动,越看越感动,越看越心动,直到最后,我对狼的看法完全改变了。我觉得狼是那样友好和善,它们有头脑、有思想。原来,它们狼的母爱也是那样伟大,狼的母亲也是那样望子成"龙"啊!我发现,我错怪了狼。 动物世界和人的世界其实是一样的,动物也有着丰富的情感和超乎人类想象的聪明,只是人类总是凭着自己的想法去看待它们,试问,我们有没有真的去了解它们呢?看来,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那些表面上看起来凶残的动物们,与它们建立一个真正友好、和谐的地球。 读书心得感悟 篇10在书店的“文学畅销书”架子上我看到了它——《城南旧事》。四个刚劲有力的书法字体像磁石一样吸引住我的视线,我决定买下它。 翻开书,油墨香味扑鼻而来,淡雅而清新。这本书的开头就很新颖,带着童真和淳朴,引着我细细品味。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越看越惊喜,我知道,这不是一本平平淡淡的自传体小说。虽然这些情节曲折的故事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让我真切体会到林奶奶的童年生活丰富多彩,主人公的积极向上。从每一个故事中,都能感受到小英子对童年即逝的惋惜,对每个人物的深深回忆。 在《惠安馆》中,作者一开始给我们留了悬念,即使宋妈让小英子不要接近“疯子”,但小英子依然很勇敢主动跑到惠安馆去找所谓的“疯子”聊天。在他们大人世界里看到秀贞那样“疯疯癫癫”的人,绝大多数人都会避而远之,甚至作为茶余饭后谈论的笑柄。但小英子看人角度不一样,她认为秀贞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和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不在意别人怎么说秀贞,也不怕被伤害。并且在她们做朋友的期间,小英子没有嫌秀贞烦,若是常人,肯定被“小桂子”、“小桂子”搞得一头雾水,早就离她而去了。小英子富有耐心和同情心,最终帮秀贞找到了她日思夜想的“小桂子”,让她们母女相认。她们走时,小英子还把妈妈最宝贝的金手镯送给了母女俩做盘缠,可见她善良到了极点。 除了《惠安馆》,我最喜欢的就是《兰姨娘》。兰姨娘是整部小说中光环最大的人物,时尚独特,冰雪聪明,心思巧妙都不足以形容她。她寄宿在英子家,本算客人,但她毫无架子,对宋妈也是毕恭毕敬,她把自己当作和宋妈平等的人。兰姨娘心思玲珑剔透,愿意帮英子做西瓜灯,让本来对她不满的英子重新绽放笑容,对她产生好感。要做到这些是不易的。且别看兰姨娘整天嘻嘻哈哈的,实则在她笑容背后隐藏了许多不为人知的苦楚,她不幸的身世令人唏嘘。她却在英子面前像个大姐姐,把正能量传递。她和德先叔叔的美好结局虽是英子帮忙牵线,但她高尚的人格魅力是不容忽视的! 仔细一品《城南旧事》那透着质朴的字里行间,一定会被书中人物所打动、感染,也会觉得,童年时多么纯真美好。 读书心得感悟 篇11《草房子》是曹文轩的小说。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 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以及柔弱、的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每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桑桑变得干净了,不再抢妹妹的饼吃了,吃饭也变得文雅了,不再把桌上洒得汤汤水水。 陆鹤是个秃顶的,常常被人戏弄。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在陆鹤身上我懂得了,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尊重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美,欣赏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 勇于承担,坚韧无比的美。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只能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 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读书心得感悟 篇12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红楼梦》,让我欲罢不能。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著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读书心得感悟 篇13好的故事,会吸引人反复阅读。刚学会认字的时候我就囫囵吞枣的读过《小红帽》,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仍然喜欢不时的重读一下。我觉得我依然能从故事里得到新的想法。 最开始读《小红帽》是幼儿园的时候。父母给我买了《小红帽》的绘本,我很喜欢。一遍一遍总也看不厌,小手指着书上的字,看着图画,信口胡诌。故事里小红帽那件带帽子的红斗篷,着实让我爱慕不已;妈妈做的点心和蛋糕,装了满满一篮子,真让人口水直流;小红帽一个人去奶奶家难道不怕吗?她在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林间草地采野花一定很有趣;被张着血盆大口的大灰狼追赶的感觉一定很吓人…… 再次读到《小红帽》已经是一年级的时候了。那时妈妈给我买了本《格林童话》。里面的《小红帽》和绘本里不一样了。小红帽并不知道狼是凶恶的野兽,看到狼也不知道害怕。看到这里我就在想,难道她的妈妈没有教过她吗?小红帽竟然老老实实的把奶奶家的所在告诉了狼,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大灰狼才有了可趁之机,既吃掉了小红帽又把奶奶也吃掉了。要不是猎人把她们从大灰狼黑咕隆咚的肚皮里救出,她们就已经成为大灰狼的一顿美妙大餐了。难道她的妈妈连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也没有告诉她吗? 现在再读《小红帽》我又产生了许多新的感想:大灰狼为什么在知道奶奶家以后没有直接吃掉小红帽再去吃奶奶?为什么大灰狼是一口吞掉奶奶和小红帽而不是像《动物世界》里的狼那样撕咬呢?如果猎人并没有从奶奶家经过或者猎人仅仅是经过而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呢?狼的肚子能装的下两个人吗?既然奶奶和小红帽被吞到狼肚子里都还活着,为什么不在狼肚子里拳打脚踢的造反呢?《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不是使过两次这招吗? 通过看《小红帽》心得的变化,我觉得我看书越来越仔细了,联想也挺丰富的,因为我拥有了更多的知识;我也不再满足书里面提到的内容,我会自己思考了,如果我认为故事里的内容不够真实我会说出来和妈妈交流。我觉得这就是阅读的意义,它会让人不知不觉中成长,当我说出有意思的看法时,妈妈会毫不吝惜的表扬我。我喜欢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远离不开的伴侣,也是照亮我生命的明媚阳光。 读书心得感悟 篇14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感情》使他得到了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能够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就应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应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下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明白妻子是怎样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齐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样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应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就应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向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读书心得感悟 篇15我一直以为,狼是凶残的,狡猾的冷血动物,可是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有了不同的认知,原来狼也是有爱的。 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匹名叫紫岗的狼,在一场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紫岗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岗这不同寻常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岗希望她的宝宝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狼王”,继承黑桑的遗愿。为了这个愿望,紫岗不惜成为了一只坡脚狼。面对爱子败得一塌糊涂,也不肯去帮忙甚至不去安慰。他想要狼崽用自己的方式得到他们自己想要的一切,实现他们的梦想。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3只小公狼相继死去,紫岗也已年老,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的身上,盼望着自己的后代。而杀死黑仔的金雕却在媚媚生育的石洞旁等待时机,打算把即将出生的狼崽叼走。紫岗不想让自己的子孙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死在金雕的手里,便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岗是一只高傲,美丽的母狼。面对困难从不退缩,从来都是勇敢无谓的前进。我不禁感叹一句:“原来狼不是我们人类想的那么不堪,它们也是有爱的,它们和人类有一样的情感,当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会不顾一切的冲上去。” 读书心得感悟 篇16《穆斯林的葬礼》整部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阅读《穆斯林的葬礼》有感8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有幸拜读《穆斯林的葬礼》得缘于文学社的好友推荐,初次看这个书名,觉得大概也就是讲述穆斯林的丧葬习俗而已。经过认真读过之后,才知道其实并非如此。 这本书我认真的看了两遍,每次都有新的收获。它一方面讲述了一个世代以琢玉为生的穆斯林手工艺人梁亦清所创建的玉器作坊“奇珍斋”的兴衰和韩氏家族的情感历程。一方面又容纳了建筑、医学、玉器、民俗等方面丰富知识的书籍。 我先谈一下知识方面,从一位女士踏入一条熟悉的胡同,站在“博雅斋”大门外起,作者开始详细描写这座四合院,用了很多专业的术语如“鸱吻”“垂花门”“门簪”“悬山顶”……当然,这些都是经过上网查资料后,我才有了初步认识。当第二次阅读时,一座晚清的院子就出完整浮现于脑海了。 我是汉族,书中详细描述了回族的起始发祥,并多处引用回族母语,以及回族人每天从“榜答”(晨礼)“撇什尼”(晌礼)“沙目”(昏目礼)“府盖尔”(哺礼)到“虎伏滩”(宵礼)五次礼拜,了解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民族,学到了很多知识。为什么说是“熟悉又陌生”呢?我的亲戚当中就有回族人,可是对他们的风俗、母语、做礼、都一无所知。小说把回族婚丧嫁娶的习俗,描写的非常仔细。读梁亦清的葬礼片段,那是一个人在经历了沧桑磨难以后,最终的归宿,虽然心情沉重,但是也不乏是一种解脱。与读韩新月的葬礼是不一样的,新月太年轻了,美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却被命运的魔掌扼杀了,心一次次被她紧紧撕扯,生生的疼,泪眼朦胧,不禁为她叹息。 回族的婚娶,也是非常隆重的“按照回回的习俗,男婚女嫁,不是自由恋爱、私订终身就可以了事儿的,任何一方有意,先要请“古瓦西”(媒人)去保亲,往返几个回合,双方都觉得满意,给了媒人酬谢,才能准备订婚。订婚通常要比结婚提前一年至三年,并且订婚的仪式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初次“放小订”,在清真寺或者清真饭馆或者“古瓦西”家里举行,男方的父、兄预先订下一桌饭菜,备了用串珠编织成的聘礼,前去行聘。女方的父、兄带着一只精巧的玻璃方盒,里面放着“经字堵阿”和刻着待嫁女子的经名的心形银饰。双方父、兄见面之后“拿手”,互换礼物,然后聚餐,“小订”即算完成。过了一年半载,再议“放大订”。“大订”比起“小订”,就要破费得多了,男方要送给女方一对镯子、四只戒指、一副耳坠儿、一块手表、一对镯花儿,装在玻璃盒里,连同“团书”(喜柬),由“古瓦西”送到女家,“团书”上写了两个日子,供女方任择其一。“古瓦西”讨了女方的口信儿,再回男方通知。“团书回来了吗?订的是几儿呀?”“回了,×月×日。”这个日子就是预订的婚礼日期,所以称为“大订”。“大订”之后,男方就要依据婚期,早早地订轿子、订厨子,并且把为新娘做的服装送去,有棉、夹旗袍,棉袄棉裤,夹袄夹裤……共八件,分作两包,用红绸裹好,外面再包上蓝印花布的包袱。至此,订婚就算全部完成,只待举行婚礼了。 喜期来临,排场当然更要远远超过“放订”,当那十抬嫁妆浩浩荡荡出了门,人们才知道嫁女的父、母要花多少钱!看那嫁妆:头一抬,是二开门带抽屉的硬木首饰箱(官木箱),箱上搁着拜匣;第二抬,一件帽镜、一只掸瓶、两只帽筒;第三抬,四个棕罐;第四抬,两个盆景;第五抬,鱼缸、果盘;第六抬,两个镜支;第七、第八抬,是两只皮箱,盛着新娘的陪嫁衣物,箱上搁着对匣子和礼盒;第九抬,又是一只小皮箱;第十抬,是新娘沐浴用的木盆、汤瓶以及大铜锅、小铜锅、大铜壶、小铜壶。这十抬嫁妆,是断不可少的,如果女方家境富裕,还可以加上炉屏三色和大座钟,便是十二抬。若要摆阔斗富,再增加几倍也没有止境,多多益善,但少于十抬便觉寒酸了。”作为一个女孩做梦都想拥有这样一个排场的婚礼,可是梁君壁是在这个家族最落魄的时候嫁给韩子奇的,他们的婚礼仓促而寒酸,两人之间也谈不上所谓的爱情,大都是出于责任。韩子奇是出于对师傅的责任,壁儿做为长女是对家庭的责任。而天星的婚礼是君壁精心策划的,虽不能和传统婚礼相比,可算得上排场了。 “奇珍斋”第二代斋主韩子奇刚于沙蒙.亨特接触时,作者不但对中国两千年的玉器做了详细描写,从玉器的使用历史到玉器的雕琢刀法,“阴纹”“阳纹”“双钩阴线”“圆雕”“浮雕”“镂空”……而且涵盖中国各个时代的玉器:周朝扁圆形的玉璧,外方内圆的管形玉琼,上尖下方的玉圭,“半圭为璋”的玉漳,弧形的玉磺,虎形的王琥……明代有;青玉竹节式杯,青玉缠枝花卉镂雕杯,青玉“万”字耳乳丁纹杯,白玉缠枝花卉壮丹珮,茶晶梅花花插。那件花插,茶黑色像只笔筒,周身缠着一根梅枝,朵朵梅花却是白色的,完全是巧用黑白二色,匠心独运,精工巧制,是明朝琢玉大师陆子冈的作品,可见作者的知识有多渊博。 整部小说,如同一个不规则的圈,在主人公经历起起落落几十载之后,画面又返回序曲那一幕,冰玉推门踏入“博雅斋”回到了魂牵梦萦的地方,寻找自己的女儿,却不料女儿已不在人间,为小说画上了句号。 整部小说情节跌宕起伏,男主人公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精明能干。在感情上却唯唯诺诺一辈子,最终遗憾离世……,的确是一部佳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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